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养殖合同模板锦集九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养殖合同9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养殖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1、租赁标的物
甲方将位于海拉尔区哈克镇哈克村一五窑现代化牧场和附属设施{牛舍、挤奶厅、饲料库、机械库、锅炉房、配电室等}(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给乙方经营,一五窑现代化牧场占地面积约为6万平方米。同时,甲方将现有设备(TMR饲料搅拌机、山猫滑移装载机)按国家折旧标准一次性出售给乙方。
2、租赁期限及牧场使用功能
2.1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拾年,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如继续租赁,乙方应租赁期限满前六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2.2一五窑牧场使用功能:
功能为牲畜养殖,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一五窑牧场占地和饲料地
甲方应保证一五窑牧场占地面积(包括建筑物面积、奶牛活动场地和饲草料储存地)不得小于1000亩,一五窑现代化牧场经营需院外部分用地(饲料地20xx亩),由甲方协助乙方租赁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4、交付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交付时双方对基础设施的状况以交接单的形式签字确认,并附照片。对分期交付的,分期交接确认。接交完后乙方尽快利用现有的设施,发挥其作用。
5、租赁费支付
本租赁物采取包租折旧的方式,长期租赁,分段付款,分段签合同,租金为每年人民币伍拾万元整,签合同之日第一次一次性交付头三年租赁费壹佰伍拾万元整,甲方用于解决牧场原遗留问题,其余年限租赁费于租赁期当年壹月拾日前交付给甲方。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时,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交纳欠款之日起,按日按欠款金额的3%缴纳违约金。
6、遗留问题的解决
(1)已报项日的履行问题
为了完成上级项口的建设内容,顺利通过上级部门的验收父,乙方同意奶牛养殖场暂不变原先的名称,但奶牛养殖场法人必须是乙方负责人。项目资金到位后乙方承担完成项目建设内容,甲方负责项日建设当中各项手续的办理和项日验收组的接待等事宜。项目资金的分配应合同双方协商决定。
(2)此奶牛养殖场为国家示范项目,乙方要确保奶牛养殖数量,确保外来人员随时参观条件。
7、维修保养
7.1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使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并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折旧方式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
7.2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7.3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8、装修条款
8.1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方可动工。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8.2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8.3装修、改建增加的附属物产权由甲方和乙方协商决定。
9、乙方在租赁期限内,要负责做好承租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防火(包括森林草原防火)防汛、牲畜防疫工作。
10、合同解除
10.1乙方 个月内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转租户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满足合同承诺的事项乙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山甲方承担。
10.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相关手续,方可提前解约。
11、免责条款
11.1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当地政府行为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将按土14.2款执行。
11.2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应在30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12、合同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出租物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书面通知,并支付当年的租金。
13、有关税费
按国家、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因本合同缴纳的有关的税费,按有关规定应由甲方、乙方作为承担人分别承担。有关登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经营性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14、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可交海拉尔区仲裁委员会仲裁。
15、其它条款
15.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5.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15.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养殖合同 篇2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养殖场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该养殖场位于 面积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亩)东靠__________西临________南靠________北靠___________。
2.养殖场内有羊棚___
______幢,《规格长*宽m__________》房屋__________间,饮水池________立方米及其它附属设备。
3.该养殖场的转让价格________元/亩(包括场地征地费、羊棚建造费,水电路管线的费用及场内其它设备的费用)转让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 )
3.由乙方一次性付清所有款项。
4.该项目由乙方独立运作,自负盈亏,甲方愿意帮助乙方解决有关惠农政策的协调。
5.由于政策及时间的`限制,该养殖场的土地使用证未颁发,以后政府确立土地使用权时,甲方无条件配合乙方完善该养殖场的土地手续。
6.在乙方付清所有款项时,甲方在此之前的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如有债权债务导致乙方无法使用所造成的所有经
济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7.甲乙双方自签订之日起不得违约,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付于对方总价50%的违约金。
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解决未达成协议,提交古浪县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证明人一份。
甲方:
乙方:
证明人:
年 月 日
养殖合同 篇3
甲方(养殖方):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乙方(收购方):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12
1.未按合同约定养殖和交售水产品或因甲方原因导致水产品检验检疫未达标而不能交售的,向乙方支付不履行合同部分价款_________%的违约金,返还乙方扶持款及同期的银行利息;如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需承担乙方扶持款同期的银行利息;因甲方原因导致水产品检疫检验未达标而延期交售的,按延期交售部分价款_________/天支付乙方违约金。
2.未按乙方捕捞通知单捕捞,致使乙方派车到约定地点而无货可收的,应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运费;
3.未按乙方捕捞通知单要求,超捕或欠捞部分在计划内_________%以上的,应承担违约部分_________%的违约金。
(二)乙方违约责任
1.拒收应收购水产品的,除向甲方支付拒收部分水产品价款_________%违约金、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经济损失外,无权要求甲方归还扶持款。
2.属于乙方承运或请车代运的,在运输途中造成水产品丢失的,应偿付甲方实际损失。
3.逾期支付货款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逾期付款的规定支付滞纳金。
4.擅自在货款中代扣甲方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费用的,应双倍返还甲方。
5.如因扶持物资质量问题导致甲方养殖失收或欠收的,要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并扣减相应部分的扶持款。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限期限为一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合同法》等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附后。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份,送_________备案。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养殖合同 篇4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养殖场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该养殖场位于 面积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亩)东靠__________西临________南靠________北靠___________。
2.养殖场内有羊棚_________幢,《规格长*宽m__________》房屋__________间,饮水池________立方米及其它附属设备。
3.该养殖场的转让价格________元/亩(包括场地征地费、羊棚建造费,水电路管线的费用及场内其它设备的费用)转让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 )
3.由乙方一次性付清所有款项。
4.该项目由乙方独立运作,自负盈亏,甲方愿意帮助乙方解决有关惠农政策的协调。
5.由于政策及时间的限制,该养殖场的.土地使用证未颁发,以后政府确立土地使用权时,甲方无条件配合乙方完善该养殖场的土地手续。
6.在乙方付清所有款项时,甲方在此之前的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如有债权债务导致乙方无法使用所造成的所有经
济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7.甲乙双方自签订之日起不得违约,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付于对方总价50%的违约金。
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解决未达成协议,提交古浪县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证明人一份。
甲方:
乙方:
证明人:
年 月 日
养殖合同 篇5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本着“优势互补、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双方就阜信源敖汉万年猪养殖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义务:
1、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技术指导(防疫、饲养管理);
2、甲方的养殖专业技术人员免费为乙方养殖的阜信源敖汉万年猪进行品种改良、研发;
3、甲方免费为乙方养殖的阜信源敖汉万年猪进行的广告宣传及推广;
4、甲方按签订协议的规定数量收购乙方符合质量标准的阜信源敖汉万年猪。
二、乙方义务:
1、乙方为阜信源敖汉万年猪的.种猪养殖基地。门楣挂有甲方提供的“阜信源敖汉万年猪养殖基地”和“品种研发委员会”两个牌子,并设立阜信源敖汉万年猪产业协会的办公室和会议室三间。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阜信源敖汉万年猪的技术标准进行饲养管理、防疫;乙方解决不了的技术难题,应及时向甲方汇报,并由
甲方派专业技术人员协助处理。
三、饲养管理要求:
1、饲料:不含添加剂的纯绿色杂粮;
2、圈舍:保持圈舍清洁卫生,防止疫病传播;
3、防疫:定期消毒
4、做好饲养管理记录
四、甲乙双方共同签订阜信源敖汉万年猪养殖订单
1、订单期从年月年月
2、养殖数量:
3、品种要求:养殖甲方规定的生猪品种。
4、质量标准:阜信源敖汉万年猪在育肥270-300天内的生猪重量达到130-150斤以内。
5、阜信源敖汉万年猪收购:当乙方养殖育肥经甲方验收合格满足质量要求后,当市场价格低于成本时,甲方以保护价收购(保证17元/公斤,如遇天灾、饲料成本差距太大,另行协商);市场价格高于保护价时,以市场价收购。以降低乙方市场风险,减少乙方损失。
五、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期满自动失效。合同期满后,乙方如愿继续饲养,应重新订立合同。
六、合同执行中,甲乙双方不得随意更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亦不因双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到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或仲裁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日
养殖合同 篇6
甲方:始兴县马市镇红梨村民委员会
乙方:韶关均航畜牧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共享发展的原则,在自愿、平等、互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养殖生猪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乙方本着回馈社会的原则,响应省委省政府关于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部署,自愿为红梨村建档立卡相对贫困户带养殖生猪,共同推进增加贫困户的收入。
一、委托养殖的仔猪品种和数量
1.品种:。
2.数量:共100头,具体分配给每户贫困户的生猪数量由红梨村委会根据贫困户实际情况统筹决定。
3.规格: 公斤/头。
二、养殖时间
双方约定,委托代养殖时间自20xx年7月1日开始。
三、生猪价格
合同签署后日内,甲方以仔猪元/公斤的单价,共计 元的仔猪购买费用支付给乙方,并委托乙方养殖和管理,并由乙方负责销售。
四、养殖和销售要求
1.乙方严格按照与乙方养殖自己所拥有的生猪用的养殖环境、饲料、技术条件等无差别的对甲方委托养殖的生猪进行养殖。
2.乙方严格按照现有的技术和质量管理要求养殖甲方委托乙方养殖的生猪。
3.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养殖甲方委托生猪至出栏之日的养殖与管理费用为元/头,100头猪,养殖和管理成本共计元。养殖和管理成本由乙方垫付,并在生猪销售收入中扣除。
4.乙方负责并利用自身的销售渠道,以不低于生猪出栏时市场价的价格,将甲方委托代养殖的生猪销售完毕。
五、甲方收益
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于20xx年12月15日之前,以每头猪公斤, 元/公斤的销售价格,将首批50头生猪的销售收益,扣除养殖和管理成本后,支付给甲方,并由甲方统筹分配给相对贫困户。
2.乙方于20xx年1月20日之前,以每头猪公斤,元/公斤的销售价格,将第二批批50头生猪的.销售收益,扣除养殖和管理成本后,支付给甲方,并由甲方统筹分配给相对贫困户。
六、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对甲方委托养殖的生猪进行监督,但在行使监督权力中,不得无故干扰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2.甲方享有委托给乙方养殖管理的 头猪的除养殖管理成本之外的所有收益。
七、乙方权利和义务
1.除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仔猪购买费用和养殖管理成本之外,甲方委托乙方养殖的生猪自委托养殖之日起,至销售完毕之日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场地、饲料、人工、销售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对生猪养殖等有关规定养殖甲方委托乙方养殖
的生猪,确保在养殖过程及销售的生猪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
八、争议解决方式
1.如果出现重大疫情,政府对疫区进行封锁或重大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改变等不可抗力因素引起市场严重萎缩,造成养殖或销售无法进行,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养猪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附则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省编办驻村工作队存档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时间:20xx年 月 日
见证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时间:20xx年 月 日
养殖合同 篇7
甲方(出租方):
法人:
乙方(承租方):
由于甲方另有发展,无精力、人力经营管理养猪场,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现将天祝县华藏寺镇养猪场(场地)出租给乙方。为了满足乙方发展生产的需要,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则,签订本租赁协议:
1. 甲方同意将位于?出租给乙方,用于生猪饲养及销售,乙方若需改变用途须经甲方同意;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2. 租赁期限为?年,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如果希望续租,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3. 该租赁物为包括生猪饲养棚 间,平房(办公及宿舍) 间;种猪 头,母猪 头,其余生猪 头。双方约定年租金总计 元,每年租金乙方在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合同签订第二年开始,租金每年递增10%。
4. 乙方生产经营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积极配合甲方协调好周边兄弟单位及群众的公共关系。
5.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养殖生产所需的水、电供乙方使用;租赁期内水、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6. 租赁期间,乙方在该场地内的生产经营活动应注意安全,自觉接受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的'指导,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否则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7. 在乙方租赁期间所产生的劳资、债务等纠纷,全权由乙方自行承担。
8.租赁期间,争取到国家项目,除去跑项目的花销外,其余资金甲乙双方按四六分配。
9. 租赁合同到期或者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提前终止,乙方有权将新投资的设施自行处理,并保证质量将舍饲棚、办公用房、种猪 头、母猪 头,生猪 头等归还甲方。
10.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均不得无故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否则,违约一方须赔偿另一方直接经济损失的200%.
11.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商定执行,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12.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所属村委会壹份,主管部报存壹份。
甲方: 乙方:
甲方法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养殖合同 篇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协议书。
第二条 合作经营项目座落地址:电白县 镇 。
第三条 合作经营项目的宗旨是:搞好商品流通,促进电白经济发展。
第四条 合作经营项目是由个协议人共同出资设立,协议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作项目承担责任。合作项目以其全部财产,依法自己经营,自负盈亏。
第二章 项目合作的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
第五条 项目合作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
第六条 项目合作主要经营范围:种植农作物、养殖鱼类、禽畜类及龟类产品等。
第三章 项目合作人姓名(或名称)和住所
第七条 项目合作人共 个,分别为:
1、 住所在,身份证号码为: 。
2、住所在,身份证号码为: 。
3、 住所在,身份证号码为: 。
4、 住所在,身份证号码为: 。
第四章 协议人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
第八条 合作项目资本全部由协议人自愿出资入股(协议人即是合作项目的股东,以下简称为股东)。
第九条 股东的现金出资总额元,后称出资金额如下:
1、 ,以现金出资人民币 万元。
2、 ,以现金出资人民币 万元。
3、 ,以现金出资人民币 万元。
4、 ,以现金出资人民币 万元。
第五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股东享有下列的权利:
(一)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按出资比例领取分红。合作项目新增资本,原股东可以优先出资;
(三)按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四)对合作项目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步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有权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表;
(五)在合作项目办理清算完毕后时,按所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第十一条 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一)足额缴纳协议书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
(二)在合作项目办理清算时,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合作项目承
担债务;
(三)股东出资后,不得擅自抽回出资;
(四)遵守本协议章程,保守协议书秘密;
(五)支持合作项目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合作项目业务发展;
(六)不按认缴期限出资或者不按规定出资额认缴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二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的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三条 受让人必须遵守合作项目章程和有关规定。
第七章 合作项目的机构及产生办法、职权、规则
第十四条 合作项目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合作项目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五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合作项目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合作项目的年度财力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合作项目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合作项目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九)对合作项目合并、分立、变更合作项目形式、解散后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修改合作项目协
议书章程。
第十六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按本章的规定执行。股东会对合作项目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合作项目形式以及修改合作项目章程所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股东通过。
第十七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月召开一次,股东会的临时会议可由股东提议召开。
第十八条 召开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以前通告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的决定作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九条 合作项目设执行董事 名,不设董事会。 第二十条 执行董事为合作项目的负责人,其产生程序是由股东会选举。
第二十一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定;
(三)制订合作项目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合作项目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合作项目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合作项目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合作项目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制订合作项目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管理人员;
(十)制订合作项目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 执行董事任期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是:
(一)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 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二)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议作为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股东会表决形式为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第二十四条 合作项目设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合作项目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合作项目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合作项目章程和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五条 执行董事、经理、监事行使职权,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合作协议书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合作项目利益,不得利用在合作项目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合作项目的财务。
(二)不得挪用合作项目资金借贷给他人,不得将合作项目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不得以合作项目资产为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三)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在任职合作项目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合作项目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活动的所
养殖合同 篇9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丙方(村委会):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乙方承包洼赵村荒山地相关事宜和全体村民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便甲乙双方共同遵照履行。
一、宗地位置与面积
宗地位于 集体未利用荒山共计 亩(以实际测量为准),宗地四至为:东至,西至:南至: 北至:
二、承包期限
乙方宗地承包期为 年,自 年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
三、承包费及付款方法
1、该宗荒山地承包费按每亩每年元计算;
2、该宗荒山承包费按每亩每年计算;
3、该宗荒山地的承包费支付方式为每五年支付一次;
4、该宗荒山的承包费支付方式为每四十年支付一次;
5、在承包年限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承包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承包费。
四、宗地土地承包经营权取得
1、乙方自本合同生效时取得相应宗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2、必要时,乙方得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土地承包经营证,并将宗地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甲方应予以协助。
五、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无争议的土地,做到四至明确,保证该土地无产权及其他纠纷,保证乙方的使用权和权益,不得干涉。
2、承包期内,甲方应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承包合同,不得收回承包地。
3、甲方应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乙方在行使本合同约定的权利时,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并提供所需要的相关文件资料;该宗土地承包期内享受政府的所有优惠政策归乙方所有,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手续。
5、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取得相应的土地承包费。
6、甲方应保证按照(土地管理法)第48条的规定,在合同签订签前召开村民会议,通过同意乙方承包的决议,并报乡(镇)政府批准。
六、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荒山地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拥有该土地的一切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承包宗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
2、承包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乙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3、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
七、违约责任
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任何一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擅自解除承包合同的,违约金按乙方应付土地承包费总额的十倍计算。
八、其他约定
1、甲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将本合同各条款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通过(附: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甲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的授权与乙方签订本承包合同。荒山地费用由乙方统一补偿给甲方村民代表。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书一式三份,甲乙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乙方合理合法利用荒山地,不得建化工厂、污染企业,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合理利用荒山地的权利。
十、该合同到期时乙方有优先权再续承包年限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签章):
丙方(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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