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合同模板集合七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经济合同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经济合同 篇1
________市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国____________市____外贸公司(下称外贸公司)与____国______________市公司(下称公司)签定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 合同标的和价格
________外贸公司在____国界车上交货条件下按本合同附件 向________公司提供商品。商品以美元计价,系____国界车上交货价,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的费用。
根据附件 由________国向____国供货的总值为________美元。
________公司相应地在____国界车上交货条件下按本合同附件2________向外贸公司提供商品。商品以美元计价,系____国界车上交货价,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的费用。
根据附件2由____国向____国供货的总值为________美元。
第二条 供货期
售方应在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期限内交货。售方有权按双方商定的数量和金额提前供货。购方有义务按合同规定接收货物。
第三条 结算
本合同所供货物之价款,在易货基础上以美元计价,不通过银行记帐。货物交接后,由售方商务代表到购方结算,或将结算凭证寄给购方进行结算,并凭下列单据办理:
1.发货帐单2份;
2.盖有发货站戳记的铁路运单副本 份;
3.明细单2份;
4.品质证明书 份。
购方接到上述单据核对无误后给售方出以等值易货贸易结算凭证予以确认。
第四条 包装
卖方应在包装货物时采取所有预防措施以保证货物在储存、海运、陆运、吊装时完好无损。
第五条 商品的品质和保证
所供商品的品质应由品质证明书加以确认,该证书确认商品品质符合生产国的技术条件和国家标准。
所供商品的品质性能应与标准样品相一致,标准样品在签定合同时交给买方,在保证期内留存买方并在对供货品质发生争议的情况下供双方使用。
保证期为供货后9个月。
第六条 索赔
购方可按________________(两国贸易文件或协定)所规定的期限和程序在下列方面提出索赔。
1.货物的数量
如货物数量与明细单注明的数量不符,在包装完整和没有外部损伤(内部短缺)的情况下,购方有权凭检验证书提出索赔。
如果货物的发运系按发货人确定的重量发出,而国境交接站双方铁路交接中发现不足,并不属铁路方面的过失,可根据双方铁路方面编制的商务记录提出索赔。
2.货物的质量
如货物品质与合同规定不符时,可根据商品检证或无利害关系的权威机关的代表参与制成的记录提出异议。
如售方所供货物的品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条件或与双方确认的样品不符时,购方有权要求售方或者削价、或者更换货物。如果售方自收到异议之日起60天内不作最后决定,或不同意检验证书中确定的降价百分比时,则购方有权将品质不合格的货物按售方提供的地址退给出售方。出售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异议审理期限内将退货地址通知购方。
1、如果在每批货物中发现残次品占xx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的违约金。
(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其它_______。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签证,应送公证或签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____(公章) 供货单位(乙方):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订
经济合同 篇2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已依法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北京市______ 区(县)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 ______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件为 ______。甲方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项目名称为______,现已竣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______字______号),经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审核,准予上市销售,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许可证号为京房内证(经)字第______号。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______房屋,甲方愿意出售,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房屋的买卖事项,订立本合。
第一条 房屋,该房屋状况详见附件一。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包括套内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共有共用部位详见附件二。土地使用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上述面积已经房屋土地管理部门测绘。
第二条 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______元,价款合计为人民币(大写)______ 仟______佰 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小写)______元。乙方预付的定金______ 元,在乙方支付购房价款时转为购房价款。
第三条 乙方同意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购房价款全部当面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银行。
甲方指定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同意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交付时,甲方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并办妥全部交接手续。交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同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及有关规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五条 乙方同意其购置的房屋在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第六条 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后一个月内,持本合同和有关证件共同到北京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申领房地产权属证件,并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
第七条 本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按期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约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金额的万分之______(大写数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仍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合同解除后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给乙方,利息按 利率计算。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按期付款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合同约定付款之日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房价款的万分之______(大写数字)向甲方无能为力付延期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
第九条 本合同由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项,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 双方凡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______种(大写)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______份,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壹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预售登记机关:(章)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合同 篇3
【单项选择题】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受赠人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行使撤销权。
A.严重侵害赠与人
B.严重侵害赠与人的近亲属
C.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D.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 :
以上均属于赠与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情形。
【单项选择题】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租赁合同中,为不定期租赁的`有( )。
A.王某与张某签订的书面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限为25年
B.刘某与林某口头约定,将房屋出租给郝某,租期为1年
C.高某与郑某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后期双方未能达成补充协议,且依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
D.孙某与钱某的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孙某继续使用该房屋,钱某未提出异议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 :
(1)选项A: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故该房屋租赁合同期限为20年,但仍为定期合同;(2)选项B: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3)选项C: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4)选项D:租赁期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经济合同 篇4
经济赔偿金=原经济赔偿金+额外经济赔偿金
赔偿金=应得工资*25%
赔偿总金额=直接经济损失+因获取商业秘密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经济赔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所 谓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是指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一般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生活补助费,而是医疗 补助费。当然,并不是所有的解除合同情形都可以领取经济赔偿金,如果因劳动者违法、违纪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劳动者是不可以领取经济补偿金的。
劳动者可以依法领取经济赔偿金的情况包括:
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这时,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该职工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是最多不超过12个月。
2、 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解除劳动合同。就是劳动者生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用人单位与其解 除劳动合同。这时,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该职工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当发放不低于6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 病和绝症的还应赠加医疗补助费,或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换绝症的增加部分
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就是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时,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该职工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是最多不超过12个月。
4、因发生重大变化解除劳动合同。就是签订劳动合同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又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时,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该职工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5、因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就是有人单位濒临破产或在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解除劳动合同。这时,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该职工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是最多不超过12个月。
同时,法律规定了用人单位逾期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责任。
这时,用人单位除全额发放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照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经济合同 篇5
一、经济合同的概念。
经济合同是法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
经济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法律行为。合同的内容必须经过当事人各方的充分协商,并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一致。否则,在法律上无效。经济合同正式签订之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者必须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二、经济合同的种类。
经济合同的种类较多,按书面形式划分,可分为条款式、表格式、表格和条款结合式;按有效期划分,可分为长期合同、中期合同、短期合同:按内容划分,可分为购销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等10类,每类中还可以分为几小类,下面把这10类合同分别加以介绍:
1、购销合同。
这是供方将产品、商品用期货形式出售或调拨给需方而签订的合同。它包括供应合同、采购合同、购销结合与协作调剂合同等。
2、加工承揽合同。
这是供方根据需方的要求而签订的合同。它包括加工合同、订货合同、修缮合同等。
3、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这是建设单位与承包施工单位为完成工程建设项目而签订的合同。它是加工承揽合同中分离出来的一种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合同等。
4、货物运输合同。
这是工业、农业、商业等企业单位为委托铁路、公路、海洋航运、内河航运、航空等交通运输部门运送货物而签订的合同。
5、供用电合同。
这是生产单位与电力部门签订的'供用电力合同。供电方只能是供电局,用电方必须是经审批下达电力分配计划中规定的生产企业单位。
6、仓储保管合同。
这是工业、农业、商业、物资等部门与仓储保管部门之间签订的材料、设备、产品或商品等物资的储存保管合同。
7、财产租赁合同。
这是供方(出租人)把物资提供给需方(承租人)在一定时期内使用,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约定报酬(即租金)的合同。
8、借款合同。
这是工业、农业、商业企业和农村乡镇企业在生产过程和商品流转过程中,因临时性或季节性的需要,与银行或信用社签订的借贷现金的合同。
9、财产保险合同。
这是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关于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的合同。
10、科技协作合同。
这是科研单位之间或科研单位与企事业单位之间,为协同完成某项科研项目、技术革新项目、产品研制项目而签订的合同。它包括科研合同、试制合同、成果推广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服务合同等。
三、经济合同的基本内容。
经济合同的基本内容,是经济合同的核心部分,也就是合同当事人之间达成一致意见的各项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条例的规定,经济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标的。
这是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如货物、货币、工程项目、劳务或脑力劳动的成果等。
2、数量和质量。
数量是指标的计量,如产品的数量、借款和金额等:质量是指标的特征,如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等。
3、价款或酬金。
这是指取得合同标的的一方向对方所支付的代价。价款或酬金是以货币数量来表示的。
4、履行的期限、地点或方式。
履行期限是指缔约者履行义务和享受权利的时间界限。履行地点是指交货、提货的场所。履行方式是指当事人采用什么方式来履行合同的义务。履行方式有时间方式和行为方式。时间方式是指合同的一次性全面履行,还是分成若干部分分期履行。行为方式是指交付标的物的方法,常见的有送货、提货、代运等。
5、包装和验收方法。
要具体写明包装标准和验收方法,如果因包装不合格或发生损坏、丢失,引起纠纷,则能明确责任。
6、违约责任。
这是对不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的制裁措施,以及发生意外事故的处理。违约责任主要采取违约金和赔偿金形式。
7、其它必要的条款。
这是指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或具体经济合同的性质必须具备的条款,以及当事人一方要求必须规定的条款。
经济合同 篇6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九条 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经济合同 篇7
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主动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履行了相关义务的,除与用人单位有竞业禁止、培训协议及其他民事协议的情况下,一般不需承担违约责任。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为保障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对于用人单位过错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一,对于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第二,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还需按相当于不足部分百分之五十以上的标准加付赔偿金给劳动者;
第三,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以及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申诉,由劳动行政管理部门给予用人单位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况,向用人单位索取经济补偿,对于自己人身受到伤害的,可以通过相关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结合本案,小王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违约金的数额。此案如果是发生在20xx年1月1日以后,用人单位关于违约金的要求就很可能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劳动合同法》问答 劳动合同解除后,单位该如何处理员工档案和户口?
为保障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上述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当及时为劳动者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同时,根据《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1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职工被劳教、劳改,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也就是说,不管劳动者是因何种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都应当为劳动者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对于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不应当扣押劳动者的档案或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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