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终止合同范文锦集7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终止合同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终止合同 篇1
由于甲方中南电源有限公司刘佰平和乙方郭长根承包协议一事,现已承包期一年。由于多种原因,乙方郭长根亏损太大,无法继续生产,特向中南刘总提出退出,具体方案如下:
1、化成槽内无焊结铅条及化成槽内铅泥
2、球磨机内的铅球(在机肚内未出来)
3、铸球炉锅内的电解铅
4、化工原料
5、以上4条由中南公司处理作为郭长根抵承包期间车间及设备的'损耗
6、包装除“德汇” 105A的包装箱由郭长根带走,其余部分由中南公司处理。
7、塑料电池槽及相关配件,全部抵扣给江西恒鑫(原中南刘总欠恒鑫货款)。
以下为郭长根需要带走部分
1、所有蓄电池成品、半成品、极板及半成品极板、板栅、铅零件及所有铅、重锑块、锡以及组装用铅、未完成电池、废电池、废极板、生板(未充电)、铅渣、铅泥。
2、由郭长根20xx年购入的螺杆式空压机一套
3、生产用蓄电池隔板。
目前具体问题需解决
1、工商局、质监以及政府部门由中南公司刘总负责协调解决。
2、解除双方之前协议,并在原乙方郭长根货物出厂延期至20xx年4月5日,不再收房租费用。
3、经双方友好协商后,不允许控制郭长根的货物及车辆进出。
4、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终止合同 篇2
赠与人的义务主要有如下:
第一,移转赠与标的物的义务。赠与合同以使赠与财产的权利归于受赠人为直接目的,赠与人的主
赠与合同
要义务是依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方式、标准将标的物转移给受赠人。赠与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赠与合同系无偿合同,因此,依照《合同法》第189条,赠与人只在因故意和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瑕疵担保义务。赠与合同中,一般不要求赠与人承担瑕疵担保义务。但有如下两种例外。首先是在附义务赠与中,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违约责任。所谓附义的赠与,是指赠与人在赠与时使受赠人负担一定义务的赠与。附义务赠与是一种特殊赠与,所附的义务不是单独的义务的赠与。附义务赠与是一种特殊赠与,所附的义务不是单独的另一个合同的内容, 而是赠与合同的一部分。由于赠与合同为单务无偿合同,因此,附义务赠与所附的义务不是赠与的对价,赠与人不能以受赠人不履行义务为抗辩。原则上,赠与人履行交付赠与财产的义务后,始发生受赠人履行其所附义务的义务。附义务赠与与目的赠与和附条件、附期限赠与不同。目的赠与是指为实现一这目的,达到一定结果而为的'赠与。其与附义务赠与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目的赠与的赠与人不得向受赠人请求结果的实现,而只能在结果不能实现时请求受赠人返还不当得利;而在附义务赠与中,受赠人不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赠与人得请求其履行。附条件或附期限的赠与中,条件或期限直接关系到赠与合同的效力无关,所附义务的履行与否不影响赠与合同的效力。其次是赠与人故意不告知赠与财产的瑕疵或保证赠与的财产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受赠人的主要权利义务:
受赠人有无偿取得赠与物的权利,但赠与合同约定负担义务的,受赠人须按约定履行义务。对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以及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物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在赠与属于附义务赠与时,受赠人应在赠与物的价值限度内履行所附义务,受赠人不履行其义务时,赠与人有权请求受赠人履行其义务或撤销其赠与。
终止合同 篇3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如果存在该法第四十五条、四十二条规定的法定延续情形的,从其规定。
但实践中常常出现这样的情况:劳动合同期满,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未采取任何措施,劳动者还继续在用人单位上班。过了一阵子,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突然又想用上述四十四条之规定。
若咨询律师,将得到这样的回答:劳动合同期满后,继续履行的,双方成立事实劳动关系,相关条件按照原合同约定执行。同时,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如果没有在合同终止后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还有支付双倍工资之虞。
因此,作为用人单位,应当特别关注劳动合同续签的管理,这应当是Hr部门的重要职责。操作建议如下:
1.劳动合同管理可以运用技术手段设置期限届满提前提醒,比如提前一个月。
2.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决定是否续签,同时征求员工意见。如果选择就此终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一方有权要求按照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3.如果选择续签,应当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最晚应当在劳动合同终止后一个月前。
4.如果双方无意续签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期满之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劳动者或者与其达成协议,并办理离职手续,避免期限届满之后仍然用工的现象出现。
5.未及时采取措施,等合同期限届满、事实劳动关系已经成立的时候,四十四条的规定已然不能为用人单位所用,要想解除劳动关系,则应当适用法律法规关于劳动合同解除的规定,违法解除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或主张双倍于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企业的'人事管理专员就应该及时的提醒部门主管与该劳动者,看双方是否有续签劳动合同的意愿,如果有的话,则就要及时进行续签,否则的话可能会承担其他一些法律责任,如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等等。要是不打算续签的,则视情况给予劳动者补偿。
终止合同 篇4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乙方)
兹因甲方基于邻居(其它所有权人)反对之原因,请求与乙方终止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与甲方所签,标的物坐落于______县市______市镇乡区______里(村)______邻______路(街)______段______?______巷______弄______号楼楼顶或屋凸之空间之租赁契约,租赁合同终止协议。双方同意除原租约中有关终止租约、权利担保及管辖法院等条文仍有效外,余悉依下列协议履行:
一、双方于签订本协议书时起即终止原租赁关系。
二、乙方应即将标的物上之基地台设施拆除,并将标的.物返还于甲方。
三、甲方应于终止租约时起______日内,返还押金——币(下同)______元整及租金______元整,共计______元整予乙方。
四、原租约中若有其它优惠或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兑换卷及回馈方案同意书)________________,甲方同意拋弃,合同范本《租赁合同终止协议》。
五、本协议书壹式贰份,当事人各执壹份为凭。
甲方:(印)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印)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终止合同 篇5
合同终止分两种情形:一种为提前终止,即在合同期内解除合同;另一种是合同期满,租赁合同自然终止,终止租赁合同协议书。
1、解除合同
承租人有《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出租人有《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之一的,承租人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合同期未满,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解除租赁合同。
2、自然终止合同
合同期满,不需租赁当事人办理合同终止手续。若当事人需延续租赁关系的,应在合同终止前一个月提出,在合同终止前十日内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或签订补充协议。租赁期限届满而又没有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或补充协议的,出租人有权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收回房屋。
合同解除业务流程
1、当事人提出申请:
(1)单方解除租赁合同的,需提供下列材料:
①申请人签字的《办理合同解除登记备案申请书》;
②申请人提供的'已登记(备案)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及《房屋租赁凭证》(原件);
③当事人须提交已解除租赁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包括以下材料之一:
a、已送达对方当事人的合法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通知书及相关材料;
b、人民法院解除的租赁合同生效判决书、调解书;
c、仲裁委员会生效的仲裁书,合同范本《终止租赁合同协议书》。
(2)双方(多方)协议解除租赁合同的,需提供下列材料:
①租赁双方签字的《办理合同解除登记(备案)申请书》;
②租赁双方的已登记(备案)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及《房屋租赁凭证》(原件);
③租赁双方签章的解除租赁合同协议书。
2、受理机关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解除合同登记(备案)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
3、在被解除的合同封面和登记章旁盖“注销合同登记(备案)专用章 ”长条方章完成办理。
4、合同终止后,停止对税费的收取。
终止合同 篇6
一、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需注意试用期的期限,举证责任。
二、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需保证规章制度的合法性,“严重违反”的定性。
三、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要点:“重大损害”需量化。
四、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注意:刑事拘留并不等于已追究刑事责任。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适用时难在举证责任。
六、以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手段,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实践中集中在欺诈方面。
七、劳动者提出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注意:用人单位提出的需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提出的可不支付经济补偿。
八、劳动者提前30目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属劳动者预告解除,可不支付经济补偿。
九、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仍然不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而终止劳动关系的;注意证据的保留,需两次书面通知,第一次通知签合同,第二次通知终止劳动关系。
十、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注意:如果单位降低条件导致劳动者终止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
十一、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如果仅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被终止劳动合同是否可获经济补偿,法律并无规定,实践中通常认为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十二、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终止合同 篇7
一、根据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劳动合同,甲方按照下列第(12)项原因,决定自年月日终止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1、合同期限届满,不再续订新的劳动合同;
2、在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
3、乙方严重违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4、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甲方违背真实意思签订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5、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
6、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7、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
9、乙方不能胜任工作、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务、考核不合格,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
10、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
1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12、乙方主动提出辞职;
1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14、其他劳动合同约定的条款:
二、甲方按照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及相关劳动法规规定,作出如下决定
1、依法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支付乙方工资、经济补偿金共计元。
三、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赔偿或补偿要求
四、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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