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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合同

时间:2024-08-12 02:24:02 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装饰合同范文汇总八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装饰合同8篇,欢迎大家分享。

关于装饰合同范文汇总八篇

装饰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原则,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 、甲、乙双方应在协议签署同时交换如下资料:

  1、甲方:向乙方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等有关法律文件。

  2、乙方:向甲方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含企业标准检验报告),代理厂家提供代理授权书等有关法律文件。

  3、双方提供如上资料复印件都作为本协议附属件。

  二 、合作产品:

  1、乙方为产品(生产商、经销商),并提供相应证件和文件资料。

  2、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供应继续开发或引进后续产品,以保障双方长远合作伙伴关系。

  三 、供货价格:

  1、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在北京地区销售乙方之产品时,乙方按该产品市场最低销售价(基础价)折与甲方供货结算。乙方提供所有供货价格表及甲方销售价格表为本合同附件。根据法律有关规定,如果乙方在同一时间市场最低销售价(基础价)调低,则与甲方结算价相应发生调整;如果乙方在同一时间市场最低销售价(基础价)调高,则与甲方结算价在下一个批次中调整。

  2、甲方从乙方买断部分产品价格另议。

  3、甲、乙双方商定,在协议有效期内,由于厂家或市场需求需要调整价格时,乙方保证在价格调整前十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同意,并将最新价格表提供甲方,甲方签字后生效。

  4、甲、乙双方商定,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组织促销优惠活动,必须在第一时间内通知甲方,并且在乙方优惠促销活动基础上,给与甲方供货价格与本条第一项相似比例折让。

  四 、订货确定:

  1、甲方销售乙方产品后,将订单传真或通知乙方。

  2、乙方接到通知后,当日与甲方联系,确认订货情况及供货时间,并按要求将产品送达指定地点。

  3、乙方接到通知后,如选定产品型号有误,乙方应在2小时内回复甲方,以便甲方通知客户及时调换,否则由此造成甲方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4、对于乙方已停产产品,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停止销售,若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而甲方已销售该产品,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产品订货金额双倍费用作为补偿。

  5、若遇乙方某些型号产品北京市场缺货或已停止生产,乙方应尽量与其它代理商或销售商协调,24小时内为甲方配齐相应产品。若不能配齐,乙方承担订货金额200%处罚。

  五 、供货时间及方式:

  1、甲乙双方按照统一订单格式依据协商价格开具统一供货订单,并在指定供货期限内,将订货产品送至指定供货地点(限北京地区)。

  2、测量安装类:乙方在甲方通知时间进行测量,测量完成后2日内将测量结果及相应方案传真至甲方处,并在约定时间内进行安装(详见工作流程图)。

  非测量类:乙方在甲方规定时间内任一工作时间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3、乙方未按期交货,每延迟一天按合同货款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15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除全额返还甲方货款外,还需每日按合同货款5‰承担违约金;同时,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所有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六 、货款结算方式:

  1、乙方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客户验收无误后,甲方客户在乙方提供销售单上签字确认完成验收工作,此订单视为双方交易有效凭证。

  2、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甲方或乙方货到客户工地验收无误后,作为结算依据,按15天(半个月)作为一个周期进行结算。每月3日、18日前双方进行上个周期结算对账,乙方凭送货单及验收单到甲方办公地点进行核对,每月10日、25日结清上月账目。

  3、所有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乙方只对甲方进行结算,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与甲方客户进行结算。

  4、如甲方需要正式发票,由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价格及金额开具发票。如乙方不开具发票,需向甲方支付由甲方开具发票所产生相关费用。开票金额不大于甲方从乙方处购物累计金额。

  5、结算单据:

  甲方给乙方传真订货单、货到甲方或客户处验收单、变更单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单据。

  七 、退货规定:

  1、甲方销售乙方产品后,在无损坏情况下,可以退换货。如有退换,经乙方检验合格后可办理退货手续,货款自结算款中直接扣除。

  八 、验收及质量标准:

  1、乙方提供产品由甲方最终客户进行验收,客户验收合格视为合格;

  2、若外包装完好而产品发生破损,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3、由乙方提供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国家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乙方企业标准高于国家标准,应以乙方企业标准为检验产品质量标准。

  九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积极了解乙方产品相关知识,积极向客户推荐乙方产品。

  2、甲方应保守合作事宜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3、甲方应积极维护乙方及产品声誉,不得出现故意伤害乙方声誉言论或行为。

  十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须确保供货产品质量符合其所承诺质量标准,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及由质量引起相关问题,乙方负全责,并负责所提供产品一切售后服务,同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所有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2、乙方须确保按约定日期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3、乙方与客户间任何变更(仅限测量安装类产品)需于8个小时工作日内及时反馈给甲方,同时对于甲方客户没有及时确定型号、款式、颜色等而可能影响到工期任何情况,乙方都需在8个小时工作日内及时反馈给甲方,否则由此引起所有直接、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完全承担。

  4、乙方同意因乙方服务不到位或因乙方服务行为不妥而造成甲方客户投诉、延期、或其它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5、乙方应积极规范市场销售秩序,在乙方促销期期间,甲方应在促销价格基础上享受合同中规定优惠比例。(双方协商了另议)

  6、乙方须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产品资料、价格、及产品检验报告或相关文件资料。

  7、乙方应就其产品特性及相关内容对甲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8、乙方应积极支持甲方开展业务推广工作,必要时可派专人协助甲方作好业务推广工作。

  9、乙方应保守合作事宜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10、乙方不得出现故意伤害甲方声誉言论或行为。

  11、乙方有责任对甲方推荐客户所购买产品实行一切售后服务。

  12、乙方在接到甲方或甲方客户投诉和维修电话,不得迟于24小时到达现场,并于24小时内向甲方反馈情况。

  十一、解除条款:

  1、在协议有效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可以解除本协议。

  2、因不可抗力如战争、严重自然灾害、国家政策或法规等因素使本协议不能执行时,本协议自动解除。

  3、协议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守约方均有权决定是否解除协议。

  十二、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当遵守本协议之各项规定,如有违反,则视为违约;因违约而给对方和第三方造成直接、间接任何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赔偿。

  十三、其他:

  1、乙方不得与甲方员工进行非甲乙双方合同范围内私下交易,一经发现,甲方将终止和乙方合作,并扣除所有未结算金额。

  2、乙方承诺提供给甲方结算价格为乙方提供给北京地区其它客户最低价或同等最低价,乙方若违反此条款应给予甲方差额部分十倍补偿。甲方并且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乙方承诺提供给甲方销售价格为市场最低销售价,若甲方客户在市场中购买到同样产品最低销售价比乙方供应给安图瑞公司低,乙方应给予甲方差额部分两倍补偿,且最低不少于1000元/单品。甲方凭在乙方处购得产品发票或收据,直接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

  4、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提供产品相关资料。

  5、乙方现场测量收款,需在测量后7日内将测量结果、设计方案及报价传真至甲方。

  10、乙方所有送货及服务需以乙方相关部门规定相关单据为准,其他任何人员传真或电话均无效,不作为结算依据。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补充,补充部分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对协议履行中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十六、本协议有效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十七、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十八、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装饰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协议标的:甲方位于“_________”的居室,以下简称标的。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乙双方针对标的居室所签定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___,以下简称《装修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签订以下补充协议。本补充协议作为《装修合同》的附件,与《装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施工人员准则:

  1、施工过程中,乙方施工人员应认真施工,不在标的居室内饮酒、随地吐痰,如施工人员吸烟必须远离易燃易爆物品。

  2、乙方施工人员不得使用标的居室内已安装好的设施、设备(如炊具、洁具及其他设施、设备)(水、电、施工人员自备炊具、洁具除外)。

  3、乙方施工人员不得使用明火做饭,不得在材料上堆放餐具,剩饭菜及弃物,应于餐后立即整理餐具,剩饭菜及弃物。

  4、乙方应设置专门的垃圾堆放处,及时清运垃圾,并保持居室内的清洁和卫生。

  5、安装地板、地砖后,乙方施工人员须着软底鞋在标的居室内施工,并严禁将尖利或腐蚀性或易造成地板、地砖染色的物品直接放置在地板、地砖上,所有物品均轻拿轻放,严禁在地板、地砖上拖动物品。

  6、有违反以上第一条1、2、3、4、5项,甲方经过提醒、警告,乙方仍违反的,甲方可以每次扣除乙方_____元的工程款;如果因违反以上第一条1、2、3、4、5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损失。

  7、如由于乙方或其施工人员过失,造成甲方设施、设备、居室已施工完成的部位的损坏或造成邻里,物业管理公司等第三方的设施、设备、居室的损坏以及其他因此带来的'任何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或从工程款中扣除,并承担全部责任。

  8、乙方在施工中要注意安全,如因乙方操作不当造成人员伤亡的,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二、材料

  9、凡运抵甲方标的居室的合同规定由乙方提供的所有材料不得在验收合格前拆封(不需拆封的材料除外),必须在运抵标的居室时当场由甲方,乙方对照《装修合同》附表5(《乙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中规定的品名、质量、数量、规格、等级等验收,由甲方认可签字后方可拆封、使用。如果乙方运抵材料与合同不符,乙方必须采取更换,补救措施。

  10、乙方应当就其提供的材料向甲方出示购买凭证(发票或者购物票据)、环保证明、保修证明、材料来源、说明书等相关材料,甲方有权向厂商或者经销商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如果发现系假冒伪劣材料,乙方必须更换为合同中标定的产品,并按照合同标定价格的双倍对甲方进行赔偿;如果乙方能提出法律上认可的证据充分证明是由于供应商的责任,甲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当降低要求赔偿的额度,乙方可以向材料供应商追究相应的责任。

  11、由于乙方提供材料质量、规格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出现问题时,乙方须采取更换、补齐、修理等方式弥补,如不能弥补,乙方须以其他方式补偿乙方,甲方可以依不同情况扣除支付工程款项;由于乙方提供材料质量,规格等原因,造成甲方设施、设备、居室已施工完成的部位的损坏或造成邻里,物业管理公司等第三方的设施、设备、居室的损坏以及其他因此带来的任何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或从工程款中扣除,并承担全部责任。

  12、由乙方购买的材料,乙方承诺对其质量负责,并负责在装修工程保修期内进行维修和更换。在甲方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因为乙方提供材料的质量问题而导致甲方的任何损失,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13、对于乙方在《装修合同》中约定的材料,因市场断货等特殊情况无法购买或无法运抵标的居室,乙方必须更换相同或更高质量、等级、规格的材料,且必须经过甲方的签字同意。

  14、甲、乙方提供的材料进入标的居室后,乙方必须在适当的位置平整堆放材料,并妥善保管,因未妥善保管造成材料变质、变形、损坏、损耗、丢失的,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更换、补齐、赔偿。

  15、乙方无权擅自更换甲方提供的材料,如果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采取更换、补齐等补救措施。如乙方已确认并使用了甲方提供的材料,之后因工程质量出现争议时,乙方不得以甲方提供的材料不合格为理由,拒绝修理或赔偿。

  16、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材料如果造成正常损耗外的损失,乙方负责赔偿。

  17、《装修合同》附件中,所有的______改为____(____厚),每张板(均为标准尺寸____×____)补交____元的材料费,金额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三、施工

  18、乙方必须在工程交底日,即____年____月___日,向甲方提供书面的工程进度表和甲方采购材料进度表。

  19、进行施工工程前,乙方和其设计师应当就设计思路,工程要点对工长、工人进行培训。

  20、开始施工后,乙方质检人员应当随时了解工程状况和进展情况,至少每三天到甲方标的居室检查工程情况,并作书面登记。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住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装饰合同 篇3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之规定,结合装饰的特点,本照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乙方承包甲方发包的装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建设单位:

  3、承包范围:

  4、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5月25日完成。

  5、工程总造价为:

  第二条:开工前甲方工作

  1、提供用电、用水方便,提供施工材料堆放及人员住宿的场地,并保证乙方在施工现场周边的一切事宜,以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2、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第三条:乙方工作

  1、施工中严格执行有关工程的安全操作规范,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按质、按量完成工程。

  2、严格执行本市室内装饰行业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3、作好半成品及成品工程的维护。

  第四条:款项的'拨付及结算方法

  1、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付备料款40%,计人民币万贰仟元整(¥112000.00) 。

  2、一楼大厅完工后,付工程款的30%,计人民币(¥84000.00) 。

  3、本工程竣工后一周内由甲方单位组织进行验收,验收完毕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造价的 27 %,计人民币柒万伍仟陆佰元整(¥75600.00)。在未验收之前若本工程被建设单位使用,则视为本工程验收合格。

  4、剩余总造价的作为质保金,8400.00),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到期后一周内一次性付清质保金。

  第五条:质量要求

  1、工艺标准双方同意按照室内装饰协会制定的《装饰工程质量规范》。

  2、施工过程中如有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达成一致意见,签定补充合同。

  3、质量保修期自工程验收合格后起为一年。在保修期内保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六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工艺需变更,如有工程项目增减及材料价格的上调经双方必须协商一致,并由甲方在相关图纸上签字认可,同时调整相关费用。

  第七条:工程工期

  1、因甲方未按合同条款或资金不到位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因工程变更或甲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及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影响施工的,工期顺延。

  第八条:如合同在施工中发生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另拟补充变更协议,补充协议及甲乙双方认可的图纸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签字盖章后,如单方终止合同,由终止方向对方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按规定罚违约金为工程总价的5%;如发生合同纠纷,在原告方所在地法院进行仲裁。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合同生效;竣工验收结算完工后合同失效。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饰合同 篇4

  发包人 (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发包与承包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华诺国际酒店室内所有装饰装修工程

  1.4承包范围:华诺国际酒店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图全部施工内容,包括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强电、弱电)工程,中央空调,电视电话,智能监控系统,公共广播、单视频系统、厨房设备(承包范围不包含所有消防的设计、施工、安装及检测审报部分以及软装饰、布草部分)。

  1.5承包方式:固定总价承包。乙方包工包料(除附件所列甲供材料外,其余材料全部由乙方提供),即使市场材料价格、人工价格或国家政策变化,固定总价不做任何调整。

  1.6预决方式:综合单价

  1.7工程结构:框架结构

  2. 工程质量

  2.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建筑内部装饰防火规范》、《室内装修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xx)、《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建

  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如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在合同工期内整改合格。全部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3.工期

  3.1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交付使用日期: 年 月 日。

  3.2在约定工期内,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经甲方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并严格遵守阶段性时间节点要求。

  3.3因甲方原因而产生的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变化,如单项变更价格未超过5万元,则工程费用和工期不变;如单项变更价格超过(含)5万元的,则经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签证、甲方盖章确认,相应调整工程费用和工期,乙方须相应地调整施工计划,并采取赶工措施尽量确保工程顺利竣工。

  3.4因乙方原因且未取得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能中途停工而延误工期,工期不予顺延。

  3.5因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而延误工期,工期顺延。

  4. 设计变更

  4.1乙方会同甲方、设计人员提出合理的方案优化和设计变更,乙方应按照优化后的设计进行施工调整。

  4.2如有设计变更,则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施工调整,并按照甲方核定的单价进行核算以调整总价。

  5.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

  5.1本工程价款总计:(人民币)万元(大写: 元整),该工程价款为固定总价包干,(如出现3.3条需调整工程费用情况,乙方凭甲方签字盖章的设计变更单签证、核价,进入决算)。乙方应认真审阅合同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图纸。图纸设计做法不清楚需完善的内容,乙方应在技术交底答疑时以书面形式提出,由设计单位明确做法并调整合同总价。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发现

  甲方提供的现有设计图纸中存在未明确做法或未明确材料标准的,由甲方以书面形式补充提出说明及要求,不再计入工程变更,合同总价不做调整。

  5.1.1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工程款

  5.2 工程价款支付

  5.2.1本工程工程款支付方式为按月进度付款。

  5.2.2 在工程质量、进度满足要求并经监理单位和甲方现场代表验收合格的前提下,乙方每月日向甲方现场代表送交当月已完分部分项工程或经监理单位和甲方现场代表确认的工程量进度报表,经甲方审核后于当月日前按当月进度款总额的`50%向乙方支付进度款。按月进行支付,以此类推。

  5.2.3乙方向甲方送交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和结算资料(均为一式三份并制成电子文档),甲方在收到乙方齐全的竣工结算资料后两个月内审核、结算完毕。

  5.2.4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第一年内,甲方按比例逐月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至完工结算总价的75%。

  5.2.5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第二年内,甲方按比例逐月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至完工结算总价的100%。

  6. 材料设备供应

  6.1本工程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应按照设计说明、施工图纸、材料清单和有关技术资料标准进行采购,提供材料、设备产品的质量、环保证明合格证明,并对所采购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6.3甲方供应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按约定到达指定地点前应通知对方,双方应对材料设备进行共同验收。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经验收合格后,乙方负责保管。

  6.4本工程中的主要材料应由双方选定样品样本。样品样本应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

  6.5双方所提供工程主要材料应符合国家质监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7.双方派驻本工程的代表

  7.1甲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为: 。

  7.2本工程项目甲方委托公司依法对工程施工实施监理。

  监理工程师: 注册证书号。

  7.3乙方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是乙方在本工程项目中的代表,项目经理必须专职且每日驻工地。

  7.4双方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按照本合同约定行使各自派出方的权利,履行派出方的义务。

  7.5甲方代表在授权范围内向乙方项目经理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条件和指令,乙方项目经理应参照本合同8.2.2款约定执行。

  8.双方权利

  8.1甲方权利

  8.1.1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不称职的项目经理或其他任何成员,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7日内将更换的人员名单及其任职资质的材料告之发包人并得到发包人的认可。

  8.1.2有权监督乙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8.1.3有权审批乙方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乙方在施工组织计划中应明确各阶段分专业进驻施工场地的人员数量并经甲方审核,乙方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计划合理安排加班、赶工,确保按期完工。

  8.1.4有权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参加材料、设备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8.1.5由乙方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必须先送样,由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按规定检验其规格、型号、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并能满足工程需要才能采购和投入使用。如果材料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更换,或另行指定供货商供货,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且不再调整合同价格。

  8.1.6合同范围内未包括的室内装饰工程项目,如甲方交由乙方施工,乙方须无条件执行。新增加的工程及设计变更、签证发生的费用,按照本合同相对

  应的条款及计算方式计算相关费用(按照11.2.3、19.2条款执行)。

  8.2乙方权利

  8.2.1乙方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2.2乙方代表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时,应在收到甲方代表指令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如甲方代表坚持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乙方代表应予执行,但由于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9.双方义务

  9.1甲方义务

  9.1.1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9.1.2本工程由甲方报建,并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的证件。

  9.1.3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图6套,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工作。

  9.1.4提供施工场地,并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

  9.1.5提供房屋主体结构、水、电、暖风机电设备的技术资料。

  9.1.6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接口到施工现场(乙方装表计量,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9.1.7协调施工期间进行交叉作业的各专业施工单位间的关系,保障工程有序进行。

  9.1.8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9.2乙方义务

  9.2.1乙方在收到施工图纸后应认真核对图纸,如有漏项或错误在开始实施前应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并修正。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提交详细工程进度计划,编制施工计划和材料计划(包括:周、旬、月,以及总进度计划和报表)。进度计划必须满足合同约定的总工期计划,并组织落实施工进度计划。发包人、监理在接到正式的施工方案和计划后的10日内对施工方案和进度

  

装饰合同 篇5

  租房合同|劳动合同|租赁合同|劳务合同|用工合同|购销合同|装修合同

  (1) 建设单位:

  (2) 承包单位:

  (3) 设计单位:

  (4) 监理单位:

  (5)甲方代表:指由建设单位委派的全面负责监督本工程合同实施的代表人。本工程的甲方代表为 。甲方代表有权做出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决定。有权为此签署证书和发布通知。

  (6)总监理工程师:指由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授权范围内,全面负责委托协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单位、本合同监理工程师、监理内容、监理权限等。

  (7)项目经理:指由承包单位委派的全面负责本了程实施的代表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 。项目经理应代表承包单位全面处理本合同的一切事宜。

  (8)工程:指列入本合同必须完成的全部工程。

  (9)主体工程:

  a、土地平整工程;

  b、农田水利工程;

  c、田间道路工程。

  (10)临时设施:承包单位为完成本工程施工及竣工验收前维护所需设置的全部设施。

  (11)施工图纸:指设计单位在技施设计阶段应提供的图纸,包括经监理单位签署的设计修改通知和补充图纸。

  (12)合同价格:指合同中写明的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应付承包单位的。

  (13)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4)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5)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都其他法定节假日,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小时。

  第2条 承包方式

  (1)以 方式结算支付。承包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进行施工,由于设计修改而引起的工程量增减,按本合同条款第11条规定执行。

  (2)承包方式:

  第3条 甲方代表

  (1)在履行全合同过程中,甲方代表有权做出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决定,有权为此签署证书和发布通知,对此,承包单位不应拒绝。但因甲方代表前述指令错误给承包单位造成的直接损失,承包单位有权提出索赔和工期顺延。

  (2)甲方代表有权对监理单位所做出的有关工程是质量和计量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监督。监理单位未能否定的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如工程质量、工程材料质量、工程计量、工程变更等,甲方代表在事后仍有权予以否定,直至发布停工、返工通知以及拒绝确认工程计量。

  第4条 转包与分包

  承包单位不得将本合同转让,不得将主体工程整体转包,承包单位也不得将建设单位指定的不能分包的项目分包出去。非主体工程如要分包,则承包单价必须提供分包单位承包能力为证明,事先征得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的同意,且分包单位必须具有法人地位。

  第5条 合同的范围

  本合同包括: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本合同包括承建工程的施工和竣工验收前维护,其中包括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一切手段与临时设施。

  第6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顺序如下: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

  (3) 投标书及其附件

  (4) 合同条款

  (5) 施工招标文件

  (6)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合同编号:

  发包人(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民族:

  住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手机号码:

  承包人(乙方):

  营业执照号码:

  经营场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规范服务达标证号:

  本工程设计师: 联系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施工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户型:

  1.4工程内容:(见报价单和图纸)

  1.5工程承包方式: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二)。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发包人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一、二)。

  (3)承包人包清工、发包人提供全部材料(见附件一)。

  1.6工程期限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7工程造价和报价单

  (1)工程造价为 (人民币)(金额大写)¥:

  (2)双方约定,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际发生另计。

  (3)工程报价(见附件三)。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质量

  3.1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质量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3.2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质量指标予以确认。

  3.3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发包人义务

  4.1开工三日前要为承包人人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应书面告知乙方施工人员有关规定,以便乙方施工人员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4.5负责协调承包人施工人员与邻居之间的关系。

  4.6负责垃圾外运输及处理。

  4.7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的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其它管道设施。

  (5)强令承包人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8凡必须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发包人应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适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4.9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发包人则应负责配合承包人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10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承包人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5.2严格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程内容: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承包人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民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7)负责将装修垃圾装袋并及时清运到物业指定位置。

  5.3发包人为少数民族的,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材料供应

  6.1发包人提供的材料:

  (1)发包人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发包、承包双方应办理交接手续,承包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发包人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影响装饰设计效果,责任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承包人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2)发包人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挪作他用。如承包人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给发包人。

  6.2承包人提供的材料

  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提前通知发包人到现场验收,双方就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发包人确认备案o

  6.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装饰材料合格证书和检测报告。

  第七条质量标准

  7.1本工程施工质量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行业所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以及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文件。

  7.2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XX)的标准执行。

  第八条工程验收

  8.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4)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8.2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自接到竣工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验收单。

  8.3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不得人住,如发包人擅自人住视验收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8.4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可视为验收。

  8.5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

  第九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9.1合同签字生效后,发包人按下列表格中的约定时间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付款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

  工程款付款时间表

  付款时间 付款比例 金额

  合同签订后开工前三天 元

  工期过半油漆工进场 元

  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当天 元

  增加工程项目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时 元

  9.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乙方应开具统一发票交发包人。

  9.3工程结算(见附件五)。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0.1工程项目如需变更,需提前与对方联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工程项目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件四)。甲方提出变更设计、材料,造成乙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10.2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对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法律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过错方按合同总价

  款%支付违约金,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11.2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的延误,工期应当顺延,每误工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2‰违约金。

  (1)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发包人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它情况。

  11.3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返工费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并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的2‰违约金。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12.1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12.2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选择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请求按照其仲裁规定进行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附则

  13.1本合同经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3.2工程开工前,发包人应将房屋外门钥匙把交承包人施工保管,工程竣工验收时,发包人负责提供新锁把,由承包人当场安装交付使用。

  13.3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3.4本合同一式份,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凡在家居装饰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本合同应一式三份,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及市场有关部门各执一份。

  13.5双方可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承包人承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3.6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

  1、

  2、

  3、

  4、

  5、

  第十五条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上均应有甲乙双方的签名及具体签署时间,附件内容如下:

  l、附件一: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明细表

  2、附件二:承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明细表

  3、附件三:工程报价单

  4、附件四:工程质量验收单

  5、附件五:工程项目变更单

  6、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7、附件七:工程报修单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明细表

  序号 材料或设备名称、品牌规格 型号 质量等级单位 数量 供应时间 送达地点 备注

  发包人代表: 承包人代表:

  年 月 日

  附件二:

  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明细表

  序号 材料或设备名称、品牌规格 型号 质量等级 单位 数量 供应时间 送达地点 备注

  发包人代表: 承包人代表:

  年 月 日

  附件三:

  工程报价单

  序号 项目 数量 单位 单价 合计 附:工艺做法用料说明

  发包人代表: 承包人代表:

  年 月 日

  附件四:

  工程质量验收单

  日期 检验项目 名称 检验结果 检验签字

  合格 不合格补验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五:

  工程项目变更单

  甲方:

  乙方:

  变更内容原设计新设计增减费用(+-)

  详细说明: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1)若变更内容过多请另附说明;

  (2)增加项目金额、减少项目金额后,应将实付金额在签署变更单时将价款一次付清。

  附件六:

  工程项目变更单

  甲方:

  乙方:

  序号 项目 金额 备注

  1工程合同总价 元

  2变更增加项目 元

  3变更减少项目 元

  4工程结算总额 元

  5甲方已付金额 元

  6甲方结算应付金额 元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七:

  工程保修单

  甲方:

  乙方:

  公司名称联系电话

  用户名称登记编号

  装修房屋地址 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

  项目施工日期 竣工验收日期

  保修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发包人代表:(签字盖章) 承包人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1)凡包工包料的“双包”工程,从竣工验收之日计算,保修期为贰年。

  (2)保修期内由于承包人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承包人无条件地进行维修。

  (3)保修期内由于承包人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直至不能正常使用,由发包人自行负责。

  (4)本保修单需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字。

装饰合同 篇6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

  1.4承包方式:

  1.5工期: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竣工。

  1.6工程质量: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甲方工作

  2.1开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委托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份。

  2.4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5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6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种:

  (1)固定价格。

  (2)固定价格加%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内容。

  (3)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

  │拨款分次进行│拨款%│金额│

  ├───────────────┼──────────┼───────┤

  ││││

  ├───────────────┼──────────┼─

  ──────┤

  ││││

  ├───────────────┼──────────┼───────┤

  ││││

  └───────────────┴──────────┴───────┘

  6.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天内,结清尾款。

  第七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一),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应禁止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8.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奖励和违约责任

  9.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支付滞纳金。

  9.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作为奖励。

  9.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元,作为奖励。

  9.4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5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7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8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不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

  12.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12.2本合同正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12.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2.4附件

  (1)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2)工程项目一览表

  (3)工程预算书

  (4)甲方提供货物清单

  (5)会议纪要

  (6)设计变更

  (7)其他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代表人: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码:邮码: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户名:户名:

  帐号:帐号:

  年月日年月日

装饰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单位)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装修企业)

  丙方:______(装修人,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

  合法拥有______小区______幢______单元______室房屋的产权或使用权

  为了加强______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确保物业使用规范、安全、合理,房屋的外观和结构不受损坏,全面维护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杭州市有关规定,特签定本协议。甲乙丙三方在装修过程中严格遵守本协议规定。

  一、装饰装修施工前应办理的手续:

  凡需进行装修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装修前必须向物业管理单位提出申请,不涉及结构改动的住宅装修,到物业管理单位登记备案即可;涉及结构改动的住宅装修,应报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审批,领取装修许可证后方可开工。

  1.进入小区施工的企业必须持有杭州市房管局颁发的资质证书,从业人员应具有上岗证书或相关技术证书。

  2.装修人和装修企业进场施工前需签订杭州市统一的装修合同,并到物管单位登记备案。

  3.装修企业的施工人员出入小区应办理出入证。

  4.施工人员留宿的,应经装修人同意,并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再到物管单位办理登记。

  二、装饰装修施工的期限和时间:

  装修期限以装修人与装修企业签订的施工合同上所约定时间为准。因其它原因导致装修工程不能按时完工而延期的,装修人或装修企业应到物业管理单位登记,延长施工时间。

  禁止夜间_____时至次日_____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的住宅装修活动。

  三、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

  装修垃圾不得在小区内随意堆放,装修企业应每日清理垃圾,袋装扎口后堆放于指定地点。装修人和装修企业必须维护园区内公共设施和场地的完好、整洁,不得向公共区域随意抛物,践踏绿地,严禁随地大小便。装修工程完毕后,装修施工单位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经装修人验收认可后,到物业管理单位办理离场手续。

  四、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

  住宅装修不得改变房屋外观形象(外门窗及玻璃、外墙材料、阳台等细部做法、空调室外机安装位置);所有外立面上的墙体均不得擅自凿洞或拆除。为维护小区统一风格,不得有任何损坏房屋结构及设施设备的行为。业主安装空调室外机仅限于室外指定的位置,并须将冷凝水管接入各层对应的下水口。

  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还需遵守《购房协议》和《小区业主公约》相关规定。

  五、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除杭州市政府第 141 号令《杭州市城镇住宅装修管理办法》和国家建设部 110 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明令禁止的行为外,严禁封死地漏检查孔,严禁施工人员在园区内游荡、喧哗、酗酒、,禁止擅自改变进户总线和公共管线走向。装修施工人员进出园区,必须佩带出入证,无证或衣衫不整的人员不得入内,施工过程中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外接电源,施工过程中若需动用明火,须向物管单位提出用火申请,装修施工单位不得野蛮施工,严禁将泥浆、胶水等装修垃圾冲入下水管,不得在公共场所搅拌水泥。搬运材料过程中不得损坏楼道、墙面、地面或电梯设备等。

  六、管理服务费用:

  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用已包含在物业管理费中,物业管理单位不再向装修人和装修企业收取费用,物业管理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装修押金和保证金,施工人员办理出入证每证工本费 元,物管单位不得向装修人和装修企业强行推销装饰材料和装饰施工企业。

  七、违约责任

  1.由于装修施工原因造成公共部位或相邻业主财产损失的,由装修企业负责修复赔偿。

  2.对于违反以上协议的行为,物业管理单位有权责令装修企业停工整顿,对于情节特别严重造成公共部位或公共设施损失的,物管单位可要求装饰公司赔偿损失。

  3.对经劝告和教育拒不改正的装饰企业,物管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当地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八、纠纷的解决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也可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本协议一式三份,签字 ( 盖章1,后即日生效,装修人、装修单位、物业管理单位各执一份)。

装饰合同 篇8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室内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特签订本合同,供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点:

  二、工程内容:

  1 、房屋间数:

  2 、建筑面积:

  3 、装饰装修项目、内容:

  4 、规格

  (详见甲方签名认定的装饰设计施工图纸):

  三、工程委托方式(下述三种方式选择一种,甲方或乙方供料的,应填写材料清单,双方签名确认):

  乙方包工包料;

  乙方包工,甲乙双方各自部分包料;

  乙方包工,甲方负责全部供料;

  四、工程期限 天。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五、工程图纸提供方式:

  甲方应于开工前提供已确认的图纸3份给乙方作为施工依据。如图纸变更或不符,双方再进行协商修改,重新确认。

  第二条工程价格、计价和支付方式、时间:

  一、双方商定,本工程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

  1 、总计方式,每平方米装饰造价元。

  装饰价款合计:建筑面积 平方米× 元 / 平方米 =元。

  2 、逐项计算方式:

  1)材料费 元;

  2)人工费 元;

  3)室内建筑物拆除费 元;

  4)施工清运费元;

  5)搬卸费 元;

  6)管理费 元;

  7)税金 元;

  以上合计 元。

  二、付款方式

  1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首期款 % 元。

  2 、工程进度进入 阶段( 年 月 日)再付款 % _______ 元。

  3 、工程进度进入 阶段( 年 月 日)再付款 % _______ 元。

  4 、工程全部竣工,由甲方验收合格,签字后即付清工程余款% ________ 元。

  5 、工程进度与付款进度发生不同步的矛盾时,甲方应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进度付款。

  6 、双方可以补充合同形式协商其他付款方式。

  7 、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规格型号、设备品种需要变动,双方签订补充合同确认变更项目和价格。增减项目的价款必须办理手续或当场结清。

  8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预付工程进度款的, 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 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工程质量

  一、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须经双方签字认可。

  二、工程验收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qb1838-93 (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

  2、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制定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

  3、甲乙双方约定标准: 。

  三、工程因质量问题的鉴定费用、调解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条材料供应

  一、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物价法)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合同中所用的材料、产品、设备一律实行明码标价,明码的价格作为本结算的最终价格,不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

  二、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三、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产品、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误工期处罚。材料经乙方验收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要及时与甲方联系,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工程工期

  一、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天按人工费的 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天,从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 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违约金总额不超过人工费总额。

  以下原因不能视为乙方延误工期。

  1、工程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变化。

  2、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

  3、不可抗力。

  4、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

  二、由甲方自行挑选材料,产品、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由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三、暂停施工:

  1 、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矛盾而停工,双方必须在一周内制定解决方案,确定复工时间。如最终责任不属于乙方,均不按违约或延迟工期论处。

  2 、甲方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 48 小时内拿出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乙方实施甲方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应及时给予答复,由甲方承担损失和费用,并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不及时作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四、施工中如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五、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六条工程验收

  一、隐蔽工程的质量验收

  1 、隐蔽工程验收范围指( 1)电器线路和电线保护装置。( 2)水管。( 3)家用中央空调。

  2 、乙方根据合同约定对隐蔽工程先自检再验收,乙方必须在 48 小时前通知甲方参加。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须在开始验收 48 小时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但延期不能超过两天。如甲方既未提出延期要求,又不参加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

  3 、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后重新验收,如工程符合规范要求,验收 48 小时后甲方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已经同意,乙方可继续进行施工。

  二、工程竣工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三、乙方应在竣工验收的三天前通知甲方,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验收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如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四、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五、工程结算

  1 、甲方对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按合同条款向甲方提出办理竣工结算。甲方在五天内将工程款付给乙方或提出修改意见。

  2 、甲方无正当理由在竣工验收后 10 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 11 天起,按银行同期贷款的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装饰后服务

  一、乙方在装饰施工质量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后 10 天内派人修理。

  三、保修期的保修内容均采用修复形式。

  四、保修期内因使用不当和非装潢的外力原因所造成的损坏,不属于保修范围,维修的`材料和人工费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及违约责任

  一、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补订协议。

  二、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 ______ % 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赔偿。

  三、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约,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四、甲方没有及时给予确认签证,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或履行自己的义务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违约导致增加的费用和从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 , 并相应顺延工期,按合同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违约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五、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或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争议解决

  一、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向汕头市装饰协会或汕头市消费者协会投诉,请求协调处理。

  二、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几项具体规定

  一、甲方负责提供电源、水源给乙方使用,负责协调邻里关系,如确需拆改原建筑结构(包括梁、柱、板、墙等)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二、乙方在施工中严格执行有关工程的安全操作规范、防火规范、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扰民及污染环境。

  三、施工期间,甲方将门钥匙 把交给乙方的 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 把,并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验收。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o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生效,双方依合同约定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内容。

  o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o本合同(包括补充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如经双方协商一致认为必要,可将合同文本增加壹份,提交汕头市装饰协会进行鉴证,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和合同的顺利履行。

  o本合同签订后不得转包。

  甲 方(业主): 乙 方(单位名称):

  签章: 签章: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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