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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采购合同

时间:2023-06-02 13:36:22 合同 我要投稿

【推荐】设备采购合同模板汇编七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设备采购合同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推荐】设备采购合同模板汇编七篇

设备采购合同 篇1

  发包方(甲方):

  地址:

  承包方(乙方):

  地址:

  以合同法为依据,甲乙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擦窗机成套设备采购安装工程进行磋商,双方协商一致,将该工程交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特签订如下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合同范围:

  2、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

  4、合同价款:

  二、合同工期

  1、供货与安装期限本项目的供货期_______日历天,安装期_______日历天(日历日,含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

  2、交货期是从接到买方供货指令时开始计算;

  3、安装期是从买方对货物验收合格,发出安装指令时开始计算。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时,甲方支付工程款的______%作为预付款。

  2、乙方完成工程的`一半时,甲方支付工程款的_______%。

  3、乙方完成本工程时,甲方支付工程款的_______%,剩余5%作为质保金,在保修期满时无息支付。

  四、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维护服务,若乙方存在不符合约定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更正;

  2、协助乙方保护现场设备不被人为破坏;保证所有的使用者都必须具备相关资质,避免违章操作;

  3、承担维护过程中所发生的水费及电费;

  4、在收到乙方通知验收后,及时组织人员验收,甲方应及时按照合同约定付款。

  五、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承诺在合同有效期内,承担擦窗机使用过程中因设备维护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

  2、乙方须接受甲方的监督,对于甲方提出意见应予接受并改正;

  3、乙方应保证安全文明施工,禁止酒后作业;

  4、工程完工时,及时向甲方发出验收通知。

  六、质量目标

  本合同要求达到买方要求的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擦窗机》、《高处作业吊篮》等。

  七、违约责任

  双方应恪守本合同所有条款的规定,如有一方违反或不遵守本约定,责任方应向守约方承担本合同及法律规定的违约责任。

  八、争议处理

  由于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端、争议或要求,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方_______份,乙方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工程所在地: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工程所在地: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设备采购合同 篇2

  甲方:中联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武汉聚信通科技有限公司

  经协商,双方协议如下:

  甲方购进设备名称及型号:

  nec topaz 集团电话 4台

  配置: 9外线 24 分机

  价格合计: 800000元

  (详细配置见附件)

  一. 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甲方支付定金200000元;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余款600000元;或甲方支付合同款800000元,乙方退还定金200000元。

  二. 设备安装日期:

  20xx年11月10日

  三. 设备完工日期:

  20xx年1月2日

  四. 设备自安装调试完毕之日起免费保修一年。

  乙方代甲方办理中继线申请手续,中继线申请费100000元/条由甲方支付。

  五. 保修期内,保修条款如下:

  5.1 乙方无偿提供机器的维修服务,包括零部件及整机等。

  5.2 保修期内除人为或灾害造成的'损坏,乙方免费更换配件。

  5.3 乙方工程人员在获悉机器故障后,须在4小时内(非工作日8小时)赶到现场,并于4小时内修复。如未修复,乙方保证在上述时间后4小时内提供一台与原设备功能相同并能正常工作的设备供甲方无偿使用。

  六. 以下内容不在保修范围之内:

  1.违章操作及人为破坏

  2.接不符合电压造成的损坏

  3.自行拆卸及维修造成的损坏

  4.雷击,火灾,水灾及一切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

  七. 违约责任:

  1. 甲方应按约定支付货款,如延期付款视为违约,每延迟一天,甲方应支付合同款的千分之五作为延迟违约金给乙方。

  2. 乙方应按规定时间交货及安装,否则视为违约,每延迟一天,乙方应支付合同款的千分之五作为延迟违约金给甲方。

  3. 如其中一方单方面解除合同视为违约, 则违约方必须向另一

  方赔偿本合同总价10%的损失费。

  甲方名称:中联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名称:武汉聚信通科技有限公司

  代表人(或盖章):代表人(或盖章):

设备采购合同 篇3

  甲 方:河西镇鸦嘴完小

  乙 方:同心县玉华文化用品经销部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公正公平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办公用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自愿签定本合同且共同遵守。

  一、 购买产品名称:学校办公用品(含卫生工具)

  1、要 求:乙方必须及时向甲方提供质优价廉的办公用品,凡缺货的,乙方应尽快组织货源,确保甲方工作正常开展。

  2、采购总金额:(人民币大写)肆仟肆佰元整( ¥:4400.00元)

  二、 合作方式

  甲方向乙方购买办公用品及耗材,选择到店订购方式,乙方向甲方免费提供产品的送货及售后退换等服务。

  三、 价格条款

  1、 乙方应拟定好产品报价单提供给甲方,以便甲方与市场价比较。

  2、每个月乙方可对报价单进行一次价格更新,价格调整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

  3、本合同货款单价已包括货物移交至甲方所需的一切税费。

  四、 支付方式

  1、货到甲方学校,甲、乙双方共同进行验收,验收结束后,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所购产品清单及发票,经甲方核实后,按实际货款付清。

  2、甲方学期结束前一次性付清乙方货款(采用转账方式)。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且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未规定送货,甲方有权退货。

  六、合同附则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只有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未经甲、乙双方一致书面同意,任何单方无权变更合同内容。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学期,到期后若双方未书面提出终止则合同顺延,继续生效。

  4、本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的各种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依法向甲乙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5、对于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河西镇鸦嘴完小

  乙方(盖章):同心县玉华文化用品经销部

  20xx年9月1日

设备采购合同 篇4

  甲方: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乙方: 签订地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就本项目标的物采购事项签订本合同, 以兹信守:

  第一条 合同标的(下称:货物)及合同总价

  注:合同总价已包含货物的价款、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培训、咨询、服务、保险、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以及技术和售后服务等等或成本、利润、税收等其他各项有关费用,以及货物进口的商检、关税和海关手续等费用,甲方无须向乙方另外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

  第二条 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1、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环保标准、国家有关产品质量认证标准,以及甲方询价文件和乙方报价文件中规定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为约定标准;甲乙双方如遇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询价与报价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

  2、乙方提供的货物(含零配件、随机工具等)必须是全新的、表面和内部均无瑕疵的原厂正品。 3、包装和运输:

  (1)乙方应采取防潮、防雨、防冻、防锈等相应措施对货物进行包装,确保货物在正常作业和装卸条件下安全无损地到达合同指定地点。乙方自行承担货物运输损失风险。

  (2)包装箱及每一附件应由乙方注明货物名称、型号、件数、附件名,包装箱内应附有产品说明书和使用说明书。

  4、技术标准:

  第三条 保修和售后服务

  乙方根据下表向甲方提供货物的免费保修和保养服务:

  1、保修期、保养期按甲方经对货物书面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在保修期、保养期内,如货物设备非因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质量异议,乙方应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时修理或未按时退换,均视为延期交货。乙方保证在接到故障电话后小时内响应用户要求,小时内派员上门现场维护并在小时内排除故障修复使用,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修复解决,则提供相同功能档次的货物设备给甲方作为代替使用,确保货物设备的正常运作和使用。

  3、如乙方违反保修约定的,每次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1000 元,如甲方聘请第三方维修的,承担甲方聘请第三方维修的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四条 价款和支付方式

  1、合同总价:¥ 元 (人民币大写: )。

  2、 支付方式:

  ⑴、在本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预付合同总价的%款项:¥ 元 (人民币大写: )

  ⑵、在乙方发货前,甲方收到乙方增值税发票和付款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款项:¥ 元 (人民币大写: );

  ⑶、在货物经书面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全部余款增值税发票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款项:¥ 元 (人民币大写: );

  ⑷、合同总价剩余的%款项:¥ 元 (人民币大写: )在质保

  期满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保修条款约定,向乙方支付。

  第五条 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1、交货时间: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日内,免费将货物及其配件、随机工具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在交货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免费提供技术培训和咨询服务。

  2、交货时,乙方应将货物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等单证交付给甲方,其中:进口产品必须提供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的检验证明,国内产品还必须提供出厂合格证。

  3、交货地点: 甲方指定的地点。

  4、交货方式:由乙方送货上门。

  第六条 安装、调试和验收

  1、数量清点:在到货当日,由甲方对货物数量进行清点。该单据仅作为甲方对乙方送货数量的清点说明,不得作为甲方对货物质量的验收证明;货物以密封包装箱形式送达的,甲方只先行清点包装箱的数量;货物安装时,双方共同开箱验收。。

  2、产品到甲方工厂后,由乙方负责安装,并进行设备调试。乙方接到甲方人员通知后,乙方工作人员应当在48小时内进行到甲方工厂现场进行安装。乙方应当在到达现场后 天内完成设备安装,并且设备应当调试完毕,可以进行正常的生产。

  3 、在安装、调试前2日,乙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当向甲方工程技术人员做设备技术交底,乙方应当提供设备技术参数、说明书、资料、图纸,讲解和示范及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

  4、乙方技术服务人员安装、调试过程中,对重要工序,乙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当明确告知甲方工程技术人员,并且甲方工程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书面确认,否则甲方工程技术人员有权要求乙方技术服务人员停止安装、调试,乙方应当主动停止设备的安装、调试工序。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工序如因乙方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的问题,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为使甲方相关操作人员对设备能进行正常操作、维护、保养,乙方应当免费对甲方相关操作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并免费提供培训资料,培训应当与工程进度相一致。培训完成后,甲方的操作人员应具备能独立操作、维护、保养设备的能力。

  6、乙方派出员工必须具有相关的资质,并且严格安装相关规定操作施工,如乙方员工发生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7、质量验收:在乙方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甲方组织质量验收,双方签署书面验收单。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逾期付款部分的万分之五/日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或逾期完成调试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日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仍需履行合同向甲方交付货物或调试义务;如乙方逾期 15天仍未交货或调试后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及时退还甲方全部已付款项,并按合同总价的20%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交付货物或部件的品质、性能、技术标准、质量要求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换货物及索赔,乙方应在甲方提出之日起 7 天内免费更换货物,未按时更换的,视作乙方逾期交货,按本条前述第2款处理。

  如经更换,货物质量仍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及时退还甲方全部已付款项,并按合同总价的20%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保证本合同项下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按合同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八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7天内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不可抗力发生地市级以上政府相关部门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中止、终止

  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本合同。

  如继续履行本合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应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双方不能就此协商一致的,按本合同第十条处理。

  第十条 其它

  (一)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上海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并适用其仲裁规则。

  (二)附件、询价单、报价单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有关本合同条款的修改、补充和变更,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号: 签约时间:200年月

  附件:询价单、报价单

  委托代理人: 电话: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号:

  签约时间:年 月 日

设备采购合同 篇5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电梯设备采购合同

  买受人: (以下简称甲方) 出售人: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有关电梯制造、安装、维修保养等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合同价款

  本合同总价款为

  电梯名称、型号和价款(本合同文本内出现的所有货币金额,如未加另行指明,

  设备规格、型号等技术数据详见本合同【附件1】:电梯技术规格表。

  第三条 工期

  电梯设备到施工现场日期为年月最多不超过三批。)

  第四条 质量标准:合格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7天内支付全部合同款的5%作为定金,要求的设备到场日期60天前支付合同款15%的排产金,并将付款凭证盖章传真或寄送至乙方的法人委托人,并

  注明付款单位名称、合同编号;同时乙方开出同等金额有效期为6个月的银行履约保函给甲方,设备经当地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的部门验收合格后保函自行失效。

  2、发货前5天支付合同款70%作为提货款,同时乙方开出同等金额有效期为6个月的银行履约保函给甲方,设备经当地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后保函自行失效。

  3、电梯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全部尾款,同时乙方提供合同总价5%质保金保函,保质期满,结清甲方代付维修款后保函失效。

  4、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每批电梯设备款前,乙方应给甲方提供全额的增值税发票。

  5、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要求乙方分批制造和发运,但最多不得超过三批。除定金外,甲方根据每一批次实际数量和金额向乙方支付电梯设备款。

  6、如果收款方名称与乙方名称不一致,甲方有权决定不支付合同款。由此而引起的任何延误或问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 交付与验收 1、交付的时间和地点: (1)预定交付时间: (2)交付地点: 2、验收

  (1)甲方在乙方交付前,负责提供合适的电梯设备存放场地。

  (2)甲方、乙方、安装单位和监理单位等根据发运资料对运抵的所有设备包装完整性及装箱数量进行清点,各方签字确认后即表示交货验收完成。但此验收并不能免除任何乙方对交货产品存在设计、制造、使用性能方面缺陷和不合格的责任、违约责任及对甲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安装过程中,乙方负责编写开箱记录,发现有缺失、损坏的主机和零备件,由乙方负责及时补齐,保证安装进度。

  (3)乙方送货时,须提供质量保证书和检验合格证等相关资料,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4)货物采购及工程安装验收合格并不免除乙方对所供应设备的质量保证责任。 第七条 合同设备运输

  1、乙方负责合同约定采购的设备运输至指定地点,全部设备的运输费、运输保险费、装卸费、二次搬运及货物保管费等费用已计入合同总价内。

  2、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若由于包装不妥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送货过程中对可能引起的路桥加固、损毁后修复、人员伤亡等承担一切责任。运输车辆改装时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在送货过程中因公安、交警、城管等执法部门规定白天不准行车或晚上城市主干道不准行车而带来的不便由乙方自行协调,乙方不能要求追加任何费用,更不能据此延误工期。

  5、乙方在设备装卸、运输过程中因违反法律、法规而遭受的行政处罚或造成任何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负法律责任,乙方承担货物在交付给甲方前发生的一切毁损、灭失的风险。

  第八条 产品质量保证

  1、双方确认:本合同所指的全部电梯制造商为:

  电梯生产厂家根据GB/T21739-20xx《家用电梯制造与安装规范》进行制造与安装。 2、乙方承诺提供的电梯产品是全新的、未曾使用的,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要求的,经质检合格,允许销售使用的产品。乙方对其所提供的电梯及其安装后的设备质量承担全部责任。买卖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同时对设备相关技术文件进行盖章确认,买方应保证提供的技术文件中记载的数据与安装现场实际尺寸、数据一致。

  3、根据国务院令(20xx)第373号文件规定,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通过合同委托、同意的依照本条例取得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质量以及安全运行涉及的质量问题负责。

  第九条 技术文件和要求

  1、每台电梯应具备整套随机技术文件并经妥善包装随电梯设备一同发运,若有任何文件遗失,乙方须在15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邮寄给甲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电梯土建总体布置图 (2)电气安装图

  (3)电气设备及系统原理图 (4)电气设备及系统安装线路图 (5)安装调试手册 (6)说明书及操作手册 (7)维修手册

  (8)制造、安装标准和技术规范

  (9)零部件清单和易损件清单;提供特殊件及配套件的清单、技术参数及生产名录 (10)产品合格证和生产许可证 (11)制造商的资质证明

  (12)安装委托书和安装单位的资质证明

  2、交货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全套技术资料和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设备装箱清单 (2)质检合格证明 (3)检测报告 (4)中文标注 (5)安装中文说明书 (6)使用维修保养中文说明书 3、电梯技术规格表见【附件1】。 第十条 保修义务

  1、本合同为二年的质量保证期,保证期内免费维修保养。

  2、电梯保证期自本合同约定的电梯经验收合格、获得验收合格备案证书及准用证书,移交给甲方投入运行之日起24个月(起始日按照电梯移交批次计算)。在电梯保证期内,乙方将对由于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之外的原因引起的任何损坏部件,负责免费维修、更换。经乙方免费维修、更换以后还是不能符合质量标准以及安全运行需要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相关经济损失。

  3、乙方有责任承担在电梯使用区域设立常驻维修机构,对电梯进行定期维护和即时修理,维护保养每月不少于2次。

  4、保证期内,乙方应在甲方发出报修通知后 60 分钟内安排专业维修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处理使用障碍。(维修人员: 联系电话:)24小时提供服务,节假日不休。在保证期内,若乙方未能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时间内完成对产品的维修工作,则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对该产品进行维修,并由乙方负责支付因此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并加倍赔偿甲方的损失。甲方有权直接从尚未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除上述费用和损失赔偿费而不需要乙方确认,若不足以抵扣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5、电梯保证期满5年内,乙方保证仍对所供电梯持续提供维修必需的备品、备件,甲方按乙方合同中所提供的易损件零部件、控制系统和主要元器件清单及详细分项报

设备采购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要求和聊城兴和食品有限公司的需求,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供货范围及价格

  合同价格为规定地点交货价(包括配件和一切运杂费)。

  二. 货品质量要求及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 乙方提供的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环保标准以及该产品的出厂标准。

  2. 乙方提供的货品必须是全新的机器(含零部件、配件、随机工具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

  3. 因货品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山东省聊城市商检部门进行质量鉴定。货品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4. 乙方对所供设备提供免费上门保修(保修期内)。在保修期内,如货品非因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的质量或故障问题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所有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不能调换,均按违反售后服务承诺处理。

  三. 交货及验收

  1. 交付使用时间: 年 月 日。

  2. 所有产品、配件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

  3. 乙方应将所供货品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

  4 交货地点: 聊城兴和食品有限公司

  5. 货物的.验收:设备现场安装过程,如发生与供货合同条款不符的设备,用户提出异议,供货商应无条件更换。

  四. 付款方式

  1.货物到货且安装调试完毕后,乙方必须在十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

  2.经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全部项目款;乙方同时开具销售发票(或收据),并提供由使用单位认可的验收报告。

  五. 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甲方向乙方偿付货款总值的5%的违约金。

  2. 甲方逾期支付设备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逾期支付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 乙方所交的设备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设备,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5‰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额不超过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逾期交货超过2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乙方如没有按合同规定履行售后服务承诺,甲方可另行由第三方单位进行修复,其费用全部由乙方支付,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六.售后服务

  1.所有设备均由乙方免费送货上门并安装调试。

  2.所有设备均由乙方提供终身保修服务。从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内,由乙方提供的设备,如发生非人为故障,乙方免费上门维修或免费更换性能指标不低于原规格型号的新部件。

  3.乙方接到报修通知后,在商定期限内派技术人员上门现场维护,并在商定期限内解决问题,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修复的设备,应提供相同档次的机器给用户代用。如乙方不能及时到现场解决问题,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维修,其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4.三年的保修期间,同一硬件一个月内连续多次次出现同一故障,供货商须无偿更换同一档次机器。

  5. 负责维修的单位名称:

  地 址:联系 人: 电话:

  七.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不可抗力的事件使合同执行受阻,则合同执行由双方协商后相应延长。受阻方应随时采取所有合理步骤以减少因不可抗力事件所导致合同执行的任何延迟。

  八. 合同的终止和中止

  在发生合同终止情况时,任何一方均有责任将已执行中的合同部分执行完毕。

  九. 合同的仲裁

  1.因设备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山东省聊城市质量监督局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设备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设备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

  3.本合同的诉讼管辖地为广州市合同履行地的管辖人民法院。

  十. 其他约定条款

  本合同书一式两份,均为正本,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备采购合同 篇7

  本合同由下列当事人约定湖北省宜昌市葛洲坝城区订立。

  甲方: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湖北省宜昌市清波路1号

  法定代表人: 丁焰章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为满足纳米比亚DR3608公路工程施工需要,甲方与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 设备的有关事宜,特订立本合同。

  1、定义

  1.1 “合同”是指双方签署的,载明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文件,包括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会议纪要、投标及招标文件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所有文件等。

  各合同文件应互为解释,如有矛盾,按以下排列顺序解释,排序在前者效力优先:

  (1)本合同及补充协议、各种会议纪要、双方协商同意的文件;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4)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同一序列合同文件,后签订者效力优于先签订者。

  1.2 “合同价格”是指乙方按照合同全面而正确地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总金额。

  1.3 “货物”是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保证正常运行的一切设备、备件、工具、图纸、资料及其它材料。

  1.4 “服务”是指按合同约定应由乙方承担国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培训等技术服务,以及与供货有关的包装、运输等附随服务。

  1.5 “项目现场”是指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最终安装、运行的地点在本合同中为纳米比亚DR3608公路项目现场。

  2、合同标的

  2.1 本合同下交付的设备为1套 ,设备清单见附件一。

  2.2 配置清单见附件二。

  2.3 备件清单见附件三。

  2.4 随机资料清单见附件四。

  2.5 随机工具清单见附件五。

  2.6 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特征见附件六。

  3、知识产权

  3.1 乙方保证,甲方在项目现场及所在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当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索赔时,乙方应向第三方提出其处理答复,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上的和经济上的责任。

  4、标准及要求

  4.1 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满足以下标准及要求:

  ISO9001:20xx 。

  5、合同价格

  5.1 本合同价格为人民币 元(大写: )。与货物交付相关的国内安装、调试、技术协助、培训等技术服务以及包装、运输等附随服务的各项费用均已包括在合同价格内。

  5.2 以上合同价格为固定价并已含税,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已充分考虑了合同履行期间的所有风险,承诺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6、付款

  6.1 本合同项下的支付全部采用电汇方式。

  6.2 首次付款:本合同签订后2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30%的货款,即人民币 元(大写: )。

  6.3 验收付款:货物验收合格确认无误后,付清70%的货款,即人民币 元(大写: )。乙方安排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港口。

  (1)金额为100%合同价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份(含抵扣联,根据甲方要求开具);

  (2)中英文装箱单两份;

  (3)由乙方出具的品质和数量证明书两份(可附生产厂文件,若属安全防护用具需补充生产许可文件);

  (4)商检换证凭条(若法定商检需要);

  7、货物包装

  7.1 货物的包装应符合国家现行包装标准和有关国际惯例的规定,并充分考虑各国因国情不同而存在的文化差异以及相关禁忌和特殊规定,包装应均能适应海运、陆运及多次装卸要求,包装要牢固可靠、要防雨淋。对配件、散件和电气绝缘部件应采用防潮和密封装箱,对仪器仪表设备等应密封包装,并按设备型号分别包装,并有妥善的防震措施。对于刚度较小的杆件应加焊支撑以防变形。由于包装不良或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损坏的,所有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

  7.2 按国家有关标准标注货物的放置状态,大件或重要物件需标明吊装点和起吊方向。所有未装箱物件和货箱均应注明编号。所有标注均应按GB191-20xx《包装储运图示标志》的规定用油漆喷/写在明显位置。包装箱外壁两侧应标明货物的唛头及箱体外形尺寸、共××箱、第××箱等,包装箱尺寸应控制在国内陆路运输要求范围内。货物包装要求见附件七。

  7.3 货物运输唛头中应注明每件货物的尺寸、重量、每件的编号及总件数。唛头中收货人由甲方另行书面通知,唛头格式见附件八。

  8、交货

  8.1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立即开始准备合同货物(含设备、随机工具、备件、随机资料),并或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日内,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国内交货地点,交由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8.2 本合同交货地点为:天津港。收货人及联系方式由甲方另行书面通知。

  8.3 本合同下的货物运输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责任,本合同货物采用汽车运输。乙方应以人民币按照货物价值的110%,为运抵交货地点途中的货物办理“一切险”。

  8.4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3日通过传真方式向甲方通知发货批次、装车清单、装箱清单及拟定的发货、到货日期。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起运。

  8.5 货物发送时,乙方应按附件四要求提供2套随机资料(或复印件),乙方提供的资料均应使用国际公制单位制并符合ISO标准。1套资料随货物发项目现场,1套资料发如下地址及联系人: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09号106室 王印朋收 。

  9、货物验收

  9.1 验收:货物发货前甲方派人员到乙方处验收,由甲乙双方按照装箱清单对包装箱进行开箱抽检,验证乙方包装箱内的供货是否满足合同要求。验收人员应在验收单据上注明抽检包装箱号及箱中合同货物的名称、型号和规格、数量和计量单位等基本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也应记载在验收单据上,双方参与验收的人员需在验收单据上签字认可并办理交接手续,货物交接后的保管由甲方负责。货物验收合格,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质量瑕疵担保的法律责任。货物到达项目现场安装调试完成后,甲乙双方应共同进行正式验收,并制作验收记录,由双方签字确认。如果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和规格、质量标准(或技术要求)、数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应在15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且有权索取不符合约定部分的货款。在紧急情况下,甲方先行电话通知乙方并承诺在15日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已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5日内负责处理,否则视为认同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如乙方不派工作人员参与验收,甲方应制作验收记录,并在10日内告知乙方,该验收记录视为已被乙方认可。

  9.2 甲乙双方对货物质量发生争议时,甲方可停止支付争议部分的货款,并与乙方协商提请具有相关检验检测资质的质量检测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检测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经检测鉴定合格的,视为乙方交付无异议。经检测鉴定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进行更换,同时按照本合同第14条的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0、备件及工具

  10.1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合同项下备件和工具的材料和信息。

  10.2 备件和工具应与合同设备分开独立包装,包装箱上应清楚注明标记。

  10.3 所有备件和工具在提供给甲方之前应系上标签,标签上应注明上述有关备件和工具的说明。

  10.4 在合同设备供货后的三年内,乙方应以工厂提供零配件 的价格向甲方提供合同设备维修和维护所需要的备件。如果合同设备在上述期限前停止生产,则乙方应事先通知甲方,以便甲方采购足够的备件;在停止生产后,如果甲方要求,乙方应免费向甲方提供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格。

  11、技术服务

  11.1货物发运前,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免费的技术培训,包括技术资料的提供、正确的使用及操作、简单的维修等。

  11.2 货物到达项目现场后,乙方负责在项目现场或在国内通过网络进行安装、调试、拆除技术指导、技术服务和安装、运行、维修、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并保证服务质量。

  11.3 如乙方派出工作人员到达项目现场,乙方工作人员发生的国内至现场差旅费、签证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为乙方工作人员安排食宿,并提供履行本合同所需要的工程所在国境内的交通便利。

  12、质量保证

  12.1 乙方应保证本合同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能满足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要求。

  12.2乙方应保证提交的技术文件、图纸的完整、清楚和正确,达到合同货物设计、安装、运行和维护要求。技术文件如有不准确或不完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进行更改或重新提供。

  12.3在货物安装、调试期间,如发现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货物的缺陷或损坏,乙方应尽快免费更换和修复并赔偿由此导致的甲方的一切损失。

  12.4本合同下主机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货物全部到达项目现场并正式验收合格后的6个月,其余配件的质量保证期按照乙方提供的质量保证书条款执行(只限国内),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承担包修、包换、包退责任。如在质保期内出现货物质量问题,则质保期在该质量问题解决后重新计算(只限国内)。

  12.5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材料缺陷而产生的质量问题负责。如果因上述问题导致货物发生损坏或不正常工作时,乙方应免费为甲方更换或修复并赔偿由此导致的甲方的一切损失。在货物出现质量问题后,甲方应尽快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在7日内发运甲方要求更换的货物或部件到甲方国内指定地点,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12.6对无法解决的重大质量问题,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到达项目现场。若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未能及时到达,或在到达项目现场后30日内没有解决问题,则甲方可自行处理,由此造成的处理费用及甲方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且此种处理不影响甲方行使合同项下的其他权利。在甲方自行处理仍无法解决问题的情况下,乙方应按照14.3条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3、环境与安全保证

  13.1 乙方应保证本合同货物是由获得设计、制造许可的正规厂家生产,是成熟、可靠的机型,货物设计、制造本身不存在安全隐患,能够保证安全使用,货物的操作、维修环境应安全舒适,确保从业人员的健康安全。

  13.2 货物在使用过程中若因设计制造原因造成安全事故或对操作维修人员产生伤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3.3 乙方应保证货物制造所用的材料及包装材料符合国家及国际环保要求。

  13.4 乙方应保证货物的.抗颠震、振动、防尘、噪音及坚固性等性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13.5 乙方应在使用说明中说明该货物在安装、操作、使用、维修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预防措施。

  13.6 乙方工作人员在甲方项目现场进行服务时,应遵守甲方项目现场的管理规定,听从甲方项目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因乙方工作人员原因导致的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4、违约责任

  14.1 如果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时,甲方有权按合同价格以每日0.1%的比例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14.2 如果由于乙方责任所造成的货物修理或换货而使设备的运行时间延误,则乙方除承担修理或换货的义务外,还应按合同第14.1条的规定支付违约金,时间从甲方发现缺陷之日起至该缺陷消除之日为止。

  14.3 在货物使用过程中,若出现由于乙方责任所造成的货物技术、性能不能满足合同要求或存在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货物作贬值、全部或部分更换直至退货处理。在此情况下,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因使用货物而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使用不合格货物的所在工程的全部返工费用在内。

  14.4 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扣减违约金或赔偿款。违约金或赔偿款的扣减不妨碍甲方行使合同项下的其他权利,也不免除乙方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

  14.5 甲方未按期支付货款,每逾期一日,以欠付的当期货款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息标准,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5%。

  14.6.乙方承诺无违法、违规行为,如果出现不良记录使甲方无法退税,由乙方承担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5、不可抗力

  15.1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水灾、台风、地震等事件或双方同意的其它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履行时,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2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送达给对方。

  15.2 任何一方在违约(含预期违约)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6、变更和修改

  16.1 甲方可以在任何时候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在本合同的范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几项:

  (1)运输或包装的方法;

  (2)交货地点;

  (3)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

  16.2 除了上述规定外,任何对合同条件的变更或修改均需双方签订书面的修改协议。

  17、合同解除

  17.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第14.3条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货物不能满足合同要求的,或者经过检验检测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

  (2)乙方逾期交货达到30日的;

  (3)乙方逾期交货或有其他违约行为累计三次以上(含三次)的。

  17.2 甲方无故不支付货款,超过30日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第14.5条承担违约责任。

  17.3 甲方承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停建,或者施工承包合同被解除,或者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发生重大变更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17.4 一方解除合同应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该通知到达对方时生效。

  17.5 如果合同第15条所述的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合同的实际履行,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

  18、争议处理

  18.1 凡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或纠纷,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约定的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9、附则

  19.1乙方无违法违规记录,提供为非国税部门关注或预警企业的书面证明。

  19.2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或传真按本合同约定的联系方式发送至对方。一方的联系地址、邮编、开户行及账号、电话等若有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19.3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所有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9.4 未经甲方同意,本合同不得转让和分包。

  19.5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09号

  邮 编:150009

  传 真:0451-82285370

  签订日期:

  乙 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地址:

  邮 编:

  传 真:

  开户名:

  开户行:

  账 号: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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