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合同合集十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规范合同1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规范合同 篇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集体合同规定》,为进一步明确企业经营者和职工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协调双方之间的利益关系,共同努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发展, 工会工作委员会代表各中小企业全体员工与各中小企业法人代表签订《 中小企业集体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对 已建立工会组织的中小企业经营者和全体员工均有约束力,是企业经营者、工会和全体员工必须共同遵守的劳动关系准则。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
第二条
企业应当尊重并支持企业工会依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企业工会应当支持企业行政依法行使管理职权,组织员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平等协商等途径和形式参与企业的'民主管理、教育员工遵守劳动纪律,履行《劳动法》和企业规章所规定的义务。
第三条
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职工享有《劳动法》规定的权利。
第四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企业和企业工会应当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一方和双方可提请开发区劳动争议协调组织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和提出诉讼。
第五条
企业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企业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
第六条
企业按月及时以货币形式向职工支付工资(工资不得低于市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和相关福利待遇,并根据企业效益逐步提高职工工资。
第七条
企业应按规定发给职工必备的劳保用品,改善劳动条件,做到安全生产。
第八条
工会有权监督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措施,保障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九条
本合同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第十条
本合同期限为x年,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遇不可抗力致使无法履行或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区域性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经企业方代表和工会方签字盖章报劳动部门、开发区工会。本合同生效后,各方所属的成员单位应当向各自单位的全体员工进行公布。
第十三条
本合同壹式三份,每个企业一份、工会一份、报上级工会备案一份。
甲方:xx
乙方:联合工会
企业名称(盖章): xx
工会主席(签字):xx
法定代表人:xx
日期:xx
规范合同 篇2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办公室装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范围:室内装修(见预算清单)
4. 工程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全包工包料方式承包(参见附件清单)
5. 工程造价:
(1)工程预算总造价为¥ 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2)本工程总造价计算依据:
A、以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为依据。
B、施工中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障碍引起的变更或增加措施等费用。
C、施工中甲方要求新增加的项目费用。
第二条:工程期限
1. 经甲、乙双方商定:本工程合同工期为 天(日历),具体开竣工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开工报告为准。
2. 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年 月 日。
3. 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
(1) 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施工的;
(2) 由于甲方原因影响连续施工的;
(3) 由于设计变更或设计未确定的;
(4) 由于未办妥相关物业或行政审批手续的;
(5) 由于施工工地(非乙方原因)一月内停电停水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 由于甲方原因不能及时配套或配套单位不能配合而影响施工的。
第三条:工程施工准备与双方责任
1. 甲方责任:
(1) 开工前甲方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办妥进场手续。
(2) 组织好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工作。
(3) 委托 为甲方代表,实行工程质量、进度监理,代表甲方处理工程日常事宜。
(4) 开工前 1 天,甲方腾空装修场地以便工程开工。
(5) 做好甲方提供材料及设备的供应,落实建设资金,按期拨付工程预付款,办理现场签证,竣工验收。
2. 乙方责任:
(1) 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及施工技术资料。
(2) 开工前组织有关人员熟悉施工图纸和设计资料,编制施工图预算和施工组织计划,制定施工总计划进度。
(3) 做好施工准备工作,组织好人员及材料设备的进场、采购、供应和管理。
(4)严格按施工图与说明书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并承担双方约定的维修保养协议相关规定。人为损坏的修理由责任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5) 委托 为乙方代表,代表乙方与甲方代表人员接洽。
第四条:工程价款及支付
1. 本工程合同预算以施工图及施工方案的工作量为依据编制。
2. 由物业收取的管理配合、装修押金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支付。
3. 本工程合同总价为¥ ( )。
4.支付采取 按工程进度分段付款方式。
5. 分段付款的时间及相应金额为:
(1)合同签订时付合同价 10 %,计¥ ( 元整 );
(2)工程竣工时,付工程尾款, 计¥ ( 元整 );
工程变更项目款项于双方确认,付完此款项方可施工增加工程。
第五条:施工质量与设计变更
1. 坚持按图施工,任意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乙方造成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 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乙方通知甲方后,甲方应在三天内与设计单位商定,发出变更设计文件,甲、乙双方签协后方准施工。
(2) 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甲方必须按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甲、乙双方签协后方准施工。
(3) 如因甲方投资不足,不能及时拨付工程进度款,造成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应商定对在建工程做到安全到位,并由甲方承担乙方的经济损失。
(4) 如因乙方施工技术、质量和原材料不达标,造成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应商定对在建工程做到安全到位,并由乙方承担甲方的经济损失。
2. 乙方如遇到重要及复杂的隐蔽工程内容,可通知甲方共同验收,如甲方未按时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第六条:工程竣工验收及结算
1. 乙方在工程竣工前书面或口头通知甲方验收。
2. 甲方应在接到验收通知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出具工程验收证明。
3. 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应视为甲方已确认工程合格,若使用后发现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4. 乙方于工程竣工后,提供一年的免费维修服务,但不包含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部分。
第七条: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 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好安全交底,明确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双方应按规定协商相关安全生产责任和治安消防事宜。
2. 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工作,严格安全操作规程、文明施工要求及严格执行治安消防条例。
3. 工程在施工期间,乙方人员发生工伤和急病等,甲方有提供方便、协助抢救义务,责任和费用均由责任方负担。
第八条:工程处罚及仲裁
1.按本工程合同工期拖延一天,按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二进行处罚,工期处罚待本工程竣工后一次结清。若因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合同价的30%的违约金。
2. 甲方拖延结算及付款,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3.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合同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双方上级主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者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附则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及时协商增补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一式 贰 份,双方各执 壹份。
3.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后保修期满,工程价款结清自动终止。
4. 本合同有效附件。
(一) 乙方提供平面图纸;
(二) 工程预算书;
(三) 补充条款;
(四) 其他。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理人: 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规范版办公室装修合同模板2
发包人(全称) (招标单位) (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中标单位)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南京市_东路_号,_广场a栋_楼×-_单元
资金来源:资金自筹,已落实
二、工程承所范围
承包范围:室内装饰工程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以业主出具的开工通知书为准。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70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优良
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 (暂定中标价) 元(人民币)。待甲方聘请审计事务所进行预算审计后,以预算审计审定价格为准。
六、保修
1、质量保修范围及年限: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章规定;
2、保修金额的支付方式在质量保修书中双方商定。
七、分包转包
本工程必须自行完成,不得分包或转包,若发现上述情况,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要求分包转包方退场并按每天1000元罚款(从进场日至退场之日)。
八、违约责任:除协议中有明确约定的外,违约方应按合同总价的 %(或人民币 元)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九、其他
1、本工程委托 _(暂定) 监理公司监理,中标单位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现行监理法规,自觉服从监理管理。
2、所有变更须经发包人代表、设计单位及监理工程师认可,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变更设计,否则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延误工期不顺延。
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出具变更文件,发包人认可,监理工程师签发,否则不予确认,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通知后的2天之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工程竣工决算时,由于工程量变更而引起合同价款的增减,按投标报价时的`优惠同等让利。
3、投标文件明确的项目经理和专业质量员,不得变更。开工和施工过程中发现若有变更,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由此带给发包人的一切损失。
4、本工程要求项目经理本人每天至少8小时在本工程现场工作,否则发包人将对承包人处以500元/天的罚款。
5、施工用水、电由发包人装表,交承包人保管使用,承包人依表计量,按实际价付款给发包人,定额用水、电量的定额价与定额用水量的实际价之间价差由发包人承担。
6、甲方不提供住宿条件,乙方自理。
7、施工合同使用现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十、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含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
2、补充协议
3、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会议纪要等
4、承诺书
5、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6、施工图纸、设计变更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
8、工程预算
双方有关工程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十二、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十三、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综合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四、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订立 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规范合同 篇3
合同法律是关于市场交易规则的法律,合同法有什么规范类型与法律适用?下面一起来了解看看吧!
在法官适用合同法解决合同纠纷的过程中,辨明某一合同法律规范的类型,乃是正确适用法律,妥当解决纠纷,并在解决纠纷的过程中实现合同法内在信仰的前提性工作。
作为合同自由原则核心的,是当事人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这就意味着,在采用合同形式所进行的交易中,当事人可以对其权利和义务的安排,经由平等的协商,作出自主的决定。它还意味着,合同法上凡是与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安排有关的法律规范,几乎都是任意性规范。此类合同法律规范,可以经由当事人的特别约定或交易习惯,排除其适用。在当事人就当事人之间的相关事项未尽行使或未尽充分行使自己的自由,就交易的相关事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而依据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经由自由的补充行使,仍不能确定时,这类合同法律规范方发挥对于当事人之间利益的调整作用。此时,当事人的自由意志应当优先于立法者和法官的意志而得以实现。正是在这种意义上,任意性规范又被称为补充性规范。对于当事人自由意志的优先实现状态与任意性规范之间的这一关系,《法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第一项,有一句非常经典的表述,那就是“依法成立的契约,在缔约当事人间有相当于法律的效力”。这意味着,当事人经由约定对自身利益所作出的安排,具有相对于任意性规范的优先性。
既然如此,法官在就合同法进行法律适用时,“依法办案”就不再是像适用刑法或行政法那样,一律严格适用法条的规定。如果合同法上的相关规定由任意性规范确立,法官必须要前置性地审查当事人在合同中是否就同样的事项有特别的约定。如没有特别约定,还需要审查就同一事项当事人之间是否已形成交易习惯。如没有,方可适用合同法上的.任意性规定,就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作出决断。
任意性规范在合同法上,少量的带有明显标志,如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一百四十二条、二百二十五条、二百五十三条第一款、二百六十四条、二百六十七条、二百九十三条、三百一十五条、三百五十三条、三百五十九条第三款、三百六十三条、三百六十七条、三百七十二条、三百八十条、四百零五条、四百二十二条都明确规定有“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或“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此时自然易于辨明。但大量则没有明显标记,此时,如何确定某一规范就是任意性规范?这就牵涉到一个价值判断问题,要求法官运用自己的智慧来分辨。这里的价值判断并不是纯个人性的、主观擅断的,而是有一个大致可以遵循的标准,那就是任意性规范所调整的利益关系,仅关涉合同当事人的“私”的利益,是有关当事人“私”的利益安排的法律规定,并不关涉国家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
除任意性规范外,在合同法上,同样与合同自由原则的确认和贯彻有关,也同样关涉合同当事人之间“私”的利益安排的,还有一类规范,我们称其为倡导性规范。但倡导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却有所不同。区别在于:任意性规范对于当事人利益的调整具有双向性,从而具有行为规范和裁判规范的双重功能。换言之,它既调整当事人之间的行为,又是法官对合同纠纷据以作出决断的依据。相比而言,倡导性规范尽管确定了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准则,但却仅具倡导性,因而并非法官可以运用的裁判规范。
在合同法上,为了使合同自由原则最大限度地实现,就需要对合同自由进行必要的限制。这种限制根据限制方式的不同,有程序性的和实体性的两种。
其中程序性的限制是借助于程序性规范来实现的。它主要不是体现在合同法上,而是体现在与合同纠纷处理相关的民事诉讼法上。如果说合同法是合同法内在信仰的实体实现,那么民事诉讼法就应是合同法内在信仰的程序实现。在这一点上,实体法与程序法是相通的。在民事诉讼法上,有关诉讼程序的规定,大多属于对于当事人自由的程序性限制(当然,其中更多的是对于法官自由意志的程序性限制)。这种程序性限制,是一种经由程序的展开和进行,自发产生的限制,是程序所具有的“作茧自缚”效应的必然反映。但不应忽视的是,合同法上也有程序性限制的规定,如第五十四条要求,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变更或撤销条件时,应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主张变更权或撤销权的行使;第七十三、七十四条规定,合同债权人的代位权或者撤销权也应向法院主张。限制合同自由的程序性规定,虽然并不对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利益作出实际的调整,但却确立了合同当事人在特定情形下的行为规则。当事人不依据程序性限制为一定的行为,即不能发生预期的法律效果。在这种意义上,对于自由的程序性限制,既是行为规范,又是裁判规范。
借助实体性规范实现的实体性限制,是特定社会政策考量的产物。根据限制对象的不同,实体性限制规范包括双向限制性规范和单向限制性规范。前者是对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自由都进行了限制,后者则仅限制了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自由。双向限制性规范体现了国家藉由合同
立法,力图实现的对市场的直接干预。因其权威性和不可更改性,常被称为强制性规范。
无论是强制性规范还是单向限制性规范,都对当事人之间特定领域的关系进行了双向调整,因而兼具行为准则和裁判规范的双重功能。且作为对合同自由进行限制的法律体现,当事人也无权进行约定予以排除适用。因而法官在对此类规范进行法律适用时,自可作为对纠纷进行裁判的依据。
除此以外,尚有两种规范类型值得研究。一种是确定合同法基本原则的规范。主要包括合同法第三条至第八条等。包含合同法基本原则的规范,一般并不直接发挥法律的调整功能,它们总是在完成了具体化的过程之后,通过体现基本原则的各项法律规范来发挥调整功能。如果在特定情形下欠缺具体的法律调整,也要由法官发挥“造法功能”,创制具体的法律规范进行调整。
另一种是对相关概念进行界定的解释性规范,如合同法第二条第一款对于合同所作的概念界定等。解释性规范尽管不直接对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作出调整,但在合同法上却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因为解释性规范在合同法上发挥着纳入规范的作用,即把发生在“自然意义”的生活世界里,各种纷繁复杂的社会关系,有选择地纳入合同法的法律调整。例如将现实生活中所发生的,一方当事人在商场购物,向商场支付价款,购买特定商品的行为,用合同法的语言解释为买卖合同,将其纳入合同法的调整范畴。不难看出,前述几种类型法律规范的调整,都依附于解释性规范。具体来讲,就是只有纳入了解释性规范的调整,方可发生前述几种类型规范的调整。可见,解释性规范起着“过滤器”的作用,过滤之后的对象方可受合同法的具体调整。法官应妥当运用合同法上的解释性规范,将纷繁复杂的纠纷,恰当地纳入合同法的调整。
规范合同 篇4
中央编办印发了《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20xx]104号,以下简称《通知》),调整完善了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分工,明确了职业卫生监管“防、治、保”(即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诊断治疗、职业病人社会保障)三个环节分别由一个部门为主负责的指导原则,三项工作联系在一起,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确立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两项职责是:负责劳动合同实施情况监管工作,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签定劳动合同;依据职业病诊断结果,做好职业病人的社会保障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如何开展这两项工作,记者为此采访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伤保险司负责人。
问:在中央编办104号《通知》文件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职能主要有两项,一个是负责劳动合同实施情况的监管,一个是做好职业病人的社会保障工作。请您谈谈应如何做好劳动合同的签定。
答: 关于劳动合同实施情况的监管工作,实际上这一项职能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它是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监察部门法定职责,中央编办104号《通知》重申了这个法定职责,这一规定从几部相关法律的内容看有这样几层意思,第一是用人单位与所雇佣的职工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管这个企业是否有尘肺病危害,不管这个岗位是否有尘肺病危害,都要与职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这也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第二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劳动合同的文本里规定了9项必备条款。所谓必备条款,就是劳动合同里必须具备的内容。9项必备条款中的第8项是关于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的相关内容。法律要求在签定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对自己企业生产场所的安全生产状况、职业病防护的设施、条件情况,以及劳动条件的情况,应该如实告知准备雇佣的职工,这是用人单位的义务。职工根据劳动合同里的书面条款,决定劳动合同的签与不签。最重要的是,劳动合同这个条款,需要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加以明确。
第三是劳动监察部门负有依法监督用人单位与职工签定劳动合同实施情况的责任。这就包括了检查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比如说第8条关于劳动条件的条款是否写入劳动合同,职工是否对劳动条件的状况知情。由于劳动合同是一个劳动的契约,它是用人单位和职工在法律规定下,平等自愿签定的劳动合同。这个合同本身就具有平等自愿的性质。劳动监察部门通过监督检查,如果发现用人单位不与职工签定劳动合同,要督促用人单位改正。
问:我们在对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监管方面目前都有哪些措施?如果用人单位拒不签定劳动合同,一旦发生了职业病或者是职业危害的伤害,作为劳动监察部门会如何处理?
答:劳动监察部门根据法律授权,监督检查劳动合同的签定情况,可以从源头上督促用人单位改善劳动条件,保证工人的安全健康。从实际情况看,如果没有签定劳动合同,没有这第8项的必备条款,就会对工人造成一些不利。比如有些企业职工所在岗位的粉尘危害非常严重,但是常常由于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在保障权益方面会遇到很多困难,甚至当他得了职业病之后,用人单位不认为他是自己的职工,以至于这些职工为了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还要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仲裁这种劳动关系的存在,使得职工的'利益受到了损害,所以,在签定劳动合同、实施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改善劳动条件上,用人单位是有责任的。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这些职责,劳动监督部门就要进行监督。
在监督措施上主要有两项。第一,由劳动监察部门(各地方的劳动监察队)主动地去企业巡查,发现情况及时纠正。第二,职工对用人单位在签定劳动合同、实施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改善劳动条件上未尽到责任可以进行举报,接到举报后,劳动监察部门将会派人去用人单位检查。现在劳动监察部门执行的是一种网格化的检查,即把不同区域网格化,分专人负责按网格检查用人单位的情况。当然,这其中很重要的是教育职工,尤其是农民工,学会利用劳动合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尤其是从事有可能存在职业危害的工作及风险较高的岗位工作,一定要签定劳动合同,一旦发生事故以及职业病,可以通过签定的劳动合同保护自身权益。在这里也呼吁职工,如果老板拒不与你签定劳动合同,要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报告。
劳动监察部门根据《劳动合同法》中的处罚条款,会对用人单位作出处罚,责令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签定劳动合同,但是事实上已经形成了很长时间的劳动关系,出现职业病后,用人单位还是要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规范合同 篇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
经营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现居住地地址:
户籍所在地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天。
(二)无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天。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 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完成 工作数量,并达到 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甲乙双方选择实行以下第 种工时制度: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度。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休息休假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四、劳动报酬
第五条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六条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资形式: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月工资为 。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二)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约定为 元/件、 元/件、
元/件。
(三)其他工资形式:
第七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 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八条 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五、社会保险及其他福利待遇
第九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办理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手续,并承担社会保险缴费义务;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我省的规定给以医疗期的医疗待遇,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
第十一条 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甲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和我省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职工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等相关手续,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乙方应及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三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十四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第十五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
第十六条 任何乙方要求变更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变更合同的手续。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续订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甲乙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甲方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向乙方支付。
第二十条 乙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九、当事人双方约定条款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一)甲方出资,为乙方提供法定以外培训的约定
(二)保守商业秘密的约定
(三)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的约定:
1、
2、
3、
(四)其他事项的约定:
1、
2、
3、
十、其 他
第二十一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以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如调解无效,可在争论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规范合同 篇6
编号:__________
注:为便于规范管理,建议用工单位为所有员工的劳动合同订立统一编号。《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因此,建议用工单位将劳动合同书编号与职工名册编号保持一致
甲 方:__________(用工方) 乙 方:__________(劳动者)
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注:签定日期是重要的,用工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面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的惩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面临双倍工资惩罚外,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十四条、第八十二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
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而注册地与经营地址(本合同履行地)则关系到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以依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原则,若注册地标准高且双方有约定按注册地标准执行,则从其约定。
依据:《条例》第四条、第十四条 第二条乙方性别__________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其他有效证件名称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在本市居住地址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省(市)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街道(乡镇)
注:用工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职工名册的内容应当包括劳动者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
若未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处20xx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同时,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这也是用人单位为数不多的权利之一。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条例》第八条、第三十三条。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终止。
注: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大部分劳动合同如本合同所示,为固定期限合同。
关于试用期期限的问题: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4、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第十九条。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注:工作岗位问题,也是引发劳动争议较多的问题之一。在此略作引伸。
工作岗位确定的本身涉及到工资、试用期工资、加班费、绩效奖金、福利待遇、劳动合同无效情况下劳动报酬的支付标准、劳动条件和保护、辞退、同工同酬等问题。特别是在无过失性辞退中,如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明确约定工作岗位也是避免双方产生劳动争议的要件。
也有些用人单位为便于管理,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用人单位有权依据单位实际经营情况,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这虽然是双方意思自治的结果,但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恶意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之情形,显然也是对劳动者权利的侵害,不应得到法律的支持。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第二十八条、第四十条第二项、第六十二条第 (一)、(三)、(四)项。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注:确认工作地点一方面为用人单位的说明义务,也是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另一方面,也是对单位制定规章制度、确认工伤事故有一定参考作用。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第十七条。
第六条乙方工作应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注:确认劳动者的工作应当达到的标准,是用人到位的说明义务,也是避免因调整工作岗位、辞退等问题引发劳动争议的方法。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第十七条。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_________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注:标准工时制度的每日工作时间,每周工作时间有法定标准。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需取得行政许可。具体审批办法由各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部门规定。
依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
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20xx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20xx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具体可参见20xx年1月1日起实行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该条例同时规定了不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情形和法律责任等具体问题。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_____元或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执行。
注: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________元。
注: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详情可参见国务院及江苏省的《工资支付条例》。
第十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__________元或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执行。
注:用人单位非因劳动者原因停工、停产、歇业,在劳动者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依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一条。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江苏省和无锡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无锡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注: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劳动,且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分配制度的规定以及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依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七条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省和无锡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此处填写除法律规定以外,用人单位承诺为劳动者提供的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江苏省、无锡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如双方需要约定培训期、服务期、保守商业秘密、竞业限制等相关内容,可在此补充约定,也另行签订专门合同。鉴于所涉内容较多,在此不予展开。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一般附件可包括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员工手册》、《规章制度》、《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等。
第二十四条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 章)_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规范合同 篇7
立合同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兹因借款事宜,订立本件契约,条款如下:
一、甲方愿贷与乙方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于订立本约之同时,由甲方给付乙方,不另立据。
二、借贷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利息每万元月息________元,乙应于每月____日给付甲方,不得拖欠。
四、届期未能返还,乙方除照付利息外,并按利率一倍加计的违约金给付甲方。
五、本契约书的债权,甲方可自由让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
六、乙方应觅保证人一名,确保本契约的'履行。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本利的责任,并抛弃先诉抗辩权。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连带保证人: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范二
出借方: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
三方经过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由出借方提供借款方借款计人民币_________元。还款计划如下:
第二条 出借方应按期、按金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借款罚息同。
第三条 借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贷款利率。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条 借款方保证按本合同所订期限归还借款本息。否则,按中国人民银行延付款计算办法计算罚息。
第五条 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_______作担保,担保期限为_______,担保范围为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 第六条 借款到期后,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出借方和借款方各持正本一份,担保方一份。 第八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借方:________(章)
借款方:________(章)
担保方:________(章)
签约日期:
规范合同 篇8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 ;身份证号: ;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 ; 甲、乙双方通过商议,对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房屋地址(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坐落于 市 路 小区 号楼 单元 楼 房。
第二条、房屋用途: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房屋租金: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 元)。
第五条、付款方式:乙方按(半年)支付租金给甲方,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上半年的租金费用,在 年 月 日之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下半年租金费用,如超过付款时间甲方有权对房屋另行出租,并由乙方承担因此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养护责任:
1、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私自对房屋进行整改,若确实有需要必须提前征求甲方同意后才能进行整改,否则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2、乙方在房屋使用过程当中应爱护房屋中的所有设备及墙面和地面,保持墙面的整洁。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关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第七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电费;
2、天然气费;
3、供暖费;
4、物业管理费;
5、有线收视费
第八条、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 ¥ 元为押金。
第九条、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如遇房价调整,甲方有权对房屋租金进行适当的调整,若乙方不同意,甲方有权与乙方终止继续租赁;
2、租赁期限内,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在租赁期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在租赁期满后由甲方对房屋进行验收,如乙方未对房屋造成任何损坏,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押金;如果乙方在使用期内对房屋内的设备和墙面、地面造成损坏的,甲方有权用乙方支付的押金首先对房屋损坏部门进行修缮,若修缮费用超出押金金额,乙方必须在修缮结束后三个自然日内向甲方支付超出的修缮费,如因修缮时间影响房屋的再次出租,由乙方按期限内的租赁价格承担期间的租金。
第十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1、甲方为乙方提供物品如下:
橱柜、燃气灶、油烟机、房间内灯饰、卫生间坐便、洗漱柜、淋浴头、燃气热水器、钥匙5把。乙方应妥善使用,若损坏照价赔偿。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此页无正文)
甲方(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规范合同 篇9
违约责任制度是合同法中一项极其重要的制度,它是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保障,不仅可以促使合同当事人双方自觉全面地履行合同义务,起到避免和减少违约行为发生的预防性作用,而且在发生违约时,通过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使守约方的损失得到补偿,使违约方受到相应的制裁,从而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我国合同法体现了对违约责任制度的重视,不仅在总则中设专章对违约责任作了一般性规定,而且在总则的其他章节和分则中对违约责任制度的相关问题也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综观我国合同法中的违约责任制度,我认为具体有以下主要特点:在尽量吸收以往三部合同法行之有效的规定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国外的有益经验,体现了我国违约责任制度的稳定性、连续性和发展性;在体现违约责任补偿性的.同时,强调实际履行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一)合同法中的违约责任制度吸收了以往三部合同法的成功经验
首先,在违约形态方面,《合同法》第107 条规定了“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两种形态,这承袭了《经济合同法》第29条、《涉外经济合同法》第18条、《技术合同法》第17条的相关规定,符合我国传统立法中两分法观点,即将违约形态划分为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这种划分能够涵盖所有的违约形态,是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在总结我国立法、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建立的科学的违约形态体系。
其次,在归责原则方面,《合同法》第107条、120条确立了严格责任原则。
这和《涉外经济合同法》第18条,《技术合同法》第17条的规定是一致的。在严格责任原则下,只要不存在免责事由,违约行为本身就可以使违约方承担责任。
因此严格责任更有利于保护守约方的利益,维护合同的严肃性,增强当事人的责任心和法律意识,克服信用危机。在过错责任原则下,只有在不能证明其对违约行为无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违约责任,而过错属主观心理状态,其存在与否的证明和判断,较属于客观事实的违约行为和免责事由更为困难,因此严格责任原则比过错责任原则更为有利于降低诉讼成本。
正是由于严格责任原则的以下优点,英美法系在合同的违约救济中采严格责任原则,大陆法系中实行过错责任原则的德国也正在逐步转向严格责任原则,由两大法系的权威学者共同参与拟订的《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和《欧洲合同法原则》也都采用严格责任原则,反映了国际上合同法发展的共同趋势。
我国合同法采用严格责任应该说是正确的选择。
当然,严格责任原则作为我国合同法中违约责任的一项总的归则原则,也不是绝对的,针对某些合同违约的特殊情况,《合同法》分则中也采用了过错责任原则作为例外,如第189、191条的赠与合同、第303条的客运合同、第320条的多式联运合同、第374条的保管合同、第406条的委托合同等。但这些只是一般原则的例外,并不能改变严格责任原则在合同法中的主导地位。
除以上两个方面外,合同法在不可抗力免责、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等方面都尽量吸取以往立法的成功经验,体现了法律的继承性和连续性。
(二)违约责任的补偿性和强调实际履行
违约责任的补偿性,是指违约责任旨在补偿守约方因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法国民法典》第1142条规定,作为或不作为债务,在债务人不履行的情况下,转变为赔偿损失的责任。由于赔偿损失成为违约责任的主要方式,因而违约责任的补偿性质体现得十分明显。
违约责任的补偿性从根本上说是商品交易关系在法律上的内在要求。我国合同法对违约责任的补偿性较之过去三个合同法作出了更为全面和具体的规定,对债权人的保护更为充分。
首先,《合同法》确定了完全补偿原则,如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112 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113 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这是我国合同法首次明确规定损失赔偿应包括可期待利益的损失,与国际通行做法相一致。另外,《合同法》第114 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规范合同 篇10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居室规格:房型 层(式) 室 厅 厨 卫
1)、_____室,计__________ 平方米;
2)、______厅,计__________ 平方米;
3)、______厨房,计__________ 平方米;
4)、______卫生间,计__________平方米;
5)、______ 阳台,计__________平方米;
6)、_______过道,计_______平方米;
7)、其他(注明部位)__________,计_______平方米;
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 平方米;
3. 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 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_日
6. 工程竣工日期: __________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_____ 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 材料款_______ 元;
2. 人工费 _________元;
3. 设计费 ________元;
4. 施工清运费 _________元;
5. 搬卸费 ________元;
6. 管理费 __________元;
7. 税金(3.41%)___________ 元;
8. 其他费用(注明内容) 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 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 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 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 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 新版家庭装修合同样本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付款百分比:
按付款方式表进行:
付款要求:
付款时间 付款百分比 金 额
进程内容:
对设计、预算 1000元签订合同
签订意向之日
认可 付款时扣除
签订合同 签订合同之日 元
材料款100%
元
施工工费50%
合计
工期进度过半
施工过程中 施工工费40%
年 月 日
竣工验收 10%
当天 元
增加工程项目 签订项目变更 100%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详见本合同附件(七)《家庭装潢工程结算表》,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详见本合同附件(八)《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
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五)《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新版家庭装修合同样本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 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 工程验收
1. 工程质量验收,详见本合同附件(六)《家庭装潢工程质量验收表》,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 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 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 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 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 乙方
1)、 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姓名) 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 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 争议解决
1、新版家庭装修合同样本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新版家庭装修合同样本的变更和终止
1.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 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 (签章)乙方: (签章)
住所地址: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 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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