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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合同

时间:2024-10-03 05:51:10 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制作合同4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制作合同4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实用】制作合同4篇

制作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一、甲、乙双方通过协商,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模型制作工作。

  二、工作内容:

  制作可供展览使用的.仿真样机壹台;

  三、乙方在委托合同生效后:

  在正式方案完成后,乙方在 天内制作可供展览使用的仿真样机壹台;

  四、经商定,甲方支付人民币元正作为乙方设计工作之劳务费用,并于合同签字后即将该款 %预付给乙方,合同自款项收到之日起生效。当乙方完成样机制作并经甲方认可时,甲方即将余款支付给乙方。

  五、甲方提供设计费用可以现款、支票、转帐等方式提交乙方,乙方帐号: 开户行:

  帐 号:

  单 位:

  六、合同一经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违约方应承担对方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

制作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及有关广告条例,甲方委托乙方摄制宣传片,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制作项目:

  二、制作金额:人民币元整(¥000、00元)(含税)。

  三、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时,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制作预付款,计¥000、00元(人民币千元整)。

  2、交付成品并由甲方验收符合要求后,付清余款,计¥000、00元(人民币千元整)。

  四、交货期限:----年---月--日。

  五、制作要求: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按照(——————)文本及合同所定内容周期完成各个阶段的拍摄制作,并按时交付甲方成品带,甲方负责验收。

  六、双方责任:

  1、乙方应按时按质完成制作,按时交付成品片(DVD光盘5盘)。

  2、甲方有责任和义务监督协助制作。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文字、文稿、标志、图片、影像素材等)。

  4、宣传片后期制作初稿完成后,甲方审阅时应集中意见并及时提出明确修改方案,在不影响宣传片整体框架的情况下乙方可提供相关修改。

  5、在履约过程中,如因甲方修改创意或提供的资料不全、未按时支付预付款等原因,影响交片日期,则交付日及制作周期顺延。如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延误,甲乙双方及时友好协商解决。

  6、在甲方付清余款后,乙方向甲方提交成品带,同时,该广告版权归甲方所有。

  7、乙方要严格遵守有关保密制度和甲方规章制度,并对宣传片的摄制全过程绝对保密,制作完成后须将所有内容归还甲方,不得保存、复制、翻版和挪用等,否则应承担一切责任。

  七、合同终止: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不能单方面终止合同,违约方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应为合同制作金额的20%。

  八、附则:

  1、如因执行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应提交甲方所在地的法律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及单位盖章后,立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所带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附件含(一)本次拍摄宣传片的创意文本;(二)本宣传片的费用明细表),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代表人(签字):

  日期: 日期:

制作合同 篇3

  定作人(下称“甲方”):

  承揽人(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就招牌制作与安装事宜,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 承揽标的

  1.招牌形式与形状:临街立牌。

  2.招牌大小尺寸:见附件。

  3.招牌版面内容:按甲方要求。

  4.招牌材料及制作要求:见附件。

  5.招牌安设位置:

  第二条 承揽方式

  1.乙方应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为甲方制作和安装本合同招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任何制作或者安装工作交由第三方承做。

  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品牌、规格和质量提供制作本合同招牌所需材料,乙方提供的材料并应是全新未经使用的生产厂家原装品牌产品。

  第三条 资质要求

  1.乙方保证具有承揽本合同招牌制作和安装的法定资质及经营范围。

  2.本合同若因乙方资质保证不属实导致无效的,甲、乙双方及第三方因本合同无效产生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全部承担。

  3.本条约定在本合同无效后,仍对甲、乙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四条 质量要求

  1.乙方保证本合同招牌的制作和安装质量均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若无国家标准,则符合相关行业标准;若亦无行业标准,则应符合通常标准和安全原则,并应同时符合本合同第一条约定和和甲方的要求及使用目的。

  2.乙方对本合同招牌制作的质量保证期为一年(附件另有约定的除外,但最低不少于一年),对本合同招牌安装的质量保证期为一年(附件另有约定的除外,但最低不少于一年),均自甲方终验收合格之次日起计算。

  3.本合同招牌制作或者安装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日内(危及安全或者其他紧急情况下2小时内),对本合同招牌制作或者安装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解决。否则,甲方可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代为处理,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安全要求

  1.乙方制作和安装本合同招牌过程中,应按相关安全、消防规范进行操作,并采取相关安全、消防措施。

  2.乙方制作和安装本合同招牌过程中及质量保证期内,发生安全、消防事故的,由乙方负责依法妥善处理,并承担因此给甲、乙双方及第三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六条 承揽期限

  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完成本合同招牌的制作,并提请甲方初验收。

  2.乙方应在本合同招牌制作期限届满后 日内完成本合同招牌的安装,并提请甲方终验收。

  第七条 招牌验收

  1.本合同招牌制作和安装的验收以本合同第4.1条约定为验收标准。

  2.本合同招牌制作和安装的验收以甲方初验收和终验收均合格为验收合格。

  3.本合同招牌制作和安装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免费返工、修理,因此超过承揽期限的,按本合同第9.4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价款结算

  1.本合同招牌制作和安装价款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该价款包括材料款、制作费、运输费、安装费、税金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2.甲方应按下列时间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价款:

  (一)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支付本合同价款总额的 %作为预付款,甲方终验收合格后自动转为甲方已付合同价款;

  (二)甲方终验收合格后 日内,再支付本合同价款总额的 %;

  (三)余款作为乙方的质量保证金,暂不予支付,在本合同第

  3.条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届满后日内一次性支付;但若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该笔价款作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所受损失的,乙方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不再支付。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招牌制作或者安装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除按本合同第7.3条处理外,乙方并应赔偿甲方损失。

  2.本合同所称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遭受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甲方向第三方的赔偿或者补偿,有关部门对甲方的处罚,以及甲方处理相关事宜(包括甲方被追究责任和甲方被追究责任后向乙方追偿)支出的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取证费、差旅费等所有相关费用。

  3.乙方逾期制作或者安装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本合同价款总额的万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战争、政变、动乱、罢工和地震、台风、海啸、洪水等严重自然灾害及因非甲、乙任何一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

  2.甲、乙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迟延履行或者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本合同后遭受不可抗力的,不免除违约责任。

  3.甲、乙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的,应及时采取相关措施避免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并应及时通知对方,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否则,应对对方因此遭受的扩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的,可依法解除。

  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赔偿甲方损失:

  (一)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本合同招牌制作或者安装工作交由第三方承做;

  (二)甲方初验收或者终验收不合格,乙方不予返工、修理或者

  返工、修理后甲方初验收或者终验收仍不合格;

  (三)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或者火灾事故,不依法、妥善处理和赔偿导致影响本工程进度或者甲方日常工作;

  (四)乙方逾期制作或者安装达30日及以上的。

  第十二条 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甲、乙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依法起诉。

  第十三条 合同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2.下列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或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签名或盖章):

  本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制作合同 篇4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制作展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兹信守。

  一、合作内容

  1、要求加工安装明细单(见附件)

  2、合同履行期间: 年月 日至 年月 日。

  3、广告画面安装地点:

  二、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

  1、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大写:元整)。前述费用已包括税费、制作费、发布费、设置费、维护保修费、城管报批费等。

  2、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按照合同规定及甲方要求进行展板的制作,甲方按制作要求及验收方法对展板进行验收,验收报告(附照片)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合同附件及履约支付的依据,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即人民币 元,(大写 );

  (2)以上付款,甲方以转帐支票、电汇或其他银行结算方式支付。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乙方机构所在地开具的广告业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国地税通用机打发票,否则甲方可将付款时间顺延或拒绝付款。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制作、安装展板。在广告制作前____日,乙方须以__________形式提供展板打样,经甲方确认后,连同制作确认单一同作为合同附件,确定样品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动。

  2、甲方应确保其提供的展板画面设计资料、样稿等行政报批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3、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色彩与甲方签字后的展板画面样稿出现明显色彩差异、清晰度偏差、画面错位、尺寸不合规等现象,严重影响展板画面最终发布效果,由乙方重新制作。

  4、展板画面制作期间,甲方有权监督跟踪乙方的制作,安装,维护进程及质量问题。甲方派代表按进度验收认定,如有疑议应及时提出,乙方要按照甲方提出的合理建议及时进行纠正。

  5、乙方应当维护展板画面的制作与安装质量,期间由于乙方安装不当发生的画面脱落等问题,乙方应当配合甲方及时维修。

  五、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付款,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后,甲方应及时支付价款,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乙方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0.1%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日的,甲方有权扣除合同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造成其他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如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乙方应重作更换等,且工期不予顺延,经重作更换仍达不

  到质量标准的,乙方退还甲方已付款,并承担甲方另行制作的费用。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不低于合同价款的20%的违约金,并赔偿对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

  六、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七、合同终止

  1、因解除而终止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另须按本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甲方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八、保密条款

  1、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终止后,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并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资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除外。

  2、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责任方应按本合同总价款的10%向合同其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3、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九、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在两日内书面通知合同相对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相对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遭遇不可抗力导致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

  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由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十一 、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或授权签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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