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项目合同锦集6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项目合同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项目合同 篇1
年 月 日
甲方:乙方:日期: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 与受托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书。
一、委托人委托项目管理的工程(以下筒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工程规模: 工程估算: 工期:。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⑴本合同协议书
⑵本合同专用条件及附录A;
⑶本合同通用条件;
⑷中标通知书;
⑸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⑹投标书及其附件;
⑺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或描述项目管理项目的技术性文件);
⑻设计文件及其审查批复文件;
⑼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
四、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项目管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受托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开始实施,至完成。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
委托人:(签章) PM:(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本合同签订于: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项目”是指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指定的,并为之提供项目管理服务的项目。
2、“服务’是指PM根据本建设工程委托项目管理合同所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2.1“正常服务”是指附录A中列出的各项正常服务。
2.2“附加服务”是指:①委托人委托项目管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客;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项目管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2.3“额外服务”是指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以外,但根据协议书第二十五条的规定,PM必须履行的服务。
3、“工程”是指为完成项目所实施的永久性工程,包括提供给委托人的设备、设施及其它物品。
4、“委托人”是本建设工程委托项目管理合同中所指的、聘用PM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5、“PM”是本建设工程委托项目管理合同中所指的、受委托人聘用提供项目管理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6、“项目经理”是指由PM任命全面履行本合同的负责人。
7、“项目经理部”是指由PM组建实施具体项目管理工作的机构。
8、“第三方”是指委托人、PM以外的其他有关当事方或法人实体。
9、“专业工作单位”是指由PM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承担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材料和设备供应及安装等工作,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
10、“合同”是指与本建设工程委托项目管理合同委托的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关的委托人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的合同。
11、“合同期限”是指合同有效期限,包括前期项目管理期限、实施期项目管理期限和后期项目管理期限。
12、“日”是指从任何一个子夜至下一个午夜的时间段。
13、“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月时间段。
14、“全过程管理的项目管理项目” 是指由PM对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管理,承担项目前期、实施期、后期所有的项目管理工作,实现项目建设的安全、工期、质量、功能、成本等管理目标。
15“建设实施阶段的项目管理项目”是指由委托PM对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实行项目管理,组织建设和实施资金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的要求,在完成该项目后按规定交付使用。
第二条 建设工程委托项目管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委托人权利
第四条 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
第五条 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六条 委托人有权要求PM按照其意愿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严密组织、科学管理;有权根据约定的项目管理服务内容及其内在要求,确定项目管理基本目标,制定项目管理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作为评价PM履行合同能力、内容、程度、质量等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 委托人有权对项目进行稽查,对违规行为提出纠正并视情实施查处。
第八条 委托人有权对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进行核准。
第九条 PM因其下列行为所造成建设项目出现诸如投资增加、工期延长、使用功能缺陷或工程质量不合格等现象,委托人有权要求PM赔偿损失。
(l)擅自变更建设内容;
(2)擅自扩大或缩小建设规模:
(3)擅自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
(4)工作失职或渎职。
(5)不按照委托人意愿或擅自行事。
第十条 PM调换项目经理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
第十一条 委托人有权要求PM更换不称职的项目部工作人员。
第十二条 委托人有权要求PM提交项目管理工作周报、月报及项目管理服务范围内的专项的报告。对突发情况或其他非约定事宜应及时报告。
第十三条 委托人有权拒绝PM提出的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建设资金或其管理报酬支付的计划或申请。
PM权利
第十四条 PM根据委托人和使用人的授权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以下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及协调权:
⑴ 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
⑵ 选择工程分包人的建议权。
⑶ 对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的建议权;
⑷ 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⑸ 对建设项目各参与单位的生产作业计划进行审核、协调与管理; ⑹ 对建设项目现场安全、环境、文明施工进行管理;
⑺ 对建设项目工程、产品质量与各参与单位的服务质量进行管理;
⑻ 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PM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⑼ 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增强效益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⑽ 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凡与工程进度、造价、质量、功能、安全等有关的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并得到委托人同意。
⑾ 在向委托人报告并获得委托人同意的情况下,PM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在紧急情况下可边处臵边报告,但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
项目合同 篇2
项目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项目代建人:(以下简称乙方)
项目使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XXXX规定》、《XXXX管理办法》,为保证政府投资建设代建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严格控制投资概算,经委托人、代建人与使用人三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批文:
项目总投资: (万元人民币)(以批准的投资概算或经批准的调整投资额为准,含上地、建安工程费用及相关规费等)。
建设地点: 。
建设规模: 。
建设内容: 。
建设工期: 。
二、代建方式和代建工作范围与内容
1、代建方式 。
(①前期工作代理,②建设实施代建,③全过程代建)
2、代建工作范围与内容 。
(①前期工作代理范围与内容:组织项目可研、工程勘察、初步设计编制;办理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土地征用、拆迁、环保、消防等手续。②建设实施代建范围与内容:组织施工图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选购等;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消防、园林绿化、市政等手续;工程合同的洽谈签订与履约的监督管理;编制年度计划,投资计划、用款计划申请;工程中间验收、编制工程决算报告、竣工验收、基建建帐、资产和建设档案移交、工程保修等。⑧全过程代建是指包含以上两方面的范围与内容。)
三、代建项目管理目标
投资控制金额: (万元人民币)(以批准的初步设计投资概算或代建单位投标报价为准)。
工程质量标准: 。
建设工期要求(自正式开工之日起计): 。
代建管理期限(合同签约后) (① 个日历天②至本项目前期工作结束③至本项目保修期结束)。
四、代建管理费
费率: %(①按项目投资额②按实际中标价)。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元。
五、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
1、三方认可的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书
3、合同条款
4、附加条款
5、中标通知书
6、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7、招标文件及其附件(询标纪要)等
8、初步设计审查批复文件
9、国家建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进行解释。
六、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合同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委托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为代建人提供项目建设的必要条件。
八、代建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按照代建工作范围和内容,承担代建任务。
九、使用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协助代建人完成代建工作。
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三方可根据合同履行的实际情况,签订本合同的补充条款。委托方、使用方和代建方三方共同认可的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也将视为合同书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代建人和使用人各执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合同 篇3
甲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强强联合的原则,甲乙双方共同合作养猪项目,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养殖合作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进度安排,甲方在乙方购进每批猪苗(100—200头)时需提供预付资金柒万元整给乙方,本资金在猪出栏时扣除。
2、甲方对乙方养殖的商品猪应从养殖起165天至195天内全部回收。超期未回收的猪只每天每头补回给乙方15元饲料和人工费。
3、甲方对乙方养殖的商品猪回收价格为每500克9.50元。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每批猪的养殖技术、饲料、人工、水电等,确保每批猪准时出栏。
2、养殖方式:第一至四个月,饲料喂养;从第五个月开始半饲料半青草过渡喂养,第六个月不使用商品饲料喂养,以玉米、豆粕、青草为主喂养。
3、商品猪从第五个月开始放牧。
4、出栏商品猪保证不含激素及药物残留超标。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本着真诚友好、可持续发展的合作原则,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项目合同 篇4
甲方(管理方):_____________乙方(挂靠方):
营业执照: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合法自愿基础上,经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目的
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乙方挂靠甲方的装修资质,从事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内的经营项目。同时,甲乙双方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其挂靠期内的注意事项。
第二条、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甲方向乙方收取工程总造价的'5%~8%,作为管理服务费。
(2)如乙方作出有损甲方信誉和形象之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二、甲方义务:
(1)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后,只向乙方提供相关经营业务所需的手续证件和经营许可。
(2)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尽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务。
(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后,应向乙方提供经营所需的相关财务支持和票据支持。
第三条、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权利:
(1)乙方可以获取甲方对其三条义务的承诺和兑现,若有问题可以随时向甲方提出意见。
(2)享受甲方所提供的施工所需资质及经营许可。
(3)经营上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4)一切正常利润归乙方所有,不受干涉。
二、乙方义务:
(1)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
(2)负责解决经营事件,相关经营条件及施工设备自主负责解决。
(3)认真负责进行施工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对发生的质量问题和事故乙方负完全责任。
(4)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诈、侵权、损誉的事情,若发生此类事件,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进行相关经济赔偿和处罚。
(5)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管理服务费。
第四条甲乙双方仅是挂靠经营关系,双方具有独立的经营地位,不存在内部管理关系。
第五条乙方在经营活动中,若出现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有乙方独立承担,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特此提出免责声明。
第六条纠纷解决方法。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1或2)项处理:
(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其他事项
本装饰公司挂靠合同以签订日期为生效日,有效期_两年,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此后无正文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
项目合同 篇5
业主在和装饰公司签合同时往往都会注意合同上的所列条款,根据项目来算自己的装修帐。但不少装饰公司在装修合同上会列增许多不必要的项目来欺诈消费者,对于外行装修的业主来说,如何才能更好的避免此类事情的发生以节省装修款呢?记者采访了装饰业的有关专家。
一装修专家则表示,无论是设计师还是装饰公司,出于盈利的本能,都会在最初的报价上列出一些可要可不要的项目。这时消费者就要擦亮眼睛,删去那些可有可无的项目,以节省开支,但也不是所有东西都能省,消费者在和装修公司谈合同时,事先要心中有数。住户应该在考虑满足基本使用功能和体现家居造型氛围的同时,根据自己的经济条件,事先确立一个合理的装饰费用投入。一般正规装修企业的毛利率占工程总造价的10-20%左右。有的消费者将一公司的管理费砍至工程总造价的5%,为了保持合理利润,装饰公司就只有在材料费、人工费上“偷工减料”了,最终受害者仍是住户。
其实,如果有设计师的合理设计,就完全可以从根源上避免这些问题。某装饰的夏工指出:合理的设计方案其实才是最基本的省钱方法,因为一般来说,设计师会将居室的功能、装饰、用材等都一一标明在施工图上,并可以经过修改,直到你满意为止,从而避免了在装修过程中边做边看、边做边改所带来的人力、物力、财力浪费,更何况设计不合理,会导致部分室内空间利用不上,那也是一笔巨大的损失。
专家建议,装修前一定要留出足够的`时间把设计、用料、询价和预算做到位,前期准备的越充分,装修的速度可能越快。在采购材料时,一定要货比三家,同时尽可能请设计师或装修的工人同去,一来他们知道何处可以买到物美价廉的材料,事半功倍。此外依托装修公司选材也是可行的。装修公司在选材上有固定网点,由于大批量选材,质量稳定且价格相对较低。住户收到工程图和报价单,一定要仔细阅读,要留意你所要求的装修项目是否已全部提供:比如,有没有漏掉窗帘、少报了一扇门等,而不应该死盯最后的总价,因为若报价里不包括你要的全部项目,到最后还是要超出预算。况且这些漏掉的项目到了现场施工时肯定少不了,届时不仅要多增加开支,而且还“受制于人”。
用料做工,清楚明白现在有些装修公司为降低成本,往往在代购材料时选择伪劣产品,以次充好来牟取暴利,所以,对于装修公司提供的图纸和报价单,消费者一定要让装修公司列出能表示出项目的尺寸、做法、用料(包括型号、牌子)、价钱的单子,不能笼统地一说了之,一定要弄清楚,写明白,免得日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然后找懂行的人咨询或亲自到市场上去调查,查清楚这些主材的是否货真价实。
项目合同 篇6
XXXX项目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合同
第一部分 项目管理协议书
委托人: 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项目管理单位: XXXX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保证建设工程项目工作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严格控制投资概算,经委托人与项目管理单位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XXXX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2.工程地点:XXXX北侧3.35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2万平方米。主要包括五星级温泉度假酒店及相关附属设施等。
4.项目总投资:项目计划建设资 亿元,
5.工期:计划20xx年 月动工建设,20xx年 月投入开业使用。
二、项目管理范围和内容
项目管理公司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第三部分合同条件中议定工程范围内的管理业务。
三、项目管理费
1.
本项费用为项目管理单位进行本项目在本合同中约定的“正常工作”服务费用酬金,
该服务费为总价包死金额,不因项目过程中投资金额、服务难度等因素相关变化进行调整。该服务费不包括为实施项目所需交纳政府主管部门的各项手续费、委托人应缴纳的各种测试费及公关营销费、协调周边关系所发生的费用、聘请的各专业的专家费用、必须的相关评审、检测费用。
2.超期咨询服务费:是指因项目管理单位之外的原因,致使本项目的管理咨询服务超出合同约定的服务周期,项目管理单位需要继续进行本合同中约定的“正常工作”服务费用。若本项目超期
咨询服务费按每月人民币
(若不足月按天计算),双方约定按合同付款方式支付。
3.为了项目管理能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项目管理应配备相关资质专业人员,且不少于8人。人员均为驻场工作人员。
四、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
构成本合同有以下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下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
1、项目管理合同
2、专用合同条款
3、通用合同条款
5、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
6、【项目管理服务建议书】及其附件
7、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或描述项目的技术性文件)
五、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
与本合同 第一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委托人承诺
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为项目管理单位提供项目建设的必要条件。
七、项目管理单位承诺
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按照本合同工作范围和内容,承担项目管理任务。
委托人:(签章) 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XXXX区
邮编:
电话:
项目管理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编:
电话: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 签订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第一节 词语定义、适用的法律法规、语言
第一条 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项目”是指委托人投资兴建,并委托实施项目管理的项目。
(2)“委托人”是指承担投资责任的项目业主,并委托项目管理任务,对项目提出使用功能,协助项目管理单位完成项目建设工作,并在项目建成后实际接收、使用、管理项目的一方。
(3)“项目管理单位”是指按照项目管理合同约定承担项目组织管理工作的一方。
(4)“项目管理经理部”是指由项目管理单位组建实施具体项目管理工作的机构。
(5)“项目管理经理”是指由项目管理单位任命全面履行本合同的负责人。
(6)“设计人” 指委托人委托的负责本项目设计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7)“监理人” 指委托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8)“总承包人”是指与委托人就建设工程总承包事宜签订协议的具有相关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9)“分包人”指与总承包人签订分包合同,负责完成属于总承包人范围内的相关分包工程的施工单位。
(10)“专业承包人”指由委托人选定并与委托人签订合同,从事总承包人合同范围之外但纳入总承包人管理的本项目相关建设工程的施工单位。
(11)“专业供应商”指由委托人选定并与委托人签订合同,负责供应总承包人合同范围之外但纳入总承包人管理的本项目相关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应商。
(12) “专业咨询机构”是指由委托人选定并与委托人签订合同,负责本项目专业咨询事务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3)“项目管理”是指在一定的约束条件下,以最优化地实现建设工程项目目标为目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国家和地方法规和规章以及行业标准和规范的规定以及其内在的逻辑规律对工程项目进行有效的计划、组织、协调、控制的系统管理活动。在本工程中,项目管理公司依据本合同及在委托人的授权下,以项目管理经理负责制为基础,对本工程从前期及设计方案开始直至竣工结束实施全过程的计划、组织、协调,并对工程的质量、投资、进度、安全实施全面的控制。
(14)“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项目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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