【精华】单位合同四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单位合同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单位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年)第 号
单位住房借款合同
( 贷款)
借款单位 贷款银行
地 址: 地 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借款单位(简称甲方)
立合同单位:
贷款银行(简称乙方)
甲方为 需要,依据《单位住房贷款办法》,特向乙方申请借款,经乙方审查同意发放,借款合同(单位住房)-范文。为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 万元,保证用于 。借款期限为 年 个月,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乙方保证按以下用款计划供应资金:
年 月 日 万元 年 月 日 万元
年 月 日 万元 年 月 日 万元
三、甲方保证按以下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金:
年 月 日 万元 年 月 日 万元
年 月 日 万元 年 月 日 万元
四、贷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以转入结算户数额按月利率 ‰计算,按季结息,合同范本《借款合同(单位住房)-范文》。甲方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 %,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加收利息 %。
五、乙方未能按用款计划提供贷款,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每天付甲方万分之三的违约金。甲方不能按时付息,乙方有权从甲方帐户中扣收或暂时停止支付贷款。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调整利率,从调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同时书面通知甲方和担保单位。
七、借款到期后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乙方有权从甲方存款帐户中扣收或用其抵押物清偿。采取第三方担保的,由担保方代为偿还,担保单位在收到乙方还款通知一个月后仍未归还,乙方有权从其存款帐户中扣收或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权益。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保证按季向乙方提供统计、会计、财务等方面的报表及其它有关资料。乙方有权了解甲方生产或项目的'经营管理活动,检查贷款使用情况。
九、甲方法人变更时,应提前 天通知乙方,变更后的法人继续履行原法人所订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十、甲方填报的借款申请书,抵押或担保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变更合同条款,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借款合同补充文本。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偿清后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甲方、乙方和担保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送
十三、补充条款:
贷款单位(印鉴) 贷款银行(印鉴)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签字)
担保单位(印鉴)
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合同 篇2
已经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再次被聘用的,由于不再具备劳动者的主体身份,不能再依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享受相关的待遇。具体理由如下:
1.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的规定,劳动者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情形下,劳动合同便可以终止了,这意味着该劳动者此时丧失劳动的权利能力。
2.依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的'规定,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聘用协议,而非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约定提前解除书面协议的,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未约定的,应当协商解决,而非依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解除合同,支付相应的补偿金。由此看来,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的聘用关系不再受《劳动法》的调整。
3.依据国务院《关于严格执行工人退休退职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81]164号)第2条规定:“工人退休后,一般不留在原单位继续工作,其他单位如果确实需要聘用有技术和业务专长的退休工人作技术和业务指导的,必须由原发退休费用的单位、聘用单位和退休工人三方签订合同,并报当地劳动部门批准后,方能聘用。”由此看来,三方签订的合同与劳动合同具有明显的不同。因此,离退休人员与其聘用单位发生的争议,主要处理依据是他们之间签订的聘用合同,而非《劳动法》。
综上所述,返聘人员不能像退休前一样享受劳动者的待遇。你与原工作的高校建立有劳动关系,并已经享有养老保险等依照劳动法律关系建立的相应的社会保障,故你与学校再次签订的聘任合同就不再具有劳动合同的性质,而具有劳务合同的性质,受《劳动法》、《民法通则》调整。
单位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用人单位)乙(劳动者)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名称: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第二条 乙方姓名 性别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县(区) 乡镇(街道)
二、本合同期限选用。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共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以完成某项任务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工作任务完成之日终止。
3、无固定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的生产工作需要,在 地区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并按甲方关于本岗位(工种)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或工作任务。
2、在合同期内因生产、经营工作需要,甲方与乙方协商同意,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地点或工作岗位(工种),或指派乙方从事其他临时性、特殊性工作。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
1、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一下第 种方式工时制度。
(1)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度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
(2)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在工作周期内,平均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平均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四十小时。
(3)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调休、轮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需要到人社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后方可执行。
2、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征得单位公会和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但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3、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五、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
1、甲方以货币的形式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资,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代替货币支付,不得无故拖欠和克扣劳动者工资,为乙方按月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乙方的工资报酬选择按第 方式执行。
(1)乙方的工资报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确定,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其每月的工资为 元
(2)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确定为每月 元,以后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整其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
(3)甲方实行计件工资制,确定乙方的劳动定额应当是本单位绝大多数同岗位(工种)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按质完成甲方定额,甲方按照约定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根据乙方的业绩,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3、 甲方支付给乙方提供正常劳动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有关规定支付给乙方加班加点工资。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2、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提供保障乙方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范、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3、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拒绝接受甲方安排的生产、经营和工作任务。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损害职工身体健康的;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3)违反操作规程的。
七、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提前解除。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因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或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乙方权利,以及劳动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公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九、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方发生劳动争议,可申请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或按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凡国家、省有规定的,均按国家和省里的规定执行;凡属国家、省没有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补充条款。 十一、甲、乙双方商定必须遵守和执行的其他事项,载入附录或作为合同附件。
十二、劳动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到甲方所在地人社部门办理用工备案。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四、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附录或附件:
甲方:乙方:日期:
单位合同 篇4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为了确保本工程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该工程相关事宜经双方协商并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
1.4 工程期限:甲方将符合施工条件的场地交给乙方施工,时间暂定为20xx年 月 日,本工程工期为 天,以甲方通知乙方进场时间为准开始计算工期。
第二条 承包方式及合同价款
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工程合同总价约 万元包干(大写 整),双方按此包干价进行结算。
第三条 质量要求
1、乙方按照公路工程施工规范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工程质量
等级为合格。
2、若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共同商情公路工程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鉴定费用由质量争议有过错的一方承担。
3、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一年。若属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若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混凝土路面返工、修复,由甲方承担费用,乙方可协助配合甲方进行返工及修复。
第四条 甲方的责任权利
1、负责施工中的协调工作,确保施工的连续性。
2、负责乙方施工机械进入施工地点道路的及为施工机械顺利进入施工地点做好协调工作。
3、提供良好的施工作业环境,排除干扰正常施工的各种因素。甲方应安排专人组织施工场地周围的协调工作,配合乙方控制施工人员之外的其他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4、组织业主单位、相关部门人员及时验收。
5、按照合同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工程款。
6、负责交付后的成品保护。
第五条 乙方的责任权利
1、及时告知甲方施工日期、工程机械设备等进入施工场地的路线、施工现场的作业要求。
2、严格按照公路工程施工技术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3、负责提供砼的原材料检测、配合比等一切检测资料,砼路面检测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4、向甲方提供施工进度情况,接受甲方的检查和抽检。
5、遵守当地有关部门相关施工时间、施工现场作业规范要求,严格管理乙方施工现场人员,做到文明施工。
6、在施工过程中按操作规程安全文明施工,若因乙方在施工期间出现安全事故及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应由乙方全部赔偿。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违约金、补偿金、诉讼费用、保全金、执行费、律师费、鉴定费、评估费、误工费及其他一切费用)的,应由乙方赔偿。
7、按合同约定收取工程款。
第六条 施工进度要求
1、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时组织并完成工程施工。
2、如因连续中到大雨等天气原因或者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正常施工的,工程顺延。
第七条 工程款的支付
乙方按合同内容施工完毕并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支付乙方的全部工程款。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中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修复。
第八条 工程验收、移交与结算
1、工程施工完成后5日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须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验收。
2、甲方在接到乙方交工验收申请之日起 日内无正当理由不组
织验收,在该工程无任何质量问题的前提下,视同本工程已验收合格。双方在15日内须办理完善工程结算手续。
3、工程验收合格之日或视同合格之日起15日内,双方应办理完善工程结算。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工程延期的,除甲方或不可抗拒的因素以及恶劣天气影响,从延迟之日起,向甲方支付工程款项总额按2‰计算的违约金。
2、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的,除承担上述约定的违约责任外,另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
第十条 其他
1、在履行合同中双方有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未果的,双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两份,副本四份,双方各执三份,具有同等效益。双方结清账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以下无正文
甲 方(章):乙 方(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 或: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话: 传 真:
开 户银行:
账 号:
签订时间:传真: 开 户银行: 账 号: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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