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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合同

时间:2023-05-16 18:12:12 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承租合同汇总十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承租合同1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关于承租合同汇总十篇

承租合同 篇1

  (l)承租人有合理使用、善意保管租赁物的义务。(合同法)第217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的义务。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双方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如果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租赁物在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应当及时通知、并妥善保管好租赁物。承租人应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另外,承租人原则上不得撤毁、改变租赁物的现状。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但是,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租赁合同解除后,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就现存的增加价值部分偿还支出的费用。

  (2)承租人不经出租人的同意,不得私自将出租物转租他人。同时,(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因此,现实生活中的“二房东”现象有悖于合同法的规定。

  (3)承租人交付租金的义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双方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但租赁期限1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1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但是,<合同法>第231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另外,<合同法>第228条还规定,如果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权利,影响承租人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当然,第三人主张权利时,承租入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4)承租人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向出租人归还租赁物的义务。租赁期间届满或一方违约而致租赁合同解除时,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并且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但是,根据(合同法)第236条的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除法律另有规定,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原状。如果出租人对租赁物正常使用并尽妥善保管义务的,出租人不得要求承租人对租赁物合理的老旧和磨损进行赂偿。如果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了改装或改建,那么承租人座予恢复原状。

承租合同 篇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转让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事实:

  1.转让人自愿将房屋承租权有偿转让给受让人;

  2.受让人经现场踏勘,并向开发商(XX村委会)充分了解该房屋的产权形态和相关的权利与义务后,自愿按现状受让。

  双方就房屋承租权转让事宜,经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转让双方

  受让人(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 转让人(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

  第二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 ”,房号:第四层东首房,建筑面积:180.4平方米。

  该房屋系村开发的综合楼,权属登记由村委统筹安排,其业主以承租的形式对该房屋拥有相关权利。

  第三条 房屋承租权转让对价

  乙方将自己与XX村委会于20xx年12月21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书》所载的一切权利与义务转让给甲方,为此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转让对价计人民币: 壹佰肆拾伍万贰仟元整(¥:1,452,000.00)。

  第四条 付款方式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以银行转账汇款方式向乙方一次性付清该对价计人民币: 壹佰肆拾伍万贰仟元整(¥:1,452,000.00)。

  第五条 房屋交付

  在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付清全部对价款的同时,该房屋的承租权随之转移为甲方所有,乙方把该房屋入户门的钥匙交给甲方持有,房屋以现状移交。

  第六条 关于承租人变更登记的约定

  乙方协助甲方向XX村委会申请承租人变更登记,因登记产生的费用由甲方

  承担。

  第七条 双方的承诺

  1. 甲方承诺:

  合同生效后,甲方须按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对价款,否则,乙方有权取消本房屋承租权转让,并且甲方须赔偿乙方人民币10万元整。

  转让成交后,甲方即不能以该房屋的产权形态、房屋质量等任何情况为理由要求乙方退房或经济补偿等。

  2. 乙方承诺: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全部转让对价款后,同时向甲方移交该房屋。若乙方拒不移交该房屋或因乙方的原因使甲方不能实际行使该房屋的.承租权时,甲方有权退还乙方该房屋,并且乙方除应立即返还甲方支付的全部对价款外,还需赔偿甲方人民币10万元整。

  自本转让成交后,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主张对该房屋的一切权利。

  第八条 转让成交的确认

  合同生效后,双方按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实现房屋交付,同时乙方向甲方移交该房屋的相关租房凭据《房屋租赁协议书》,即视为该房屋的承租权转让成交。

  第九条 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起生效,至合同履行完毕时终止。

  第十条 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乐清市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见证人各执一份。

  订立合同双方:

  甲 方(签字): 乙 方(签字):

  见证人(签字):

  签订日期: 20xx 年 2 月 21日

承租合同 篇3

  本表格由地产代理监管局按《地产代理条例》订明

  一般注意事项:请仔细阅读本协议并按指示填写。如你不明白本协议内的任何字句,请要求代理解释。如你不明白或不同意代理的解释,则最佳的做法是在签署本协议前咨询你的律师。

  备注:凡本协议内的任何字句尾随有括号的数字[例如(1)],请立即参阅本协议附表5相同编号的注释。凡本协议内的任何字句提述本协议的某附表,亦请立即参阅该附表。

  1。代理的委任及本协议的有效期

  本人/我们,_________________(“租客”)现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并在该等条款的规限下就拟承租本协议附表1所列物业(“物业”)一事委任__________________[“代理”(2)]为本人/我们的代理。本协议由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并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届满(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有效期”)。

  (注意:建议有效期不应超过3个月。)

  2。代理关系及代理责任

  代理与租客同意:

  (a)代理与租客之间就物业而有的代理关系属本协议附表1第4栏所指明的单边代理/双边代理/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3)关系;

  (b)如属双边代理关系,则代理须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以书面向租客披露代理将向有关业主收取的佣金的数额或收费率;

  (c)如属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关系,则代理须在建立双边代理关系后,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以书面向租客披露该代理关系以及代理将向有关业主收取的佣金的数额或收费率;及

  (d)代理除须履行本协议或任何成文法则委予代理的责任外,亦须履行本协议附表2内所列的责任。

  3。佣金

  本协议适用于租客须向代理支付的佣金的规定,列于本协议附表1、3及5内(4)。

  4。物业资料

  代理须就物业向租客提供《地产代理常规(一般责任及香港住宅物业)规例》订明的所有有关的出租资料表格—

  (a)如属单边代理的关系,该等表格须向各别业主的持牌地产代理取得;

  (b)如属双边代理的关系,或在业主并没有持牌地产代理代表的情况下,该等表格须由代理填妥和签署,

  但如租客明确表示放弃收取任何该 等表格的权利,则代理无须提供有关表格。

  5。代理须披露权益

  (a)代表代理签署本协议的人现披露:他或其指明亲属(5),或其任何代名人,或其指明亲属的任何代名人,或代理或代理的任何雇员/大股东(6)/合伙人/董事对物业拥有金钱上的或其它实益的权益(7):有□?没有□(8)

  (b)如对以上问题的回答是“有”的话,则必须在本协议附表4述明有关权益的详情。

  (c)代表代理签署本协议的人须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以书面向租客披露在有效期内产生的上述(a)段所提述的任何权益。

  6。租客的确认

  租客确认他已:

  (a)阅读并明白本协议的条款;及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收取本协议第4条规定提供的而租客并没有明确表示放弃收取的所有有关的出租资料表格。

  7。附表

  本协议的附表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

  8。额外条款(注意:这些额外条款不得与本协议的其它条款有所抵触,亦不得限制本协议的其它条款):_____________??

  租客的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香港身分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适用的话)

  如租客是一间公司,请述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人的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客的商业登记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代理及代代理签署的地产代理/营业员的签署:______________

  签署人的 姓名或名称及牌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人的职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的营业详情说明书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意:在本协议签署后,必须立即给予租客一份经签署的本协议的正本或副本。)

  附表1物业

  物业视察日期(如租客同意不视察物业,请指明)租客放弃收取出租资料表格的权利(请于适当的方格内划上“×”号)代理关系(请于适当的方格内划上“√”号,并删去不适用者)业主所须支付的佣金(如适用的话)的数额或收费率租客所须支付的佣金的数额或收费率租客的签署*

  (a)是□否□单边代理□双边代理/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

  (b)是□否□单边代理□双边代理/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

  (c)是□否□单边代理□双边代理/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

  (d)是□否□单边代理□双边代理/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

  (e)是□否□单边代理□双边代理/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

  (f)是□否□单边代理□双边代理/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

  (g)是□否□单边代理□双边代理/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

  (h)是□否□单边代理□双边代理/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

  (i)是□否□单边代理□双边代理/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

  *租客必须就所列的每项物业分别签署。

  附表2代理的责任

  代理须:

  (a)为租客取得关于物业的资料;

  (b)因应租客的要求安排租客视察物业;

  (c)进行商议,并按租客的指示向物业的业主提交所有要约;及

  (d)协助租 客与业主就任何一项或多于一项物业订立具约束力的租契。

  附表3租客须支付的佣金

  1。除本附表第2及5条另有规定外,如租客在有效期内经由代理与业主就一项或多于一项物业订立具约束力的租契,则租客须于:

  □(8)签署租契时,

  □(8)租契指明的租赁期开始时,

  向代理支付佣金。

  2。除本附表第3条另有规定外,如非因租客犯错而令该具约束力的租契未能如期起租,则租客没有责任向代理支付任何佣金。在此情况下,如租客已支付佣金,则代理须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但无论如何不得迟于由起租日期起计的5个工作日)将佣金连同利息/不连同利息(1)退还予租客。

  3。如租客与业主非基于租契的条文而共同取消该具约束力的租契,则租客须于取消该租契时向代理支付佣金。

  4。如代理为承租任何一项或多于一项物业的目的而与其它地产代理合作,则租客无须向该等其它地产代理支付任何佣金。

  5。除本附表第2、3及4条另有规定外,如租客或租客的配偶、任何代名人、未经披露身分的'主事人或代理人在有效期内(不论是否透过代理),与任何一项或多于一项物业的业主订立具约束力的租契,则租客须就代理就有关物业而提供的服务向代理支付佣金。

  附表4对物业所拥有的权益

  按照本协议第5条,就一项或多于一项物业所拥有的金钱上的或其它实益的权益的详情如下︰

  附表5注释

  (1)指删去不适用者。所有删除必须加以简签。

  (2)在本协议第1条内填上有关地产代理业务实体(即俗称商号)的名称。

  (3)单边代理—指代理只为租客行事。

  双边代理—指代理既为租客亦为本协议附表1所列某项物业的业主行事。

  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指代理只为租客行事,但于稍后亦可能为本协议附表1所列某项物业的业主行事。

  (4)佣金的数额或收费率可由租客与代理商议。

  (5)指明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或姊妹。

  (6)大股东—指在代理的股东大会上有权行使百分之十或以上的投票权或控制百分之十或以上的投票权的行使的人。

  (7)拥有金钱上的或其它实益的权益,包括—

  (a)身为对物业拥有金钱上的或其它实益的权益的公司或任何其它团体的成员;

  (b)与对物业拥有金钱上的或其它 实益的权益的人有合伙关系,或受雇于该人;或

  (c)属于任何关乎物业的安排或协议(不论是否可强制执行)的一方。

承租合同 篇4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工程名称:XXXXX工程。

  工程地点:XXXX

  工程内容:土石方开挖、运输等合作问题,自愿结成战约合作伙伴关系,实现双方的多赢局面。

  二、甲方负责协助乙方把XXXX土石方工程合同签定下来后,甲方交两佰万元人民币保证金给发包方,以每立方综合单价人民币25元(贰拾伍元整)的'价格给乙方。该单价不含税金,含炸材、油料、管理费用等,主合同单价剩余金额由甲方自行处理。

  三、乙方在签定合同时支付人民币贰拾万元整为合同履约金。进场后再柒天内借给甲方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在结算第一个月工程款后,在借壹佰万元人民币给甲方。以上款项在发包方支付第二个月的工程款后由甲方退还给乙方(共计壹佰柒拾万元整)。

  四、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安全及其它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与甲方无关。

  五、该工程款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

  六、违约责任:如果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负责赔偿对方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乙方在支付费用时,如未按约定支付甲方款项,每延迟一天增加应付金额的5%,直至该笔金额的全额为止。

  七、争议处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重庆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八、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要求的,视作为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

  九、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本协议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日 年 月日

承租合同 篇5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一、租赁厂房

  出租方将 租赁于承租方使用,范围包括: ,租赁物面积约为_________平方米。

  本租赁物的功能为_____________ 。如承租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

  二、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年,即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共计 年。

  租赁期限届满前两个月提出,经出租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承租方有优先权。

  三、交付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出租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承租方使用,且承租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交付时双方对基础设施的状况以交接单的形式签字确认,并可附照片。

  四、租赁费

  1、租赁保证金

  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承租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出租方支付该租赁保证金, 租赁期限届满,在承租方已向出租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及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承担向出租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出租方将向承租方无条件退还租赁保证金。

  2、租金

  出租厂房、仓库及办公楼每年的租金均按70元/平方米计取,每年共计 元(大写: ),租期到XX年后,每年租金按照 递增,租金每 年预交一次,承租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出租方支付前 年的的租金共计 万元(大写: 元),后依次类推,由承租方汇至出租方指定的下列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出租方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出租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__________。

  3、租赁期间,使用该租赁物所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_________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租赁期间,土地使用税由承租方缴纳。

  五、租赁物转让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出租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出租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承租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维修保养

  1、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及所属设施的专用权。承租方应负责租赁物及所属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出租方。出租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2、承租方对租赁物及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3、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及附属物损坏,承租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七、防火安全

  1、承租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______有关制度,积极配合出租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2、承租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租赁物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3、租赁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4、承租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出租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承租方书面通知。承租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八、保险责任

  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负责购买租赁物的保险,并负责购买租赁物内承租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若承租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九、物业管理

  1、承租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出租方。如承租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出租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2、承租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山东省法规以及出租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倘由于承租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承租方赔偿。

  十、装修条款

  1、在租赁期限内如承租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出租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出租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出租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承租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 如承租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出租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3、 装修、改建增加的附属物产权属出租方所有。承租方无权对该主张权利或要求出租方予以补贴。

  4、如承租方在租赁物内搞建设,合同到期、解除或终止后,承租方应恢复原状,如承租方不恢复原状的,出租方有权自行拆除,费用由承租方支付。

  十一、转租

  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承租方不得将租赁物转租。

  十二、合同解除

  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__倍支付违约金;给另一方造成损失,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1、在租赁期限内,若遇承租方欠交租金超过2个月,出租方在书面通知承租方交纳欠款之日起15日内,承租方未支付有关款项的,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在出租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承租方(包括受转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解除。出租方有权留置承租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并有权将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承租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2、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承租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出租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

  1] 向出租方交回租赁物;

  2] 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

  3] 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之前向出租方支付相等于当月租金2倍的款项作为赔偿;

  4] 恢复原状。

  3、甲方发现乙方未认真履行其管理职责,存在安全生产隐患,且书面告知乙方责令其整改,乙方整改不力或逾期拒不整改的。

  4、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和相关部门的批准,擅自改变该租赁物的规划设计的生产使用性质。

  5、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和经安全生产监督、消防等有关部门的批准,即增设、改造特种设备,或者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

  6、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该租赁物、转让或与他人交换该租赁物承租权的。

  十三、免责条款

  1、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当地政府行为导致出租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将按14.2款执行。

  2、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30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十四、合同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承租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恢复原状并将其返还出租方。承租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出租方加倍支付租金,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

  十五、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 。

  十六、其它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出租方收到承租方支付的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出租方(印章):

  授权代表(签字):

  承租方(印章):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承租合同 篇6

  编号:

  本合同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电话号码: 身份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电话号码: 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门牌号为

  2、出租房屋面积共 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套内面积)。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三条 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 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该房屋 每月租金为¥元(大写仟_sina_#8220_word__邸∈啊≡ 租金总额为¥元(大写仟_sina_#8220_word__ 拾元整)。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六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 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七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承租合同 篇7

  现有蒸气/摩托油轮_________号,悬挂_________旗,_________净登记吨,有大约装油_________容积,和船级_________,现正在_________的船东_________与租船人_________于本日相互达成协议。

  1.本船应紧密、坚实、牢固,在各方面适合于本航次,在本航次中保持如此状态,除海上风险外,应尽快开航和驶往_________或其附近可使船安全到达(经常浮起)的地方,并按租船人要求装满全部的_________吨散装货物,但不得超过除属具、船具、给养和设备之外本船可以合理地积载和装运的数量(应在可伸缩的油舱中给货物的伸缩部分留出足够的舱容),将如此装载的货物驶往(如提单所指定的)_________或其附近可使船安全到达(经常浮起)的地方,并按装货时每吨(20英担)支付_________运费后,如数交货。

  2.运费应在交货之时,在伦敦无折扣地以现金支付,扣除一切在装港给船长的借支和有关保险费。如果需要,在卸装的港口费用应以现行的汇率用现金垫付。

  3.由于货物原因而产生的税和其他费用应由租船人支付,由于船舶原因而产生的税和其他费用应由船东支付。

  4.货物泵入船舱由租船人承担费用和风险,货物泵出船舱由船方承担费用,但船方的风险仅限于船舷以内。如果装卸港口的规定允许船舶生火,船方提供油泵和所需蒸汽以及人员操作。如果港口不允许船舶生火,租船人应解决装货所需要的蒸汽和承担费用。

  5.租船人可允许用_________晴天连续小时(星期日和节假日除外,除非已使用或船舶已经滞期)进行装卸作业。租船人有权在晚上或除外时间进行装卸,但应支付由此而产生的额外费用。

  6.船舶应按租船人的指示,去到达一个能使其经常浮起的地方或码头或驳船旁边装卸货,但任何可能产生的驳船费和风险由租船人承担。租船人有权在卸港将船舶从一个卸货泊位移到另一个卸货泊位,并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7.装卸时间应从船舶装备好接货或卸货时起算,船长给租船人代理6小时通知,无论是否靠泊。

  8.滞期费应按每连续日支付_________,不足一日者按比例计算,但如果在装港或卸港由于发生意外事故或机器故障所导致的延误时间,租船人应将滞期费减少至每连续日_________,不足一日者按比例计算。

  9.船方对天灾、海上风险、火灾、船长和船员非法行为、公敌、海盗、盗贼、统治者的拘捕或扣留、碰撞、搁浅,以及其他航行事故,即使是由于引水员、船长、船员或其他船东雇员的疏忽、过失或判断失误所造成,均不负责。船方对由于爆炸、锅炉爆炸、轴的损坏,或任何机器和船壳的.潜在缺陷造成损失,只要这些不是由于船东、船舶管理人和船舶经营人未克尽职责而造成,都不负责。船方有权按任何顺序停靠任何港口,没有引水员而开航,或拖带和救助遇难船舶,或为救助生命和财产而绕航,或为船东单独的利益而救助。船方对由于罢工、停工、民事动乱、商业争端、或任何有意图或进一步行动,不论船东是否是其中一方,工人罢工、停工、骚乱或洪水,或其他事故或超出任何一方控制之外而导致阻止或延迟装卸所造成直接或间接的灭失、损坏或延迟,都概不负责。

  10.如果租船人不能提供全部的货物,船方有权不开航,直到船舶油舱能够被装到适航状态,并且运费要按船舶装载全部货物来计算支付。

  11.船东因未收到所有运费、空舱费、滞期费和弥补这些费用而对货物享有绝对留置权。

  12.船舶允许拖带或被拖带,援助遇难的船舶,或为补充燃料煤或油而停靠任何港口。

  13.本合同应受装运货物之船舶的船旗国法律管辖,除非在发生海损或共同海损时,应根据“1950年约克-安特卫普规则”进行解决。

  14.如果由于冰冻不能进入装港或卸港,船舶应驶向最近的安全和开放可进入的港口,并把船舶到达用电报通知给租船人或收货人,租船人或收货人有义务用电报指定(由他们选择)不冰冻和有能力装或卸散油设备的港口。从船舶被冰冻停工,直到船舶到达最终港口卸完所用的全部时间应由租船人按每连续日支付_________。不足一日者按比例计算。

  15.如果船舶到达装港或卸港外,面临船舶被冰冻的危险,船长应用电报和租船人联系,租船人也应以电报答复,并指示船舶驶往上述以外的没有冰冻危险的和有装载或/接受散油设备的一个港口,或者停留在原港口,由租船人承担风险,并赔偿船舶可能耽误的时间,按每连续日支付_________,不足一日者按比例计算。

  16.船长应负责经常保持船舶油舱、油管和油泵清洁,但如果租船人所装的油与以前装在油舱里的种类不同,由租船人负担费用。船方对由租方装载不同品种的油所产生的任何后果不负责任。船方对于渗漏不负责任。

  17.如果租船人将船舶派往有检疫的任何港口,时间应按船舶被耽误的每小时计算,并且本合同第8条款规定的全部装卸时间已被使用完毕,但如果在船舶驶往港口途中才宣布的检疫,租船人不负责由检疫隔离所产生的延误。

  18.在履行本租约合同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应在_________解决,船东和租船人各指定一名仲裁员,如该两名被选出的仲裁员不能达成一致决定,则应再指定一名首席仲裁员,首席仲裁员的决定为终局。如果双方中的一方在接到另一方的要求在21天内疏忽或拒绝指定仲裁员,则单独指定的仲裁员有权自行决定,并且他的决定对双方有约束力。为了执行裁决,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19.不履行本租船合同的罚金应以估计的损失金额和为弥补损失产生的费用来计算。

  20.船舶应通知船东在装港和卸港的代理办理海关业务。

  21.受载日不得在_________之前,除非租船人同意。

  22.如果船舶在_________前没作好装货准备,租船人有选择取消租船合同的权利。

  23.船长签发提供给他的提单对本租船合同不受损害。

  24.租船人有权转让本租船合同,但在如此情况下,原租船人应继续负责完全和真实的履行租船合同。

  出租方(签章):_________ 船东(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租船人(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承租合同 篇8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在充分听取和尊重双方意见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拟定如下合同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1.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保证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或/和出租权,该房屋产权证【注:如该房屋为转租的,此处应为“该房屋所有权证以及该房屋所有权人同意甲方将该房屋转租给乙方的证明”】见本合同附件。

  2. 乙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之用途。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 房屋租赁期限【】年,自该房屋交付日起算。

  2. 租赁期届满或提前终止的,甲乙双方应在租赁期届满或终止后【】日内对款项进行结算,如经结算任何一方需向另一方支付款项,该付款方应在结算后

  【】日内将应付款项支付对方;乙方在双方结算无异议后【】日内向甲方返还该房屋,但如甲方存在欠付乙方款项的,则在甲方未支付完毕该等款项前,乙方有权拒绝返还该房屋且无需对甲方承担任何责任。

  3. 租期届满,如乙方需继续租赁该房屋,则应于租赁期限届满前2个月内,向甲方提出续约的书面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该该房屋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 房屋的交付与交还

  1. 双方暂约定该房屋交付日为【】年【】月【】日,甲方可以提前交付该房屋。甲方实际交付该房屋之日为房屋交付日期。每逾期交付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甲方交付该房屋逾期超过【】日,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甲方应将已收取的租金退还乙方且甲方应按年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乙方交还该房屋时应“按现状”交还;对于属于乙方的且可与该房屋分离的装饰、设备或用品等,乙方有权自行承担费用拆除予以搬离,对于其他与该房屋不可分离的装饰、设备或用品等,乙方无需将其恢复原状、亦无需承担将其拆除等任何费用。

  第四条 租金、租金的支付方式及支付期限

  1. 双方约定,该房屋年租金为人民币【】元整(RMB【】)。

  2. 租金支付期限和方式为:【】。

  3. 每次乙方支付租金前,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相当于应付租金的合规发票,乙方在收到发票后【】日内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五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

  1. 甲方应承担的费用: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以及因租赁所发生的各类税费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 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该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暖气费、物业费。

  3. 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六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 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如果因非乙方责任发生门窗破损,甲方应积极履行修缮义务。

  2. 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24小时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3. 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4. 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说明情况(提供详细损毁清单),待双方确认后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5. 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 装修和改造

  1. 如果乙方需对租赁的房屋进行装修,需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且乙方的装修和改造不得改变租赁房屋的建筑结构。

  2. 乙方装修及添附设备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添附设备的产权属乙方所有。

  第八条 转让

  1. 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2. 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 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毁损、灭失,造成乙方或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 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改变该房屋任何结构等)影响乙方对该房屋的使用,否则,甲方应对乙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 如本合同因甲方原因导致提前解除的,甲方除需将在解除本合同前乙方已支付的所有租金退还给乙方,同时,甲方还须按下述规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

  (1)相当于当年三个月的`租金和物业管理费的违约金;

  (2)乙方在租赁期间内为该房屋装修或改造所支出的全部费用;

  (3)乙方重新租赁其他房屋所产生的费用;

  (4)乙方所支出的包括律师费等中介费用、交通费、通讯费等在内的全部费用。

  第十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或本合同项下应付甲方的任何款项,每逾期一日,则应按逾期之款项的0.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 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费用恢复房屋原状。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 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2)该房屋灭失、严重毁损或被鉴定为危险房屋且该等情形非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以致无法使用并且在90日之内无法修复的。

  2. 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和违约金,并应当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

  (2)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房屋用途;

  (3)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或租金以外的其它任何应付款项超过三个月的;

  (4)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其他约定,且在收到对方书面通知后七日内未予纠正的;

  (3)任何一方进入清算程序,或任何一方之财产被强制执行,或任何一方被接管人接收的。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其他

  1.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

承租合同 篇9

  委托人:

  居间人:

  合同编号:

  鶻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鶻X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XX市房屋承租居间合同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承租人与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承租居间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居间寻找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必备条件请在方格内划钩,参考条件请划圈,未选条件请划斜线),并协助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坐落:□;楼房为室厅卫□;平房为间□;无装修□;一般装修□;精装修□;防盗门□;有线电视接口□;空调□;天然气□;煤气□;集中供暖□;土暖气□;热水器□;电话□;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上下水□;家具:□;楼层:□;朝向:□;建筑面积:平方米□;月租金标准:元□;大致租期:□;房屋用途:□;其他条件:

  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

  第二条委托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现场看房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

  陪同看房后,乙方(是/否)可向甲方收取合理的看房成本费,每次不得超过元。乙方为甲方寻找的房屋不满足甲方提出的必备条件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看房成本费。

  第四条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三)应对乙方提供的房屋资料保密;

  (四)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日内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第五条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甲方提出的条件为甲方寻找房屋,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并为甲方看房和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三)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已经事先核实,并且甲方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

  (四)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五)应保证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及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

  (六)收取看房成本费、必要费用、佣金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七)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第六条佣金

  委托事项完成后,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此比例不得超过100%)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应在甲方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即时/日内)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

  委托事项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第七条费用

  委托事项完成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支付的看房成本费抵作佣金。

  非因乙方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必要费用如下(必要费用包含已收取的看房成本费):。

  第八条转委托

  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将委托事项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如约支付佣金、看房成本费、必要费用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与出租人私下成交的,乙方还有权取

  得约定的佣金;

  (三)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五)乙方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不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资格证明的,由此造成的甲方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章:)居间人(章):

  住所:住所:

  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房地产经纪资格证书号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号码:

  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订地点:

承租合同 篇10

  法律咨询:

  去年9月,她将一套闲置房子对外出租了,租期一年,如今租期已经超过了近两个月,可打租客的电话,不是关机就是没人接,这个租客一直不见踪影,导致自己进退两难。面对这种情况,她又不敢擅自将租客留在房里的物品搬走,怕到时候屋内的东西丢了说不清楚。自己到底该怎么办呢?

  专家回复:

  按照法律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若继续使用房屋,在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情况下,则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出租人可以随时要求解除租赁合同。承租人在租赁合同到期后既不缴纳租金又不腾空房屋,承租人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出租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支付拖欠的'租赁费用,并解除其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出租人也可在起诉前,通过书面催告的方式要求承租人在规定时间内履行相关义务,以及告知未履行义务将产生的法律后果。

  相关法律知识:

  租赁合同的解除条件:租赁合同除了到期自动解除外,还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一方严重违反租赁合同,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目的,另一方解除合同不仅是对违反租赁合同方的惩罚,也是尽量减少损失的一种补救措施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行为。

  二、一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合同,在允许的合理延长时间内仍未履行合同,造成生效合同因一方的原因无法履行,致一方损失并继续扩大损失。

  三、因发现不可抗力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这种情况是指法律上规定的是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能预见,且不可抗拒的事件。

  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由于这种情形的产生,导致一方或双方的损失,如不及时解除合同,损失将会继续扩大。

  五、不定期的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可随时解除租赁合同。

  六、依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解除合同。

  七、未征得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实施下列行为之一:1、转租;2、出借;3、抵押;4、拆解;5、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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