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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合同

时间:2023-05-04 10:06:49 合同 我要投稿

【精华】产品合同3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产品合同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精华】产品合同3篇

产品合同 篇1

  甲方(定作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揽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项目木制作产品供货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总价款:¥:元

  其他相关费用:□送货费元□安装费元□测量、设计费:元

  □其他费用:元

  总计金额(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元(包含税费)

  2.乙方所供产品必须与双方封存样品一致,具体应达到以下标准:

  1.《木制品制作企业主要材料采购规范》(MG-2-20xx)

  2.《木饰面生产安装企业标准》(Q/320500JTL003-20xx)

  3.《木质门生产安装企业标准》(Q/320500JTL004-20xx)

  4.《固定家具生产安装企业标准》(Q/320500JTL005-20xx)

  5.其他

  二、定作设计

  □承揽方设计

  1.承揽方应依据定作方需求,在前将设计图纸一式两份交定作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

  2.经双方同意方可更改并重新书面确认。更改所造成的责任(延期交货、安装和费用增减及损失),由更改方承担。

  3.承揽方对设计方案提出保密要求的,定作方应遵守保密义务。

  □定作方设计

  1.定作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设计图纸交付承揽方,双方办理图纸的交接签认手续。

  2.定作方将技术资料及图纸交付承揽方后日内,承揽方应当进行检查复核。承揽方发现图纸不符合约定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收到承揽方书面通知后日内书面回复。

  3.承揽方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设计要求不合理,应当立即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日内予以答复并提出修改意见。定作方未答复,承揽方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4.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应当严格保密,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5.因定作方图纸细节问题未能及时解决而耽误的时间,交货期按耽误的时间顺延。

  三、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定作方应支付%即人民币(大写)(¥元)作为定金。

  2.%尾款计人民币(大写)(¥元),定作方于验收结束后天内支付。

  3.约定收款账户:

  指定收款账号:。

  开户行:。

  户名:。

  四、转包

  1.定作方(同意或不同意)将定作物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1.1定作方同意承揽方将定作物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

  (1)承揽方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包括:。

  (2)承揽方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甲方负责。

  1.2承揽方未经定作方同意将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的',定作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承揽方承担赔偿责任。

  2.定作方(同意或不同意)将定作物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2.1定作方同意承揽方将定作物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

  (1)承揽方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辅助工作包括:。

  (2)承揽方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甲方负责

  2.2承揽方未经定作方同意将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的,定作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揽方承担赔偿责任。

  五、交货方式、地点及验收

  1.交货时间:年月日

  2.交货地点:。

  3.交货方式:□承揽方送货/□定作方自提

  4.承揽方上门安装,验收标准按双方认可的图纸及文字说明为准。

  5.验收合格双方签署验收单及结算单,验收结算单作为最终付款依据;验收不合格乙方应予以返工,返工所需材料、工时由乙方承担。

  六、质量保证

  1.对所售货物承揽方提供年的保用期,在保用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致使不能正常使用,承揽方负责维修,费用由承揽方承担。

  质保期内承揽方应在接到定作方通知后24小时内进行维修或更换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若乙方未按甲方通知要求进行维护维修,甲方有权自行组织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保用期后,定作方如需要承揽方维修的,承揽方收取成本费用。

  3.保用期内非产品质量原因,而因其它原因造成产品损坏,定作方如需要承揽方维修的,承揽方收取成本费用。

  七、承揽方违约责任

  1.承揽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应按货款金额的百分之一向定作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仍应履行交货义务。

  逾期超过十五天的,定作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揽方双倍返还定金,并返还定作方已经支付的全部货款。

  承揽方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可由定作方暂时代为保管,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

  承揽方擅自更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零部件,或未经同意将承揽工作转包给第三人的,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当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新加工,承揽方应当按照要求加工,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按照15.2条款处理。

  未经定作方同意,承揽方擅自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与第三人完成的,定作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揽方赔偿损失。

  八、定作方违约责任

  1.定作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金额的千分之一向承揽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仍应履行付款义务。

  逾期超过十五日的,承揽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时,定作方已经支付的款项不再退还,且承揽方无需再向定作方交付货物。

  2.定作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乙方提供图纸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经催告后定作方在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的,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3.定作方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赔偿因此给承揽方造成的损失。

  4.定作方无故解除合同,应赔偿合同总计金额的%违约金。

  5.承揽方送交定作物的,定作方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赔偿因此给承揽方造成的损失。定作方自提定作物的,如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

  九、留置权

  定作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承揽方报酬的,承揽方有留置定作物的权利。双方约定,承揽方给予定作方天履行债务期间。(不得少于60天)如前述履行债务期间届满,定作方仍未支付报酬的,承揽方可将财产折价变卖或拍卖,但以未支付报酬总额为限,超出此范围的,定作方可请求承揽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十、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签订、解释及其在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约束。

  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位于(地点)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

  1.与本合同相关的订货单、提货单、验收单、报价表、设计图纸等相关文件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年月日

  定作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承揽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产品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促进甲乙双方的商务合作,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授权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生产的系列安防产品为区域总代理商事宜,现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义务、区域和代理期限、权限:

  (1)总代理区域:甲方授权乙方为该区域总代理商,负责甲方的金麒麟品牌汽车防盗系列产品销售、售后服务等在该区域的所有业务。在乙方遵守本协议各项条款并完成相应销售量的前提下,甲方不得在该区域设立同类或类似的总代理商,甲方已设立的经销商移交乙方统一管理。

  (2)甲方授权乙方代理甲方的产品:福州三富电子有限公司金麒麟品牌汽车防盗报警系列产品。

  (3)乙方代理销售的时效期限:从合同签定之日内一年内,即20xx年月日起到20xx年月日止。

  (4)乙方总代理销售的区域:

  A、在该区域内发展分销商或服务商,或自行建立销售网络;

  B、销售甲方规定的安防产品系列及系统集成设备

  (5)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工作(销售、市场、广告、服务、质量等)作出评价和投诉。

  (6)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乙方销售区域内的终端意向客户的询价等重要信息,并保证不遗漏、不报价、及时转告乙方。

  (7)甲方严格控制跨区域窜货,维护乙方代理商的利益。

  (8)须按实际情况填写《代理商注册登记表》,表中内容发生变更时须书面通知甲方备案;

  (9)乙方积极开拓甲方产品在当地的市场,并逐步提高甲方产品在该地区的市场占有率。

  (10)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应保障双方的长期利益,共同维护代理产品在当地的声誉。

  (11)乙方应及时同甲方结清货款,甲方按照乙方要求及时供货给乙方,并保质保量。

  (12)乙方不得跨区窜货,甲方会及时通告乙方区域范围的代理商情况,避免窜货。否则甲方有权中止代理合同,并取消乙方区域总代理权。

  (13)为树立双方的良好形象和维护乙方及终端用户的利益,乙方应逐步建立系统的商务体系,并对下级经销商给予技术支持及逐步提供完整的培训体系。

  (14)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乙方应忠实于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保证各种宣传准确无误,不得任意夸大和捏造,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和市场形象,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二、甲方的职责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企业以及产品的各种证书,例如:营业执照、国、地税务登记证书(副本)、CE认证、3C认证证书复印件等作为备份文件,并对以上证件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确保为乙方提供完善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2)在代理区域内,则甲方不再在该区域设立第二家任何级别的代理,只帮助乙方在当地设立次级分销渠道。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3)在给代理商供货当中保证其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4)根据自身产品成本及市场情况及时提高产品质量及性价比,向乙方提供优质经济的产品。承诺统一调整价格时(只调低不调高),按乙方实际库存数适当返还差价

  (5)保证向乙方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培训乙方的市场人员和技术人员,协助乙方拓展市场,根据当地市场情况提供必要的宣传支持,并努力做好产品售后服务工作;

  (6)负责协调跨地区各代理商之间的关系,做好市场维护工作,及时处理代理商的投诉;

  (8)在本协议规定的乙方总代理区域内开行业大型展览会时(指甲方每年扶持乙方的由甲方出资的大型行业展览会),免费为乙方及其代理区域内的地级、次级代理商(由乙方指定)做全面的市场指导和培训。

  (9)如因甲方产品在销售地不能很好的适应时,乙方应及时将问题反馈给甲方,甲方应尽快改进,以适应市场需求。

  (10)确保提供给乙方的产品质量合格,售出产品按该产品保修规定三个月包换,一年免费维修、终身维护(人为损坏及不按规定使用造成的人为损坏不在此列,维修仅收材料成本费),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三包”规定执行售后服务。

  三、经营指标考核和扶持政策

  (1)代理考核:乙方获得区域总代理权的资格是首批备货量必须达到万,考核周期四个月:从年月日——年月日,出货总金额不低于万元,并逐提高销售量,销售额是按双方签定的总代理价格计算的,而不是按乙方在市场上的零售价格计算的,计算时,以甲方在相应考核时间段内实际收到的乙方款项累积总金额为唯一依据。乙方四个月销售额如果低于甲方最低要求的80%则乙方自动失去该区域总代理资格。如果乙方完成经营指标万自动延续总代理,从第四个月起,代理商任意一个月定货总金额不得低于万元,否则自动失去该区域总代理资格。另外作为特别扶持,乙方在月日至月日之间(前三个月)完成以上最低业绩总指标万元,可获得甲方市场首期特别扶持资金3000元;全年完成万元以上的部分可获得甲方市场特别扶持返利资金3.5%;中途代理资格被取消则不再计算返利。

  (2)服务考核:初期成立不少于5名的销售人员、2名专业安装、1名维修人员的服务队伍,逐步扩大人员。(安装、维修人员的配备,以可支持所发展经销商为准。)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建立以宽带为主的传输媒体,在合作期间逐步建立起完善的服务体系。(以及与整体市场销售与服务配套为准。)

  (3)甲方以后推出新产品(以甲方公布为准)时,乙方可以在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以优惠价格(总代理价75—90%)一次性购买每款式不超过一台、总金额不超过一万元的样品。已经代理的达不到甲方规定最低销售金额度的,不享受此项待遇。

  (4)甲方产品的制定价格发布权在甲方,甲、乙双方有责任对价格保密。乙方按甲方的指导销售价格制定本地区的批发和零售价格。

  (5)甲方产品的制定价格发布权在甲方,甲、乙双方有责任对价格保密。乙方按甲方的指导销售价格制定本地区的批发和零售价格。

  四、关于《区域总代理商授权书》

  (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向乙方开具有效的《区域总代理商授权书》,该授权书向客户宣示乙方总代理资格权限,以便乙方开展工作。

  (2)乙方出现违法经营或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区域总代理商资格。

  (3)区域总代理授权书是本协议附件之一,是本协议的必要生效条件。

  五、产品价格、结算及交货

  (1)甲方和乙方的结算以区域总代理价格为依据。

  (2)详附总代理商价格体系一份。

  (3)甲方执行款到发货原则,本合同发生的支付均通过银行帐号进行。

  (4)货款由乙方直接汇到甲方指定账户,不得将现金或无公司名称的支票交给甲方业务人员,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发货。同时,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常备货,当月销量超过50万元以上时应提前5天尽早通知甲方,甲方提前准备。

  (6)乙方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下达进货计划,应写明产品型号、数量加盖公章和订货人签名后传真给甲方,甲方收到后予以回复确认,乙方提前支付货款给甲方,并将汇款凭证传真到甲方,甲方收到货款后10天内(可根据乙方需求分批)按约定将货物发往乙方指定地点。

  (7)货物运输本着快捷、节俭原则,乙方委托甲方初选、实际考查,最后确定承运商。产品运费、保险费由乙方负责。

  (8)产品在运输途中出现损坏,由乙方负责向承运方索赔,甲方应积极协助处理。

  (9)货到乙方指定地点后,由乙方负责验收。乙方在指定地点提货时,须当场验收合格后再提。货物有损坏时,甲方协助乙方与运输公司交涉追讨相关损失,如果是产品本身质量问题,甲方负责保修,乙方对保修后产品不满意可以换货,换货后,依然达不到用户使用要求的,可以退货。乙方在提货后,及时清点货物品种和数量,如与订货清单不符,甲方负责换货,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

  六、售后服务条款

  (1)具体的售前、售后服务机制,并指定专人负责。

  (2)甲方按照甲方负责和义务的规定提供相关的服务。

  (3)甲方承诺对乙方接到客户关于产品或服务的投诉,而又在乙方解决能力之外时,按下面规定处理:设备出现质量问题一般(如信号不稳定,有干扰或出现异常情况):2小时电话指导排除严重(如出现的问题直接影响系统的运作时或是硬件本身的技术缺乏问题):4小时电话指导排除,否则列为十分严重。十分严重(硬件或软件自身的质量或技术缺陷而损坏不能修复,而直接影响使用时):5—7日发回原厂维修、服务投诉、客户对产品质量的投诉或售后服务的质量投诉:4日公布原因或处理结果,并采取相应措施消除影响,严重时应承担责任。

  (4)维修产品操作程序为:乙方集中将故障产品退回甲方,运费甲方承担,甲方在接到乙方故障产品品种(5套以下),即安排立即发货(正品)给乙方,而不必等收到故障品。6套以上故障品处理程序根据:先解决用户的问题,我们内部再界定责任的原则,协商处理,但是无论数量多少,甲方收到退回的故障品后,当天必须发出正品。

  (5)关于换货:乙方收到的换货合格产品更换只限定在三个月内进货总值的20%以内,外包装与产品外观不得严重损坏人为损坏不在更换与维修范围内。

  七、市场支持及奖励

  1、乙方在___市区域内开设的所有直营及加盟专卖店的宣传喷绘、门头灯箱喷绘等宣传品,由甲方提供。除此之外,甲方应负责按比例向乙方提供宣传单页、按实际布点数量提供海报、宣传册,宣传光盘母盘、现场展示模型(每做10万元业绩甲方免费赠送1套车的模演示模型,不到定额乙方可以先打押金1000元取得)等宣传物料。乙方进首批8万元货物时,向甲方支付1000元押金,甲方发展示模型一套给乙方。乙方进货总量达到10万时,该1000元押金由甲方退还给乙方。以后也可以照这样比例办理。

  2、乙方有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申请甲方在本代理区域内给予每季度一次特别优惠总代理价格的权利(用来做部分因为价格问题而搁置下来的单子),该部分数量不超过每季度总销量的25%。乙方有根据当地市场竞争对手条件每年申请一次特价促销的`权利,具体数量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一般不超过100套)。特价商品不计入总业绩,也不计入年终返利计算基数。

  3、甲方应该尽最大努力,满足特殊顾客要求诸如在主机上丝印自己公司徽标、名称等要求,并尽量在数量较大时只收材料制作费。

  4、乙方在取得大型集团或者团体数量较大的定单时,甲方有义务按照乙方和终端客户要求重新设计个性化软件、外型等。额外费用超过该笔定单总定货额的20%(即20%以内全部由甲方承担)时,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75%,甲方承担25%。

  5、甲方取得乙方全部首批代理产品款8万元后,甲方在15日内,发送完所有业务操作的培训文件和系统的营销策划文件给乙方。

  6、其它有关市场支持及奖励的政策在实际操作中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7、乙方取得甲方在该地区该品牌的独家总代理资格后,甲方要在15日内将该地区过去的市场情况给乙方移交清楚,甲方尊重乙方对该区域市场过去客户的处置权,但是,为了保证平稳过渡保证业务的延续性,乙方要尽量保证老客户不流失,并且尽量利用地利条件帮助这些老客户把业务做好。对一些历史遗留客户,乙方不可以只拣便宜不管售后,应该和甲方协商维持好客户关系。原则上,乙方为了维护历史遗留问题而发生经济上的损失时,这些损失全部由甲方及时据实100%补偿给乙方,前提是乙方处置前必须先和甲方备案,不能先斩后奏。如果该区域不存在遗留问题,甲方则不需要向乙方移交和说明。该工作统一由甲方客服档案中心处置并且提供给乙方服务性说明。

  8、双方约定:只要乙方是甲方合格的市独家总代理商:

  (Ⅰ)乙方可以在省目前甲方尚未设定总代理的任何城市设立销售网点,此类网点一律从乙方提货。

  (Ⅱ)乙方在该区域开展览会期间,可以和省任何地区的意向代理(或者销售商)签约,发展销售网点,权限同上条约定。

  (Ⅲ)乙方在省任何城市设立独家代理商或者办事处,需向甲方一次性订购5万元的首批货物,而且要在甲方备案,合同内容需要经过甲方同意,甲方在合约有效期间也不得再在此地设立任何级别的代理。

  八、保密条款

  (Ⅰ)本协议所涉及的各种文件,协议本身、技术资料、价格、图表等影响到双方利益,技术、商业秘密,双方均应严格保密,未经双方书面认可不得向第三者泄密。

  (Ⅱ)乙方在业务活动中,牵涉到利益的各方,甲方同样有保密的义务。

  九、法律效力

  1、甲乙双方若发现对方的行为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商业道德和法律规范或损害对方利益时,可以书面形式终止本协议的效力;

  2、甲方对乙方的代理授权期满后,本协议自行终止,但是乙方有优先续签权;

  3、双方因有关业务方面联系的各种书信、传真件等文字材料,均为有效文件,发件方对其负法律责任;

  4、本协议内容仅限甲、乙双方按法规要求使用及阅读,禁止甲、乙双方向无关联单位及个人传播,一经发现,由过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及经济责任;

  6、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申诉方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诉;

  7、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传真件有效)。到期终止后,如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可以续签。

  8、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本合作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时,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或双方均可部分或全部免责。但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0天内,向对方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9、协议生效:

  (Ⅰ)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由乙方支付首批提货款,甲方开具区域总代理商授权书及相关文件之日起生效。

  (Ⅱ)本协议的所有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有同等之法律效力

  10、其它约定事项:

  (Ⅰ)未经双方书面同意,甲、乙双方不得将自己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第三方。

  (Ⅱ)双方相互之间做出的任何承诺,均应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方为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产品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供货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产品名称、订货数量、产品单价及合计金额

  甲方订购乙方提供的海鲜产品如下:

  1.系列海鲜礼品箱件, 元/件;

  2.系列海鲜礼品箱件, 元/件;

  3.系列海鲜礼品箱件, 元/件;

  4.单品海鲜件, 元/件;

  5.单品海鲜件, 元/件;

  6.单品海鲜件, 元/件。

  合计金额:¥元, (大写)

  第二条 交货方式及验收

  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将甲方所订购的海鲜产品按照如下时间及地点进行交付,期间运费由乙方承担。

  1. 交货时间:__ 年月_日

  2. 交货地点:_ _

  3. 交付时,甲方应安排相关人员对货物进行清点和验收,在货物清点验收完毕后,相关负责人应在乙方提供的供货单据上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作为结算凭据。

  4.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部分货物的品种、规格和质量不符合双方约定,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及时向乙方提出异议,乙方将及时予以退换。甲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7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5. 产品交付后因甲方保管等原因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乙方概不负责。

  第三条 货款的结算

  1.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及地点完成供货后,甲方在个工作日内将货款全额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 货款的支付方式:支票或现金。

  第四条 违约责任

  甲方:

  1. 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2. 甲方违反协议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 甲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乙方:

  1. 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____日,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2. 乙方所交货物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协议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退、包换,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双方关于违约事项的其他约定: 1. ; 2. ; 3. 。

  第五条 其他约定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企业资质复印件; 银行开户信息;相关产品画册或产品介绍资料。

  2、甲方须向乙方提供的相关资料:

  营业执照等企业资质复印件;开票信息。

  第六条 不可抗力

  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告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后可终止协议或者延期履行。

  第七条 争议的处理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克拉玛依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九条 合同效力

  1. 本协议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

  ___ _年____月____日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

  ___ 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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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经销合同03-18

产品定制合同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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