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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供应合同

时间:2024-08-19 13:19:25 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材料供应合同三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材料供应合同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精选材料供应合同三篇

材料供应合同 篇1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目的和背景条款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建设工程的具体要求,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基础上,本着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芦山县根艺苑广场建设项目所需的材料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 材料交货地点、供货期限2.1 交货地址:芦山县芦阳镇磷肥厂

  2.2 供货起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条 供应要求及价格单位3.1 供应价格

  3.2上述价格为到货价,且是综合单价。含运费、装卸费、保险费(如有)、税款。

  第四条 结算和资金支付条款4.1 结算方式:4.2 约定的结算期限:

  4.3送到工地,甲方应指定专人在发货单上签字作为收货确认。但签字不视为乙方材料合格,有关材料质量应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办理。

  4.4每月8日前,供需双方对上月供应量进行核对,并办理有效签字手续。

  4.5付款方式和期限:第五条 质量标准和验收

  5.1 乙方应对供应材料的质量负责。

  5.2 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质量要求和行业有关标准,符合业主要求。5.3 乙方货到后甲方应组织人员初验,初验合格的,甲方签收;初验不合格的,甲方退回乙方,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自担;如果本项工程对材料验收有特殊要求的,应按此规定办理;甲方初验合格,不意味材料最终完全合格,甲方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进行进一步检验和验收,如发现质量不合格或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更换或作退货处理,乙方应立即作出处理,并承担相关损失和费用,否则甲方有权从未付材料款中扣除相关款项。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6.1 甲方应根据施工进度,提前____2___天向乙方提供货要求通知,通知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口头、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方式。

  6.2 乙方按时送达材料后,甲方应及时组织初验,初验合格的,及时签收确认,初验不合格的,通知乙方退货或作换货处理。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7.1 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及时保质保量供应材料,如不能按时供应,或供应的材料不合格,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7.2 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

  7.3 乙方应遵守施工工地有关的`规章制度,并负责乙方人员及设备的安全。

  第八条 甲乙双方其他约定条款

  8.1 在预拌混凝土供应中,如需更改约定的重要技术数据,要求更改

  的一方必须出具有效的书面凭证,并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8.2 材料使用后甲方若发现质量问题,应在____24___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3 乙方保证材料在供应之前所有权确为自己所有,不存在权利瑕疵,如若引发侵权责任由甲方承担。

  8.4 双方约定由材料在运到乙方指定的地点前,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8.5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联系方法以下表为准,如发生变更须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乙方不能按期交货的,应当承担本批货款总价的1%的惩罚性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甲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应当承担合同总造价的1%的惩罚性违约金,如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9.2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争议解决条款

  10.1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10.2 如仍未解决,依法向甲方企业法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1.1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3 本合同附以下附件: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材料供应合同 篇2

  买方合同号:HNCJH060XX 卖方合同号:

  华润水泥(南宁)有限公司技改项目(4000t/d)

  采购合同

  材料名称:

  买方:华润水泥(南宁)有限公司 卖方:

  签约地点:广西南宁市 签约日期:

  第一条 材料名称、数量、金额、供货时间等

  买方同意从卖方购买、卖方同意向买方出售总值为人民币____元(大写: 整)的材料,其产品名称、规格、单价、总价等如下表所列。该合同价格为货交目的地价格, 该价格包括了材料费、包装费、装车费、运费、保险费、税金、技术服务的价格和费用,本合同分项单价和总价在合同有效期内固定不变,不受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各种因素影响。

  第二条 货款支付

  1、支付方式: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价款均按下列批次和比例并在卖方提交下列单据后以电汇/转帐方式进行支付。

  2、预付款: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并经审核无误后7个工作日之内,将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即¥×万元整(大写:×整)支付给卖方;

  3、交货付款

  在合同货物交付完毕且买方收到下列文件经审核无误后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即¥×万元整(大写:×整)支付给卖方:

  A. 买方签字的收货收据一份。

  B. 装箱单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

  C. 制造厂商出具的出厂质量证书并加盖卖方公章,原件十份;工厂的质检记录原件一份,复印件五份;

  D. 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原件一份。

  4.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百分之 (%),即¥万元整(大写: ),应当在质量保证期满且买方在收到下列文件经审核无误后10日内支付给卖方:

  A. 双方现场代表签署的货物质量保证验收证书一份;

  B. 双方签署的相关索赔协议一份(存在索赔情况时);

  C. 争议仲裁书或裁决书(存在争议并提出仲裁或提起诉讼时);

  第三条履约保证金

  1、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后10个工作日内,卖方应向买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10%),即¥ 万元整(大写: )。 履约保证金应为以下任何一种形式:

  A.由卖方银行,按附件1格式出具的银行不可撤消的保函或不可撤销的信用证; B.银行本票、或保兑支票、或现金。

  2、如果卖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卖方的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追索。

  3、履约保证金有效期为合同货物全部到达交货地点且经买卖双方验收合格后60日。

  第四条 质量要求(略)

  第五条 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

  1、产品包装要求:

  A、包装标准应满足JB/ZQ4286《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

  B、未包装或包装不当,造成产品损坏、缺件、质量下降等其它产品质量事故,卖方应承担责任并在24小时内明确答复及时给予解决,如果卖方24小时内不响应,则买方有权自行处理,并且因此造成的风险及费用由卖方承担;

  C、卖方在包装箱或裸件上必须醒目地标明下列内容:产品名称、型号、规格、重量(净重/毛重)、外形尺寸(长×宽×高)、起吊部位标志和运输途中的注意事项及有关安全图形标识(如向上、防水等标识)等;

  D、产品包装必须有防锈蚀、防潮措施,大型裸体件和易变形产品应按规定装箱或装车并应有相应的防变形垫板、支撑及拉筋;

  E、如果因卖方在包装和唛头标记方面发生的错误或混淆不清事宜造成合同货物的'误运,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额外费用。

  2、包装费用:包装物由卖方负责供应,不回收,费用已包含在总价中。

  第六条 交货

  1.交货方式:车板交货。

  2.交货地点: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双定镇买方工厂 。

  3.交货日期:卖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合同货物交付完毕。

  4.运输费: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不再另行收费。

  5.卖方应在不迟于每批货物备妥待运前5日,将合同号、货物的名称、数量、金额、包装件数、毛重、尺寸、运输方式、发运时间及预计到货时间以传真方式通知买方。

  6. 在合同货物装运后,卖方应立即向买方特快专递或随车携带出厂质量检验证书、进口件的原产地证明,以及装箱单各一份副本。

  第七条 验收

  1、验收标准:按下列先后顺序选择

  A、国家现行标准;

  B、行业现行标准;

  C、买方认为合适的其它标准;

  D、卖方产品设计及制度标准。

  2、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3个工作日内,买卖双方应对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重量、及外观质量进行开箱检验;

  3、如果在开箱检验中发现交付的货物有短少、缺陷、损坏或其它与合同规定不符合的情形,双方签署开箱检验备忘录,作为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如果合同货物到达交货地点3日内,卖方代表未到买方现场,视同卖方同意买方自行开箱检验,买方签署的开箱检验备忘录,仍应作为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

  4、如果在保证期满前发现合同设备存在缺陷,不论该缺陷归咎于卖方的何种原因,包括但不限于隐蔽性缺陷或使用不适当的原材料引起的,买方均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

  5、对产品质量提出异议的期限:外在质量在产品到货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内在质量在投入使用后一年内提出异议。

  第八条 技术资料提交

  1.卖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提交所供应的货物技术资料,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外形尺寸、材质、机械性能、化学成分、使用的标准、使用手册、必要的图纸等,一式四份。

  2.交货时提供:

  A.制造厂商出具的出厂质量证书并加盖卖方公章,原件十份;

  B.制造工厂的尺寸、材质、机械性能、化学成分质检记录原件一份,复印件五份;

  C.注明货物名称、装运重量、数量、日期的装箱明细单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

  D.进口件的原产地证明;

  E.买方认为必要的图纸(如有);

  F.卖方认为应该提供的其它资料。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卖方违约的责任:

  (1)卖方提供的货物规格、型号、质量等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并寻求如下规定的任意或全部救济方式:

  A.买方同意利用者,按质量低劣的程度、买方受损害的程度及损失的数额对货物进行降价。

  B. 拒收货物,并由卖方退还买方合同货物总价款和损失,这些损失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全部保管和维护被拒收货物必需的其它费用。

  C.卖方应包退、包换,用全新的、质量符合要求的货物替换,且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2).卖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货物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买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买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如买方需要而卖方不能交货,则卖方应付给买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卖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每逾期一周卖方应按逾期货物金额百分之一 ( 1%)向买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违约金的总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5%)。违约金可以从任何一笔应付款中扣除,逾期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货物的义务。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其它无论何种原因引起延迟交货均按此条款处罚。

  (4)如果卖方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后35日内仍未能交付全部或部分材料,在不妨碍买方其他救济手段的情况下,买方可以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从而全部或部分地终止合同。

  2.买方违约的责任:

  (1)买方如中途退货,卖方不退还买方已支付的货款。

  (2)买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支付到货款,每逾期一周卖方应按逾期支付金额百分之一 ( 1%)向卖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违约金的总金额不超过延迟支付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5%)。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如果合同任何一方受诸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以及任何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受影响的一方应将此类事件的发生以传真方式通知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4日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

  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合同一方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责任。但该方应尽快以传真的方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一方。

  3.合同双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期限也应相应延长。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120日,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权以书面通知终止合同。

材料供应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甲方:(采购单位)

  乙方:(供货单位)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标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付时间:

  (注:空格不够可另附合同订货清单,表中价格均为含税价格)

  第二条 材料的质量:

  2.1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的,则按甲乙双方在合同附件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2.2在材料交货前的任何时间,甲方有权对材料进行出厂前检验,但是甲方须保守乙方的商业及技术秘密,并自行承担与出厂前检验相关的费用。甲方的任何出厂前检验不免除或减轻乙方的质量责任。

  2.3每批次材料交货时,乙方必须随货物向甲方提交材料质量保证书一式份,如因检验周期等原因确实不能随货提交质保资料的,乙方必须向甲方说明原因及延迟提交质保书的时间并征得甲方的同意。

  2.4无论甲方是否要求,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免费提供书面的运输、包装、仓储和保管要求,以避免由于操作不当导致的材料质量下降或功能丧失。如果甲方需要,乙方应免费向甲方提供现场材料使用和/或安装指导。

  2.5乙方承诺材料的质保期限为自交货日起个月,在此期间内由于材料质量问题发生的.一切更换、修理等由乙方负责,或者乙方委托甲方进行更换、修理等工作,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材料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第四条 材料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及交货地点:

  4.1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A)乙方送货并承担费用;

  (B)甲方自提自运并承担运输费用(乙方负责免费装车)。

  4.2运输方式:

  4.3交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4.4现场卸货由负责,卸车费用由卸方负责。

  4.5材料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4.6运费和运输过程中的风险由承运方承担。

  第五条 材料价格变化的规定和材料货款的结算:

  5.1合同规定的材料价格在合同期内,如遇交易材料市场价格发生较大变化,应遵循下列第 项执行:

  (A)幅度超过原定价格 %时,双方协商适当调整价格;

  (B)在该合同有效期内始终执行此价格,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量为准。

  5.2材料货款的结算:

  5.2.1预付款比例为合同总金额的,由甲方在以后每次付款时按照当次付款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进行扣除;

  5.2.2进度款支付:乙方按(A)按月(B)按照交货进度)向甲方提出付款申请,与付款申请一起提交的支持性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增值税发票或符合当地税务部门要求的发票;

  ◆甲方接收人签署的与发票金额相对应的送货单和送货清单;

  甲方在接到上述付款申请和支持性资料后进行审核,在审核过程中需要乙方解释和澄清时乙方须积极配合。审核无误后甲方在 天内安排付款。

  5.2.3付款方式:

  5.3材料质保金条款:双方约定材料的质保金为货物价值的%,质保金由甲方在支付每笔款项时扣留。在质保期限满后 个月内,甲方退还乙方全部质保金。

  第六条 材料验收:

  6.1验收时间及验收期:

  6.2验收方式:

  6.3验收标准:

  6.4验收地点和验收人:

  6.5验收与交接:乙方在交货时随货物提供送货单,送货单一式四份,甲方收货人对货物数量和外观质量、包装完整性等核对无误后,签署送货单,送货单甲乙双方各保留两份。甲方收货人对送货单的签署不免除乙方对材料本身质量的责任。甲方收货人签署送货单后,材料的所有权和保管风险由乙方转移到甲方。

  6.6在材料验收中发生纠纷的处理方式:当送货单数量和甲方接收人验收数量不一致时,双方根据实际送货数量进行确认,当双方计算方法不一致时,按照国家标准和本合同4.5条款规定进行确认。

  第七条 对材料验收问题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处理方法

  7.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材料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和数量不符合规定要求,应妥为保管,并在验收期满后 天内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规定要求部分材料的货款。

  7.2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必须在(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给甲方书面答复处理方案,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八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8.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由此带来的所有实际损失。

  8.2乙方所交材料品种、规格型号、质量和数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同意利用的,应根据材料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8.3乙方因材料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8.4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支付比例为合同总金额的 %/天或 元/天,逾期 天不交货,即视作不能交货。

  8.5乙方提前交货的材料、多交的材料和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材料,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8.6材料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8.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并办理解除合同手续,乙方逾期不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

  第九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9.1甲方因自方原因又未经乙方同意推迟提货或收货,需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除外),乙方应负责货物的保管和保养。

  9.2 甲方无正当合理理由逾期付款,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要预期支付款项导致的利息,甲方应予以支付。

  第十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的暂停和终止

  11.1甲方有权要求暂停执行合同,但甲方须在暂停日期前15天书面通知乙方。 11.2乙方有权要求暂停执行合同,但乙方必须在暂停日期前15天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的同意。

  11.3双方经过协商同意合同终止或者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合同可以终止。

  第十二条 其它

  12.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12.2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向xx市xx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3乙方的所有人员和车辆进入甲方的交货区域时,必须遵守该区域的安全、环境和职业健康管理规定,这些规定由甲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提供给乙方。

  12.4乙方负责所有交货前和执行本合同相关的保险,保险费用已经包含在材料价格中。

  12.5如所提供的材料为专利产品,乙方必须保证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交齐后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货款结算后及货物质保期结束后失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或协议,凡我单位提供的各种与本合同有关的规定、协议、证明等所有文件资料,必须由我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持有由双方约定的指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签订合同章才具备法律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单位各留存一份。

  合同附件清单如下:

  采购单位(甲方):

  法定代表人: 供货单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帐号: 帐号:

  税号: 税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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