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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安装合同

时间:2023-05-10 16:25:30 合同 我要投稿

制作安装合同模板合集8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制作安装合同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制作安装合同模板合集8篇

制作安装合同 篇1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1、工程承包范围:见技术协议

  三、合同工期:

  四、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技术协议和安全协议;

  4、投标书及其附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工程量清单;

  10、工程报价;

  11、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及奖惩规定。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递交履约保函后生效。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内蒙古丰镇发电厂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单位:

  帐号: 帐号: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是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1.4承包人:是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9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0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1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2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3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4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5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7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包括:厂区施工平面布置图、设计总平面图等)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8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9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0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1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2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及预算书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有效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装订成册、统一归挡。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3.2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及规范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书面指令。

  6.2工程师书面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工程师代表单位承担。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交给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合同规定的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且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道路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设计监理单位、施工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人员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发包人可将

  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9、承包人的工作

  9.1承包人按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2)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安装围栏设施和安全文明施工标志,并负责安全保卫。

  (3)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

  (4)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5)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6)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发包人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双方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7)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报工程师,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并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确保抢回延误的工期。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0.4经过承、发包人确实共同作出努力了,却难以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工期投产时,则由承包人提出工期顺延申请,经发包人报董事会通过方可顺延工期,顺延后的工期,承包人必须作出相应承诺以实现工期目标。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2、暂停施工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程竣工

  13.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人的董事会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3.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四、质量及检验:

  14、工程质量

  14.1工程质量应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行业或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未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本工程质量评定仲裁部门为内蒙古电力质量中心监督站。

  15、检查和返工15.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5.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5.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5.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6、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6.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6.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6.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6.4其他: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7、重新检验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运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运的,试运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试运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运,并在试运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运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运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运提供必要条件。试运合格,工程师在试运记录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运,须在开始试运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运,应承认试运记录。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分部试运条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分部试运申请,发包人组织分部试运,并在分部试运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分部试运合格,工程师在分部试运记录上签字。

  19.5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整套启动条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整套启动申请,由发包人组织整套启动,并在整套启动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整套启动合格,工程师在整套启动记录上签字。

  19.6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试运,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运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工程师在试运合格后不在试运记录上签字,试运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运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7整套启动试运使用的燃油

  按照有关规定考核,节超奖罚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机组试运72+24一次成功和机组运行72+24后连续运行3个月的奖励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五、安全文明施工

  20、安全文明施工及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安全法规、命令和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及发包人安全管理办法及安全管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发包人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员工、招聘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20.3承包人要严格按照发包人的要求进行文明施工,做到现场材料堆放整齐,杂物随时清理,安全警戒警示用语标志布置得当, 安全设施完备,工程完工后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如承包人未按此条款执行,发包人有权代为完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1、安全防护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安全防护措施费用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并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22.3承包人不发生伤亡事故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奖惩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2.4安全文明施工进度奖励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是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批准概算调整后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

  招标工程项目外增加的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4、工程预付款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

  26.3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范围。

  27.2发包人按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范围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供应的设备和直接供应到现场的材料,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发包人供应的设备和直接供应到现场的材料,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使用前,应向承包人提供合格证书,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

  27.5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7.6其他: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发包人对承包人采购的材料的要求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8.7其他: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制作安装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甲方宾馆外立面亮化工程的制作及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工程内容及规格:

  1、外立面亮化制作安装,其规格:附材料清单 ;

  2、根据实际尺寸制作安装。

  二: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工程总价:共计人民币 ,大写 元整。

  2、支付方式:

  A、合同签订时甲方预付工程总金额的 %工程款,即: 元(大写: 元整)为订金,合同生效。

  B、整体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支付给乙方剩余 % 工程款。即: 元(大写: 元整)。

  三: 工程期限

  1、工程期限为自协议签订甲方预付工程款之日起 天。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下雨、雪、四级以上大风)工期顺延。2、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延期时间。

  四、双方权利、义务

  A、甲方:

  1、办理施工所必须的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如因相关手续未完善所导致的后果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2、有权对乙方的制作提出合理的建议和修改意见,以使乙方的施工更符合甲方公司要求。

  3、负责提供施工现场的施工场地和时间,以及相关的水电等事宜。

  4、按本合同规定结算工程的制作、安装费用。

  B、乙方:

  1、 自甲方通知可以现场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

  2、 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进行制作、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方案不符,应及时报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五:关于验收

  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工后,甲方应在2日内组织正式验收,如甲方不组织验收,乙方可视同甲方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合同工期顺延。如超过合同规定付款时间3日内仍未付款,乙方可拆除已安装的材料做自行处理,同时追究甲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按时制作、安装完成,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 五 作为违约金。

  七、因施工所产生的责任的.承担:

  在制作、安装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按规范的劳动操作规范进行,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劳动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均与甲方无关。

  八、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本合同签订后发生的一方无法合理控制的、阻止并妨碍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中本协议义务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其它自然灾害等。如果由于不可抗力事件使本合同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其合同义务,则该方可暂停履行其合同义务,并在十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说明不可抗力事件的性质、预计持续的时间、以及受影响方需采取的措施等。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双方应协商公平的解决方法,并应尽最大努力尽量减轻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影响。

  九、争议解决方式

  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本着互相理解、互相帮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2、 如协商不成,有地方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其他:

  1、 本合同一经签字盖章即生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3、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制作安装合同 篇3

  甲方: 合同编号:

  乙方: 签约时间: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单立柱三面钢结构广告牌

  1.2工程地点:

  1.3工程概况:广告牌面:18m×18m×6m×3面

  1.4工程内容:钢结构主体工程及基础工程

  1.5承包范围:所有钢结构主体、基础工程甲方提供的灯具等其他广告牌建设所需的配套设施制安。

  1.6合同价款:陆拾万伍仟叁佰陆拾捌元捌角叁分(¥605368.83),乙方以包工包料的方式对本工程钢结构进行制作安装,不得转包。本工程价款的计算按工程造价一次确定。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由乙方提供技术方案。

  二、质量及验收标准:

  甲方按照乙方提供详细施工设计图纸与《钢结构设计与施工规定》中的相关要求条款进行制作、安装,验收标准为合格。(本工程基础钢筋为马钢,牌面主材为唐钢国标)

  三、工程期限: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期限: 天。

  (因甲方现场施工周边关系协调不到位引起的工期误,工期相应顺延,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因下雨等天气原因或其他任何原因引起的工期误,经甲方认可,工期顺延。)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提供详细的'广告牌的施工地点位置;

  (2)协调施工场所的周边关系和相关管理部门。

  2、乙方责任

  (1)根据施工图纸和相关验收标准,确定的现场施工方案;

  (2)根据确定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队伍,确保施工工期和施工质量;

  (3)做好现场的施工管理工作,并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施工工期和施工质量;

  (4)确保现场施工的加强现场管理,在施工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供方自负;

  (5)乙方确保广告牌的工程质保期为5年;

  (6)乙方提供现场施工人员资格证书,挂靠资质单位资质证书、钢材质保合格证书复印件,并确保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由引来一切损失。

  五、结算方式和期限:

  本合同签订基础开挖付款 元整,混凝土浇筑后 付元整,主材进场焊接再付 元整,余款 元整作为质保金,无质量问题的情况下半年后付清。

  六、违约责任:违约方承担本合同总价格的50%赔偿,并赔偿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

  七、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由当事人在下列方式中选择一种: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它约定事项:

  合同期内,如乙方公司解体或法人变更,签约人承担本合同乙方所有责任,并承担由此带来的刑事责任。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名称(章): 乙方名称(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制作安装合同 篇4

  合同订立时间: 20xx年12月26日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建设工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_;

  3、承包方式:;

  4、材料说明:。

  二、合同工期及工期延误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A甲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B甲方未按约定提供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C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

  D非乙方原因停电、停气、停水造成停工累计超过小时;

  E其他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累计超过

  F不可抗力。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保证所加工储罐质量合格,由甲方验收。

  四、合同价款

  总计合同金额(大写)(人民币) ,小写¥ 。

  五、工程款结算及支付

  1、签订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元;

  2、乙方人员和工具进场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款¥元;

  3、工程试漏,甲方验收合格后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款的剩余款¥元。

  六、施工准备

  1、甲方在施工前应负责做好施工准备工作,免费提供施工用水、电;

  2、甲方应办理完备项目报建、图样签章手续,协调好周边及有关部门关系;

  七、安全施工与检查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2如发生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3、当甲方与乙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八、工程竣工验收

  1、乙方在工程竣工前2日内,应通知甲方届时验收,试漏验收时间为2天,如甲方不能按期验收,其间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其他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2、甲方收到乙方的验收通知未提出异议,但到期又不按期组织验收或甲方提前使用的,视为验收合格;

  3、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可作减项竣工,并对已完成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九、争议解决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应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附则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附则条款,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以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方与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制作安装合同 篇5

  客户(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甲方 售楼处外立面铝板形象墙 的制作及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工程内容及规格:

  售楼处外立面铝板形象墙制作安装,其规格:铝板厚度0.8mm, ;

  二: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工程总价:共计人民币20000 ,大写 贰万元整。

  2、支付方式:

  A、合同签订时甲方预付总金额的____%工程款,即:元(大写:元整)为订金,合同生效。

  B、整体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支付给乙方总价款的95 %工程款。即: 19000 元(大写:壹万玖仟元整)。余款三个月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三:工程期限

  1、工程期限为自协议签订甲方预付工程款之日起天。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下雨、雪、四级以上大风)工期顺延。

  2、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延期时间。

  四:双方权利、义务

  A、甲方:

  1、办理施工所必须的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如因相关手续未完善所导致的后果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2、有权对乙方的制作提出合理的建议和修改意见,以使乙方的施工更符合甲方公司要求。

  3、负责提供施工现场的施工场地和时间,以及相关的水电等事宜。

  4、按本合同规定结算工程的制作、安装费用。

  B、乙方:

  1、自甲方通知可以现场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

  2、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进行制作、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方案不符,应及时报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五:关于验收

  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工后,甲方应在2日内组织正式验收,如甲方不组织验收,乙方可视同甲方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 五 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合同工期顺延。如超过合同规定付款时间3日内仍未付款,乙方可拆除已安装的铝板做自行处理,同时追究甲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按时制作、安装完成,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 五 作为违约金。

  3、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抗风力等指标达到相关规定。如未达到相关规定,乙方应承担返工及相应损失。

  七、因施工所产生的`责任的承担:

  在制作、安装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按规范的劳动操作规范进行生产,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劳动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均与甲方无关。

  八、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本合同签订后发生的一方无法合理控制的、阻止并妨碍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中本协议义务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其它自然灾害等。如果由于不可抗力事件使本合同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其合同义务,则该方可暂停履行其合同义务,并在十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说明不可抗力事件的性质、预计持续的时间、以及受影响方需采取的措施等。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双方应协商公平的解决方法,并应尽最大努力尽量减轻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影响。

  九、争议解决方式

  1、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本着互相理解、互相帮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2、如协商不成,有地方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其他:

  1、本合同一经签字盖章即生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3、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备注: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制作安装合同 篇6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世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世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施工事项协商一会,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百色市德保县人民医院综合楼

  工程地址:百色市德保县人民医院

  工程内容:安装铝合金门窗、不锈钢防盗网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综合楼铝合金门窗安装均为包工包料施工,配合业主做竣工验收的相关资料。

  三、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为日历天

  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

  本工程采用单价合同形式,工程量安装铝合金门窗约m2,单价元/m2,不锈钢防盗网m2,单价元/m2,合同价款元整,以施工实际面积结算。

  六、组成合同文件

  合同协议书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工程投标报价表交叉等书面协议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甲方、乙方、监理单位会签工程签证单双方就本工程及有关合同文件进行协商、洽谈、变更、家畜等形成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备忘录及往来函件的书面资料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质量与检查

  (1)承包方按发包方已确认合格的标准样板采购,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封样,施工工艺按已安装的样板为标准安装完成后面的`工程。

  (2)不合格材料不得使用。

  (3)收方尺寸:按安装铝合金门窗、不锈钢防盗网、厨房推拉门的实际面积计算。

  八、材料规格

  铝材采用铝材,配件为铝标准配件;采用纱窗;防盗网采用厚不锈钢防盗网。

  九、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保质期为壹年。

  十、工程付款方式

  1、本工程无工程预付款,以材料进场植入,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合同总造价的30%,其余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达到60%、90%时,按进度分两次相应支付当期实际完成工程造价90%的工程款,余款在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核完毕7天内一次性支付到工程总造价的97%,留有3%的质量保修金,待保修期结束后15日内退还,结算方式以现金结算。

  2、按工程所定的价格单价包干,设计变更,增减工程量结算。从现场工程师签字确认为准。

  3、本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方编制施工结算书送到发包方审核,收到承包方结算书之日起7天内审核完毕,并于审核完毕7日内付清扣除质保金外的工程余款。

  4、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15日内付清。

  十一、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必须编制可行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制定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承担安全施工的全部责任和费用,并承担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十二、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百色市德保县人民医院

  十三、争议

  在履约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百色市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共同遵守。

  十四、其他

  1、甲方负责协调施工场地内各交叉作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提供水电接口,明确配合费,并安排工人向长居住的定点地方以便保障施工进度。

  2、工期调整:

  1)甲方未能按约定提供工作面开工条件;

  2)甲方原因不能及时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至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正常施工停工累计8小时;

  4)工程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加或减少,并对关键工序有实质性影响;

  5)发生不可抗力。

  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应提前48小时把内容、时间、地点书面通知工程师及发包方。验收合格,工程师证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整改后重新验收。

  4、甲方未按约定时间、金额支付工程款,每逾期一天,按应付而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发包人:承包人:

  委托人:委托人:

  年月日

制作安装合同 篇7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细则规定,结合广告产品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本着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签订如下条款,共同遵信执守、

  一、项目名称和地点

  1、项目名称:型广告塔_______座

  2、工程地点:

  二、工程内容:

  1、依据甲乙双方确认的_______《______________》施工,钢结构加工包括结构表面刷两遍__漆(___色),工程做法及选材标准详见施工图、委托加工数量为《________》型广告塔n座、

  2、乙方负责广告塔钢结构配件加工及钢结构配件运输、安装。、面板、马道、基础、灯具由乙方自理、合同生效后,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施工图两套(含钢结构及基础施工图)、

  三、承包方式和造价:

  《_______》型广告塔_______座,单价每座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合计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

  本项目由甲方以包工包料方式委托乙方加工广告塔钢结构及基础施工。、

  四、工程价款支付、结算方式: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总造价的__%,计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元整);钢结构配件运到现场当天再支付工程总造价的__%,计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_元整);之后每个广告塔主体钢结构安装完毕,甲方再付乙方单个广告塔网架部分总造价____元(大写:_____元整)的___%;合计人民币___元(大写:___元整)n座广告塔共计____元(大写:_____元整);3%作为乙方的保修保障金合计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元整),满一年后七天内,甲方负责与乙方结清余款、

  五、工程期限为_______天,其中加工配件_______天,运输_______天,安装_______天。

  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广告塔(牌)的前期审批,如因甲方批准手续不全,施工期间遇到城管以及其他监察机关的纠察时,甲方负责协调至正常施工止、协调期间停工应由甲方补偿乙方施工人员误工补助,误工补助按每天每人_元计,工期相应顺延、

  2、开工前甲方为乙方施工接通电源,电源通至施工现场_______米以内,由乙方负责其电费、甲方协助乙方选好材料堆放场地、

  3、原材料堆放场地如为有偿占用,由甲方负责协调乙方负责其费用;材料存放期间由乙方负责看管,如因看管不力造成丢失或损坏与甲方无关、

  4、甲方派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办理工程验收手续,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以及其它事宜、

  5、甲方应按本合同及时拔付工程款项、如工程款不能及时到位,工期相应顺延、造成停工待料或窝工情况,甲方负责其施工人员滞留损失、施工人员误工每人每天_______元、

  6、甲方负责工程价款拔付和竣工结算,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7、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余款,甲、乙双方经协商无效情况下,乙方有权对该广告塔(牌)进行处理或拍卖,同时此合同终止、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按质按量完成合同所约定的项目内容,并确保广告塔(牌)结构安全性、广告牌设计基本风压为kn/㎡(抗风设计值为_______级)、广告塔质保期为_______年,保修期为_______年,在质保期如因钢结构配件质量问题在正常使用下发生结构破坏,经检验属于配件质量或设计问题,由乙方负责其直接损失(出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如因安装不当导致广告牌出现质量问题,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要认真做好施工安全工作,对施工中出现的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在广告牌使用过程中,如确系乙方责任造成广告塔损坏,由此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由于乙方原因,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工,每逾期一日按工程总造价的___%赔偿甲方损失、

  3、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应遵守甲方区域的`管理规定,服从管理,遵纪守法,如有违法违纪行为,甲方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地方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4、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遇到无法抗拒自然灾害(如刮风下雨、雪等)或停电原因,工期顺延、

  5、工程质量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钢结构配件安装完工后验收合格日期即为保修期开始(验收日期为);如乙方工程已竣工,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5日内未验收工程,故视为验收通过、

  6、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包工程,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

  7、在保修期内,乙方首年对广告塔维护、保养一次,费用由乙方承担、以后的设施维护由甲方按使用说明书定期检修和维护、

  8、保修期内,乙方不能按照标准进行维修维护或保修质量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扣除保证金,直至保修质量合格、

  七、违约责任:如果甲乙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该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八、附件:

  《___钢结构广告塔主体安装质量验收表》

  附则:

  (一)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共同遵守、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守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三)经甲方确认后的设计图纸为本合同的有效文件、如图纸内容变更,附变更备忘录、

  (四)本合同附广告塔验收标准,该标准依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户外广告设施钢结构技术规程》cecs 148:20xx、_________省工程建设标准《_______》____、验收手续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五)本合同从甲方首期付款到乙方帐户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人签字:_______(盖章)

  乙方代表人签字:_______(盖章)

  ______年____月____

制作安装合同 篇8

  发包方: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工程的具体情况,本着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和诚实守信的精神,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的经济责任,甲方将 公司开发的` 小区中的阳台锌钢栏杆、屋面锌钢栏杆制作与安装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

  一、 订购产品名称:内卡组合式锌钢栏杆

  二、 样式及颜色: 按"黑烤漆"确认的样品为准。

  三、 工程地点:

  四、 安装数量: 阳台栏杆1~11#楼约5000米,屋面栏杆1~11#楼约1000米。结算时按实际安装栏杆面管长度计算。

  五、 工期要求:根据甲方要求,以单栋交付给乙方(有工作面)15天内栏杆安装完工,每延迟一天罚款500元。

  六、 质量及技术要求:

  1、本合同所指栏杆系列均以内卡组合式加工而成,阳台栏杆高度为110cm,屋面栏杆高度为110cm。

  2、阳台栏杆材料要求:面管为30×60面包管,厚度1.2㎜;立柱为 40×40,厚度1.2㎜;横管为 32×32,厚度为0.8㎜;竖管为:19×19,厚度为0.8㎜,单价 元/米(含发票)。(材料以样品为准)

  3、屋面栏杆材料要求:面管为40×80面包管,厚度1.5㎜;立柱为 40×40,厚度1.5㎜;横管为 32×32,厚度为0.8㎜;竖管为:19×19,厚度为0.8㎜,单价 元/米(含发票)。(材料以样品为准)

  4、表面喷涂高强度抗氧化环氧型粉末,并高温固化,具有附着力强,表面硬度高等优点,保证安装后无锈蚀现象。材料进场时必须经甲方及监理方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安装。

  5、靠墙面扶手管连接采用膨胀螺丝和螺纹钢焊接安装,底脚采用膨胀螺丝或螺纹钢焊接固定并埋于挡水线内。

  6、阳台栏杆中间立柱间距离不能大于 1500 mm。

  7、施工人员进场后,甲方技术人员必须现场指导。以甲方要求为准,如施工后更改,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七、 计算方式:本工程为 包工包料 ,工程包含材料、加工、安装、运输及上下车等费用。

  八、 付款方式:

  1、乙方每完成一个标段的栏杆工程量的90%,(注:栏杆进度随总包工程进度在施工,由于货梯口部分需后期施工),甲方验收合格后在一周内支付该标段栏杆工程总工程款的60%,整个小区所有栏杆工程竣工后由甲方和监理验收合格审核结算,30日内付至总工程款的85%,工程整体验收后付至总工程款的95%,余下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一年后一次性付清。如甲方在上述付款时间内未能支付工程款,逾期七天以上的,则每天向乙方支付500元的违约金。

  九、 双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协调处理乙方进场施工条件。垂直运输、施工用电、临时用房、与土建方的配合费用均由乙方与施工方自行协商解决。

  2、修补墙面洞口、立柱洞口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必须保证材料及安装质量。保证安装稳固性,做到横XX竖直的要求,减少安装过程中的磕碰,并做好弥补油漆,成品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保证安装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在进场前对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指挥,遵守现场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承担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及费用。

  十、保修:

  1、自竣工验收之日起,所有栏杆保修期为一年,保修金为合同结算价的5%,保修期满10天内退还保修金额,不计息。

  2、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履行保修义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限乙方应无偿保修,并赔偿由此引起的甲方的损失。

  3、在保修期正常范围内,乙方应维修,若人为造成的损失,维修费及工时,材料费由甲方承担。

  十一、违约责任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或提起法律诉讼。

  十二、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至工程尾款付清之日终止。以上协议,未尽事宜以双方另行协商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____

  甲方(盖章):____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____ 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____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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