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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

时间:2023-05-21 11:42:02 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的签订合同8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签订合同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实用的签订合同8篇

签订合同 篇1

  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与我公司合作零售商中有部分续签合同原件未能于我公司留存,特出此证明,并保证该证明的真实性。以下提供信息如有虚假,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1. 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续签合同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合同期限: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无法提供原因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特此证明

  2. 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续签合同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合同期限: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无法提供原因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特此证明

  3. 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续签合同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合同期限: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无法提供原因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特此证明

  4. 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续签合同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合同期限: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无法提供原因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特此证明

  5. 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续签合同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合同期限: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无法提供原因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特此证明

  (公章)

  日期:

签订合同 篇2

  合同双方当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转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转租给乙方使用、收益、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租房屋的情况

  1-1 甲方依法承租的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有居住/非公有居住)房屋已(书面告知公房出租人/按房屋租赁合同的转租约定/征得房屋出租人书面同意),由甲方将上述承租房屋________(全部/部分)即____号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转租给乙方。该房屋的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1-2 该房屋的共用或合同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的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予以明确。

  甲、乙双方同意附件(二)、(三)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乙方在本合同转租期满向甲方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2-1 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该房屋________(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租用公房赁证)(编号________)。该房屋的用途为________,乙方承诺按________(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租用公房凭证)所载明的用途使用该房屋。

  2-2 乙方保证,在转租期间未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取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三、转租期限及交付日期

  3-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转租期为____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保证该转租期限未超出________(租赁合同/前一个转租合同)的租期。

  3-2 转租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在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转租期届满前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转租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____币)______元,月租金总计为(____币)______元。(大写:______万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______角整)。该房屋租金______(年/月)内不变。自第______(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______(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4-2 乙方应于每月__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支付违约金。

  4-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它费用

  5-1 在房屋转租期间,乙方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________等费用由________(甲方/乙方)承担。其它有关费用,均由________(甲方/乙方)承担。

  5-2 乙方负责支付的一述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6-1 在转租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用时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6-2 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3 转租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或出租人要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的,应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6-4 在转租期间,出租人需要对该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具体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在条款中另行商定。

  6-5 乙方需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则应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后方可进行。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____日内应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____币)________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7-2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房屋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8-1 在转租期间,乙方再转租房屋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

  8-2 乙方向甲方承诺,在转租期间不将该房屋承租权转让给他人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交换使用。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例

  9-1 在转租期间,租赁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随之终止,因本合同终止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___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或者拆迁的。

  (三)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四)甲方已被告知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9-2 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______倍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合同 篇3

  如大家所知,在试用期内,除了用人单位可以考核劳动者,我们劳动者也是可以考核用人单位的,那么,在这个互相考量的时期内,用人单位是否应当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呢?下面马上在下文为大家解答。

  按照法律规定,即使是试用期,也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21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由此可见,试用期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而不是一个单独的有关试用期的规定,劳动合同生效和终止的时间都应包括试用期在内,而且计算劳动合同期限也应当包括试用期。

  试用期相关规定:

  “试用期”是伴随着劳动法的`出台而出现的。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方面可以维护用人单位的利益,为每个工作岗位找到合适的劳动者,试用期就是供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适合其工作岗位的一项制度,给企业考察劳动者是否与录用要求相一致的时间,避免用人单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以及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以上内容就是我们关于试用期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解答,综上可知,即使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也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此外,用人单位如果仅与劳动者签订试用期合同,这也是不对的。

签订合同 篇4

  如今很多房屋在进行装修的时候都是委托专门的装修公司进行的,此时一般双方都会就装修事宜签订一份合同,避免日后产生什么法律纠纷。签订房屋装修合同有很多事情是需要注意的,具体须注意的事项有哪些?请看本文为您详细介绍。

  现在家装市场极容易出现工程纠纷,如转包、挂靠公司、装修质量、拖延工期、预决算争议等情况。陈律师提醒消费者,为防止这类纠纷的发生,业主一定要签订《家居装饰合同》来保证自己的利益,签订合同时,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多加注意。

  (一)选择正规的家装公司,签订合同之前,业主应先审查装饰公司的手续是否齐全。

  (二)参观装饰公司正在施工的装修现场,检查工地施工工艺以及工人的素质,还应该着重检查施工工地的管理、卫生和防火情况。

  (三)对装饰公司提供的设计方案要有详细的设计样图。预算报价,客户应该严格审定,如有可能找相关专家咨询。如果委托装饰公司选择建材的话,装饰公司一般会提供预选的材料样品,客户应该保存以便日后检查对照。

  (四)在签订合同时,应详细注明施工工期、几次验收程序(包括材料、隐蔽工程、局部和整体验收等)、详细制作过程的说明、甲乙双方各自提供的材料的明细表和日期等,同时还应约定好违约金的赔付比例。在约定装修的材料标准时,一定要非常细致,包括外墙、内墙、顶棚、地面、厨房、卫生间、阳台等,每个部位使用材料的品牌、型号都要清楚标明,不能笼统地用“国内名牌”、“国际名牌”之类的`字眼。

  (五)验收方式可在合同上约定由政府质检站来验收,这样你就可以不为请质检站而另付费用。

  (六)合同要由法定代表人签订,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要复印委托书,同时向装饰公司索要工商执照的复印件和资质证明的复印件,这两个复印件都应该加盖公司章,还要索要项目经理和工程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公司正式职工的工作证复印件以及联系电话。

  (七)交付的工程款要由业主亲自交到公司财务,并索要建筑安装专用发票,尽量防止出现其他人代收工程款的情况。

  (八)工程完工后不同的项目有不同的保修期,客户可依具体情况与公司商议,保留原证件或扣留部分工程款作为装修的质量保证金,

  (九)上述装修合同有三种形式:即承包人包工包料,部分包料,承包人包工、住户自己包料,在装修中还应注意以下几种情况,装修公司包料的,要向其索要购买的材料明细表、合格证、发票;业主自己包料的,选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有中文标志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装修材料。

  (十)另外,在装修工程竣工后,空气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检测不合格的,如属承包人的责任,承包人应返工,并承担相应损失。

  (十一)预算项目变更时,双方应该重新签订协议。

  当事人在与装修公司签订合同的时候,有以上几个方面是需要注意的。当然很多时候还是要根据房屋的实际情况,才能判断需要注意的侧重点在哪里。比如新房与二手房的装修时的注意事项就有所区别。要是因此发生了法律纠纷的话,你可以委托网站的专业律师来为你解决相关问题。

签订合同 篇5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即可。否则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一、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

  约定情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定情形:下列情形,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对应前款: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时,就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主要针对事业单位改制,对应前款的订立;国有企业改制,对应前款的重新订立

  前款:订立或重新订立时,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3、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39条和40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对应前款: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时,就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第二个合同期满,就满足了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只要劳动者提出续订,用人单位只能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换言之,只要进入了第二个合同期,除非劳动者放弃,必然会导致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了遏制劳动合同短期化,提高就业的质量和稳定性。

  因此,在订立第一次合同时,用人单位不能以一年为最佳选择,除非你一年换一批人;职工中劳动合同到期时段应当拉开距离。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是铁合同:出现了法定情形,仍然可以依法解除合同;进行经济性裁员时,只规定优先留用;放宽了经济性裁员的条件。

  这些规定的目的除了提高就业的稳定性外,还考虑了市场经济下企业对劳动力既要保持相对稳定、又要合理流动的需求。

  3种情形已经逻辑地包含了原《劳动法》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因此,原《劳动法》规定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不作为一种情形罗列。

签订合同 篇6

  为规范本公司人员劳动用工行为,进一步明确与员工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以《劳动合同法》为依据,结合公司实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规范签订行为,现制定如下劳动合同签订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依法签订原则

  (二)切合实际原则

  (三)平等协商原则

  二、操作程序

  (一)确定劳动合同形式。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结合岗位工作特点,公司与员工所签订的期限可分为三类: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签订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人员范围: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符合签订劳动合同的,应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为3-5年。

  2、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人员范围:截止目前,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的,依法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3、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人员范围:

  对于因其流动性较强,为了便于管理,与其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二)确定劳动合同内容。以《劳动合同法》为依据,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的劳动合同为范本,针对员工所从事的工作岗位特点和工作要求等,在与录用人员平等协商的前提下确定劳动合同专项条款内容。

  (三)确定签订时间与录用单位。凡是此次签订的合同,签订的起始时间统一为:20xx年5月10日,由录用人员与公司统一签订,察右后旗劳动人事局鉴证。

  三、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时间月日——月日)。 对各部(室)、车间所有录用人员的个人基本情况及现在工作情况、表现等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确定好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对象范围。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和每位录用人员所在岗位性质、工作难易程度、个人工作水平和本人工作意愿确定与其所签订劳动合同形式。

  (二)组织签订阶段(时间月 日——月 日)。 鉴于公司录用人员人数多、岗位分散等实际情况,以按照工作部门分批进行签订。第一批:与电石车间录用人员签订;第二批:与电气、维修、气烧窑、原料车间、化验室录用人员签订;第三批:与装卸队、保卫室、卫生队录用人员签订;第四批:与各部门录用管理人员签订。劳动人事局统一印制《劳动合同》文

  本,根据各部(室)、车间的实际情况组织签订。

  (三)备案登记阶段(时间为月日——月日)。 公司在劳动合同签订和实施中,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做好前期摸底工作的基础是,与录用人员进行沟通协商,确定好双方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确保合同签订率达100%,并做好备案登记手续。

  四、有关要求。

  录用人员在签订书面合同时,必须是本人签字盖章,其他人不得代替。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视为无效合同。对自愿在公司工作但不愿签订书面合同的员工,公司与其确定事实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向其本人送达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通知,并要求其本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字。

  (二)年 月 日以前参加工作的员工此次签订劳动合同无试用期约定,年 月 日以后参加工作的员工,大学毕业生试用期为 个月。本科毕业生试用期为 个月。对于临时用工,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将不约定试用期。

签订合同 篇7

  首先,要充分了解签约对象的主体资格。

  当前各种经营单位的性质和种类比较复杂,管理不到位的现象比较普遍。为防范欺诈行为,减少交易风险,有必要考察双方的主体资格、履约能力、信用情况等,查看对方的营业执照、年检证明资料等。

  其次,注意合同条款的对等性。

  《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是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委员会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权利义务的协议,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不要签订义务多、责任重、权利少这类一边倒的合同,例如合同只规定物业管理企业违约要如何处理而无业主委员会违约如何处理的内容。

  再者,合同条款要明确。

  《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是物业管理企业与业户之间发生的一项劳务的交易准则,其根本要求是实用,合同的用词用语不需要华丽、完美,但是一定要明确,言简意赅,避免毫无意义的空话,同时合同前后不能出现矛盾。

  同时,也要注意管理费标准的确定。

  《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中的管理费标准的确定必须合理、合法,具有可执行和可操作性。既要照顾物业管理企业实际开支情况,又要顾及业户的负担。既要使物业管理企业有收益,又要使业主有所获。

  另外,对项目分包合同的特殊要求。

  物业管理企业承揽的有些项目是从其他承包商那里分包而来的,此类合同涉及一个重要的`问题是发包方是否允许承包商对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通常的情况是发包方禁止项目转包和分包或规定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商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转包、分包都要经过发包方的同意,否则转包或分包行为无效。对物业管理项目进行转包或分包的承包商往往对分包方隐瞒了原合同的规定,对此应当直接向承包商提出此问题并要求其征得发包方同意才能将物业管理项目转包或分包。

  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应注意的问题有要充分了解签约对象的主体资格、注意合同条款的对等性和合同条款要明确等五个方面。合同签订过程中,当事人应充分注意到每个事项,确保合同内容是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的。若产生合同纠纷,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我们专业的律师帮您诉讼解决。

签订合同 篇8

  可以说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签劳动合同是很常见的事,但随着劳动者法律意识的提高,就会追究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责任。到底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有哪些法律责任,接下来我们一起看看相关知识。

  (一)用人单位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将面临如下法律风险和后果:

  1.行政责任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1)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

  2.民事责任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劳动者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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