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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合同

时间:2024-10-21 03:30:20 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养殖合同合集六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养殖合同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养殖合同合集六篇

养殖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1.租赁标的物

  甲方将位于海拉尔区哈克镇哈克村一五窑现代化牧场和附属设施{牛舍、挤奶厅、饲料库、机械库、锅炉房、配电室等}(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给乙方经营,一五窑现代化牧场占地面积约为6万平方米。同时,甲方将现有设备(TMR饲料搅拌机、山猫滑移装载机)按国家折旧标准一次性出售给乙方。

  2.租赁期限及牧场使用功能

  2.1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拾年,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如继续租赁,乙方应租赁期限满前六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2.2一五窑牧场使用功能:

  功能为牲畜养殖,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一五窑牧场占地和饲料地

  甲方应保证一五窑牧场占地面积(包括建筑物面积、奶牛活动场地和饲草料储存地)不得小于1000亩,一五窑现代化牧场经营需院外部分用地(饲料地20xx亩),由甲方协助乙方租赁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4.交付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交付时双方对基础设施的状况以交接单的形式签字确认,并附照片。对分期交付的,分期交接确认。接交完后乙方尽快利用现有的设施,发挥其作用。

  5.租赁费支付

  本租赁物采取包租折旧的方式,长期租赁,分段付款,分段签合同,租金为每年人民币伍拾万元整,签合同之日第一次一次性交付头三年租赁费壹佰伍拾万元整,甲方用于解决牧场原遗留问题,其余年限租赁费于租赁期当年壹月拾日前交付给甲方。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时,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交纳欠款之日起,按日按欠款金额的3%缴纳违约金。

  6.遗留问题的解决

  (1)已报项日的履行问题

  为了完成上级项口的建设内容,顺利通过上级部门的验收父,乙方同意奶牛养殖场暂不变原先的名称,但奶牛养殖

  场法人必须是乙方负责人。项目资金到位后乙方承担完成项目建设内容,甲方负责项日建设当中各项

  手续的办理和项日验收组的接待等事宜。项目资金的分配应合同双方协商决定。

  (2)此奶牛养殖场为国家示范项目,乙方要确保奶牛养殖数量,确保外来人员随时参观条件。

  7.维修保养

  7,1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使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并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折旧方式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

  7.2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7.3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8.装修条款

  8.1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方可动工。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8.2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8.3装修、改建增加的附属物产权由甲方和乙方协商决定。

  9.乙方在租赁期限内,要负责做好承租范围内的安全

  生产、防火(包括森林草原防火)防汛、牲畜防疫工作。

  10.合同解除

  10.1乙方 个月内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转租户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满足合同承诺的事项乙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山甲方承担。

  10.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相关手续,方可提前解约。

  11.免责条款

  11.1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当地政府行为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将按土14.2款执行。

  11.2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应在30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12.合同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

  并将出租物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书面通知,并支付当年的租金。

  13.有关税费

  按国家、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因本合同缴纳的有关的税费,按有关规定应由甲方、乙方作为承担人分别承担。有关登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经营性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14.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可交海拉尔区仲裁委员会仲裁。

  15.其它条款

  16.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6.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16.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养殖合同 篇2

  甲方(投资人): 公司 姓名: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养殖场): 公司 姓名:

  住址:

  法人:

  注册资本:

  营业范围:

  联系电话:

  双方同意本着真诚合作、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乙方提供的《育肥羊效益分析》开展此项合作。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投资资金的管理、投资运作以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确保投资资金的安全,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特订立本合同。

  一、 投资额度、用途及时限

  甲方负责出资 万元,由乙方负责收购 头千克左右绒山羊(公羊)在其养殖场饲养,期限为天左右(最长不超过天)。期满后,乙方需支付甲方出资本金万元,收益 万元。

  二、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终止合同。

  2.甲方有权参与对养殖场的日常管理,定期听取养殖场负责人汇报开展业务情况。

  3.甲方有权检查养殖场的账册,并提出意见建议。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对外开展相关业务,订立购销合同。

  2.对养殖场进行日常管理。

  3.设立相关财务、实物账目。

  4.出售成品山羊、羊绒等副产品,购进山羊存栏期间必须的消耗物资。

  5.无条件支付合同期满后承诺的本金和收益。

  (三) 收益分配

  依据乙方的《育肥羊效益分析》中纯利润400元左右,双方各半进行分配取得的利润。

  (四) 违约及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2.乙方应在合作约定的时限到期后5个工作日内,需按合同全额支付甲方投资的本金及收益款,逾期按应支付金额的千分之五支付甲方违约金。

  附件:

  1.《育肥羊效益分析》

  2.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3.双方签约人身份证复印件

  签订日期:

养殖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永富力山养猪专业合作社

  法人:

  乙方(承租方):

  由于甲方另有发展,无精力、人力经营管理养猪场,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现将大竹县黄家乡永富力山养猪场(场地)出租给乙方。为了满足乙方发展生产的需要,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则,签订本租赁协议:

  1. 甲方同意将位于大竹县黄家乡永富力山养猪场出租给乙方,用于生猪饲养及销售,乙方若需改变用途须经甲方同意;

  2. 租赁期限为肆年,即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如果希望续租,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3. 该租赁物为包括生猪饲养棚,平房(办公及宿舍),年租金总计 元,每年租金乙方提前贰个月支付。合同签订第二年开始,租金每年递增10%;同时,甲方提供适量空地场所作为乙方生产、生活使用。

  4. 乙方生产经营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积极配合甲方协调好周边兄弟单位及群众的.公共关系。

  5.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养殖生产所需的水、电供乙方使用;租赁期内水、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6. 甲方应配合乙方,努力争取养殖场母猪、肥猪、小猪等政府提供的各项政策和经济补贴,政府提供的各项政策和经济补贴给乙方(饲养方)。

  7. 租赁期间,若遇政府征用土地,由甲、乙双方出面向相关政府部门协商理赔事宜,属于猪苗、生猪搬迁、养殖等补偿金应补偿给乙方;属于甲方投资项目及建筑物、水、电、设施等赔偿应补偿给甲方。

  8. 租赁期间,乙方在该场地内的生产经营活动应注意安全,自觉接受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的指导,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否则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9. 租赁合同到期或者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提前终止,乙方有权将投资的可移动的设施自行处理,固定建筑物归甲方所有。

  10.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均不得无故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否则,违约一方须赔偿另一方直接经济损失的200%.

  11.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商定执行,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原20xx年2月7日签订的出租协议作废,以本合同为准)。

  12.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所属村委会壹份,主管部报存壹份。

  甲方:大竹县黄家乡永富力山养猪专业合作社

  乙方:

  联系电话:

  甲方法人:

  联系电话:

养殖合同 篇4

  河南源沣集团肉鸡养殖合同

  甲方: 河南源沣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性别: 身份证号:

  为更好地推广和发展肉鸡养殖事业,依照“互利互惠,共同发展,诚实守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在自愿的基础上与河南源沣集团合作,为明确双方利益和义务,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就肉鸡养殖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肉鸡养殖规模

  乙方在 县 乡(镇) 村自建肉鸡养殖场,鸡舍室内养殖面积为 平方米(新增面积届时按比例增加投放量,接雏周期和每批放雏量视出雏情况而定,由甲方养殖部根据具体情况掌握)。

  二、养殖技术及要求

  为保证养殖质量,乙方自愿遵守甲方现有制定的及甲方因发展需要而后续制定的有关养殖方面的管理制度。并保证按相关规章制度操作,所涉及甲方制定的养殖管理制度纯属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经济关系的确立

  1、乙方通过鸡场达标验收后,全额现金鸡苗,饲料,并预交1元∕只的`共同保证金,甲方可谓乙方立户。若办理五户联保手续后,,甲方可适当垫支料款。

  2、甲方根据市场供求关系和价格的变化,有权合理调整鸡苗、饲料的供应价格和商品鸡回收价格,甲乙双方均从甲方文件发布之日起按变更的新内容执行。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

  1、按乙方饲养面积供应适量的健雏鸡苗,甲方将接鸡计划提前3-7天通知乙方,接雏时允许乙方到孵化场验收挑选,对残、弱雏乙方有权拒绝接收。

  2、根据养殖需要提供科学配方的全价饲料。

  3、按计划收回乙方提供无药残、无疫病,检验合格的商品成鸡。

  4、无偿提供相关技术指导和服务。

  5、及时结清与乙方有关的财务手续,按时兑现结账余款。

  (二)乙方责任

  1、根据合同约定,按甲方投放计划接收鸡苗,否则,甲方有权和扣除乙方所交的全部合同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购买甲方提供的饲料,不得转让、拍卖和掺杂饲喂,乙方使用饲料数量应达到甲方规定的料肉比,达不到的要补足数量或按400元∕吨补差价。若乙方

  对甲方供应的饲料有异议,应在提货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并妥善保管并封存,由双方共同取样送质量监督部门鉴定后协商解决。逾期乙方承担一切风险后果。

  3、按甲方调度令要求,准时、准量交售商品成鸡,如乙方将成鸡私自出售他人,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追偿,除收回成本外,乙方另行按每只5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该款甲方有权从乙方未结算货款中直接扣除。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4、自愿接受甲方提供的技术和监督。自愿无条件从甲方领用药品及疫苗,不得私自外购药品、饲料、添加剂。若有违反,甲方按《药残控制规定》追究乙方责任,具体:(1)现场稽查,发现有违禁药品或经甲方抽检有违禁药品的,每发现一次,乙方必须支付违约金20xx-3000元,该违约金由甲方视情况而定。对于该项违约金乙方概不支付的,甲方有权从乙方鸡款中直接扣除。(2)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在养殖合同期间,乙方不得在合同鸡场饲养除甲方正常投放鸡苗以外的畜禽,否则,乙方自愿承担当批所养甲方鸡苗数量每只3元的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在履行养殖合同过程中,必须保证合法经营,在购买鸡苗、饲料、运输、交售商品成鸡过程中,不得以贿赂、欺骗等不法手段恶意串通,损坏另一方利益,否则,乙方自愿承担一万元的责任和相关法律责任。(该款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赔偿,乙方以此而给甲方造成的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养殖合同。

  2、在饲养过程中,乙方没有认真履行义务造成亏损,影响下批饲养,乙方在交鸡之日起七日内用现金弥补预留资金,方可继续养殖,否则,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

  3、甲、乙双方,均应认真履行合同,合同中未约定违约的内容,违约方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人民币壹万元作为违约金,以补偿对方损失,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战争、政府政策性行为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除外。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1、乙方交售成鸡后,按照双方约定结算管理办法,办理结账业务,并留足下批鸡苗、小料预留资金(每只6元)。

  2、本合同终止后,乙方清偿全部所欠甲方债务,如乙方在结算时,账上有余款,所剩余款在三个月后支付完。

  七.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内容,除合同中约定甲方可以单方终止本合同的情形外,甲乙双方均须遵守以下约定:

  1、若甲方因发展或因产生需要可单方终止合同。

  2、如乙方有特殊情况提出解除合同,应提前25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得到甲方认可后方可解除。

  八、纠纷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均可向

  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随时协商修订,协商条款由双方签字后生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自______年___月___日 起 至 ______年___月___日 止。

  甲 方:河南源沣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乙方(签字):

  养殖部包片负责人:

  年 月日

养殖合同 篇5

  委托方():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 养殖方(养户):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

  委托方(中江仓山温氏畜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养殖方(以下简称“养户”)在自愿、平等、互信和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肉猪委托养殖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养殖的约定

  1、双方坚持以优势互补、共享成果、共担风险的原则进行委托养殖。 2、公司负责猪苗、饲料等物料供应及销售环节的建立和管理,并负责制定肉猪饲养环节所需的各项管理制度、规定和技术标准。

  3、公司为养户提供的猪苗、饲料、药物、疫苗等物料,及养户在饲养过程所管理的由公司供应的肉猪,均属于公司财产,养户不能擅自处理。

  4、养户负责养殖的场地、设施和劳动力,以及到公司指定地点领取物料、交付产品等所需要的费用。

  5、养户对公司提供的各种物料和肉猪有管理权,并负有管理责任。养户应按合同规定将委托养殖的肉猪交付公司回收。

  6、如果出现重大疫情,政府对疫区进行封锁或重大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改变等不可抗力因素引起市场严重萎缩,销售无法进行,本合同可协商终止,互不追究对方的经济责任和损失。

  二、委托养殖的猪苗数量和保证金

  1、猪苗数量:公司根据养户的栏舍面积、运动场及配套设施等情况,确定本批的饲养数量为___ _ 头,具体以领苗单为准。

  2、养户向公司按每头猪200元的标准交付保证金,具体以实际交付的金额为准。如因特殊情况无法足额交付保证金的,或所交付的保证金超出标准部分的,公司按已公示的养户利息支付办法向养户收取或支付利息。

  三、猪苗、饲料、药物、疫苗等供应规定

  1、公司向养户提供猪苗

  2、公司向养户提供不同饲养阶段所需的合格饲料,品种、数量及价格以养户到公司领料时确定的为准;

  3、公司向养户提供各种合格的药物、疫苗,数量及价格以养户到公司领取时确定的为准。

  以上物资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定。 四、 产品回收价格及结算方式 1、产品回收标准及价格:

  正品标准及回收价:体重在140~210斤/头,健康、无残缺,为_____元/斤,超210斤的部分为_____元/斤;

  次品标准及回收价:体重在110~140斤之间/头,或稍有残缺,为_____元/斤;

  级外品部分由双方另议回收方式和价格。

  2、公司提供给养户的各种物料及肉猪回收价格,均为流程定价,与市场价格不具有可比性。公司根据行业及市场变化情况,在结算时可对养户进行浮动补贴,或对已领取物资及肉猪回收价格进行10%以内的调整,以确保养户利益的平稳。

  3、结算支付方式 :双方同意采取以下第几种结算支付方式: ①现金支付的,公司应在结算后7个工作日内付给养户。

  ②采用银行转帐方式支付的,所有结算款应在结算后5个工作日内转帐完毕。

  五、交货时间、地点:

  1、肉猪回收上市时,公司应提前7小时通知养户;回收时间不得迟于委托养殖(即养户领苗时)开始后的天,超过回收期限7天,公司按本合同第八条第1款承担违约责任。

  2、交货时间和地点:养户按上市通知规定的时间在养户猪舍旁将肉猪交公司回收。

  3、在回收正品和次品肉猪的过程中,从养户猪舍到过磅前,公司工作人员、养户和客户三方共同检查猪只是否出现死亡,如有猪只死亡所造成的损失由养户负责;公司回收肉猪前的车皮过磅、肉猪过磅以及猪只数量必须由公司销售人员、养户及客户三方签名确认。

  六、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了解、指导和规范养户的各项饲养管理工作; 2、按时、按量回收委托饲养的符合上市标准的肉猪,并及时支付结算款项。 3、按时提供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物资及提供免费的养殖技术指导。

  4、经常征询和听取各方的意见,保证各项管理制度符合标准化管理要求以及利益分配的合理。

  5、公司应承担因市场波动所带来的经营风险。

  6、公司对养户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可酌情给予适当的补贴。 七、养户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规定及时获得公司提供的各种物资、技术指导和养殖结算款。有权对公司提供的物资的规格和质量进行审核,如有异议,可在公司交付物资时提出。养户在公司领取各种物资时,必须由本人签名确认,如不能亲自签名确认时,需书面委托领用人,并凭被委托人的身份证签领物料。

  2、对公司制定的利益调整方案可提出建议及意见。 3、对公司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有监督的权利。

  4、养户应承担因自身管理失误、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 5、提供符合公司规范化饲养管理要求的场地、设施和劳动力。

  6、按照公司的免疫程序进行免疫。猪群出现疾病、死亡等特殊情况时应及时向公司汇报;猪只的死亡和淘汰须经由公司与养户共同确认,否则视养户所报猪只死亡和淘汰无效,按养户私自变卖猪只处理。

  7、未经公司同意,不得使用其他饲料、疫苗及药物;严禁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药品,对国家限制使用的药品要按规定使用,不得使用激素等对产品进行催肥。

  8、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做好肉猪饲养日记表,接受公司养户管理员的定期检查。

  9、不能将公司以外的猪只掺入公司委托的猪只中混合饲养。交付肉猪时须平肚交付(即停止喂料时间不得少于6小时),不得掺杂非公司肉猪,不得灌喂泥、沙等杂物。

  八、违约责任

  1、公司违反合同,迟延回收肉猪的,在公司回收产品后,按每天不少于1元/头猪补偿给养户;迟延支付结算款的,按迟延付款总额的万分之三/天赔偿养户滞纳金。

  2、公司违反合同,拒收养户交付符合标准的肉猪,每拒收一头,赔偿养户300元。

  3、因公司提供的物资质量问题而导致养户发生损失,由公司负责赔偿。(养户领取物资时提出异议,如情况属实,公司仍未改进,由公司承担责任;否则,公司将不承担此款违约责任。)

  4、养户未按照公司约定时间及质量提供肉猪的,公司有权拒收。养户除应支付未交付肉猪的总价值(以肉猪的正品回收价计)外,另行支付15%的违约金给公司。

  5、养户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7款、第9款的,公司有权减扣斤称或拒收;对不按照第七条第7款规定使用饲料和药物,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养户负责赔偿。料肉比在2.10~2.40之间,料肉比不足2.10或超过2.40的部份,按20元/包(80斤)饲料进行扣罚。

  6、养户私自变卖公司委托养殖的肉猪、变卖公司提供的物资的,公司有权要求养户进行赔偿,每私自变卖一头,赔偿1500元,变卖饲料每40公斤,赔偿140元。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依法向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合同法》等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附后。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签章) 养户:(签章)

  委托代理人:____ 委托代理人:____ 住所: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养殖合同 篇6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养殖人: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销售人: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为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家畜家禽养殖生产的规范化、科学化和集约化,提高养殖生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家畜家禽养殖产销合同。

  第一条 养殖人负责的_______养殖生产管理。销售人负责_______养殖生产的技术指导和销售。养殖的技术标准为_______

  第二条 养殖人承诺养殖的_______为_______只(头),按照销售人提出的技术标准要求进行养殖管理,并于约定日期_______前足额向销售人交售符合质量标准和等级的_______千克(只、头)。

  第三条 养殖人承诺在销售人未放弃收购权时,其养殖的_______不向他人出售。

  第四条 养殖人养殖的_______符合约定质量标准和等级,销售人承诺负责包销。每千克(只、头)的收购价为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销售人应做好养殖生产的信息技术和培训工作,指导养殖人科学养殖,预防畜禽疾病,提高养殖质量。如确需适量收取技术信息服务费的,其收取的标准和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销售人需统一提供畜禽种苗及预防治疗用药的,应以优惠价格供应,具体价格为_______种苗_______元(只、头)、预防治疗用药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销售人因技术指导失误或提供的`畜禽种苗、畜禽用药等质量问题给养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

  第八条 养殖人未按销售人提出的技术条件和标准进行养殖造成的损失,应自行承担。

  第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自_______起生效,于_______失效。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养殖人

  养殖人(章)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电话:

  邮政编码:

  销售人销售人(章)地址:

  法定代表人(章)委托代理人(章)居民身份证号码:

  电话: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

  邮政编码:

  监制单位: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印制单位: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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