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汇编6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签订合同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签订合同 篇1
供方: 莱芜市金立土工材料有限公司合同编号: 161024 -01需方:陕西瑞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签定地点: 传真订立
签定时间:20xx年10月24日
一、 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二、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1、防水板采用新料生产,在土工布下面使用,不能暴露天使用,须加以维护。2、土工布执行国家标准生产,也尽量不暴露天使用,使用年限不低于五年。 3、防水毯执行生产企业生产标准。
三、交(提)货地点、运输方式及到达费用:交货地点需方工地;供方负责代办托运,
运输费用由需方负担。
四、 包装及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编织袋包装,不回收。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收货后需方验货并积极委托当地检测机构检测,
七天内提出质量异议,否则视为合格。
六、 结算方式及期限:需方预付定金:预付货款的20%作订金,货到再付货款60%,
余款收到货后十五日内结清,若质量无异议,逾期按余款两倍数值需方付于供方。供方收到订金十日内交货。
七、 违约责任:按经济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八、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交供方人民法院执行。 九、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执行。
签订合同 篇2
1、在签订合同前认真核实房主的身份,严防假房主或者一房多卖的情况。这种情况在现实中是比较多见的,受害者最终往往是购房者,因此必须严格核实房主身份;
2、在签订合同时要明确约定付款时间和过户时间。这个条款的重要性体现在卖房人希望得到价款,而买房者希望尽快入户。但是如果期间出现房屋市价有大的'变动,就可能导致其中一方违约,带来麻烦。
3、在签订合同时必须明确各种费用的交接时间和方式。二手房因为是处于使用中的,所以会存在如水电,煤气,还有物业,暖气,有线电视等费用,其中有些费用是需要预付的,有些是年终结算的,这些费用如何交接,什么时候交接都必须有个明确的规定,否则容易引发纠纷。
4、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写明违约责任和合理利用补充条款。违约条款是整个合同中比较重要的条款,它承担着法律救济的重要使命,合同在履行期间免不了会有违约现象,而通过违约条款的明确规定,可以确保受害一方能够及时得到救济。
5、在签订合同时需要结合该房屋具体特点约定一些补充条款。二手房购房因为其性质关系,需要针对房屋本身的特点进行合同撰写,尽量将自己需要保护的权益都写入合同,这样才能比较可靠的保障购房的利益,减少买卖过程中的变数和麻烦。
购买二手房是为了获得其所有权,而出卖二手房是为了获得其对应价金,所以对于买方来讲,最重要的是将二手房过户到自己名下,而对卖方而言则是及时获得相应的房款。不过,很多时候由于合同签订的不好,导致日后产生了不少纠纷,一方不能获得所有权,一方没有得到足额的价金。
签订合同 篇3
私有房屋出租的出租人必须是房屋所有人。共同有房屋出租的,须提交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书或委托书。产权不清、违章搭建或危险房屋、门窗不全缺乏安全设施、卫生条件差、出租人无合法资格或无管理能力的房屋不能出租。任何人不得直接将私有房屋出租给外国或港澳地区驻本市机构,必须由市房管机关指定的部门办理代理租赁手续。
1、租房前应当了解的情况:
(1)出租人是否有权出租住房,要看其产权证,验看出租人的身份证是否与产权证一致。(2)该住房是否有合法的出租文件,即《房屋租赁许可证》。(3)查看房屋的实际使用条件与状况。(4)红线界定范围的平面图(双方加盖公章)
2、哪些房屋不能出租?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下列房屋不能出租:(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4)权属有争议的;(5)属于违法行为的.;(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7)房屋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3、承租人是否能改变房屋用途?
承租人需改变合同约定的用途的,应当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住宅不得改变使用性质。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使用性质的,应当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其业主应当征得相邻业主、使用人和业主委员会的书面的同意,并报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批。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公共设施,不得改变使用性质”。承租人使用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信等费用,由承租人承担;但租赁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物业管理费用,由房屋所有权人承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签订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技术开发(委托)合同
项目名称: XX公司项目管理V1.0系统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科技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有效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
填 写 说 明
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刷的技术开发(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委托另一方当事人进行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或者新品种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
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
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可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
技术开发(委托)合同
委托方(甲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 话:传 真:
电子信箱: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研究开发 XX公司项目管理V1.0系统项目,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乙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研究开发工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本合同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如下:
1. 技术目标:完成本项目涉及的各种关键技术的开发及制作。并针对甲方的最
终需求进行软件的制作及功能的开发。
2. 技术内容:
乙方负责以下技术开发及相关工作: 系统实现项目的任务浏览、工作日志、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
作计划和日志的评阅等功能。项目任务浏览,部门、个人工作任务浏览、任务统计和查询,根据权限可以按照至少三种方式进行任务的浏览:
工作计划制定无需单独制定工作计划,未来一段时间内的需要完成的'任务就是工作计划; 工作日志编写和工作总结记录,对于单独个人而言,这部分就是工作历程展现。
无需单独编写工作日志和工作总结;前一段时间内的工作时间内,对工作任务的反馈就是工作日志,任务的汇总就是工作总结。
第二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协作事项如下:
1. 技术资料清单:负责人、联系人清单、部门年度任务及资料说明等 。
2. 提供方式:。
第三条 甲方按以下方式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1佰肆拾贰元玖角整(小写)¥111,942.90元 。
2.研究开发经费由甲方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民币(大写):伍万伍仟玖佰柒拾壹元肆角伍份整(小写)¥55,971.45元。
(2)系统开发完成,验收后5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 帐号:
第四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发生合同中未能明确的争议 ;
签订合同 篇5
在移民美国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根据合同的条款逐一梳理确认,一份详细的权责分明、流程清晰的合同是保证购房顺利进行的保证。花费精力找到理想的房产后,如何认购进而签订购房合同?在签订购房合同前,投资者该注意哪些问题呢?海华伦美国移民专家将为您详细解析:在美国买房后签订购房合同时,中国投资者应该注意的几大细节。
在合同中增加附加条款
一旦讲定价格,买卖双方需签订购屋合同。这时买方必须付一笔订金,数额可能是几千元或房价的某个百分比。事后如反悔,定金可能全部没收。
移民专家提醒:建议投资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注意合同中的一些附带条件(也称附带条款contingency)。投资者应该尽可能把自己考虑到的问题,加入到购房合同的'附加条款中。
这些附带条件明白列出必须在某些情况下合同才有效,例如贷款商批准房屋贷款、通过房屋检查、提供有效产权凭证,甚至符合建筑法规的证明等等。
这类附带条件对交割手续很重要,因为它们可以消除哪些费用应由哪一方支付的问题,并使买卖双方都有合法途径可以取消交易。
最常见的附带条件
●贷款条件:让买方可以在规定时间內,获得贷款承诺和可以接受的贷款条件。如无法获得合乎条件的贷款,买方可以选择放弃交易。
●购屋合同必须通过法律审查,包括由律师审核有关文件、产权报告,或是任何与交易有关的法律文件。
●房屋检查:根据各州法律,可能包括结构问题或材料缺陷等各种检查,并载明由哪一方出钱做必要的整修,以及双方愿意支付的费用限度。这类检查也可能包括白蚁、氡气、铅或石绵,以及房子是否位于淹水区或地震带。
●有关交易必须通过共有公寓或合作公寓管理委员会核准。
●符合建筑法规。如房子最近似曾改建或加盖,可能必须获得必要的建筑许可证明,以及通过建筑法规审查。
个別购屋者也可能有特殊要求,例如有过敏问题的人,可能要求做霉菌检查。需要无障碍空间以便利轮椅活动的人,也可能应找包商了解这种可能性。有意购买旧屋重新翻修的人,应确定这栋房子在这方面是否受到任何限制。专家提醒:要尽可能把你顾虑的事项列入合同。牢记条款到期期限
任何附带条件达成后,买卖双方应签署文件,把这个条件从购屋合同刪除,并把这些文件交给处理交割手续的经纪人和房地产经纪人。
如附带条款规定的时限届满,双方还没有签署刪除文件,将视同条件达成。因此,千万要记清楚每一项附带条款到期的日子。
找有经验的经纪人协助
对于中国客人来美购房,由于语言沟通不便,在进行文件检查的过程中难免会有一些困难或障碍,因此在购房签约过程中,找到一位有经验的经纪人来帮助投资者,就显得尤为重要。例如每一个附加条款(contingency)的细节问题,都应该是由经纪人来帮助买家完成,而不是由买主自己来做。
签订合同 篇6
一、选择信誉好的装修公司,不要随便请装修“游击队”
在装修行业中,很多游击队都是挂靠大装修公司,或者存在装修公司把一些工程进行转包的现象。所以,业主在签订合同前,可要求公司出示其全套工商注册资料,以及一些相关资质证书,并且核对公司用的企业名称及盖的公章是否是同样的名称。
与装修公司洽谈,业主一定要有备而来,一则可以节省时间,二则不至于一问三不知。这些准备工作包括:明确装修要求;到材料市场去走走,了解材料的大致价格;确定装修价位,最好留有余地,比如确定一个最低价位和最高价位。
二、报价单不仅要看价格,还要看材料说明和施工工艺
业主在拿到装修公司提供的报价单后,一定要仔细阅读,很多业主拿到报价单后看的仅是价格一栏,报价低了就认为可以,报价高了就一个劲砍价。其实,这样做是错误的。如果价格没有与材料、制造或安装工艺技术标准结合在一起,该报价就只是一个虚数。所以,报价单中需要关注的不仅仅是价格,材料说明及制造安装工艺技术标准也非常重要。并且业主要提防装修公司的单价陷阱,装修不比买别的东西,其价格非常不透明。所以,一定要擦亮眼睛,而且业主一定要和装修公司一起到现场测量并且计算实际的数据,看清楚所有报价再给钱。
三、砍价时要把握好度,争取付款方式3:3:3:1比例
业主在和装修公司谈判的时候,不要进行过分的砍价。砍价前应该对每个项目,合格工程的最低价格有大概了解,砍价也不宜砍得太低,适中就可以。装修是先定价格再施工,如果砍价太低,装修公司又舍不得丢了这个单,很可能忍痛接了活儿但在装修过程中再想尽办法找回来。所以,和装修公司砍价一定要适可而止,而且,砍价前一定要约定好所有工序的工艺和用料,砍价后也要确认工艺和用料标准没有降低。在一般的装修合同中,装修付款方式通常是分三次付清。建议在签订合同时,尽量约定把付款时间按照工程进度3:3:3:1的进行支付。
四、小心合同中出现的“按实际发生计算”的字眼,注意约定装修辅料用料
与装修公司签订合同前,应该要求装修公司尽量详细地在报价单中标明每个项目的具体工程量,特别是在水电路改造这样的项目中,特别要避免装修公司使用“按实际发生算”这样模糊的描述。
一般业主不会忘记在附件中约定一些材料的品牌和品质等级型号等内容,但注意的都是水泥、乳胶漆、大芯板等主材,而常疏忽辅料比如白乳胶、烯料、勾缝剂之类的建材。其实,辅料这些东西严重影响装修工程的环保性,无论用了多好的大芯板,如果所用的白乳胶是不环保的,那么完工后的家具一定是不环保的,其污染性是超乎想象的,所以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对工地所用的这些辅料的品牌及型号加以限定。
五、明确合同中对工期、保修等的约定,附有详细的设计图
装修合同中必须严格约定工期,而且应该明确约定如果施工方延误工期,应该对业主的赔偿责任,最好是每延误一日,按照总工程款的某个比例赔付给业主。切记在合同中只约定了工期却没有注明违约责任的工期约定等于一条空文。而且,业主一定要与装修公司约定项目保修,包括保修期限与保修范围,比如出了问题,装修公司是包工包料全权负责保修,还是只包工不负责材料保修,或是还有其它制约条款,这些都一定要在合同中写清楚。
业主还需注意,装修合同中必须附上详细的设计图,签订合同时要留意设计图是否标注了比例及详细的尺寸说明,不明白的就要问,不合适的就让设计师改,这个时候一定不要嫌麻烦。
六、细节问题马虎不得,凡事多留几个心眼
为了防止因一些细节问题,业主和装修公司产生纠纷,业主们最好就这些细节问题和装修公司进行约定。如水电费用问题,装修过程中,现场施工都会用到水,电,煤气等,一般到工程结束,水电费加起来是笔不小的`数字,这笔费用应该谁来支付,在合同中也应该标明。又如增减项目问题,多做个柜子,多改几米水电路等等在装修中挺常见,但需在增减项目施工前,项目变更须有文字约定,详细注明变更数量级价格并经业主签字认可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签订装修合同注意事项:
额外实际费用易遭忽视
消保委有关人士指出,消费者在签订装潢合同时,常常只注意了一些“自以为是”的要点:例如总价、付款方式、完工时间等等,对其他的内容往往会有所忽略。事实上,许多装潢公司就是利用了消费者这种心理,在签订合同时,将“合同总价”压低,麻痹消费者,而在一些细节处,设置种种障碍,致使消费者不得不在履行合同时,支付“额外”的所谓“实际费用”。消费者明知自己被算计了,可是面对有合同在手的装潢公司,也只能是哑巴吃黄连。
限制条款签字前要三思
消保委提醒消费者,签订装修合同一定要心细点。在签订装潢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合同上的全部内容,其中包括装潢的格式合同,及其附件等。对于装潢的材料要求,也应该在合同中体现出来,譬如:品牌,规格、型号、样式、色号等等。由于装潢合同的涉及材料不仅多而且广,建议消费者将合同和其明细在未签字前,带回家中仔细研究、核对和阅读,并对涉及违约的内容加以明确出来,确定具体的赔偿方式及支付方式等等。特别是对自身的一些限制条款,应及时对装潢公司指出,避免柳先生这样遭遇的尴尬,对于一些无法估计的实际使用材料,也应该在合同中约定一个大概的数量,再进行确认然后签字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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