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范文
当前位置:聘大网>职场范文>合同>制作合同

制作合同

时间:2023-05-07 16:34:08 合同 我要投稿

制作合同汇总十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制作合同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制作合同汇总十篇

制作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商量同意签订此合同。

  1.甲方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质量证书、墙体广告样稿。

  2.甲方必须承认每条广告位置的不确定性(大体区域确定),并且有被别人破坏的可能,验收以后乙方不负责保护。

  3.乙方按照甲方的.样稿制作墙体广告,在制作过程中乙方向甲方提供照片和方位记录,可供甲方验收,如有发现字样和质量问题,应及时提出,尽快纠正。

  4.广告完工后,甲方必须在_________日内验收完毕,若不按时验收则视为验收。

  5.广告的规格:单条为(_________米×_________米=_________平方米),总条数为_________条,总数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为_________元,总计金额为_________元。

  6.本合同签定当日甲方付给乙方总金额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工程完成________%时甲方付给乙方总金额的______%,即_________元;全部完工后甲方付给乙方全部金额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

  7.广告制作工期为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完成,如遇自然灾害、恶劣天气,工期可推延。

  8.合同签订当日起有效,如有一方违约可向法院起诉。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制作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各国广告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甲方标识标牌的制作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制作

  1、规格、数量:LOGO+“XX驾校”四个主字

  2、制作工艺:平雕平面字不锈钢围边,烤漆镀锌板封底,防水、防

  二、安装

  安装地点:

  三、工程造价、支付方式及验收

  1、标识标牌制作费(即合同总价款):共计人民币XXXXX元,大写:贰万肆仟陆佰元整。

  2、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12300元,大写:

  四、工程期限

  1、以甲方通知现场施工起20天完成。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雨、雪、大风)工期顺延。

  2、因甲方在乙方制作过程中提出修改意见而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延期时间。

  五、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

  1、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

  2、向乙方提供标识标牌位置;

  3、提供有关单位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4、按本合同规定结算标识标牌的制作、安装费用。

  5、如乙方制作的标志标牌不符合甲方的质量要求,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不符合质量标牌的价款。

  6、乙方在本合同工程的.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民事纠纷,其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

  1、自甲方通知可以现场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

  2、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广告字体、LOGO材质保质保量按期进行制作、

  3、完全配合甲方的其它要求。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三条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合同工期顺延。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定按时保质制作、安装完成标识标牌,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3、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等指标达到国家标准。如未达到乙方应承担返工维修。

  4、如属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负责。乙方有权就实际施工情况要求甲方支付已完部分的费用。

  七、其他

  1、此合同后附材质报价说明,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此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在合同条款履行中双方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向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制作合同 篇3

  项 目 合 同 书

  项目名称: 云深投资宣传片制作

  甲 方:成都梦盒子品牌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乙 方:成都华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成都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双方在相互信任的前提下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制作内容

  ,包括 文案策划,后期剪辑,特效包装 等,以上内容以双方沟通确认的制作脚本为准。

  二、制作周期

  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

  三、制作费及费用支付方式:

  1、制作费

  合同内制作内容制作总费用(不含税)合计人民币: 玖仟陆佰元整(¥9600 ) ;

  2、付款方式: 转账支付 ;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六支行

  账 号:5100-1468-3080-5153-2829

  名 称:成都华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3、支付期限

  双方签定正式合同后,1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定金,金额为总款项的30%,计人民币 贰仟捌佰捌拾元整(¥2880 ) ;甲方通过样片并支付金额为总款项的40%,计人民币叁仟捌佰肆拾元整(¥3840 ),甲方终审通过样片并支付金额为总款项的30%,计人民币贰仟捌佰捌拾元整(¥2880 )

  四、甲乙双方责任

  1、 双方签定正式合同后,2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视频制作所需的甲方资料,并为资 料的完整、正确性负责。如未及时提交详细资料或文件或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乙方相应顺延交片时间;

  2、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及规格向甲方交付制作成果;

  3、甲方如在合同执行期间对制作方案或设计提出修改调整意见,必须于每个阶段性工作进行之前向乙方提出,乙方根据意见做出相应的调整, 如若甲方在此之前不提出意见,乙方有权按原方案进行制作; 为使工作更加有利地开展,甲方需积极配合,尽早提出意见;

  4、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仅用于甲方要求的影视片制作,不得外泄或用作其他用途,否则属乙方违约,乙方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的,应椐实赔偿;

  5、合同履行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总价款20%的违约金。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6、所有视频的最终版权归甲方所有,乙方用于商业用途必须通过甲方书面同意。

  五、双方违约责任:

  1、若甲方未按合同要求的时间支付制作费,甲方从应付制作费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按应付制作费的.1‰偿付违约金。乙方未按合同要求的时间提交成果,乙方从应提交

  日期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甲方按赔偿经济损失为制作费总额的1‰偿付违约金;

  2、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应承担总价款20%的违约金,同时返还已收取的全部制作费。

  3、甲方不履行合同时,乙方不返还预付款,同时甲方需支付乙方已制作部分的费用。

  六、其它

  1、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即生效。双方认为如有必要时,可到项目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2、每个阶段的成果确认单,甲方签字认可后,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率。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当面协商解决。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乙方: 成都华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吴 楠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制作合同 篇4

  甲方:涿州市瑞兆广告有限公司

  乙方:保定市鑫运金属结构制造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一 、工程内容及规格尺寸:

  一 )、制作T型单立柱双面塔牌一座,主立管¢1220毫米,£10毫米,横担管¢529毫米,£7毫米,柱高 米,总高 米牌面尺寸长18米高6米

  二)、包括地基制作(地脚网架、挖坑、浇筑),塔体的制作、运输、安装,不含灯具和画面的制作。

  三)、材料规格:

  1、立柱为10mm厚螺旋管,立柱直径1220mm。

  2、横梁为529mm×7mm螺旋管,长度为17000mm,两头封口。

  3、连接横担马鞍子14#工字钢、龙门架12#工字钢中撑、10#工字钢左右立梁、8#槽钢上下焊接而成8套。

  4、牌体为4#角钢焊接而成,0.4mm镀锌板铆制。

  5、牌体张角为1:3。竖梯由4#角钢焊接宽400mm。

  6、各龙门架连接挂牌面横担三道8#槽钢

  7、脚踏板为40×4角钢及30×3扁铁焊接而成12套外踏步500?L内踏步400?L。

  8、广告塔整体做防锈处理,立柱刷苹果绿油漆。

  9、下法兰采用1600mm×1600mm×30mm钢板制成;上法兰采用1450mm×1450mm×16mm两块,钢板制成。

  二、安装地点:

  三 、工程造价: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万仟佰元整

  四 、付款方式:合同签定之日,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 60% 元,制作完毕安装前付给乙方工程款的30% 元,安装完毕7日内付清剩余款项 10% 元。

  五 、制作期限: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六 、审批协调:

  甲方负责塔牌位置的整体审批协调,在地基定点挖坑和安装过程中甲方提前安排外围工作,如遇交通、城管、工商、消防、通信、河道、乡村、土地等部门检查阻挡由甲方负责,由此产生停工误工造成的.所有费用由甲方负责 。

  七 、双方责任:

  1、乙方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按时完成,每逾期一天增加3‰的滞纳金。

  2、甲方保证工程款及时到位以免延误工期。由于资金耽搁造成工期延误及乙方费用的增加由甲方负责 ,每逾期一天增加3‰的滞纳金。

  3、保质期三年,主体抗阵风八级,抗震六级 。如遇人为因素及不可抗力因素质量保证除外 。

  4、甲方应定期对塔牌进行维护保养(包括整体的防锈处理、螺丝的紧固等),使其美观耐用,如因甲方未定期维护出现问题由甲方负责 。

  5、乙方在制作安装过程中一切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未付清工程款前乙方对于塔牌产生的负面影响及连带责任均无任何关系。

  八、组织验收:

  工程完工后七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七日后如未能正常验收视为合格,并签收验收单;三个月内甲方未按合同规定付款,乙方有权对所制作的产品进行处理,并追回余款及每天3‰的违约金。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赔付对方工程总造价10%的违约金,无责任方有权取消合同。

  十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地法院。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制作合同 篇5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Email: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Email:

  鉴于:

  甲、乙双方有意建立长期采购、供货合作关系。

  双方经友好、充分协商,达成如下框架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总则

  1.1 双方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及本协议项下的订单向甲方提供 衣服(以下称“货物”)。

  1.2 进单等相关文件中的要求为准,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如约定不一致的,以签署日期靠后者为准。

  1.3 本协议约定双方在协议有效期间内建立合作之基本原则,甲方采购货物的具体数量、规格、型号、具体质量标准、面/ 辅料要求、交付日期、地点、价格等根据双方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内另行签署的订单确定。

  第二条

  2.1 采购订单 在本框架协议有效期间内,甲方于有采购需求时,向乙方发出采购订单。

  2.2 甲方每次发出采购订单前,将会以电子邮件或其他形式通知乙方其具有采购意向,并会要求乙方按照甲方采购意向的要求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提供货物的样品(即,货物的核可样)。

  2.3 甲方每次采购货物时,先以电子邮件形式向乙方发出采购订单,列明采购货物的具体数量、规格、型号、质量标准、面/辅料要求、交付日期、地点、价格等具体信息。

  2.4 乙方应于收到甲方采购订单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确认,并签字加盖公章后,将原件一式三份快递回甲方(在紧急情况下,可先行以传真件确认,但应于传真确认当日将订单原件一式三份快递给甲方),甲方收到后签字并盖章,于5个工作日内回寄一份原件给乙方。

  2.5 订单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均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2.6 一般情形下,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提供含有甲方知识产权的商标、尺码标等带有甲方标识的物料,物料给予不高于3%的加工损耗。乙方提供单件袋、钮扣、拉链片、装饰标、硬纸板、纸箱、编织袋以及无任何甲方标志的物料;具体情况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确认。

  2.7 关于甲方指定面/辅料的特殊约定(不指定面/ 辅料的情形下,本款不适用):

  2.7.1 本款之约定,乙方明确并同意:甲方根据自身需要,将可能指定面/辅料厂商及面/辅料,乙方将依据本协议条款采购甲方指定面/辅料厂商之面/辅料。

  2.7.2 甲方仅指定面/辅料厂商,最终面/辅料采购事项须由乙方完成。乙方根据甲方对面/辅料的质量、数量及价格等要求,与甲方指定的面/辅料厂商签署采购合同,并对采购之面/辅料承担品质验收及付款之义务。

  2.7.3 乙方应严格控制甲方指定面/辅料厂交付期限,并对其交付的面/辅料进行品质验收,乙方须对验收结果负责,一旦乙方确认面/辅料厂商交付的面/辅料符合甲方要求的品质后,后续因面/辅料而导致乙方交付给甲方的产品不合格的,乙方须先行向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进行更换、返修或退货;如确是因为面/辅料品质问题而导致的乙方交付产品不合格,乙方在向甲方承担责任后,有权向面/辅料厂商追偿。

  2.7.4 乙方有义务按照与甲方指定的面/辅料厂签署的采购面/辅料协议约定的方式和期限向指定面/辅料厂支付面/辅料款;如因乙方未按期付款而导致面/辅料厂商直接向甲方追索的,甲方有权根据自身判断,自应支付给乙方的货款中扣除相应面/辅料款后先行支付给面/辅料厂商;如因此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据实赔偿。

  2.8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外发生产,即不得擅自委托任何第三方代为加工甲方产品,否则甲方有权立即取消订单;甲方取消订单的,乙方除须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货款外,还须按照合同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甲方有权继

  续要求乙方赔偿。

  第三条 交付

  3.1 乙方应至迟于订单中约定的到货日期前5个工作日,完成大货生产,并通知甲方进行出厂前检验,经甲方检验合格后,乙方负责将大货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乙方负责货物的运输及保险事宜,并承担其费用;货物在交付给甲方之前的毁损、灭失等风险由乙方承担。

  3.2 货物由乙方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并由甲方指定地点人员进行签收后,视为交付。

  3.3乙方应在货物交付之前【2】个工作日将货物的订单编号、名称、数量、包装件数、重量、体积、发运日期、车号、运单号、等以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向乙方提供甲方的入库采购单电子版本,乙方打印出来后,随乙方的出货装箱单发出,放置在1号货箱里。

  3.4 如甲方提出要求,则乙方在交付货物时,须提交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3.5 乙方交付给甲方的货物允许溢装【±3】%,如货物溢装超过【±3】%,双方另行商定处理方案。

  第四条 质量监督与验收

  4.1 乙方在进行大货生产前,应先行向甲方提供每色每码产前样两套,经甲方检验后,如产前样不符合甲方要求,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免费提供。

  4.2 在乙方生产过程中,甲方有权随时派员对乙方生产情况及产品质量进行检验,乙方应予以配合;乙方无故阻碍甲方进行检验,而导致交货期延迟的,由乙方向甲方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并承担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3 乙方完成货物的生产,在货物出厂交付给甲方前,应通知甲方进行出厂前检验;甲方于收到乙方进行出厂检验的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货物出厂前的质量检验;检验合格,乙方按照本协议及订单要求的时限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4.4 乙方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将对货物进行入库前的检验,包括对货物数量的清点及质量的检验。检验方法为:抽检。甲方应于乙方交付货物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此次检验,并根据本协议约定的验收标准,向乙方出具验收单;乙方应于收到甲方验收单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如逾期未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则视为乙方认可甲方验收单所载内容。

  4.5 验收标准:

  4.5.1 甲方依据本协议及订单、生产工艺单、质量改进单等文件及样品的标准进行质量验收;如前述标准不一致的,以签署日期靠后者为准。

  4.5.2 甲方对乙方到货进行抽检后,如发现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合格率不足90%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将全部货物运回,由乙方按照约定标准进行检验,并在甲方指定期限内更换、重新制作,向甲方重新交付符合质量标准的货物;甲方亦有权根据自身判断,选择解除订单,甲方退回全部货物,乙方返还甲方已交付的全部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4.5.3 甲方对乙方到货进行验收,如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合格率在90%以上,则甲方有权将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退还乙方,由乙方在甲方指定期限内重新交付符合质量标准的

  货物;或,甲方有权根据自身判断,就不符合质量标准部分的货物要求乙方退货,甲方有权不予支付该部分货款,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5.4 本协议未约定明确的质量检验标准,将以甲方即时执行的《品控手册》为准。乙方确认:遵守甲方《品控手册》中关于产品质量、品质控制等方面的要求。

  4.6 甲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进行的货物检验及验收,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产品质量保证责任,乙方仍应就其向甲方交付的货物承担质量保证责任。

  4.7 甲方指定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货物进行品质检验的,乙方认可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检验机构的验货结果。

  4.8 货物交付给甲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入库后,在货物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仍须承担货物的质量保证责任。在货物的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质量问题的,依据本协议第七条《售后服务和质量保证》条款处理。

  第五条 包装

  5.1 乙方负责对货物以单色单码装箱的方式入箱,使之适合多次运输、多次搬运、卸装的要求,并根据货物特点和要求,加上防潮、防雨、防腐蚀的保护措施,保证货物运到指定地点时无破损、无脏污。

  5.2

  5.3 包装方法:以订单上列明的标准或甲方要求为准。 其他特殊包装要求可在具体采购订单和发货通知中具体约定。

  费用 第六条

  6.1

  具体付款比例和付款时间在订单中约定。甲方应将货款支付至乙方如下帐户: 户 名: 账 号: 开户行:

  如乙方变更帐户信息,应至少提前【15】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否则,因此造成款项未能按时支付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6.2 订单项下的价格均为含税价格,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出货单据和17%的专用增值税发票。双方确认,订单项下的价格已经包含了货物采购所涉及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检验、包装、运输等费用,甲方无需就货物采购向乙方或第三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甲方增值税发票信息: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税务登记证: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镇富丰路2号2-23幢17层1-8号

  电话:010-83607650

  6.3 因本协议项下货物采购所发生的其他税负,由甲乙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6.4 甲乙双方平常往来的文件、样板、批板由各寄出方承担费用;补料、返修、返工、更换、重新交付的运输费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售后服务和质量保证

  7.1 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入库之日起180天为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内,如甲方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甲方仍有权选择要求乙方更换或退货。甲方要求更换的,乙方应在甲方提出要求后【2】日内回复意见,并在要求的时间内予以更换;如乙方无法更换货物,或乙方未在甲方提出更换要求后【2】日内回复,甲方可要求退货。甲方亦可不经过更换程序而直接要求乙方对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退货。甲方要求退货的,乙方应于甲方提出要求后【15】日内退还相应货款或由甲方自应付给乙方的货款或乙方质量保证金中直接予以扣除。因质量问题退换货物的,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7.2 如因货物质量问题导致甲方对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应就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予以赔偿。

  7.3 经甲乙双方协议一致,乙方同意采用下述第种方式,作为乙方产品的质量保证金: 7.3.1甲、乙双方每签订一笔订单,乙方同意由甲方保留该笔订单总金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乙方延期交货或提供的货物不符合订单约定或存在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直接自该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应承担的逾期违约金、退还的货款或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不足以支付违约金、退还的货款或甲方遭受的损失的,乙方还须据实赔付。如乙方提供的货物不存在前述情形的,该笔订单项下的货物质量保证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乙方凭甲方开具的质量保证金收据向甲方提交返还质量保证金申请,甲方凭收据向乙方返还该笔质量保证金。

  7.3.2 乙方同意:在本框架协议生效后,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大写)元(¥: )作为本协议有效期间内所有订单的固定质量保证金(或由甲方于双方签署的第一笔订单货款中直接保留该部分),本协议有效期间内,乙方延期交货或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本协议或订单约定或存在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直接自该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应承担的逾期违约金、退还的货款或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不足以支付违约金、退还的货款或甲方遭受的损失的,乙方还须据实赔付。乙方确认:在本框架协议有效期限内,保证金金额不足 元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乙方自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应予以补足。如乙方提供的货物不存在前述情形的,本框架协议项下最后一笔订单质保期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乙方凭甲方开具的质量保证金收据向甲方提交返还质量保证金申请,甲方凭收据向乙方返还该笔质量保证金。乙方确认:采用固定质保金方式的,在甲方采购量明显增加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保证金数额。

  第八条 知识产权

  8.1 双方确认,乙方仅得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使用甲方未被修改的商标、标识,不得以任何本协议约定之外的目的使用甲方商标、标识、商号等;任何一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应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不从事任何可能使对方的知识产权受到损害

制作合同 篇6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双方当事人:_______________

  定作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

  安装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厨房设计师: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安装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整体厨房企业标准和本厨房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1条 付款方式

  1.1 合同价款以订货系统价格作为计价依据,具体见双方签订的订购单,货款以现金或者(??)方式支付。

  1.2 甲方在乙方整体厨房展示厅预约上门设计时需要交纳设计定金,行业惯例为合同总价款的____ %,(人民币____ 圆),乙方登门出具设计方案后由于甲方原因不定做的,定金作为乙方劳务成本和甲方信誉保证金不予退还;如甲方定做的,设计定金转化为货款,甲方只需交纳余款。

  1.3 由于整体厨房产品属于个性化定制产品,厨房生产厂家需要根据定单进行物资采购、加工生产,因此整体厨房须付齐全款后方可定做,同时乙方需给甲方开具发票。

  1.4 由于整体厨房产品属于个性化定制产品,一旦下达生产定单货款不退,整体厨房产品不退不换。但依据《家用厨房设备》(gb/t18884.4-20xx)中6.5条之规定判定厨房产品不合格、而乙方在90日内没按照合同约定整改到位的,以及法律明确规定应退换货的其他情形乙方应给予退换货。

  第2条 交货日期/安装日期

  交货日期:整体厨房属于定制产品,精细化制造与诸多服务环节需要较长周期;而且整体厨房安装应是家庭装修的最后环节之一。在乙方所在地区范围内,乙方免费为甲方运输合同内产品(除折价样品和乔迁外)。

  从甲方确认方案并交齐全款(或者交付总价款的____ %)且厨房装修满足尺寸测量要求、乙方下达生产定单之日起各地区最短交货周期如下(下表为各大中城市或整体厨房生产商所在城市最短交货周期,其他地区地顺延2-3天,节假日生产周期顺延):

  甲方交齐全款、乙方下达生产定单日期为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计划交货日期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安装日期为交货日期之日始三日内。

  第3条 服务范围

  3.1 整体厨房配置要要求:甲方定做的整体厨房配置明细以乙方订货系统输出的定单明细为准,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3.2 整体厨房服务内容:乙方仅对其所经销的厨房生产厂家提供的合同内整体厨房部品提供安装服务,并负责本合同项下的售后服务保证,对甲方自购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的产品以及厨房基础工程的装饰装修不提供安装服务与售后服务保证,也不承担其质量不良所引起的连带责任。

  或者甲乙双方就上述安装与售后服务作如下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受专业限制,在设计安装前,乙方设计师仅提出厨房基础工程改造的建议,甲方需自行请专业公司、专业人员将需改造的厨房基础工程等工作完成,以满足整体厨房的安装需要。此类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厨房基础工程(包括厨房墙地面砖铺贴、吊顶门窗安装、水表与角阀及建筑上水管线安装、下水管线安装、插座安装、煤气设备与管线安装、烟道口开挖等)、煤气软管与卡子的提供与安装(甲方应请煤气公司调试开通气源)、烟道防雨罩的提供与安装、其他甲方自购的部品安装(乙方可依据甲方提供的开孔模板免费开挖盆孔、嵌式灶位孔)等。

  第4条 工程配合

  4.1 甲方亲自(或委托代理人)与乙方履行合同:确认设计方案(包括效果示意图、平立面图、台面图等)与现场交底后签订本合同(含订购单)、办理验收交接手续和其他事宜。

  4.2 乙方建议甲方首先装修厨房,按照相应规范和设计师建议将厨房基础工程改造完成后由设计师复测,同时将自购部品实物与尺寸提供给设计师并在图纸上予以确认、确定最终设计方案。在甲方交齐全款(或者交付总价款的______%)后,己方依据订单安排生产。乙方建议在瓦工、木工作业完成后再进行整体厨房安装,避免交叉施工可能给厨房带来的损坏。建议甲方与乙方设计师随时沟通,以确定合适的安装时间。

  4.3 乙方建议甲方尽量购买乙方的整体厨房产品。如甲方确需配套其他品牌厨房部品,甲方应购买有信誉保证厂家的产品,并要求其经销(服务)商提供服务,同时索取并保存好保修证和发票等以获得售后保证;如由于该部分产品质量不良或安装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乙方无关。

  4.4 施工过程中甲方需给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乙方按照设计方案图纸与相关标准进行施工(如由于乙方原因需要现场调整方案的,经甲方同意后调整并由乙方承担调整费用),乙方安装过程中负责对厨房现场设施和厨房成品进行保护,现场进行试机演示和使用讲解,参加竣工验收。

  4.5?施工安全等重要事项约定:

  4.5.l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详尽说明隐蔽式水、电、气线路的位置及走向、墙体材料,并听从乙方技术性指导建议,如甲方没有履行该义务的,出现施工安全责任事故、返工或安装后影响使用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4.5.2 整体厨房施工前的地面应当是已经由房屋建筑开发商或者装饰公司做好防水处理的,并不会因此在

  使用过程中渗漏水影响临近用户生活;甲方厨房水电气管线、插座等质量与安装必须合格,并应由建筑开发商、装饰公司提供相关的服务与质量保证,乙方不承担以上零部件质量不良或安装不当所造成的一切后果与连带责任。

  4.5.3 因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相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等,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5条 验收交接与保修

  5.1 整体厨房以双方确认的设计方案图纸及验收交接单注明的技术标准(未尽标准见《家用厨房设备》gb/t18884-20xx中相关标准)为评定验收标准。

  5.2 订购单所载明的货物与产品手册相对应时,手册中的产品外观特征为照片效果,与实物存在一定误差,展示样品与实物存在一定误差;甲方订购产品特性以签订的.系统订购单所注明的要求为准,如生产厂家为了技术进步需要,需要对产品进行升级或更新,乙方应在交付时给甲方提供升级或更新产品。

  5.3 整体厨房在安装现场根据具体工况组装、拼接、障碍切割、孔洞开挖、不影响正常使用和不改变最基本的设计方案的局部调整等工作以及安装前开箱验货、提前预装等,属于正常的安装规范。

  5.4 由于整体厨房安装往往与装修施工交叉在一起,为了避免扯皮现象发生,整体厨房完工当天必须由甲方亲自(或指派代理人)现场与乙方共同验收,并办理验收交接手续。

  5.5 乙方对整体厨房橱柜部分保修两年(家电按照家电三包规定执行);乙方对水盆、水龙头的配套上下水配件、垃圾桶等易损件保修壹年并只承担相应责任,对本合同外的部件不提供服务与质量保证。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合同内产品的保修服务时,需要提供保修证、有效发票与合同(包括订购单与验收交接单等),否则乙方按照保外收费处理。

  5.6 对于超出保修期或非保修项目,以及乙方在销售时性能故障(非外观缺损)已维修到位的样品或其他折价品,乙方提供收费维修服务,乙方按照企业收费标准收费并向甲方开具发票或正式收据。

  5.7 整体厨房主要部件(台面、柜体、门板、把手、非易损功能件)自购买之日起五年内一般使用同品质材料维修(台面与门板等维修可能存在一定色差);由于产品存在更新换代与不断技术更新的可能性,超出保修期后甲方可能需要重新选择换代产品维修。对于有安全使用要求的产品(如电器、经常开关的水龙头及上水角阀等)乙方建议甲方在超过产品折旧(寿命)期时要予以更换,以确保使用安全。

  5.8 甲方在厨房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做好防水防腐蚀、防烫防高温、防外力(如强烈敲击、硬物刻划等)、防堵塞、保持厨房使用环境干燥清洁等使用保养工作。详细的产品使用保养注意事项与保修政策见乙方提供的说明书与保修证及乙方公开的最新书面文件。

  5.9 下列情况属于整体厨房产品在目前技术条件下的正常偏差,不属于不合格项:

  (1) 人造石台面板采用树脂材料等聚合而成,因受运输及客户房间开度尺寸的影响,台面需做现场拼接。接缝处为无缝隙平滑处理,因树脂材料的颜色变化等原因会有可见痕迹。

  (2) 鉴于目前行业的通用技术水平和材料的限制,人造石台面板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少量自然裂纹现象,裂纹后采取粘接修补的方式进行修复;因人造石台面板的特性,维修后可能存在一定色差。

  (3) 人造石台面板在墙面平直情况下与墙面之间应留有2-5mm以内间隙保证伸缩需要。另为安装和通风的需要,以及在墙体不平整情况下,靠墙柜体离墙有5-15mm的间隙,以方便门板的正常开启。

  (4) 其他正常的使用误差请参考说明书及乙方公开的最新书面文件。

  第6条 违约责任

  6.1 有证据证明: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整套货物逾期交付而耽误使用的,每拖期一天,乙方按实际付款金额的__________‰(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以上违约金为一次性补偿标准,但最高不超过该套厨房的成交价格。

  6.2 有证据证明: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部分货物逾期交付而耽误使用的,每拖期一天,乙方按所缺货物付款金额的__________‰(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以上违约金为一次性补偿标准,但最高不超过所缺货物的成交价格。

  耽误使用是指无法进行洗涤、烹饪等基本炊事操作导致无法进行基本的用餐活动的情况,此类情况乙方按照上述标准向甲方进行一次性补偿。部分货物逾期交付但不影响基本用餐活动的、以及交接后可能出现的故障维修乙方只需按照规定修复即可。但由于甲方原因延期、甲方同意延期以及不可抗力等非乙方意志原因导致的延期不视为乙方违约。

  6.3 有证据证明:因甲方延迟提供施工条件、迟延安装不超过60天的,甲方可不承担责任。但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乙方返工或多次上门的,返工或多次上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以及与此相关的直接责任由甲方承担。

  6.4 因甲方推迟安装致使乙方保管合同标的超过60天的,从第61天开始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仓储保管费用等违约金,但每天的违约金标准最高不超过货款总额的1‰(千分之一)。

  6.5 因甲方推迟安装致使乙方保管合同标的不超过2年的,乙方要保证货物的齐全完好,如发生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保管期超过2年,合同标的发生产品质量问题的(结构性质量问题除外),乙方不承担责任,只需保证货物齐全,而且产品按照保外处理。甲方推迟安装超过2年,乙方在无法通知甲方、或者甲方拒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债务的情况下,乙方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四条、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将甲方财产作留置处理。留置后所得不足以支付仓储保管费的,甲方仍需补齐。

  6.6 安装过程中乙方应妥善保护现场设施和厨房产品,如造成损毁,应据实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6.7 甲方可通过合适途径或者直接向乙方业务人员核对订购单与待验收厨房产品,如在验收交接时或在验收后有证据证明乙方有以次充好、偷换材料等违约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除无偿修复好或更换该部分不合格材料外,并应赔偿甲方该部分不合格材料付款金额的2倍作为违约金。

  6.8 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提出权利主张时,必须提供有效证据且权利主张要符合本合同约定,本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第7条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合同履行地消费者协会调解。调解不成时可选择如下方式解决(在所选择的括号内打√,如选择仲裁,应当注明具体仲裁委员会名称):

  a.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

  b.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

  第8条 其它约定

  双方签订交接单后甲方提出产品有外观缺陷或数量误差的,乙方不负违约责任。甲方无法证明是乙方责任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能够证明是乙方责任的由乙方修复或补足,乙方不负违约责任。乙方拒绝修复或修补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9条 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中的涂改部分无效;如确需增加约定的可以补充约定,补充条款不得与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规定相冲突。该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

  定作人(甲方盖章或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承揽人(乙方盖章或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制作合同 篇7

  合同编号:

  供货及安装合同

  (LED屏及舞台制作的供货及安装)

  工 程 名 称: 金乡美凯龙商场LED屏及舞台制作

  采购方(甲方):济宁浩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供货方(乙方): 济宁友成广告有限公司

  运营方(丙方): 上海红星美凯龙品牌管理有限公司金乡分公司

  供货及安装合同

  (LED屏及舞台制作的供货及安装)

  采购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运营方(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美凯龙商场LED显示屏及舞台制作 供货及安装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美凯龙商场LED显示屏及舞台制作与安装

  2.工程地点: 金乡美凯龙商场内

  3.工程内容: 美凯龙商场LED显示屏及舞台制作与安装 、调试、验收、维保等。

  第二条: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范围及方式

  1.合同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范围详见本合同附件。

  2.供货方式:乙方包工包料、包制作、包运输、包安装调试、包安全、包工期、包质量、包保修。

  第三条:合同价款及其调整

  1.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贰拾捌万伍仟元整,(小写:¥ 285000 元)。本合同总价包括但不限于LED屏及舞台的主材费、制作费、包装费、运输装卸和现场搬运费、安装人工费、辅材费、验收检测费用、保险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全部价款,还包括现场协调、配合、验收、调试、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保修、技术指导和培训等费用。除根据合同变更调整据实结算的合同价款外,乙方无权就本合同项下制作安装工程向甲方主张任何权益。

  2.本合同一经签订,本合同固定总价不随原材料及产品市场价格的变化做任何调整。

  3.变更及调整

  3.1甲方要求乙方完成合同以外零星项目,乙方应在接受甲方要求的5天内就用工数量和单价、机械台班数量和单价、使用材料和金额等向甲方提出施工签证,甲方签证后施工,如甲方未签证,乙方施工后发生争议的,责任由乙方自负。

  3.2本合同价款包含的材料设备清单,若实际没有进场安装或经甲方认可无需进场安装时,结算时甲方有权根据合同综合单价扣除相应费用。

  3.3所有工程变更、签证按甲方变更、签证流程办理,只调整变更、签证及双方的其他约

  定。增加的费用甲方另行支付。

  3.4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其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第四条:付款及结算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40%的预付款即114000 元;

  2.舞台及显示屏的框架施工完成,LED屏的单元板到场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5%,即再次支付 128250 元;

  3. 全部安装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所有产品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且结算完成、乙方向甲方全套合格竣工资料后,付至合同结算总价款的` 95%,乙方出具正式发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4.余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中第一年结束后15日内支付质保金的50%,三年质保期满15日内,无任何质量后无息支付剩余50%。

  第五条:技术要求:

  满足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使用要求。

  第六条:交货、安装与验收

  1.供货及安装地点:金乡红星美凯龙商场。

  2.供货及安装工期:合同签订后之日起25 天。

  3.乙方将货物运至安装地点,并于到货前24小时将到货名称、型号、数量、外形尺寸、单重及注意事项等,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4.设备及材料包装应符合国家标准,以保证设备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伤,由于包装不当造成设备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

  5.设备及材料由乙方负责送到施工现场,由乙方负责运输、卸车。

  6.设备及材料到达现场,甲乙双方均须在场并确认包装的完好性后,由甲方验货。乙方应按甲方安排的时间派人到现场,对货物进行清点验收,并签字确认。若发现货物与装箱单不符,乙方负责补齐或收回。

  7.乙方应自带用以安装、调试过程中所需的各种工具、仪器仪表及易损件。

  第七条:双方责任

  1. 甲方责任与义务

  1.1甲方项目代表:马兆彬电话:18766868096 。

  1.2对采购进度、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办理材料、设备的进场验收手续。

  1.3乙方材料、设备进场时,甲方有权对材料设备的数量等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并不代表最终验收合格。

  1.4负责组织验收,办理交接手续并参与签证确认;

  1.5负责对乙方合同履行的认可,并按照合同规定办理验收、付款和结算;

  1.6负责协调进场安装、调试运行、培训事宜。

  2. 乙方责任与义务

  2.1乙方项目代表: 胡广强电话: 18863766608 。

  2.2按照合同约定的采购清单在合同工期内组织进场。

  2.3负责所有材料设备采购、供应和保管,保证采购的材料设备、型号、产品规范、产地、质量等达到合同要求。

  2.4在设备安装调试时,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2.5乙方负责免费为甲方培训设备的操作及维修人员。培训内容包括系统及设备的基本结构、基本原理、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维护,日常操作使用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维修保养等。培训地点主要在产品安装现场或按甲方安排。

  2.6在设备调试及正式运行期间,发生下列事件,乙方应48小时内负责免费维修及更换: ① 非人为原因造成设备工作不正常、损坏等;

  ② 产品本身存在质量缺陷。

  2.7在设备调试及正式运行期间,发生下列事件,乙方应负责退货及退还甲方已向乙方支付的货款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① 非人为原因造成设备及软件工作不正常、损坏等一月内出现5次以上;

  ② 产品本身存在质量缺陷;

  ③ 经更换或维修后2个月内出现同样质量问题的(易损件及音响、控制系统除外); ④ 经权威检测机构证明存在质量问题的。

  第八条:质量标准、安全文明及检查、验收

  1. 质量标准:满足设计图纸及规范标准。

  2.乙方必须保证所供产品必须达到现行国家、行业标准;必须完全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技术参数的要求,乙方在交货前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对产品全面检查、测试。

  3.包装标准:本合同所述货物均由乙方按适宜运输、存放的方式包装。如因包装不妥造成货物损毁,费用由乙方承担。

  4.验收方式及标准:

  ①按合同要求、产品质量标准进行验收。

  ②货物进场前,乙方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应当出具货物的产品合格证书、出厂检测报告、质量保证书,出示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特

  殊材料还要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使用该项材料的文件;实行生产许可管理的,应当出示生产许可证;提供原材料质量检测报告;进口货物还应当提供报关单等进口凭证。乙方未能提供上述资料的,甲方有权拒收。

  ③甲方有权对货物的品种、规格等进行查验。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技术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④当甲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时可进行复检检测,检测合格的检测费由甲方承担;但经检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检测费由乙方承担。

  5.安装过程中,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管理,确保安全施工和工程质量。乙方施工时应严格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规定,应对施工人员进行法律安全教育,严格按照安全施工操作规程施工,施工期间乙方人员发生的一切违法和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照合同要求支付合同价款,工期予以顺延。

  2.乙方逾期未进场供货安装的,应当每日按逾期合同总价的 0.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逾期未进场供货安装超过 10 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所供产品的品种、规格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退、换,由于上述原因延误进场时间,每延期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 0.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经退、换后,仍然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得到乙方的赔偿。

  4. 如因乙方原因在规定的工期内未完成安装,则每延期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2 %违约金;延期超过10 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10 %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据实赔偿。

  5. 乙方因产品质量或安装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20 %违约金,并在限期内无偿换货或整改至合格;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大于违约金的,乙方应按实际损失另行赔偿。

  6. 如因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经甲方催告后仍不履行或无任何 实质性改进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支付给甲方合同总价的 30 %违约金,同时承 担一切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保留进一步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第十条:保修与其它:

  1.保修期限:自安装工程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 3 年,保修过后提供终身维修服务。

  2.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①因乙方材料设备质量、安装质量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由乙方负责维修,由此对甲方或业

制作合同 篇8

  采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采购服装事宜,经友好协商,双方就以下条款达成一致:

  一、 产品详情

  1、服装分类及价格清单

  2、具体服装样衣、布料样品,以经由甲方确认后的样品为准,

  样品需一直陈列于甲方仓库,以便收货是验货确认。

  二、甲方义务:

  1、 甲方应配合乙方按时对帐、按双方约定付款。

  2、 甲方根据双方确认的样品对乙方交付的服装进行验收。交付时

  如发现少发、丢失、污损、色差、质量、款式等问题的,甲方有权按照实际合格数量验收,并拒收不合格服装及要求乙方退回处理,产生的后续运输费用及其它可明确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 甲方负责验收后的服装保管、发放工作。

  三、 乙方义务:

  1、 乙方根据双方确认的样品进行批量生产,不得擅自更改颜色、

  面料及款式,应保证产品质量,包工包料并提供全部辅料,如遇制作问题,乙方须负责修改。

  2、 乙方应依约准时交付服装,并派车运送到甲方指定仓库。

  3、 乙方应提供服装样衣及布料样品供甲方备查,如甲方服装样式

  改变,乙方须及时补充样衣及布料。

  4、 如因市场行情波动且被证实的,乙方应在服装调价前通知甲

  方,双方另行商洽价格适宜,并以书面确认为准。

  四、 结算:

  1、 月结:双方应于每月21日前对上一个月的订货进行对帐,

  乙方应于每月25日前开具相应发票予甲方,甲方于次月25日前付清货款,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对帐或让甲方按

  时收到发票的,甲方付款日期顺延。

  2、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开票资料(包括开票名称及开票金额),

  开票金额以当月服装发放数量及金额为准,其中安装工作服费用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展厅制服费用开普通发票。 3、 乙方根据甲方开具的发票付款到如下账户:

  收款户名:

  收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 收款账号:

  五、附则

  1、本合同有效期壹年,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同意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管辖。

  4、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制作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现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乙方同意为甲方制作并安装

  总店具体内容如下:

  1.该制作及安装的工费总造价为人民币(大写)伍仟整 (小写) 15000.00元

  2.规格为3.施工地点工期起止日期为自年日至 20xx年 09月 25日止,安装完毕。

  4.甲方负责提供:

  5.乙方负责提供:

  6.甲方预付给乙方该工程定金为人民币,待工程安装

  完工,剩余工程款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

  7.质保期为月,期间内除不可抗力除外(自然因素、人为因素)

  牌匾因质量问题如(铝塑板开胶,亚克力板褪色变形、光源损坏),乙方无偿维

  修。质保期过后如需维修则为有尝维修。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既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或(盖章) 或(盖章)

  20xx 年08 月31 日

制作合同 篇10

  合同编号:HB20120228-01

  需方(以下称甲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供方(以下称乙方):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定做用于 的不锈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 乙方按照甲方订货要求提供以下货物:

  1:不锈钢地脚线及修边线 2:信报箱 3:电梯门套

  二、 数量、单价及合同预算金额

  备注:

  1. 以上表格所涉及的数量、尺寸、规格依据甲方所提供的加工图纸为准,此图纸将作为附件一附于此份合同后。

  2.此报价包括为成品加工价,已含括刨坑、磨边、抛光等加工费用。同时此报价已含贴膜、包装及到广州运费。不含税,如需含税则另加5%。

  3.以上三类产品中,地脚线、修边线及信报箱仅供材料,不包安装。电梯门套为包工包料。

  三、加工及验收:甲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天内提供完整,尺寸准确无误并由甲方负责人签字确认的加工图纸给乙方按图加工。不锈钢材质按304执行,所有供货不锈钢板的板材材质及厚度必须符合GB1220-92「84」及oCr18Ni9等国家及行业标。包装采用保护胶纸保护、纸皮(或泡沫纸)包装(运输途中产品保护由乙方负责。货物经甲方验收后,交由甲方负责保管。

  四、验收手续:供货方货到现场,甲方或其工作人员只对外观可视面进行有无表面保护膜破损导致划伤或挤压变形验收及对数量进行核对签收,甲方在安装过程中发现存在工艺质量问题时通知乙方后,乙方须在8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鉴定,情况属实的情况下乙方需无条件对存在问题的产品进行更换。

  五、乙方送到现场之货物,甲方授权 为指定签收人,若授权有变更,以甲方书面函告为准。

  六、付款及结算方式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天内甲方应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即人民币 订金给乙方,定金最后一批货款冲抵结清。

  (2)乙方在发货前把发货数量清单传真给甲方确认,甲方在确认后签字回传给乙方,乙方在收到发货单确认的当天发货。货到工地后经甲方抽样验收后,如送材料为本合同第一条款中第1、2项材料则甲方支付该批货款给乙方。如所送材料为本合同第一条款中第3项材料,那么乙方需安装完毕,甲方验收合格后结算货款。

  (3)甲方付款方式可为支票或网银结算,收款帐户为乙方指定帐户。甲方支付现金的收取人必须出具乙方授权委托、收款并须加盖公章。乙方在收取甲方支付的支票或汇款结算的金额时,必须提供等额的相应票据,否则甲方有权拒付材料款项。

  七、乙方责任及违约责任:按时保证质量交货,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及产品质量保证书,乙方的产品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任何质量问题均视为该产品不合格,甲方有权保留追究乙方相关经济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之权力。乙方产品不能按时交货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暂定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暂定货款的20%;乙方产品若连续出现批量或严重不合格及供货逾期超过十天严重滞后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八、甲方责任及违约责任:负责工地现场的数量清点验收。按合同规定日期支付货款,否则每日按逾付金额的1‰偿付乙方违约金,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暂定货款的20%;

  九、不可抗力:甲、乙双方任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如严重自然灾害、战争、瘟疫)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规定的,不以违约论。对这些货物的处理方法,可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十、 图纸及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该单项工程所有图纸,乙方需安排设计到现场测量出图,在接到甲方要求一天内到场,在每批加工图纸上须经甲方盖章或其委托人签名方为有效。

  2、甲方确定的加工图纸需变更时应在乙方未生产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应当赔偿乙方因此承受的实际损失(当乙方收到甲方书面指令时,乙方已经开始生产的,应立刻停止生产,否则甲方不予以承担责任及损失)。

  3、因甲方确定的加工图纸不清楚,经乙方审查(须在收到图纸后二个工作日完成)书面通知仍不能修改,致使乙方无法生产的,乙方供货期顺延,乙方无需承担由此造成逾期交货之赔偿责任。

  4、如乙方未按甲方确定图纸或技术要求加工的,乙方须对此承担一切相关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更换人工、施工措施、辅助材料、业主方索赔等费用(如有)]及相关法律责任,由于乙方原因逾期交货的按本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十一、双方主要职责

  (1) 甲方:提供所需铝板板的规格、尺寸、数量、并确定加工图纸及加工技术要求、货到现场后的验收、保管和按合同约定付款等。

  (2)乙方:根据甲方确认的图纸及加工技术要求、尺寸清单、供货期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不锈钢。

  十二、产品的图纸变更:在执行合同过程中,产品加工图纸变更需双方确认。若甲方提供尺寸、图纸超出合同约定加工质量标准,则该批量交货期起始时间以甲乙双方最终确认后的不可变更的尺寸图纸之日起计。

  十三、争议解决:基于本合同产生任何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乙、甲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确认的附件为合同正文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相同效力。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代 表 人:(签章) 代 表 人:(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Copyright©1998-2023pind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