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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合同

时间:2023-05-28 15:37:05 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住房合同范文汇编五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住房合同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住房合同范文汇编五篇

住房合同 篇1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 年 月 日达成:华北集团司机之家商务宾馆(以下简称“甲方”),地址为:华北集团物流园内; 及 (以下简称“乙方”),地址为: 。

  第一条建立长住关系

  1.1房屋

  按本协议规定的条款,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司机之家商务宾馆xxx房间(以下简称“房屋”)。房屋应包括附件二(家具、电器配置清单)所列明的固定装置、设备、附件、家具和其他财产。

  1.2用途

  甲方同意仅将房屋作私人住宅自用或供其雇员、代表、官员及直系亲属作私人住宅使用。

  1.3长住期

  本协议的长住期限(下称“长住期”)为XXX年,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如果本长住协议在一年内提前解约,乙方有责任必须付满一年的房费。一年后可以解约,乙方应在一年长住期届满前二(2)个月通知其意向。

  1.4房费

  长住期内的房费(下称“房费”) 为每月人民币 元(含管理费),按 月 交付,并且应于每 月 的第 一 个工作日支付。乙方应不用公寓预先要求,如数将房费付给公寓。长住期内第一个日历月的房费应在本协议签署时全数付清。如果协议的生效日不是每月的第一日,则协议期的第一个月和最后一个月的房费将按比例计算。

  1.5公共设施费

  除房费外,乙方同意在整个长住期内,自行支付暖气气费、电费、水费.有线电视费等公共设施使用费用(下称“公共设施使用费”)。应乙方委托,甲方可代乙方办理相关的缴费事宜,并在缴费后向乙方提供费用发票。乙方应于收到上述费用的发票后三(3)天之内付款。

  第二条保证金

  2.1应在支付首次房费时向甲方预付相当于两个月房费的保证金,作为乙方应履行和遵守本协议条款、约定、规定和条件的保证(下称“保证金”)。保证金在整个长住期内由甲方无息保留。

  2.2若乙方违反、不遵守或者不履行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和条件,甲方既可以终止协议并扣留保证金,也可以在纠正乙方违约行为所需的范围内,使用或扣除全部或部分保证金。凡在甲方使用或扣除保证金的情况下,作为本协议继续有效的先决条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足够的金额,从而使保证金恢复到甲方原来按本协议第2.1条所应持有的数额。

  2.3在遵守前述规定的情况下,如果乙方完全而忠实地遵守了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并将房屋在无人占用的情况下以良好、清洁和可继续使用状态(正常损耗除外)交还给甲方,则保证金应在协议期满三十(30)天内归还给乙方;或在乙方因违反、不遵守或不履行本协议所载任何条款和条件而对甲方赔偿后三十(30)天内交还给乙方,以其中较晚的日期为准,不计利息。

  2.4乙方不得用保证金抵付本协议项下的房费或其任何部分。

  第三条支付

  3.1协议所述房费、公用设施使用费和/或其他费用都不得因乙方或其他住客届时未使用或未居住该房屋,或因公用设施费涵盖的设施发生故障或因任何原因无法使用而减付或停付。

  3.2乙方可以人民币支付房费、保证金、公用设施使用费和一切其他费用。如果应付款日是星期六、星期日或中国的公共假日,则该到期日应延期至该星期六、星期日或中国公共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

  4.1乙方应遵守、服从政府或其他主管部门有关入住房屋的一切法律、法令、条例及其他规章和惯例,如有违反,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2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和修订的规章。

  4.3因乙方在使用房屋或其任何部分过程中的行为或过错,或因火、烟从房屋或其任何部分向外蔓延或水浸(包括暴风雨或雨水)而直接导致甲方被索赔、受损害、发生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涉诉、被判决和负责时,乙方同意全额赔偿甲方,使其不受损失,并为其加以辩护。

  4.4因乙方或其住户直接导致房屋或房屋内一切装置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家具、电器)的损失或损坏,乙方应承担责任,并向甲方做出全额赔偿。

  4.5 乙方在长住期内应自行妥善保管贵重物品,甲方建议乙方将贵重物品交由甲方前台贵重物品保管箱托管。乙方在长住期内如需外宿,应提前知会甲方公寓管家。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

  5.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一个清洁、功能齐全的住所,其中包括可正常使用的燃气、水、电源插座和家具(见附件二)。甲方同意使乙方得以在长住期内持有和享用房屋及家具,条件是乙方按本协议规定的日期和方式支付房费、公用设施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并严格遵守和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一切条款、约定、规定和条件。

  5.2甲方同意将非由乙方负责的房屋屋顶、主结构、墙壁、主要排水管设施、管道和缆线维持在适当的使用状态。但因乙方或其住户的作为、疏忽、过失或遗漏而造成损坏的除外。

  5.3甲方同意交付与土地和房屋使用有关的一切税款。

  第六条乙方免责事项

  在任何情况下,甲方如有非乙方原因而产生任何燃气、供水、供电、空调之失灵、故障或中断,从而给乙方、其任何同住人或其他人造成任何财务损失或个人损伤,甲方及其代理、代表和雇员均无需对乙方或任何其他人承担责任。

  第七条房屋的损坏

  7.1如果房屋由于火灾、天气、不可抗力或者甲方无法控制的情况而出现实质性毁损,导致不适宜使用及占用,但亦不能直接或间接归咎于乙方的情况时,则在房屋重新可以交付或适于使用之前,房费可以停付。但假若甲方认为修复房屋不经济和不实际时,甲方无需修复房屋。

  7.2如果甲方决定不修复房屋,甲方可在该事件发生后十四(14)日内将其决定书面通知乙方。届时本协议即告终止,乙方应搬出房屋,甲方无需补偿,同时返还保证金。

  7.3如甲方决定修复房屋,则乙方有义务从修复工作完成之日起按本协议支付房费及一切其他款项。如修复房屋所花的时间从不适于使用之日起计超过三十(30)天,则乙方在提前十四(14)天将其决定通知甲方后,便可自由终止本协议。

  第八条续约

  8.1当本协议完全有效并可执行时,且乙方未有违约情形时,乙方应有权或有选择权将本协议的原有期限再延长一(1)年,条件有待甲方和乙方双方同意。

  8.2为了行使以上规定的续期选择权,乙方至少应在本协议原有长住期届满前二(2)个月通知其行使该选择权的意向。在上述期限内如未收到有关行使选择权的通知,本协议应在长住日期结束时终止,而无需另行通知。

  8.3在长住期届满前二(2)个月内,甲方保留权利发布信息说明房屋将要给其他客户使用。在得到合理的书面通知后,乙方须同意甲方带未来的住户参观房屋。此等要求只有在必需时方得做出。

  第九条违约

  9.1违约

  下列每一事件均构成本协议项下的违约事件:

  1) 在应付之日后七(7)天内(无论是否正式提出支付),乙方未按本协议条款的要求支付甲方全部或部分房费、公用设施使用费和/或任何其他应付款项;

  乙方公司破产,或者将要进行清算,或者提出结业申请,或者无力偿债,或者房屋将要遭到扣押执行;

  乙方未能忠实执行、遵守或履行本协议中的任何保证、承诺、义务或条件,而且,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乙方未能在长住房屋内、在乙方的注册或最后所知地址送达书面通知后七(7)天内完全纠正该违约行为。

  4)如果发生上述任何事情或违约行为, 甲方可以合法地收回房屋或其任何部分,本协议即告终止,本协议所设定的长住日期随即届满。在有任何明显违反、不遵守、不履行本协议的条款、约定、规定和条件时,乙方应立即腾空房屋并交给甲方,而不影响甲方从保证金中扣除其因乙方违约而发生和/或遭受的全部损失、损害和费用(不论是应计的还是预期的)的补偿部分,而且也不影响甲方在情况必要时进一步提出索赔的权利。

  9.2水、电、气的中断

  在不影响甲方本协议项下权利的情况下,尽管有上述第9.1条的规定,如有违约发生,甲方可以自由选择,但需提前十五(15)天将其意向通知乙方而中断对房屋的全部电、气、空调和水的供应。甲方因中断和在此后重新恢复该等服务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均由乙方支付,可以作为债务向乙方追还,或由甲方按本协议规定从乙方支付的保证金中扣除。

  9.3权利的行使

  乙方在房屋内或在乙方的注册或者甲方所知乙方的最后地址向甲方送达书面通知,表示甲方特此行使本协议所规定的收回权,即为完全和充分地行使此项权利,而甲方无需实际进入。

  9.4接受房费

  甲方在任何时候接受乙方支付的房费、公用设施使用费、其他费用或其中一部分,不应被视为甲方放弃其因乙方违反、不遵守或者不履行本协议中的`条款、约定、规定和条件时而对乙方动用法律程序的权利。

  9.5利息

  在不影响甲方在发生违约时所享有的其他权利和补救措施的情况下,如果乙方不按本协议规定的方式和日期支付本协议项下应付的房费、公用设施使用费及其他费用,乙方应按月1.5%的利率向甲方支付利息。利息按该违约持续的天数逐日计算。

  第十条一般规定

  10.1通知

  本协议要求送达的一切通知书均应用英文或中文书写,且应在以下时间便视为有效送达(1)以乙方为收件人,同时把通知书留在乙方的屋内,经过三(3)天; (2)以挂号信方式按乙方的注册公司地址或最后所知的地址寄出后三(3)个工作日.

  10.2争议

  因本协议所产生的一切争议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给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苏州分会,按其程序规则进行调解和仲裁。任何仲裁裁决都是终局和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的。仲裁费用须由败诉方或按该仲裁委员会确定的方式承担。此条款不得被解释为限制甲方行使本协议其他部分规定的补救措施。

  第十一条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效力、解释和执行,在各方面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二条签署与修改

  本合同由中文书写。双方各执一份生效的中文版正本。本合同及附件构成完整统一的文本,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除非经由双方再签署书面文件,否则本协议或其任何规定不得被放弃、修订、解除或终止。

  第十三条放弃

  任何一次或多次放弃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和条件,不得视为在以后任何时候也放弃该等条款和条件,亦不得用以废止或影响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补救措施。

  第十四条律师费用

  甲方和乙方应各自承担其为准备本协议而发生的律师费用。任何其他相关的费用(如印花税或注册登记费,如果有的话)应由双方均摊。

  双方已于文首载明的日期签署本协议,以资证明。

  甲方:天津市华北集团冠鑫物流司机之家商务宾馆

  授权代表签字及盖章

  日期:

  乙方:XXXX

  授权代表签字及盖章

  日期:

住房合同 篇2

  贷款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与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

  贷款金额、期限及利率

  第一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经审查同意向乙方发放住房贷款(以下称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小写)_____。

  第二条 贷款用于乙方购买座落于__________市(县)区(镇)_________路(街)_____号__________房间的现(期)房物业,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贷款挪作他用。

  第三条 贷款期限为____个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条 贷款利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为月息千分之,利息从放款之日起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规定执行,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乙方。

  贷款的发放

  第五条 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_____号和_____号担保合同生效(或登记备案)后,以乙方购楼款的名义将贷款分__次划入售房者在甲方开立的账户,以购买本合同第二条所列之房产。

  (一)___年___月___日,金额__________元

  (二)___年___月___日,金额__________元

  (三)___年___月___日,金额__________元

  第六条 本合同签订后且在贷款发放前,如乙方与售房者就该房产有关质量、条件、权属等事宜发生纠纷,本合同即告中止。由甲方视上述纠纷解决情况在一年内决定是否解除或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七条 贷款发放后,借款人与售房者就该房产有关质量、条件、权属等其他事宜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与贷款人无关,借款合同应正常履行。

  贷款的归还

  第八条 甲乙双方商定,自______________起乙方用下列方式归还贷款本息:_____________。

  第九条 乙方按月归还贷款本息,应自借款之日起于每月____日归还,每期金额____万元,共____期。

  第十条 乙方应在甲方开设存款账户,并保证在每期还款日前存入当期足额还本付息的存款,同时授权甲方于每期还款日从该存款账户中以第八条规定的方法扣收贷款本息。

  第十一条 乙方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未按约定的时间归还,甲方将按国家规定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____罚息。

  第十二条 乙方不按期支付贷款利息时,甲方对乙方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第十三条 乙方需提前还款的,提前还款额应为当期应付本息之整倍数,并在还款日____日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即为不可撤销,并作为修改本合同的补充通知。

  第十四条 乙方如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息,对提前还款部分,仍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方法计收贷款利息,不计退提前还本部分贷款的利息。

  第十五条 乙方如一次性提前归还全部贷款本息,甲方则不计收乙方提前还款部分的贷款利息。

  第十六条 除非下列事项已在甲方感到满意的情况下获得完满解决,否则甲方有权在任何一项或多项事情发生时,宣布本合同提前到期,要求乙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而无需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

  (二)乙方本人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被宣告死亡或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三)乙方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为乙方履行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

  (四)乙方连续三个付款期或在本合同期内累计六个付款期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五)根据____号担保合同的约定,因担保人(物)发生变故,致使担保人须提前履行义务或甲方提前处分抵(质)押物的;

  (六)乙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甲方贷款本息的行为。

  第十七条 发生本合同项下第十六条第(一)、(二)、(三)、(四)、(六)项规定的情形时,致使甲方宣布本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号担保合同同时到期,贷款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履行保证义务或提前处分担保物。

  合同的变更

  第十八条 乙方如要将本合同项下之债务转让给任何第三人,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在受让人和甲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任一方需变更本合同条款,均须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意见,同时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

  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条 如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解决:

  (一)提交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二)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二十一条 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费用及其他

  第二十二条 与本合同有关的费用及实际支出,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手续费、公证费、房产过户手续费及其他相关税费,全部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二十三条 乙方如不依本合同的规定付足应付的任何款项、费用,使甲方决定以任何途径或方式追索,一切由此而引起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为保障本身利益先行垫付的费用,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追讨,并从甲方实际支付之日起计收活期存款利息。

  第二十四条 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由____各执一份。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签盖章,并自____号和____号担保合同生效(或登记备案)之日起生效。

  贷款人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住所: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存款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 乙方(签章)

  负责人(签)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房合同 篇3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住房装修,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装饰施工地点:

  2.住房情况:房型3房2厅,施工面积102.68平方米。

  3.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工期:自20__年7月20日开工,至20__年10月20日竣工,装修工期90天。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总价款:¥317863元,大写(人民币):叁拾壹万柒仟捌佰陆拾叁圆详见本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

  2.工程款付款方式按下列方式支付:

  (1)第一次,对预算设计认可签订合同之日。支付10000元订金,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2)第二次合同签定后开工前支付工程总造价50%合计15.9万元。

  (3)第三次施工过程中工期进度过半支付工程总造价40%合计12.7万元。

  (4)第四次竣工验收当天支付工程总造价剩余部分。合计21863元,保留10000元的保修金。

  (5)工程保修期两年。工程款全部结清后,甲、乙双方签订《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到期后结清保修金。

  三、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2.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3.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甲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双方同意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

  5.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6.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五、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应在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并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乙方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付乙方10000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支付15000元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纠纷处理方式:双方如对合同执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的,可以提交人民法院诉讼。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十、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

  身份证:电话:

  乙方(签章):

  身份证: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住房合同 篇4

  装 修 人 : (以下简称甲方)

  装饰装修企业:(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装饰施工项目

  1、装饰工程地点:。

  2、房屋结构:。

  3、装饰施工内容

  4、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 乙方包工、包料(详见附表第 5:装修企业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 乙方包、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详见附表 4:装修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 表);

  (3) 乙方包工、甲方包料,即清包工(详见附表 4:装修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二、工程期限

  工程期限 天,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出现以下情形经发包方人确认,工程相应顺延:

  (1) 不可抗力;

  (2) 发包人同意顺延的其他情况。 如因项目变更经双方协商,工程相应调整。

  三、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1、工程总造价:(大写):,(小写元, 其中含:设计费 元,管理费 元,税金 元。

  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3、付款方式: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前三日,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 40%,计 元,其余价款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分期支付;

  (1)木工进场前,支付总价款40%,计;

  (2)油漆工进场前,支付总价款17%,计;

  (3)余款3%,计 包清工工程,开工前工程款一次付清。

  凡因工程量变化、设计方案等原因调整工程造价的,应在工程验收合格后按工程决算结清。

  四、材料、设备的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 4: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环保标准,否则由 此引发发产品质量问题和其他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应按施工进度计划 及供应到现场,经乙方验收签字,并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赔偿。

  2、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见附表 5: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与报价单中注明的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相符,并应向业主提交检测报告,其中包括环保检测资料。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否则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采 购的材料、设备是经甲方指定的.,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

  五、工程变更

  1、 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修改设计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代表联系并签订变更 单,明确变更的价款、工期后方能进行调整,由此引起增减费用、工程变动,应在油漆工程进 场前按付款比例付款。(见附表 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2、 凡甲方私自与乙方施工人员商定变更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 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

  六、施工安全

  1、 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工艺质量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 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2、 乙方在施工期内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 规范》,确保施工安全。

  3、由于甲方或乙方提供的图纸、工艺质量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设计规范, 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其责任就由图纸提供方负责并承担引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4、 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 担责任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七、工程质量、验收及结算

  1、 工程质量按 20xx 年 1 月 10 日发布的《江苏省 DB32/381—20xx 住宅装饰质量标准》 执行,并按本合同约定履行。

  2、 甲、乙双方应按以下几个阶段对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并填写工程验收 单(见附表 7: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1)杂工拆旧;(2)水电敷设;(3)瓦工砌帖;(4) 木工制作;(5)漆工刷涂;(6)打扫卫生。

  3、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竣工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 3 日内组织验收, 填写工程验收单(详见附表 7: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 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行确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实际竣工时间为竣工日期,并承担 乙方因延期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4、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工程结算单和工程决算表及有关资料(详见附表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附表 8—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决算表)甲方自接到上述 资料 5 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甲方应在工程决算批准后的 3 日内结清余款。

  5、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如甲方擅自使用由此所发生的质量问题和 其他问题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6、 工程竣工后,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如甲方提出对室内环境质量进行检测 时,甲方应当在检测前 15 日保持每日通风 4 小时的情况下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 检测机构对室内环境质量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属于甲方或乙方的原因,应由甲方或乙方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八、工程保修

  在正常作用条件下,工程保修期为二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九、其它一般规定

  (一)对甲方的规定:

  1、 甲方开工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或房产管理部门申报登记,并告知邻里,负责处理邻 里关系。

  2、甲方形式前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工艺质量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全部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取保 护措施。

  3、 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等施工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4、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 未经有权部门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拆改,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5、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向甲方提出后,甲方仍坚持使 用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和工程质量等问题均由甲方承担,工程相应顺延。

  6、 负责提请有关部门做好安全、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7、 甲方要求按合同约定的工程提前竣工时,需征得乙方同意并应支付相应费用。

  8、 甲方指派 为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变更、验收、结算等手续。甲方其他家庭成员对工程和乙方施工提出意见、要求均应通过甲方代表与乙方联系。

  (二)对乙方的规定:

  1、 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给他人施工。

  2、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管理。

  3、 乙方指派 为驻工地代表,负责与甲方联系协调,代表乙方办理变更、验收、结算等手续。

  十、工程监理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

  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 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通知乙方。

  十一、其它约定无。

  十二、违约责任

  甲、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以及由

  甲方引起 的其它原因等,除工程日期得予顺延外,还应偿付乙方因此造成停工、误工的实际损失。每停 工或误工一天,甲方应按工程总造价的0.5‰赔偿乙方损失。

  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0.5‰支付违约金。 乙方擅自转包工程,甲方有权要求停工,乙方应承担工程总造价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乙方因自身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累计付款额的0.5‰支付违约金。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按工程预算总造价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十三、争议或纠纷的处理

  甲、 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或请扬州市装饰行业协会、扬州市工商 行政管理局行政调解中心进行调解。

  双方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同意提交扬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如不同意提交仲裁的, 则在以下空格中注明,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附则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分,附件一份,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年 月 日年 月 日

住房合同 篇5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规格:房型______层(式)______室______厅______厨______卫

  1、______室,计______平方米;

  2、______厅,计______平方米;

  3、______厨房,计______平方米;

  4、______卫生间,计______平方米;

  5、______阳台,计______平方米;

  6、________过道,计______平方米;

  7、其他(注明部位)____________,计________平方米。

  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 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__________元; 2、人 工 费__________元;

  3、设计费__________元; 4、施工清运费__________元;

  5、搬卸费__________元; 6、管 理 费__________元;

  7、税金(3.41%)___________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 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 质量检查监督部门: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 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详见本合同附件(七)《家庭装潢工程工程结算表》,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详见本合同附件(八)《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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