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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同

时间:2023-05-12 19:16:37 合同 我要投稿

企业合同汇总6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企业合同6篇,欢迎大家分享。

企业合同汇总6篇

企业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籍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农业人口( );非农业人口( )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私营企业劳动管理暂行规定》和省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合向期限

  本合同期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限为_____年。试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期限为_____个月。

  二、生产(工作)任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_工作.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岗位承担_____任务,担任_________工种。乙方在生产、工作上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生产(工作)条件

  为保证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产(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保障乙方的安 全和健康,甲方根据国家有关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具体内容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劳动纪律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乙方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完成所从事的工作。

  五、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1.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作制(实行五天工作制后从新规定)。因生产工作需要确需延长工作时间,须经工会和乙方本人同意,并发给乙方加班工资。日加班不得超过三小时,连续加班不得超过三天。乙方如为未成年工,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点。

  2.甲方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同乙方协商确定的最低工资不低于当地同行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同等条件工人的最低工资标准,具体工资标准和工资形式以及奖金、津贴、补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每月_____日发放工资。超过当月发薪日的,从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资总额的1%赔偿乙方损失。

  4.甲方根据企业的生产发展,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

  六、保险和福利待遇

  1.按照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机构的规定,甲方按乙方工资总额的_____%,乙方按本人工资的____%,按月缴纳退休养老基金。

  2.因第七条第2款第(3)项和第3款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发给乙方生活补助费;合同期未满的,加发失业救济费,其标准为:

  工资每满一年或距合同期每差一年发给乙方一个月的基本工资,半年以上不到一年的以一年计,工作时间(或合同期)超过十二年的,以十二年计。

  3.甲方参照国家或省的失业保险有关规定向就业服务机构缴纳失业保险基金,乙方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4.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治疗期间工资照发,所需医疗费用由甲方支付。医疗终结,经市(县)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为残废的,由甲方发给残废金。乙方因工残废或患职业病死亡,按照《劳动保险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由甲方发给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按其工作时间长短给予三至六个月的医疗期。在医疗期间发给不低于本人原工资百分之六十的 病假工资。

  6.乙方为女职工,其孕期、产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省有关规定执行。

  7.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假日为_____________,公休假为______,婚丧假为_____,探亲假为_______。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项目,或者由干情况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

  2.下列情况,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甲方的实施细则,乙方属于应予辞退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4)甲方歇业、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须征求工会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3.下列情况,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2)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生产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3)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费考人中等专业以上学校学习的;应征入伍,或有正当理由要求辞职的;

  (4)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政策,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1)劳动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2款规定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乙方为女工,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5.乙方被劳动教养,以及受刑事处分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6.任何一方解一除合同,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但试用期经发现不合格的、因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另外,符合第七条第3款(1),(2),(4)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甲方应当征求本企业工会组织的意见。

  解除合同,甲方应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7.合同期限届满,应即终止执行。是否续订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如对方同意续订合同,应办理续订合同手续。如 不终止执行又不履行续订手续,合同将视为自动续订同一合同期限。

  八、双方需约定的事项

  1.甲方为乙方提供住房,房租、水电费自理_____。发给住房补房补贴每月_____元。

  2.甲方自办职工食堂,乙方伙食按饭菜成本收费_______。甲方负责乙方在外搭伙的管理费_____。发给伙食补贴(每月_____)。

  3.甲方按国家规定,每月发给乙方各种补贴_____元。

  4.除第七条第2款外,属于_____等情况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5.除第七条第3款外,属于_____等情况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6.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后,乙方须为甲方服务_____年,否则,乙方须须支付甲方所付培训费。

  九、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如遇违约时,违约方应按本企业的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付给对方违约金____元;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及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效的,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旨在确定甲乙双方劳动关系,明确双方责权利。有关条文的具体实施,甲方在不违背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的提下制定实施细则。

  十三、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用钢笔或毛笔填写,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企业合同 篇2

  一、企业间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

  什么是借款合同?1999年10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合同法》没有对借贷双方的主体作出限制。在司法实践中,公民个人间的借款合同以及以金融机构为贷款人的借款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但是企业间借款合同一直被作为无效合同来认定。

  企业间借款合同在司法实践中被认定为无效合同的法律依据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1996年9月23日给四川省人民法院的《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的批复》。该批复明确规定:“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而这里所指的“有关金融法规”,系指中国人民银行于1996年6月28日发布的《贷款通则》。《贷款通则》第二条明确规定:“本通则所称贷款人系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经营贷款业务的中资金融机构”, 第二十一条规定:“贷款人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贷款业务,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但是,由于《贷款通则》的'发布者是中国人民银行,其在法律性质上属于部门规章,而不是行政法规。因此,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司法实践中认定企业间借款合同无效的根本原因是因其贷款主体违反了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部门规章的规定。

  那么《合同法》对合同无效的情形又是如何规定的?《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具备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适用上述第五十二条第

  (六)款认定企业间借款合同无效,必须是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但是在司法实践中被直接适用的依据,即《贷款通则》在性质上属于行政规章,而不属于行政法规。

  综上所述,作者认为,从现行的法律和行政法规中并不能推定企业间借款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而作为实践中认定企业间借款合同无效的直接依据《贷款通则》在性质上属于部门规章,建议在立法上对此作出调整。

  二、企业间借款合同的诉讼风险

  尽管在法律界对企业间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存在争议,但是目前的司法审判实践仍依照上述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处理。因此,如果企业间借款合同的当事人依据双方的借款合同提起诉讼,则比较其他类型的借款合同,在诉讼过程中存在特定的诉讼风险。

  从目前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及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践来看,一般在这类诉讼中除本金可以得到保护外,借款合同约定的利息不会受到法律保护。同时,在诉讼中亦存在因合同违法而被法院制裁的可能性,即法院可能会发出制裁决定以收缴借款合同中已经取得或约定取得的利息及自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还款期满之日至法院判决确定借款人返还本金之日期间内的利息。

  三、企业间借贷的合法途径

  作者认为,在现行的司法实践认定企业间借款合同无效的情况下,企业间的借贷可以选择委托贷款的方式。委托贷款,系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

企业合同 篇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本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调整企业内部协作经济关系,用法律手段强化管理机制,促使分厂与分厂之间、分厂与科室之间、科室与科室之间承包经济合同的完成,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厂长任期目标”的全面实现,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企业内部承包经济合同是本企业内部各单位为完成各自承担的生产经营任务,所订立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是用合同方式固定下来的一种法律文书。

  第三条 订立承包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必须符合国家政策和计划的要求;在本企业的生产、经营计划的指导下签订,以保证本企业生产、经营计划的实施。

  第四条 订立承包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贯彻“包死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多留、亏损自补”的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原则;贯彻以责为中心的责、权、利三结合原则,实行有桨有罚、赏罚分明的奖罚制度。

  第五条 承包经济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条 承包经济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各种纠纷,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时,可向本企业“承包经济合同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仲裁,未经本企业“仲裁委员会”裁决,不得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章 承包经济合同的基本条款

  第七条 承包合同的范围,包括:科研、工艺、工装、零件、部件、物资、设备维修、经营管理、劳务协作等。

  第八条 数量。数量是衡量承包合同履行的尺度。合同双方应明确规定品种、规格、数量、经营管理目标成果等,没有数量条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第九条 质量。质量是检验承包经济合同完成情况的标准和依据之一。双方在签订承包合同时,应明确规定质量标准。特殊要求应在合同中注明。没有质量条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第十条 期限。期限是对承包经济合同履行完成预期的目标的时间要求,应按工厂年、季、月、旬、日生产、作业经营计划进度要求签订。没有期限条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第十一条 价格。按照厂内规定核准的价格计算,签订承包合同。包括零件、部件和劳务以及办公费、旅差费、生产经营管理费,医疗劳动保险费等等一律按厂内核定价格(包干限额标准),进行控制结算。没有价格条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厂内没有规定订价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价,经厂价格管理部门审定。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在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或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负有责任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本条例规定处罚。没有违约责任条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凡属于“不可抗力”的情况,当事人应在有效期限内取得有关:主管部门书面证明后,可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章 承包经济合同的公证

  第十三条 承包合同的公证,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指定或由法律顾问室指振的法律顾问对签订承包合同的冥买性、合法性、可行性进行审查,凡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予以鉴证,并对此负责。未经法律顾问审查、鉴证的承包合同,法律顾问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法律顾问认为有必要时,有权提请经地方公证或鉴证机关进行公证或鉴证。

  第十四条 承包合同鉴证的内容

  (1)根据承包合同当事人的申请,法律顾问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法律事件和有关法律意义的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预防纠纷,减少诉讼。

  (2)审查证明承包合同双方当事人是否具有签订合同的合法主体资格,、即“法定代表人”科室,分厂、车间、班组、行政首长身份资格。委托代理人,必须有授权委托证书。‘不具备资格的当事人,无权签订承包经济合同。

  (3)证明承包合同上的签名、印鉴属实。

  (4)证明承包合同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5)法律顾问室收取一定的鉴证费,并负有向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的义务,解答有关法律咨询。

  签订承包合同,需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法律顾问室一份存档。

  第四章 承包合同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由于设计或设计修改错误,造成生产单位零件报废,违约方按零部件损失价值总额的30~50%作赔偿金(计赔偿账,用厂内结算支票支付),并按价值的5%支付受损失违约金,从奖金中扣除。

  第十六条 由于工艺或工艺流程编制错误,造成生产单位零部件报废。违约方按零部件损失价值总额的30~50%作赔偿金(计赔偿账,用厂内结算支票支付),并按价值5%支付受损方违约金,从奖金中扣除。损失价值在100元以下只罚赔偿金。

  第十七条 由供方生产的零部件,虽经检验单位检验合格,调人需方后发现所加工的零部件不合格,需方应通过检验单位复检确定责任。如属供方的责任,在超过交付合格零部件合同规定履行期限,按厂内规定价格核算,供方承担支付需方5%违约金,从奖金中扣除(用厂内支票结算)。属于检验单位调检失误,检验单位承担连带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 使用工模具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工模具不合格,经检查(计量)单位鉴定后,属于工模具制造单位的责任,使用单位可退回原工模具并有权要求制造单位提供合格工模具。工模具制造单位承担支付使用单位5%违约金(从奖金中扣除),并承付50%由于工模具不合格所造成零部件报废的经济损失。

  第十九条 对铆装工具在试压时,已经需方专人签收,再发现工模具不合格,其责任由使用方负责。

  第二十条 由于检验部门误检、漏检所造成的废品掏失,按损失价值总额5%承担违约金,从奖金中扣除。

  第二十一条 由于材料供应不及时,生产单位因等工待料而造成的经济损失除计赔偿金外,并根据双方签订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违约金进行裁决,其违约金从供应部门的奖金中支付。

  第二十二条 由于外协配套件不齐,使产品不能按期完成,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除计赔偿金外,并根据双方签订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违约金进行裁决,其违约金从外协部门的奖金中支付。

  第二十三条 由于生产经营进度编制计划的失误,致使原材料、元器件订购经济合同漏项,临时提出订购计划,根据双方签订的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违约金进行裁决,其违约金从生产经营计划部门的奖金中支付,并补偿供方临时措施使用。

  第二十四条 产品对外销售合同中,由于销售人员失误致使合同条款不全、责任不明造成已发货销售的产品资金不船回收的经济损失,或造成债权纠纷经国家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判令责任在我方时,对其造成的经济损失(含诉讼费用、聘请律师、法律顾问费用),根据双方所签订的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违约金进行裁决,其违约金从销售部门的奖金中支付。

  第二十五条 供方不能按期交货,应由供方偿付违约金,按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违约责任处罚。

  第二十六条 供方所交付的产品或零部件,不符合承包经济合同的规定,包括:规格、品种、数量、质量等,供方应承付违约金,按承包所规定的违约责任处罚。

  第二十七条 承包经济合同依法成立后,不得应承办人或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八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1)订立承包经济合同所依据的国家计划被修改或取消。

  (2)在不影响国家和企业集体的经济效益,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总目标完成的前提下,根据变化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形成产生法律效力的文字协议书后。

  (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或不能全面履行承包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申明;取得有关部门合法书面证明文书向“仲裁委员会”呈报不能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仲裁委员会”认证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根据情况可部分免除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 其他承包,如内部运输、医疗保健,环境保护(含工业卫生,厂区绿化、清扫等)、会计、统计、行政管理等类别承包合同,参照以上条款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厂属集体企业、工业贸易公司、劳动服务公司等同总厂某单位所签订的承包合同及其内部所签订的承包合同,均按照本条例执行。如有违约,其违约金从其为总厂的劳务加工费中扣除,由内部银行结算支付给对方。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总厂经济法律顾问室起草,经厂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据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程序颁发生效,修改亦同。有关法律问题的由总厂经济法律顾问室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实行。

企业合同 篇4

  编号:

  甲 方(保证人):

  公司名称: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账 号:

  乙 方(债权人):

  公司名称: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电 话: 传 真:

  为保障乙方与债务人 (以下简称:“主合同债务人”)所签订的编号为 的 《 》(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的债权,甲方愿意为主合同项下的债权(以下简称“主债权” )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甲、乙双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

  第一条 被担保主债权的种类、金额和期限

  1.1 甲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债务人在乙方办理主合同项下约定交易所形成的债权,主合同项下约定业务种类为 ,币种为 ,本金额数额为(大写) ,期限自年月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

  2.1甲方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电讯费、律师费等)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第三条 保证方式

  3.1甲方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当主合同债务人不按主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时,乙方有权直接向甲方追偿,甲方应立即向乙方清偿主债权。

  3.2若除本合同约定的担保方式外,主合同项下还存在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债务人向乙方提供物的担保)的,或乙方发现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业务逾期没得到保证,乙方有权选择优先行使本合同项下权利,向甲方提出申请,终止协议(合同),甲方退还双方手续费。甲方对乙方承担的保证责任不受任何其他担保的影响,其保证责任的承担也不以乙方向其他任何担保人提出权利主张或进行诉讼/仲裁/强制执行为前提。若乙方因任何原因放弃、变更主合同债务人向其提供物的担保、变更担保的顺位,造成其在上述物的担保项下的优先受偿权益丧失或减少,甲方同意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并不因之而免除或减少。

  3.3若甲方为主合同项下部分债权提供担保,主债权获得任何部分清偿并不相应减轻或免除甲方的担保责任,甲方仍需在其承诺担保的数额范围内对主合同项下未偿还得余额承担担保责任。

  第四条 保证期间

  4.1甲方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4.2前款所述“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包括主合同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还包括依主合同约定,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之日。

  4.3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则保证期间为垫款之日起两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从每笔垫款之日起分别计算。

  第五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5.1甲方保证是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合法单位,具有法律规定保证人资格和代为清偿能力,自愿承担并履行保证责任。

  5.2甲方保证签订本合同已依照法律规定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得到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或甲方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股东大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

  5.3甲方保证其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任何对甲方及其资产有约束力的规定或约定,不违反任何甲方与他人签署的担保协议、其他协议以及其他任何对甲方有约束力的文件、约定和承诺的内容。

  5.4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5.5甲方知悉并同意主合同的全部条款,自愿为主合同债务人提供保证,并保证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连带清偿义务。

  5.6若本合同项下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甲方保证主合同债务人与承兑汇票的持票人、背书人或其他当事人发生的任何票据及非票据纠纷,均不影响甲方依本合同的约定向

  乙方承担保证责任。

  5.7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不再向第三方提供超越自身担保能力的其他任何方式的担保。

  5.8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应按乙方要求提供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接受乙方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的检查、监督。

  5.9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应在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租赁、托管、资产重组、债务重组、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或兼并)、分立、产权有偿转让、合资(或合作)、减少注册资本,或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或撤销)、申请重整、和解和破产等经营方式、自身体制或法律地位发生变化的三十日以前,书面通知乙方,并落实本合同项下全部保证责任。

  5.10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应在包括但不限于被宣布停业整顿、被宣布关闭、被宣布解散(撤销)、被申请重整、破产等自身体制和法律地位发生变化或其他任何足以危及自身正常经营、丧失担保能力的情况发生后的'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5.11若甲方变更住所、名称、法定代表人,应在变更后七日内通知乙方。

  第六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6.1乙方有权随时要求甲方提供反映其经营情况及资信情况的财务报告、财务报表及其他资料。

  6.2主合同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主债权分次到期或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为依约还款的,乙方均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6.3若甲方为按约定履行本合同项下责任时,乙方对甲方应当支付的款项有权在甲方开立

  于 。乙方在甲方账户中划收款项时,账户中的币种与主债权币种不同的,按划收当天乙方公布的牌价折算。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合同的生效

  8.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8.2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的效力,不因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主合同被确认无效,则甲方对主合同债务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九条 附则

   9.1本合同有效期间内,甲方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发生变化而未书面通知乙方时,

  乙方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向甲方发送所有文书,视同送达》

  9.2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9.3本合同项下采用□方式进行选项时,在□内打√表示该条款适用,打×表示该条款不适用。

  9.4本合同甲方份及方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9.5本合同项下有关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6乙方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请甲方注意本合同项下免除或限制乙方责任的条款,并按甲方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充分说明。

企业合同 篇5

  聘用合同是事业单位与职工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的关于履行有关工作职责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聘用合同的签订代表着单位与职工已经协商一致,双方可以用聘用合同来分别维持自己的权利不受到侵害。

  聘用合同可以分为短期、中期、长期和项目合同。

  对流动性强、技术含量低的岗位一般签订3年(含)以下的短期合同;

  岗位或者职业需要,期限相对较长的,可签订中期合同。中期合同一般为3年(含)以上。

  签订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的合同为长期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为项目合同。

  合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应聘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年限。

  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经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上述任何一种期限的合同。

  企业临时聘用人员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所有制性质: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籍贯:_____省_____市_____县(区)_____乡(镇)_____村(街)_____号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属于:农业人口___________________

  非农业人口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生产(工作)任务

  根据甲方企业生产(工作)需要,乙方同意甲方安排,从事_____岗位,为_____工种,承担_____生产(工作)任务。其中应达到的数量(班产)质量指标为:_______________.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根据工作岗位需要,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甲方应配备必要的劳动安全保护和防护设施。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支付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为_____元。试用期满,根据乙方的岗位,技能水平,承担的任务等情况,定为每月_____元。(乙方从事的工种为全额计件工资制,经甲、乙双方协商月工资按计件单价结算,具体办法双方约定为:__________) .

  (二)加班工资为每小时_____元。法定节假日每小时_____元。

  (三)乙方从事夜班工作的,甲方应按规定支付乙方夜餐费。

  (四)按照国家及企业的有关规定,乙方应享受_____等,每月计_____元,津贴_____元,奖金_____元。

  五、劳动保险福利待遇以及社会养老保险均按现行有关政策执行

  六、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依据国家的__________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有权制定厂规厂纪。

  2.根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及有关法规、政策,甲方有权对职工实施奖励、处分、经济处罚。

  (二)乙方权利

  1.乙方享有与其他工人相同的主人翁地位,参加企业民主管理。

  2.乙方享有与其他工人相同的政治荣誉和政治待遇(入党、入团、评选先进、模范等)

  3.甲方有违反合同的行为,乙方有权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甲方义务

  1.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厂规厂纪等教育、培训、考核与管理。

  2.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劳动、工作、学习、生活条件。

  (四)乙方义务

  1.自觉遵守各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听从指挥,服从管理。

  2.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尽职尽责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3.严格遵守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

  七、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一)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用条件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按照国务院《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应予以辞退的';

  4.甲方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5.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的。

  (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三)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无有效保护措施,严重危害工人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违反国家法规、政策,侵害工人合法权益的;

  4.经甲方同意,被招为合同制工人或参军、自费考入中等以上专业学校的。

  (四)在下列情况下,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第七条(一)款规定的;

  2.合同期内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工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孕期、产假、哺乳期间的;

  5.符合国家其他规定条件的。

  (五)合同期满必须终止合同。因生产(工作)需要,可按照规定重新办理招用手续。

  (六)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合同手续。试用期内解除合同及(二)款中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

  八、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

  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对方有权根据其责任和造成的后果,追究违约金_____元,赔偿金_____元。如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以致给对方带来损害时,违约方可不承担法律责任。

  九、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略)

  十、劳动合同鉴证

  本合同签订后,必须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的仲裁机构进行鉴证。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在争议发生6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企业合同 篇6

  一、案情

  A企业书面授权其代理人郭某以4.00-4.20元的单价与B企业签定一买卖合同。合同约定,A企业在20xx年7月1日-5日期间向B企业提供全部货物,B企业收到货物的10天内对货物进行检验,并于8月1日前向A企业支付全部货款200万元。但郭某在与B企业的合同谈判过程中,认为A企业的最高授权价格仍比正常的市场价格低,于是在与B企业反复磋商下,合同约定单价为4.50元。最近3年,B企业一直通过郭某与A企业签定买卖合同,但B企业并不知道在该买卖合同中代理人郭某已超越了其代理权。

  20xx年7月5日,A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将全部货物交给B企业,B企业于7月7日对货物进行检验时,发现部分货物质量有问题,但未通知A企业。8月2日,A企业要求B企业支付200万元的货款,B企业以部分货物质量有问题为由表示拒绝。

  A企业在对B企业的调查中发现,B企业拒绝付款的真正原因是B企业已丧失支付能力,B企业同时欠C企业到期债务200万元。但B企业享有对D企业的到期债权200万元,由于B企业管理混乱,B企业一直没有向D企业主张其债权。

  20xx年8月20日,A企业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为行使B企业对D企业的到期债权200万元。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A企业胜诉。裁定由D企业向A企业履行清偿义务,同时A与B、B与D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 C企业得知人民法院的'裁定后,向A企业主张应由A、C平均分配D企业偿还的200万元,A企业表示拒绝。

  二、问题

  (1)A、B企业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2)B企业拒绝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3)A企业提起代位权诉讼应符合哪些条件?

  (4)人民法院的裁定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5)如A企业代位权诉讼的诉讼费为2万元,该诉讼费应由谁承担?

  (6)C企业的主张是否成立?为什么?

  (1)该合同成立它满足:“1两个以两个不同利益的签约主体”即签约的A,B两个企业主体。2“当事人两个或以上, ”。3“当事人对合同内容协商一致”,本案例中A,B两个企业都同意了除价格以外的合理内容。 4“ 承诺生效日期即合同成立”双方 都达成交货日期和验货期限以及付款时间,合同签定之日就生效。

  (2)理由不成立。 B企业发现部分货物有质量问题,但是没在约定的期限通知A 企业《合同法》158条规定“当事人约定检验时期的,买受人应当 在检验期内将标的物的数量和质。量不符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手买入怠于通知的,是为标的物的数量和质量符合约定。”因此B企业的拒绝理由不成立

  (3)满足三个条件:1债权人必须有保全其债权的必要。2债权人必须陷入延迟。被保全的债权须已到清偿期限。效力未发生的债权。3债务人怠于行驶权利。首先B企业D企业的债权外无其偿还A企业的债权。其次,B企业对D的债权已经到期。再次。B企业未行驶对D企业的债权。所以A企业可行驶代位诉讼权。

  (4)符合。

  (5)应先由B企业交付。据相关规定,由原告预先交付受理费, 最终由败诉方承担。

  (6)该主张不成立。 法律规定“债务人的同一债权,一个债权人行驶后,他人不得再行驶同一债权。”既然A企业已经行驶了该债权。C企业就不能再行驶该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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