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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合同

时间:2023-05-15 17:34:51 合同 我要投稿

外贸合同模板合集七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外贸合同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外贸合同模板合集七篇

外贸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聘用方: 简称(甲方)

  公司地址:

  受聘方: 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根据《经济法》、《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协商、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商定,乙方作为甲方公司的全职外贸业务员。双方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聘用内容:甲方聘请乙方担任甲方公司外贸业务员。

  二、聘用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聘用期为 年期限合同。(试用期为个月)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乙双方均未有终止本合同书面通知时,即视为延长本合同有效期一年,无须办理续约手续,以后期满类推,除另有补充合同外。如甲乙双方其中任何一方不再续约时,则须于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

  三、 双方责任及义务: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按乙方业务开拓需要,提供宣传资料和相关证件。

  2、每周阅览乙方的工作日记,对相应的业务关系或进程进行指导,协助乙方完成业务目标。

  3、负责乙方所接业务的设计工作。

  4、给乙方配备业务助理,协助负责外贸订单生产、包装、检验、报关、售后工作。

  5、努力控制、降低经营成本,确保业务利润最大化。

  6、保护乙方客户信息,保护乙方应有的利益和权益。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努力开展业务,开拓市场,完成任务目标。

  2、做好工作日记,记录每天的行程与拜访的客户资料,作好次日的行程或工作安排。

  3、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甲方企业、品牌形象及商标权,不得做出有损公司形象或利益的行为。

  4、严格保密甲方内部资料信息,在业务过程中,对操作项目有保密责任,不得向任何人泄露商业资料,严格执行国家商业机密相关条款,违约者每次将赔偿人民币叁万元违约金。

  5、按订单规定准时收回货款。

  6、公司提供的设计方案或技术资料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留给客户或借给客户

  7、招待客户费用,应向公司提出申请,未经公司批准的招待费用,由业务员自理。

  8、全程负责与客户订单的'业务跟单工作,按订单规定保质、保量、准时完成与客户的收发货工作。

  9、巩固老客户,开发新客户,代表个人更代表公司,对客户有礼貌,善待客户的意见与投诉,并及时向公司传递信息,建立良好的客户群体与客户关系。

  10、与甲方正式签署本合同后,在本合同合约期限内,乙方不得和任何与甲方构成直接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进行相同或者类似本合同内容的合作,不得有炒单其它公司的行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随时取消其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人民币20万元。

  五、 合作形式

  (一)乙方作为甲方的外贸业务员,按甲方制定的市场运行模式及要求,在国际市场承接企事业单位、政府机构、社会团体的电源业务。

  (二)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与提成如下:

  1、乙方底薪为RMB20xx/月

  2、乙方的销售提成为利润的60%

  (三)为便于乙方拓展市场,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应的销售平台(如阿里巴巴、国内国际展会、ECVV等)。但提倡风险共担。乙方若达不到甲方规定销售额,需与甲方共担费用。

  六、 工资、提成发放日期:

  1、工资发放日期为每月15日支付上个月的基本工资;

  2、提成发放日期为收到货款当月支付当笔提成金额的50%,年底支付剩余全额。

  七、合作合同的终止

  1、乙方违反本协议相关条款,并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7天内未能纠正过失。

  2、乙方错误地使用不同程度损害了甲方有关声誉,或在承接业务过程中,直接或间接损害了甲方商标的合法性和专有性。

  3、终止合同后,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誉开展任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关责任,乙方

  每次将赔偿人民币捌万元违约金。

  六、合同的未尽事宜,以及针对本合同内容的完善,双方可作“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果“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多份“补充合同”之间有矛盾之处,时间后的为优先解释顺序;

  八、本合同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经签字后生效,叁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章):

  时间:年

  月日 日期:年 月 乙方签字:日

外贸合同 篇2

  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先生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售方),_________先生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购方),鉴于售方同意出售,购方同意购买_________(以下简称合同货物),其合同货物的质量、性能、数量经双方确认,并签署本合同,其条款如下:

  1.合同货物:_________

  2.数量:_________

  3.原产地:_________

  4.价格:_________F.O.B_________

  5.装船:第一次装船应于接到信用证后30天至45天内予以办理。从第一次装船,递增至终了,应在12个月内完成。

  6.优惠期限:为了履行合同,若最后一次装船时发生延迟,售方提出凭证,购方可向售方提供30天的优惠期限。

  7.保险:由购方办理。

  8.包装:用新牛皮纸袋装,每袋为_________公斤;或用木箱装,每箱为_________公斤。予以免费包装。

  9. 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5天(公历日)内购方通过开证行开出以售方为受益人,经确认的,全金额100%的,不可撤销的,可分割的,可转让的,允许分期装船的信用证,见票即付并出示下列证件:

  1)全套售方商业发票

  2)全套清洁、不记名、背书提单

  3)质量、重量检验证明。

  10.装船通知:购方至少在装货船到达装货港的7天前,将装货船到达的时间用电传通知售方。

  11.保证金:

  1)通知银行收到购方开具的不可撤销信用证时,售方必须开具信用证_________%金额的'保证金。

  2)合同货物装船和交货后,保证金将原数退回给售方。若出于任何原因,本合同规定的第12条除外,发生无法交货(全部或部分)按数量比例将保证金作为违约予以没收支付给购方。

  3)若由于购方违约或购方不按照本合同第9条规定的时间内,(第12条规定除外)开具以售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必须按保证金相同的金额付给售方。

  4)开具的信用证必须满足合同所规定的条款内容。信用证所列条件应准确、公道,售方并能予以承兑。通知银行收到信用证后,通知银行应给开证银行提供保证金。

  12.不可抗力:售方或购方均不承担由于不可抗力的任何原因所造成的无法交货或违约,不可抗力的任何原因包括战争、封锁、冲突、叛乱、罢工、雇主停工、内乱、骚动、政府对进出口的限制、动、严重火灾或水灾或被人们所不能控制的自然因素。

  交货或装船时间可能出现延迟,购方或售方应提出证明予以说明实情。

  13.仲裁: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提交仲裁解决。仲裁地点在_________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按其法规裁决。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除进行仲裁的那部分外,在仲裁进行的同时,双方将继续执行合同的其余部分。

  14.货币贬值:若美元货币发生法定贬值,售方保留按贬值比率对合同价格予以调整的核定权力。

  15.有效期限:本合同签字后,在7天内购方不能开出以售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本合同将自动失效。但购方仍然对第11条中第(2)、(3)项规定的内容负责,支付予以补偿。

  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认真审阅并遵守其规定的全部条款,在见证人出席下经双方签字。

  售方(盖章):_________ 购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外贸合同 篇3

  合同号__

  甲方:……公司(以下简称供方),由……代表。

  乙方:……公司(以下简称购方),由……代表。

  目 次

  第一条 合同标的

  第二条 技术资料

  第三条 供货条件--包装和标记

  第四条 设备质量

  第五条 合同价格和支付条件

  第六条 保证

  第七条 不可抗力

  第八条 仲裁

  第九条 通知

  第十条 语言

  第十一条 其它条件

  附件1 设备技术说明书

  第__号购买合同

  甲方__(供方)与乙方__(购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供方同意出售,购方同意购买__。(详见本合同附件1,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条 技术资料

  供方应向购方提供设备使用及维修技术资料一份。

  第三条 供货条件--包装和标记

  供方应在设备全额信用证开立之后的____个月内用密封集装箱或其它包皮包装从____发运设备。

  供方有权从任何对其方便的港口发运设备。

  供方应把设备运至商定的原苏联东海岸____港。

  自设备从船航运抵独联体远东港口时起灭失和(或)损坏的风险由供方转移到购方。

  供方承担设备运输的一切费用及运抵港口前的保险费。

  设备从独联体港口继续运到安装地的一切费用由购方承担。

  发货前____天内供方应向购方通知发运情况,明确交通工具的种类和名称、计划发运日期及其它有关信息。

  购方应支付履行海关手续的所有费用和一切与设备运入独联体境内有关的开支。

  设备和技术资料用密封集装箱或其它包皮装运并附具包装清单,标记使用英语刷写。

  发货单证包:

  1)发货帐单(三份)

  2)海运提单

  3)装箱单4)保险单

  第四条 设备质量

  按本合同所供设备的质量应符合生产厂家的技术条件。如生产厂家有保证书,应用保证书加以确认。

  第五条 合同价格和支付条件

  所供设备的总额为____美元(CIF价)。购方应在合同签定后的__天内开立以供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保兑信用证。该信用证在开立时起的__天内有效。

  开证行应为独联体外经银行或日本、南韩、西欧、美国、加拿大的某家银行。

  一切与在开证行开立信用证有关的.费用由购方承担,而一切与议付行收取信用证有关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支付在向议付行提交下列单据后进行:

  1)发货帐单(3份)

  2)海运提单

  3)装箱单

  4)保险单

  第六条 保证

  供方保证所供设备在投入使用日起的____个月内,但不超过发货日起的____月内正常工作。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在发生不可抗力情况致使合同一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按此种不可抗力情况存在的时间推迟履行合同义务。

  不可抗力情况是指双方不能预见或预测的由于非常事件而出现的情况,即:影响履行所承担义务的火灾、风暴、地震和其它自然现象,以及战争、任何性质的军事行动,各国政府的封锁与制裁等。

  因不可抗力情况而不能履行义务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和停止的20天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关于其发生和停止的情况。收信人所在国邮局在收到通知函日加盖的日期作为得悉该信息的日期。 协约双方国商会出具的证明书将成为证明上述情况发生及延续时间的必要证据。

  如有些情况延续3个多月,每每一方都有权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同时任何一方都无权要求对方赔偿可能发生的损失。

  第八条 仲裁

  所有可能由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或分歧均应由合同双方友好解决。

  相关的合同范本

  ·办公家具采购合同

  ·农副产品采购书

  ·政府采购合同书 ·水果(苹果)采购合同 ·茶叶采购合同 ·建材采购合同 ·粮食竞价采购合同 ·食品采购合同 ·木材采购(订货)合同

  如果无法解决纠纷,则该纠纷应提交莫斯科市原苏联工商会下设外贸仲裁委员会按其业务规章审理(提交一般法院审理者除外),该委员会的决定对于双方为终审,必须执行。

  第九条 通知

  一切通知等双方均应按本合同条件以书面形式进行。

  第十条 语言

  本合同用俄语书就。供方提供英文的全部技术资料和供货单证。

  第十一条 其它条件

  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所有在此以前的有关谈判和往来信函均告失效。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只有在以书面形式形成并经双方有关全权代表签字后方能生效。 任何一方都无权在未征得对方书面同意之前将自己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本合同于__年__在苏联__签署,一式两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2/3页

  供方____

  购方____

  附件1

  本附件为__和__于__签订的第__号购货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外贸合同 篇4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________(售方)为一方,与________(购方)为另一方,签定合同如下:

  第一条 合同对象

  依据____年____月____日双方签定的关于合作的协议,在售方国国境车上交货条件下售方售出,购方购入货物。其数量、种类、价格及交货期均按第____号附件办理,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总金额为________。

  第二条 价格

  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价格以瑞士法朗计算,此项价格系卖方国国境车上交货,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费在内。

  第三条 品质

  按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品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原苏联国家标准,并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凭样交货的商品品质应符合双方所确认的样品。

  商品质量应以售方国国家商品检验局出具的品质证明书证明之。

  第四条 供货期

  售方应在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期限内发货。在征得购方同意的情况下,售方有权按双方商妥的数量和金额提前交货。

  第五条 标记

  每个货箱均应用防水颜料在箱体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面)用英、俄两种文字书写以下标记:合同号,收货人,箱号,毛重,净重。

  第六条 支付

  本合同所供应的货物之价款,由购方按照中国银行和原苏联外经银行关于边境贸易支付协议书所规定的办法及1990年3月13日“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中国交货的共同条件”以瑞士法朗凭下列单据向售方支付:

  1.帐单4份

  2.盖有售方国发站印章的铁路运单副本1份

  3.明细单3份

  4.品质证明书1份

  第七条 保证和索赔

  卖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后12个月内保证商品质量,但不超过供货之日起18个月。

  对货物品质的异议应在发现缺陷后3个月内提出,如在保证期发现缺陷,提赔日期不能迟于保证期结束30天。

  如商品在保证期内出现缺陷,供货一方应排除缺陷或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并负担费用。

  第八条 发货通知

  售方应在发货后10天内以电传向购方通知有关货物自生产厂发运的情况,并注明发运日期,合同号,发动机号,件数,毛重和铁路运单号。

  第九条 仲裁> 由本合同所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尽可能通过双方谈判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可提交被告国对外贸易仲裁机关审理,中方国家对外贸易仲裁为中国对外贸易促进委员会,苏方为原苏联工商会。

  第十条 不可抗力条款

  双方任何一方发生不可抗力情况(如火灾、自然灾害、战争、各种军事行动、封锁、禁止进出口或不以双方意志为转移的其它情况),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无法履行时,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限可相应推迟,在此期间合同义务仍然有效。

  如果不可抗力情况持续30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免除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此时任何一方无权向对方提出补偿可能的损失。

  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方应将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和结束及影响合同义务履行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的时间应以售方或购方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书证明。

  第十一条 其它条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均按1990年3月13日“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中国交货共同条件”办理。

  本合同一式两份,以中、俄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双方法定地址

  售方名称: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

  购方名称: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运输地址

  发货人:__________________ 收货人:__________________

  发站:____________________到站:____________________

  售方:____________________购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表: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外贸合同 篇5

  1合同号 номер оговора/контракта

  2合同签署日期及地点ата и место пописания

  3 合同当事人名称 стороны /участники оговора

  4合同标的(包括商品名称及数量)

  премет оговора( включая наименование тоговора и его количество)

  5商品品质качество товара

  6商品价格(包括商品单价及供货总数量)

  цена товара (включая цена за еиницу товара и стоимость ощего оъёма поставки)

  7供货地点 期限 место поставки ,сроки поставки

  8包装及标记条款упаковка и маркировка

  9支付条款 условия оплаты

  10商品交接条款 переача товара

  11运输条款 транспортировка

  12保证及制裁条款гарантии и санкции

  13保险条款страхование

  14品质检查条款 проверка качества товара

  15技术资料条款техническая окументация

  16索赔条款рекламация

  17不可抗力条款форс-мажор

  18仲裁条款аритраж

  19其他有关条款прочие условия

  20双方法定地址юриические ареса сторон

  21双方署名附件приложения ,заверенные пописями оеих сторон

外贸合同 篇6

  随着中国加入wto,国际货物的买卖也开始频繁起来。而这种买卖,总是以签订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方式来进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也是一种合同,因此,合同法之原理原则,如契约自由,当事人意思自治,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同样应当适用。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合同成立的一般要件也要求当事人应具有完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应该一致且不存在瑕疵,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区别于一般合同之处就在于:它是有形货物买卖的合同,货物的买卖要进行跨越国界的流动,其双方当事人的营业地一定是在不同的国家,而对于当事人的国籍或合同的民事或商业性质,则不予考虑。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具有国际因素,在特定国家看来就是具有涉外的因素,为了保证国际货物买卖的顺利进行,国际上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则与法律,以规范合同的形式,以保障交易的公平与安全。

  就合同的形式而言,无论是以非立法的方式统一和协调法律的《国际商事合同通则》还是以示范法形式约束当事人行为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都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形式有着明确的规定。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的目标是要制定一套可以在世界范围内使用的均衡的规则体系,而不论在它们被适用的国家的法律传统和政治经济条件如何。这一目标在《通则》正式文本中和这些规则所反映出的总的指导方针中都能得到体现。它还可作为国内和国际立法者在一般合同法领域或是针对一些特殊类型的交易起草立法时的范本。就国内立法而言,《通则》对有些国家可能更为有用,尤其是对象我国这样的缺乏完善的合同法规则体系,但又力图使其法律达到现代国际水准的国家,借鉴《通则》的规定可以对我国的法律至少是有关对外经济关系方面的法律更符合国际趋势。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第一章总则里的第1。2条 即指明了国际商事合同中的无形式要求原则。《通则》规定:“通则不要求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或由书面文件证明。合同可通过包括证人在内的任何形式证明。”这也就说明了:

  1.合同作为一种规则不受形式要求的约束

  该条阐述了这样一个原则:作为一种规则,合同的订立不以任何形式方面的要求为条件。虽然该条只提及了书面形式的要求,但这还可延伸到其他的形式要求。该原则不仅适用于合同的订立,同时还适用于合同订立后经当事人同意所进行的合同的修改或终止。这条原则虽不会被所有的法律体系采纳,但会得到很多法律体系的认可。它似乎特别适合国际贸易关系,这主要是得益于各种现代化的通讯方式,很多交易能非常迅速地进行,并且无纸化。从贸易便利的角度而言,单一的书面合同形式原则由于繁琐而不利于当事人的市场交易的及时性;从各国司法的角度而言本条的第一句考虑了这样一个事实,即一些法律体系把形式要求看作实质要件,而其他的法律体系则仅将之作为证明文件。本条第二句旨在进一步表明:当采用形式自由的原则时,就意味着口头证据在司法程序中的可接受性。当然,这也要求法官在司法技术上的把握。

  2.在适用法中可能出现的例外

  由于《通则》第1。4规定:“通则的任何规定都不得限制根据有关国际私法原则而应适用的强制性规则的适用,无论这些强制性规则是国家的、国际的还是超国家的”,因此,形式自由的原则可以被适用法的强制性规定所取代,因此在商事活动中这种合同形式的自由并不是绝对的。

  3.当事人可以商定的形式要求

  由于合同法中契约自由以及意思自治的原则,《通则》也规定了当事人自己可以商定合同订立、修改或终止的特殊形式。因此就国际商事活动而言,大部分的合同应适用无形式要求原则,但这一规定并不是绝对的.。

  再从国际货物买卖法的角度来看,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不是一定要用书面形式这有不同的立法例。在英国,无论国际或国内的货物买卖合同,都既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还可采用部分书面部分口头的形式。而在美国,则主张用书面形式,但对于口头形式并非完全无效,只是交易金额在500美元以上的买卖合同,如果没有书面证明,在诉讼中法院将不以强制执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完全从英国立法例,第十一条规定:“销售合同无须以书面订立或书面证明,在形式方面也不受任何其它条件的限制。销售合同可以用包括人证在内的任何方法证明。”在旧的《涉外合同法》中规定了国际货物的买卖必须要具备书面形式,因此,我国在加入公约时对第11条做了保留。但是1999年10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了:“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才用书面形式,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应当说,《合同法》的规定是我国的法律制度向国际接轨的一个标志,它符合了《国际商事通则》的规定,是我国合同法规则体系的一大进步。据此,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已经不必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并经过当事人签字,而是采用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都可以,这也是为了适应电子商务的需要。

  由此可见,对于我国的涉外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从形式上讲可以适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而对于合同的变更以及根据协议终止,《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十二条规定:“本公约第十一条、第二十九条或第二部分准许销售合同或其更改或根据协议终止,或者任何发价、接受或其它意旨表示得以书面以外任何形式做出的任何规定不适用,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营业地是在已按照本公约第九十六条做出了声明的一个缔约国内,各当事人不得减损本条或改变其效力。” 第二十九条规定:“(1)合同只需双方当事人协议,就可更改或终止。(2)规定任何更改或根据协议终止必须以书面做出的书面合同,不得以任何其它方式更改或根据协议终止。但是,一方当事人的行为,如经另一方当事人寄以信赖,就不得坚持此项规定。” 第九十六条规定:“本国法律规定销售合同必须以书面订立或书面证明的缔约国,可以随时按照第十二条的规定,声明本公约第十一条、第二十九条或第二部分准许销售合同或其更改或根据协议终止,或者任何发价、接受或其它意旨表示得以书面以外任何形式做出的任何规定不适用,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营业地是在该缔约国内。”从立法的角度而言,这完全符合《国际商事通则的规定》,在示范法的基础上充分的尊重了当事人的契约自由,意思自治,就我国的对外贸易而言,作为wto的成员国,《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国,在涉外货物贸易过程中,应该遵循公约的规定,做到与国际接轨。

外贸合同 篇7

  对外贸易,又称为国际贸易或者进出口贸易,是指不同国家之间的企业贸易合作行为。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内市场的竞争日渐激烈,在这样的形式之下,以对外贸易活动来解决减缓企业竞争压力,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促进企业的国际化发展,对于企业来说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但是,开展对外贸易活动时,常常会由于国家间的法律差异以及合作方的欺诈行为,往往会造成非常大的交易风险,给企业带来非常大的经济损失。因此,我们必须要正确认识对外贸易合同风险,并针对这些风险来采取一定的有效措施,避免相关问题的发生。

  一、对外贸易合同品质条款方面风险

  商品品质,是对外贸易合作过程中最重视的内容之一,如果产品品质得不到保证,无法满足对方的相关需求,则会严重影响到合作结果,甚至会给企业带来非常严重的经济损失。首先,商品品质应该按照合作方国家相关品质要求来进行品质条款的制定,这时,如果参与贸易合作的企业没有充分认识和分析品质条款而盲目进行产品加工和生产,就很容易造成对外贸易合作的失败,使产品无法得到销售,而很多合作企业也常常依靠品质条款中的漏洞而对企业进行欺诈,从而给企业带来非常严重的经济损失。

  比如,国外企业甲向我国企业乙定制一批女装,双方在进行合同签订时,企业甲仅仅是对女装的规格、样式、材质以及颜色进行了相应的标注,要求企业乙在一个月内将女装生产完毕,供甲开展相应的营销活动,并标注产品生产结束后又企业甲进行相关检查和复检。由于企业乙没有完全认识到合同条款的重要性和贸易陷阱,按照我国相关产品规定进行了女装的加工和生产工作,并按时将产品提交给企业甲。但之后甲按照本国相关服装检验技术和检测标准对这批服装进行了相关检验工作,并出现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问题发生。因此,企业甲以违反合同条款为由向企业乙提出索赔,而企业乙却强调条款中的漏洞并控诉甲的欺诈行为,并强调企业是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要求开展的生活活动,最后,仲裁机构作出最后判决,在企业乙实行降价政策之后,才保证了双方交易合作的最终结束,但依旧给企业乙带来了较为严重的经济效益影响。

  因此,我们今后在开展相应对外贸易合作时,要针对对合同品质条款的阅读工作,及时发现合同品质条款中的漏洞问题,从而有效避免企业的相关经济损失。首先,在进行合同阅读和签订之前,要充分了解合作企业所处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规范,以及国际产品质量检测标准,以确保产品生产过程中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在进行合同签订过程中,一定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内容,要确保合同品质条款的有效性和全面性,尽量要求条款中的相关描述语言精确准确,要有法律效益,并且要认真发掘合同条款中的隐藏条款,并针对品质条款中所存在的不平衡性同企业合作方进行协商处理,从而有效避免企业在进行对外贸易合作时遭受不必要的风险,影响到企业经济效益和综合形象。

  二、对外贸易合同其他条款方面的分析

  对外贸易合同条款分为品质条款、价格条款、运输条款、支付条款和违约条款等多项条款类别,对于对外贸易企业来说,必须要认真仔细的进行各项条款的核对和分析,确保相关条款的有效性和准确性,否则将会增加交易风险,误入交易陷阱,使企业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比如支付条款,是合作方所设定的用以说明支付手段和支付方式的相关合同内容,支付条款应该详细标注支付货币种类、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这对于我国生产企业来说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如果支付条款的表达信息模糊,没有明确指出相关重要内容,生产企业也没有根据这一问题进行反馈,则很容出现相应问题。比如支付货币种类就是必须要详细注明的内容之一,由于货物运输需要一段的时间,产品在运抵后同样需要等待合作企业的产品质量检测以及信息反馈,而最终合作企业要求以本国货币进行产品支付。由于国际金融货币兑换比率会发生不断的调整,甚至部分货币难以流通和兑换,这样就极容易导致企业蒙受重大经济损失,因此,企业应该在支付条款中要求注明支付方式和支付货币种类,以避免此类事情的发生。违约条款风险,是企业对外贸易过程中最需要注意的风险问题。

  一般,利用违约条款实施欺诈行为的合作企业往往表明都不会存在违法行为,看似以合同条款规定行使相关工作,但是,实质上是合作方抓住我国生产企业的重视心理,以缩短违约期限来迫使企业出现违约行为,最终使合作方赚取大量的违约金,给企业带来重大经济损失。造成违约问题的最终原因在于生产企业对合同条款的`理解不够充分,以及过于重视经济效益而盲目进行合同签订,却没有正确衡量企业实力,最终导致无法履行相关合同条款,给企业带来重大损失。比如外国企业A同中国生产企业B准备签订贸易合同,要求企业B在一个月内为企业A生产300万双旅游鞋,违约条款如下:如果企业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生产货物,导致企业销售活动受到影响,需要企业B向企业A赔偿5%违约金。300万双旅游鞋的订单对于企业B来说无疑具有非常大的诱惑力,能够为企业B带来非常高的经济效益,并且扩大企业B的合作范围,促进企业B的国际化发展趋势。但是,企业B并没有正确衡量企业的实际生产能力,盲目接下订单,并签订贸易合同,最终无法在一个月内生产足够的产品,而企业A拒绝企业B的合同延期要求后,向企业B提出了违约索赔,最终企业B只得支付给A企业700多万违约金,使得企业损失巨大。

  针对违约条款风险,首先,企业应该保持清醒的头脑面对贸易合同,不要被眼前的利益所迷糊,要从企业实际情况出发,正确衡量企业的实际生产水平,能够满足合同中所规定的生产能力,能够完成生产任务。其次,企业要根据合同要求同合作企业进行有效的商榷和沟通,尽量降低合作风险,使企业能够符合合同生产条件,这与企业业务人员你的实际工作能力、外语水平和工作经验是分不开的,企业应该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和业务人才的引进工作,提升企业的整体工作能力,从而确保企业在进行对外贸易活动中占据有利位置,从而保证企业经济效益的稳定增长。

  三、降低对外贸易风险的其他措施

  在确保对外贸易合同准确性的同时,对于生产企业,还应该不断提高企业外贸知识水平、加强合同管理工作,以及采取必要的风险转移措施,从而提高企业对外贸易活动的安全性,避免企业在对外贸易合作中遭受重大经济损失。首先,企业要对外贸知识术语进行深入的了解,这些术语在交易合作过程中应用频繁且发挥重要作用,比如FOB、CFR和CIF等等,只有充分了解这些专业术语,才能够避免企业在实际合作过程中不会误入合作企业陷阱,避免企业经济效益受到影响;企业要加强对合同的管理工作,加强资信调查工作,加强相关信息的整理工作,对于汇单和数据进行有效管理,并严格控制运输途径和运输流程,确保货物的安全运达和准时运达,减少企业的运营风险。

  四、总结

  对外贸易对于企业发展来说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能够有效拓展企业的销售空间,避免激烈的国内市场竞争,促进企业的快速发展,因此,我们必须要积极拓展国际市场业务,促进我国对外贸易活动的开展。同时,对于企业来说一定要保证清醒的头脑,做好合同的分析工作,降低合作风险,保证企业的稳定发展,保证企业的合法权利,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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