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房合同范文合集八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房合同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住房合同 篇1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
2.居室规格:房型______层(式)______室______厅______厨______卫
1、______室,计______平方米;
2、______厅,计______平方米;
3、______厨房,计______平方米;
4、______卫生间,计______平方米;
5、______阳台,计______平方米;
6、________过道,计______平方米;
7、其他(注明部位)____________,计________平方米。
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__________元;2、人 工 费__________元;
3、设计费__________元;4、施工清运费__________元;
5、搬卸费__________元;6、管 理 费__________元;
7、税金(3.41%)___________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
住房合同 篇2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 年 月 日达成:华北集团司机之家商务宾馆(以下简称“甲方”),地址为:华北集团物流园内; 及 (以下简称“乙方”),地址为: 。
第一条建立长住关系
1.1房屋
按本协议规定的条款,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司机之家商务宾馆xxx房间(以下简称“房屋”)。房屋应包括附件二(家具、电器配置清单)所列明的固定装置、设备、附件、家具和其他财产。
1.2用途
甲方同意仅将房屋作私人住宅自用或供其雇员、代表、官员及直系亲属作私人住宅使用。
1.3长住期
本协议的长住期限(下称“长住期”)为XXX年,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如果本长住协议在一年内提前解约,乙方有责任必须付满一年的房费。一年后可以解约,乙方应在一年长住期届满前二(2)个月通知其意向。
1.4房费
长住期内的房费(下称“房费”) 为每月人民币 元(含管理费),按 月 交付,并且应于每 月 的第 一 个工作日支付。乙方应不用公寓预先要求,如数将房费付给公寓。长住期内第一个日历月的房费应在本协议签署时全数付清。如果协议的生效日不是每月的第一日,则协议期的第一个月和最后一个月的房费将按比例计算。
1.5公共设施费
除房费外,乙方同意在整个长住期内,自行支付暖气气费、电费、水费.有线电视费等公共设施使用费用(下称“公共设施使用费”)。应乙方委托,甲方可代乙方办理相关的缴费事宜,并在缴费后向乙方提供费用发票。乙方应于收到上述费用的发票后三(3)天之内付款。
第二条保证金
2.1应在支付首次房费时向甲方预付相当于两个月房费的保证金,作为乙方应履行和遵守本协议条款、约定、规定和条件的保证(下称“保证金”)。保证金在整个长住期内由甲方无息保留。
2.2若乙方违反、不遵守或者不履行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和条件,甲方既可以终止协议并扣留保证金,也可以在纠正乙方违约行为所需的范围内,使用或扣除全部或部分保证金。凡在甲方使用或扣除保证金的情况下,作为本协议继续有效的先决条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足够的金额,从而使保证金恢复到甲方原来按本协议第2.1条所应持有的数额。
2.3在遵守前述规定的情况下,如果乙方完全而忠实地遵守了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并将房屋在无人占用的情况下以良好、清洁和可继续使用状态(正常损耗除外)交还给甲方,则保证金应在协议期满三十(30)天内归还给乙方;或在乙方因违反、不遵守或不履行本协议所载任何条款和条件而对甲方赔偿后三十(30)天内交还给乙方,以其中较晚的日期为准,不计利息。
2.4乙方不得用保证金抵付本协议项下的'房费或其任何部分。
第三条支付
3.1协议所述房费、公用设施使用费和/或其他费用都不得因乙方或其他住客届时未使用或未居住该房屋,或因公用设施费涵盖的设施发生故障或因任何原因无法使用而减付或停付。
3.2乙方可以人民币支付房费、保证金、公用设施使用费和一切其他费用。如果应付款日是星期六、星期日或中国的公共假日,则该到期日应延期至该星期六、星期日或中国公共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
4.1乙方应遵守、服从政府或其他主管部门有关入住房屋的一切法律、法令、条例及其他规章和惯例,如有违反,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2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和修订的规章。
4.3因乙方在使用房屋或其任何部分过程中的行为或过错,或因火、烟从房屋或其任何部分向外蔓延或水浸(包括暴风雨或雨水)而直接导致甲方被索赔、受损害、发生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涉诉、被判决和负责时,乙方同意全额赔偿甲方,使其不受损失,并为其加以辩护。
4.4因乙方或其住户直接导致房屋或房屋内一切装置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家具、电器)的损失或损坏,乙方应承担责任,并向甲方做出全额赔偿。
4.5 乙方在长住期内应自行妥善保管贵重物品,甲方建议乙方将贵重物品交由甲方前台贵重物品保管箱托管。乙方在长住期内如需外宿,应提前知会甲方公寓管家。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
5.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一个清洁、功能齐全的住所,其中包括可正常使用的燃气、水、电源插座和家具(见附件二)。甲方同意使乙方得以在长住期内持有和享用房屋及家具,条件是乙方按本协议规定的日期和方式支付房费、公用设施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并严格遵守和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一切条款、约定、规定和条件。
5.2甲方同意将非由乙方负责的房屋屋顶、主结构、墙壁、主要排水管设施、管道和缆线维持在适当的使用状态。但因乙方或其住户的作为、疏忽、过失或遗漏而造成损坏的除外。
5.3甲方同意交付与土地和房屋使用有关的一切税款。
第六条乙方免责事项
在任何情况下,甲方如有非乙方原因而产生任何燃气、供水、供电、空调之失灵、故障或中断,从而给乙方、其任何同住人或其他人造成任何财务损失或个人损伤,甲方及其代理、代表和雇员均无需对乙方或任何其他人承担责任。
第七条房屋的损坏
7.1如果房屋由于火灾、天气、不可抗力或者甲方无法控制的情况而出现实质性毁损,导致不适宜使用及占用,但亦不能直接或间接归咎于乙方的情况时,则在房屋重新可以交付或适于使用之前,房费可以停付。但假若甲方认为修复房屋不经济和不实际时,甲方无需修复房屋。
7.2如果甲方决定不修复房屋,甲方可在该事件发生后十四(14)日内将其决定书面通知乙方。届时本协议即告终止,乙方应搬出房屋,甲方无需补偿,同时返还保证金。
7.3如甲方决定修复房屋,则乙方有义务从修复工作完成之日起按本协议支付房费及一切其他款项。如修复房屋所花的时间从不适于使用之日起计超过三十(30)天,则乙方在提前十四(14)天将其决定通知甲方后,便可自由终止本协议。
第八条续约
8.1当本协议完全有效并可执行时,且乙方未有违约情形时,乙方应有权或有选择权将本协议的原有期限再延长一(1)年,条件有待甲方和乙方双方同意。
8.2为了行使以上规定的续期选择权,乙方至少应在本协议原有长住期届满前二(2)个月通知其行使该选择权的意向。在上述期限内如未收到有关行使选择权的通知,本协议应在长住日期结束时终止,而无需另行通知。
8.3在长住期届满前二(2)个月内,甲方保留权利发布信息说明房屋将要给其他客户使用。在得到合理的书面通知后,乙方须同意甲方带未来的住户参观房屋。此等要求只有在必需时方得做出。
第九条违约
9.1违约
下列每一事件均构成本协议项下的违约事件:
1) 在应付之日后七(7)天内(无论是否正式提出支付),乙方未按本协议条款的要求支付甲方全部或部分房费、公用设施使用费和/或任何其他应付款项;
乙方公司破产,或者将要进行清算,或者提出结业申请,或者无力偿债,或者房屋将要遭到扣押执行;
乙方未能忠实执行、遵守或履行本协议中的任何保证、承诺、义务或条件,而且,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乙方未能在长住房屋内、在乙方的注册或最后所知地址送达书面通知后七(7)天内完全纠正该违约行为。
4)如果发生上述任何事情或违约行为, 甲方可以合法地收回房屋或其任何部分,本协议即告终止,本协议所设定的长住日期随即届满。在有任何明显违反、不遵守、不履行本协议的条款、约定、规定和条件时,乙方应立即腾空房屋并交给甲方,而不影响甲方从保证金中扣除其因乙方违约而发生和/或遭受的全部损失、损害和费用(不论是应计的还是预期的)的补偿部分,而且也不影响甲方在情况必要时进一步提出索赔的权利。
9.2水、电、气的中断
在不影响甲方本协议项下权利的情况下,尽管有上述第9.1条的规定,如有违约发生,甲方可以自由选择,但需提前十五(15)天将其意向通知乙方而中断对房屋的全部电、气、空调和水的供应。甲方因中断和在此后重新恢复该等服务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均由乙方支付,可以作为债务向乙方追还,或由甲方按本协议规定从乙方支付的保证金中扣除。
9.3权利的行使
乙方在房屋内或在乙方的注册或者甲方所知乙方的最后地址向甲方送达书面通知,表示甲方特此行使本协议所规定的收回权,即为完全和充分地行使此项权利,而甲方无需实际进入。
9.4接受房费
甲方在任何时候接受乙方支付的房费、公用设施使用费、其他费用或其中一部分,不应被视为甲方放弃其因乙方违反、不遵守或者不履行本协议中的条款、约定、规定和条件时而对乙方动用法律程序的权利。
9.5利息
在不影响甲方在发生违约时所享有的其他权利和补救措施的情况下,如果乙方不按本协议规定的方式和日期支付本协议项下应付的房费、公用设施使用费及其他费用,乙方应按月1.5%的利率向甲方支付利息。利息按该违约持续的天数逐日计算。
第十条一般规定
10.1通知
本协议要求送达的一切通知书均应用英文或中文书写,且应在以下时间便视为有效送达(1)以乙方为收件人,同时把通知书留在乙方的屋内,经过三(3)天; (2)以挂号信方式按乙方的注册公司地址或最后所知的地址寄出后三(3)个工作日.
10.2争议
因本协议所产生的一切争议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给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苏州分会,按其程序规则进行调解和仲裁。任何仲裁裁决都是终局和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的。仲裁费用须由败诉方或按该仲裁委员会确定的方式承担。此条款不得被解释为限制甲方行使本协议其他部分规定的补救措施。
第十一条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效力、解释和执行,在各方面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二条签署与修改
本合同由中文书写。双方各执一份生效的中文版正本。本合同及附件构成完整统一的文本,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除非经由双方再签署书面文件,否则本协议或其任何规定不得被放弃、修订、解除或终止。
第十三条放弃
任何一次或多次放弃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和条件,不得视为在以后任何时候也放弃该等条款和条件,亦不得用以废止或影响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补救措施。
第十四条律师费用
甲方和乙方应各自承担其为准备本协议而发生的律师费用。任何其他相关的费用(如印花税或注册登记费,如果有的话)应由双方均摊。
双方已于文首载明的日期签署本协议,以资证明。
甲方:天津市华北集团冠鑫物流司机之家商务宾馆
授权代表签字及盖章
日期:
乙方:XXXX
授权代表签字及盖章
日期:
住房合同 篇3
转让方: 、男、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人: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指标转让相关事项进行充分协商,在依法、平等、自愿原则下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其单位准备修建的改善型经济适用房中属于甲方的房屋指标转让给乙方。该房屋建筑面积 ,配套一个停车位。在什么地方、在几单元几楼几号以甲方所在单位新小区建设领导小组确定范围为准,甲方将其所在单位新小区建设领导小组确定的选房范围及时告知乙方由乙方在该范围内选择甲方有权选择的房屋。
二、甲方应当保证乙方购买甲方所转让的房屋无争议。签订的认购合同书、签订购房合同等所有相关购房手续,所取得的票据及合同均由乙方保管。如单位建房小组需要这些手续,乙方应及时将这些手续交给甲方,甲方办完后及时将这些手续交还乙方。
三、甲方应当保证其转让给乙方的房屋能够将产权证办至乙方名下。
四、乙方支付甲方房屋指标转让费人民币 (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一日内将房屋指标转让费中的人民币( )存入甲方建行账户(户名: 卡号: ),余下的人民币 ( )乙方在甲方交付房屋给乙方使用的当日一次性打入甲方账户(户名和卡号如本条前述,如有变动,以甲方通知的账户为准),甲方在分别收到上述款项后分别打借条给乙方。
五、该房屋建设所需的所有资金包括与该房屋配套的停车位所需的'资金(以甲方所在单位新小区建设领导小组确定的金额为准)由乙方自己承担。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一日内一次性将甲方已经交付的房屋首付款人民币 ( )存入甲方建行账户(户名: ,卡号: ),甲方在收到该笔款项后打借条给乙方。
六、甲方所在单位新小区建设领导小组要求甲方交付除首付款外的房屋建设所需资金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乙方应在甲方所在单位新小区建设领导小组规定时间内将相应资金存入甲方所在单位新小区建设领导小组指定的银行账户(收款账号: ,收款单位: ,收款人开户银行: ,款项来源: 交购房款)。账户如有改动或需现金交款,以甲方通知的账户为准或一次性现金交付甲方。乙方存款后及时将存款凭证交甲方,甲方打借条给乙方;如果是乙方一次性现金交款给甲方,甲方收款时打借条给乙方。
七、房屋在修建过程中需要甲方决定某事项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以乙方决定为准,但乙方的决定必须在甲方所在单位新小区建设领导小组允许范围内。
八、房屋在修建过程中需要甲方配合时甲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乙方,征求乙方意见后按照甲方所在单位新小区建设领导小组的要求给予配合。
九、房屋建成交付甲方使用后甲方及时将房屋钥匙全部交乙方由乙方居住,甲方不得妨碍乙方居住。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所在单位针对该小区制定的各项管理规定及该小区自身的各项制度。
十、房屋能办理产权转移手续时,甲方立即将该房屋产权转移给乙方,乙方应给予必要配合,办理产权转移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产权转移成功时乙方将本合同约定的甲方交给乙方的所有借条退还给甲方。具备过户条件,甲方违反约定不转让,或者不配合乙方过户,退还乙方修建该房屋交付的所有资金并以退还资金时市场价将该房屋从乙方手中购回。乙方违反约定不受让的,或者交纳购房款不足的,甲方有权不将该房屋产权转移给乙方。
十一、乙方入住该房屋以后、甲方办理该房屋产权转移手续前,乙方有权将该房屋转让给其他人,接受乙方转让的一方必须遵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应当遵守的所有约定。
十二、甲乙双方应保持联系,联系方式为所留电话号码,如电话号码变更及时通知对方,由于某方不能及时联系上对方所造成的损失由有过错方承担。
十三、如一方违约,除赔偿对方损失外,还应支付违约金 元(¥ 元)。
十四、本合同伍页十四条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应遵守并认真履行本合同约定。履约过程中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西昌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字(捺印): 乙方签字(捺印):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住房合同 篇4
【摘要】护士是医疗机构和社会卫生保健机构的工作人员。她们与医生以及相关医疗技术人员一起扮演着完成增进和维护人类健康的任务。随着我国医疗事业的蓬勃发展与医疗改革的不断深入,护理人员严重缺编,合同制护士如雨后春笋般大批进入医院,已经成为医院的主力军。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合同制护士的合法权利得不到有效的维护。加强和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我国护理事业的发展,最终有利于人民的身体健康。本文拟以某医院血液透析室为例,从法律的角度对这个问题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关键词】护士;劳动权益;保护;法律
护士,指经执业注册后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从事护理活动的卫生技术人员。
“合同制护士”这个群体伴随着现代医疗事业的不断壮大而壮大。她们对增进和维护人类身体健康扮演着重要得角色。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合同制护护士的一些权利不能得到有效保障。
一、由于护士自身权利意识淡泊,同时由于外部环境的影响
使得护士特别是合同制护士不知道使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在对血液净化中心12名合同制护士的调查中,仅4位对护士看过护理权利、义务相关的法律条文,在他们中仅2位对自己的权利、义务记忆比较深刻。由此可以看出超过80%的护士不了解不知晓自己在法律中的.权利、义务。在被问及“当护士与医院发生‘冲突’后,怎么办?”绝大部分护士指出“先据理力争,争不成就忍,忍无可忍就辞职”。由于不了解相关法律,她们完全没有运用法律去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
二、合同制护士在劳动合同关系订立中往往处于弱者地位
首先,医院每年都要分别和护士签订一次用工合同,由于在订立劳动合同中是医院和每个护士单独订立的劳动合同,属于个别雇佣劳动关系,而没法抱团取暖共同去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其次,劳动合同为院方早就准备好的格式合同,在签订用工合同时护士往往处于不利的一面,在拟定合同之时并未征求对护士的意见,在订约时也不容护士协商,能选择的是签或者不签。面对严峻的就业压力,即使是对院方提供的合同中的某些条款有意见,她们也不得不选择就业。最后,在一些小医院或者小诊所更是不愿和护士签订劳动合同。由于没有签订用工合同,导致护士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有效得保障。
三、医院在参加培训和薪水方面不能保障合同制护士的权益
根据护士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护士有参加专业培训,从事学术交流的权利。然而,谁去参加进修学习是由科室领导决定的,在有的科室学习的机会往往只局
住房合同 篇5
合同范本1
贷款人(甲方):
借款人(乙方):
甲方与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
贷款金额、期限及利率
第一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经审查同意向乙方发放住房贷款(以下称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小写)_____。
第二条 贷款用于乙方购买座落于__________市(县)区(镇)_________路(街)_____号__________房间的现(期)房物业,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贷款挪作他用。
第三条 贷款期限为____个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条 贷款利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为月息千分之,利息从放款之日起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规定执行,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乙方。
贷款的发放
第五条 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_____号和_____号担保合同生效(或登记备案)后,以乙方购楼款的名义将贷款分__次划入售房者在甲方开立的账户,以购买本合同第二条所列之房产。
(一)___年___月___日,金额(二)___年___月___日,金额(三)___年___月___日,金额
第六条 本合同签订后且在贷款发放前,如乙方与售房者就该房产有关质量、条件、权属等事宜发生纠纷,本合同即告中止。由甲方视上述纠纷解决情况在一年内决定是否解除或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七条 贷款发放后,借款人与售房者就该房产有关质量、条件、权属等其他事宜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与贷款人无关,借款合同应正常履行。
贷款的归还
第八条 甲乙双方商定,自____起乙方用下列方式归还贷款本息:_____________。
第九条 乙方按月归还贷款本息,应自借款之日起于每月____日归还,每期金额____万元,共____期。
第十条 乙方应在甲方开设存款账户,并保证在每期还款日前存入当期足额还本付息的存款,同时授权甲方于每期还款日从该存款账户中以第八条规定的方法扣收贷款本息。
第十一条 乙方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未按约定的时间归还,甲方将按国家规定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____罚息。
第十二条 乙方不按期支付贷款利息时,甲方对乙方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第十三条 乙方需提前还款的,提前还款额应为当期应付本息之整倍数,并在还款日____日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即为不可撤销,并作为修改本合同的补充通知。
第十四条 乙方如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息,对提前还款部分,仍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方法计收贷款利息,不计退提前还本部分贷款的利息。
第十五条 乙方如一次性提前归还全部贷款本息,甲方则不计收乙方提前还款部分的贷款利息。
第十六条 除非下列事项已在甲方感到满意的情况下获得完满解决,否则甲方有权在任何一项或多项事情发生时,宣布本合同提前到期,要求乙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而无需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
(二)乙方本人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被宣告死亡或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三)乙方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为乙方履行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
(四)乙方连续三个付款期或在本合同期内累计六个付款期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五)根据____号担保合同的约定,因担保人(物)发生变故,致使担保人须提前履行义务或甲方提前处分抵(质)押物的`;
(六)乙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甲方贷款本息的行为。
第十七条 发生本合同项下第十六条第(一)、(二)、(三)、(四)、(六)项规定的情形时,致使甲方宣布本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号担保合同同时到期,贷款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履行保证义务或提前处分担保物。
合同的变更
第十八条 乙方如要将本合同项下之债务转让给任何第三人,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在受让人和甲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任一方需变更本合同条款,均须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意见,同时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
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条 如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解决:
(一)提交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二)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二十一条 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费用及其他
第二十二条 与本合同有关的费用及实际支出,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手续费、公证费、房产过户手续费及其他相关税费,全部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二十三条 乙方如不依本合同的规定付足应付的任何款项、费用,使甲方决定以任何途径或方式追索,一切由此而引起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为保障本身利益先行垫付的费用,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追讨,并从甲方实际支付之日起计收活期存款利息。
第二十四条 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由____各执一份。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签盖章,并自____号和____号担保合同生效(或登记备案)之日起生效。
贷款人住所: 借款人住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传真: 存款账号:
邮政编码: 电话:
邮政编码:
甲方(公章) 乙方(签章)
负责人(签)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范本2
货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
借 款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 话: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货款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 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 真: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即售房单位(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因购买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据xx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办法》规定,向乙方申请借款,愿意以所购买或建修的住房作为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保证。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座落于_____区(县)____街道(镇)_____路(村)_____弄_____号_____室的住房。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签订本合同时公布的利率确定年利率为___%(月利率___%)。在借款期限内利率变更,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
第五条 存入自筹资金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在乙方开立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将自酬资金存入备用。如需动用甲方本人,同户成员,非同户配偶和非同户血亲公积金抵充自酬资金的,需提供当事人书面同意的证明,交乙方办理划款手续。甲方已将自筹资金支付给售房单位作首期房贷并有收据的可免存。
第六条 贷款拨付
向售房单位购买住房或通过房地产交易市场购买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在办理住房抵押登记获得认同(乙方确定)之日起的五个营业日内将贷款金额连同存入的自筹资金全数以甲方购房款的名义转入售房单位或房地产交易市场在银行开立的帐户。
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后自筹资金用完或将要用完时,有乙方主动将贷款资金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按工程进度支用。
第七条 贷款偿还
贷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额还款方式。
贷款从发放的次月起按月还本付息。根据等额还款的计算公式计算每月等额还贷款本息,去零进元确定每月还本息额,最后一次本息接清。
(1)第一期(合同签订时)每月还本息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2)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还本息额根据当年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以乙方书面通知为准,同时变动分期每月还本息额。
甲方需动同本人,同户成员,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亲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__________月份办理一次,手续与本合同第五条公积金抵充自筹资金相同。
储蓄卡,信用卡还款
甲方必须办理中国建设银行储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动转帐方式还本付息的足额款项,存入储蓄卡帐户或信用卡帐户,保证乙方能够实施转帐还款。
当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还款失败时,甲方必须持现金到原贷款经办行还款。
甲方提前将未到期贷款本金全部还清,乙方不计收提前还款手费,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贷款利息。
第八条 贷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阶段性保证。在未将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前,如发生借款人违约连续三个月拖欠贷款本息,罚息及相关费用,丙方须在接到乙方发出《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后的十日内负责代为清偿。保证期限从贷款发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产权证收押之日为止。
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内容,应事先征得丙方的书面同意。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由甲,乙方另行签订《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购买期房的,应将购房预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第九条 合同公证
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十日内,向公证机关办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签订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证。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应事先经一方书面同意(如在保证期间应征得丙方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方和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乙方贷款,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贷款挪作他用。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甲方在执行本合同期间,未按月偿还贷款本息为逾期贷款,乙方按规定对其欠款每____天计收万分之_____的罚息;并由甲方在活期储蓄或储蓄卡帐户内存入一个月的贷款数,保证按时归还乙方贷款。
甲方如连续六个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或被发现申请贷款时提供资料不实以及未经已防书面同意擅自将抵押住房出租,出售,交换,赠与等方式处分抵押住房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直至处分抵押住房,如不足以偿还欠款的没有继续向甲方追偿欠款的权利。
甲方未将乙方贷款按合同约定使用而挪作他用,对挪用部分按规定每天计收万分之十二的罚金。
第十三条 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略)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订后生效,丙方保证责任至甲方所购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和《房地产其他权证证明》交乙方执管后终止。甲,乙双方承担责任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公证机关,房地产登记机构个执一份,副本按需确定,其中:送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一份。
甲方:(私章) 乙方:(私章)
(签)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其授权代理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住房合同 篇6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邯郸市大名县呈。
1.2 住房结构:砖混结构房三室两厅两卫一套,施工面积125.5平方米。
1.3 工程造价: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价格,根据市场竞争、优质优价的原则,约定如下:总价款:115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壹万元整。其中:材料费:60000元,人工费:
20000元,管理费:5000元,设计费:3000元,垃圾清运费:20xx元,其他费用:25000元。
1.4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一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1.5 工程期限90天;开工日期20xx年10月1日,竣工日期20xx年12月31日
第二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一种方式提供:
2.1 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20xx年9月10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
2. 2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设计费由甲方支付。
2.3 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
3.1 开工前10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份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应采取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施工人员对甲方施工现场的牲口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双方签订“物品清单”;
3.2 开工前将原有的电话设备拆除;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3.4 禁止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建筑的承重、非承重结构或迁改厨、卫位置及设备管线,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3.5 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
3.6 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业管理所需的相关材料;
3.7 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甲方不得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3.8 甲方无权要求乙方移动或改造暖气、燃气管线;
3.9 房屋装饰装修所产生的废弃物不得乱倒乱放,甲方应当按照物业管理单位、房屋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单位房屋管理部门规定的地点、方式、时间堆放,并按有关规定清运;
3.10 甲方不得拒绝和阻碍物业管理单位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
3.11 甲方进行装修不得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3.12 未经批准,甲方不得随意在承重墙上穿洞,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或者另建门窗;不得随意增加楼地面静荷载,在室内砌墙或者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
具及吊扇;不得任意刨凿顶板,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者改线;
3.13 未经批准,甲方不得损坏给排水、供电、供气、消防、通讯等公共设施,不得损坏他人的房屋及物品。
3.14 因进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而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应由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如属乙方的责任,由甲方找被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第四条 乙方权利义务
4.1 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
4.2 安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和相邻居民的安全;
4.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4.4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所形成的各种废弃物,应当按照有关部门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及清运。严禁从楼上向地面或由垃圾道、下水道抛弃因装饰装修居室而产生的废弃物及其他物品;
4.5 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为乙方派出的项目经理。甲方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应与乙方项目经理联系,以确保工程中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4.6 乙方自行采购或者向甲方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7 乙方采用的装饰材料不得以次充好、弄虚作假。
4.8 乙方施工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不得偷工减料、粗制滥造;
4.9 乙方不得野蛮施工,危及建筑物自身的安全;
第五条 工程变更
5.1 为确保甲方工程质量、工期及保修服务,合同签订后如有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的变更,须由双方协商后签署书面协议《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视为无效;凡甲方直接与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5.2 合同签订后,甲方工程减项超过总工程款5%以上时,须向乙方支付减项总额8%的变更费。若甲方减项所用的材料乙方已定购或运到现场,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来回托运、损耗及退货费用;若甲方要求减少的施工项目已施工,甲方需支付乙方该项目的施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及拆除费;
5.3 甲方第二次支付工程款后增加的施工,乙方需在收到甲方该增加项目100%的工程款后方予以施工。
第六条 材料的提供
6.1 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其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甲方应按时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并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
6.2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乙方应在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提;
6.3 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由乙方负责为甲方代购的(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应备注乙方代购),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后方可使用。
6.4 除合同注明外,五金(门锁、拉手、水龙头等)、石材、瓷砖、设备、洁具、灯具等,均由甲方购买并按时运到现场。
第七条 工期延误
7.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7.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7.4 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 质量标准
8.1 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100%。
(3)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甲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甲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
8.2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一项标准验收:
(1)《GB50210-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理验收规范》
(2)其它验收标准:_________
8.3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
(1)可向邯郸市消费者协会家庭装饰装修投诉中心。
(2)如不服调解,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九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9.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
(2)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3)竣工验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进行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八:工程验收单)。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9.2 保修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为贰年)。
(2)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0.1 双方约定按下列第二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2)完成80%的工程量之日后的10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90 %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10.2 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10.3 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
10.4 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5%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五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无论因何原因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造价5%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
11.2 工程未验收合格或未结清尾款而未移交,甲方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的,工程视为合格,由此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并视为甲方自动放弃保修及维修权利且乙方仍有追收尾款的权利。
11.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乙方有权停工,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11.4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1.5 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由责任方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2‰作为违约金。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2.1 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2.2 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附则
13.1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3.2 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13.3 凡在邯郸市各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部门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各持一份。
13.4 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13.6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 订 地 点: _________签 订 地 点: 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房合同 篇7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为明确甲、乙双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制定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房屋
甲方将自家库房租于乙方作为存货使用。
第二条 出租期限
出租期 年,甲方从20 年 月 日起将库房交付乙方使用至20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房屋租金
该年租金为人民 元整(小写:¥ 元)。
第四条 租赁细则
1、乙方不得擅自将库房转租和改变整体结构,保持库房内墙壁干净,因各种原因,乙方需停租,甲方自然收回,不退租金。
2、乙方应预交押金¥ 元,用于乙方在租赁期间出现设施损坏、丢失钥匙更换锁芯的赔偿费,如无损坏停租后返还。
3、甲乙双方应在租赁期满前2个月,相互告知是否继续租赁。
4、电表基数为44°,电费0、8元/度,合同期满时统一收取。本合同正本为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日 期:
乙方(签字) 日 期:
住房合同 篇8
甲方: (出租人)
乙方: (承租人)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广州city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部分 房屋概况
第1条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 (本人,共有)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设有房屋它项权利有 。(如果房屋是共有,则还应增加:已经共有人同意,附书面同意声明。如果是委托租赁,应有房屋所有权人与受托人的委托协议书)
第2条 房屋法律概况
1、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人: ,身份证号码: ;
2、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
3、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 ;
4、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 ;
5、房屋的使用面积:
6、房屋的附属建筑物和归房屋所有权人使用的设施:
第3条 出租房屋详述
(包括从落地址、名称、用途、间数、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地面、墙壁质量、家具设备等)
第二部分 租赁期限
第4条 房屋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遇以下情况应顺延:
1) 发生不可抗力事由的;
2) 甲方非正常原因逾期交付房屋的;
3) 非乙方原因致使房屋无法居住的;
4) 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更改的。
第三部分 租金条款
第5条 租金每月人民币 元(大写: 整)。
第6条 租金按季支付;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乙方应支付给甲方1个季度的租金;以后应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月底前付清下一季度的租金。(也可以约定以月、年等支付租金日期)
第7条 租金支付地点: ;
第8条 租金支付方式: (现金、支票、汇票、转帐等);
第9条 甲方收取租金时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或合法有效的凭据,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支付租金。
第四部分 相关费用
第10条 房屋在租赁期间产生的税收由 承担,不因本租赁合同无效,或撤销,或变更而变动,除非双方对此达成书面变更协议。
第11条 租赁期间,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气费、水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等由乙方承担;环境卫生费、治安费、物业管理费用等由(根据甲,乙双方协商为定)方承担。
第12条 租赁期间, 房屋的使用权归乙方,包括甲方有所有权或独立使用权的房屋外墙、屋顶、地下空间、及房屋的附属配套设施(如自行车位、汽车车位)等。
第五部分 房屋变更与设立他项权利
第13条 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以同等价格的优先购买权。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和承担原甲方的义务,甲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第14条 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和承担原乙方的义务,乙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第15条 租赁期间,甲方欲对房屋设立抵押权,须提前2个月书面告知乙方,乙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承租。如乙方在7日内无异议或不作为,则视为认可甲方的行为。如乙方作出决定终止本合同,则租赁关系自终止本合同通知书到达甲方的次日起计算。
甲方没有按以上约定告知乙方,乙方有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权力,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16条 甲方设立其它他项权利,可以不征得乙方同意,但应提前1个月书面告知乙方。
第六部分 房屋修缮
第17条 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应保证房屋能满足乙方正常使用和居住之需要。
第18条 租赁期间,如房屋发生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或屋面漏水等,影响乙方正常居住生活事由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7天内予以修缮,超过7天,乙方有权自行修缮。
第19条 租赁期间,如房屋有倾倒危险,或其它严重妨碍乙方正常居住的,或威胁到乙方的生命财产安全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立即进行修缮或暂时补救,如果甲方对此怠慢,或不予以理睬,或采取维修保养措施不力,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缮。
第20条 对房屋进行的修缮费用,乙方可以抵销租金或向甲方索还,并可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七部分 甲方权利与义务
第21条 甲方保证如实向乙方解释和说明房屋情况和周边概况,应包括房屋权属、房屋维修次数、物业管理、治安、环境等,及如实回答乙方的相关咨询,否则视为欺诈行为。
第22条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房屋,每日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租金。
第23条 租赁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住,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后,甲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20%计算。
第24条 租赁期间,如有政府或经正常合法程序审批的拆迁行为,则按照国家拆迁条例和当地的拆迁有关规定执行。
第25条 乙方经甲方许可在租用房屋内进行的装修,如果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满搬出房屋时,甲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折价装修费用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折价装修费用由双方协商,协商不一致,按照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拆迁房屋的装修费用的补偿的最高标准执行。
第八部分 乙方权利与义务
第26条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租金,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不负迟延交租的责任。
第27条 租赁期间,如乙方需要退房,必须提前 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乙方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20%计算。
第28条 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乙方如需装修墙、安装窗和防盗门等,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如需要经政府审批的,则应经有关部门批准方能施工。
第29条 乙方在房屋内的装修及安装的设备、物品,在合同期满搬出时可一次折价转让给甲方;双方如无法达成协议,则乙方应自合同期满之日起7天内自行拆除,恢复至房屋原状。超过7天,甲方有权无偿保留或自行拆除,拆除费用由乙方在合理数额内承担。
第30条 根据本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合同或合同期满,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正式书面通知之日起15天内搬出全部设备、物件,但双方另有协商除外。如乙方短期内另找房屋确实有困难或另有其它特殊情况,则甲方应允许乙方延期30天,但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租金一次性交清租金。搬迁后7日内房屋里如仍有余物,如双方无约定,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第31条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
第32条 租赁期满,乙方需续租,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天内应提出异议或与乙方协商续约;如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30天内甲方不予以书面答复,则视为默认同意乙方续租,本合同自动延长一年,自30天期满次日起计。
第33条 租赁期满,乙方在同等租金下有优先承租权。
第九部分 不可抗力和例外
第34条 不可抗力意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自然情况。
第35条 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0日内将情况告之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第36条 不可抗力影响如持续2个月以上,任一方均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第37条 合同履行期间,如非因乙方原因,房屋发生漏水、倒塌,或房屋被认为危房,或其它原因致使乙方无法正常居住生活的,在甲方维护或修缮完毕之前,甲方应减免这段日期的租金。
第38条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则自然终止,甲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十五天内返还乙方多支付的租金,其它有关问题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部分 通知
第39条 依照本协议要求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其它联系应以中文书写,通知可以专人递交,或以挂号信件、或以公认的快递服务或图文传真发送到另一方。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应按下述方法确定:
(1)专人递交的通知在专人交到之日视为送达;
(2)以图文传真发送的通知在成功传送和接收日后的第1个工作日视为送达。
第十一部分 争议解决
第40条 对于因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诉讼。
第十二部分 合同生效
第41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另有约定或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则从其约定或规定。
第42条 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办理房屋租赁证、房屋租赁备案登记、治安许可证等国家规定应办理的各项手续。如果甲方在本协议双方签字之日起30天内,仍然没有办理上述手续,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部分 违约责任
第43条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
第44条 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应在15日内对此确认或提出书面异议或补充说明。如果在15日内不予以书面回答,则视为其接受书面通知所述内容。在此情形下,甲乙双方应对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争议条款解决。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四部分 索赔
第45条 如果因甲方非正当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返回乙方已经交付的租金及乙方基于信赖而先期投入的各类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交付的中介费用、乙方的来回搬迁费用、乙方已经支付和虽未支付但将要产生的装修费用、乙方为正常居住生活需要而添加的固定设备安装费用(如:有线电视安装费、电话安装费、电器安装费用、电线电表安装费、中央空调通道安装费、煤气管道安装费、网络安装费、暖气安装费等)。
第46条 如果因甲方非正当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在合同不能履行之日起7天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补偿金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对乙方的间接损失补偿。
第47条 如果因乙方非正当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应在合同无效之日起7天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补偿金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对乙方的间接损失补偿,否则,甲方有权暂时扣留乙方已经交付的租金。乙方基于信赖而先期投入的各类费用(同第45条含义)甲方不予以补偿。
第48条 乙方逾期支付应支付租金,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交付租金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租金。乙方如拖欠租金达60天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49条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给乙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但违约金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租金。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过60天,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责任。
第50条 如果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产生纠纷无法协商一致解决的,则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维护自己权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诉讼费、取证费、律师费等费用。
第十五部分 附则
第51条 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存二份,税务部门一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52条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如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条款不一致,则以补充规定为准。
第53条 本协议中的"法律"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制订颁布的条文;"法规"是指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章"是指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制订的规章。
甲方签字:(出租人)
住址: ;
乙方签字:(承租人)
住址: ;
身份证件号码:
电话:
时间:
身份证件号码:
电话: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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