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顾问合同范文集合八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顾问合同9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顾问合同 篇1
委托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根据双方协商同意,甲方聘请乙方作为甲方的常年金融顾问,乙方同意接受甲方聘请。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本协议。
第二条 常年金融顾问的宗旨及目的是:及时了解国家金融政策和法规的最新信息,维护委托方的合法权益,规范委托方公司的行为,保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第三条 乙方保证将指派资深专业人员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为甲方提供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经营发展和公司资本经营方面的咨询、服务;
2.为甲方提供金融证券市场的咨询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理财咨询、投资组合咨询服务;
3.设立fsi顾问专线电话,在工作日上班时间(每天9:00-17:00),随时接受会员对证券市场有关问题的咨询;
4.每年为会员公司管理人员免费提供两人在fsi进行不超过一个月的研修(食宿自理);
5.为甲方提供企业重组、公司购并、市场融资、战略发展等方面的方案策划服务;
6.向甲方提供服务年度内的全部研究成果,包括年度研究报告、定期研究期刊和其他研究成果。
第四条 根据甲方的特殊委托,乙方将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其具体内容由特别委托合同另行约定:
1.依据特别委托为有会员资格的甲方提供在_________的公关策划、公关运作和公关服务;
2.依据特别委托为甲方提供企业重组、公司购并等方面的具体运作服务;
3.依据特别委托为甲方提供证券金融市场的专项分析、专项咨询和专项服务;
4.依据特别委托为甲方研究特定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等专项服务。
第五条 甲方的主要义务如下:
1.甲方应真实、全面、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应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2.不得向乙方工作人员提供虚假、有误导或重大遗漏的任何信息或资料;
3.甲方应保证专人与乙方工作人员联系,并予合作;
4.甲方应按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常年金融顾问费用和工作费用;
5.每次的进场或会议通知,应适当提前,以给乙方留出合理的准备时间;
6.保障乙方工作人员为履行本协议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
第六条 乙方的主要义务如下:
1.乙方有义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为甲方勤勉、谨慎地工作;
2.乙方有义务随时提醒甲方注意其与有关当事人及在各种事务中可能承担的相关责任;
3.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和所作的陈述,以及乙方工作人员因工作所知悉的一切有关甲方的重要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
4.乙方在保证其工作的独立性的前提下,应服从总体工作安排;
5.按时向甲方提供乙方的最新研究成果;
6.应当履行的其他义务_________。
第七条 乙方工作人员对其在工作中接触到的涉及甲方重大经营决策、商业及其他秘密资料和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该项保密仅就不宜公开披露的资料而言。乙方工作人员依法向甲方、特定的.部门和人士反映情况,不应视为泄密。
甲方就接触到的乙方不宜公开的资料、文件及提供的咨询性意见,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八条 甲乙双方有责任对本协议的内容及其履行保密。
第九条 乙方作为甲方的常年金融顾问(vip服务),每年一次性收取顾问费人民币_________元整,特殊项目的收费将由双方另行协商。
第十条 本年顾问费在双方签定本合同书十个工作日内支付,顾问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后年度的金融顾问费,甲方应在顾问期满前一个月内交付,逾期不交,本合同将自行解除。
第十一条 如乙方应过错违反了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如数返还所收费用;如甲方违反了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则乙方不再承担完成约定义务的责任,所收费用不予返还。
第十二条 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修改协议:
1.任何一方提出修改协议的建议,另一方不反对;
2.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协议必须修改。
第十三条 协议修改必须是书面的,须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方能生效。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协议终止:
1.委托代理工作已完成;
2.甲乙双方同意终止;
3.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协议必须终止。
协议终止必须是书面的。协议终止,本合同项下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随即终止。
本合同于甲乙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签字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顾问合同 篇2
甲方(聘请方)
乙方(受聘方)
甲方因公司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聘请乙方为董事长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顾问费用
甲方以形式向乙方支付顾问费,分月支付。每月元 支付时间:
付款方式:
三、顾问职责
1、应甲方要求,参与甲方的经营、管理,对甲方公司的近期目标和远景规划提供可行性参考意见;
2、协助甲方组织制订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经董事会议批准后协助其组织实施;
3、对甲方组织制订或调整公司组织机构设置方案提供可行性建议;
4、协助甲方定期对市场营销环境、目标、计划、任务、活动进行跟进分析,及时调整营销策略和计划,提供及制定预防和纠正措施;
5、协助董事长主持、实施公司日常管理、经营等工作;
6、协助甲方公司销售合同的谈判与签订,定期和不定期拜访客户,及时了解和掌握情况;
7、为甲方提供建立市场营销及相关部门的激励体系方案及建议,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8、受托办理甲方安排的其他事务;
四、工作方式
乙方工作时间为,每月为甲方提供至少个工作日的'工作服务。
五、权利和义务
1、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协议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成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2、甲方除按本合同约定每月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外,还要承担交通费、机票、住宿等相关费用。
3、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开展工作,认真履行其顾问职责的义务;
4、乙方有权了解与办理事务有关的情况、查阅有关文件、资料、了解甲方在经营、管理和对外活动的情况,参加甲方召开的有关的会议;
5、乙方定期或不定期向甲方汇报工作情况的义务;
6、乙方提供的咨询解决方案,在实施时需由甲方认可才可执行。
六、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合同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规定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确定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后进行变更;
2、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聘请协议即自行终止,相关待遇依照劳动法执行;
3、合同任意一方如需提前终止本合同的,需提前1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双方协商确认后,可以解除此合同;
4、甲、乙双方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请合同。
七、违约及争议处理
1、双方为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所产生之合约、协议等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2、本合同经双方签章之日生效,共一式二份,双方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顾问合同 篇3
甲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乙方:投资顾问有限责任公司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因甲方在中国大陆房地产投资的需要,乙方为甲方提供投融资顾问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执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1 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乙方为甲方提供投资顾问服务的期限为一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2 服务期限届满需要延期的,甲方应当最迟在服务期限届满前30日向乙方提出续约的书面通知;续订协议的相关内容由甲乙双方根据当时的情势另行约定。
第二条 服务内容
2.1 投资顾问服务
2.1.1 投资前期的投资顾问服务
2.1.1.1 受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收集信息,进行市场调查,选择房地产开发的类型,寻找有利的投资机会。
2.1.1.2 乙方根据其收集的信息和资料以及甲方提供的基础资料围绕资金筹措、融资方案制定、经济效益分析等内容进行研究,并出具《房地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1.1.3 乙方协助甲方对《房地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估。
2.1.1.4 乙方参与设计房地产项目投资架构和交易模式。
2.1.1.5 乙方负责起草相关法律文件并参与房地产项目投资谈判。
2.1.1.6 乙方负责设立房地产项目公司并办理相关工商事务。
2.1.1.7 乙方负责协调甲方同房地产项目所在地政府及房地产相关主管部门的关系。
2.1.2 投资实施期的投资顾问服务
2.1.2.1 受甲方委托,乙方起草拆迁安置与补偿相关的法律文件并参与同原业主的谈判和法律文件的签订。
2.1.2.2 受甲方委托,乙方参与“招牌挂”活动,办理土地使用权的预登记和登记手续,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1.2.3 乙方负责协助办理施工建设、房地产销售等过程中需要的审批手续和相关证照。
2.1.2.4 乙方协助甲方对房地产项目资金进行监督管理,保证资金运行安全。
2.2 融资顾问服务
2.2.1 融资前期的融资顾问服务
2.2.1.1 受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指定的房地产项目进行市场调查和投资可行性分析。
2.2.1.2 乙方根据其收集的资料和甲方提供的基础资料编制商业计划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2.2.1.3 乙方协助甲方制定融资策略和融资方案。
2.2.1.4 乙方协助甲方对其房地产项目进行包装。
2.2.1.5 乙方协助甲方设立项目公司或对已有公司进行规范化整顿。
2.2.1.6 乙方负责筛选和推荐有实力和有意向的境内外投资者。
2.2.2 融资实施期的融资顾问服务
2.2.2.1 乙方协助甲方对房地产项目进行推介和路演。
2.2.2.2 乙方负责修改和优化融资方案。
2.2.2.3 乙方负责起草《投资协议书》、《融资协议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2.2.2.4 乙方负责引见投融资双方或多方见面直接洽谈。
2.2.2.5 受甲方委托,乙方负责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完成评估、审计、验证、法律等相关事务。
2.2.2.6乙方参与融资谈判并积极促成投融资双方或多方签订《投资协议书》或《融资协议书》等其他法律文件。
2.2.2.7 乙方负责督促投资方积极履行《投资协议书》或《融资协议书》的相关内容,争取资金尽早到位。
2.2.2.8 乙方提供资金到位后的其他融资顾问服务。
第三条 服务团队
3.1 乙方至少指派投资专业人员、财务专业人员、法律专业人员、联络人员各一名为甲方提供投融资顾问服务。
3.2 根据甲方需要,乙方可以更换其他人员提供投融资顾问服务。
3.3 甲方应当指定至少一名联络人员和乙方负责联络。
第四条 服务流程
4.1需要乙方提供投融资顾问服务的,甲方应当首先和乙方签订本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4.2 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企业基本信息材料、房地产项目详细信息和相关材料以及联络人员的联系方式,以方便乙方建立客户档案,及时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4.3 乙方联络人应当于每月5日前通过书面或邮件等方式向甲方负责人反馈上月工作进展情况。
4.4 甲方或乙方或甲乙双方认为对方工作内容或工作进度需要调整的,应当积极与对方协商,并采取适当的措施。
4.5 涉及到委托授权业务的,甲方还应当向乙方出具《授权委托书》或其它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授权文件。
第五条 服务费用
5.1 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的投融资顾问费分为两种形式的费用:一种是固定的顾问年费;另一种是占募集资金一定比例的融资顾问费。
5.1.1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顾问年费为人民币拾万元整。
5.1.1.1本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顾问年费人民币伍万元;
5.1.1.2本合同签订后第6个月,甲方再向乙方支付顾问年费人民币伍万元,如果当时本合同已解除或终止,则免除甲方支付该部分费用的义务。
5.1.2 募集资金到位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按照募集资金总额的一定比例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融资顾问费(按比例分段累加计算):
5.1.2.1 募集资金在人民币伍仟万元以下部分的,按3 %支付融资顾问费;
5.1.2.2 募集资金在人民币伍仟万元以上(含本数)壹亿元以下部分的,按2%支付融资顾问费;
5.1.2.3 募集资金在人民币壹亿元以上(含本数)部分的,按1%支付融资顾问费。
5.1.4 《房地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商业计划书》的撰写和编制费用不包含在投融资顾问费之内,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5.2 为甲方提供投融资顾问服务过程中,乙方发生的交通、住宿、餐饮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主动安排接待的除外。
5.3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向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和房地产评估、房地产代理等中介机构支付的费用,以及其他经过甲方事先同意承担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4 甲方应当通过银行转帐的方式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乙方银行开户相关信息如下:
户 名:投资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
帐 号:
第六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6.1 甲方必须保证向乙方所提供的一切相关资料都是真实的、合法的。
6.2 甲方应当及时满足乙方的合理要求,向乙方提供所需信息,便于乙方与投资者商洽有关事宜。
6.3 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相关主体或其房地产项目发生重大变化影响投融资顾问合同的,甲方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并采取适当措施。
6.4 甲方有权利向乙方了解投融资事项的进展情况。
6.5 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固定年费和融资顾问费。
6.6 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自行与乙方推荐的投资者接触并私下达成损害乙方利益的协议或承诺。
6.7 本合同期限届满后甲方没有续约的,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三年内,因乙方已经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而促使甲方与乙方推荐的投资者达成融资协议的,甲方仍必须继续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相应数额的融资顾问费。
第七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7.1 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固定年费和融资顾问费等报酬。
7.2 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7.3 乙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相关义务。
7.4 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报告相关事务的进展过程。
7.5 乙方应当采取积极有效的办法促成甲方与投资者签订相关协议。
7.6 乙方应当在甲方的授权范围内行事,除此之外,不得代表甲方做出任何保证或承诺,或损害甲方利益其他任何行为。
第八条 变更和解除
8.1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8.2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8.2.1 乙方重大过错,致使甲方遭受重大损失的(“重大损失”是指损失的经济价值在人民币壹佰万元以上);
8.2.2 乙方违反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本合同没有继续履行必要的。
第九条 保密义务
9.1 “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9.2 甲乙双方应对投融资事项涉及的所有商业秘密保守秘密,除用于本合同目的外不用于任何其他目的,不向任何与本合同无关的第三方披露。
9.3本合同终止或履行完毕后,本条所约定的保密义务继续适用,并无时间限制;除非该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已经为公众所知晓。
9.4 一方违反约定,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对方的商业秘密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0.1 “不可抗力”指在本协议签署之时不能预见、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或克服、在本协议签署之后出现的阻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所有事件。此种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国内或国际交通故障、政府或公共机构行为、传染病、民众骚乱、罢工和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任何其他情形。
10.2 一旦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到该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的义务在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延误期间应中止履行并自动延期,该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0.3 主张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随后15 天内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时间的充分证据。
10.4 一旦发生不可抗力,甲乙双方应立即协商以寻求公平的解决方案,并尽一切合理努力,将此不可抗力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甲方未能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和本合同第二条、第六条约定的`相关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1.1.1 甲方没有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固定年费和融资顾问费的,经乙方催告后,10个工作日内仍未支付的,应当向乙方承担数额为未支付部分20%的违约金。
11.1.2 除前款约定的情形外,甲方违约的,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11.2 乙方未能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和本合同第二条、第七条约定得相关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1.2.1 乙方违约但相关义务仍然可以履行的,乙方应当继续履行相关义务。
11.2.2 乙方违约致使甲方遭受重大损失的,甲方同意不解除合同,乙方应当减少或免除固定年费。
11.2.3 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2.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甲方是于港澳台注册的法人主体或自然人的,应当同意本合同使用中国大陆的法律)。
12.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通知、送达
13.1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相互发出或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协议首页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当事人变更地址、电话或开户银行、账号的,应在变更后3日内,将新的地址、电话或开户银行、账号书面通知另一方。因当事人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全部责任。
13.2 当面交付文件的,在交付时视为送达;通过传真方式送达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挂号寄出或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十四条 一般条款
14.1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修改或变更,甲乙双方应依修改或变更后的国家法律、法规更改有关条款,但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有效性,甲乙双方皆有履行其余条款的义务。
14.2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甲乙双方约定的服务期限届满或本合同解除时终止。
14.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4本合同一式肆份,由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签章栏)
甲方:
授权代表:
乙方:投资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顾问合同 篇4
甲方:____汽车系统(中国)有限公司
乙方:
鉴于:
乙方由于个人原因将于20xx年6月底从甲方处离职赴加拿大发展,而甲方在短期内难以招聘到合适的雇员以替代乙方的工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甲方愿意聘请乙方为兼职技术顾问,乙方愿按本协议内容与甲方合作。
一、聘用岗位及职责
甲方聘用乙方担任本公司的兼职技术顾问,乙方协助甲方有关方面负责人,在技术研究、产品研制和开发、技术革新和改进、技术培训、技术保密方面,给与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工作。
二、聘用期及工作时间
聘用时间为期_半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起算,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截止。协议期满后,双方协商重新签订。
乙方为甲方工作的时间为每周五天,每天不得少于7个小时。
三、工作方式
(1)乙方采取兼职、不坐班的工作方式。甲方在日常生产、研发工作中,根据出现问题的具体内容和要求,结合乙方的专业技术特长情况,邀请乙方参加公司生产、研发的顾问工作或具体课题开发。
(2)甲、乙双方保证通讯畅通,方便乙方平时为甲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如需乙方到厂提供技术服务,参加甲方会议或负责培训的,甲方需提前一月告知乙方开会时间和会议内容(或培训时间和内容),以便乙方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所发生往返交通/住宿/餐饮及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无特殊原因,需按时出席相关活动。
(3)乙方在日常工作中如有需要,可以甲方的名义进行相关的技术联络和信息收集,甲方给予必要的身份证明。
四、顾问工作费用
乙方的工作费为税前每月_____元人民币(包括各项费用)。由甲方在每月15日支付。甲方有权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在支付乙方顾问工作费的同时,预扣乙方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如有其他税费(包括中国的和加拿大的)由乙方自行申报缴纳或承担。
鉴于乙方是兼职工作的原因,甲方不为乙方(包括在中国和在加拿大)办理社会保险。
五、技术成果及归属
乙方主要为甲方提供技术开发服务。乙方在甲方兼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产品、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所有。甲方可以在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的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产品、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用于申请权利保护、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不和乙方共享。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利益和结果,均由甲方自行持有和负责,与乙方无关。乙方尽可能的为甲方提供所需要的信息,由甲方自行办理、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乙方在离职后无权再继续使用该技术或转让该技术。
六、保密责任
1、乙方在兼职期间,承诺担当下列保密义务:
(1)乙方在兼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职位相对应的保密职责。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它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成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3)乙方承诺,在甲方兼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参与和甲方在生产、经营方面有利益冲突的单位服务。不做损害甲方利益的'事情。
2、乙方离职之后的保密义务
乙方同意,乙方离职后仍对其在甲方兼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它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兼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七、违约责任
2
本协议期限内,乙方不得终止履行本协议所约定的义务。如乙方擅自终止本协议,甲方有权终止向乙方支付所欠报酬并保留进一步向乙方追索所造成的损失,包括任何直接损失以及律师费、诉讼费等追索成本。
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顾问服务费;在甲方招聘到合适的开发人员并需要终止本协议时,甲方应提前一个月告知乙方,以便乙方提前准备,做好交接工作。离职时间计算,以工作内容及手续交接完成后时间为准。
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并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八、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经双方签盖公章后生效。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上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九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签章)
乙方: (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顾问合同 篇5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聘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务顾问专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税务代理业务规程(试行)》,注册税务师可以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聘请,担任税务顾问。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聘请乙方注册税务师担任其税务顾问,并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聘请,指派专人(组)担任甲方的税务顾问。
二、甲方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系属于税收服务范围的各项事务。
三、税务顾问的服务范围
1.解答有关涉税收政策、财务处理方面的问题;
2.指导企业运用税收政策的策略与方法,享有税收优惠政策;
3.指导企业每月纳税申报前的自查工作;
4.提供日常办税咨询服务与操作指南,包括纳税框架的设计,运用税种、税目、税率的.认定,办税程序指南,以及为避免纳税风险,
提示关注的涉税事项等;
5.提供有关税收、财务、会计方面的最新信息。(可以通过举办讲座、发函寄送、登门传递等形式供客户参阅);
6.为贵单位的经营决策提供有关税收信息,包括纳税成本及涉税风险;
7.应贵单位要求,参加贵单位召开的有关财税会议及有关税务专项讨论;
8.协调税务关系,调节税务争议;
9.税收策划咨询。
四、双方职责
甲乙双方对其依本协议履行义务时所获得的对方的相关商业秘密负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应当不受时间限制而持续有效。
甲方责任:
1.甲方有义务及时提供乙方所需要的全部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及时、不全面给乙方工作造成重复,由此产生的工作量,甲方有义务支付额外费用。如果甲方提供的涉税资 料不真实,造成偷税、欠税以及由此而受到处罚,由甲方负完全责任;
2.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合作;
3.按本协议书之规定向乙方及时足额支付代理服务费用;
4.甲方不得授意乙方顾问人员实施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如有此类情况,经劝告不停止,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按未服务的时间计算退返甲方。
乙方职责:
1.乙方接受委托后,应及时委派税务师尽职尽责地为甲方提供约定的服务,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乙方顾问税务师每月至少上门服务1-2次,每次工作时间按实际工作量而定。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六、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1.双方同意就乙方依本协议提供的服务,甲方应按下述规定向乙方支付税务顾问服务费
a.服务费总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
b.在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向乙方全额支付服务费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
2.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已收的顾问费用不退,如乙方无故终止协议已收的顾问费用全部退返甲方。
3.乙方在与相关政府部门协调联系时,如需必要应酬的,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主持,该应酬费用由甲方承担。
4.如因委托的代理事项遇到重大问题,致使乙方实际工作量有较大幅度增加,甲方应在了解实际情况后,与乙方协商酌情调增顾问费用。
5.到外埠为甲方办理业务,由此所发生的外埠差旅、通讯、住宿及饮食费用均由甲方负担。
七、乙方在顾问期间向甲方出具的书面资料,仅限于前述委托项目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税务顾问在处理甲方日常涉税工作时,或应甲方委托从事税务筹划、税务代理、税务审计、内控制度的设置及财务分析等工作时,将按乙方有关税务师收费标准另行收费,双方另行协商签署协议,但乙方应按_______%优惠收费。
八、违约责任
1.甲方委托事项违法,隐瞒事实,或利用顾问税务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的,乙方顾问税务师有权拒绝接受委托或单方终止合同。
2.乙方顾问税务师因故意、过失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九、其它条款
甲乙双方若需续签合同,可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 进行协商有关事宜。
十、未尽事项和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可向厦门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顾问合同 篇6
甲方:江门市创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相关规定,就甲方聘用乙方一事达成协议内容如下,并订立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 甲方聘请乙方为甲方的常年企业顾问。
第二条 乙方的职责是为甲方提供常年管理咨询顾问服务、常年财务顾问服务、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三大内容。
第三条 乙方服务期限:从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期限为1年。
第四条 乙方的具体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常年管理咨询顾问:
1、协助企业制定企业战略规划、人力资源规划、营销管理规划、企业文化规划;
2、年度员工满意度调查、年度客户满意度调查、年度供应商满意度调查;
3、结合企业实际,提供管理咨询培训;
4、出席企业重大会议,并发表相关建议。如董事会;
(二)常年财务顾问:
1、对企业的财务资源,如资产负债状况、未来的现金流量、应收帐款资源、动产资源、股权资源等进行分析,并加以合理地组合与评估;
2、协助企业制定合适的中小企业融资方案,最大限度的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
3、协助企业制定合适的投资方案,规避来自被投资方的财务风险;
4、对企业改制、兼并收购、资产重组等提供专项独立财务顾问服务;
(三)常年法律顾问:
1.为企业草拟、制订、审查或修改合同,同时逐步渐全企业合同制度,预防合同纠纷,应企业要求还可以参与相关谈判、磋商;
2.通过解答咨询的方式解答企业在日常经营中所发生的'法律问题;
3.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帮助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寻找适合企业发展的管理框架模式,使其依法运作,并依法规范企业的管理行为,将企业的管理活动纳入法制轨道;
4.根据企业员工的具体情况及需要,为企业员工讲授相关法律知识,提高素质;
5.当企业可能面临纠纷时,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或参与相关纠纷的调解;
二、工作方式
1.乙方每周六、日到甲方企业现场进行办公,解决相关问题;
2.在现场办公以外的时间,咨
询、审查合同等日常事务,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沟通;
3.遇到紧急情况时,甲方可以随时联系乙方,双方到甲方或以其它合适的方式解决问题;
4.以代理人的身份代理企业到仲裁机关、法院或其它场所代理企业处理相关事务。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指定专人配合乙方开展企业顾问服务工作。
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报其组织机构、人员、业务及其变化等情况。
3、甲方要给乙方留有合理的时间,以完成甲方交办的各项事务。
4、甲方对于交办给乙方的事情,应当为乙方提供真实情况及基础资料。
5、乙方到甲方进行顾问服务期间,如需食宿的,甲方每日给予乙方住宿费补贴费 元,伙食补贴费 元。
等六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当尽职尽责,为甲方提供优质的企业顾问服务。
2、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工作中接触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秘密,损害甲方的利益。
3、乙方应当固定时间内与甲方领导或联络人座谈一次,以便了解甲方的信息。
4、乙方应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甲方交办的工作。
第七条 顾问费用
经双方商议每年的顾问费为50%的顾问费给乙方,余下的50%在当年底支付完毕。
第八条 因乙方在任甲方常年企业顾问期间掌握或可能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故乙方须与甲方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书。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按损失的大小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第十条 本合同期满,如甲方有意续签合同的,应在本合同到期前30天通知乙方。如本合同期满不再续签,视为本合同终止。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无法解决的,可通过仲裁、诉讼途径解决。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月 日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顾问合同 篇7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劳动聘用合同
就甲方和乙方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和规范双方权利义务事宜,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北京市劳动合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中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劳动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期限以及试用期限: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效期限为5年,自xx 年1月1日起至 1月1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0个月。
第二条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1、乙方的工作地点为xx公司设备科以及生在车间所在地 。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其业务范围内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地点,乙方对此表示同意,并同意不属于变更本合同。
2、甲方根据公司业务发展之需要安排乙方到生产部设备科部门,从事设备科科长工作,乙方须按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分配的工作任务;
3、甲方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以及依据乙方的能力〔专业、技能、健康〕和工作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内部调动或跨地域调动)。乙方同意甲方的工作安排,并同意不属于变更本合同。
第三条劳动条件劳动保护
1、甲方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场所和完成工作任务所必须的劳动工具。
2、甲方可视乙方岗位之实际情况,按照国家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甲方制定的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自觉预防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4、甲方根据工作的需求,对乙方进行必要的业务、技能、技术培训和职业道德、劳动安全卫生等各项规章制度的教育。
第四条工作时间
1、甲方对乙方的职位实行8小时工时制。
2、甲方因工作需要,需乙方加班加点时,应按国家和甲方有关规定给予乙方加班费用。
第五条劳动报酬
1、甲方每月30日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人民币圆。
2、试用期内,乙方基本工资按上述全额基本工资的 80%计发;
3、甲方如实行新的工资制度,乙方的待遇按新制度予以调整,但不得低于当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4、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为税前(税后)工资,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并由甲方代扣。
5、甲方实行变岗变薪制度,甲方可根据不同的岗位和甲方制定的工资规则审定并调整乙方的工资;
6、甲方还可依据公司的经营状况、规章制度、经济效益、乙方考核情况,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奖惩记录等,调整乙方的工资水平,但不可低于当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六条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1、 甲方按国家以及北京市相关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对于乙方个人依法应该承担的部分,由甲方依法在乙方工资中进行扣缴;
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受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北京市以及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甲方在国家规定有效时间以及医疗期内按圆/日的标准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七条劳动纪律奖惩办法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之规定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维护甲方的利益和声誉;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及甲方制定和修改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程序;
3、甲方可以对模范遵守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乙方按规定予以奖励,对于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乙方可以按规定予以处罚。
4、因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和劳动纪律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1、甲方与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乙方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并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
3、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本合同继续有效,不影响其履行。
4、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
第九条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在试用期内解除本合同,必须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
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如下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甲方调整服务内容或变更经营目的;
(5)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6)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已经修改或解除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终止:
(1)本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教育培训
1、如果乙方在合同期间,由甲方出资进行培训(含境内、外实习进修),甲方将与乙方另行签订培训协议,该协议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因此需延长合同期限的,由甲乙双方另签订合同;
2、如果乙方在合同期内受过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在培训期间及规定的服务期内因乙方违反本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或双方签订的培训协议被解除劳动合同的,须按甲方规定或培训协议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知识产权
1、乙方在合同期间因执行甲方分配的任务或乙方在工作时间内所进行的与业务有关的发明、发现及改进等,无论其是否是个人单独进行的,还是与其他人共同完成的.,都必须立即向甲方作出报告,无论其是否申请专利、进行登记,其发明或发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是甲方的专有财产,乙方不得主张自己为该知识产权的所有者,并且乙方有保守该项秘密的义务;
2、如果甲方以书面形式明示放弃对乙方所作出的发明、发现及改进的专利权或所有权,乙方可以提出专利申请保护这种发明,并可自由处置该项专利权,但甲方仍保留其业务中永远无偿使用该项发明的权利。
第十二条保守秘密
1、乙方在本合同期间或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不能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个人或公司泄露甲方或甲方关联商业实体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信息或与甲方产品有关的技术信息),乙方亦不得将其用以与甲方进行竞争或用作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职责和义务以外的任
何其他用途,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保密制度;
2、乙方在工作期间所得的、与甲方业务和工作有关的记录及获得的有关资料或其他文件归甲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所取得的图纸、蓝图、生产计划、技术资料、备忘录、客户名单、配方、财务报表、销售资料等)。乙方在合同期满或离职前必须将上述属于甲方的资料及文件交还甲方;
3、乙方在合同期间或离职后,若泄露甲方秘密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将追究乙方的经济赔偿责任;
4、乙方应该遵守甲方的保密管理制度和与甲方另行签订的保密协议。
第十三条兼职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从事任何与本行业类似的有偿或无偿之兼职工作,如经查实有所违反,则甲方有权根据公司之规章制度进行处罚,且乙方应将其因此所得的全部收入交给甲方,并应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之规定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招收录用员工的支出、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等)的,都必须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具体赔偿金根据违约的责任大小及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程度确定;
2、乙方在本合同期间,发生违反培训、提供住房、保密或提供其他特殊待遇而另行签订的协议的,甲方将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或双方签订的协议进行处理。
3、甲乙双方同意,如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而发生争议的,甲方有权利将乙方的违约情况、争议的具体情况(包括仲裁机构仲裁、法院判决等情况)告知乙方新的单位,并有权利在相关媒体上依法披露。
第十五条劳动争议处理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六条其他
1、本合同条款如与公司的规章制度相悖时,以公司规章制度为准;
2、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如双方一致同意续订合同,应办理更新续订劳动合同手续;如果合同期
满,双方不再续约,乙方应该按照甲方劳动规章制度之规定,办理好包括工作交接、费用清缴
在内的各项离职前手续;
3、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需协议的,经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签双方:
甲方:(盖章)
乙方:(签)乙方右手大拇指手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
签订日期:年月日
驾驶员劳动聘用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一、甲方聘请乙方为青at4578专职白班司机,作息时间为早7点到晚7点,逢停运日休息。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出租汽车驾驶员岗位工作。乙方应按照营运任务以及岗位责任制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营运任务。
二、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届满本合同自行终止。
三、其中试用期为三个月即年月日至年月日,试用期限内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若乙方造成甲方车辆等到任何损失,应照价赔偿。
四、乙方经甲方聘用后,自愿将交付壹万元人民币(1元人民币)作为风险押金,一直到离职为止,如乙方没有任何违章或事故处理,甲方予以退还乙方。
五、自愿作为乙方的保证人,若保证人是自然人,保证人自愿对乙方行为所产生的任何后果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六、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支付给乙方工资按乙方完成任务的百分之30提成计算,奖金另计。(完成任务的多少按每日营运现金计算)
七、聘用期内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和出租车行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及车主的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安全行车、文明服务。尽忠职守,维护甲方利益。
八、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出租车管理局规定的营运车辆.乙方应定时保养车子,如检查机油、检查轮子等,要经常保持车辆安全性能,保持车内外之整洁,若因乙方未尽至以上职责,造成车辆损坏,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九、乙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如有违反,乙方还要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十、乙方聘用期间须服从甲方安排出车,不得有任何理由拒绝及拖延之情形,如有违反,甲方依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罚款或开除处理。
十一、乙方在职营运期间内一律不准有私下用车之情形或依公而办私之行为,如有发现一律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解除劳动关系处理。
十二、乙方关于安全驾驶等管理之规定,按照国家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办理。驾驶员安全行车责任:
为了确保行车的安全,提高驾驶员整体素质,消除事故隐患,减少事故频率,保护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甲乙双方特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如下:
一、乙方责任
1、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遵章守纪,积极参加甲方交通法规教育,并积极配合甲方的安全检查和监督,服从甲方管理。
2、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不超速、不酒后开车、遵守超车、会车、停车的有关规定。
3、自觉遵守运价政策,做到明码标价,合理收费,车容整洁,标志明显,计价器有效,各种服务证齐全有效。
4、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严格遵守驾驶安全操作规程,积极配合车主做好车辆出车前,回场后、及途中的保养工作,保证车辆不带病行驶,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予以解决。
5、保持充沛精力投入工作,不疲劳开车。不将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加强危险品的检查,保证车用灭火机良好。
6、积极配合甲方和车经营者做好其它各项安全工作。
二、甲方责任
1、行使职权,加强现场管理和源头管理。
2、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
十三、乙方应杜绝贪污、侵占甲方财物,否则,一经发现予以倍罚款,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四、甲、乙方应严格按本合同履行,若有违反,则要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五、本合同经双方及保证人签署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同等效力。
乙方:甲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住址:住址:
乙方保证人: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
:劳动聘用协议书
合同编号:_________
合同协议: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顾问聘用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相关规定,就甲方聘用乙方一事达成协议内容如下,并订立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信守。
一、聘用岗位。甲方聘用乙方担任本公司的技术总顾问,全权负责公司的技术开发和研制、技术革新和改进、技术的保密和管理、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等。
二、聘用时间。时间总计为期三年,自年月日开始起算至年月日止。合同每年一签,每年期满双方重新签订。
三、聘用报酬。乙方的报酬由两部分构成,一是每年的年薪万元,支付方式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或由双方另行商定。第二部分是技术开发成果奖励,按照每提供或研制开发一项符合市场推广标准的专利或非专利技术,在根据该技术成果进行生产销售个月后,确能够带来经济效益的,按照双方在投入生产之前商定奖励金额支付。乙方不再要求该技术生产推广的利润中有任何分成或奖励。
四、技术成果及归属。乙方主要为甲方提供和研制:等技术或配方。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所有。甲方可以在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的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用于申请权利保护、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按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乙方在离职后无权在继续使用该技术或转让该技术。
五、技术成果的标准要求及开发时间、验收。
六、保密责任。
1、乙方任职期间的保密义务
乙方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承诺承担下列保密义务:
乙方在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得商业秘密;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成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乙方承诺,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并不自营与甲方类似的产品或服务,不为他人类似经营提供任何建议;
2、乙方离职之后的保密义务
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七、乙方在任职期间应该遵守公司的管理制度或财务制度。乙方在期间的生活费用,如电话费、住房费、生活费自己负担,因公出差费用由公司负担。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该按照损失的大小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九、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经双方签盖公章后生效。因履行本合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武汉市仲裁委员会,依该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签章) (签章)
顾问合同 篇8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决定在企业基础管理、发展战略、组织管理、企业文化与人力资源管理(包括人力资源规划、人才招聘与评选、岗位管理、绩效管理、薪酬管理等)等管理事项方面聘请乙方作为常年管理咨询顾问,乙方同意担任甲方的咨询顾问。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与服务方式:
乙方提供的常年管理顾问服务分为日常管理顾问服务和专项管理咨询服务两大类。日常咨询服务为基本服务,专项顾问服务为选择性服务,是在日常咨询服务的基础上,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就特定项目提供专项的管理咨询服务。
(一)日常管理顾问服务
服务内容
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基础管理、企业发展战略、组织管理、企业文化与人力资源管理(包括人力资源规划、人才招聘与评选、岗位管理、绩效管理、薪酬管理等)等管理事项方面的日常管理顾问服务。内容包括:
企业基础管理:对甲方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管理规范和管理流程的建立提供指导和咨询;
企业发展战略:对甲方公司总体战略、发展战略(经营模式、管理模式与盈利模式)与竞争战略的制定和实施提供指导和咨询;
组织管理:对甲方公司组织结构的设置、三定工作(定编、定岗、定员)、工作流程设计、组织创新与变革等提供指导和咨询;
企业文化:对甲方公司的企业文化的建立和创新提供指导和咨询,包括企业愿景目标、企业使命、宗旨、经营理念、管理哲学等的建立和创新;
人力资源管理:对甲方公司人力资源规划的制定,岗位管理体系、绩效管理体系与薪酬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创新,人才招聘与评选工作的开展及相关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提供指导和咨询。
服务方式
乙方保证每个月至少 天驻点在甲方公司工作,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专用的`办公室和办公设备,保证乙方工作的正常进行;
乙方应参与甲方组织召开的有关公司发展方面的会议,每个季度至少一次,并建设性的提出咨询指导的建议和意见。
(二)专项管理咨询服务
服务内容
1、管理培训。乙方为甲方提供现代管理观念、管理理论和管理与领导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服务。
2、专项管理咨询。对甲方要求在一定期限内对某个管理领域(基础管理、发展战略、组织管理、企业文化与人力资源管理等)取得重大突破,或需要对这个管理领域进行创新和变革时,乙方为甲方提供专项的管理咨询服务。
服务方式
对于管理培训和专项管理咨询服务必须另外单独立项,特别对于专项管理咨询服务还必须签署专项管理咨询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顾问费用与支付方式:
日常管理顾问服务:
乙方为甲方提供日常管理顾问服务的费用标准为 元/天(乙方为企业提供管理咨询服务的社会公开标准费用为3000~5000元/天)。乙方为甲方提供长期管理顾问服务,甲方应于每个月的月初向乙方支付日常管理顾问费用 元。
专项管理咨询服务:
1、管理培训服务费用。乙方为甲方提供管理培训服务的费用标准为500元/小时(乙方为企业提供管理培训服务的社会公开标准费用为800~1200元/小时)。()对于已经在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专项管理咨询服务中明确界定的管理培训内容,甲方不必再向乙方单独支付管理培训服务的费用。
2、专项管理咨询服务费用。对于专项管理咨询服务,按照在咨询项目的重要性与紧迫性、项目操作期限的长短、项目操作的难度、项目操作的最终效果等因素,甲方应以每月 万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项目咨询费用。专项管理咨询服务费用的支付必须在签署的专项管理咨询的补充协议中进行明确的说明。
3、支付方式。专项管理咨询服务(包括管理培训)的费用每个季度末支付一次,支付的标准的为这个季度乙方为甲方提供专项管理咨询服务和管理培训服务费用总额的70%,余下每个季度30%的专项管理咨询服务的费用,将在年底甲方对年内乙方提供的每个专项管理咨询项目的运行和相关制度实施的效果进行合理评估后统一支付。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1要求乙方按时、按质、按量提供管理咨询和管理顾问服务。
1、2 要求乙方按时提供各专项管理咨询项目的方案,并对提供的各项方案享有完全知识产权。
1、3 按时提供乙方所需的材料,保证其真实、合法、有效。
1、4 按时支付顾问费用。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按时保质保量向甲方提供管理咨询服务。
2、2 对甲方提供的材料提出建议,可要求甲方另行提供必要的材料。
2、3 按时向甲方收取顾问费。
2、4 遵守咨询师职业道德准则,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2、5 接受甲方对服务质量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提出改进的措施。
四、合同的终止:
在乙方为甲方提供常年顾问服务的过程中,如果出现乙方提供管理顾问和管理培训服务的质量不能达到甲方的要求,且经过2次改进后仍不能达到甲方要求时,甲乙双方均有权终止合同。
合同因以上原因终止,甲方不再支付乙方发生在合同终止后的顾问费用,已经甲方确认的前期管理顾问服务和专项管理咨询的工作成果甲方应支付乙方相应顾问和咨询费用。
五、协议效力与违约责任
1、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未尽事宜,经双方磋商后,可另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第一笔日常咨询顾问费用后,乙方开始为甲方提供顾问服务。
3、本协议生效后,除双方商定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
4、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均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在协议书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6、本协议有效期一年。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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