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监理合同模板合集9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监理合同9篇,欢迎大家分享。
监理合同 篇1
第1题
施工合同履行中,如果发包人拖欠工程款,则承包人可以放慢施工进度,甚至停止施工,这是承包人行使的()。
A.先履行抗辩权
B.后履行抗辩权
C.不安抗辩权
D.同时履行抗辩权
正确答案:D
第2题
在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承包商不可提出工期索赔的情况是()。
A.公共当局引起的延误
B.对竣工检验的干扰
C.业主提前占用工程
D.施工中遇到古迹
正确答案:C
第3题
某项目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这时应当()。
A.与相对接近要求的投标人协商,改为议标确定中标人
B.改为直接发包
C.用原招标文件重新招标
D.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招标
正确答案:D
第4题
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承担。
A.发包人
B.承包人
C.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
D.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
正确答案:A
第5题
合同的变更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在尚未履行或完全履行时,当事人双方依法经过协商对合同的()进行修订或调整所达成的协议。
A.形式
B.内容
C.主体
D.客体
正确答案:B
第6题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被发包人采纳,若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变更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则()。
A.须经工程师同意
B.不需经工程师同意
C.不需要经发包方同意
D.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正确答案:A
第7题
监理公司指派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工程项目监理,这种行为的法律性质属于()。
A.委托代理
B.法定代理
C.指定代理
D.职务代理
正确答案:A
第8题
在FIDIC的《施工合同条件》中,合同有效期是指()。
A.合同约定的工期加经批准顺延的工期之和
B.合同管理之日起至设立之日止的期间
C.开工之日起至结清单生效之日止的期间
D.合同签字之日起至结清单生效之日止的期间
正确答案:D
第9题
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可以在监理工程师指示的其他合理时间内再报送正式索赔报告,即()在索赔事件发生后有权不马上处理该项索赔。
A.建设单位
B.监理工程师
C.法人代表
D.承包人
正确答案:B
第10题
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合同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和事实,法律事实包括()。
A.社会事件与合法行为
B.自然与非自然
C.事件和行为
D.主体与客体
正确答案:C
监理合同 篇2
1.某施工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工程师同意,则下列各个申报手续和费用承担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发包人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费用
B.发包人办理申报手续,承包人承担费用
C.承包人办理申报手续,发包人承担费用
D.承包人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费用
2.当事人履行合同时发现部分货物的价款没有约定,而且双方又未能达成补 充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应按( )的市场价格履行。
A.订立合同时订立地
B.履行合同时订立地
C.订立合同时履行地
D.履行合同时履行地
3.在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承包商不可提出工期索赔的情况是( )。
A.公共行为引起的延误
B.对竣工检验的干扰
C.业主提前占用工程
D.施工中遇到古迹
4.依据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代理权的一种代理,称为( )。
A.无权代理
B.委托代理
C.法定代理
D.指定代理
5.按照FIDIC《施工合同条件》规定,合同有效期的结束时间为( )。
A.颁发工程接收证书日
B.颁发履约证书日
C.结清单生效日
D.签发最终支付证书日
6.审查设计投标人的人员技术力量主要是考察( )的资质能力。
A.设计单位负责人
B.设计负责人
C.专业设计人员
D.所有设计人员
7.在监理合同签订后,出现了不应由监理人负责的情况,不得不暂停执行某些监理任务,当恢复监理工作时。还应增加不超过( )天的合理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 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酬金。
A.7
B.14
C.24
D.42
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合同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 )的方式履行。
A.法律规定
B.有利于实现债权人的目的
C.有利于实现债务人的目的.
D.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
9.在材料采购合同中,由供货方运送的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的问题由( )负责。
A.供货方
B.运输部门
C.采购方
D.供货方和运输部门共同
10.施工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工程所在地发生洪灾所造成的损失中,应由承包人承担的是( )。
A.工程本身的损害
B.因工程损害导致的第三方财产损失
C.承包人的施工机械损坏
D.工程所需清理费用
答案:DCBCC BDDBC
监理合同 篇3
1.施工合同的特点
合同标的的特殊性-单件性的建筑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的长期性
合同内容的复杂性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协议书
通用条款
专用条款
附件(三个附件)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如包工包料则无此表)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3.关于工程师
如既有监理,又有甲方代表,则双方职责不能交叉
工程师易人应至少于易人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后任继续履行合同的约定以及前任的权利义务,不得更改前任作出的书面承诺
4.批准工程项目的建设(施工许可证制度)
领取施工许可证的主体
◇发包人(建设单位、甲方)
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时间
◇开工前
为什么要办理施工许可证
◇政府主管部门审查项目是否具备开工条件
5.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注意措词的精准)
已办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有地
在规划区内的工程,已取得规划许可证-有规划
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地可以施工
已确定了施工企业-有施工的人
有满足施工需要的图纸及技术资料(有+通过审查)-有图
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有安全保证
委托了监理-有监督工程的人
建设资金已落实(落实的标准)-有钱
其他条件(如消防规定)
6.资金落实的标准
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
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
7.施工许可证领取条件中的要点
有地只要求有用地批准手续,不要求必须有土地证
拆迁只要求适合施工进度,并不要求拆迁全部完成
对于图纸和技术资料,要求必须通过审查,同时不要求全部完成,只要满足施工进度即可
8.质量监督机构监督概述
质量监督机构的性质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不是行政单位,是接受建设主管部门的委托的中介组织
办理质量监督登记手续的时间
◇在工程招标工作完成后,领取开工许可证之前
9.质量监督机构监督的内容(对三主体两过程的监督)
对建设单位的监督
对监理单位的监督
对施工单位的监督
对建设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
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
10.对建设单位的监督(4项)
报建手续是否齐全
施工图审查以及人员审查
无违法违规行为
建设单位采购的建材、设备是否符合质量要求
监理合同 篇4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人)与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监理人),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发包人委托监理人按本建设监理合同要求进行项目的建设监理。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规模及特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总投资:静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动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总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监理范围: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范围承担监理业务。
(三)监理内容: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内容承担监理业务。
(四)工程建设监理的期限自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五)建设监理报酬为(大写)________元,由发包人按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结算支付。
二、建设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二)监理合同书。
(三)监理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
(四)专用合同条款。
(五)通用合同条款。
(六)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
(七)监理投标书(或监理大纲)。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书签署前双方签署的所有的协议、会谈记录以及有关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三、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书正本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 份,各执 ________ 份。
发包人:__________(盖章) 监理人: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签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签章) 委托代理人:____(签章)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通用合同条款
词语涵义及适用语言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号另有规定外,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一、“工程项目”是指发包人委托监理人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
二、“发包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三、“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四、“监理机构”是监理人派驻本工程项目现场直接承担监理业务实施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以及其他人员组成。
五、“建设工程监理”是监理工程师根据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和额外的监理工作。
六、“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人提名并经发包人同意后,委派到监理机构履行本合同的现场负责人。
七、“承包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施工人。
八、“天”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之前的时间段。
九、“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的任何一天开始至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段。
十、“本合同”指经双方签署并生效的本监理合同。
十一、“工程建设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所签署并生效的有关本工程项目建设的合同。
十二、“进驻”是指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进入工地,开始实施或准备实施监理业务的行为。
十三、“现场”是指建设项目实施的场所。
十四、“地方法规和规章”是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
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依据
第三条 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和规章
第四条 监理工作的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以及工程建设合同文件和本合同文件。
通知和联系
第五条 发包人应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对工程建设中的一些重大问题能迅速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机构联系。更换常驻代表时,应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六条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联系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在不做出紧急处理即可能导致人身、设备或工程事故的情况下可先口头或电话通知,事后应在48小时内补做书面通知。
第七条 发包人对工程项目实施的意见和决策,应通过监理机构下达实施;承包人应从监理机构取得工程建设的通知、指令、变更等各种工程实施命令。
监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第八条 监理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提交监理规划、监理机构以及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监理人员的名单、简历。
第九条 监理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监理范围和内容,在约定的时间内,按监理规划派出专业配套、符合资格条件的监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组建监理机构,编制监理细则,并正常有序地开展监理工作,完成本合同所约定的监理任务,并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
第十条 在监理期限内,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监理业务量的大小,对监理机构和人员进行合理的调整。更换总监理工程师须经发包人同意,同时应保持其他主要监理人员的相对稳定,如有调整应报发包人备案。
第十一条 监理人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监理岗位责任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
第十二条 在监理期间,监理人员必须遵守监理工作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运用合理的技能提供优质服务;应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勤奋、高效、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服务,维护发包人的利益和承包人的合法权益。监理人员不得受雇于承包人或接受其利益。
第十三条 现场监理人员应按照施工作业程序及时到位,对工程建设进行动态跟踪监理,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应进行旁站监理。
第十四条 监理人员必须采取有效的手段,作好工程实施阶段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并保证现场记录、试验、检验以及质量检查等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五条 监理机构应认真作好《监理日记》,保持其及时性、完整性和连续性;应向发包人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题报告。
第十六条 监理机构所使用的发包人提供的设备、设施,除有特殊规定外,产权属于发包人。在本合同终止后,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规定移交给发包人。
第十七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发包人同意,监理机构和所有监理人员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资料;并应妥善作好发包人所提供的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
第十八条 如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超过本监理合同约定的期限,监理人应就延长监理期限与发包人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九条 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如因监理人和监理人员违约或自身的过失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或发包人的直接经济损失,监理人应按本专用合同条款的规定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第二十条 监理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一条 监理人对承包人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合同规定而造成的质量事故和完工(交图、交货、交工)时限的延期不承担责任。
发包人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十二条 发包人应负责作好工程建设外部环境的协调工作,为监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和外部条件。
第二十三条 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数量、方式,向监理机构提供开展监理业务所需要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文件资料。
第二十四条 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并及时送达监理机构。超过约定的时间,监理机构未收到发包人的书面决定,监理机构可认为发包人对其提出的事宜已无不同意见,无须再作确认。
第二十五条 发包人应将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管理人员名单以及赋予监理机构的权限等内容,在工程开工前书面通知工程建设的承包人。
第二十六条 发包人应向监理机构提供开展监理业务所必须的工作、生活条件,提供上述条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发包人不能提供生活、工作条件的应给予补偿。补偿的费用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
第二十七条 如双方约定,发包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工作人员,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所有这类人员均应被视为监理机构的成员并接受监理机构的.统一安排和使用。
第二十八条 发包人应当维护监理机构工作的独立性,不干涉监理机构监理业务的开展。
第二十九条 如因非监理原因使工程建设的进度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监理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发包人应接受监理人相应增加监理报酬的要求,并就服务期的延长和增加的监理报酬尽快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条 发包人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责任、义务,如有违约,应赔偿因违约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监理人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监理人有如下权利:
一、选择工程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单位的建议权。
二、对承包人选择的分包项目和分包单位的确认权和否认权。
三、协助发包人签订工程建设合同。
四、工程建设实施设计文件的审核确认权。只有经监理机构审核确认并加盖公章的工程师图纸和设计文件,才能成为有效的施工依据。
五、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施工计划和施工技术方案的审批权。
六、按照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金额范围内,设计变更现场的处置权。
七、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对工程实施中的重大技术问题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意见,并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报告。
八、组织协调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关系的主持权。
九、按工程建设合同规定发布开工令、停工令、返工令和复工令,发布停工令、复工令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
十、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构件和工程设备的检查、检验权。但上述的一切检查、检验不免除承包人按有关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十一、对全部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工程上使用的材料、设备的检验权和确认权;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权。
十二、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建设合同工期的签认权。
十三、对承包人设计和施工的临时工程的审查和监督权。
十四、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订权,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和否认权。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发包人不支付任何工程款项。
十五、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不称职的现场施工和管理人员。
十六、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自己承担。
发包人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 有权依据本合同对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的监理工作进行检查。
第三十三条 有权选定工程设计单位和承建单位。
第三十四条 有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对工程建设中质量、进度、投资方面的重大问题的最终决定权。
第三十五条 有对工程款支付、结算的最终决定权。
第三十六条 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前经发包人同意,并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直至合同终止。
第三十七条 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月报和监理工程范围内的专题报告。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在监理期限届满并结清监理报酬后即终止。
第三十九条 因非监理人原因,出现以下情况而由此增加的监理工作量和工作时间的延长,均应视为监理机构的额外工作,监理人有权要求得到额外报酬并相应延长期限:
一、由于发包人、承包人和不可抗力等非监理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监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
二、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要求监理机构完成监理合同约定范围以外的工作。
三、由于非监理原因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时,其善后工作或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
第四十条 本合同适用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时,签订双方应在充分协商后对包括监理报酬计取在内的合同有关条款做出相应的调整和变更。
第四十一条 在监理过程中,如因情况发生变化,本合同必须变更时,须双方协商一致,签署变更合同或补充协议。因变更产生的费用等问题的解决办法应在变更合同或补充协议中明确。
第四十二条 发包人或者监理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应在56天前书面通知对方,若通知送达后28天内没有收到对方的答复,可在此后的14天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本合同即行终止。因解除合同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人负责赔偿损失。
第四十三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由于工程项目建设计划的重大调整或不可抗力而致使工程项目全部或部分暂停,直至不得不终止合同时,经发包人提出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本合同终止。双方应协商解决因合同终止所产生的遗留问题。
第四十四条 由于监理人的责任致使本合同终止时,监理人无权取得未履行监理范围的费用。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责任。
违约行为处理
第四十六条 发包人违约与违约责任。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下述行为属违约:
一、未履行通用合同条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约定的义务。
二、未按专用合同条款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期限支付监理报酬。
对上述的违约行为,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向监理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因此而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四十七条 监理人违约与违约责任。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监理人或监理机构下述行为属违约:
一、未履行通用合同条款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约定义务和责任。
二、监理人不再具有承担本工程项目监理业务的能力而终止合同,或因监理事故而给发包人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
对上述的违约行为,监理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经济损失。
监理报酬
第四十八条 正常的监理业务报酬,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法计取,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方式支付。
第四十九条 监理人根据发包人要求,完成额外监理工作应得到的额外报酬,或因工期延长增加的报酬,应按监理补充协议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法计取,其支付方式、期限等应按正常监理报酬的规定进行。
第五十条 发包人在约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约定支付之日起到实际支付之日止,还应支付滞纳金或利息。
第五十一条 发包人对监理人提交的监理报酬支付通知书中报酬项目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支付通知书7天内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由双方协商解决。无异议,按通用合同条款第四十九条的约定支付。
其他
第五十二条 监理人员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必须出外考察的,经发包人同意,其费用向发包人实报实销。
第五十三条 在监理业务范围内,监理机构如需另聘专家咨询或帮助,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在监理范围之外的咨询和帮助,经发包人同意,费用则由发包人承担。
第五十四条 因监理机构在监理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发包人得到了直接的经济效益,发包人应给予监理机构合理化建议的奖励。
第五十五条 在监理合同生效后的56天内,监理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种类办理保险,并向发包人提交保险合同的副本。保险合同的条件应符合本合同的约定。
争议的解决
第五十六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或行业合同争议调解机构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当事人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七条 在争议的协商、调解、仲裁或起诉的过程中,双方仍应继续承担监理合同约定的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
专用合同条款
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依据
第三条 本合同适用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法规、规章为:___________。
第四条 本合同的监理依据为: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第八条 监理人应在监理合同生效后的________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监理规划、监理机构以及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监理人的名单、简历。
第九条 监理人的监理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的监理工作内容和主要措施:(参照合同附件中有关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应在监理合同生效后的________天内,派出监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
第十三条 需旁站监理的工程关键部位是:________________。需旁站监理的关键工序是:________________ 。
第十六条 监理机构使用发包人提供的工作、生活条件的设备、设施和物品,在监理业务完成或合同终止后________________天内移交发包人。
第十九条 因监理人的过失造成发包人的直接经济损失,应赔偿发包人的赔偿金计算公式为: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税金等各项应扣费用扣除后)比率
发包人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十三条 发包人向监理机构提供与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资料为:
序号
资料名称份数提供时间收回时间保存和保密要求
第二十四条 发包人对监理人或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并送达监理人或监理机构的时限:
一般文件________天;紧急事项、变更文件________天。
第二十六条 发包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的必要工作生活条件为:________________。
上述条件提供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自备的,发包人给予经济补偿的设施、设备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对上述设施、设备给予经济补偿的方式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七条 由发包人提供的工作人员名单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第六款独立处理设计变更处置权的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
违约行为处理
第四十六条 发包人违约,应支付给监理人违约金或赔偿经济损失,计算办法:
一、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经济损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七条 监理人违约,应支付发包人违约金和赔偿经济损失,计算办法:
一、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经济损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报酬
第四十八条 双方同意按如下方法计取并支付监理报酬:
一、监理报酬的组成及计算方法和计算公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监理报酬的调整与调差方法和计算公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两项均需注明具体的计算方法和计算公式)
三、监理报酬的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监理报酬的支付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九条 双方同意按如下方法计取额外监理工作的监理报酬:________________
第五十条 发包人延期支付监理酬金应向监理人支付利息的利率为:______________
其他
第五十四条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
一、经济效益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奖励金额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奖励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十五条 监理人需参加保险的种类:_______________
争议的解决
第五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调解和仲裁机构:
一、双方约定的调解机构为:___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为:___________________
附加协议条款: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附件
一、监理内容(以下内容供发包人、监理人双方签订合同时参照采用,可由发包人或监理人提出,双方协商决定)
(一)设计方面
1.协助发包人与勘测设计、科研单位签订勘测设计、科研试验及施工图供图协议。
2.管理发包人与设计人签订的有关合同、协议,督促设计人按合同和协议的要求及时供应合格的设计文件。
3.熟悉设计文件内容,审查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施工措施、技术要求、操作规程、设计修改通知等)是否符合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和原审批意见,以及是否符合勘测设计合同规定。
4.代表发包人核查设计文件和各项设计变更,提出意见与优化建议。
5.及时向施工人签发设计文件,发现问题及时与设计人联系,重大问题向发包人报告。
6.组织设计人进行现场设计交底。
7.协助发包人会同设计人对重大技术问题和优化设计进行专题讨论。
8.审核施工人对设计文件夹的意见和建议,会同设计人进行研究,并督促设计人尽快给予答复。
9.代表发包人审核按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规定应由施工人提交的设计文件。
10.保管所有设计文件及过程资料。
11.其他相关业务。
(二)采购方面
1.协助发包人进行采购招标工作。
2.管理采购合同,并对采购计划进度进行监督与控制。
3.设备监造并催交主要永久工程设备(监造合同另行议定)。
4.协助或代表发包人对进场的永久工程设备进行质量检验与到货验收。
5.其他相关业务。
(三)施工方面
1.协助发包人进行工程招标和签订工程建设合同。
2.全面管理工程建设合同,就施工人选择的分包单位资格进行审查批准。
3.督促发包人按工程建设合同的规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工程施工单位的开工准备工作,并在检查与审查合格后签发工程开工令。
4.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技术措施、作业规程、工艺试验成果、临建工程设计以及使用的原材料等。
5.签发补充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等,答复工程施工单位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6.工程进度控制:根据工程建设合同总进度计划,编制控制性进度目标和年度施工计划,并审查批准施工人提出的施工实施进度计划和检查其实施情况。督促施工人采取确实措施,实现合同的工期目标要求。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及时向发包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经发包人批准后,完成进度计划的调整。
7.施工质量控制: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依据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对施工的全过程进行检查,对重要工程部位和主要工序进行跟踪监督。以单元工程为基础,按水利部《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的要求,对施工单位评定的工程质量等级进行复核。
8.工程投资控制:协助发包人编制投资控制目标和分年度投资计划;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资金流计划;审核施工单位完成的工程量和单价费用,并签发计量和支付凭证,受理索赔申请,进行索赔调查和谈判,并提出处理意见;处理工程变更,下达工程变更令。
9.施工安全监督:检查施工安全措施、劳动防护和环境保护措施,并提出建议;检查防洪度汛措施并提出建议;参加重大的安全事故调查。
10.主持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工程建设各方的协调工作,编制施工协调会议纪要。
11.协助发包人按国家规定进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审查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图纸和资料。
12.信息管理:做好施工现场记录与信息反馈;按照监理合同附件的要求编制监理月、年报;按期整编工程资料和工程档案,做好文、录、表、单的日常管理,并在期限届满时移交发包人。
13.其他相关工作。
二、监理机构应向发包人提供的信息和文件
(一)定期的信息文件监理月报
监理月报的主要内容:
1.项目概述:包括项目位置、项目主要特征及合同情况简介。
2.大事记。
3.工程进度与形象面貌。
4.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
5.质量控制:包括质量评定、质量分析、质量事故处理等情况。
6.合同执行情况:包括合同变更、索赔和违约等。
7.现场会议和往来信函:包括会议记录、往来信函。
8.监理工作:包括监理组织框图、资源投入、重要监理活动、图纸审查、发放、技术方案审查、工程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其他事项。
9.施工人情况:包括劳动力的动态、投入的设备、组织管理和存在的问题。
10.安全和环境保护。
11.进度款支付情况。
12.工程进展图片。
13.其他:包括水文和气象等自然情况。
(二)不定期的监理工作报告
1.关于工程优化设计、工程变更的建议。
2.投资情况分析预测及资金、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投入的建议。
3.工程进度预测分析报告。
(三)日常监理文件
1.监理日记及施工大事记。
2.施工计划批复文件。
3.施工措施批复文件。
4.施工进度调整批复文件。
5.进度款支付确认文件。
6.索赔受理、调查及处理文件。
7.监理协调会议纪要文件。
8.其他监理业务往来文件。
(四)文件报送份数:________________ 。
监理合同 篇5
单选题:
1.施工合同范本规定,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应由【D】组织。
A.发包人
B.承包人
C.监理人
D.设计人
2.某工程的大型设备通过国际招标采用国外承包商制造的设备。外商提交的设备制造图纸及设备的基础土建设计文件应由【B】进行审查认可。
A.承包总体工程设计的设计单位
B.发包人
C.监理工程师
D.设备安装承包商
3.在项目施工中,若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的变更,此变更 【B】。
A.须经工程师同意
B.不须经工程师同意
C.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D.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E.发生的费用由双方约定承担
4.对于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C】等工作应当由发包人承担。
A.到货后,通知清点
B.参加清点
C.清点后负责保管
D.支付保管费用
E.如果质量与约定不符,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5.某建设项目的投票人在现场考察后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问题,招标人离开标时间还剩10天才作出了书面解答。鉴于解答时间短于《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时间,且书面解答与招标文件规定内容不一致,对该问题应以【A】。
A.招标文件为准,开标时间后延
B.招标文件为准,开标时间不变
C.书面解答为准,开标时间后延
D.书面解答为准,开标时间不变
6.在施工合同中,不论何种形式的仲裁协议,都应包括【B】。
A.仲裁申请书
B.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C.仲裁事项
D.选定的仲裁员
E.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7.从项目建议书开始到竣工投产的承包方式称【C】。
A.全过程承包
B.施工总承包
C.设计总承包
D.联合承包
8.投料试车的组织和试车工作由【D】负责。
A.承包人
B.发包人
C.工程师
D.设备供应商
9.材料采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供货方提前1个月通过铁路运输部门将订购物资运抵项目所在地的车站,且交付数量多于合同约定的尾差,【D】。
A.采购方不能拒绝提货,多交货的保管费用应由采购方承担
B.采购方不能拒绝提货,多交货的保管费用应由供货方承担
C.采购方可以拒绝提货,多交货的保管费用应由采购方承担
D.采购方可以拒绝提货,多交货的保管费用应由供货方承担
10.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属于细微偏差,修正此错误的原则是【D】。
A.以大写金额为准
B.以金额高者为准
C.以小写金额为准
D.以金额低者为准
多选题:
1.材料采购合同履行中,双方发现对部分货物的交货地点约定不明确,则可【ACE】确定交货地点。
A.由双方协商
B.由采购方自行
C.按交易习惯
D.由供货方自行
E.按供货方所在地
2.划分委托监理合同包的工作范围时,通常考虑的因素包括【ADE】。
A.工程规模
B.招标方式
C.潜在投标人数量
D.工程项目的专业特点
E.被监理合同的难易程度
3.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提出的索赔进行审查时,承包人可以提供的证据包括【ABCE】。
A.施工现场记录
B.各类财务凭证
C.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往来信函
D.招标文件
E.汇率变化表
4.要使索赔得到公平合理的解决,监理工程师在索赔管理中应遵循的原则是【ACD】。
A.公平合理地处理索赔
B.及时提出和处理索赔
C.尽可能通过协商达到一致
D.诚实信用
E.独立自主
5.某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在投标有效期内未能结束评标工作,招标人需延长投标有效期,则【BCDE】。
A.投标人可以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
B.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
C.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保函期限
D.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延长投标保函期限的要求
E.投标人可以接受招标人延长投标保函期限的要求
6.依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下列关于竣工前的单机无负荷试车的说法,正确的是【BCD】。
A.由监理工程师组织试车
B.承包人应在试车前48小时向监理工程师发出要求试车的书面通知
C.发包人为试车提供必要的条件
D.试车合格由监理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E.监理工程师未提出延期试车要求,也不参加试车,不应承认试车记录
7.甲公司将与乙公司签订的合同中的义务转让给丙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下列关于转让的表述正确的有【BDE】。
A.合同主体不变,仍为甲乙公司
B.转让必须征得乙公司同意
C.丙公司只能对甲公司行使抗辩权
D.甲公司对丙公司不履行合同的行为不承担责任
E-丙公司应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
8.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是【CDE】。
A.应当先履行的对价给付是可能履行的义务
B.应当先履行的合同一方丧失商业信誉
C.合同中未约定履行的顺序
D.对方当事人没有履行债务或者没有正确履行义务
E.对方的对价给付是可能履行的义务
9.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属于承包人应当完成的工作有【BCDE】。
A.办理施工所需的证件
B.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设备
C.按规定办理施工噪音有关手续
D.负责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
E.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10.施工中如果发包人出于某种考虑,要求提前竣工,应与承包人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其内容包括【ABC】。
A.提前竣工的时间
B.发包人为赶工应提供的便利条件
C.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
D.工程提前竣工的原因
E.承包人应承担的义务
监理合同 篇6
委托人(甲方): 监理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的基础上,结合工程建设的具体情况,达成以下一致补充协议条款,双方遵照执行,监理补充合同。
1、乙方必须严格按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监理规范》进行工程监理。
2、乙方须对隐蔽工程及现场施工进度拍摄照片存档,工程竣工后提交甲方工程照片电子光盘一张。
3、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有相关专业的监理工程师在岗,并拍摄照片记录施工现场的施工质量情况,夜间施工时必须有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场,关键部位工序必经旁站。
4、每周一向甲方上报监理周报和周例会纪要,每月25日之前上报监理月报,报表内容和格式必须符合甲方的统一要求,漏报一次在监理费中扣除违约金500(伍佰)元。
5、乙方派出的监理工程师应按甲方的要求进行工序检查并签字,甲方现场工程师进行抽查,发现一处(一次)漏检或补签,在监理费中扣除违约金500(伍佰)元。
6、乙方要加强对现场的质量控制,监理工程师发现质量问题后应及时下发监理通知单,并迅速抄报甲方。如甲方现场工程师发现质量问题,而乙方没有对该问题下发监理通知单,发现一项在监理费中扣除违约金500(伍佰)元。如果甲方现场工程师或相关人员在检查时发现因监理监督不力造成的`质量和安全隐患或问题一处(一次),在监理费中扣除违约金500(伍佰)元—1000(壹仟)元。
7、乙方监理工程师应对图纸达到熟知程度,甲方将不定期对监理工程师进行图纸业务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伍佰)元。
8、乙方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定人定岗,若需更换不称职的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应书面报甲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准换人。
9、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不称职的监理工程师,乙方应在甲方提出要求之日起两日内完成调整,并且在乙方调整人员期间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
10、乙方应按照优良工程的标准对工程进行管理。 11、监理范围: 工程规划图中所有建筑物及构筑物。包括设计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及工程变更、延长工期等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12、监理期限:自原合同生效之日起,含原合同及本协议项下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并且甲方与承包人之间约定的工程保修期届满之日止。
13、经双方协商确认:监理费按照施工中标价扣除暂列金及暂列金税金后的1%计取,取费为 元(大写: )。 14、付款方式:
不全或不符合质量标准,形成事实质量隐患或后期质量事故,并经权威部门认证,确实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金按本协议总价款的2%执行。
16.1.4乙方不得擅自将监理业务转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原合同及协议,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16.1.5在监理期间,若乙方监理水平低劣,未达到或完成监理目标及原合同和本补充协议有关内容,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原合同及本协议,合同范本《监理补充合同》。
16.1.6乙方负责施工单位建立样板工程并组织三方验收。
16.1.7乙方负责对施工档案进行审定,审定合格后向甲方提交。
16.1.8乙方负责将施工方提交的工程周报,质量评定及乙方的复检报告每周五向甲方提报,同时乙方负责对施工方提交的工程月报,质量评定及乙方的复检报告每月23日向甲方提报。
16.1.9乙方必须督促施工单位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协助甲方进行现场管理,协助甲方对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施工方案及技术变更进行审定。及时提供材料质量样式、对进场关键材料样式、型号封样。
16.1.10乙方必须组织安排投标文件内列明的监理组织机构内的监理人员进行本工程的监理工作,同时乙方对拟在本工程中使用的常规检测仪器设备必须到位。
16.1.11乙方按照国家监理规范要求进行编制资料,同时必须按照工程所在地的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监理资料的备案工作。
16.1.12乙方同意甲方直接从本协议总价款中扣原合同及本协议的违约金及各种损失,不足部分由乙方向甲方另行支付。
16.1.13乙方需对施工单位的内业资料进行检查,并承担资料不全的连带责任。
16.1.14乙方需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负监理责任。 16.2甲方的责任与权利。
16.2.1如涉及设计变更时,甲方应按原合同及本协议有关要求,在施工前向乙方提交设计变更。
16.2.2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对施工现场的监理内 业及外业工作,督促施工计划的实施。
16.2.3甲方负责组织乙方及相关人员召开日、周、月的工程协调会议。
16.2.4甲方全力支持乙方对施工单位的合理处罚。 16.2.5乙方对施工方提报的工作量签证与技术签证、施工组织设计再确认,必须经甲方的确认后方可生效。
16.2.6甲方每月对乙方进行一次量化考核。分值在95分以上为优秀、90-95分之间为优良、80-90分之间为合格、70-80分之间为基本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按照考核分值优秀当月奖励10000元、优良当月奖励3000-5000元、合格不奖励不扣除、基本合格每月扣除5000-10000元,不合格除按要求整改外,扣除10000-15000元/月。
17、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18、本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与原合同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协议为准。
19、乙方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招标文件以及乙方投标文件各项内容作为本补充协议的附件,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与本协议约定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本协议共6页,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加盖骑缝章之日起生效。
(横线以下为双方签字盖章,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协议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监理合同 篇7
工程项目名称:
委托人(甲方):
监理人(乙方):
为指导和督促本工程安全工作,提高本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特订立本安全监理协议书。
委托人的安全职责
一、 委托人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
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二、 委托人不得对监理人员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
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三、 委托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
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监理人的安全职责
监理人行政负责人对本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并根据工程项目特点,确定施工现场具体安全监理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安全监理人员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从事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监理工作,安全监理人员须经安全监理业务教育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一、安全监理文件的编制。
监理人编制的项目监理规划应包含安全监理方案,并明确安全监理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编制的监理实施细则应包含安全监理的个体措施。
二、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
1 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协议书。
2 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资质。
3 审查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爆破工等特种
作业人员资格,督促施工企业雇佣具备安全生产基础知识的一线操作人员。 4 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督促施工单位检
查各分包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
5 审核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高危作业安全施工
及应急抢险方案。
6 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交底工作。
三、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
1 监督施工承包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2 对施工单位中的高危作业等进行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发现严重违规
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的,由总监下达工程暂停施工令并报告委托人;施工承包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3 督促施工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 4 复核施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未经安全
监理人员签署认可的不得投入使用。
5 安全监理人员应对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实施现场跟班监督检查。
四、安全监理的资料管理
1 参照国家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资料管理和表式要求。
2 安全监理人员应在监理日记中记录当天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理工作
情况,记录发现和处理的安全施工问题。总监应定期审阅并签署意见。 3 监理人应增编安全监理月报表,对当月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状况和安全监理
工作做出评述,报委托人和安全监督部门。
4 使用音像资料记录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重要情况和施工安全隐患,并摘要载入
安全监理月报。
5 资料必须真实、完整。
法律责任
1 委托人有违反本协议书责任行为,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
定限期改正,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 监理人有违反本协议书责任行为,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
定限期改正,直至停业整顿。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协议书作为工程监理合同的附件,与工程监理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本协议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监理合同 篇8
1、按完成承包的内容进行划分,建设工程可以分为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和( )三类。
A、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B、建设工程采购合同
C、建设工程分包合同
D、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答案:D。
解析:按完成承包的内容进行划分,建设工程可以分为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三类。
2、某单位为了解决职工住房问题,与某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了一份购买一栋宿舍楼的合同,该合同法律关系客体是指( )。
A、物
B、行为
C、智力成果
D、货币
答案:A。
解析:合同法律关系客体是指参加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主要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其中,法律意义上的物是指可为人们控制并具有经济价值的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可以分为动产和不动产、流通物与限制流通物、特定物与种类物等。建筑材料、建筑设备、建筑物等都可能成为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
3、下列关于代理的叙述中,不正确的是( )。
A、代理的民事责任由被代理人承担
B、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
C、被代理人应承担代理人不当代理行为的民事责任
D、代理人有权自行解决他如何向第三人做出意思表示
答案:B。
解析: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其民事责任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法律行为。代理的特征包括:①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②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③代理人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独立地表现自己的意志,即代理人有权自行解决他如何向第三人作出意思表示;④被代理人对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应承担的责任,既包括对代理人在执行代理任务的合法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也包括对代理人不当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4、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 )。
A、只能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
B、只能要求保证人履行债务
C、不得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D、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答案:D。
解析: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5、某施工企业拥有一处办公楼,评估价为6000万元。该施工企业从A银行贷款4000万元,从B银行贷款20xx万元,并与B银行办理了抵押登记。后该施工企业无力还款,经诉讼后拍卖办公楼,取得售楼款5000万元用子清偿A、B银行债务。A、B银行债权的分配数额应为( )。
A、A银行4000万元,B银行1000万元
B、A银行3300万元,B银行1700万元
C、A、B银行各2500万元
D、A银行3000万元,B银行20xx万元
答案:D。
解析: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照以下规定清偿:①抵押合同已登记生效的,按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②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如果抵押物未登记的,按照合同生效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物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6、( )担保方式必须依法行使,不能通过合同约定产生。
A、保证
B、抵押
C、留置
D、定金
答案:C。
解析:由于留置是一种比较强烈的担保方式,必须依法行使,不能通过合同约定产生留置权。担保法规定,能够留置的财产仅限于动产,且只有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权人才有可能实施留置。
7、施工企业提交的履约保函,属于《担保法》规定的( )担保。
A、保证
B、质押
C、留置
D、定金
答案:A。
解析:施工合同的履约保证,是为了保证施工合同的顺利履行而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担保,以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者违约,并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履约保证的形式有履约担保金、履约银行保函和履约担保书三种。
8、某建筑工程的业主投保了建筑工程一切险。在建设过程中,由于飓风天气,一辆施工车辆在运输途中坠毁受损严重,则应由( )。
A、业主自行承担全部损失
B、业主和保险公司协商分担损失
C、保险公司承担全部损失
D、保险公司承担一半损失
答案:C。
解析: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人对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和费用负责赔偿:①自然事件,指地震、海啸、雷电、庵风、台风、龙卷风、风基、暴雨、洪水、水灾、冻灾、冰雹、地崩、山崩、雪崩、火山爆发、地面下陷下沉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坏力强大的自然现象;②意外事故,是指不可预料的以及被保险人无法控制并造成物质损失或人身伤亡的突发性事件,包括火灾和爆炸。
9、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于20xx年3月1日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约定工程开工日期为20xx年3月20日。为保证工程如期开工,承包人于20xx年3月10日将建筑材料运至工地。一切准备就绪后,承包人提前两天正式开工。建设工程一切险的保险单责任开始时间为( )。
A、20xx年3月1日
B、20xx年3月20日
C、20xx年3月10日
D、20xx年3月18日
答案:C。
解析: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责任自保险工程在工地动工或用于保险工程的材料、设备运抵工地之时起始,至工程所有人对部分或全部工程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工程所有人实际占用或使用或接受该部分或全部工程之时终止,以先发生者为准。但在任何情况下,保险人承担损害赔偿义务的期限不超过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建筑期保险终止日。
10、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招标准备阶段工作的是( )。
A、划分标段
B、确定招标方式
C、资格审查
D、编制招标文件
答案:C。
解析:招标准备阶段的工作包括划分标段、确定招标方式、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的有关文件。
11、全部施工内容只发一个合同包、招标人仅与一个中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方式,与按专业分别发包、分别签订合同的招标方式相比,其特点是( )。
A、管理较简单,有能力参与竞争的投标人较少
B、管理较简单,有能力参与竞争的投标人较多
C、管理较复杂,有能力参与竞争的投标人较少
D、管理较复杂,有能力参与竞争的投标人较多
答案:A。
解析:合同包的数量多好还是少好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应结合项目的施工特点、建设资金的到位计划、可能参与投标竞争的施工承包人的数量和能力进行统筹考虑。发包的数量少,合同管理相对单一。由于要求承包人的施工能力强,因此有能力参与竞争的投标人相对较少,投标竞争的激烈程度相应降低。
12、下列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应具备的基本条件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B、有丰富的政府机关人脉
C、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能力
D、有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答案:B。
解析:发包人拥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业人员,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时,可以自行组织招标。若不具备相应能力,应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招标工作的有关事宜。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时,既要审查是否具有相应资质,还应考察其是否主持过与本次招标工程规模和复杂程度相应的经历,以便判断代理招标的能力。
13、在某工程项目招标过程中,某投标人研究招标文件后,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问题,招标人对此问题给予了书面解答,则该解答( )。
A、应发给全体投标人,但不必说明问题来源
B、只对该投标人有效
C、应发给全体投标人,并说明问题来源
D、对全体投标人有效,但无须发送给其他投标人
答案:A。
解析:投标人研究招标文件和现场考察后会以书面形式提出某些质疑问题,招标人应及时给予书面解答。招标人对任何一位投标人所提问题的回答,必须发送给每一位投标人,以保证招标的公开和公平,但不必说明问题的来源。回答函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果书面解答的问题与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不一致,以函件的解答为准。
14、如果招标人发现招标文件中的错误,或要对招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A、10天
B、10个工作日
C、15天
D、15个工作日
答案:C。
解析:如果招标人发现招标文件中的错误,或要对招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15、需要重新进行招标的情形是( )。
A、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少于3个
B、招标人对所有中标候选人均不满意
C、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
D、重新招标后所有投标被否决
答案:A。
解析:招标过程中出现如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1)在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1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包括( )。
A、资格预审办法
B、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C、申请人资格要求
D、申请人须知
答案:B。
解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包括:(1)资格预审申请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申请人不组成联合体,则不需提供;(4)申请人基本情况表;(5)近年财务状况表;(6)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7)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8)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9)其他材料,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内要求提供的材料。
17、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响应出现偏差,可以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澄清或补正的情况是( )。
A、投标文件没有加盖公章
B、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
C、投标担保金额多于招标文件的规定
D、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答案:B。
解析: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①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②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18、在建设项目各类招标中,招标文件中仅提出设计依据、技术指标、工作范围等内容,而无具体工作量的是( )招标。
A、施工
B、设备采购
C、设计
D、材料采购
答案:C。
解析:设计招标文件中仅提出设计依据、工程项目应达到的技术指标、项目限定的工作范围、项目所在地的基本资料、要求完成的时间等内容,而无具体的工作量。
19、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保证有( )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设计能力,并具有相应资质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
A、2
B、3
C、4
D、5
答案:B。
解析: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保证有3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设计能力,并具有相应资质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
20、材料设备采购中划分合同包时的考虑因素不包括( )。
A、有利于投标竞争
B、市场供应情况
C、考虑资金计划
D、尽量提前工程进度
答案:D。
解析:材料设备采购中划分合同包主要考虑的因素包括:(1)有利于投标竞争;(2)工程进度与供货时间关系;(3)市场供应情况;(4)资金计划。
监理合同 篇9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业主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业主”是指承担直接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单位”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单位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第三方”是指除业主、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6)“工程建设监理”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
(7)“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间的时间段。
(8)“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适用的法规是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监理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
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监理单位的义务第四条向业主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第五条监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为业主提供与其监理机构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认真、勤奋地工作。
帮助业主实现合同预定的目标,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监理机构使用业主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业主的财产。
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此类设施和物品。
第七条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业主的义务第八条业主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九条业主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机构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条业主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单位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一条业主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单位联系。
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单位。
第十二条业主应当将授予监理单位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机构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第三方,并在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三条业主应为监理机构提供如下协助:(1)获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四条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单位自备的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
第十五条如果双方约定,由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职员和服务人员,则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增加与此相应的条款。
监理单位的权利第十六条业主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授予监理单位以下监理权利:(1)选择工程总设计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建议权。
(2)选择发包设计单位和施工分包单位的确认权与否定权。
(3)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业主的建议权。
(4)工程结构设计和其他专业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业主的同意。
(5)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自主向承建商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业主的同意。
(6)工程建设有关的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的主持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
(7)报经业主同意后,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
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有权通知承建商停止使用;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项分部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建商停工整改、返工。
承建商取得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发布停、复工令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业主作出书面报告。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订权。
(10)在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结算工程款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定权,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业主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七条监理机构在业主授权下,可对任何第三方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
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业主事先批准。
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业主批准时,监理机构所作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业主。
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承建商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提出调换有关人员的建议。
第十八条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业主或第三方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
当业主和第三方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
当其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议行政主管部门或仲裁机关进行调解和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业主的权利第十九条业主有选定工程总设计单位和总承包单位,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签定权。
第二十条业主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二十一条监理单位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经业主同意。
第二十二条业主有权要求监理机构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二十三条业主有权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
监理单位的责任第二十四条监理单位的责任期即监理合同有效期。
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二十五条监理单位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监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
如果因监理单位过失而造成了经济损失,应当向业主进行赔偿。
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酬金总数(除去税金)。
第二十六条监理单位对第三方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致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单位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监理单位向业主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单位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业主的各种费用支出。
业主的责任第二十八条业主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二十九条业主如果向监理单位提出的赔偿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单位的各种费用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第三十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一条由于业主或第三方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监理单位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业主。
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附加工作,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三十二条在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单位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单位应当立即通知业主。
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
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42天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
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酬金。
第三十三条业主如果要求监理单位全部或部分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或终止监理合同,则应当在56天前通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立即安排停止执行监理业务。
当业主认为监理单位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单位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
若业主发出通知后21天内没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天内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监理合同即行终止。
第三十四条监理单位在应当获得监理酬金之日起30天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业主又未对监理单位提出任何书面意见时,或根据第32条或第33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半年时,监理单位可向业主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
如果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发出后14天内未得到业主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次通知发出后42天内仍未得到业主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
第三十五条监理单位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第三十六条合同的协议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监理酬金第三十七条正常的监理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三十八条如果业主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监理单位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
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贷款利息率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三十九条支付监理酬金所采用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第四十条如果业主对监理单位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对监理单位发出异议的通知,但业主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
其他第四十一条委托的工程建设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经业主同意其所需费用随时向业主实报实销。
第四十二条监理单位如须另聘专家咨询或协助,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监理单位承担,监理业务范围以外,其费用由业主承担。
第四十三条监理机构在监理工作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业主得到了经济效益,业主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第四十四条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无论业主或监理单位均不得转让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五条除业主书面同意外,监理单位及职员不应接受监理合同约定以外的与监理工程项目有关的报酬。
监理单位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业主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争议的解决第四十六条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业主与监理单位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仍不能达成一致时,双方选择:1。仲裁由仲裁委员会仲裁;2。诉讼由人民法院管辖。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第一条本合同适用的法规及监理依据:第四条监理业务:第八条外部条件包括:第九条双方约定的业主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第十条业主应在天内对监理单位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第十四条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监理单位自备的,业主给予经济补偿的设施如下:第十五条在监理期间,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名职员,由总监理工程师安排其工作,并免费提供名服务人员。
第二十五条监理单位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酬金比率(扣除税金)第三十七条业主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单位的酬金:业主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酬金:业主同意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工作酬金:第三十九条双方同意用支付酬金,按汇率计付。
第四十三条奖励办法:第四十六条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业主与监理单位应及时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按()项解决: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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