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产品合同4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产品合同4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产品合同 篇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产品在乙方区域经销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条件
1.1、经营者须具有合法的经营场所,良好的经营理念和商业信誉,能与我公司达成共识。
1.2、具有优秀的专业销售服务团队、推广产品与塑造品牌的能力。
1.3、保证代理销售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代理区域
福建省
三、代理期限为 1 年,即自 20xx 年 10月 01 日起至 20xx年 09 月 30 日止。
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如乙方能如期完成双方签定的'销售任务年进货量26万元(含首批),双方另行续约。(特殊情况可双方协商解决!)
四、代理价格:
甲方采用全国统一零售价 折供给乙方(不含税价)
五、首期进货与销售指标:
5.1、乙方首期进货额为人民币
付首批进货额 %的定金。
5.2、乙方须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全款汇至甲方指定账户,本合同正式生效。
5.3、导入期为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二个月内,第三月每月需有进货及返单。
六、结算及运输:
6.1、甲方采用款到发货的结算方式,乙方将订单和汇款凭证一同传真到甲方;甲方确认乙方货款到账后,以乙方订货单为准三个工作日内货从广州发出。
6.2、甲方根据乙方的订货安排发货,广州市以外的运费由乙方承担。
6.3乙方指定收货单位/个人 /女士)电话:
七、产品质量及换货
7.1、若产品出现质量或数量短缺问题,乙方应在收货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说明,经甲方查实后予以换补。
7.2、因运输或其他环节所造成的丢失、残缺或残损等问题,应向相关部门索赔。
7.3、乙方自进货之日起90日内可调换20%的产品,所要调换的产品必须包装完好、内容物完整,不影响第二次销售,否则甲方有权拒绝调货,调换产品所产生的往返运费由乙方承担。(注:参加活动产品、特价产品、特殊支持产品不设调换)
八、权利及义务
1、甲方需保证乙方在代理期间不得向乙方代理区域内的其它单位供货。如有发现违规行为甲方需向乙方赔偿乙方首批进货金额的全款作为违约金,如情节严重乙方拥有终止合同的权利,并要求甲方无条件接受乙方退还所有库存货品。
2、甲方有义务与乙方共同承担打击代理区域内市场窜货问题。如有发现外区窜货至乙方所代理的区域,甲方有义务出面进行解决。否则乙方将根据乙方当地加盟店的3个月的平均进货额及按照加盟店正常加盟折扣3.5折所得利润×甲方实际解决问题的时间所得金额要求甲方赔偿其损失。
3、乙方可以在其网络平台上销售甲方的护理项目,乙方可在甲方的允许下在其网络平台上销售甲方的产品,如甲方未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仍然销售,甲方可要求乙方承担其所有损失。同时甲方必须严格杜绝甲方产品在网络上的销售,如有发生乙方顾客持有甲方网络销售的产品及有顾客因甲方产品网络销售所产生的退款及退货责任,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其产品及项目的3倍赔偿!情节严重乙方有权利实时终止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无条件接受乙方退还所有库存货品。
4、甲方有义务参加乙方举行的统一活动及教育培训。
5、甲方有义务遵守双方约定的价格体系,不得随意调价。
九、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
如有纠纷可在双方进行调解磋商,如不能解决可在双任一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日期: 年 月
货款指定帐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
产品合同 篇2
托运人(甲方) :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
承运人(乙方):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国运输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化工产品公路运输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项下货物是指以石油及其衍生物为原料生产的塑料、橡胶、纤维、液体化工品等(含危险化学品)。货物名称、规格、货物起运地点、到达地点和收货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甲方销售订单生成的提货单为准。
第二条 货物承运日期和运到期限
货物的承运日期以甲方销售订单生成的提货单的日期为准,乙方需在甲方销售订单下达之日起开始组织运输,运输距离在 公里以内的,乙方应在24小时内将产品送达甲方指定的收货人仓库。运距在 公里以上的,每增加 公里,交付时限顺延24小时。如因乙方原因导致货物延期到达,乙方负责赔偿相应损失。
第三条 货物包装标准
产品按照生产企业或国家有关规定包装标准包装装运。
第四条 运输车辆、质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保证运输车辆安全性能良好,符合甲方产品的运输要求。运输液体货物的罐车应符合国家危险化学品装运条件,清洗干净,不得有任何污物、杂物;运输固体货物要遮盖严密,做到防雨防盗防晒,并保证运输过程中外包装与货物完好无损。
第五条 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1.乙方凭甲方指定的提货凭证到甲方指定仓库(罐区)提货,在提货地点和到达地的装卸车由乙方负责。
2.乙方的承运责任期间由产品装上乙方委托的运输工具时起,至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货物到达地交付收货人时止,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在此期间发生损毁、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乙方装卸载货物时的数量应与甲方提供的提货凭证保持一致,如乙方装卸载货物时的数量与甲方提货凭证数量不一致时,扣除合理的运输损耗和计量误差外,损失部分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运杂费和结算方式
1.货物运价按照附表规定的运输费执行,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能擅自更改。除附件 规定的任何其他费用由乙方负责。
2.运输结算数量以乙方每次提货时提货单上的数量为准。
3.每月月初结算乙方上月运费,乙方出具上月详细运输清单,经甲方确认无误后,乙方开具正式运输发票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应付款项给乙方。
第七条 保险金规定
如果甲方委托运输的化工产品需办理保险,可按照下列 方式办理。
1.由乙方代甲方投保,但保险金由甲方负担,不包括在运输费用内。
2.由乙方代甲方投保,但保险金由甲方负担,包含在运输费用内。
3.由甲方办理保险。 4.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对乙方运输资质、信誉、运力进行考核、把关、监督,对乙方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直至取消乙方运输甲方货物的资格。
2.化工产品委托乙方运输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取消托运时,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抵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并按有关规定支付所需费用。
3.甲方对运输的化工产品应按照甲方生产企业标准进行包装,产品包装牢固,并且遵守危险品运输的有关规定,产品内不得夹带禁运物品。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及承运工具、驾驶员,必须具备合法营运资格,必须有齐备的国家政府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及牌照。
2.乙方要确保货物运输质量及安全,在合理期限内按时将货物送达收货方并由收货人签收。及时向甲方反馈运输过程中的相关信息。
3.装车时,乙方必须仔细清点数量、型号与提货单是否相符,提货后出现货物短少、被盗、被抢、雨淋、破损、交通意外等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必须将承运的货物按时、完整、准确地送达甲方指定地目的.地。在货物到达以后,乙方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4.乙方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时应及时与甲方联系,在联系到甲方之前应谨慎的保管货物,保证货物的安全。
5.乙方在化工产品承运期间内提供尽责的服务,由专人随时掌握货车行踪并向甲方提供运输进度信息,遇到突发事件马上向甲方报告。乙方应在货物发出当天将发运信息按照规定格式以电子版或传真形式传到甲方。
6.乙方运输过程中要确保货物安全,如有丢失、破损、雨淋或其它原因造成化工产品损失(不可抗拒力除外),乙方应按损失货物的市场价赔偿甲方损失,并且赔偿甲方支付的受损货物的包装费、运杂费和保险费。
7.乙方经甲方同意可以转委托第三人。乙方转委托的,本运输合同对甲乙双方继续有效,第三人的履行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
8.乙方应按货物实际价值投保货物综合险,并将保险单位附本交甲方保留、确认。
9.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保证甲方的货物优先运输。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不得单方改变货物运输价格。
10.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运输路线、目的地,不得弄虚作假,在没有得到甲方同意的前提下运输途中乙方不允许私自换车。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运输费用,如逾期支付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支付违约金。
2.乙方应及时准确地将化工产品送至收货人,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应偿付甲方违约金,违约金按运输费用 %计算。
3.乙方如将化工产品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协议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并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
4.由于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造成无法准时提货或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5.甲方对乙方的违规行为除进行处罚以外,有权中止合同,但应提前1个月通知乙方。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国家或当地政府政策发生重大调整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 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按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签约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十二条 保密条款
1.一方对于由于履行本合同而了解或接触到另一方的机密资料和信息(下称“保密信息”),应保守秘密;非经另一方书面同意,该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该等保密信息。一旦本合同终止,该方应将载有保密信息任何文件、资料或软件,按另一方要求归还另一方,或予以自行销毁,并从任何有关记忆装置中删除任何该等保密信息,并且不得继续使用这些保密信息。
2.双方同意,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第十二条将持续有效。
第十三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乙方提供的运输车辆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运输需求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当以书面通知另一方。
4.合同解除,不影响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1.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采取以下 方式解决:
(1)双方均可以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依诉讼解决。
(2)提交 (注:填写双方选择的仲裁委员会的名称)仲裁委员会在 (注:填写双方选择的城市名)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十五条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 起生效。
2.本合同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本合同签订于北京市房山区燕山。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5.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委托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
时间: 年 月 日
被委托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签字人): 时间: 年 月 日
产品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以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就乙方代理销售甲方之_____________系列软件产品,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一、定义
除非本合同的条款或者内容中另有规定,下列名词应具有如下意思:
1.软件产品:指业已进行商品化工作的、公开发表过的、且甲方作为权利人或权利受让人能够进行授权销售并能够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的软件,包括该软件的可执行程序和有关文档等;
2.代理销售:指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软件著作权人或者权利受让者许可行使展示、销售软件产品的权利,代理销售包括代销或经销;
3.代销:是指甲方授权乙方销售其产品,产品销售完以后或按照双方约定的期限与乙方结算,乙方可随时将未售完的货物退回甲方的合作方式;
4.经销:是指甲乙双方按照下列条件结算的合作方式
(1)货到付款;
(2)按月结算,即每月底结算当月或在其它约定日期结算约定日期前一个月内的进货;
(3)按批结算,即每批进货时结算上批进货。
(注:上述结算方式由双方协商在补充协议或附件中选择一种。)
5.双方:指甲方和乙方的合称;
6.补充协议:指主合同的补救条款,与主合同具有同样的效力。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是_____________系列软件产品的供应商,乙方是代理销售商。
2.销售范围:甲方指定乙方在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区内销售甲方软件产品,但甲方保留在此区发展新客户的权利。
3.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销售商,应尽代理销售商的责任。在上述区域应按甲方销售策略销售要求,尽最大努力将甲方软件产品售进所有的'大、中、小型零售客户及二级批发客户,如有新的零售店及批发店诞生,也应及时接洽和供货,并确保不出现缺货现象。甲方也应保证供应足够的货源。
4.软件产品的品种、数量由订单、收货单确定,最终以收货单为准。
5.运输及运费计算:使用铁路运输的,甲方将以软件产品到岸价的形式向乙方供,即甲方负责将软件产品发运到乙方所属地区火车站的运费,而乙方将负责货物在当地火车站到乙方仓库的一切装卸杂费;使用其他运输方式的另行约定。
6.货物残损、退换: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短少或包装上有缺陷,导致影响销售,应立即于送货单上注明,并请送货的部门签名作证;乙方有义务提供有关单证给甲方,以便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如乙方没有注明或不履行提供单证义务的,甲方视乙方为全部签收正确。
如发生软件产品质量问题不能销售时,经甲方质检部门检验并出具证明,凭有关证明由甲方为乙方换货,换货一般______个月统一进行一次,具体日期另行通知。对于由于乙方保管不慎或保管不符合规定而导致的质量问题,甲方不予换货。
7.付款期限及欠款上限:
a.自收货当天算起______天内,乙方要将所欠货款付给甲方。
b.乙方最多可以拖欠甲方货款为______元,超过此限额的货款,不受以上条款约束,乙方取货时得立即付给甲方。
8.乙方要接受甲方的工作指导,必须定期于每月的______日向甲方提供销售报告、客户资料。该日也是双方核实乙方销售额的基准日。
三、乙方的特别义务以及奖励
1.保持甲方软件产品所有品种两星期销售的库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库存增减调整。
2.配合行动:当甲方在当地进行软件产品推广活动时,乙方有义务提供人力和借货服务。
3.价格控制:乙方可享受甲方的代理销售商供货价,乙方须保证按甲方规定的二级批发商供货价及零售商供货价给零售商及批发商。同时,乙方有义务控制其供应的零售商按甲方建议零售价售给终端消费者。
(二级批发商供货价、零售供货价、零售价由甲方另行通知)
4.对乙方的优惠:
乙方作为代理销售商,可以享受零售价_________折的折扣。乙方要货时一次性以现金、支票或汇票结清,在出货时即可以享受零售价______折的折扣。
此外,乙方可以享受当月的奖励按照合同附件规定计算。
四、合同的变更及终止
1.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可以变更
合同。
2.乙方如连续______个月不能达到甲方所定下的销售目标,甲方视乙方为自动终止本协议。
3.本协议期满后,由双方协商是否续签本协议。
五、违约责任
1.对于乙方的以下行为,甲方可随时中止或终止本协议,如乙方违约(例如存在以下前三项的任一行为),则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a.乙方超越销售范围销售甲方软件产品;
b.乙方违反了结算规定,货款超过了规定的付款期限未支付;
c.乙方每月的销售额连续______个月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的销售额;
d.乙方经营遇到巨大困难或管理发生实质性变化,如由他人承包、可能破产,导致甲方的权利无法得到保障时。
2.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仲裁或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法处理。
六、附则
1.本协议有效期:自本协议签定后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名盖章后即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乙方收货人员确认书是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纳税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纳税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
产品合同 篇4
根据__________年________字________号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于________________编号:________字第________号
品名规格计量单位全年合同分 月 数 量一月二月三月四月五月六月七月八月九月十月十一月十二月吨金属需方到站:整车合同条款
1.精矿中含有价金属之计价。精矿水份、交货地点均按部颁标准(yb113-82pb)、(yb114-82zn)与株冶原料进厂质量标准执行。精矿中含as≤0.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矿主成份40%>_____≥38%按300元/吨金属计价,锌精矿含ag计价、s不计价;铅精矿含au、ag按国家规定档次价的50%计价。精矿主成份小于35%者只付运费,不付货款。
2.精矿中含杂质最高不得超过如下界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当精矿粒度不符或含杂质超过界限时,卸车前发现未造成生产损失者,作退货处理,并据实核收转运、场地等有关费用。造成生产损失者不予计价。
3.精矿中含杂质超过部颁标准,而小于(2)款界限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计划内原料,供方凭出厂质量证明书及铁路运单向需方托收85%之基价,货到验收后需方将结算尾款汇给供方。计划外原料,货到验收后,凭需方检验单和供方发票结算。
5.精矿中不得有外来夹杂物,凡掺杂使假的参照国务院89-61号文件规定,不予计价结算;成团结块者,所增加的费用由供方负责,每车另收损失费300元,错发矿种未造成生产损失者,按实发矿种价值的3%核收损失费;造成生产损失者,不予计价结算。
6.供需双方遇停电停产检修均可停发停进,但须在月前电告对方,若遇不可抵抗之灾害亦可紧急停发停进,但须即时电告对方。
7.精矿必须敞开散装,整车进株冶专用线,按月合同数均衡发运。强行包装发运进厂者按30元/吨矿量核收解包转运费并终止执行合同。零担进运进厂的`按200元/吨矿量核收费用。
8.双方必须信守合同条款,在执行过程中未经双方同意,不得单方修改或废止。
9.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本合同一式十份,双方各执五份,自签订之日起至当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有效。
需 方 单位名称:
(章)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理人:
电 话:
电报挂号: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供 方单位名称:
(章)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理人:
电 话:
电报挂号: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鉴(公)
证机关(章)
年 月 日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的原则)
有效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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