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企业合同模板十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企业合同1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企业合同 篇1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深入发展,“守合同重信用”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客观要求,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生命线。
我公司成立于20xx年12月,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3800万元,拥有员工158名,位于天津市东丽区****工业园区内,经营范围:钢材加工、钢结构制造;钢材销售;房屋租赁。 我公司多年来一直以信誉争市场、以质量求生存、以效益求发展,作为坚定的.经营宗旨。企业领导带头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和掌握合同法律法规知识,注重运用合同手段改善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能够按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如实提供企业合同签约率、履约、履约率、合同纠纷发生率等能反映企业信用状况的信息资料,公司订立的合同能够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能够遵守诚信原则,企业再生产经营活动中能够遵纪守法。
欣悉贵局开展20xx年度天津市工商企业“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认定工作,为全面推进“信用天津”
建设,构建“和谐天津”作贡献,为企业长远发展着想,树立良好的社会信誉,我公司申请20xx年度天津市工商企业“守合同重信用”单位。
恳请贵局批准我公司成为20xx年度天津市工商企业“守合同重信用”单位。
天津****有限公司
20xx年4月8日
企业合同 篇2
一、准确评估法律风险并积极控制预防
合同风险无处不在,贯穿于合同签订的前期,签订中、履行中及履行后,需要合同管理人员具备良好法律知识储备及运用能力,能够准确遇见合同管理中存在风险,并具备良好的管理和执行能力,通过管理手段,将风险化解、规避。事前风险预估及防范。合同签订前存在的风险主要是对合同相对人履约能力、资信状况了解不明所带来的履约不能的风险,针对这种风险可通过指定严格的资质审查条件。对于可能存在的缔约过失责任造成的合同风险,合同管理人员应充分提示承办单位,对于合同所需资金、履行时间等重点内容进行可行性评估和确定,在制定了明确方案后,再进行合同磋商。事中风险评估及防范。合同签订过程是对双方权利义务的明确约定,是利益最为集中的环节,合同管理人员应严格审核合同主要条款,包括双方权利义务、履约内容、履行地点、期限、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在不违背法律的情况下,尽量签订对我方有力的合同条款。事后风险评估及防范。事后风险主要是在履行过程中,因双方履行不能活履行下次所带来的风险。合同管理人员应提示合同执行人员及时履行义务,行使权力。
二、完善合同管理建章建制工作
合同管理工作涉及部门繁杂,环节颇多,为了明确各部门的管理职责,规范环节推进,应通过制定明确专项规章制度的形式,对于岗位、职责、等重要核心内容进行明确。
(一)设立专业合同综合管理岗位
设立合同综合管理岗位,具体负责合同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和组织实施;负责对所属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参与重大项目的法律论证、谈判、合同文本起草;负责合同审查审批流程的管理、设定;负责对机关部门承办的合同进行综合审查和管理;负责对所属单位上报的合同进行综合审查;负责合同履行综合管理;负责合同信息统计分析与应用;负责合同系统的应用管理和运行维护;负责合同专用章的设计、审批和备案管理;负责合同示范文本的制定与使用管理;负责合同签约授权管理;其它属于合同管理的事项。
(二)明确合同承办人员职责
合同承办部门是指负责合同事项启动和推进合同签订的主责部门。其应负责按相关规定以招投标、谈判的方式选择合同相对人,并组织合同谈判和起草工作。因此合同承办部门应当合同签订的`前期工作进行充分的准备。
(三)设定合同执行专人专责制度
执行合同的部门或单位是合同履行的责任主体。合同执行单位包括负责合同履行的合同承办部门、合同签订后实际承接合同履行工作的其他部门或单位。合同执行单位全面负责合同履行工作,其主要职责为:按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催促合同相对人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接受或出具合同履行相关资料;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合同履行验收;实时跟踪合同履行情况,及时向合同综合管理部门报告合同履行异常情况,收集相关证据,按规定程序对异常情况进行处理;提出合同变更、结算、解除申请;建立合同履行台帐及档案。合同执行单位应对每份合同指定履行负责人,负责具体合同的履行工作,确定其权限,需要其签署合同履行相关文件的,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三、发挥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在装备制造企业中的作用
一是,建立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在装备制造企业的机制建设中,设立总法律顾问,对企业整体的法律事务进行方向性把关和设计,重点针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调整。二是,建立合同岗位法律顾问资格上岗制度。合同综合管理岗位要对合同条款等涉及双方权利义务的实质内容进行综合把关的重要一环,因此对于管理方式的熟知、相关法律知识的掌握与运用,对于合同管理工作的安全性和规范性具有很总要作用。因此应该对于该岗位的人员胜任条件进行严格的限制和特殊能力要求,通过规章制度明确,合同综合管理部门原则上应当配备专职合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合同综合管理业务。
企业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兹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企业登记工商档案查询事宜,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查询下列企业的工商档案:(填写企业名称、注册号、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
二、甲方应当保证被查询企业经工商登记并在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如因甲方提供的企业名称有误导致不能查询,乙方所收律师服务费用不予退还。
三、甲方应提供查询原因(如资信调查、民事诉讼或者其他原因)及相关的材料
四、甲方应当承担下列费用:
1.甲方向乙方支付查询费用人民币xx元整(该费用仅限于律师服务费用)
2.上述费用于本合同签订后由甲方支付到乙方的下列银行卡内:
开户银行:
银行卡号:
户主:
3、复印费、交通费、邮寄费由甲方承担。
五、乙方指派本所xxxx律师作为甲方的代理人,具体负责查询上述企业的工商登记档案,并取得盖有工商查询章的查询结果文本。
六、乙方应当本着勤勉、诚信原则,依法履行代理职责,并对查询过程中涉及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七、如取得查询结果文本,则乙方应当在取得该文本后12个小时内,将查询结果、代理费和查询费发票一并送交或邮寄给甲方;甲方若未收到该文本与发票,必须在本合同签订后15天内向乙方提出,否则视为收到。
八、本合同于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查询费时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先由乙方通过电子邮件给甲方,甲方签字或盖章后邮寄给乙方一份。乙方在查询完毕后将盖章的合同与查询资料同时邮寄给甲方。两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由xx法院管辖。
甲方:
乙方:
企业合同 篇4
一、合同的主体(甲方乙方)
甲方在签合同时一般应有甲方公司的全称(保证公章和营业执照上面的名称相一致)及法定代表人的签名;
对乙方则应特别注意
1、首先应特别注意营业执照上的公司名称,保证合同上的乙方和企业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保持一致,还应注意公司的样章的名称和营业执照上的一致。
2、一般而言,合同上会要求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在此应确认在此处签字的人的身份,如果不是法定代表有人,则应特别注意该人员是否有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且应把授权委托书、合同书及个人的身份证明放在一起保管,以保证签订合同的有效性。
3、应注意签约方的资信状况,以保证合同的有效履行。
4、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涉及到乙方人员签字的地方都要注意签字方的身份,是否具有合法的授权委托书,否则签字可能会变为个人的行为,最好在涉及到乙方签字的地方都加盖公司的印章加以确认。
5、如果签约方为个人,应特别注意落实个人身份,并留下身份证复印件,及资信状况,最好是以钱款两清的方式来交易,以避免风险。
二、合同主体的考察
1、签约对方的主体资格
(1)签约对方为个人时,法律要求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既签约方精神正常且年满18周岁或者16至18周岁但以自己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在此情况下可以要求其提供身份证、详细的家庭地址、联系方法及个人的其他情况,方便于在必要时对其进行实地的考察和确认,。
(2)签约对方为企业时,则应注意企业下属部门,如企业各部/科/处/室等是不具备主体资格,不能签约的,如果签订了这样的合同可能会因为主体不适格而被认定无效;而企业的分支机构,如分厂、分公司、办事处等,则应看其是否具有对外开展业务资格(是否有授权)?是否有非法人营业执照?如果有授权或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才有签订合同的资格,对分公司、分厂、办事处的审查,除审查分支机构的履约能力外,还应审查公司的履约能力的情况,因为在分支机构无力承担责任的情况下,公司还应承担补充责任。对企业主体格的审查,一般是对企业营业执照进行审查,主要应查看的内容是企业名称,看该名称与拟签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是否一致,不一致则风险较大;看注册资本,是否与拟签合同标的额相称,如差别较大,则可能风险也较大,应加以注意;看企业经营范围,看拟签合同业务是否在经营范围内,不是,风险也较大;看企业的工商年检是否通过了工商部门年度检验,如果没有,则签定合同时风险也会较大。除以上的方式以外,还应依据营业执照中记载的情况,对公司的办公地点、人员、固定资产等进行实地考察和确认。
3、要核实对方资信情况
在审核了对方的主体资格,没有问题后,则应核实签约对方的资信。核实资信的方式与签约对象是新客户还是老客户,有很大的区别,如果是老客户,则可以考虑与其签合同,但要核对其之前的履约的情况,如履约情况差,一般不能再与其签合同,既使签,也只能同时履行合同,既交货的同时付款的合同。如果交货期较长,则应要求对方先支付一定的履行保证金,并要求在交货的同时付清全部货款;对核对履约记录情况后,如履约情况一般或履行情况良好,则应考察其资信证明文件,除了交货的同时付款以外的合同,一般应要求对方提供资信证明文件,资信证明文件一般包括企业简介,营业执照,效益情况,税务证明,银行信用等级证明以及单位的基本情况等资信证明资料;同时可以通过了解对方客户的评价,调取工商资料等其它手段核实对方所提供的资信证明情况,同时还可以对公司的注册资本情况、会计资料、股东等进行核实,最后依据对方的资信情况确定是否应签合同或签什么样的合同。
对于新客户除了交货的同时付清款的合同外,一般应要求对方提供资信证明材料,并实地进行考查,在确认有良好资信及履约能力后再与之签定合同,如果在此过程中能让对方提供履约担保则会极大的减少风险。
三、合同的订立
2、承诺
如果承诺以后,发现承诺对自己不利,则应及时撤回承诺;有效的承诺撤回的方式应以书面的方式做出,并在承诺到达对方之前到达对方,才为有效。有效的利用承诺撤回权可以避免许多的风险。
3、应考虑本方的履约能力
如本方的履约能力能达到拟签合同约定的要求,则可以签约,否则应慎重考虑订立合同,许多的合同欺诈就是利用一方超过履存能力签定合同后,对方抓住了这一点,向另一方索赔而造成的。
4、合同谈判成果的确认
5、合同成立并生效的风险
在正式向对方履行时,一定要先注意合同是否成立并生效,在没有肯定之前,千万不要想当然就开始履行合同,以免给自己造成损失。
6、合同的形式风险
合同的形式有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除了交货的同时负款的合同外,一般应以书面的形式签定合同,在以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形式签定合同时一定要要求以书面的形式做最后的确认,以避免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分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一定要先要以书面的形式订立合同,千万不要因为人熟就无视这样的约定,因为这里面隐藏了许多的法律风险。当然如果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是成立并有效的,但这样的行为会给企业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风险和麻烦,应当尽量的避免。
7、合同交易主体的.风险
(1)代理人(比如销售人员)无权代理、超越代理权的风险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这种代理称之为表见代理,对很多企业都存在替在威胁。这主要表现在企业的销售人员离开企业后因为手里还有原来企业的授权委托书、空白合同、工作证等能够让人觉得他还是企业员工的材料,然后利用这些材料以企业的名义和他人签定合同;还有就是企业中的员工利用手里面有这样的一些材料,出于个人利益的考虑和他人签定合同,最后这些合同产生的后果,都会由企业来承担。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这就说明公司内部对法定代表人的约束文件,在法律上对外并无约束力,其后果最终还是应由企业承担,但在企业和法定代表人之间是有约束力的,因此在公司内部的管理中,有限制法定代表人的权限时,一定要对法定代表人违约后所应承担的责任加以明确,以此达到彻底约束的目的。这是由法定代表人产生的风险。
产生以上两类风险主要是在合同管理上存在漏洞所致,加强合同的管理才是避免这类风险的有效方法。
四、合同条款
签约时的合同标的、数量、质量、履约条款,违约条款等都应当准确,不得有含糊不清的内容,任何的岐意都会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1、标的条款
标的条款中主要包括标的数量和标的质量,在标的数量中应明确计量单位、计量方式、数量以及其它可能影响数量的内容;标的的质量保证条款应包括权利性保证(既对标的物有完全处分权的保证),完整性保证(保证标的以及其配套设施完整、齐备)包括效能性保证(保证标的符合事先约定的指标参数、能够达到预定的用途与目的),质量检验(检验质量的机关、方式、方法)维修保证及保证期等,对标的条款应尽可能的准确,具体以确保不发生岐义为原则,最好能根据行业特点提供格式标准合同,在以该合同为基础依据具体的情况进行调整,这样可以减少合同签定过程中的随意性。
2、价金条款
3、履约条款
在合同的履行条款中应明确合同履行的地点,合同履行的时间、合同履行的义务人及合同履行的内容;对于合同履行的时间应当明确,是时间点还是期限,并且要力求精确,并明确时间的计算方式;对于合同履行的地点则应尽可能详细,写明城市,街道及其号码,甚至可能时要明确到房间的号码;履行内容则要求义务人应当做什么,如何做,达到什么标准等是履行条款的核心内容,由于履行条款与违约条款、风险分担分割点以及纠纷管辖间都联系。因此在签订时应该力求准确,并应系统考虑,综合衡量后才能确定。履约风险是合同风险中最为多见的一种,这源于两点:一是对方履行能力弱;另一种是对方利用履行条款中的漏洞或者双方对履行条款的理解产生误解导致最终的风险。
4、质量条款
5、违约条款
一个没有违约条款的合同是履约没有保障的合同,是没有约束力的合同,因此在合同中必须对违约条款明确化。违约的表现形式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此情况下违约方一般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这里面最要紧的是约定好一方违约应支付另一方违约金的数额或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这样可以有效的避免双方在产生分歧时在违约金上纠缠不清。这里要特别说明的一点是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在法律上只有定金存在双倍返回的问题,其他的都只有返还本金的义务。
6、标的物灭失的风险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为了分清交付过程中的灭失风险,在签定合同时一定要把履行的时间、地点、履行的标准明确化,以避免产生意外灭失时无法确定责任。
五、合同的合法性
合同无效主要出于以下的几种原因之一: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签定一个无效的合同会给善意履行方带来很大的风险,也会给恶意方很多随意解除合同的借口。其风险是非常大的,故在签定合同时应特别注意有无存在合同无效的情形,以避免合同无效给自己带来风险。
六、解除合同的法律风险
解除合同分法定的解除和约定的解除,
法定的解除是指只要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约定解除应以双方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为准。
解除合同是是有期限的一定应在法律规定(一般为一年)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内要求解除,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解除合同过程中最容易产生风险的地方是解除合同的程序及解除合同条件的理解上,解除合同一般应当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在解除合同时一定要特别的注意,随意的解除合同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风险。在解除合同时如果对方有异议,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在行使合同解除权的过程中,一定要把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对方的手上,并留有证据。以免在是否已经解除的问题上发生争议。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七、可撤销的合同
(1)重大误解:既一方因自己的过错对合同的背景、目的、内容产生重要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2)显失公平的合同:既一方在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订立了明显对自己不利的合同;
(3)乘人之危:既行为人利用他人的危难处境或紧迫需要强迫对方接受违背意志的合同;
以上三种类型合同是属于可撤销的合同,受害人一方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存在以上情况之一的那时起一年内要求撤销上述的合同。
八、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几种特殊情形
1、同时履行抗辩权
合同双方互负债务,没有履行的先后顺序,如果存在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情形,则另一方有权拒绝相应的履行;
2、不安抗辩权
先行履行债务的一方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对方可能丧失履行能力,可中止履行,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否则可不予履行合同;
3、后履行抗辩权
在后履行一方发现在先履行一方的履行不符合合同的要求,则在后一方可以中止履行。
4、代位权
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造成债权人损害时,债权人请求法院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权;
5、撤销权
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无偿、低价转让财产造成损失的,债权人可请求法院撤销该行
以上五种是当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债权可能存在损害时常见的补救措施,利用好了,可有效避免损失,减少法律上的风险。在上述的前三种履行方式中,争取在合同承担后履行义务,因为这时合同中风险最小的,如果实在不行,可争取同时履行的方式上(上述第一种)。对于采用第二种,既先履行义务时,则应建立在这样的一个基础上,既对方是自己的老客户,资信非常好,而且并无履行不良的行为存在,但即便如此,也应慎之又慎,谨防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九、情势变更
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影响了合同的履行的,可以对此申请求变更价格条款。这里面最常见的是材料价格的巨大变化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所引起的。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有效的对此加以利用,也会极大地减少企业的损失。
十、后合同义务
企业应当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这样可以有效防止商业秘密外泄,这对保护企业利益是非常有利的。
十一、签定合同时还应注以下的细节
1、保留好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可以证明身份的材料;
2、盖公章时一定要清晰;
3、合同中有修改的地方一定要盖章确认;
企业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基于广州愿美主意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期发展的考虑,从人力资源开发的角度,为激励人才,长效合作,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的原则,根据《公司法》、《合同法》及本公司章程的约定、针对本公司股权期权购买、持有、行权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公司基本状况及甲方权限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万元,按品牌及公司价值:200万元,其中乙方的出资额为人民币: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甲方授权当乙方在符合本协议约定条件的情况下,有权以优惠价格购买甲方持有的公司(和现金投入比例一致) %股权。
第二条股权认购准备,在20xx年12月18日前将资金转到公司指定账户
第三条准备期内其他事项,对公司员工公布公司股权情况。
第四条股权认购行权期:乙方持有的股权认购权,自1年预备期满后即进入行权期。行权期限为1年。超过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乙方仍不认购股权的,乙方丧失认购权。
第五条准备期及行权期的考核标准
1、甲方在公司履行职务期间,每年保证投资回报率不低于20% 。
2、甲方对乙方的考核分为季度考核与年度考核,乙方如在准备期和行权期内每年均符合考核标准,即具备行权资格。具体考核办法、程序可由甲方授权公司董事会执行。
第六条乙方丧失行权资格的情形
在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到来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包括准备期及行权期),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即丧失股权行权资格:
1、因辞职、辞退、解雇、退休、离职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协议关系的;
2、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
3、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执行职务时,存在违反《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及相关限制性管理要求,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5、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6、没有达到规定的业务指标、利润指标、销售指标、人才指标、管理成熟度指标等,或者经公司认定对公司亏损、经营业绩下降负有直接责任的;
7、和企业价值观相违背;
8、不符合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考核标准或者存在其他重大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七条 行权价格
乙方同意在行权期内认购股权的,认购价格为 元,即每 1 %股权乙方须付甲方认购款人民币: 20万 元。
第八条股权转让协议
乙方同意在行权期内认购股权的,甲乙双方应当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股权认购款后,乙方成为公司的正式股东,依法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甲乙双方应当向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向乙方签发股东权利证书。
第九条 乙方转让股权的限制性规定
乙方受让(即甲乙双方应当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甲方股权成为公司股东后,其股权转让应当遵守以下约定:
1、乙方转让其股权时,甲方具有优先购买权,即甲方拥有优先于公司其他股东及任何外部人员的.权利,转让价格如下:
① 在乙方受让甲方股权后, 3 年内(含3年)转让该股权的,股权转让价格依照第七条执行;
② 在乙方受让甲方股权后,3年以上转让该股权的,每 1%股权转让价格依转让时,公司上一个月财务报表中的每股净资产状况为准。
2、甲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公司其他股东有权按前述价格购买,其他股东亦不愿意购买的,乙方有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转让价格由乙方与受让人自行协商,甲方及公司均不得干涉。
3、甲方及其他股东接到乙方的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4、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公司股权用于设定抵押、质押、担保、交换、还债。乙方股权如被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参照《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执行。
第十条 关于聘用关系的声明
甲方与乙方签署本协议不构成甲方或公司对乙方聘用期限和聘用关系的任何承诺,公司对乙方的聘用关系仍按劳动协议的有关约定执行。
第十一条 免责条款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签订本股权期权协议是依照协议签订时的国家现行政策、法律法规制定的。如果本协议履行过程中遇法律、政策等的变化致使甲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2、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到来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公司因破产、解散、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丧失民事主体资格或者不能继续营业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3、公司因并购、重组、改制、分立、合并、注册资本增减等原因致使甲方丧失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任何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任何一方均可向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附则
1、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所在公司保存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年 月日
乙方:
年 月日
篇二:股权期权协议书
甲方(发起人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益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互利、诚信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股权期权激励制度》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之规定,就公司股权期权购买、持有、行权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及公司基本状况
甲方为 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本合同签订时甲方拥有的股权占公司注册资本 %。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的考虑,甲方承诺在乙方符合本合同约定条件时,乙方有权认购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权。
第二条 股权认购行权期
乙方对甲方上述股权的认购无预备期,自签订该协议之日起即进入行权期。 乙方分三次行权,每年行权一次,即每年认购 %股权。行权期最长不得超过三年。在行权期内乙方未认购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权的,乙方仍然享有股权分红权,但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股东其他权利。超过本合同约定的行权期乙方仍不认购股权的,乙方丧失认购权,同时也不再享受分红权待遇。
第三条 乙方的行权选择权
乙方所享有的股权认购权,在行权期间,可以选择行权,也可以选择放弃行权。甲方不得干预。
第四条 乙方丧失行权资格的情形
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之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自始不享有股权行权资格:
1.因辞职、辞退、解雇、退休、离职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2.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
3.因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履行职务时,存在违反《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5.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6.没有达到规定的业务指标、盈利业绩,或者经公司认定对公司亏损、经营业绩下降负有直接责任的;
7.存在其他重大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五条 行权价格
乙方在行权期内认购股权的,股权认购价格为:
第六条 股权转让协议
乙方同意在行权期内认购股权的,甲乙双方应当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股权认购款后,乙方成为公司的正式股东,依法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甲乙双方应当向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向乙方签发股东权利证书。
第七条 特别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成都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乙方是依据公司《股权期权激励制度》取得公司股权,基于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风险防范及股权结构的考虑,甲乙双方就乙方行权后的股权转让事项作出特别约定:
(一)乙方转让其股权时,甲方及其他发起人股东具有优先购买权,即甲方和其他发起人股东拥有优先于公司其他股东及任何外部人员认购的权利。甲方或公司发起人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公司其他股东有权购买,其他股东亦不愿意购买的,乙方有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
(二)甲方承诺:
1、甲方是拟转让股权的所有权人;
2、甲方对所持股权以及签订本协议之前的持股金额,持股比列及公司的净资产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负责。
(三)乙方承诺:
1、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公司股权用于设定抵押、质押等担保,也不得用于交换、赠与或还债。乙方股权如被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参照《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执行。
2、乙方在符合法定退休年龄之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将其持有的股权全部转让给甲方或公司发起人股东。甲方或其他发起人股东不愿购买的,乙方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处置。
(1)因辞职、辞退、解雇、离职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2)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
(3)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履行职务时,有故意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5)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6)有其他重大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乙方从符合法定退休年龄之日起,股权的处置(包括转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八条 关于聘用关系的声明
甲方与乙方签署本协议不构成甲方或公司对乙方聘用期限和聘用关系的任何承诺,公司对乙方的聘用关系仍按劳动合同的有关约定执行。
第九条 关于免责的声明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签订本股权期权协议是依照合同签订时的国家现行政策、法律法规制定的。如果本协议履行过程中遇法律、政策等的变化致使甲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2.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公司因破产、解散、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丧失民事主体资格或者不能继续营业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3.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甲方丧失发起人股东地位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任何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 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附则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签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内容如与《 有限公司章程》发生冲突,以《 有限公司章程》内容为准。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 有限公司保存一份,签名) 年 月 日 (
篇三:期权协议书
甲方:王少华
乙方:刘冰
协议书
因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形象是网站和公司核心竞争力之一,所以期待最优秀的设计总监。公司很荣幸邀请到刘冰先生加盟,担任公司设计总监,并决定予以其期权,形成股东合作关系。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授予乙方10000份股票期权,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授权日起1年内的可行权日以行权价格和行权条件购买一股甲方公司(具体公司名称)。公司共发行股份1000000份,本次期权涉及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
第一条 期权数量
本次公司向乙方定向发行股票10000股,即公司总股本1%。
第二条 行权价格
0.01元,即乙方在行权条件成熟时,须向公司支付0.01元/1份期权,来受让公司股份
第三条 行权条件
1,满足以下条件乙方可按步骤行权,乙方提供:
1) 整套网站UE设计,落实到每个细节
2) 公司全套VI系统设计,包括LOGO及相关,VIS拓展,印刷品等,在客户面前建立全
面专业形象,辅助公司业务发展
3) 整个公司员工商务礼仪培训
2,上述工作或劳务质量要求:
4) 专业性:超乎常人的审美和设计能力,能够设计出形成公司和项目竞争力的VIS系统
5) 及时性:能够跟上项目总体进度,并按照自身逻辑运作
6) 长期性:随着公司发展需要,不断优化,持续保持竞争力
3,阶段性行权条件:
1) 网站建设成立,即实现0.5%
2) 网站推广营销期间,大量宣传工作结束,实现0.5%
3) 后续公司发展需要提供VIS支持等
第四条 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要求甲方将乙方写入股东名册的权利
2.乙方享有依照股份分红的权利
3乙方必须忠实履行工作义务
4乙方签定本协议即需要履行上述期权行权条件的义务
6甲方有对乙方工作考核权
7甲方可以按照实际情况的变化对乙方工作进行改变
8甲方必须保证股权的真实性
9甲方担保股权出资到位,乙方不承担出资不实的责任
第五条 保证与承诺
1,甲方保证公司定向发行股份之真实性
2,乙方承诺按时完成工作,并接受甲方及公司董事会考核
第六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的生效应全部满足下列条件:
1 本协议各方的权力机构分别批准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
2 “公司”董事会批准本协议项下的期权计划;
第七条 违约
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依法向守约方负赔偿责任。如果甲方违约,甲方应立即将乙方已付转让款退还给乙方,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如果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
第八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因本协议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各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通过协商解
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向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文本
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持()份,所有文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名:
20xx年
签名 20xx年
企业合同 篇6
一、合同管理模式选择
企业对于合同管理有重视和不重视之分,也有从不重视到重视的一个过程。在合同管理模式上,一般可分为分散管理和集中管理两大类。分散管理下的企业一般未设有独立的法律事务部门,或者虽然没有法律事务部门,但是合同不归其统一管理,一般是按照合同内容由各经办部门管理,各经办部门负责管理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合同的洽谈、起草、签订、履行、纠纷处理、备案等,虽然也有企业的合同保管工作由办公室或档案部门统一负责,但也仅限于将合同作为档案管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统一管理。分散管理模式下,企业对于合同的监管力度容易弱化,多部门管理易会导致无部门管理的情况出现,难以发现本单位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弊病。集中管理模式下,企业一般设有独立的法律事务部门作为合同的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纠纷处理及备案管理,并且负责所属单位重大合同的起草、报审、履行监督及合同管理检查及评价等工作。合同业务管理部门和合同经办部门配合合同管理部门完成合同管理工作。合同集中管理下企业能够对本单位的合同实施统一监控,以合同管理部门为首,各部门分工协作,监管合同全过程,有利于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防范合同管理中法律风险的发生,避免经济损失。
二、合同管理机构设置
只有完备的合同管理机构结合完善的合同管理职能,才能够做好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广义上讲合同管理机构应当包括涉及合同管理职能的所有部门,而狭义的合同管理机构一般主要包括合同管理部门、合同业务管理部门和合同经办部门。此三部门是合同管理的主要机构,承接着几乎所有的合同管理职能。合同管理部门一般指的是单位的法务部门,主要从法律角度对合同签订前的尽职调查、合同草案条款的完备性、履约过程、纠纷处理、备案管理以及对所属单位重大合同的审核把关等方面进行审查和监管,合同业务管理部门主要对合同中涉及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专业性条款进行审查,确保合同中专业性条款准确性和合规性,合同业务管理部门是辅助合同管理部门对进行合同审查的监管部门。
三、合同管理人员配备
拥有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队伍也是做好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因素之一。企业应当配备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合同管理人员一般应是法律专业出身,因为合同管理工作主要是运用以法律知识、专业手段规范合同签订程序、审核合同条款合法性,解决合同履行中的纠纷,履行后合同的存档以及合同管理工作的效果评价等。企业应当根据本单位的业务内容、合同数量来配备适量的合同管理人员,对于业务量大、涉及领域广、企业结构复杂的企业应当进行分类管理,按业务内容配备若干专职合同管理人员。
四、合同管理制度完善
做好合同管理工作的另一重要方面就是要有完备的合同管理规章制度,目前,虽然有《合同法》等专门法律法规约束合同,但这些法律法规对管辖范围内的所有企业具有普遍的同等的`法律约束力,而具体到企业应从作为企业管理重要内容之一的合同管理角度,从本单位业务内容、合同管理成熟度及现状着手制定适合本单位实际需要的规章制度。从合同的事前调查、草案的拟定和审核、跟踪履行、纠纷处理、备案归档以及合同管理人员职责分工、权限划分等相关方面细化管理流程,做到合同管理全过程有章可循。
五、合同管理工作监督与评价
合同管理的监督与评价,是为了确保合同管理工作做到位、有效果。因为合同管理工作是时间跨度长、涉及部门广的一项专业性工作。企业合同管理理想状态是每个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并相互配合,顺利实现合同目的,但现实并非如此,存在履行职能不到位、部门间配合不到位,互相推诿等情况,会导致合同管理效果大打折扣,无法实现预期目标,甚至会导致合同管理职能形同虚设,起不到防范法律风险的效果。因此,应当建立监督与评价机制,采取定期检查、奖罚分明的措施约束各部门履行好合同管理职责,真正实现合同的规范化、标准化。
企业合同 篇7
甲方(赠与方):_____(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
乙方(受赠人):_____(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赠与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赠与标的的状况_____
(包括赠与标的的名称、数量、质量、所在地等)
2.赠与方的权利_____
3.赠与方的.责任义务_____
4.赠与物交付的时间、地点_____
5.乙方应于_____之间做出是否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否则,赠与不发
生效力。
6.其它
甲 方:_____名 称:_____地 址:_____电 话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签字:____盖章:____
乙 方:____名 称:地 址:____电 话: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____盖章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合同 篇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公司经济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等。
公司各部门及下属企业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销售、采购合同及其他经济合同的审批。
第四条 公司法律顾问室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 负责除销售、采购合同以外,其他各类合同的谈判工作并根据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签订合同。
(二) 负责制定销售、采购合同统一文本。
(三) 负责对合同专用章、合同统一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发放和管理。
(四) 负责各部门提交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审查。
(五) 负责经济合同纠纷的处理。
(六) 负责经济合同的档案管理。
(七) 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第二章 合同的签订
第五条 合同的主体
(一) 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是公司,其他部门不得以部门名义擅自签订合同。
(二) 订立合同前,应当针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
(三) 公司一般不与自然人签订经济合同,确有必要签订经济合同,应经公司总经理同意。
第六条 合同的形式
订立合同,除即时交割(银货两讫)的简单小额经济业务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补充协议、公文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除情况紧急或条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采用正式的合同书形式。
第三章 合同的内容规定
第七条 当事人的名称、住所:
合同抬头、落款、公章以及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资信情况载明的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应保持一致。
第八条 合同标的:
合同标的应具有唯一性、准确性,买卖合同应详细约定规格、型号、商标、产地、等级等内容。服务合同应约定详细的服务内容及要求。
对合同标的无法以文字描述的应将图纸作为合同的附件。
第九条 数量条款:
合同应采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单位,一般应约定标的物数量,常年经销合同无法约定确切数量的应约定数量的确定方式(如电子邮件、传真、送货单、发票等)。
第十条 质量条款:
有国家标准,部门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应约定所采用标准的代号。化工产品等可以用指标描述的产品应约定主要指标要求(标准已涵盖的除外)。凭样品支付的应约定样品的产生方式及样品存放地点。
第十一条 价款或报酬条款:
(一) 价款或者报酬应在合同中明确,采用折扣形式的应约定合同的实际价款。
(二) 价款的支付方式如转帐支票、汇票(电汇、票汇)、信用证、现金等应予以明确。
(三) 价款或报酬的支付期限应约定确切日期或约定在一定条件成就后多少日内支付。
第十二条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一) 履行期限应具体明确定,无法约定具体时间的,应在合同中约定履行期间的方式。
(二) 合同履行地点应力争作对本方有利的约定,如买卖合同一般约定交货地点为本公司仓库或本公司的住所地。约定具体地名的应明确至市辖区或县一级。
(三) 买卖合同在合同中一般应约定交付的手续,即合同履行的标志,如运单、仓库保管员签单等。
第十三条 合同的担保条款
合同中对方事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本方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担保的,应经总经理批准、法律顾问室审核后结合具体情况根据《担保法》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 合同的解释条款
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应具有排它性的解释,对可能引起歧义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专用词语应在合同中进行解释。
第十五条 保密条款
对技术类合同和其他涉及经营信息、技术信息的合同应约定保密承诺与违反保密承诺时的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合同联系制度
履行期限1年以上的重大经济合同应当约定合同双方联系制度。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作适当约定,注意合同的公平性。
第十八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解决争议的方式可选择协商、调解、仲裁或起诉,选择仲裁的应明确约定仲裁机构的名称,双方对仲裁机构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选择第三地仲裁机构。
签订经济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公司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合同纠纷由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四章 签订合同的工作程序
第十九条 签订合同前,业务人员或公司指定的其他谈判人员应按照本制度第五条对对方当事人的有关情况进行审查,并复印对方当事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及其他行政许可证明留存。
第二十条 销售、采购合同,由主办业务人员与对方当事人商谈后拟好合同条款,附合同会审表报总经理审批,由法律顾问室编写合同编号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必要时,由总经理指定责任人员对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
第二十一条 除销售、采购合同以外的合同由总经理指定责任人员会同相关部门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商谈,拟好合同条款,附合同会审表报总经理审批,由法律顾问室加盖合同专用章。
第二十二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合同,合同成立后由法律顾问室依法及时办理。
第二十三条 合同正式签订后,合同文本除经办人自行保管外,应当随合同会审表交存公司法律顾问室一份备案。
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二十四条 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须经双方协商,重新达成书面协议,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本方收到对方当事人要求解除或变更的通知书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
第二十五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一)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对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 对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 对方迟延履行债务或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变更或解除经济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书信、电报)。
第二十七条 变更或解除经济合同的协议应按照合同签订程序报原审批人员批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依法及时办理。
第六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八条 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并随时督促对方当事人及时履行其义务。
第二十九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本公司的履行情况应及时做好记录并经对方确认。履行销售合同交付货物时应由对方当事人签署一式二份的收货单,一份留存对方,一份交销售部门备查。向对方当事人交付增值税发票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条。履行采购合同付款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款收据或收条,公司原则上只开具限制性抬头的转账支票,不允许以现金形式支付。
第三十条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办人员若发现并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中止履行,并及时书面上报公司法律顾问室处理,并报总经理。
(一) 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 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 丧失商业信誉。
(四) 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条 债权债务的定期确认和发生重大变动时的确认。
(一) 在常年合同特别是常年销售、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办人员应定期对帐,确认双方债权债务。
(二) 在对方当事人发生兼(合)并、分立、改制或其他重大事项以及本公司或对方当事人的合同经办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对帐,确认合同效力及双方债权债务。
 。 第七章 经济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和诉讼
第三十二条 合同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应首先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
第三十三条 合同双方在一定期限(一般为一个月)内无法就纠纷的处理达成一致意思或对方当事人无意协商解决的,经办人员应及时书面报告部门经理和总经理,并拟定处理意见,报总经理决定。对方当事人涉嫌合同诈骗的,应立即报告公司法律顾问室和总经理。
第三十四条 公司决定采用诉讼或仲裁处理的合同纠纷,以及对方当事人起诉的,相关部门应及时将合同的签订、履行、纠纷的产生及协商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连同有关证据报公司法律顾问室。
第八章 合同的日常管理
第三十五条 本公司实行二级合同管理,公司法律顾问室全面负责公司的合同管理。销售、采购部门的业务人员负责所在部门的合同管理。
第三十六条 公司的合同专用章专人管理,公司财务部负责保管。公司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也由专人管理,业务人员不得随带合同专用章或已盖章的空白授权委托书、空白合同出差,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批准。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已签订的合同等遗失的,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登报声明。
第三十七条 已签订的合同及送货回单,增值税发票收据以及业务往来传真、信函、对帐单等资料,销售、采购部门的业务人员应自行保管好。重要资料应将原件交公司法律顾问室随合同保管。
第三十八条 合同经办人员与本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前应把有关材料及空白合同、名片、委托书移交完毕,经公司法律顾问室和有关部门确认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合同经办人员与本公司终止劳动关系或因其他原因发生变更的,公司法律顾问室应在情况发生后一周内书面告知各有关单位。
第九章 合同审批管理
第三十九条 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除按规定须上报公司审查批准者外,由公司、企业领导审批。
第四十条 下列合同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
(一) 标的超过100万元的。
(二) 预付定金或预付货款超过10万元的。
(三) 联营、合资、合作合同。
(四) 重大涉外合同。
第四十一条 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一) 标的超过500万元的。
(二) 投资10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第四十二条 合同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第四十三条 法律顾问室负责对下列合同进行审查:
(一) 董事会、总经理委托审查的合同。
(二) 内容复杂、较难掌握,各企业要求提供法律帮助的合同。
第四十四条 法律顾问室主要负责审查合同条款、内容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提出意见供决策部门参考。经济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一) 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当事人的意思表地是否真实、一致,权利、义务是否平等。订约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二) 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三) 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四) 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经济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见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第四十五条 经济合同的审批程序如下:
(一) 申报。各企业的法人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应事先填写“经济合同签约申报表”(一式二份),报本企业的领导审查批准。(凡先经领导口头同意签约的,签约后需补办手续)。需报总经理、董事长审批的,应由该企业领导签署意见,随同合同初稿及有关资料、附件等,一并上报。
(二) 审核。对送审的经济合同,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由主管人或有关人认真审阅,必要时可进行调查研究,最后作出:批准、不批准。通知申报单位补报材料或进一步谈判。(应提出谈判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
(三) 主管人在“申报表”上批写意见后,“申报表”一份及合同初稿留底,另一份“申报表”连同其他材料发还申报单位,由承办人按批准的意见办理。
上述审批程序,一般为1~2天。特殊情况,经批准或授权的可不受审批程序的约束。
第十章 经济合同纠份的处理
第四十六条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份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第四十七条 合同纠纷由签约企业负责处理。涉及内部几个企业的,可以协商或由公司确定一个企业为主负责修理。签约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到底。
第四十八条 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
(一) 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二) 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企业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三) 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四) 各企业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
第四十九条 法律顾问室处理合同纠纷的范围是:
(一) 董事会、总经理交办的。
(二) 经各企业协商处理解决不了的。
(三) 其他应由法律顾问室处理的。
第五十条 提请处理合同纠纷的程序是:
(一) 承办人填写“对外经济合同纠纷申报表(一式二分),按本《制度》的规定报批。
(二) 审批单位可依据情况,在1天内作出。由上报单位负责处理。由法律顾问室负责处理。
(三) 法律顾问室对经协商仍无法解决或认为有必要的合同纠纷,经主管领导同意,可提交上级主管机关、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第五十一条 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一般为2年)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诉讼的足够时间。
第五十二条 凡由法律顾问室处理的经济合同纠纷,有关企业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原件或影印件):
(一) 经济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电报、图表等。
(二) 关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三) 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财目。
(四) 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五) 有关违约的证据材料。
(六) 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第五十三条 对于经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法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第五十四条 各企业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对于对方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和法律顾问汇报。
第五十五条 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由法律顾问室配合各单位向人民法律申请执行。
第五十六条 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单位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
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第五十七条 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查考。
第十一章 考核与奖惩
第五十八条 公司全体职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有效订立、履行合同,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法律顾问室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
第五十九条 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使本公司避免重大经济损失以及在经济纠纷处理过程中,避免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予以奖励。
第六十条 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责任人员追偿损失:
(一) 未经授权批准或超越职权签订合同。
(二) 为他人提供合同专用章或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
(三) 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而未签订书面合同。
第六十一条 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酌情向有关人员追偿损失:
(一) 因工作过失致使公司被诈骗。
(二) 公司履行合同未经对方当事人确认。
(三) 遗失重要证据。
(四) 发生纠纷后隐瞒不报或私自了结或报告避重就轻,从而贻误时机的。
(五) 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遗失未及时报案和报告。
(六) 其他违反公司相关制度的。
第六十二条 公司职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二章 附则
第六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均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补充细则规定办理。本制度的解释、修订和发放由本公司法律顾问室负责。
第六十四条 本制度从 年 月 日开始执行。
企业合同 篇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
甲方(单位):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从 起至 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及要求
乙方安排在 部门,从事 工作。
甲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乙方所处的部门、工作任务、工作地等,乙方应接受调整。
乙方须根据甲方规定的岗位工作职责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
第三条 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
1、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及工作业绩确定工资报酬,在本单位内参照适用同工同酬待遇。
2、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月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
3、甲方按月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不得无故拖欠。
4、甲方在年终时根据乙方的`当年实际业绩、效率、效益、损失、工作态度等因素考核结算乙方的奖金。
第四条 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五条 劳动纪律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乙方必须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第六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因其它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
5、一方解除劳动合同,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说明理由,并向对方书面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第七条 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责任保证
如因乙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甲方发生经济损失,则乙方必须尽责处理善后事宜,挽回相应经济损失。甲方可以根据损失的大小及乙方的态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在本条事项未完全处理完毕之前,乙方不得擅自单方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关系。原劳动合同期届满的,则相应顺延到本条事项处理完毕。
第八条 商业保密及竞业禁止
1、乙方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获悉的商业秘密,包括客户信息、相关资料不得以任何形式为自己或者他人进行使用,此保密期间不限于劳动合同期限。
2、乙方自双方劳动关系以任何形形式结束之后,在两年内不得与甲方形成竞争关系,此条包括乙方本人或者帮助他人从事与甲方有竞争性的工作。
3、如乙方违反此条规定,则须向甲方赔偿 万元违约金。
第九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如因一方当事人严重违背本合同约定条款而导致本劳动合同解除的,则须向对方承担违约金十万元。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由于经常接触甲方公章等印鉴,所有涉及乙方与甲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包括合同、证明、欠条等,均需由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一律无效,对此乙方完全同意并遵守,此条效力涉及本合同生效之前及之后。
2、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员工守则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通知:如本合同本送达地址发生变动,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甲方一旦按此地址送达,即视为履行了通知义务。
第十一条 合同效力及文本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具法律效力。合同文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劳动管理机关备案一份。本合同甲方加盖骑缝章。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合同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合同 篇10
鉴于甲乙双方即将建立劳动关系,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郑重声明如下:
甲方声明如下:
1、甲方为依法登记的、具备合法用工主体资格的用人单位,拥有独立的财产,能独立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甲方已将乙方的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向乙方作了告知,乙方确认已经被明确告知以上内容,并且已经详细知道被告知内容的明确含义。
3、甲方已将现行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以及岗位职责、工作流程等管理文件向乙方作了告知,乙方确认已经被明确告知以上内容,并且已经详细知道被告知内容的明确含义。
乙方声明如下:
1、乙方在年龄、性别、身体状况、身份等方面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者必须具备的条件以及本岗位劳动者必须具备的条件。
2、乙方确保其向甲方提供的与建立劳动关系有关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学历证、简历)、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
3、乙方保证其签订本合同时无不适合本工作岗位的疾病,并且也没有传染病病原携带者未治愈或者存在传染可能性的情况。
4、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时与其他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也不存在竞业限制等其他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关系,
5、乙方保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
6、乙方有违反声明1-4条之一的视为乙方以欺诈手段订立本合同,一经发现,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此支付的招聘费、培训费、仲裁诉讼费、律师费),乙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劳动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情况
甲方名称:__奎屯龙杰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杨军___
住所地:__欧亚物流园26栋127号___
第二条乙方情况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最高学历:_________
最高学历毕业院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或者其他有效证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本合同期限为年。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至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完成时失效。双方确定本合同生效日为甲方依据本合同用工起始日,乙方应于合同生效当日到甲方上岗,否则甲方有权按照相关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予以处理。
三、工作任务
第四条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为:高压/化学清洗
第五条确定工作任务完成的标准:
1、工程结束,业主签字。
2、经龙杰公司领导认可。
以上标准全部达到时/其中一项达到时(选择适用)视为工作任务完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六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安排,从事高压清洗岗位工作。工作内容见公司操作规程,乙方应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等内容开展工作,如不能达到相应的岗位工作要求,视为乙方不能胜任该工作岗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接受培训或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并相应变更本劳动合同。
第七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有权临时安排乙方从事其他岗位工作(不超过3个月内或双方商定的期限),但甲方需在期限届满后或临时工作结束后及时将乙方调整回原来岗位工作。乙方承诺同意并服从甲方的临时工作安排。乙方从事甲方临时安排的工作期间的报酬按原岗位/临时岗位(选择适用)标准执行。
第八条根据岗位工作特点,乙方的工作地点为:基本工作地点和其他完成工作必须的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九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第____种工时制。
1、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
2、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3、执行不定时工作制。
第十条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各工时制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十一条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的,乙方应服从甲方统一安排,甲方按规定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的报酬。乙方主动加班须按照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报批,否则不视为加班。
第十二条甲方在下列节假日安排职工休假: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节假日及婚假、丧假、产假等。
六、劳动报酬
第十三条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后,有权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甲方以货币形式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但乙方因私请假期间,甲方不支付工资。
第十四条乙方适用以下第种工资计发方式:
a.基本工资制:乙方的月基本工资为:__________元。
b.岗位工资制:乙方的月岗位工资为:__________元。
c.计件工资制:乙方的劳动定额为__________,计件单价为__________。d.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制:乙方的月基本工资为:_______元,甲方依据绩效工资考核结果确定乙方每月的绩效工资。
e.其他工资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甲方每月___日左右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基本工资,最晚不超过当月月底。
第十六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工资可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出勤情况、工作岗位的变更以及其他甲方薪酬管理制度中规定的情形作相应变动。
七、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条甲方按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事宜。/因乙方不愿甲方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甲方将应缴社会保险费加入乙方工资由其自行缴纳。(选择适用)第十八条乙方应将办理社会保险必需的资料及时交付甲方,因乙方原因致使社会保险不能及时缴纳的,由乙方承担相应后果。
第十九条乙方按甲方规章制度中确定的标准享受福利待遇。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二十条甲方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操作规程、工作流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对岗位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
第二十一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根据岗位实际情况及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应严格按要求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二条甲方根据自身特点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乙方职业道德水准和职业技能。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九、保密及培训协议
第二十三条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因乙方泄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愿承担一切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以及因商业秘密泄漏造成业务量减少,经营困难等状况形成的其他损失)。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履行期内,乙方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否则甲方有权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三款规定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损失赔偿额相当于乙方因上述行为取得的收入或者甲方因上述行为造成的损失(包括预期利润损失)。
第二十五条乙方不论何种原因离职,离职后两年内不得到与甲方同行业企业就职或自办与甲方同行业企业,乙方违反此条约定应按照在甲方年收入的5倍金额,于离职内一年内向甲方缴纳违约金,逾期不缴纳将依法起诉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甲、乙双方就保密和竞业限制有其他协议的,应同时遵守该协议。第二十七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培训机会,乙方考试合格并取得资质认证的,甲方负责乙方培训期间所有的费用(培训费、住宿费及路费等),考试不合格的,乙方自行负责解决所发生的费用,乙方培训合格后至少在甲方服务5年(自取得资质之日算),5年内不论何种原因离职的,乙方需缴纳5倍甲方为乙方培训产生的费用。
十、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八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第二十九条不论何种原因,乙方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同时书面对本合同第九章做出承诺,牵扯到财务问题的需处理完毕,否则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三十条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本劳动合同,均应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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