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单位合同4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单位合同4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单位合同 篇1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
欣悉贵局开展20xx年度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认定工作,为全面推进“信用温州”建设,构建“和谐温州”作贡献,为企业长远发展着想,树立良好的社会信誉,我公司申请20xx年度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
我公司前身为温州市瓯海市政工程公司,建立于1990年。由于企业改制于20xx年4月30日经贵局核准重新注册登记,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2600万元,公司行政上归瓯海区建设局领导,业务由温州市市政园林局、瓯海区市政园林管理局双重管理。公司建立以来,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体员工的努力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企业发展较快。具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21人,高级职称、中级职称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占职工总人数68%。 1999年12月经浙江省建设厅核定为市政贰级资质施工企业,20xx年4月资质重新就位核定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企业。
本公司于20xx年起连续6年被誉为aaa级信用企业,并于20xx年1月通过iso9001:20xx国际质量认证,连续三年被评为局级先进单位,是我区重点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排头兵。近年来,公司承建过的代表性工程有:瓯海大道三标段道路桥梁工程;大道二标段道路、排水桥梁工程;市沿江东路道路、桥梁工程;瑞安风荷三期配套工程;市高教园区北入口道路工程;温州机场大道改造工程。其中瓯海大道、温金大道两项工程于20xx年9月被评为温州市首届优秀市政工程,并受温州市人民政府和区人民政府的通令嘉奖。
公司自建立以来,始终恪守诚信服务的理念,坚持以诚取信,以信立誉的原则,把诚信经营作为企业的立业之道、兴业之本。几年来,公司通过不断培育诚信服务文化,树立了良好的社会信誉,有力的促进了企业快速发展。
1、建立了健全的诚信服务管理制度,重视合同管理工作
为把诚信服务管理贯穿到企业的日常经营行为和发展战略之中,更有效的'管理合同,公司建立了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配备了专兼职合同管理员。并先后出台了《温州九瑞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温州九瑞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合同档案、合同台帐建立制度》等管理制度。对合同的签订和审查,合同传递、运行及反馈,合同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担保,合同专用章、合同文本、授权委托书保管使用,合同台帐设立、登记及统计分析,合同档案管理,合同管理考核奖惩办法,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等作出具体规定,明确了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工作程序,使管理人员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2、加强培训,强化诚信意识
企业领导带头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和掌握合同法律法规知识,注重运用合同手段改善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3、能够按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如实提供企业合同签约率、履约、履约率、合同纠纷发生率等能够反映企业信用状况的信息资料
4、公司订立合同能够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5、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能够遵守诚信原则。
6、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能够遵纪守法。
诚信是立业之本,诚信是兴企之源。几年来,通过精心打造诚信文化,公司增强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巩固了建安市场的主体地位,企业不仅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同时也获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20xx年实现年销售额3000 万元,利润90万元,20xx年实现年销售额 4000万元,20xx年上半年已实现销售额2600万元。公司将继续以诚信促经营,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特此报告,恳请贵局批准我公司成为20xx年度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
单位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一)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_____________工作。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对乙方业绩的考核结果,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服从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甲方依法制订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三)甲乙双方约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乙方加班需甲方的.书面同意,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约定为劳动报酬条款中约定的乙方月基
本工资,其他按照国家政策及有关法律执行 。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二)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三)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五、劳动报酬
(一)甲方承诺每月________日为发薪日。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基本工资为每月________元。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二)甲方应当将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公示,乙方有权向甲方查询其各项社会保险的缴费情况,甲方应当提供帮助。
七、劳动纪律
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履行民主程序,并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执行。
八、协商条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业秘密的,甲方应当事前与乙方依法协商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或竞业限制的事项,并签订保守商业秘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
b.如有法律规定之情形,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计算基础约定为劳动报酬条款中约定的乙方月基本工资。
c.甲乙双方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其他
(一)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以便于联系。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四)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名:
日期:
日期:
单位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上海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规定》等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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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个月。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从事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据经营需要及其身体健康情况,单方变更工作岗位(工种)和工作地点,并同意薪随岗位而变更。 乙方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罚。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另按加班计算。
(二)甲方保证乙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受各种休假。
四、劳动报酬
乙方的工资按月发放,试用期工资是 _______元(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试用期后乙方的工资是_______元。
五、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确保乙方享有各种社会保险的权利;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实行医疗期制度。医疗期期限及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合同期满,不再续订的;
(二)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解散、撤销的;
(三)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合同条件出现的;
(四)有不可抗力出现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
七、本合同的续订
本合同期满,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本合同,续订合同手续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办理。
八、本合同的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4、乙方不能按要求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5、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经有关部门确认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经劳动行政部门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四)乙方解除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要依法承担责任。
九、 违反本合同的责任
(一)由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过错行为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应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各自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二)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赔偿。
(三)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任何一方受到损害,对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劳动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单位合同 篇4
经典案例:
魏女士去年9月3日应聘进入一家公司,岗位是人力资源部文员,负责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两方面工作。公司与她签了一份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即从20xx年9月3日至20xx年9月2日,工资为每月税前3500元。
今年6月,魏女士被公司提拔为人力资源部门经理。8月上旬,医院检查发现她已怀孕。8月下旬,魏女士发现自己劳动合同即将到期,于是在公司领导并没有向其表态是否续签的情况下,自己为自己续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
今年九月初单位得知情况后以怀孕为由将魏女士辞退,要求其立刻交接工作,被魏女士拒绝。今年9月10日,公司安排别人接管了魏女士的工作。魏女士不服,向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区劳动仲裁委员会依法审查后受理此案。
争议焦点&仲裁意见:
本案争议焦点是:单位HR能否自己给自己续签劳动合同?女职工“三期”期间单位能否将女职工辞退?
魏女士认为:自己的岗位是人力资源部文员,当然有权利为自己续签劳动合同;后公司将自己升职为人事部经理,表明公司肯定了自己的价值,愿意与自己继续合作。而自己怀孕之后公司也不能单方面将自己调岗降薪甚至辞退,要求区仲裁委认定自己续签的劳动合同有效,“三期”之后恢复原职。
公司则认为:魏女士的续签行为是其单方的意思表示,公司并没有同意与魏女士续签,魏女士续签的劳动合同无效。魏女士8月份怀孕后无法胜任原岗位工作,所以安排了其他人顶替魏女士的职位,如果魏女士不愿离职的话,单位可以安排魏女士调岗,在公司做普通职员,但要降薪。
仲裁庭经审理认为:魏女士利用职务之便,没有征得公司方同意,自己为自己续签劳动合同,是劳动者的单方行为,缺乏公司的意思表示,故其续签的劳动合同未成立,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魏女士20xx年8月份确认怀孕,合同期限20xx年9月2日才终止,公司不能
单方将魏女士辞退,合同届满期限应当顺延至魏女士哺乳期结束后。魏女士“三期”内公司可以适当调整魏女士的工作岗位改善工作条件,但是不得降低魏女士的薪资待遇。
案例评析:
在本案中,魏女士的身份比较特殊:一方面她是公司的人事经理,经公司授权管理人事工作,代表公司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加盖人事部门劳动合同专用印章;另一方面魏女士自己是公司的一名员工,即她同时具有劳动者的'身份。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要明确:魏女士的职务是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是其根本属性是“代表企业”与员工签署劳动合同,即其行为反映的其实是“公司意志”。换句话说,即使魏女士在员工的劳动合同上“厂方代表栏”签自己的名字,也仍然只是代表企业行使权利而已。
因此,魏女士自己为自己续签的劳动合同的效力认定,主要关注该合同是否同时反映了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的订立是双务法律行为,需要合同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作出一致的意思表示,合同才能成立。本案中魏女士自己单方续签的劳动合同因缺乏公司方的意思表示而并未成立,因而不发生任何法律效力,对公司不产生任何约束力。
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三期”内,公司一般不能随意解除其劳动合同,应当顺延至相应情形消失时才能终止。所以本案中公司需要等到魏女士哺乳期结束(孩子满一周岁之时)方可终止劳动合同。如果公司在魏女士“三期”期间调整其工作岗位以改善魏女士的工作条件的,根据《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的规定,不得降低魏女士原工资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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