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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出口合同

时间:2023-05-24 13:29:03 合同 我要投稿

货物出口合同模板锦集五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货物出口合同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货物出口合同模板锦集五篇

货物出口合同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作为具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专业外贸公司,在相应领域内拥有良好的资信;

  鉴于乙方已获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出口本合同项下货物所需的批准;

  鉴于乙方作为委托人,愿意委托甲方为其出口本合同项下货物;

  鉴于甲方作为受托人,将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_________号货物出口合同(以下简称“出口合同”);

  为明确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特此订立如下合同,以期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委托出口货物(以下简称“货物”)

  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质量

  数量

  单价

  总价

  交货期

  (注明贸易术语)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和责任(根据贸易术语项下卖方义务调整)

  1.与货物出口合同的买方(以下简称“外商”)签订出口合同。

  2.在签订出口合同后,负责向外商催开出口合同项下的信用证。

  3.在收到外商的承运货物的船舶动态后,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乙方。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1.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支付委托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2.按照出口合同的规定办理货物商检,并提供商检报告。

  3.在出口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内,将货物运至交货地点并交给外商指定的承运人。

  4.备齐货物出口所需的文件、许可证。

  5.负责赔偿甲方履行本合同时因不可归责于其自身的原因受到的`损失。

  第四条 费用及支付

  1.委托手续费:_________。

  2.其他费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货物的出口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税均由乙方承担。此等费税包括但不限于关税、增值税、报关费、保险费、码头杂费、仓储费、开证费、商检费、短驳运输费、内陆运输费等。若由甲方代垫,则乙方依甲方提供的有效凭证进行结算。

  3.费用支付:乙方应当在_________内,将本条第1款、第2款规定的委托手续费及其他费用汇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第五条 与出口合同有关的违约、索赔

  1.外商违约:当外商未能履行其相应义务时,甲方应及时将上述情况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披露该外商,乙方可以行使甲方对外商的权利并对其提出索赔,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必要之协助;如乙方委托甲方索赔的,应当在有效索赔期限内提交必要的索赔证件;如乙方委托并提供相应仲裁或诉讼费用的,甲方应依出口合同之规定对外提起仲裁或诉讼。上述索赔或仲裁、诉讼产生之利益或损失,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如乙方违约致使甲方未能对外商履行义务的,甲方有权向外商披露乙方;如甲方因此对外商或承运人承担违约责任或受到其他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六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赔偿对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但甲方因外商或承运人违约而不能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其义务的不属违约,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且乙方应当自行承担其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第七条 不可抗力

  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解除后3日内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的理由,在提供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后,根据情况可延期、部分或全部不履行合同,同时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但如果甲方未能因不可抗力免除对外商的责任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货物出口合同 篇2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江阴中海船务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出口货物海上运输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订舱、报关、报验、仓储、中转、集装箱装箱、货交承运人或垫付海运运费等货物出运事项。甲方在每次委托时应列明具体事项。

  二、甲方义务

  1.甲方托运货物必须符合国家规定,货物的包装、件数、数量、重量、尺码应该与实际相符。

  2.每航次出口货运代理,甲方应于船抵港前日将填制准确的货物“托运单”或“货物明细单”等单据(以下称“委托单”)送交或传真给乙方。委托单应明确标明订舱单位的名称、经办人、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单内容应标明货物品名、件数、重量、体积、装箱数量、目的港、装船日期、运费条款及甲方注明的其他要求。

  托运危险品时,甲方应当在委托单中说明货物的危险性质和注意事项;危险品运输规则有规定的,按该规则处理。

  托运贵重货时,甲方应当在委托单上申报货物价值。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报验的,应在开船前合格、准确、齐全的报关、报验单证以及海关要求的报关委托书。单证依贸易性质不同可包括: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外汇核销单、报关单、配额证书、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

  4.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装箱、中转运输(公路或内河运输)的,应在委托单或相关函电中予以明示,其中包括仓储、装卸、短驳、刷唛、拆装箱等事项。

  乙方为使甲方的货物能顺利出运,可委托第三方办理前款的.部分或全部事项。

  5.甲方要求提供门对门装箱的,乙方在客户指定地点等待集装箱装箱完毕。甲方在装箱完毕后应传真给乙方具体的集装箱号、铅封号、准确的货物尺码、重量、件数,以保证顺利通关。

  6.甲方要求更改委托书所列的委托事项的,必须在乙方规定的时间内按乙方的要求出具书面更改单,加盖公司章或业务章后传真乙方。

  7.当货物体积、重量、数量与委托单不符时,应以乙方实际收到并计量的数字为准;如货物最终装船出运,则以承运人或其代理所签发的提单或海运单为准,并以此作为计费依据。

  8.甲方在超过截单日要求加载时,乙方可积极配合,但乙方不承担延误出运的责任。

  9.因甲方单方取消航次委托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三.乙方义务

  1.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提供船期预报。

  2.乙方在接受甲方委托后应尽心尽责,按照甲方的要求努力完成订

  舱事务,维护甲方的利益。因乙方的过失导致甲方遭受损失或承受额外费用的,乙方应承担责任。

  3.乙方应在收到船公司“订舱回单”后一个工作日内将订舱配载的船名、航次、运价等如实告知甲方。

  4.如船期发生变更,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在得到甲方确认后方可出运。

  5.乙方接受委托从事货物出口报关或者报验的,除了必须有甲方提供的文件单证之外,乙方应当接受委托代为制作报关所需要的文件。如遇海关查验,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应当积极配合甲方,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集装箱货物的装箱,因为乙方过错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由乙方负赔偿责任。

  7.乙方应于相关手续办妥后合理时间内将退关单、核销单退交甲方。如因非乙方原因造成上述单证不能按期退交,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尽快收回。

  四、关于提单:

  1.乙方应在开船前日,将提单格式传真给甲方予以确认。

  2.真给乙方。

  3.乙方应在船开航后

  五、费用结算与支付

  1.甲方就每票货物的出运委托向乙方支付代理费__________元。

  2. 乙方在办理出运的过程中为甲方垫付海运运费和下列人民币费

  用:

  a. 订舱费

  b. 报关费

  c. 港务港杂费

  d. 拖车费

  e. 安保费

  f. 铅封费

  3. 双方可以约定,乙方以包干费的方式向甲方收取上述人民币费用。

  4.甲方于船舶开航并由乙方开具发票之日起日内,将乙方所垫付的海运运费、人民币费用(含代理费或包干费)支付给乙方。

  5.因海关根据有关规定查验出口货物产生的费用,或者由于甲方原因所产生的冲港费等由甲方承担。

  6.在代理期间所产生的本协议约定以外的人民币费用的,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关费用的单据,经甲方确认后实报实销。

  7.甲方逾期未向乙方履行支付义务的,乙方有权留置退税单、核销单以及包括提单在内的运输单据,不论该运输单据项下费用是否已结清。此外,甲方应当按逾期支付的日数向乙方支付每日的违约金_______元。

  六、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变更后的书面内容经双方签字和盖章后视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每航次委托的具体事项及双方的权利义务与本协议发生冲突的,应适用本协议的约定。

  由于不可抗力或不能归责于任何一方当事人原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任何一方可以免除责任或解除本协议。

  七、争议解决

  本协议下产生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提交 海事法院诉讼解决。

  八、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算。协议期满,双方如无异议,自动延长。一方在协议期满前中止本协议的,须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九、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章之日起生效。如双方签章不在同日,则以最后一方的签章日为本协议的生效日。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时间: 时间:

货物出口合同 篇3

  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经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款成交:

  1、货物名称、规格和质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数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单价及价格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除非另有规定,“FOB”、“CFR”和“ CIF”均应依照国际商会制定的《20xx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xx)办理。)

  4、总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允许溢短装: ______%.

  6、装运期限

  收到可以转船及分批装运之信用证______天内装运。

  7、付款条件

  买方须于_______前将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即期付款信用证开到卖方,该信用证的有效期延至装运期后_____天在中国到期,并必 须注明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

  买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出信用证,卖方有权发出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 买方对本合同未执行的全部或部份,或对因此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

  8、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保险:

  按发票金额的______%投保__________险,由________负责投保。

  10、品质/数量异议

  如买方提出索赔,凡属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凡属 数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对所装货物所提任何异议于保险 公司、轮船公司、其他有关运输机构或邮递机构所负责者,卖方不负任何责任。

  11、由于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本合约不能履行,部分或全部商品 延误交货,卖方概不负责。本合同所指的不可抗力系指不可干预、不能避免且不 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仲裁

  因凡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 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当时施行的仲裁 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3、通知

  所有通知用______文写成,并按照如下地址用传真/电子邮件/快件送达给各方。如果地址有变更,一方应在变更后______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

  14、本合同为中英文两种文本,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 _____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卖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买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货物出口合同 篇4

  公约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鉴于甲方作为具有对外贸易策划权的专业外贸公司,在响应范畴内具有精良的资信;

  鉴于乙方已获得国度有关法律、标准法则的、出口本公约项下货品所需的承诺;

  鉴于乙方作为拜托人,承诺拜托甲方为其出口本公约项下货品;

  鉴于甲方作为受托人,将以本身的名义对外签订_________号货品出口公约(以下简称“出口公约”);

  为明了拜托人和受托人之间的权力任务干系,甲乙两边经友爱会商,特此订立以下公约,以期互助服从履行:

  第一条拜托出口货品(以下简称“货品”)

  第二条甲方的任务和责任(根据贸易术语项下卖方任务调整)

  1.与货品出口公约的买方(以下简称“外商”)签订出口公约。

  2.在签订出口公约后,当真向外商催开出口公约项下的名誉证。

  3.在收到外商的承运货品的船舶动态后,及时将有关环境关照乙方。

  第三条乙方的任务和责任

  1.根据本公约的法则付出拜托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2.根据出口公约的法则办理货品商检,并供给商检报告。

  3.在出口公约法则的交货期内,将货品运至好货地点并交给外商指定的承运人。

  4.备齐货品出口所需的文件、允许证。

  5.当真补偿甲方践诺本公约时因不可归责于其本身的因为遭到的吃亏。

  第四条费用及付出

  1.拜托手续费:_________。

  2.其他费用:(根据实际环境调整)货品的出口进程中产生的扫数费税均由乙方负担。此等费税包括但不限于关税、增值税、报关费、保险费、船埠杂费、仓储费、开证费、商检费、短驳运输费、腹地运输费等。若由甲方代垫,则乙方依甲方供给的有效凭据进行结算。

  3.费用付出:乙方该当在_________内,将本条第1款、第2款法则的'拜托手续费及其他费用汇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第五条与出口公约有关的违约、索赔

  1.外商违约:当外商未能践诺其响应任务时,甲方应及时将上述环境关照乙方,并向乙方表露该外商,乙方可以利用甲方对外商的权力并对其发起索赔,甲方该当向乙方供给必要之帮忙;如乙方拜托甲方索赔的,该当在有效索赔期限内提交必要的索赔证件;如乙方拜托并供给响应仲裁或诉讼费用的,甲方应依出口公约之法则对外拿起仲裁或诉讼。上述索赔或仲裁、诉讼产生之长处或吃亏,由乙方享有或负担。

  2.如乙方违约导致甲方未能对外商践诺任务的,甲方有权向外商表露乙方;如甲方是以对外商或承运人负担违约责任或遭到其他吃亏,乙方该当真补偿。

  第六条违约责任

  本公约任何一方不践诺本公约任务或践诺公约任务不符合商定的,该当补偿对方是以而遭到的吃亏;但甲方因外商或承运人违约而不能根据本公约的法则践诺其任务的不属违约,甲方不负担违约责任,且乙方该当自行负担其是以而遭到的吃亏。

  第七条不可抗力

  甲、乙任何一方因为不可抗力不能践诺公约时,应在不可抗力清除后3日内向对方传达不能践诺的原因,在供给当局主管部分出具的不可抗力表明后,根据环境可延期、部分或扫数不践诺公约,同局势部或扫数免于负担违约责任;但如果甲方未能因不可抗力免除对外商的责任时,乙方应补偿甲方是以而遭到的吃亏。

  第八条适用法律及争议办理

  1.本公约未尽事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约法》的相干法则处理。

  2.与本公约有关的任何争议,均由两边会商办理,会商不可,应提交甲方地点地人民法院诉讼办理。

  第九条公约见效及其他

  1.本公约经甲、乙两边授权的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见效。

  2.本公约一式两份,甲乙两边各执一份。

  甲方(盖印):_________乙方(盖印):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物出口合同 篇5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托运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邮编:

  经办人:联系电话:传真:

  银行帐户:

  乙方:中国外运公司(承运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邮编:

  经办人:联系电话:传真:

  银行帐户: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办理甲方货物海运出口订舱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1、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办理甲方有关货物的海运出口订舱事宜(具体货物品名、数量、装卸港等以甲方提交的订舱单为准)。

  2、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格式订舱单如实地填写货物的品名、数量、质量、装卸港口等内容。对于填写错误而导致的损失或者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3,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船期预报以及截止接单日期。上述船期预报不构成双方对船舶驶

  离装货港和抵达卸货港具体的时间约定,仅作为甲乙双方办理海运订舱事宜的参考。

  4、甲方应根据船期预报,在截止接单日之前将订舱单送达乙方。对于超过截止接单日甲方要求加载的货物,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要求,但是对于确实无法力口载的货物,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方的货物包装应适合海洋运输或者货物的特殊属性,包装外面应注明搬运、储存、防护等标识,具体的包装标准参见____。甲方如果对货物的储存、防护或者出口运输有特殊要求,应在订舱单上注明。在甲方货物包装明显不适应海洋运输或者货物特殊属性时,乙方对于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灭失或损坏不负责任。

  对于货物本身以及货物包装不当造成的第三方的损失,仍应由甲方承担。

  6、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应立即办理配载等手续。除甲方能证明乙方在配载上有过错外,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货物未能如期配载,乙方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7、乙方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甲方要求变更订舱单所列事项的,应在货物装船--天前向乙方出具书面更改单,注明日期并力口盖甲方印章。因变更订舱事项所引起的`各项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船舶在开航前,甲方要求解除订舱的,参照《海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8、对于预付运费条款下的出口货物,乙方在配舱回单上应标注运费基价。甲方应于货物发运前,按照运费单价及货物数量向乙方指定的帐户支付运费。如标注的运费单价有误,甲方应在船舶开航前向乙方提出更正,否则视为接受乙方所标注的运费基价。

  9、对于其他 运费条款下的出口货物,乙方在在配舱回单上应标注运费基价和运费支付的最后期限。甲方应于上述期限届满前,按照运费单价及货物数量向乙方指定的帐户支付运费。如标注的运费单价有误,甲方应于上述期限届满前向乙方提出更正,否则视为接受乙方所标注的运费基价。

  10、甲方应在运费支付期限届满之前,将运费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帐户。对于逾期支付的款项,甲方应应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1、港杂费等其他费用,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转来的帐单后五个工作日之内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帐户。对于逾期支付的款项,甲方应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2、对于预付运费条款下的出口货物,在甲方耒结清所有费用之前,乙方也有权滞留相应的运输单据,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甲乙双方对此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13、乙方在办理甲方货物出口运输的过程中应尽心尽责,对于因乙方的过失而导致甲方遭受的损失和发生的费用承担责任,以上损失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赔偿责任都不应超出每件_____元人民币或每公斤____元人民币的责任限额,两者以较低的限额为准。

  14、如货物的灭失或者损坏是由于《海商法》第五十一条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5、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海事法院审理。

  或者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注:上述两条款,只能选择一项,请各单位自行决定。)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6、本合同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一天,合同期满之日前,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将合同延长____天。合同期满前,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欲终止合同,需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

  17、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引、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

  甲方: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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