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保合同集合七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维保合同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维保合同 篇1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 合同工作内容
1、合同范围:
2、工作内容:
甲方机房设备的日常点巡检、维护保养、调试、操作、突发故障维修等工作。
二、 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圆整。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一次性付清。
二、服务内容
第一条:可用性保证
3、“可用性”是指甲方所外包服务内的服务器能正常运转,正常为甲方提供不间断的应用服务。
4、乙方保证甲方的系统可用度为99%,即每月的“不可用”时间不能超过8个小时
5、乙方如果在任何一个月不能达到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服务品质,同时经证明责任不属于甲方非违规操作,乙方将免收甲方一个月费用。
6、乙方可根据甲方要求,为其计算每月的系统“不可用”时间,但不包括以及以下情况导致甲方系统“不可用”的情况。
4.1 乙方经甲方的同意进行系统维护所引起的.;
4.2 任何由甲方的电路或设备所引起的;
4.3 甲方的应用程序或错误操作引起的;
4.4 甲方的疏忽或由甲方授权乙方操作所引起的;
4.5 由不可抗力的情况引起的。
第二条:安全性保证
乙方从以下几个方面体现安全性保证的品质。
1、员工管理:乙方和每位员工签订正规的劳动保密协议,根据甲方的机房系统特点,指定经验丰富资深的技术工程师为其长期服务,以保证信息管理上的安全。
2、系统管理:乙方将根据甲方的机房系统,进行安全系统评估,提供量身定做的安全管理建议。根据甲方使用者的不同给出分等级的操作权限,其中包括设备安臵、机房出入、帐号管理、报警机制、历史记录管理等措施。
3、安全维护:乙方有责任对甲方的系统安全进行维护,保证安全系统的正常运转。
4、以上向甲方提交的相关文档除维护日志外,其他的将在10个工作日内提交给甲方。
第三条:客户服务代表保证
1、 乙方向甲方指定一名常驻服务代表,所有相关事宜由服务代表代为联系,服务代表向甲方提供如下服务:
1.1 服务咨询;
1.2 外包服务工作受理及工作情况汇报;
1.3 帮助甲方协调乙方人员调动或厂商关系;
1.4 服务变更及工作情况汇报;
1.5 服务请求受理;
1.6 乙方的优惠政策及最新消息通报;
2、 乙方服务代表提供每个工作日8个小时的服务,自早9点-17点。
第四条:技术支持保证
1、 乙方保证自始至终将为甲方提供技术经验丰富,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技术服务工程师;
2、 乙方技术支持每天24个小时,每周7天,每年365日受理服务;
3、 乙方响应服务时间2个小时,技术支持为远程支持和现场支持两种模式;
4、 解决甲方问题时间根据第一条“可用性”而定,但每次不应超过8个小时;
5、 方将为甲方开通一条免费技术服务热线,并保证该热线有专人接听;
第五条:意见反馈、投诉
1、 乙方开通总经理投诉热线和邮箱,甲方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对乙方某个员工就如下问题进行投诉:
1.1
1.2
1.3 服务态度; 技术服务能力; 工作完成质量;
2、 乙方设立投诉专线( ),
投诉邮箱()。
3、 乙方在受理甲方投诉后的8个小时内向甲方提供一份书面形式的投诉处理情况报告。
第六条:不可抗力因素
1、本协议中规定的不可抗力包括:
1.1
1.2
1.3
1.4 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 战争、罢工、停电、政府行为; 设备停产而厂家无法提供替换设备; 设备被人为破坏或设备因调试、扩容而引起的中断;
2、当由于上述不可抗力因素而使乙方无法履行保证时,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违规惩罚
1、当乙方无法完成上述所承诺的服务品质时,甲方可对乙方进行违约惩罚,同时经验证责任属于乙方,乙方应对甲方免除一个月服务费用。
2、由于乙方服务人员的责任而导致甲方信息泄密,乙方将在验证后,给予甲方免收3个月服务费用的惩罚。
3、由于乙方技术人员的事故,导致甲方重要数据丢失,甲方可申请乙方赔偿不超过6个月的服务费用。
第八条:其他
1、本合同有效期至20xx年12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传真:
维保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一;合同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合同的情况,甲乙双方在充分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二;此次保养设备名称及项目;
1.电动双梁门式起重机32吨 1套/3000元
2.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20吨 1套/3000元
3.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10吨 1套/1800元
三;此次保养费共合计(大写);柒仟捌佰元整¥;7800元(不含税票) 四;服务保养检查项目及乙方责任;
a电器电路部分是否正常运转声音是否正常;相关设备是否安全;
b.主电动葫芦转动钢丝绳导绳器部分电机限位等是否正常运行;
c.天车道轨调整紧固道轨压板螺丝;
d.对安全滑线滑块进行检测连接片螺丝紧固;
e.主葫芦注润滑油各部分锁紧螺丝紧固;
f.DK\QK箱电路检测手柄灵敏度检测按键操作是否操作灵活有无接触不良失灵现象大线及附线等是否安全可靠;
g.LD主梁螺丝紧固、主动轮齿圈、减速机、齿轮油等检查ZD电机制动环调试;
五.服务时间
1、本合同规定的服务一般在乙方的工作时间内进行,若有特殊需要,乙方可在任何时间提供服务,并接到对方电话12小时到达贵公司,只需另行计费。
六.服务期限
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为期 壹 年服务期限
七.甲方责任;
a.负责设备的日常管理,对乙方的服务质量和服务项目进行考核和确认。 b.保养时,给予乙方合理充分的.停工时间并在显眼处设置标贴安全警示标志。 c.使用乙方提供的或经乙方认可的备品配件,以确保整机性能的正常和安全。 d.为维护乙方的技术权益,以坏换新的方式购买乙方的专用部件。
e.负责支付非乙方保养所更换的起重机零部件材料费。
f.因管理、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而需要修理和更换的,需与乙方签订修理合同。 g.服务期内,第三方若对本合同设备实施改造、修理、装饰、更换的,应在实施前书面通知和征得乙方的同意,并在工程结束时通知乙方对设备进行检查,因工程实施而影响设备性能和非经乙方同意的项目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理。
七.质量保证:所更换配件保修三个月(易埙件除外如、导绳器、断火、接触器)
八.付款方式:
1.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应支付乙方本合同服务费用总额的50%,共计人民币(大写)_叁仟玖佰元 ;余下款项在服务期结束前一次性付清。
九.本合同不承担项目
1、土建工程中的起重机附载、***,*** ***等工作。
2、因乙方使用管理不当或人为损坏,或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修理和更换工程。
十.其他事项;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及附件所规定之外的服务项目时,乙方以报价单形式交甲方确认,经双方另行签订协议后由乙方提供服务。
2、在保养或维修前应事先通知给甲方,并在服务项目结束后必须由甲方代表签字认可,并将更换下的废旧零件给甲方,如没有得到甲方代表签字认可,甲方有权视本次服务无效。
3、甲方要求提供超越本合同所列的服务内容时,所支出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以报价单的形式报甲方同意后实施服务。
4、因国家颁布或修订有关标准而需要增加设备功能时,双方应另行签订修理合同,乙方给予价格优惠。
5、乙方在实施服务后,甲方若未及时支付应付的费用,乙方有权按银行贷款利息向甲方索取违约金。
6、保养中产生的各类废弃物,由甲方按照当地损失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7、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需另签订一份《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二。
8、本合同以外经双方确认的附件、协议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9、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先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0、乙方的工作内容和其它约定事项皆按原合同实行。
11、任何一方若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在结清所有费用后办理终止事宜。
12.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签署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维保合同 篇3
发包人编号:
承包人编号:
备案编号:
鉴证编号:
发包人:
承包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内容:房屋间数 室 厅;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1.3承包范围: 1.4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1.5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总日历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 日
第2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2.1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
2.2合同价款采用方式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 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固定价格加 %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 (2)采用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算。
(3)成本加酬金
2.3工程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 %即人民币(大写) 预付款扣回的时间、比例:
2.4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
(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 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3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由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第4条 发包人工作
4.1指派 为发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材料进场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4.2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负责向物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办理申报登记,并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主动接受监督管理。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主体和承重构或设备管线(水、电、暖气、煤气管道),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4.3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负责协调与周围的邻里关系。
4.4负责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4.5开工前应确认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并向承包人进行现场交底。
4.6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如无能力处理也可委托承包人处理,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5条 承包人工作
5.1指派 为承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5.2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及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算。
5.3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5.4未经发包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5工程竣工未移交发包人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5.6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第6条 材料供应
6.1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6.2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6.3凡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第7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
7.1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7.2发包人提供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规定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发包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7.3承包人进行装饰装修活动,要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
7.4由于承包人在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过程中违反消防法及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8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8.1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 标准(可选择优良或合格)。
8.2优良工程等级增加的经济支出 8.3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及国家制定的现行装饰装修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8.4发承包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发包人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承包人可自行验收,发包人应予承认。
8.5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自接到验收通知两日内应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和移交手续。
8.6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承包人负责采购装饰装修材料及设备的,应当向发包人提交说明书、保修单和环保说明书。
第9条 工程变更
9.1发包人对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均应及时办理变更洽商签证,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并以此为依据相应变更价款及工期。
9.2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发包人批准。
第10条 竣工算
10.1工程竣工合格后,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竣工算报告,办理竣工算。发包人接到竣工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
10.2工程算报告经发包人批准后,双方签字,三日内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清工程尾款。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算,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11条 工程保修
11.1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当出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
第12条 违约责任
12.1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停工或窝工一天,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 元。发包人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
支付滞纳金。
12.2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支付发包人 元违约金。
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扣除工程总价的 %。
12.3承包人应妥善保护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12.4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拆改原建筑物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损失。
12.5承包人向发包人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2.6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发包人负责。
12.7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2.8双方约定其它违约责任:
第13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3.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14条 不可抗力
14.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第15条 保险
第16条 合同生效
16.1合同生效日期:
第17条 合同份数
17.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第18条 合同备案、鉴证
18.1合同备案、鉴证:(现场签字)
发包方: 身份证号:
承包方: 身份证号:
第19条 其它约定
维保合同 篇4
订约合同双方: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合同条款:
“ ”小区地处市 区 路 ,为确保“ ”小区弱电智能化系统 稳定有效的正常运行,经双方友好协商,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偿维护保养服务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 保养服务工作事项及费用
1.1维护保养系统: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由乙方为下表中的系统提供维护和保养服务,详细内容参见附件一(维护保养系统及金额明细表)。明细表外的甲方系统不属于本合同约定维护保养服务范围之内。
系统名称 保养系统
电视监控系统 √ 楼宇对讲系统 √
周界报警系统 √ 家庭防盗报警系统 √
电子巡更系统 √ 背景音乐与紧急广播系统 √
车辆道闸系统 √
1.2维护保养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壹年,服务期自20xx年11月18日起、至20xx年11月18日止。
1.3、维护保养形式:
定期服务:乙方每周为甲方提供2次的固定维护保养时期,分别为周一和周四,维护保养时间为9:00-17:30,特殊报修8小时内上门服务,保修热线021-64361087。
备注;本协议中“特殊报修”是指:
1) 楼宇对讲系统出现大面积的故障;
2) 家庭报警系统出现多防区误报或不报(防区数量占总防区数量的2/3);
3) 周界报警系统出现多防区误报或不报(防区数量占总防区数量的2/3);
4) 电视监控系统出现大面积的图像不显示;
5) 其它系统出现大面积故障,导致小区安全受到影响。
6) 或应业主或甲方的要求。
1.4、本合同维护保养总金额:
本合同维护保养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
1.5、本合同总金额支付方式:
第一批款:
于20xx年11月28日前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金额的25%,计人民币 元;
第二批款:
于20xx年2月28日前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金额的25%,计人民币 元;
第三批款:
于20xx年5月28日前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金额的25%,计人民币 元;
第四批款:
于20xx年8月28日前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金额的25%,计人民币 元。
1.5.1、付款证据:
在每次甲方支付给乙方维修保养款之前,乙方应给予甲方与金额相应的发票后,甲方方可开取与发票相应的支票,给予乙方或者直接转入乙方公司帐号。
二、维修及更换费用分摊 2.1、下列内容不属于本合同维护保养总价范围内,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或业主方先行支付给乙方相关费用的前提下,乙方方可提供有偿服务。
2.1.1、由乙方提供维护保养服务的系统设备,因甲方或受小区业主委托进行装修的作业人员及其他人员的故意或无意的人为损坏,或因自然灾害造成的不可抗巨的原因,(包括雷击等)所导致的意外损坏或因乙方本身所无法控制的原因而造成系统设备损坏的,产生的所有维修费、设备费及材料费用。
2.1.2、各个系统的软硬件及升级换代(包括应小区业主的要求)和装修过程中而进行的各种整修或移位。
2.1.3、甲方、乙方和业主认可的维修费、材料费及设备价格:(见附件一)。
2.2、费用分摊方法:
如是住户部位需要更换、添加产品、材料或产品维修的情况下,乙方应向住户先行收取产品、材料或维修费用,如是公共部位需要更换、添加产品、材料或产品维修的情况下,乙方应向甲方先行收取产品、材料或维修费用。
2.2.1、付款证据:
甲方或业主在每次给付乙方现金购买设备费或维修费等费用的同时,乙方也应给予对方相应金额的发票。
三、双方职责
3.1、甲方责任
3.1.1、甲方应提供小区各系统平面图、设备清单及设备说明书各一套,并按各系统设备的使用说明中所载明的操作规范,合理、安全、正确地使用系统设备,避免出现人为障碍及事故。
3.1.2、甲方在系统设备使用过程中,一旦发现系统设备的故障或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断电停止系统设备的运行和使用,保护好现场,并通过维护保养热线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到达后,甲方值班人员有义务说明事故发生经过。
3.1.3、甲方在没有收到乙方书面许可之前,必需拒绝任何非乙方授权的人员对系统设备开展与系统维护保养或维修及更换有关的工作,若甲方擅自指定非乙方授权的人员对系统设备实施了维修保养工作,甲方应对该“弱电系统”设备的无法修复承担全部责任。
3.1.4、甲方应按乙方的维护保养作业内容为乙方工作人员提供一切所必须的便利条件,并在乙方作业完毕当日由合同双方共同确认的甲方工作人员,在乙方出具的作业单回执上签字确认乙方的维护保养项目的竣工。
3.2、乙方责任
3.2.1、根据合同所约定的维护保养服务范围和定义为甲方提供系统设备的维护保养服务,如在维护保养过程中因设备原因暂时无法解决,乙方需向甲方或业主提出解决方案,以达到最终解决问题。
3.2.2、乙方对维修过的“弱电系统”中的子设备负责半年的免费保修期限,对更换上的新设备负责一年的免费保修期限。
3.2.3、由“弱电系统”损坏、失灵、断电及人为等任何原因造成的居民财产及生命安全或小区内任何损失的,乙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3.2.4、每月向甲方报告乙方维护保养系统设备的运行情况,以及在维护保养中已更换的设备、零部件的数量及费用清单等;并由合同双方共同确认的甲方工作人员在乙方出具的设备运行清单上签字确认。
3.2.5、指导甲方操作人员正确操作及安全使用系统,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四、其它约定
4.1、保养和维修服务时间:保养和维修服务时间按合同第1.3条中的`定期服务执行,但特殊报修的情况下可应甲方的需要,在甲、业主或乙方的另行协商确定的服务时间内进行,但产生的额外人工费等所有费用由甲方或业主方承担(具体见2.1.3、条款及其内含的价格)。
4.3、如在合同履行期间内,乙方对本合同的服务事项达不到要求的情况下,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但需结清维护保养等有关全部费用。
4.4、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项,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一周内仍未收到甲方的应付款项,乙方有权暂停向甲方提供合同项下的所有维护保养服务,直至到收到所有应收款项止。
4.5、本合同中所提名的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的组成部分,双方加盖合同专用章后具有同等的效力。
4.6、劳务禁止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及本合同结束后顺序三年内,甲方不得与乙方派驻的服
务人员发生劳务关系,如甲方违反本条款,须支付给乙方违约金 ¥150000 元/人
4.7、争议处理
本合同双方均应承诺信守合同义务,并认真履行合同,如双方发生争议且经协商无法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请其所在地的合同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4.8、本合同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增补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效应,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由双方各执一份。
4.9、合同份数
本合同共八页,正本一式两份,由双方各执一份。
4.10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 20xx年 x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
甲方: (公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开户银行:
账 号:
维保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襄樊红金帆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一、金帆的专业服务包括:
1、日常系统维护服务
我方工程师按协议 对设备进行系统软、硬件预防性维护(巡检),清扫解决系统隐患,检查内容包括:
(1) 系统硬件设备运行情况分析、检查;
(2) 电脑系统查毒、杀毒;
(3) 系统错误日志分析;硬盘文件清理;
(4) 超级用户邮件分析,清理过期邮件;
(5) 对磁带机、光驱和软驱做读写测试和必要的清洗;
(6) 配套打印、扫描设备的清扫、调试;
(7) 文件系统空间使用情况检查;
(8) 系统运行优化,包括CPU、内存和交换区使用情况,硬盘和网络的IO情况检查;
(9) 记录系统存储管理的逻辑结构;设备除尘处理;
(10)驱动程序、软件安装调试;
二、系统故障维护服务
(1) 服务内容
电话支持:通过服务电话对客户的故障设备做出基本故障判定、故障排除、操作指导的服务。电话支持并不能排除所有的故障。
网络支持:通过MAIL、MSN、网络交流方式向客户提供技术支持。 现场服务:当断定无法只通过电话支持来排除故障设备时,将指派工程师在服务响应时间里到达服务现场服务。
(2) 系统硬件维护服务:
乙方工程师将在响应时间内赶到故障现场,进行部件更换修复服务,恢复系统正常运行。对于不能停止使用的设备出现故障,如果在短时间内无法排除,我公司将提供备机,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3) 系统软件维护服务:
对使用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支持;对授权软件的使用进行支持;对系统性能优化提供建议及支持;对系统安全、网络配置提供建议及支持。
(4) 外设设备维护服务:
乙方工程师将对各类计算机外设设备进行寻检,对计算机外设设备的性能进行检测,对较小的故障可当场进行解决,对于不能立即解决的故障,我们将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三.维修、移机及其它现场服务:
1、如损坏的电脑部件仍在厂家保修期内,乙方免费送至厂家保修或更换,但甲方须提供厂家维修的详细地址、联络方式和电脑部件的保修书,乙方不保证成功及所需时间。厂家在城区内不收服务费,在城区外需加收相应的服务费。
2、用户设备需要更改放置地点时,如有必要乙方工程师将到场进行搬迁,为用户方提供工程师技术服务。移机后该设备的保修服务仍然有效。
3、应用户方的要求对系统做大的调整,如进行主机升级、切换等工作时,金帆科技会提供积极的支持,并在硬件产品低于市场价10%的基础上(特价商品除外),提供硬件产品,并安排相应的工程师到现场提供服务。
四、提供有偿的零配件换件服务:
如计算机及外设、网络设备,其配件已不能维修需要进行配件的更换时,乙方将征得甲方的同意并详细向甲方列明具体的故障点、故障内容及是否需要更换配件。更换后,乙方将所更换的配件交还给甲方。对于更换下来的零部件,如有疑义,甲方可以做进一步的鉴定。如果证实是乙方检测错误,除修正错误外,乙方还将向甲方赔偿200元。
五、维护服务及响应
1、 服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9:00—17:00公共节假日除外。
2、 响应时间:按维护服务级别执行,特殊情况可协商处理。
3、 指定联系人:为维护甲方的利益及配合做好服务,由甲方向乙方推荐指定的联系人。负责在有服务需求时,向乙方发出服务请求。除非客户在协议条款中书面说明,否则非指定联系人发出的服务请求,乙方将不予响应。如联系人的变动,甲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六、协议收费标准及合同金额
1、维护服务收费标准:
2、协议签订后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维保金额计元。乙方按协议规定开始执行一年起的维保协议。
七、不涉及的服务
1、系统设备清单所列之外的设备。
2、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数据丢失或其它原因所造成的后果及损失。
3、乙方不承担因客户使用盗版软件或其它原因所造成的后果及损失。
4、在客户不允许乙方进出入的场所才能完成的服务。
5、乙方所承诺提供服务地点以外的地方。
6、任何由于可证明的产品(软件、硬件)自身的固有的缺陷而引起的软、硬件故障或错误。
八、不可抗力
由于火灾,洪水、战争暴力或其他类似人力不可抗拒事件引起的事故 ,双方不能及时履行各自责任,双方不对此承担责任。
九、协议期限
本协议之有效期在协议条款中标明。
十、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公章或合同章)(盖公章或合同章) 甲方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附:计算机设备调查表
维保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委托乙方提供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和技术支持服务(以下简称“服务”)工作,且乙方同意接受委托。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1条 服务内容、期限和要求
1.1甲方委托乙方提供 服务工作,服务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1.2本合同项下乙方的服务期限为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2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
2.1本合同项下的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大写) ( )。
2.2服务费用的标准及明细见附件2。
2.3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和方式:
一般采用定期支付方式。由甲方在确认乙方按合同要求正常履行服务后,定期按比例支付。
第3条 甲方权利义务
3.1甲方的权利
3.1.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给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产品和项目服务。
3.1.2如乙方产品和项目服务未达到合同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做出相应改动和调整。
3.1.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项目进展报告并随时要求乙方提供与项目服务内容有关的相关信息。
3.2甲方的义务
3.2.1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3.2.2甲方需支持和配合提供系统开发实施所需的相关资源,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条件:
①系统开发实施所必须的计算机设备及其他办公室设备,并允许乙方人员为实施本项目之目的而使用上述设备。
②指定一名专业人员作为代表与乙方配合,并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③负责协调与项目有关的第三方责任(其他硬件及软件方面)。
3.2.3甲方应对由于其自身原因造成的,或由于甲方未履行其义务所造成的项目进度延误承担责任。
第4条 乙方权利义务
4.1乙方的权利
4.1.1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费用。
4.1.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给予完成合同所必需的工作上的配合和保证。
4.1.3乙方有权得到甲方对于系统漏洞等与本合同项目有关全部信息的及时书面的通报。
4.2乙方的义务
4.2.1乙方将按本合同的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发实施服务,并根据可能的需要,提供开发实施方案。
4.2.2乙方应必须按项目系统开发实施日程表完成系统开发实施工作,但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拖延除外。
4.2.3乙方需保证必要的技术支持服务得以实现;
①本项目正常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上午8:00-下午17:00,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休息期间可采用电话方式或远程方式。
②提供7x24小时电话技术支持,在出现无法远程解决的严重影响使用的问题时,将在
小时内派驻工程师到达现场。联系人: 联系方式:
③乙方应指派一名代表为项目经理负责监督及协调本合同义务的实施,项目经理的联系方式: ;并保证投入x名技术人员提供维护服务。
第5条 维护确认
5.1维护确认工作自xx维护之后每 日进行一次。维护确认前,乙方应当根据相关的检验规格和标准,对维护项目进行功能和运行检验。乙方应当在每次维护确认前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提请甲方按照合同及其附件所约定的'内容进行维护确认。重大维护内容发生后,乙方可以及时以书面方式提请甲方进行维护确认。提请对应用软件维护项目进行维护确认的,乙方还应当提交相应的软件维护文档,所提交的文档应当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5.2甲方应当在接到乙方书面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进行维护确认。如甲方无正当理由而不进行维护确认,则视为甲方已经确认。双方对此另有约定的除外。维护确认的内容包括系统故障现象、原因、故障排除过程、更换配件情况、恢复状况等。
第6条 违约责任
6.1若乙方未履行合同中规定的各种服务或所提供的服务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或根据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从维护费用中扣除相应款项。
6.2若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本合同下的义务,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或扣减转让部分的服务费用,扣减费用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则乙方还应补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6.3因乙方原因造成设备损坏的,乙方应进行修理、更换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6.4因乙方维护质量问题造成事故和直接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5合同生效后,甲方未能在规定日期或合同双方所同意的延期期限内,向乙方支付合同规定的款项的,则每超期x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款项x的违约金。
6.6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后并不减免双方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第7条 保密责任
双方应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得的对方的相关信息承担保密责任。
7.1双方保证并承认,双方均应严格保守对方的商业秘密,非事先征得对方的书面正式同意,不得披露对方的商业秘密。保密信息的接收方(以下简称“接收方”)应妥善保管,至少以保管自己的保密信息的注意程度来保管信息披露方(以下简称“披露方”)的保密信息。保密信息应保存在一个安全的地方,对于与电脑有关的保密信息的使用权也应该严格控制。保密信息只允许披露给该方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为了本合同的履行之目的而有知道必要的雇员。接收方应该与保密信息的每一个披露对象签署相关的保密协议。
7.2保密信息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述任何信息:
7.2.1非因接收方过失而在现在或后来成为公众可获得的信息;
7.2.2第三方在不受限制和未违反任何保密关系的情况下透露或提供给接收方的信息;
7.2.3接收方在未接触披露方保密信息的情况下独自研究获得的资料;
7.2.4透露时接收方已知的信息;
7.2.5按适用法律或法院命令透露的信息,但须就该法律或命令向透露方发出合理通知并向透露方提供机会,依法阻止或限制透露上述信息。
第8条 知识产权
8.1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合同产品中所含计算机软件达到下列标准:
8.1.1乙方承诺其已是软件的权利人或其已取得相关权利人的许可或授权,使其拥有签订本合同的条件和权利。
8.1.2乙方承诺本合同软件由原厂商供应并完全符合厂商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及标准,乙方并保证本合同软件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维护的情况下运行良好。
8.1.3乙方承诺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系经严格测试、成熟稳定、无病毒及重大缺陷的软件产品,皆为可执行的软件产品,未在其中设置任何妨碍软件正常运行的限制措施。
8.1.4乙方承诺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无任何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权属纠纷,且不存在侵犯其他任何第三方权利的情形。如因甲方购买、使用本合同约定的软件而被他人主张权利或引起纠纷的,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8.2甲方享有所有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服务对象的知识产权。双方协商同意,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服务所产生的全部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除为甲方服务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使用上述知识产权,但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9条 不可抗力
9.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9.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本合同义务履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延迟或免除履行部分或全部合同义务。但是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量减小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或其他不利影响,并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立即通知对方。任何一方不得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迟而要求调整合同价格。
9.3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2周内(含本数),取得有关部门关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并以传真等书面形式提交另一方确认。否则,无权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减轻或免除合同责任。
9.4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已达120天或双方预计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将延续120天以上(含本数)时,任何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由于合同终止所引起的遗留问题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10条 争议解决
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如争议未能通过协商方式予以解决,则双方同意将该争议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第11条 合同生效
11.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在双方履行完毕本合同约定的所有义务后终止。
11.2在本合同终止的情形下,双方除应对相关费用/违约金进行清算外,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或信息系统的新的运行维护方提供必要的交接和协助。
11.3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维保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村村委会为保障社区供暖服务质量,加强锅炉安全管理和正常运营,确保住户的正常供暖,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公平和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承包条款。
一、承包内容
____村村委会____社区供热站供暖服务,包括供暖锅炉及其相关附属设备和管网的运营、维修、维护。
二、承包期限
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甲方权利、责任、义务
1.提供社区取暖住户花名册、供热管网设计施工图纸和质保合同以及供暖分户阀门室钥匙。
2.负责水、电、道路三通并符合供热要求,锅炉、管网等设备质量合格、安装科学、运行正常。
3.监督供暖质量和安全运行情况。
4.协调住户积极缴纳热力费,协调供暖服务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
5.为保证锅炉最低运营成本和最低供热质量,确保已售出房屋足额缴纳热力费,住户中途不得停止采暖。
6.承包内容中所有供暖财产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7.负责按照设计标准和相关规定进行供热站验收并办理相关手续。
8.供暖质量达不到国家供暖标准,发生的问题由乙方负责。
9.不得故意刁难或制造障碍影响正常供暖。
四、乙方权利、责任、义务
1.必须遵守小区物业管理规定,不得发生扰民等违法行为;处理好与业主关系,杜绝意外事件发生。
2.在承包期内发生工作人员和设备财产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3.制定科学供暖方案,培训司炉工,按照锅炉有关操作规程规范操作,安全运行,确保供暖时间、质量达标,用户室内温度达到18摄氏度以上。
4.司炉工必须持证上岗,搞好设备检修维护和水处理等工作,做好锅炉运行日志;维修人员必须熟悉小区管网基本参数及位置布,确保维修及时准确。
5.严格执行武威市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按照整栋楼建筑面积分摊到户收取热力费。
6.出现供暖故障及时通知住户,紧急抢修,不得耽误供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供暖。
7.购买、安装除尘、脱硫等环保设备,确保环保达标。
8.根据供暖需要,负责新增供热锅炉及设备的购买、安装。
9.自承包之日起,乙方所购买、安装的设备设施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10.承担锅炉房至各供热楼栋散水以外的管网维护、维修。
11.对甲方在协调供暖相关事项过程中产生的专门性劳动(如专人配合热力费收取等),经协商后支付一定的'劳动报酬。
12.乙方负责收取热力费,并承担锅炉和各种供热设施维修费及各种税费,包干经营,自负盈亏。
五、其它:
1.乙方向甲方缴纳保证金壹拾万元整(¥:________)
2.乙方若在合同期内私自停止承包经营,每年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费用。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4.本合同从签定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当地人民法院裁决。甲方移交财产清单附后。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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