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安全合同集锦五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安全合同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全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管理,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乙方在甲方检维修及施工中的人身、生产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并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施工区域管辖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及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3、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甲方负责签发安全作业证,并履行安全作业证许可手续。
6、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7、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厂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二、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检维修及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检维修及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过程中禁止从事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或者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甲方工程。
3、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现场的安全(包括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消防由乙方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并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4、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管理和监护。乙方应配备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设兼职安全员),随时检查施工现场内的安全情况,及时排除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同时应经常与甲方安保部进行联系和进行信息交流,随时处理甲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违章行为。
5、在施工中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防火责任制、保卫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6、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7、必须在施工组织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对于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垂直运输机械安装工程、拆除、爆破工程、等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报甲方筹建组(或所在施工区域所属单位)审查批准,安保部备案后才能施工。
8、加强对施工现场和防护措施的检查和管理,及时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消除火灾隐患,对隐患严重的现场或机械、电气设备等,及时签发停工指令,并提出改进措施,如期整改。
9、保证现场的机械装臵、仓库、运输道路和临时上下水道、电力网、照明、蒸汽管道、压缩空气管道、取暖设施和其他设施设备的安全。
10、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11、乙方用于检维修及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且在有效期内,有明显检验标识,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12、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出入证并佩戴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出入证严禁转借他人。
13、乙方负责施工前和施工中的安全教育和消防宣传教育,组织、落实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工作,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对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严禁上岗作业。
14、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特殊工种的工人名单(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人货两用电梯司机等)、从事特殊工种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乙方所使用的特种设备或机械,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检验并符合规范要求。
15、进入施工现场的乙方人员除遵守本单位的安全制度外,还必须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正确佩戴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按甲方制度规定的审批手续办理《厂区动火安全作业证》、《厂区动土安全作业证》、《电器临时接线证》等有关作业证后持证作业。
16、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17、乙方施工人员只能在甲方规定的施工区域内进行施工作业,并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检维修及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严禁进入甲方其它区域从事与施工作业无关的作业及其他任何活动。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识。
18、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相关部门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9、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20、保证现场一切材料(包括炸药、、引线等危险品)的存放安全,规范使用;
21、按照国家规定,在有危险因素的设施、设备和易发生危险的区域设臵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
2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臵消防设施和器材、设臵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23、保证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臵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标志。
24、乙方对因工作需要临时引进的第三方的各项安全事项负责。
三、施工安全保证金
1、根据工程量及合同款,综合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施工单位风险评价结果,乙方须向甲方缴纳3000至10000元不等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生产和设备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
2、发生违章行为的施工单位需缴纳罚款,原则上不在安全保证金内扣除,以现金形式缴纳,对于逾期未缴纳罚款的,将按罚款的1倍以上数额从安全保证金中扣除。
3、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4、如乙方对存在隐患和违章违纪行为逾期和屡纠不改或拒不整改和纠正的,每逾期一天,乙方需按200元至1000元/天向甲方缴纳罚款。同时,甲方有权停止乙方施工,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施工时,各种作业必须按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执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以备双方安全检查人员的检查,不得违章操作。对因违章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场所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对违章、违纪行为有权制止、纠正或处罚。对拒绝、阻挠甲方检查,或存在对甲方检查人员打击报负,甲方有权停止乙方施工,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7、在施工中如发生安全事故,乙方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8、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9、乙方人员无故到未经允许的生产区域施工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向甲方缴纳罚款。
10、乙方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考不合格,乙方应承担50元/人次的罚款;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300元/人次的罚款。
11、吸烟:对于将香烟、火种带入生产区的人员,一经查出,向甲方缴纳罚款300元,将烟火带入防爆区的向甲方缴纳罚款5000元;外来人员在本公司内违章吸烟,未造成事故的,向甲方缴纳罚款1000元,在防爆区吸烟的罚款10000元;外来人员在本公司内违章吸烟,造成事故的,视情节轻重,处以20xx元以上罚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2、烟头:对在乙方负责的域内检查出的烟头、烟灰、烟味,乙方分别按照300元/个,300元/个,500元/个的标准向甲方缴纳罚款。
13、进入相关作业场所而劳动防护措施不到位(如未戴安全帽、高空作业未佩带安全带、不按要求佩带防护眼镜、绝缘鞋等 ),每人次缴纳100元罚款;
14、不按要求办理作业证私自进行作业或作业内容与作业证不符,每次罚款500-1000元;
15、办理作业证而不履行安全措施(如不备灭火器材、不清理现场、无人监护等),每项次风罚款300元;
16、使用临电过程中安全保护措施不到位(如无漏电保护装臵、使用破损电源线、不规范架设电源线以及电焊地线不就近接或不在同一构件等)每项次罚款300元;
17、乙方施工人员在甲方从事检维修及施工过程中,一年内累计发生三次(含三次)以上一般性违章行为的,该员工一年内禁止在甲方从事检维修及施工活动;乙方施工人员在甲方从事检维修及施工过程中发生威胁自身生命及对甲方财产及人身安全构成重大威胁的违章行为的,该员工终身禁止在甲方从事任何检维修及施工活动。
18、对于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甲方安全员出具《安全整改通知单》,情节严重的直接罚交风险补偿金,并根据现实情况订出整改期限。在到达整改期限最后一天,由甲、乙方安全员共同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1)若已落实,双方安全员签字;
(2)若因特殊情况未能落实,必须写明情况和再次限定整改期限;
(3)无特殊情况未能落实,乙方向甲方缴纳1000元罚款;
(4)连续两次未能落实,乙方向甲方缴纳3000元罚款;
(5)已整改过的安全隐患如再次出现,乙方向甲方缴纳3000元罚款。
19、对重大和特大安全事故的考核
(1)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发生重伤事故一人次的,甲方扣罚乙方工程款5%;
(2)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一次发生重伤事故多于一人次的,甲方扣罚乙方工程款10%;
(3)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发生死亡事故一人次的,甲方扣罚乙方工程款15%;
(4)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发生死亡事故超过一人次的,甲方扣罚乙方工程款20%。
20、对施工工地保卫安全方面的考核
(1)乙方负责本施工区域内及已安装设备及零部件的安全保卫工作。如:防火、防盗、内部治安、人员出入等。因安装的设备及零部件丢失其责任乙方自负;如因此影响交工时间,甲方可按影响天数每天扣除乙方1%工程款;
(2)乙方必须加强本单位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如乙方人员盗窃施工或甲方生产物资、及个人财产的,根据盗窃物资金额,乙方向甲方缴纳1000元以上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责任;
(3)凡是要开洞、拆墙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必须安排保卫人员进行值班,严格按时间要求进行封堵。如果条件不具备开洞或未按时间进行封堵的,乙方保卫人员失职所发生问题由乙方负责。
21、对火灾事故的经济处罚
(1)火灾事故的划分
①一般火灾事故:烧毁财物损失5万元以下且无人员死亡的火灾事故。
②重大火灾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火灾事故,死亡一人以上(含一人);烧毁财物损失5万元以上。
(2)事故责任的划分
①动火单位对因动火引发的火灾事故负主要责任;
②其他相邻施工单位必须协助动火单位做好防火工作,对因动火引发的火灾事故根据事故原因承担一定责任。
(3)对事故责任单位的考核
①一般火灾事故的主要责任单位,承担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并按直接经济损失大小缴纳风险补偿金:
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的,罚款5000元;
5000<直接经济损失≤10000元,罚款10000元;
10000<直接经济损失≤50000元,罚款50000元。
②重大火灾事故的主要责任单位,承担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取消其在我单位的施工资质并扣罚所有工程款。
③其他相邻施工单位按所负责任给予3000元以上罚款。
五、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后形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六、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灯管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合同或协议对争议解决另方法有约定的除外。
七、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主合同或协议对安全方面的责任未约定或约定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八、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履行期限至双方的主合同或协议履行完毕止。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十、本协议签订地点为甲方住所地。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安全合同 篇2
河北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建保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分别承建荣盛楠湖郦舍项目一期一二标段工程,因群塔作业存在安全隐患,为确保安全,经建设单位协调,三方签订此协议。
为确保群塔在施工过程、顶升过程及拆除过程中不发生互相碰撞,确保施工安全,经两家总包单位协调群塔作业相关的协议。
1、 群塔运行控制
2、 运行主要原则
1)后塔让先塔
在作业过程中,后起动作业的塔吊在运行时应前后、左右、上下确定相邻塔吊的作业状态和所处位置。如有妨碍后塔正常运行时,必须停塔等候,并鸣笛提示前塔,告之后塔所处的状态、位置,待前塔远离妨碍区域时,后塔方可作业。
2)动塔让静塔
在作业过程中,要求塔司、信号工随时注意相邻塔吊所处的作业状态,位置在回转塔臂运驶小车时,要避让处于停止状态的塔吊,可绕道行运,或暂停作业,待停塔工作完后,驶出相碰撞危险区域后方可作业。
3)轻车让重车
在各塔机同时运行时,无荷载塔机应避让有荷载塔机。
4)客塔让主塔
以各实际工作区域划分塔机工作区域,若塔机塔臂进入非本塔工作区域时,客区域的塔机要让主区域的塔机。
5)塔机在运行中,各条件同时存在时,必须按以上排序原则执行。
3、 运行防碰撞措施
1)水平方向低位塔吊起重臂与高位塔吊塔身之间防碰撞塔吊在现场的定位布置是关键,通过严格控制各台塔吊之间的位置关系,来预防低位塔吊的起重臂端部碰撞高位塔吊塔身,在安装方案中已保证任意两塔间距离均大于较低的塔吊臂长2米以上,符合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xx)中的10.5之规定“两台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的起重机的臂架端部与另一台起重机的塔身之间至少有2米的距离”的规定。塔吊在现场的定位保证了塔吊之间不存在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吊的塔身发生碰撞的问题。
4、 塔吊在垂直方向的防碰撞措施
(1)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吊起重钢丝绳之间防碰撞措施。
由于受施工需要的影响,塔吊间高与低是相对的,但都有可能发生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吊的起重钢丝绳的碰撞事故。为杜绝此类事故发生,项目必须对每一台塔吊的工作区进行合理划分,避免出现塔吊交叉工作区。同时,项目必须配备有合格操作证的、经验丰富的信号指挥工,确保指挥塔吊回转作业时,低塔的起重臂不碰撞高塔的起升钢丝绳。当现场风速达到6级风,相当风速达到10.8~13.8米/秒时,塔吊必须停止作业。另外,各塔吊租赁公司要配备操作熟练、有责任心的塔司为现场服务,塔吊在每次使用后或在非工作状态下,将塔吊的吊钩升至顶端,同时将起重小车行走到起重臂根部。
(2)高位塔吊的起重臂下端与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上端防碰撞措施。
由于相邻塔吊的作业面有交叉处,所以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吊的起重臂有可能发生碰撞。各塔吊均按照前面‘塔吊安装’部分所要求的高度顶升即可保证高位塔吊的大臂下限与低位塔吊的大臂上限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小于2m。由此,符合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xx)中的10.5之规定:“两台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高位起重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钩升至最高点或最高位置的平衡重)与低位置起重机中处于最高位置的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m”。
5. 防碰撞安全措施
1)根据塔吊布置,塔吊之间存在交叉的范围,存在塔臂碰撞的可能。根据塔吊装拆单位提供的装拆施工方案,要求其在安装及顶升过程中始终保持不少于2个标准节的高度,同时根据低塔让高塔的原则,如两塔塔臂在旋转过程中同时进入交叉范围,低塔应提前主动避让,待高位塔旋转出交叉范围后,方可继续运转。
2)两塔在作业时,在进入交叉范围之前,应先将小车收回至安全距离内,同时将吊钩提升,由高塔主动避让,即可避免塔吊大臂与大臂、塔吊大臂与建筑物、吊钩与建筑物、吊钩与吊钩之间的碰撞。
3)高位塔吊的起重钢丝绳(吊钩)位于低位塔起重臂的工作区域时,有可能引起低位塔臂与高位塔起重钢丝绳发生碰撞事故。这就要求项目必须配备有合格操作证的.,经验丰富的信号指挥工,确保指挥塔吊回转作业时,低塔起重臂或平衡臂不会碰撞到高塔的起升钢丝绳(吊钩)。
6、 防碰撞安全要求
1)塔吊的拆装必须由具备相应等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来完成,且同一台塔吊的组装、顶升、拆除必须由同一单位完成,不允许委派无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地的单位进行施工。
2)租赁方应提供状态好的机械设备,指派责任心强、技术全面的塔吊司机。
3)参与塔吊安装、作业、顶升、拆除的作业人员都须持有天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严禁无证人员作业。塔司、信号工都必须具备2年以上实践作业经验、责任心强,反应灵敏、身强力壮的持证人员参与。进入施工现场严格执行现场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4)各塔吊信号指挥的对讲机频点不允许相互串台,必须有严格的分格措施。在设置频道时,需设置不同的频道,且每台塔吊的信号指挥人员、塔司必须固定,做到定机、定人、定制度,不允许擅自调换。信号工的服装要有区分,以便塔司在人员密集的区域确认本塔信号工的旗语、手势和哨声。
5)群塔作业时,塔与塔高低差及水平安全距离规定:为避免相邻塔吊间发生相碰撞安全事故,要求低塔起重臂端部与高塔的塔身水平间距确保5m以上,高塔的起重臂及吊钩高度应与低塔的最高点垂直安全间距确保净空2m以上。
6)顶升时,先顶高塔,后顶低塔。在塔吊顶升、降时,必须履行申报制度,由项目安全部进行审批,原则规定:先顶高塔、后顶低塔。下降拆除时,先降低塔,后降高塔,每次顶升的高度,确保相邻塔吊间垂直安全间距。
7)为了提高塔司、信号指挥人员警示各塔的工作状态,要求各塔上安装防撞指示灯和红色信号旗。
8)多机作业,塔司操作时必须集中精力,注意保持各机安全距离
9)塔司必须熟悉操作的塔吊性能,并严格按说明书和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严格执行“十不吊”
10)各塔停止作业时1#楼、5#楼、9#楼塔吊大臂不允许停靠东面。2#楼、6#楼、10#楼塔吊大臂不允许停靠西面。
11) 塔吊在使用过程中,双方塔吊主钩不允许超过对方围挡。
7. 沟通协调
为加强群塔作业安全管理,双方指派专人进行协调,塔吊顶升应提前通知对方,
甲方签字:
监理签字:
中建保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荣盛楠湖郦舍项目部签字:
中建保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专人联系电话:
河北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荣盛楠湖郦舍项目部签字:
河北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人联系电话:
塔司签字:
信号工签字:
安全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为了保证空调等家用电器安装工程的安全工作,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安全责任
甲方在乙方进行空调等家电安装前,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其教育的主要内容为与安装有关联的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后甲方无相关安全责任。
第二条 乙方安全责任
1.乙方必须有正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
2.安装过程中如有坠落物造成任何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3.后期外机设备发生坠落(6年之内)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4.乙方自备空调安装所需要的机械、设备、工具、材料,并负责提供安装人员的安全带、等劳动保护用品。
5.乙方负责对其安装人员的安全和治安教育,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安装,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6.乙方应确保无伤亡事故、无火灾事故发生。如发生着火、触电、高空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中毒、中暑、伤亡等各类安全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7.乙方的安装,必须以甲方报单信息为准,否则视为乙方擅自施工,后果自负。
8.乙方要做到合法用工,相关证件齐全,如乙方违法用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9.乙方所有安装都要服从甲方的.指挥,接受甲方的监督,甲方有检查处理的权利。
10.乙方要做好成品保护工作,不得污染和原有装饰、设备、设施,否则要进行清理、恢复原样,或进行赔偿,达到甲方满意为止。因成品保护不力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1.乙方要做好劳动保护工作,在外墙、临边、高空作业要系好安全带,挂在到可靠地点,高挂低用,不得低挂高用,不系安全带严禁空调安装作业。
12.乙方要做好建筑物、管线、室内物品的保护工作,做好安全警械和安全防护工作,不得伤害到他人,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3.乙方在安装中产生的废渣、废液、废弃物,不准乱倒、乱放,要及时清理到甲方指定地点,做到清洁施工,文明施工。
14.乙方要遵纪守法,不得发生盗窃现象,否则要进行处罚。
第三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地址: 地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合同 篇4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甲方委托乙方以汽车运输方式承运甲方托运货物,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承运货物及起止地点及到达地:
1.1、货物的起运地点:萧县经济开发区
1.2、到达地点:广东省、福建省各市区
1.3 甲方委托发货员( ),将货物发出交由乙方指定司机,发到指定客户处。
第二条:甲方责任
2.1、所托运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如有乙方有权拒绝托运。
2.2、负责提供准确的提货资料及货物送达地点、电话、收货人和联系人等有关资料。
2.3、准备好待运货物并落实装卸人力和工具,由乙方负责装卸作业的除外。
第三条:乙方责任
3.1、乙方接到甲方发货指令后,根据下单货量,乙方直接到甲方厂家仓库提货;乙方按要求合理准备车辆及确保车辆,在指定的提货时间到达甲方厂家仓库。严格按厂方的要求当天的.发货计划当天提完货。否则所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负责及甲方客户给予甲方的任何处罚结果。
3.2、乙方承运甲方的货物价格含税费、装车时,乙方必须仔细清点数量、型号与提货单是否相符,如出现货物短少、被盗、被抢、雨淋、破损、交通意外、交通违章等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3、当个别甲方客户要求加快到货速度的,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按要求配合落实。
3.4、乙方将货物送达交付完毕,必须取回有收货人签字的有效回单在10天内交给甲方,如单据遗失,乙方负责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赔偿。
第四条:费用及其结算方式
4.1、经甲乙双方商议确定,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承运的货物所发生的运费及其它相关费用广东省统一按 元/T,福建省统一按 元/T结算。
4.2、乙方必须凭“甲方指定收货人”已签收的回单同甲方结算。
4.3、甲方在确认相应期间内委托给乙方的全部运输任务均已完成后,乙方根据托运单清单及统一开出发票交由甲方,甲方以银行转账或以现金方式结算运费。
第五条:其它违约责任
5.1、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否则损失由乙方负责。
5.2、乙方自甲方处交接货物起,至将货物交付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签收止,
甲方把货物的风险转移给乙方,乙方对承运途中发生的货物短少,残损、污染和事故损失负责照市场价赔偿,并在30天内清偿。其中未付的运输费用可用于抵扣赔偿金。
5.3乙方不得与甲方客户单独合作和承运同线路同品牌的货物,如果违约,甲方将取消乙方承运资格,并有权处置乙方未结运费和违约保证金。
第六条:文本及时效
6.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本合同有效期为 20xx年 1月1日至 20xx年 1月 2日。
6.3、本合同全部内容属商业秘密,双方均有责任保守秘密。
第七条:变更与终止
7.1、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2、合同有效期内,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20xx.01.01 日期:20xx.01.01
安全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为确保的作业安全、顺利进行,依照政府相关法律、法规、条例、专业技术规范要求,结合管理项目实际状况,有效维护管理项目施工作业环境与秩序,个性制定本协议书。
1施工及生产作业进场前
1.1乙方须持有乙方公司及与本施工作业资料相对应的政府核发的真实合法有效之全部证照、资质证书、专业特殊工种岗位证照,并在施工作业前三日内向甲方提交前述文本复印件一份备案;
1.2乙方须指定施工作业现场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并在施工作业开始前提交予甲方,以便于及时联系与沟通:
乙方单位负责人:电话:
乙方现场负责人:电话:
乙方现场安全负责人:电话:
1.3乙方现场施工作业全体人员须持有真实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专业技术证件、特殊工种证件等,并于进入现场前提交甲方复印件一份备案;
1.4乙方在施工作业进行前应对施工作业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详尽的查看,并制定合理有效相应的施工作业方案、安全管理方案以及应急预案;
1.5乙方在施工作业前须对进场全体人员进行施工作业现场状况交底、技术交底、专业规范规程交底,对全体人员进行专门全面的安全管理方面、应急处理方面、安全防范方面、施工作业管理要求方面、施工作业规范规程方面等进行专门的教育与培训,并以书面形式报甲方备案;
1.6乙方在施工作业前,应前往甲方指定部门办理有关进场之各项手续,并提交相关各类文件资料,签署本安全协议书,经批准同意后方可进场。
2甲方安全管理职责
2.1负责向乙方传达政府有关部门的指示、规定等及甲方安全管理要求;
2.2负责收存各施工作业单位所带给的各种必要的施工及安全文件;
2.3负责定期对乙方施工作业现场进行随时的检查,乙方应给予配合。
2.4负责对检查出的安全问题、隐患或违反管理规定之行为等,在第一时间告知乙方,并应规定时限要求乙方进行整改。
2.5对于乙方未及时进行改善、整改或防范时,甲方有权视情节与状况,给予部分停工或全部停工处理,乙方应予理解;
2.6全面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3乙方安全管理职责
3.1理解和服从政府相关部门及甲方的管理、监督与检查;
3.2在施工作业期间,对乙方全体人员人身及财产、施工作业、机器设备工具车辆等及现场可能涉及到的区域之各项安全事宜负责;承担因现场区域内各类安全事故所引发的全部职责;
3.3乙方人员在施工作业期间应随身佩带临时出入证件,各类机器设备工具车辆以及人员等须按甲方指定的路线进出现场,不得擅自使用非指定路线;
3.4施工作业堆物堆料、车辆停放、机器设备工具放置等,应按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垃圾应及时进行清理;
3.5所有用于施工作业之机器设备工具车辆等物品,应贴合国家政府之规定规范并须在每次使用前进行严格仔细的检查和测试,按国家政府之规定规范要求进行维护,以确保到达安全标准后方可使用;
3.6在每次施工作业结束时,应安排专门人员对现场进行全面彻底的清理检查,切断全部水源、电源、气源、火源等,收好各类物品材料,查看设备设施状况,在确认无任何安全问题、隐患后方可离开现场;
3.7乙方全体人员须始终严格按照国家政府的相关操作规程规范、规定、要求进行施工作业,严禁违章违规操作作业和野蛮施工作业,现场张贴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乙方应设专人对前述各方面进行不间断的检查与纠正;
3.8不得利用施工作业现场或带给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任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3.9随时清理并不得随意丢弃堆放垃圾、废物废料及易燃物品;
3.10严格执行落实各项安全消防管理规定,不得破坏损坏、挪用占用、阻塞消防设备设施;
3.11施工作业现场应按规范配备合格有效的灭火器材,严禁私接乱拉电线、严禁吸烟、严禁超负荷用电、严禁使用电热器具和液化石油气瓶及乙炔发生器、强热光照明等;
3.12根据施工作业需要合理计划限量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单独放置并设专人保管看护。在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明火作业、电气焊、油漆粉刷、防水作业、材料切割等作业时,须严格做好各项防护措施,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作业操作。
3.13严禁使用和存放易腐蚀、放射性物品与材料;
4高空施工作业职责
4.1乙方单位务必具备政府专门部门发放的真实合法有效的证照与资质;
4.2从事高空作业人员应取得政府专门部门发放的专门资格证书,并应确保真实合法有效;
4.3乙方应确保高空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良好的体能和精神状态。乙方应为高空作业人员购买必要相关的保险;
4.4乙方须制定专门的合理有效、切实可行的`高空作业方案与安全保障方
4.5按;
4.6乙方应由专门人员对从事高空作业人员进行专门严格的规范规程规定之培训和教育,其本人应具有专门的知识与技术,了解知晓高空作业规范、规定、程序并严格执行;
4.7凡遇有不良天气,如大风、雷、雨、雾、高温、高寒等天气,或有可能发生危险之状况出现,应停止高空作业;
4.8在每次进行高空作业前,须有专门人员对机器设备、工具、绳索、脚手架、安全带、安全帽等相关各类物品本身状况,对机械设备、工具等状态、性能、安全程度及牢固与连接程度等进行全面彻底仔细的检查,在确保无任何安全问题后方可进行使用;
4.9在每次进行高空作业前,须有专门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严格的教
育、培训和要求,对作业现场状况、机械设备、工具等相关方面进行认真仔细的交底;
4.10在每次进行高空作业前,须对人员安全保障措施与系统及防护用品进行严格检查,确保绝对合理有效;
4.11在进行高空作业时,应在现场划出有效可靠的安全区域,设立围栏围挡或警示带等,在明显处设立安全警示标志标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应安排专门人员全程进行监督、看护和管理;
4.12高空作业人员应配备工具袋,以便放置小型物品材料工具等。严禁在钢管、脚手架、建筑物上随意乱放各类物品,防止物品掉落,严禁向下或向上丢弃抛扔各类物品;
4.13高空作业人员在作业时务必使用安全可靠并专门的安全带及绳索,安全绳索上方应独立栓接牢固且严禁与载人设备连接;
4.14务必严格在设备设施额定荷载范围之内进行操作作业,严禁超载使用;严禁上下层同步进行作业;严禁在作业时存在嬉笑打闹等有碍安全的一切行为;
4.15高空作业单位须对作业的安全工作负全部职责。
5其他
5.1本协议书签字盖章后生效,并承诺确保严格遵守;
5.2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5.3本协议书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并修改补充。如因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变化,即刻按国家变化之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5.4如有必要,本协议书由甲方向政府相关部门带给复印件进行备案。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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