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范文
当前位置:聘大网>职场范文>合同>处理合同

处理合同

时间:2024-10-13 18:20:12 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处理合同模板集合8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处理合同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关于处理合同模板集合8篇

处理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污 水 处 理 设 计 合 同 书

  编 号:

  订立合同单位:建设单位:(简称为甲方) 设计单位:(简称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经济关系和职责,分工协作、互相制约、互相促进。经双方商定,特签订此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数量质量及主要内容:

  乙方以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作为设计依据。

  1。 工程处理规模

  处理规模:20m3/d 2。进水水质:

  3。工程内容:

  4。工程质量:

  出水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二级标准,即

  三、 工程地点:

  四、 承包形式:

  五、 工程总造价及内容:

  工程总造价大写:(人民币) 整 ¥ 万元 该造价包括:工艺、施工图设计费,设备安装技术指导费。

  六、 付款办法:

  自签订此合同即日起,三天内甲方支付乙方工程预付款人民币: 整(¥万元),乙方开始组织技术人员进行工程设计,待乙方完成工程设计及图纸后,将设计资料一次性交付甲方前,甲方再支付乙方人民币: 整(¥ 万元)。

  七、 工程期限:合同签定一周内完成设计图纸。

  八、 工程变更:在施工过程中,如甲方提出工程变更,甲方应提前三日书面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并由原设计人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变更。

  九、 合同生效与终止:合同生效日期: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即生效;合同终止日期:至双方款项结清后合同失效。

  十、 合同份数:合同共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十一、 甲乙双方责任:

  1、 甲方必须为乙方严守技术秘密,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将乙方技术资料示于他人。

  2、 甲方负责承担环保部门监测及验收费用。

  3、 调试期间所发生的运行费用及环保部门厉行监测费用由甲方自理。

  4、 乙方配合甲方进行设备采购,甲方采购设备需满足设计要求。

  5、 乙方需保证满足设计要求的前提下,污水处理出水达到环保部门的要求。

  6、甲乙双方各自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联络工作。

  7、甲乙双方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承担责任。

  十四、其他条款:

  1、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协商。

  2、工期顺延条件:不可抗力。

  3、未尽事宜,可进行协商补充。

  甲 方(章)

  负 责 人

  银行帐号

  电 话

  年 月 日

  乙 方负 责 人 银行帐号

  电 话

  年 (章) 月 日

处理合同 篇2

  甲方:xx市家吉消防工贸有限公司防火门厂

  地址:xx市公明西田第三工业区第19栋

  乙方:xx市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xx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十六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法定,甲方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工业废物、废液、废空罐,不得随意排放、弃置或者转移,应当依法律集中处理,经双方洽谈,乙方作为广东省有资质处理工业废物(液)的专业机构,受甲方委托,负责处理甲方生产的工业废物(液)。为确保双方合法利益,维护正常合作,特签订如下协议,由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甲方合同义务:

  (一)、甲方生产过程中所形成的工业废物(液)连同包装物全部交给乙方处理,协议期内不得擅自处理或者交由第三方进行处理。

  (二)、甲方应将各类工业废物(液)分开存放,做标识,不可混入其他杂物,以保障乙方处理方便及操作安全,袋装、桶装工业废物(液)应按照工业废物(液)包装、标识及贮存技术规范的要求贴上标签。

  (三)、甲方应将待处理的工业废物(液)集中摆放,并向乙方提供工业废物(液)装车所需的提升机械(叉车等),以便乙方装车。

  (四)、甲方承诺并保证提供给乙方的工业废物(液)不出现下列异常情况:

  1、品种未列入本协议(工业废物(液)尤其不得含有易爆物质、放射性物质、多氯联苯以及氢化物等剧毒物质);

  2、标识不规范或者错误;包装破损或者密封不严;污泥含水率大于85%(或游离水滴出);

  3、两类以及上工业废物(液)认为混合装入同一容器内,或者将危险废物(液)与废危险废物(液)混合装入同一容器;

  4、其他违反工业废物(液)运输包装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通用技术条件的异常情况。

  第二条、乙方合同义务:

  (一)、乙方在合同的存续期间内,必须保证所持有许可证。执照等相关证件合法有效。

  (二)、乙方应具备处理工业废物(液)所须的条件和设施,保证各项处理条件的设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对处理工业危险废物(液)的技术要求,并在运输和处理过程中,不得生产对环境的二次污染。

  (三)、乙方自备运输车辆和装卸人员,按双方协商的计划定期到甲方收取工业废物(液),不影响甲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四)、乙方收运车辆以及司机与装卸人员,应在甲方厂区内文明作业,作业完毕后将其作业范围内清理干净,并遵守甲方的相关环境以及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条、工业废物(液)的计重应按下列方式进行:

  一、在甲方厂区内或者附近过磅称重,由甲方提供计重工具或者支付相关费用;

  二、用乙方地磅免费称重。

  第四条、工业废物(液)种类、数量以及收费凭证及转接责任:

  一、甲、乙双方交接工业废物(液)时,必须认真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各项内容,作为合同双方核对工业废物(液)种类、数量以及收费凭证。

  二、若发生意外或者事故,甲方交乙方签收之前,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交乙方签收之后,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合同费用的结算:

  一、结算依据:根据双方签字确认的合同附件《废物处理处置报价单》为结算标准核算。

  二、结算方式:包年处理,应收款方开具财务收据提供给应付款方;应付款方收到财务收据后,双方在签约时应收款方收取全年处理费用。

  1、乙方收款单位名称:xx市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沙井处理基地

  2、乙方收款开户银行名称:工行沙井支行

  3、乙方收款银行账号:4000022509024836286

  三、合同收费标准(详见附页)应根据乙方市场进行进行更新,在合同存续期内若干市场行情发生较大变化,双方可以协商进行价格更新。

  第六条、合同的免责:

  在合同存续期内甲、乙任何一方原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的事件发生之后三日内,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理由。在取得相关证明之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未达成一致,合同双方或任意一方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合同的违约责任:

  一、合同双方中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停止并纠正违约行为,造成守约方经济以及其他方面的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

  二、合同双方中一方无正当理由撤销或者解除合同,造成合同另一方损失的,应赔偿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三、合同甲方所交付的工业废物(液)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由乙方就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工业废物(液)重新提出报价单交于甲方,经双方商议同意后,由乙方负责处理;或者将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工业废物(液)转交与第三者处理或者由甲方负责处理,乙方不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费用。

  四、若甲方故意隐瞒乙方收运人员,或者存在过的失将属于第一条第四款的异常工业废物(液)装车,造成乙方运输,处理工业废物(液)时出现困难,事故者,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给偿由此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包括分析检测费、理工艺研究费、工业废物(液)处理费。事故处理费等)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乙方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上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五、合同双方中一方逾期支付处理费、运输费或收购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每逾期一日接应总额? ‰支付滞纳金给合同另一方。

  六、在合同的存续期间内,甲方如将其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工业废物(液)连同包装物自行处理、挪作他用或转交第三者处理,乙方除依法追究甲方违约责任外,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上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等有关部门。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合同其他事宜:

  一、乙方应对甲方工业废物(液)所拥有的技术秘密以及商业秘密进行保密。

  二、本协议有效期为壹年,从20xx年4月2日起至20xx年4月2日止。

  三、未尽及修正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或另行签约,补充与本合同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另一份交环境保护有关部门备案。

  五、本合同经甲方和乙方法人代表或者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乙方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方可正式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收运联系人: 收运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处理合同 篇3

  委托方(下称甲方):

  地 址:

  电 话:0755-27307744

  被委托方(下称乙方):广州绿由工业弃置物回收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南沙开发区横沥镇合兴路56号

  电 话:020-84960777 传 真:020-8496047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甲乙双方就工业废物的安全处置,本着符合环境保护规范的要求和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作内容:

  1、甲方作为工业废物的产生单位,特别委托乙方进行工业废物的处置。乙方作为专业工业废物的处置单位,必须依据环保规范进行安全处置。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废物资料(种类、数量、说明)提出相应的处置方案和处置费用经甲方确认后作为合同必备附件。

  2、甲方提供的工业废物必须按废物的不同性质进行分类包装贮存、标识清楚,不明废物不属本合同范围;乙方负责到甲方指定的贮存场所提取工业废物并运输到乙方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置,对暂时无法处置需要封存待处置的工业废物,由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封存保管。

  3、乙方按双方约定或甲方通知时间收集甲方工业废物,废物出厂时,甲乙双方对数量、种类进行确认,以便跟踪管理及结算。

  4、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对甲方的'工业废物进行安全无害化处置,乙方人员及车辆进入甲方厂区,需遵守甲方厂区规定进行作业。

  5、甲方指定李建伟先生为甲方工作联系人(联系方式:0755-27307744/13760293538),负责通知乙方收取工业废物、核实种类和数量,并负责结算;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经理(联系方式:020-84960777),负责与甲方的联络协调工作。

  6、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即接受甲方通知与安排,进行工业废物交接及运输工作。

  二、结算方式:

  (根据双方协定),根据处置方案的处置费用进行结算。收款方开具税务发票给付款方,付款方审核无误后,应在10日内将款项支付至收款方公司账户。

  三、双方约定:

  1、乙方得到甲方通知的72小时内未到达甲方指定地点提取工业废物,造成甲方生产上的困扰;乙方未如实按规范要求进行工业废物处置,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情节严重者,可根据合同法规定,索取相应赔偿。甲方应将处置方案内所有废物全部足额交由乙方处置,不得擅自转移,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情节严重者,可根据合同法规定,索取相应赔偿。

  2、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方超出本合同核定的废物,另行个案处理。

  4、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内容和因本合同而知悉对方之任何业务资料,需尽保密之义务,此义务不因本合同终止而失效,保密期限至本合同终止后三年内有效。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双方各持一份。

  6、合同有效期限自 20xx年12月20日至20xx年 12月19日。

  甲 方:

  甲方代表人:

  日 期:

处理合同 篇4

  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甲方为提高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现甲方将该小区的生活垃圾委托给乙方负责清运处理,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共同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清运范围:甲方物业服务范围内的小区为,该小区内的`生活垃圾交由乙方清运。

  二、工作要求:由乙方对上述范围的生活垃圾进行清运,每天二次,下午19:00之前清理完毕,并保证不存垃圾。乙方将小区内的生活垃圾从小区内设置的垃圾箱运出,送往垃圾转运站。乙方不得随意倾倒及污染环境,乙方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处理垃圾的由国家行政机关处理,其责任由乙方自负(如罚款及其他行政处罚)与甲方无关。

  三、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满双方愿意再合作则商议续签事宜。

  四、清运费用及付款办法: 甲方每月付给乙方垃圾清算费用人民币元。甲方于本协议生效后的第二个月与乙方结算第一个月的垃圾清运费,第三个月与乙方结算第二个月的垃圾清运费,以此类推。

  五、乙方每次清运垃圾应保证小区内垃圾箱周围干净,在小区内不得遗撒,对于遗撒、飘落的垃圾应立即清理干净,保证小区内环境卫生。乙方在清理垃圾的过程中给小区垃圾箱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为甲方更新同等质量的垃圾箱;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一切事故与甲方没有任何经济关系。

  六、甲方与乙方不存在雇佣劳动关系。

  七、如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清运垃圾,则每天每个小区一次扣人民币元。

  八、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合作"的原则进行协商解决,其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处理合同 篇5

  购房出租,以租还贷,因其高效的投资回报越来越得到投资者的认可。但是,我们经常遇到各式各样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这里是一个常见的案例,希望通过我们的分析,对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有所借鉴,以便谨慎处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案情介绍

  A先生将其自有的一套公寓出租给一家网络公司——B公司,双方在合同当中约定,租赁时间为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3月1日,月租金人民币11000元,B公司应于每月20日前支付下个月的.房租,否则按日支付应付款的千分之三的违约金,直到实际付款日为止。因为签订合同时,A先生对约定的租金数额很满意,便没有约定合同解除事由。

  20xx年12月,B公司以房间供暖不好、隔音效果差等理由每月都迟延付款,并且没有支付违约金。现在发展到不经A先生反复催促,B公司就不付租金。对此A先生非常苦恼。

  案件分析

  B公司:迟延付款,承担违约责任

  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义务,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依据合同约定,A先生向B公司索要违约金的行为合理合法,受法律保护。

  B公司不具备迟延付款的抗辩权。如果A先生违约,B公司可要求他承担违约责任,但不能停止付款(除非有明确约定可以因此停止、迟延付款),否则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一条,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B公司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那么对前几次没有索要的违约金,A先生是否还有权追偿呢?答案是肯定的。对于未经A先生明示放弃的债权,只要在诉讼时效之内,随时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

  A先生:有权依法解除合同

  对于已经发生的事实,虽然合同当中没有约定解除事由,但A先生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法定方式处理:

  第一种:当B公司出现迟延支付租金的情况时,A先生可向B公司发出有效的催款通知,若B公司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A先生有权解除合同。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采取这种方式的前提是B公司迟延履行合同主要债务,即迟延支付月租金。

  第二种:在约定租期届满前,A先生单方面想解除与B公司租赁合同关系的,A先生应当向B公司发出明确的解除合同的意志表示。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A先生可以在任何情况下采取该种处理方案。

  本案当事人在采用上述方案时,应严格区别“合同已履行完毕不能解除”的情况,以保证安全公正的社会秩序。若对方不同意解除合同,只能通过仲裁或诉讼程序,由司法机关判定合同是否解除。

处理合同 篇6

  《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11月13日起施行。

  局长 周伯华

  二○一○年十月十三日

  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合同违法行为,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利用合同,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行为。

  第三条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职权范围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负责监督处理合同违法行为。

  第五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监督处理合同违法行为,实行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推行行政指导,督促、引导当事人依法订立、履行合同,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第六条 当事人不得利用合同实施下列欺诈行为:

  (一)伪造合同;

  (二)虚构合同主体资格或者盗用、冒用他人名义订立合同;

  (三)虚构合同标的或者虚构货源、销售渠道诱人订立、履行合同;

  (四)发布或者利用虚假信息,诱人订立合同;

  (五)隐瞒重要事实,诱骗对方当事人做出错误的意思表示订立合同,或者诱骗对方当事人履行合同;

  (六)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

  (七)恶意设置事实上不能履行的条款,造成对方当事人无法履行合同;

  (八)编造虚假理由中止(终止)合同,骗取财物;

  (九)提供虚假担保;

  (十)采用其他欺诈手段订立、履行合同。

  第七条 当事人不得利用合同实施下列危害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一)以贿赂、胁迫等手段订立、履行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二)以恶意串通手段订立、履行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三)非法买卖国家禁止或者限制买卖的财物;

  (四)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国家指令性合同义务;

  (五)其他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违法行为。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情况下,为他人实施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违法行为,提供证明、执照、印章、账户及其他便利条件。

  第九条 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经营者不得在格式条款中免除自己的下列责任:

  (一)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责任;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的责任;

  (三)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承担的保证责任;

  (四)因违约依法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五)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十条 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经营者不得在格式条款中加重消费者下列责任:

  (一)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金超过法定数额或者合理数额;

  (二)承担应当由格式条款提供方承担的经营风险责任;

  (三)其他依照法律法规不应由消费者承担的责任。

  第十一条 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经营者不得在格式条款中排除消费者下列权利:

  (一)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

  (二)请求支付违约金的权利;

  (三)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四)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

  (五)就格式条款争议提起诉讼的权利;

  (六)消费者依法应当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 当事人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三条 当事人合同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应当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主动消除或者减轻危害后果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经督促、引导,能够主动改正或者及时中止合同违法行为的,可以依法从轻行政处罚。

  第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涉嫌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xx年11月13日起施行。

处理合同 篇7

  XXX股份有限公司

  与XXX有限公司

  关于XXX项目可研工作

  合作协议

  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AA”)是……的大型企业。

  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BB”)在XXX建设项目上拥有丰

  富的可研、勘察、设计经验和业绩,并在国外有类似项目业绩,其专业和技术能力可以满足业主和AAA对此项目的要求,并有积极愿望,本着风险和费用分担的原则,与AAA合作开展此项目的前期工作。

  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共识:

  一、 合作内容和方式

  1。 双方合作内容主要为XXX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

  2。 该协议包括的主要工作内容有: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所有工作内容(资料收集、建厂条件落实、现场考察、技术方案、投资估算等)。

  3。 双方同意在本项目的`前期考察、商谈、可研编制的全过程中,以AAA名义对外。

  4。 本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具体实施要求见附件

  二、双方责任

  1.AAA责任

  ⑴ 负责项目的全部对外工作并将项目进展情况及时通知BBB。负责项目的建设条件的落实、按BBB要求收集有关技术资料并对其准确性

  负责。

  ⑵ 协调当地各方关系,协助BBB现场考察等各项工作的实施。

  2.BBB责任

  ⑴ 作为技术支持,全力配合AAA项目工作的实施,承担本协议合作内容的有关工作,

  ⑵ 向AAA提交可行性报告所需的资料清单,派遣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考察。

  ⑶ 提供项目的技术咨询服务。

  三、费用分担

  1。 前期准备和可研阶段的费用双方各自承担本方人员的全部费用,和各自为编制方案付出的成本。

  2。 项目生效启动后,有关费用支付由双方另行商议。

  四、 特别约定

  BBB承诺,在设计和设备选型阶段,本着可靠、经济、满足需求的原则进行系统设计和设备选型,除项目特定技术指标要求要求外,不直接或间接指定特定规格、品牌的设备。

  如项目对外合同签订并生效,但双方未能继续合作,AAA将向BBB支付项目开发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投入的补偿金。

  五、转让和保密

  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对外泄露本项目相关信息

  及资料。

  六、 有效期

  本协议于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若一年项目未签定对外合同,双方可协商协议终止、顺延或修改,视具体情况而定。

  XXX有限公司

  地址:

  授权代表签字:

  邮编:

  时间:

  XXX有限公司 地址: 授权代表签字: 邮编: 时间:

处理合同 篇8

  用人单位在使用劳动者时,由于相关法律意识淡薄,并未签订劳动伙同,引起不必要的矛盾与纠纷。在劳动者主动离职时,没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为您解答。

  一、辞职的条件

  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辞职赔偿

  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不签订,劳动者有权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同时因未签订劳动合同,也不可以为劳动者缴纳保险事项,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已经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是也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可以使用解除劳动关系的权益。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支付工资可到当地劳动监察投诉拖欠工资。

  本文介绍了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辞职的条件以及工资赔偿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若经调解不能达成一致,则需向相关部门报告或者提起上诉,具体细节需向专业法律机构咨询。

【处理合同】相关文章:

事故处理协议09-25

打架处理协议09-21

【精选】处理合同4篇10-05

【精选】处理合同三篇07-15

精选处理合同五篇09-17

处理合同三篇10-17

垃圾处理合同11-09

处理合同范本06-05

精选处理合同3篇06-19

【精选】处理合同3篇09-24

Copyright©1998-2024pind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