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收购合同集锦六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收购合同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收购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收购方(甲方):
养殖方(乙方):_________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乎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南美白对虾养殖、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产品基本要求:乙方养殖南美白对虾_____亩,乙方必须销售给甲方合格南美白对虾________吨。
第二条 技术指导:甲方负责技术指导,乙方应当听从甲方的技术指导,严格按规程生产。
第三条 饲料使用:为确保养殖质量,甲方推荐乙方使用甲方提供或推荐的饲料,并收取相应的饲料款。
第四条 质量标准:按照南美白对虾的通常上市标准作为质量标准,乙方必须按照南美白对虾质量标准捕捞销售,并将正次品分开。
第五条 收购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协商优惠办法或者双方协商订价。
第六条 收购地点:甲方所在地的收购站或者是甲方指定的收购场所。
第七条 检验方法:根据质量要求当场进行验收,边收购边检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进行南美白对虾的养殖生产,本合同签订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由于单方面变更合同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乙方不按期、不按量、不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不按本收购合同约定的数量收购南美白对虾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2、因发生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履行期限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收购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为加强归流河镇优质水稻种植基地建设,发展优质水稻产业,实现水稻种植户收入增加,企业增效,采用“公司+基地+农民经济合作组织+贫困户”的经营模式,促进贫困地区的水稻培育和发展产业,有效增加农民特别是贫困农民的收入,在规模和经营指标上达到规定标准的企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优质水稻组织收购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条款:
一、收购品种及数量
种植优质水稻品种为早熟稻花香7,稻种由甲方有偿提供(稻种每市斤6元),种植面积为亩。商品交售数量不低于产量的80%,即:甲方收购数量为公斤以上。
二、质量标准
甲方按国家优质水稻标准GB/T17891—1999二级以上收购,水稻品种纯度达到99.5%以上(出糙率≥77%,整精米率≥60%,水份≤18%,杂质≤1.0%)。
三、收购价格
优质水稻收购价格按当时常规稻市价上浮0.1元-0.12元,本着农民增收,甲方购得进、销得出、保本微利,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
四、收购方式
1、由乙方负责送货到甲方指定场地:银辉米业有限责任公司院里
2、甲方负责验收(水分,出糙率,整精米率,杂质)。
3、合格后现金结算。
五、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乙方种植水稻过程中所需的技术服务,帮助协调乙方和信贷部门的贷款问题(种子、化肥、农药等费用)。水稻加工需要工人时,合同户的劳动力可以优先从业。
2、乙方负责优质水稻的种植,20xx年6月1日前必须完成插秧工作。并负责精心管理,防止病虫害的'发生。
3、乙方在20xx年10月1后,将水稻进行收割,收获的水稻在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2月1日一个月内进行交售。过期甲方有权利拒收。
4、订单面积内生产的稻谷必须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地点及时出售给甲方。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自觉遵守合同条款,严格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有违约,按所签合同第一款规定出售给甲方的水稻重量的千分之3作为违约金。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合同期间如有其它变动,可另行作以补充。
甲方:乙方:
年月日
收购合同 篇3
甲方: (购方)
乙方: 县(市) 乡(镇) 村 户(售方)
为进一步推进粮食产业化经营,加快“订单农业”的发展,保护种粮大户的利益,甲方与乙方协商就 年粮食生产收购事项订立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确保合同履行。
一、品种数量
乙方种植的粮食品种、面积向甲方交售的数量如下:
品 种
面积(亩)
亩产(公斤)
总产(公斤)
定单数量
(公斤)
二、收购价格
甲方对乙方合同内的粮食实行全面收购,收购价格在国家规定的同等级粮食收购价的基础上实行价外补贴,每50公斤补贴 元。
三、结算方式
乙方将粮食送到甲方指定的.收购点,由甲方验收合格后,当场付清全部粮
款和补贴款。
四、权利义务
1、乙方合同内的粮食必须交售到甲方指定的粮站,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
2、乙方交售的粮食必须符合国家规定质量标准,甲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甲方不得压级压价。
3、乙方在交售粮食时可要求甲方提供预约、优先验收结算等服务,甲方不得收取服务费用。
五、预购定金
1、甲方在合同签署之日预付给乙方粮食“预购定金” 元。
2、甲方预付的粮食“预购定金”在乙方交售粮食时由甲方收回或在售粮款中扣除,“预购定金”不计利息。
六、违约行为
(一)以下行为视为甲方违约:
1、甲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条款收购合同内的粮食的;
2、甲方未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论价、压级压价的;
3、甲方未当场付清全部售粮款和补贴款的;
4、甲方其他违反合同约定行为的。
(二)以下行为视为乙方违约:
1、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非主观因素),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向甲方交售合同内粮食的;
2、乙方其他违反合同约定行为的。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乙方将不返还“预购定金”,并可要求甲方赔偿运输、保管等方面的费用。
2、乙方违约,乙方需向甲方双倍返还“预购定金”,甲方可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八、变更与解除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一致同意,以书面方式达成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
九、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义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一份。
4、本合同有效期自签定之日起至______ 年_ 月_ 日止。
甲方(盖章):
乙方: 县(市) 乡(镇) 村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收购合同 篇4
合同编号:北京市西瓜种植收购合同
收购方(甲方):
种植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西瓜种植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基本情况
西瓜品种
等级
规格
种植面积
种植地点
种植方式
数量
交付
时间
单价(元)
总价(元)
第二条 质量要求
成瓜应达到:□无公害食品标准 □绿色食品标准 □有机食品标准 □
标准编号为:
具体要求:瓜形端正、九成熟以上、无软皮、无病斑、无碰压伤、无腐烂、无葫芦头瓜、无尖头果、无白瓤、脆沙味甜、含糖量应在 %以上。
单瓜重量:□大西瓜 至 公斤;□中型西瓜 至 公斤;□小西瓜 至 公斤;
倒瓤、死秧、扭蔓、烂顶、污水、尿素瓜及生瓜、 一律不予收购。
第三条 技术指导与培训
甲方应□有偿 □无偿提供瓜种及相关农资、大棚、滴灌设施、
等;有偿提供的价格为 。
甲方应□有偿 □无偿提供相关种植技术及经验指导;有偿指导价格为 元/亩。
以上合计: 元,价款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一次付清;□于交瓜时抵扣收购款。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和甲方的指导进行西瓜种植、养护,并确保成瓜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
第四条 定价及结算方式
1、收购价格为:
□ 保护价:交瓜时市场收购价格低于保护价的,以保护价为准;交瓜时市场收购价格高于保护价时,双方可协商上调收购价格。
□ 非保护价:价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 市场时价:双方不事先约定价格,以交瓜时的时价为准:
时价确定方法:
2、定金及预付款
□ 定金: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定金 元(最高不得超过总价款20%)。
□ 预付款: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预付款 元。
3、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五条 西瓜的交付、运输及验收
交付地点:
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
验收方式:
双方就西瓜质量产生争议的,以双方共同认可的国家或地方质量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为准。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支付收购款或乙方迟延交瓜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交付的西瓜经验收不符合约定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拒收,由此发生的费用或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不交付西瓜或将西瓜出售给他人的,应按照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双倍返还定金。
4、甲方未按约定收购符合要求的西瓜的,应按 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或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5、甲方提供的瓜种、技术指导或提出的种植要求存在差误等问题的,应按照 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6、
第七条 不可抗力:因发生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等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八条 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履行期限至 年 月 日止。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收购方(签章): 种植方(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收购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收购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捕捞方)
(甲方)为了发展生产的需要,充分发挥渔业龙头企业的作用,减少渔业经营风险,与广大渔业捕捞户签订本鱿鱼收购合同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双方在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
____________________号渔船捕捞在渔业捕捞期捕捞的全部鱿鱼都是收购标的。
二、数量:
按照标的的实际到港数量进行计算,对实际到港数量双方同意委托巴曹渔港的苍南县巴曹镇东平水产交易所进行过磅,双方对苍南县巴曹镇东平水产交易所过磅的重量均不得再作异议,过磅的费用由双方均摊。
三、规格要求:
每只鱿鱼平均重量不得少于_____克。
四、价格:
保护价格为_____元/斤;市场价格上浮时,甲方优先随行就市收购。
五、交付方式:
乙方捕获的水产品抵到巴曹渔港后,经分类和挑选后,将全部鱿鱼委托苍南县巴曹镇东平水产交易所进行过磅,并联系甲方,由甲方自行到苍南县巴曹镇东平水产交易所提取,到苍南县巴曹镇东平水产交易所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以后由由甲方承担。
六、结算方式:
每次乙方渔船靠岸后进行对上一次的货款结算,结算后3日内付清货款。
七、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至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本合同有效期限到期后,双方认为还要延续的,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开始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八、违约责任:
收购和捕捞双方除有按合同进行交易并支付货款等权利义务外,一方如有违约还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捕捞方在捕捞期间违约不向买受方提供合同所规定鱿鱼的或向其他买方提供鱿鱼的,应向买受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并按每次违约赔偿人民币_____万元的违约金;
2、收购方接到捕捞方鱿鱼交付的要求后1日内到苍南县巴曹镇东平水产交易所交接货物,否则捕捞方在权及时处理标的货物,捕捞方可向买受方要求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并按每次违约赔偿人民币______万元的违约金;
4、每只鱿鱼平均重量不得少于____克,低于标准的.收购方有权拒收,或按双方另行议定的价格收购;
5、在鱿鱼中掺杂其它物品或渔种的,按掺杂物品的金额的10倍扣除货款金额
6、收购方未按规定及时对货款进行结算或结算后未按规定支付货款的,每天违约金按应结算的货款金额的2%标准支付给捕捞方。
九、不可抗力:
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部门证实后,不负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十、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苍南县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苍南县巴曹镇东平水产交易所各执一份,报工商部门备案一份,于签订当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均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郑重承诺:已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及内容。
甲方:(公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号渔船
船老大签字:__________
收购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乡村社) 身份证号: 为发展高优农业,调整农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乙方为甲方落实种植青贮玉米,甲方进行收购,本着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青贮玉米收购合同条款如下,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收购乙方种植玉米作为青贮饲料,预定亩,(按实际收购为准,所种品种必须是由甲方指定的青贮玉米品种)
二、甲方保证在秋季玉米生长至加工秸秆青饲料最佳收割期时收购合同约定种植亩数的玉米青贮秸秆(含全部玉米棒),收购时间自甲方通知之日起一般为20天。
三、甲方收购方式:乙方进行收割且自行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碧玉乡石滩村春寅乳业奶牛养殖场),由甲方验收合格后过磅交货,运输费用乙方自行负责。
四、甲方应保证在收购期内对乙方玉米青秸秆随到随收,如质量合格,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
五、价格:双方商定青贮玉米秸秆收购价格按元/公斤计算。 六、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以自己企业生产的'生物有机肥、复混肥按出厂价(生物有机肥元/袋,复混肥 元/袋)向乙方根据合同签订的亩数出售袋计元作为秸秆收购预支费用,待玉米秸秆收购时冲抵,其余收购费均在收购时以现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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