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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合同

时间:2024-08-17 09:52:57 合同 我要投稿

【推荐】制作合同四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制作合同4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推荐】制作合同四篇

制作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方): ,身份证号:

  平台帐号: ,展厅名称:

  展厅地址:

  乙方(受托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移动端网上展厅有关事宜,签订合同如下:

  【合同签署方式】

  本合同以电子邮件传递形式签署,甲方阅读合同后有意签署协议的,甲方签字并按手印或盖章后回传合同照片或扫描件至乙方指定电子邮箱,乙方回复确认签署的,合同即签署生效:

  甲方电子邮箱: ,乙方电子邮箱:

  第一条 委托事项

  1.1 甲方委托乙方制作手机移动端网上车辆销售展厅,展厅平台载体为乙方省心宝app。

  1.2 乙方服务项目:网上展厅(含车辆管理、客户询价留言、分销推广、优惠券管理、展厅访问统计),具体详见附件一《省心宝网上展厅功能说明》。

  1.3 委托基本流程:甲方线上申请(即填写信息、上传资料)、乙方审核、审核通过签署合同、甲方支付服务费、乙方为甲方帐号开通相应权限。

  第二条 成果交付

  2.1 交付时间:甲方付款后 2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交付成果。

  2.2 交付方式:乙方完成设计、制作,交付成果乙方为甲方省心宝app端帐号开通展厅权限,上述行为的完成视为交付完成,乙方的合同义务完成。

  第三条 服务费用

  3.1 鉴于乙方提供的上述服务,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680.00 元(大写人民币陆佰捌拾圆整)。

  3.2 上述服务费为半年的服务费,服务期间自网上展厅开通之日起算6个月(包含周末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

  3.3 上述服务费仅限于本合同第一条所述服务项目,若甲方提出超出上述服务之外的需求的,需另行付费,具体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确定。

  第四条 付款方式

  4.1 本合同签订当日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额服务费。

  4.2 付款方式为以下第 种:

  (1)甲方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服务费,乙方指定收款帐号为:

  户名:

  户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重庆两江分行营业部

  (2)甲方以平台宝袋资金支付服务费,甲方授权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在甲方平台宝袋中直接扣取服务费。

  4.3 【郑重提示】上述帐号为乙方唯一指定收款帐号,乙方未授权任何第三方代收服务费,为确保您的资金安全,请仔细核对服务费金额,严格并按照合同载明方式支付款项。

  第五条 权利义务

  5.1 甲方权利义务

  5.1.1甲方付费后有权要求乙方按时交付成果。

  5.1.2 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间内,使用中出现程序错误等使用异常情形的,有权通知并要求乙方予以处理解决;

  乙方客服热线为:4000-121-67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5.1.3 甲方作为展厅的运营者及商品(即车辆)的销售方,甲方保证所售商品的合法性,并对所销售的商品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5.1.4甲方使用分销功能的,应自行设置并支付分销佣金。展厅商品信息,可通过微信朋友圈进行转发,因转发内容导致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5.1.5甲方因分销及客户询价留言而获取的第三方的个人信息(包括不限于姓名、联系电话等)的,应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非法使用、发布第三方的个人信息,甲方因此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甲方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5.1.6甲方展厅运营中,应自觉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确保其发布或使用的资料及信息不侵害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甲方违反上述守法、诚信承诺,与第三方发生纠纷的,由甲方自行妥善处理并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1.7甲方展厅运营中,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平台使用规则,因违反网络及微信、QQ、微博等第三方平台规则或因第三方平台规则限制导致无法正常访问,乙方有义务辅助解决,但不承诺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5.1.8 乙方有权利单方面根据运营情况调整产品功能满足用户需求。

  5.2 乙方权利义务

  5.2.1 乙方拥有省心宝平台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

  5.2.2服务期内,乙方应确保程序的运行稳定,及时回应甲方通知的程序错误等问题,并具体采取相应的措施。

  5.2.3基于甲方的委托,乙方仅承诺本合同第一条所列成果的交付,乙方不就服务使用的宣传效果、甲方展厅商品的`销售量等做任何承诺及保证。

  5.2.4乙方有权就甲方的展厅进行监督、管理,乙方发现甲方有欺诈消费者、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发布虚假消息、违反承诺、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情形的,有权单方终止服务并不承担违约责任,且乙方有权就此相关信息进行公开披露。

  5.2.5甲方平台帐号因存在恶意等行为被乙方强制停止帐号使用的,本合同服务一并暂停或终止,乙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5.2.6 乙方交付完成后,乙方的合同义务完成,甲方已付的服务费不予退还,乙方的售后服务为本合同完成后的附随义务。

  第六条 知识产权

  6.1 本服务中所包含的全部智力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库、网站设计、文字和图表、软件、照片、录像、音乐、声音及其前述组合,软件编译、相关源代码和软件 (包括小应用程序和脚本) 的知识产权权利均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为商业目的复制、更改、拷贝、发送或使用前述任何材料或内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一并承担守约方的追索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执行费、交通住宿费等。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8.1 所有由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同意将争议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 其他约定

  9.1 双方确认本合同载明的地址为有效的送达地址,如发生变动,应立即书面告知对方,未书面告知的视为送达地址未变更,一方按此地址发出文书的第三日视为送达日期。

  (以下无正文)

  附件一:《省心宝网上展厅功能说明》

  附件二:《省心宝拼单奖励政策》

  甲方: 乙方:

  经办人:

  通讯地址: 住所地:

制作合同 篇2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严格遵守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有关音像制品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委托制作光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信守:

  一、节目源

  节目源类型

  复制品类型

  节目名称提供日期备注

  二、规格、数量、单价、总金额

  费用名称

  规格

  数量单价总价母带转录费母盘费压片费菲林制作费盘盒

  彩封设计费彩封包装(塑封)费其它费用金额总计(元)大写:

  三、质量标准

  复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行业标准及双方所约定的标准。

  四、交货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交货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交货方式

  □ 受托方送货到北京市内指定地点 □ 委托方自提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1.合同签订后委托方预付货款的_______%即__________________元;

  2.余款在交货时全部结清。

  八、双方责任

  (一) 委托方责任:

  1.委托方须提供以下文件:

  a.出版社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复制委托书的原件(复印件无效);

  b.版权协议及版权委托书;

  c.外国产品的'版权认证文件;

  d.法律规定的其它文件。

  2.委托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向受托方付保证质量的、可用于复制的节目源类型及必备相关资料,如:节目源,菲林及打样,包装材料等等。

  3.委托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与方式付款。

  (二) 受托方责任:

  1.受托方对委托加工的光盘按约定的时间与数量交付委托方(数量误差在万分之二内为合理误差)。

  2.如因受托方责任导致少交或错交货物,由受托方负责调换。如由此给甲方带来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按实际损失额给予赔偿。

  3.受托方不得私自加录、销售光盘,不得将委托单位提供的母带、模版以任何方式转让、出售、复制给任何单位和个人。

  九、复制产品的版权

  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复制的产品的版权由委托方负责,归委托方所有,受托方不得擅自使用,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转让,如委托方未取得版权使用许可,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委托方承担,如果受托方擅自使用或向第三人转让按盗版相关规定处理。

  十、违约责任

  1.如委托方不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交付节目源类型及必备的相关资料,或提供的节目源类型不符合质量要求,双方另行协商,协商不成,受托方可以解除合同。

  2.委托方须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款,每延迟一天,应向受托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每延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

  3.受托方不履行合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应按未履行部分货款的5‰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

  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约定向双方各自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本合同的附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委托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受托方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制作合同 篇3

  定作方 :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 :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拍摄、制作 片,成片长度,并为甲方提供母带___________盘,vcd光盘碟,dvd光盘_____碟。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制作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 。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制作所需的相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可操作性。

  3、甲方需对拍摄现场进行组织、安排、明确具体拍摄要求,配合乙方现场拍摄,。

  4、审片期间,在不脱离脚本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部分修改。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脚本要求进行拍摄及制作,且成片各项技术指标均需达到要求,如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2、凡因甲方原因导致该片无法按期完成或影响成片质量,甲方向乙方提出补救要求20xx最耐玩最火的手游时,乙方有权拒绝或向甲方提出补偿要求。

  3、制作过程中每个环节必须由甲方验收认可,工作方可继续进行;、验收项目包括,初剪 ,精剪 ,三维小样 ,片子的全部画面必须在录音前认可,方可录音。录音 。

  4、乙方不得向外泄露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应对甲方要求保密资料绝对保密。

  四、付款及审片方式:

  1、付款方式:

  双方签定正式合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首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 ;

  甲方审片通过后即结清全部尾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 。

  2、审片方式:

  在甲乙双方正式签定合同之日起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完成制作后交付甲方审片。

  五、其它条款: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并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签字 :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制作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供货及安装合同

  (LED屏及舞台制作的供货及安装)

  工 程 名 称: 金乡美凯龙商场LED屏及舞台制作

  采购方(甲方):济宁浩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供货方(乙方): 济宁友成广告有限公司

  运营方(丙方): 上海红星美凯龙品牌管理有限公司金乡分公司

  供货及安装合同

  (LED屏及舞台制作的供货及安装)

  采购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运营方(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美凯龙商场LED显示屏及舞台制作 供货及安装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美凯龙商场LED显示屏及舞台制作与安装

  2.工程地点: 金乡美凯龙商场内

  3.工程内容: 美凯龙商场LED显示屏及舞台制作与安装 、调试、验收、维保等。

  第二条: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范围及方式

  1.合同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范围详见本合同附件。

  2.供货方式:乙方包工包料、包制作、包运输、包安装调试、包安全、包工期、包质量、包保修。

  第三条:合同价款及其调整

  1.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贰拾捌万伍仟元整,(小写:¥ 285000 元)。本合同总价包括但不限于LED屏及舞台的主材费、制作费、包装费、运输装卸和现场搬运费、安装人工费、辅材费、验收检测费用、保险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全部价款,还包括现场协调、配合、验收、调试、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保修、技术指导和培训等费用。除根据合同变更调整据实结算的合同价款外,乙方无权就本合同项下制作安装工程向甲方主张任何权益。

  2.本合同一经签订,本合同固定总价不随原材料及产品市场价格的变化做任何调整。

  3.变更及调整

  3.1甲方要求乙方完成合同以外零星项目,乙方应在接受甲方要求的5天内就用工数量和单价、机械台班数量和单价、使用材料和金额等向甲方提出施工签证,甲方签证后施工,如甲方未签证,乙方施工后发生争议的,责任由乙方自负。

  3.2本合同价款包含的材料设备清单,若实际没有进场安装或经甲方认可无需进场安装时,结算时甲方有权根据合同综合单价扣除相应费用。

  3.3所有工程变更、签证按甲方变更、签证流程办理,只调整变更、签证及双方的其他约

  定。增加的费用甲方另行支付。

  3.4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其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第四条:付款及结算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40%的预付款即114000 元;

  2.舞台及显示屏的框架施工完成,LED屏的单元板到场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5%,即再次支付 128250 元;

  3. 全部安装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所有产品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且结算完成、乙方向甲方全套合格竣工资料后,付至合同结算总价款的 95%,乙方出具正式发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4.余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中第一年结束后15日内支付质保金的50%,三年质保期满15日内,无任何质量后无息支付剩余50%。

  第五条:技术要求:

  满足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使用要求。

  第六条:交货、安装与验收

  1.供货及安装地点:金乡红星美凯龙商场。

  2.供货及安装工期:合同签订后之日起25 天。

  3.乙方将货物运至安装地点,并于到货前24小时将到货名称、型号、数量、外形尺寸、单重及注意事项等,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4.设备及材料包装应符合国家标准,以保证设备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伤,由于包装不当造成设备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

  5.设备及材料由乙方负责送到施工现场,由乙方负责运输、卸车。

  6.设备及材料到达现场,甲乙双方均须在场并确认包装的完好性后,由甲方验货。乙方应按甲方安排的时间派人到现场,对货物进行清点验收,并签字确认。若发现货物与装箱单不符,乙方负责补齐或收回。

  7.乙方应自带用以安装、调试过程中所需的各种工具、仪器仪表及易损件。

  第七条:双方责任

  1. 甲方责任与义务

  1.1甲方项目代表:马兆彬电话:18766868096 。

  1.2对采购进度、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办理材料、设备的进场验收手续。

  1.3乙方材料、设备进场时,甲方有权对材料设备的数量等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并不代表最终验收合格。

  1.4负责组织验收,办理交接手续并参与签证确认;

  1.5负责对乙方合同履行的认可,并按照合同规定办理验收、付款和结算;

  1.6负责协调进场安装、调试运行、培训事宜。

  2. 乙方责任与义务

  2.1乙方项目代表: 胡广强电话: 18863766608 。

  2.2按照合同约定的采购清单在合同工期内组织进场。

  2.3负责所有材料设备采购、供应和保管,保证采购的材料设备、型号、产品规范、产地、质量等达到合同要求。

  2.4在设备安装调试时,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2.5乙方负责免费为甲方培训设备的操作及维修人员。培训内容包括系统及设备的基本结构、基本原理、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维护,日常操作使用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维修保养等。培训地点主要在产品安装现场或按甲方安排。

  2.6在设备调试及正式运行期间,发生下列事件,乙方应48小时内负责免费维修及更换: ① 非人为原因造成设备工作不正常、损坏等;

  ② 产品本身存在质量缺陷。

  2.7在设备调试及正式运行期间,发生下列事件,乙方应负责退货及退还甲方已向乙方支付的`货款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① 非人为原因造成设备及软件工作不正常、损坏等一月内出现5次以上;

  ② 产品本身存在质量缺陷;

  ③ 经更换或维修后2个月内出现同样质量问题的(易损件及音响、控制系统除外); ④ 经权威检测机构证明存在质量问题的。

  第八条:质量标准、安全文明及检查、验收

  1. 质量标准:满足设计图纸及规范标准。

  2.乙方必须保证所供产品必须达到现行国家、行业标准;必须完全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技术参数的要求,乙方在交货前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对产品全面检查、测试。

  3.包装标准:本合同所述货物均由乙方按适宜运输、存放的方式包装。如因包装不妥造成货物损毁,费用由乙方承担。

  4.验收方式及标准:

  ①按合同要求、产品质量标准进行验收。

  ②货物进场前,乙方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应当出具货物的产品合格证书、出厂检测报告、质量保证书,出示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特

  殊材料还要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使用该项材料的文件;实行生产许可管理的,应当出示生产许可证;提供原材料质量检测报告;进口货物还应当提供报关单等进口凭证。乙方未能提供上述资料的,甲方有权拒收。

  ③甲方有权对货物的品种、规格等进行查验。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技术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④当甲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时可进行复检检测,检测合格的检测费由甲方承担;但经检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检测费由乙方承担。

  5.安装过程中,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管理,确保安全施工和工程质量。乙方施工时应严格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规定,应对施工人员进行法律安全教育,严格按照安全施工操作规程施工,施工期间乙方人员发生的一切违法和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照合同要求支付合同价款,工期予以顺延。

  2.乙方逾期未进场供货安装的,应当每日按逾期合同总价的 0.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逾期未进场供货安装超过 10 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所供产品的品种、规格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退、换,由于上述原因延误进场时间,每延期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 0.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经退、换后,仍然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得到乙方的赔偿。

  4. 如因乙方原因在规定的工期内未完成安装,则每延期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2 %违约金;延期超过10 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10 %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据实赔偿。

  5. 乙方因产品质量或安装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20 %违约金,并在限期内无偿换货或整改至合格;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大于违约金的,乙方应按实际损失另行赔偿。

  6. 如因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经甲方催告后仍不履行或无任何 实质性改进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支付给甲方合同总价的 30 %违约金,同时承 担一切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保留进一步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第十条:保修与其它:

  1.保修期限:自安装工程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 3 年,保修过后提供终身维修服务。

  2.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①因乙方材料设备质量、安装质量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由乙方负责维修,由此对甲方或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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