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养殖合同集锦5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养殖合同5篇,欢迎大家分享。
养殖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乡(镇)村养蚕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蚕茧养殖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基本情况
品种
技术标准
单位
数量
价格
(保护价)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总价款
二、交(提)货方式:
地点:
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
三、结算方式及期限:
四、收购价格:
在蚕茧收购期,交货时市场收购价低于保护价时,以保护价收购。市场收购价高于保护价时,双方可协商上调价格。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以市场为主导,执行“优质优价、劣质低价”的茧价政策,甲方必须全额收购乙方生产的`蚕茧,不压级压价。
2、甲方对乙方生产的蚕茧按浙江省各季节鲜茧收购指导价,实行最低保护价。
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桑蚕饲养技术规程,做到适时采茧拒采嫩茧。
六、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在蚕茧收购期未按合同收购的,应按未收货款总值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按合同时间交货,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向乙方支付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费用。
七、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在蚕茧收购期,自行出售或不肯出售的,应承担自行出售或不肯出售部分的_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如交售嫩茧、过潮茧,甲方有权拒收,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八、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合理证明。
九、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收购方:养殖方: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址:
养殖合同 篇2
收购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养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活牛养殖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基本要求
品名
产地等级单位数量单价/保护价合计
第二条 养殖及质量要求
1.质量标准:体重在______-______千克之间,牛龄在______-______个月之间,屠宰胴体率达到_______%以上,且____________。
2.养殖方需建立以下记录:□活牛入场、出场记录□肉牛饲养用药记录□防疫消毒记录□免疫接种记录及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供牛时需出具无违禁药物使用证明(供出口用牛场需提供商检局备案饲养场证明材料)。药物残留不得超过________标准
第三条 结算
甲方应按约定价格优先保证收购乙方的活牛。双方约定保护价的,当交货时市场收购价格低于保护价时,以保护价为准;市场收购价格高于保护价时,双方可协商上调价格。
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交货及运输
(1)乙方自20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20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保证每天供应甲方活牛_______头。最低供应总数量为_______头,最高供应总数量不超过_______头。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检验方法
以乙方提供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为活牛质量合格依据。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___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_______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损失。
2.因甲方未提供必要的交货验收条件致使乙方无法按时交货的,甲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交付的.活牛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质量问题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不符合质量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一方无正当理由中止履行或单方变更、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合同解除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养殖合同 篇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协议书。
第二条 合作经营项目座落地址:电白县 镇 。
第三条 合作经营项目的宗旨是:搞好商品流通,促进电白经济发展。
第四条 合作经营项目是由个协议人共同出资设立,协议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作项目承担责任。合作项目以其全部财产,依法自己经营,自负盈亏。
第二章 项目合作的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
第五条 项目合作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
第六条 项目合作主要经营范围:种植农作物、养殖鱼类、禽畜类及龟类产品等。
第三章 项目合作人姓名(或名称)和住所
第七条 项目合作人共 个,分别为:
1、 住所在,身份证号码为: 。
2、住所在,身份证号码为: 。
3、 住所在,身份证号码为: 。
4、 住所在,身份证号码为: 。
第四章 协议人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
第八条 合作项目资本全部由协议人自愿出资入股(协议人即是合作项目的股东,以下简称为股东)。
第九条 股东的现金出资总额元,后称出资金额如下:
1、 ,以现金出资人民币 万元。
2、 ,以现金出资人民币 万元。
3、 ,以现金出资人民币 万元。
4、 ,以现金出资人民币 万元。
第五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股东享有下列的权利:
(一)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按出资比例领取分红。合作项目新增资本,原股东可以优先出资;
(三)按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四)对合作项目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步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有权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表;
(五)在合作项目办理清算完毕后时,按所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第十一条 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一)足额缴纳协议书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
(二)在合作项目办理清算时,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合作项目承
担债务;
(三)股东出资后,不得擅自抽回出资;
(四)遵守本协议章程,保守协议书秘密;
(五)支持合作项目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合作项目业务发展;
(六)不按认缴期限出资或者不按规定出资额认缴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二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的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三条 受让人必须遵守合作项目章程和有关规定。
第七章 合作项目的机构及产生办法、职权、规则
第十四条 合作项目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合作项目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五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合作项目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合作项目的年度财力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合作项目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合作项目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九)对合作项目合并、分立、变更合作项目形式、解散后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修改合作项目协
议书章程。
第十六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按本章的规定执行。股东会对合作项目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合作项目形式以及修改合作项目章程所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股东通过。
第十七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月召开一次,股东会的临时会议可由股东提议召开。
第十八条 召开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以前通告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的决定作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九条 合作项目设执行董事 名,不设董事会。 第二十条 执行董事为合作项目的负责人,其产生程序是由股东会选举。
第二十一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定;
(三)制订合作项目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合作项目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合作项目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合作项目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合作项目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制订合作项目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管理人员;
(十)制订合作项目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 执行董事任期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是:
(一)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 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二)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议作为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股东会表决形式为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第二十四条 合作项目设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合作项目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合作项目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合作项目章程和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五条 执行董事、经理、监事行使职权,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合作协议书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合作项目利益,不得利用在合作项目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合作项目的财务。
(二)不得挪用合作项目资金借贷给他人,不得将合作项目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不得以合作项目资产为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三)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在任职合作项目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合作项目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活动的所
养殖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现就合伙经营养殖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出资人民币万元,乙方以现有土地使用权
8.57亩出资,共同组建养殖场一处。
二、养殖场设立地点为 ,具体位置荒地,此地块为乙方承包村民小组所取得土地艘用权,权属清楚,承包期二十年。
三、双方出资到位后由甲方负责养殖场建设及开办事宜,养殖场使用场名及执照为养猪场。
四、双方约定由甲方陈玉丰作为合伙事务执行人,负责养殖场全部事宜,法人 。
五、甲乙双方合伙经营期限从20xx年3月1日开始,到期后可另行协商,延长经营期限。
六、双方利润分配及亏损承担比例为1:1。
七、合伙期间需吸收新的合伙人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决 定,任何一方不同意,另一方不得单方决定吸收新合伙人。
八、此协议签订后双方应认真遵守协议内容,如一方违约 造成合伙事项损失,应予全额赔偿对方损失。
九、此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十、此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此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 生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5月20日
养殖合同 篇5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1.租赁标的物
甲方将位于海拉尔区哈克镇哈克村一五窑现代化牧场和附属设施{牛舍、挤奶厅、饲料库、机械库、锅炉房、配电室等}(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给乙方经营,一五窑现代化牧场占地面积约为6万平方米。同时,甲方将现有设备(TMR饲料搅拌机、山猫滑移装载机)按国家折旧标准一次性出售给乙方。
2.租赁期限及牧场使用功能
2.1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拾年,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如继续租赁,乙方应租赁期限满前六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2.2一五窑牧场使用功能:
功能为牲畜养殖,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一五窑牧场占地和饲料地
甲方应保证一五窑牧场占地面积(包括建筑物面积、奶牛活动场地和饲草料储存地)不得小于1000亩,一五窑现代化牧场经营需院外部分用地(饲料地20xx亩),由甲方协助乙方租赁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4.交付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交付时双方对基础设施的状况以交接单的形式签字确认,并附照片。对分期交付的,分期交接确认。接交完后乙方尽快利用现有的设施,发挥其作用。
5.租赁费支付
本租赁物采取包租折旧的方式,长期租赁,分段付款,分段签合同,租金为每年人民币伍拾万元整,签合同之日第一次一次性交付头三年租赁费壹佰伍拾万元整,甲方用于解决牧场原遗留问题,其余年限租赁费于租赁期当年壹月拾日前交付给甲方。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时,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交纳欠款之日起,按日按欠款金额的3%缴纳违约金。
6.遗留问题的解决
(1)已报项日的履行问题
为了完成上级项口的建设内容,顺利通过上级部门的验收父,乙方同意奶牛养殖场暂不变原先的名称,但奶牛养殖
场法人必须是乙方负责人。项目资金到位后乙方承担完成项目建设内容,甲方负责项日建设当中各项
手续的办理和项日验收组的'接待等事宜。项目资金的分配应合同双方协商决定。
(2)此奶牛养殖场为国家示范项目,乙方要确保奶牛养殖数量,确保外来人员随时参观条件。
7.维修保养
7,1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使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并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折旧方式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
7.2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7.3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8.装修条款
8.1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方可动工。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8.2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8.3装修、改建增加的附属物产权由甲方和乙方协商决定。
9.乙方在租赁期限内,要负责做好承租范围内的安全
生产、防火(包括森林草原防火)防汛、牲畜防疫工作。
10.合同解除
10.1乙方 个月内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转租户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满足合同承诺的事项乙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山甲方承担。
10.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相关手续,方可提前解约。
11.免责条款
11.1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当地政府行为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将按土14.2款执行。
11.2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应在30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12.合同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
并将出租物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书面通知,并支付当年的租金。
13.有关税费
按国家、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因本合同缴纳的有关的税费,按有关规定应由甲方、乙方作为承担人分别承担。有关登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经营性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14.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可交海拉尔区仲裁委员会仲裁。
15.其它条款
16.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6.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16.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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