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制作合同合集九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制作合同9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制作合同 篇1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揽中国石油联合生产指挥中心基地停车场车库及户外导视系统标牌制作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制作内容及要求
1.1甲方委托乙方依据本合同规定,制作安装符合甲方要求的标识、标牌;
1.2具体规格、数量与边框材质详见附件一《停车场车库及户外导视系统标牌制作内容及报价单》所确定内容;
1.3乙方在制作安装的标识标牌必须保证质量,保修期为三年(因人为因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产品的损坏,外物影响损坏、则不在保修范围内)。乙方在接到通知后72小时内处理完毕;
1.4安装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市;
二、项目费用及支付方式
2.1本项目制作、安装及维护总费用计人民币:壹拾陆万叁仟玖佰叁拾捌元整(¥0元 );
2.2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本合同的全额发票,甲方须在收到发票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项目总额的.50 %预付款,即人民币:捌万壹仟玖佰陆拾玖元整(¥ 元);
2.3乙方制作完成甲方验收成品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项目总额的40%项目余款,即人民币:陆万伍仟伍佰柒拾伍元贰角整(¥ 元);
2.4安装完成并由甲方验收通过后,甲方支付乙方项目总额的 10 %项目余款,
即人民币:壹万陆仟叁佰玖拾叁元捌角整(¥ 元)。
2.5甲方以转账或电汇形式向乙方付款。
三、项目制作安装期限
3.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十五天内完成合同所定项,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雨、雪、四级以上大风)工期顺延;
3.2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延期时间;
四、双方权利义务
4.1甲方的权利义务
4.1.1办理标识标牌设置、安装所必须的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
4.1.2有权对乙方的制作、安装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有义务提供有关单位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供乙方参考;
4.1.3向乙方提供标识标牌位置并确保此位置无管道线路、可以施工;
4.1.4按本合同规定结算标识标牌的制作、安装费用;
4.1.5甲方协调好乙方在安装过程中的现场一切事宜,不得造成乙方产生窝工和停工的损失。如情节严重,乙方有权利向乙方索要误工费;
4.1.6乙方在制作、安装及维护过程中,如发生工作人员受伤、伤病等任何安全问题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2乙方的权利义务
4.2.1自甲方通知可以现场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
4.2.2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制作、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方案不符,应及时沟通,并与甲方协商修改方案;
4.2.3乙方在制作安装过程中,不仅要保证制作质量,应确保向甲方提供的制作物符合规定的品质,接受甲方的意见和建议;
4.2.4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甲方的要求及时完成有关工作;
4.2.5由于乙方制作安装错误产生的问题,乙方有责任在设计制作上进行修改,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5.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付款方式执行时,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合同工期顺延;
5.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按时制作、安装标识标牌,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5.3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等指标达到国家标准。如未达标乙方应承担返工及返工的相应损失,并承担由于制作及安装质量问题所致的一切后果;
5.4如属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负责。乙方有权就实际施工情况要求甲方支付已完部分或全部的制作费;
5.5如属乙方原因,未能履行合同所定项,乙方须根据实际情况赔付甲方损失费用;
5.6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工后向甲方书面申请验收,甲方收到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必须组织正式验收。甲方在完工后五个工作日内不组织验收,乙方可视同甲方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六、合同生效与终止
6.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并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6.2甲乙双方因故需变更或终止本合同时应提前通知对方,对本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在补充条款中进行说明或签订补充协议。未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七、其他条款
7.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7.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纠纷,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如有争议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7.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代理人(签章):
电话:
20 年 月 日
乙方: 代理人(签章): 电话: 年 月 日
制作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影视(广告、专题、多媒体)片有关事宜,签订合同如下:
一、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摄制_______________影视(广告、专题、多媒体)片,片长_____分钟。
1.相关资料及拍摄场景由甲方提供或指定;
2.完成片为(数据、vcd、dvd光盘)母盘______份;
3.完成时间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交付甲方。
二、制作费用
商定制作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元 (另付费用明细单)
三、付款方式
签定合同后,甲方向乙方预付制作费总额的_____%定金,即人民币_____元, 乙方开始投入摄制;
四、甲乙双方的义务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摄制脚本及相关影视文字资料。为摄制工作提供方便,协助乙方顺利完成该片。
2.甲方有对制作完成的企业影视片作品享有版权。
3.甲方开展的业务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4.乙方应确保母盘本身无播放上的技术的缺陷。
5.乙方可以在影视片落幕中注明该片由乙方制作。
6.乙方有权依该合同收取费用。
五、附则
1.本协议自双方签订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在本协议达成的原则基础上以补充条款的'方式明确,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制作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合同内容及要求:
二、设计与制作费用:
设计与制作费用总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时付委托设计与制作总费用的 %即人民币 ¥ _________ 元,(大写: )。
3、乙方将设计制作印刷品交付甲方时,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 元整(大写: )。
四、设计与制作作品的时间及交付方式:
1、乙方需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方案。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延期执行,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知识产权约定:
1、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制作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2、甲方将委托设计制作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与制作的`。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制作作品的。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
开户:
帐号:
日期: xx年 xx月 xx日 日期: xx年 xx月 xx日
制作合同 篇4
定作人(下称“甲方”):
承揽人(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就招牌制作与安装事宜,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 承揽标的
1.招牌形式与形状:临街立牌。
2.招牌大小尺寸:见附件。
3.招牌版面内容:按甲方要求。
4.招牌材料及制作要求:见附件。
5.招牌安设位置:
第二条 承揽方式
1.乙方应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为甲方制作和安装本合同招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任何制作或者安装工作交由第三方承做。
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品牌、规格和质量提供制作本合同招牌所需材料,乙方提供的材料并应是全新未经使用的生产厂家原装品牌产品。
第三条 资质要求
1.乙方保证具有承揽本合同招牌制作和安装的法定资质及经营范围。
2.本合同若因乙方资质保证不属实导致无效的,甲、乙双方及第三方因本合同无效产生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全部承担。
3.本条约定在本合同无效后,仍对甲、乙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四条 质量要求
1.乙方保证本合同招牌的制作和安装质量均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若无国家标准,则符合相关行业标准;若亦无行业标准,则应符合通常标准和安全原则,并应同时符合本合同第一条约定和和甲方的要求及使用目的。
2.乙方对本合同招牌制作的质量保证期为一年(附件另有约定的除外,但最低不少于一年),对本合同招牌安装的质量保证期为一年(附件另有约定的.除外,但最低不少于一年),均自甲方终验收合格之次日起计算。
3.本合同招牌制作或者安装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日内(危及安全或者其他紧急情况下2小时内),对本合同招牌制作或者安装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解决。否则,甲方可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代为处理,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安全要求
1.乙方制作和安装本合同招牌过程中,应按相关安全、消防规范进行操作,并采取相关安全、消防措施。
2.乙方制作和安装本合同招牌过程中及质量保证期内,发生安全、消防事故的,由乙方负责依法妥善处理,并承担因此给甲、乙双方及第三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六条 承揽期限
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完成本合同招牌的制作,并提请甲方初验收。
2.乙方应在本合同招牌制作期限届满后 日内完成本合同招牌的安装,并提请甲方终验收。
第七条 招牌验收
1.本合同招牌制作和安装的验收以本合同第4.1条约定为验收标准。
2.本合同招牌制作和安装的验收以甲方初验收和终验收均合格为验收合格。
3.本合同招牌制作和安装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免费返工、修理,因此超过承揽期限的,按本合同第9.4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价款结算
1.本合同招牌制作和安装价款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该价款包括材料款、制作费、运输费、安装费、税金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2.甲方应按下列时间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价款:
(一)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支付本合同价款总额的 %作为预付款,甲方终验收合格后自动转为甲方已付合同价款;
(二)甲方终验收合格后 日内,再支付本合同价款总额的 %;
(三)余款作为乙方的质量保证金,暂不予支付,在本合同第
3.条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届满后日内一次性支付;但若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该笔价款作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所受损失的,乙方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不再支付。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招牌制作或者安装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除按本合同第7.3条处理外,乙方并应赔偿甲方损失。
2.本合同所称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遭受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甲方向第三方的赔偿或者补偿,有关部门对甲方的处罚,以及甲方处理相关事宜(包括甲方被追究责任和甲方被追究责任后向乙方追偿)支出的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取证费、差旅费等所有相关费用。
3.乙方逾期制作或者安装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本合同价款总额的万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战争、政变、动乱、罢工和地震、台风、海啸、洪水等严重自然灾害及因非甲、乙任何一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
2.甲、乙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迟延履行或者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本合同后遭受不可抗力的,不免除违约责任。
3.甲、乙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的,应及时采取相关措施避免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并应及时通知对方,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否则,应对对方因此遭受的扩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的,可依法解除。
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赔偿甲方损失:
(一)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本合同招牌制作或者安装工作交由第三方承做;
(二)甲方初验收或者终验收不合格,乙方不予返工、修理或者
返工、修理后甲方初验收或者终验收仍不合格;
(三)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或者火灾事故,不依法、妥善处理和赔偿导致影响本工程进度或者甲方日常工作;
(四)乙方逾期制作或者安装达30日及以上的。
第十二条 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甲、乙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依法起诉。
第十三条 合同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2.下列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或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签名或盖章):
本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制作合同 篇5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xxx有限公司
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同意订立下列委托加工事宜,具体条款如下:
一、 甲方保证本复制光盘内容符合国家音像、电子出版物有关规定,其中不含有任何违反国家各种法律法规的内容,并承担该光盘的一切版权及政治、经济、法律责任。甲方应对所委托复制节目的内容、著作权及邻接权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果因甲方的委托复制行为或涉及版权问题引起的纠纷,将由甲方承担一切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甲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二、 甲方负责提供版权证明书给予乙方备案,如因版权问题引起法律责任或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
三、 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私自将甲方的产品制作、加工出售;
四、 乙方保证所加工的产品质量,达到甲方所提供之节目原的质量要求;如果出现质量问题,不能正常播放、盘片不完整等,乙方按照不合格数量补偿相应光盘。
五、 印刷要求:□压盘胶印 □丝网印刷 □数码印刷 □防水处理 □光盘贴纸
六、 包装要求: ;
七、 交货日期: ;
八、 交货方式:□自提 □快运 □送货
九、 货款结算方式:甲方于本合同订立之时向乙方支付制作定金: 元,其余货款在乙方向甲方交货时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
十、 合同生效: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合同章后方可生效,为便于运作可采取传真的'方式定货,签章后的合同传真文件与原合同有同等效力;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修改或终止合同,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重新订立新的有效合同,并在旧合同右上角注明“已作废”字样及“作废合同编号”,若任意一方独自取消或变更合同,另一方有权就合同变动引起的损失进行赔偿。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定日期: 签定日期
制作合同 篇6
贵宾热线: 0575-82075333 手机:13757547793 接稿QQ:641308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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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上虞市首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1)品名: 横幅直幅生产加工(横幅直幅印刷)
(2)规格:
(3)数量:
(4)价格:
二、交提货日期(交货方式):
三、质量标准:
四、验收方法及地点:
五、经济责任:
六、其他:
七、供需双方由于不可抗力的灾害和确非一方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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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经双方协商由合同鉴证机关查实证明,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终止,如需修改或终止时,应经双方协商同意,另立协议方可有效,并报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备案。
甲方:
负责人(签字盖章):
联系方式:
日期:
负责人(签字盖章):张建全 联系方式:0575-82075333 乙方:上虞市首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日期:
制作合同 篇7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甲方企业文化建设、品牌推广歌曲的创作要求,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平等、尊重、合作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书,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项目名称:
企业歌曲委托制作
二、项目内容
1、作词; 2、作曲、配器(编曲); 3、演唱、录音; 4、混音、合成;
三、费用
以上全部费用共计: 元 大写:(含税)
四、付款方式:
1、乙方完成歌词创作和修改并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开始进入旋律创作、配器、编曲、演唱录音程序的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协议总金额50%,即¥元。
2、全部录制、混音制作完,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甲方到公司来试听)乙方将成品交付甲方,提供正规发票给甲方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本协议总金额50%的余款,即¥给乙方。
3.以上金额的付款均以货币形式支付(电汇、现金或其他双方任何的支付形式均可)。
五、甲方责权:
1、甲方提供企业精神、背景资料、经营理念、宣传口号及以往的广告用语和本项目所需的相关等材料(涉及商业秘密的乙方必须做好保密),作为乙方创作的参考依据。
2、甲方积极配合乙方要求,在本协议签订之后,甲方协助乙方创作企业歌词,最后由乙方完成作品的制作。
3、甲方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对乙方各阶段的工作计划安排,应给与支持和配合,对乙方的各类报告甲方应在及时给予反馈,如:歌词创作的意见回复等等,以确保创作如期完成。
4、甲方根据本协议第十条:验收与标准界定的条款,具有最终审核验收权。
5、甲方应按本协议付款方式,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六、乙方责权:
1、乙方负责歌曲创作制作的全部流程包括:企业文化调研、综合定位企划、作(填、改)词、作曲、编曲、配器、演唱、录音、整体合成、制成标准CD格式光碟。
2、乙方应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到为甲方创作企业歌曲的工作中,确保高质量的完成全部工作。
3、乙方提供歌曲版权使用证明给甲方。
七、制作程序:
1、第一阶段:企业调研、歌词创作、审阅歌词、修改歌词、定稿
2、第二阶段:旋律创作、编曲、配器、演唱录音、审听、定稿。
3、第三阶段: 混音合成、制作母版CD
八、制作日程
1、歌词创作:
20xx 年6月1日开始至20xx年6月30日。(包括修改)
2、旋律创作、编曲配器:20xx年7月1日开始至20xx年8月20日完成。
3、演唱录制:20xx 年8月27日前。
4、终审听:20xx 年8月31日前。
备注:在交付作品期限内,根据创作、沟通、修改和完善等需要,期间的日 程可灵活掌握,乙方不负违约责任。如其间因甲方的原因造成的延期,乙方不负违约责任。
九、交付作品期限:
20xx 年8月31日前。
十、 验收与标准界定
1、总则 企业歌曲的创作是一项专业而独特艺术创作过程,是逻辑与形象的艺术思维和技术构建的综合创作工程。其价值与魅力就在于它的不可量化性和感受多样性。因此,甲、乙双方应遵循歌曲创作的'艺术规律和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入的热诚、信任、理解和相互尊重。共同努力合作,力求创作出较好表现企业精神风貌,符合歌词所表达的情感的优秀作品。
2、歌曲旋律及演唱、配器等,应符合歌词所表达的情感表现需求。
3、乙方应热诚倾听和尽力满足甲方的合理要求和意见,同时,甲方应尊重和理解乙方的艺术创作和相关音乐技术范畴的处理意见,给乙方创作以较大的空间和自由度。
4、最后验收:乙方提供标准CD格式母版光碟。
十一、知识产权问题
1、乙方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协议任何一部分作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2、乙方提供该协议所有歌曲(音乐)作品的版权证明给甲方。
3、乙方享有该协议所有歌曲(音乐)作品署名权、修改权。
4、甲方享有该协议所有歌曲(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使用权。
5、该协议提供的作品乙方不得私自提供给第三方商业使用,但可以作为乙方非盈利性质的作品介绍、展示,交流以及参加各类艺术评审活动之公益性使用。
十二、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三、其它
1、在执行本协议的过程中,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违约事实,由违约方承担和赔偿守约方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3、艺术创作有着其特有的规律和特点,合作中出现问题双方本着相互尊重理解友好的态度协商。若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盖章签字: 盖章签字: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制作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广告产品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本着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签订如下条款,共同遵信执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内容:甲方委托乙方完成户外广告牌制作与安装工作。
3、工程承包方式:
本项目中:
1、龙湖新城广告牌由甲方提供材料委托乙方制作安装。
2、龙湖新城精神堡垒由乙方包工包料制作安装。
3、冠城华府精神堡垒由乙方包工包料制作安装。乙方需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要求加工广告牌结构及施工安装。
4、工程质量: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乙双方认可的图纸及行业相关工艺要求制作、施工(结构用材等详见效果图)。
5、工程期限:10天,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二、工程总造价及付款方式
1、工程总价:共计其中的龙湖新城广告牌。
2、龙湖新城精神堡垒元。
3、冠城华府精神堡垒元。
4、付款方式:全部制作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分期支付费用。
三、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广告牌相关审批手续由甲方办理,乙方给予协助。
2、甲方派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3、甲方负责工程价款拔付和竣工结算,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按质按量完成合同所约定的项目内容,并确保广告牌结构安全性。广告牌质保期为5年,在质保期如因钢结构配件质量问题在正常使用下发生结构破坏,由乙方负责赔偿损失。如因制作、安装、维护不当导致广告牌出现质量问题,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2、广告牌安装完成后,五年内乙方负责免费维护保养,并承担相关费用。
3、工程质量验收:乙方工程已竣工,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4、乙方对在广告牌制作、安装、维护及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四、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1、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等指标达到相关规定。如未达到相关规定,乙方应承担返工及相应损失。
2、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工,每逾期一日按工程总造价的3%赔偿甲方损失。
3、如果甲乙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该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五、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样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制作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合同编号: 签定日期:年 月 日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乙方售予甲方产品事宜达成如下。
一、产品
1、乙方为甲方制作的产品明细详见合同附件。
二、付款
1、本合同规定之产品总额为人民币元整,付款方式为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乙方制作费的`50% ,制作完毕2个工作日内甲方即向乙方支付货款的全部余额。
三、交货
1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进行安装等相关工作;
2、交货及安装地点:
四、服务
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服务内容:
1、甲方的产品免费保修一年,终生维修;
2、故障报修,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一个工作日内上门服务,如是发生突发情况,乙方在四个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进行维修工作。
五、权利和义务
1、保证产品的质量和性能完好;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安装所须的场地、电源等安装条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收货和验收;
3、甲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向乙方付款,在甲方未付清全部货款时,乙方保留对所售产品之所有权,甲方延迟付款须向乙方支付滞纳金每天为合同金额的3%。
六、违约
合同双方如有违反本合同之规定即视为违约,双方约定违约金为本合同金额的15%。
七、双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纠纷不能协商一致,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应。
甲方:乙方:
经办人: 经办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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