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保洁合同3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保洁合同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保洁合同 篇1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监制单位:成都市家政服务行业协会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家庭保洁合同书附件:
关于合同到期服务次数未完的处理办法
一、 合同执行时间到期或超期三个月以内,服务次数剩余两次以内,服务时间可顺延一个月,但剩余次数需在顺延时间内完成,超期服务次数作废。
二、 合同执行时间到期或超期三个月以内,服务次数剩余两次以上,服务次数可顺延至续签合同中,但剩余次数所对应的合同金额不得冲减续签合同金额或减少续签合同服务次数,不得延长续签合同执行时间,且剩余的服务次数需在续签的合同期内完成,超期服务次数作废。
三、 合同执行时间超期三个月以上半年以内,剩余服务次数一律折半补偿,折合同后服务次数一律顺延至续签合同中,但剩余次数所对应的合同金额不得冲减续签合同金额或减少续签合同服务次数,不得延长续签合同执行时间,且剩余的服务次数需在续签的`合同期内完成,超期服务次数作废。
四、 合同执行时间超期半年以上,剩余服务次数一律按作废处理。
五、 如用户原合同从签订起从未执行,可以将合同重新改签。
六、 顺延的剩余次数不能转到合同约定外的住所进行服务,但可转化为服务金额相等的其他服务。
七、 时间到期次数未做完的客户不得退合同。
保洁合同 篇2
甲方:
授权代表:
地址:北京市
邮编:
联系电话:
乙方:北京保洁服务中心
负责人: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甲、乙双方已经就本合同下位于北京市日常保洁事宜服务有关事项达成意向。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同订立本合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服务项目
1.名称:保洁服务
2.所在地:北京市
3.作业面积:
第二条 服务期限
1.服务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服务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30--18:00。
第三条 保洁费用
保洁服务费用为每人每月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整)。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甲方在合同生效后,如未发现保洁质量问题,以转账方式于次月 前(如遇休息日或节假日,付款日期顺延)全额向乙方支付日常保洁服务费人民币 【】元整。如发现保洁质量问题,甲方按照月保洁费的10%先行扣款,然后双方协商。
2. 合同履行完毕,乙方享有在合同期限内获得服务费用的权利。乙方有责任向甲方开具有正式发票和收据。(注:发票和收据由乙方提供)。
3. 乙方账户信息如下:
乙方:北京 保洁服务中心
开户行:
账户名称:
帐号:
第五条 具体保洁项目
1.每日清洁:甲方所有办公区域、办公楼内会议室、合伙人房间(如合伙人需要)、咖啡厅、楼内卫生间、洗手盆及周边下水道、门窗玻璃、大理石墙面、桌椅等。
2.定时保洁:卫生间、洗手间每十分钟清理一次,包括但不限于清扫、擦拭、冲洗、消毒、除臭等。
第六条 工作总结与计划
乙方派出一名主管负责人负责日常保洁工作质量检查和保洁工作紧急情况的处理,并于每月三日之前将当月的保洁工作总结和下月的保洁工计划报告甲方。
第七条 质量承诺
1.乙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认真完成保洁服务,确保卫生质量,达到客户满意。
2. 乙方在保洁工作中未达到保洁的质量标准(实际上经过限期整改可以达到保洁质量标准的),经甲方两次口头警告通知,仍未达到标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每发出一次书面通知,甲方将扣除乙方当月保洁服务费的0.5%-1%。
3.乙方在承包的保洁工作范围内,甲方如因保洁工作未达到保洁质量标准,被有关社会职能部门(环卫、城管等)处罚,该罚款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服务人员安排 1.乙方在本区域内服务总人员不少于叁人。甲方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通知乙方增减人员,乙方保证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安排人员。
2.乙方作业人员须经专业培训和具有专业知识人员担任。
3.乙方员工要统一着装,衣帽整洁,配戴本公司名牌,进入工作现场的出入证上甲方配发,遵守甲方各项内部规章制度,乙方不得在甲方服务区域内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承揽业务。
4.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若乙方主管负责人不在作业现场,乙方临时负责人应接受甲方主管保洁负责人的监督指导,并按甲方的保洁工作标准进行检查。
第九条 原料与设备
1.乙方负责提供设备的绿色环保用品、用具(品牌),保洁用品应及时更新保证卫生。
2.乙方为保证施工质量,须根据不同材质,采用相适应的清洁原料和操作方法。
3.由于乙方在日常保洁工作中不慎给甲方设施、材料及甲方客户物品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监督检查
1.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保洁服务享有监督权和检查权,有权对乙方服务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2.乙方应当保证其服务质量的,清洁完毕应主动邀请甲方进行检查;对不合格部分,乙方应进行重新处理,直到甲方满意为止。
3.甲方对乙方的服务及清洁质量不满意时有权提出异议和要求返工;如不满意乙方保洁员的服务,可责令乙方及时调换。
4.乙方应积极采纳甲方在保洁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协助甲方处理有关投诉。
第十一条 损害赔偿
乙方在作业中应严格要求工作人员,做好各种防护措施,不得擅自挪用甲方的物品。要加强管理,安全生产。乙方工程进行中,如发现甲方物业材质有破损迹象,应及时保护现场,立即向甲方通报。由于乙方在日常保洁工作中不慎给甲方设施、材料及甲方客户、物品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安全防护
1.乙方有权按照自己的保洁服务方案进行服务的权利,乙方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规章制度。
2.乙方应确保其委派的工作人员均为与乙方有合法有效劳动关系的乙方员工或有委托关系的人员,乙方委派的人员与甲方不视为构成任何劳动合同关系或劳务派遣关系,其接受乙方的统一领导和劳动管理,并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后结束为甲方的服务,并将根据乙方安排另行从事乙方承接的其他项目服务工作或其他乙方安排的工作。如乙方因用工不当,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期限内向乙方付费,经乙方催讨后仍未支付时,对逾期未付的费用每逾一天,按交付金额的.1‰支付滞纳金。
2.如乙方未按合同要求进行优质的保洁服务(按合同标准)给甲方造成恶劣影响和损失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剩余合同款20%违约金。并要求乙方退还当月服务费。
3.双方中途变更或终止合同未及时通知对方,应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并支付剩余月份10%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 合同变更与终止
1.合同的变更须双方协商,并采用书面形式。
2.本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合同自动终止。合同期间双方都有权利提出终止合同,但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否则视为违约。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双方协商以补充合同方式解决。
第十五条 合同解除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费用,经乙方催讨后仍未支付时,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责任要求赔偿。
2.乙方严重失职造成甲方物业管理的重大损失,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责任要求赔偿。
3.乙方发生严重违约后,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一个月内仍不能采取补救措施及行动,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4.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5.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 甲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 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 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3. 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 乙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
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3.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七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3年。
保洁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合同宗旨及原则
为了更好地创造商业服务环境,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共创服务品牌,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现就乙方为甲方公共区域提供清洁服务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二条 合同的范围、作业内容与清洁标准
按乙方在清洁托管方案中承诺的清洁标准执行。
第三条 合同履行期限
本合同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
第四条 合同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清洁服务费。
2.无偿为乙方提供作业用水、电;无偿为乙方提供存放清洁工具、用品及员工更衣之房间。
3.对乙方保洁质量及时监督,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和乙方沟通解决。
4.教育乙方有关人员遵守甲方管理制度,共同维护甲方内部环境,爱护相关设施。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工作人员在业务上受乙方的领导,同时受甲方的监督。
2.认真完成甲方规定的作业内容并达到乙方方案中承诺的`清洁标准。
3.负责派遣服务员工核定人数为人,乙方人员上岗时要统一着装,遵守甲方内部各项规章制度。
5.负责对派遣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对派遣员工在清洁服务中的安全生产责任负责(如甲方要求乙方帮助非乙方服务范围内的工作时或因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出现安全责任造成乙方的事故和相关责任,应由甲方负责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在清洁作业中应严格要求服务人员,做好各项防护措施,加强管理,安全生产,如因清洁施工不当而引发的人员伤害等安全问题由乙方承担责任。
7、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时间要求,如有变更,双方协商解决。
第五条 合同总价
本合同年总金额为 (¥ 元)。
该费用含年清洁劳务、耗材(含各个区域内的保洁袋)、税收、管理费等的全部费用(如甲方提供的耗材和设施双方协商费用),实行固定总价包干除发生下列因素可调整合同价外,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调整任何费用。
1.甲方提出的保洁区域变更或由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同意采纳的人员、材质、规格、服务标准等各方面的变更,但属乙方漏项少算的费用不得追补。
2.若发生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费用增加使乙方直接损失的费用,经鉴定核准,甲方酌情予以一定补偿。
第六条 付款方式
甲方在合同生效后,以现金或转账支票方式于每月 日(如遇休息日或节假日,付款日期顺延)全额向乙方支付当月的月清洁服务费(月清洁服务费用为: ¥ 元)。
第七条 合同变更与终止
1.合同的变更与提前终止须采用书面形式。
2.本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合同自动终止。如双方有续签意愿,在合同期满前一月进入下届合同洽谈期。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双方协商以补充合同方式解决。
第八条 合同解除
1.乙方严重失职造成甲方物业的重大损失,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责任要求赔偿。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费用,经乙方催讨后仍未支付时,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责任要求赔偿。
3.乙方发生严重违约后,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一个月内仍不能采取补救措施及行动,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按合同规定约定,导致乙方不能顺利开展工作,所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如甲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经乙方催讨后仍未支付时,对逾期未付的费用每逾一天,按合同的3‰支付滞纳金。
2.如乙方未按合同要求进行清洁服务,给甲方造成恶劣影响和损失
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剩余合同款3‰违约金。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在履行合同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履行地或合同签约地的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起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联系电话:
份,合同自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签订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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