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商品房合同模板集锦10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品房合同1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商品房合同 篇1
甲方(出售方): 乙方(团购方):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相、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共识,特定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为确保乙方对甲方开发建设的 项目房屋享有优先认购权,并以优惠价格、团购的方式签订本协议项下的商品房住宅,在甲方该建设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认购普通商品房住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团购的基本情况
1.乙方接受本单位所有购房职工的委托,作为团购商品房的唯一代表,有权处理团购商品房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签约、支付购房款等与之相关的所有事项。
2 本项目基本概况
2-1 项目位置:
2-2 项目名称:
2-3 总用地面积:
2-4建筑面积:
2-5用地性质:住宅、商业用地
2-6建设周期:两年半
2-7 其它:建筑容积率:3.47% 绿地率:33% 建筑密度:22% 一期总户数:598户 停车位:约613个
3、在本协议书签署之后,房屋产权证办理完毕之前,乙方单位团购人员不准私自对外转让团购指标或房屋,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转让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私自转让的一律无效,甲方不予承认,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私自转让人自行承担。
第二条 团购商品房的价款
乙方团购高层住宅的均价为 2980 元/m2,以乙方拟团购 号楼,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最终结算的建筑面积及分户建筑面积以房管局测绘数据为准),初步估算价款 万元。
附:乙方团购的房屋为: 三室二厅一厨二卫 , 号楼 单元 楼 户
第三条 团购价款支付方式
(1) 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首付团购商品房估算总价款为总房款的%,计 八 万元;无偿送美的空调(每间卧室送一台挂机,客厅送一台柜式空调)。
(2)团购住宅工程基础部分施工至正负零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团购商品房估算总价款的30%(其中包含第一次付款);
(3)主体工程第十层垫顶时交付总房款的30%。
(4)主体全部垫顶时交总房款另30%。
(5)余款在交钥匙时全部交清。
(6)乙方应统一向团购职工收取团购房款,并在前款约定时间内足额交付给甲方,否则构成违约。
第四条 工期及工程质量
1.乙方团购的高层住宅工程,自甲方收到团购首付款之日起30个月内完工。
2.工程进度,在20xx年2月30日,正负零完工;20xx年6月30日,十层封顶;20xx年10月30日,主体封顶。
3.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告施工进度及乙方关注的问题。
在团购住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特殊情况,甲方可据实予以延期,并免责:
(1)遭遇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他双方认可的、不可预见的不可抗力的直接影响;
(2)政府法律法规或行政命令、城市规划的变化;
(3)连续阴雨天气造成施工过程中累计30天以上不能施工(以本地气象部门和施工监理部门的记录为依据);
(4)其他类似上述原因而非甲方一方所能控制的客观事件。
4.甲方承诺楼体及室外工程质量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
第五条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1.甲方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向乙方发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书面通知后,乙方应在甲方书面通知的期限内,组织团购职工到指定地点签署分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乙方购房职工逾
期未办理签约手续的,视为放弃本认购书中优先认购和价格优惠的权利。
2.乙方团购的房屋为毛坯房。具体交房时间、交房标准以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条款为准,甲方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经过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交付乙方购房职工使用。
3.乙方团购房屋的所有权证由甲方负责协助办理,相关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乙方缴纳,产权证具体办理时间在乙方团购职工与甲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注明。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应据实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2.乙方应严格按照本认购协议约定的金额、时间缴纳认购款,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团购总价款 3 %的违约金;逾期三十日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已收购房款不予退还,乙方应按团购总价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缴纳团购首付款后,如提出减少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高层住宅的团购面积,须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同意变更团购面积的,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七条 其他
1.本协议为整体团购协议,主要规定甲乙双方团购过程中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及约定事项。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或按甲方与乙方购房人员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执行。
2.本协议的法律效力及于乙方参与团购人员。乙方应自支付首付款15个工作日内,将乙方团购职工名单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提交给甲方,作为协议附件。
3.本协议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签约代表人:
20xx年 月 日
乙方: 签约代表人: 签约于
商品房合同 篇2
上诉人(原审被告):XX置业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XX市ZZ区美湖路ZZ号
法定代表人: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 Z女士
地址:XX市XX区XX街
原审被告:XX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XX市XX区XX东路XX号
法定代表人:
上诉请求:
1、撤销原审判决之第一、二项,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2、改判由被上诉人承担本案一审及二审全部诉讼费用。
上诉人XXV置业顾问有限公司、XX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许《委托购房及装修咨询合同》纠纷案件,上诉人不服原审判决之第一、二项,特提起上诉,具体事实与理由如下:
一、上诉人已经充分履行了委托合同项下的装修咨询义务,原审认定事实不清。
首先,上诉人委托合同项下义务为提供装修咨询服务,而不是进行实际的装修施工。
其次,上诉人已经为许华提供了XX苑精装修选集。该选集根据不同户型及各个类型的潜在客户群,分别制作了不同风格及多元功能的装修方案,该选集并附有各方案项下之图纸,可以说,上诉人已经充分、有效、善意的履行了装修咨询义务。
最后,至于装修方案最终未能付诸实施,原因并不在上诉人或者同洲公司,而在许华,原因正是许华不履行认购书、拒绝签署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因此,上诉人已经充分履行了委托合同的装修咨询义务。
原审法院并未对上诉人充分履行装修咨询服务义务的事实予以认定,系属认定事实不清。
二、委托购房及装修咨询合同已因合同相对方均充分履行合同义务而终止,不存在单方解除的前提,原审适用法律错误,并导致了错误判决。
前已述之,上诉人充分履行装修咨询服务义务,那么,根据合同法第405条“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及合同约定,上诉人就应该依约足额相应报酬,事实上,许华也付清了相应的装修咨询报酬。因此,委托购房及装修咨询合同已因相对方均充分履行合同义务而终止,客观上不存在委托人单方解除委托合同的前提。
反观原审判决,在认定上诉人与许华之间就装修咨询事项的`委托关系的情况下,迳行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的规定支持了许华解除合同的诉求,系属适用法律错误。
总之,上诉人认为,原审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均有误。委托购房及装修咨询合同已因合同相对方均充分履行合同义务而终止,上诉人获取报酬有充分的事实与法律依据,无需向许华退还任何款项。请贵院支持上诉人的全部上诉请求。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XX置业顾问有限公司
(盖章)
日期:20 年 月 日
商品房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房屋位于桦皮厂镇中心小学斜对面
2、房屋使用:涉农贷款的办理、农资农具经销、电商平台运营管理
3、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租金为16000元/年,第一年预先支付三个月的租金6000元,12月1日支付剩余10000元。第二年开始,每年一次性支付租金。 租赁期(20xx年 月 日————20xx年 月 日)如果继续承租将提前一个月支付租金
4、商品房二楼有床1个、电视柜1个、水桶1个、排烟罩1个、大缸1个租用期间要保养好
5、租用期间房屋所有设施(灯、火炕、牌匾等包括地热、水电)均由乙方负责,如有损坏由乙方维修。
6、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费用,所有需付费的项目和物品等,如税费、管理费、物业费、水电、电话费、网络、有线电视、供暖设备等均由乙方自己付费。
7、租用期间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双方必须终止合同时,双方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在不到期的情况下,甲方和乙方均不得擅自终止合同。乙方擅自终止合同,甲方不予返款,如需转租房屋,必须征得甲方同意。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房合同 篇4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商品房预(销)售管理,维护房屋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提高商品房预(销)售透明度,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xx]53号)和《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管理的通知》(大政发[20xx]63号)要求,自3月28日起,在市内四区、高新园区实施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订及备案管理,现将有关问题予以解答。
1、什么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订及备案
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订及备案是指商品房买卖双方直接登录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订及备案系统(以下简称网签系统),在线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通过网签系统将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房屋权利状况和自然状况数据在房屋登记薄即时记载的行为。
2、网上签约及备案与以往的合同备案做法有何不同
以往的合同备案做法是买卖双方在售楼处达成购买意向后直接签订省建设厅、省工商局联合监制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由开发企业工作人员持上述合同至交易登记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网签及备案是指在网签系统中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由网签系统打印合同并同时将数据提交至网签系统进行即时备案。网签系统打印的合同文本即是已备案的合同文本,如其与备案记载不一致时,以交易登记机构登记薄记载为准。
3、网上签约及备案的意义
(1)房源信息公开透明。买卖双方登录网签系统即可查看所有的未售房源,从根本上杜绝了捂盘惜售的问题。
(2)防止出现“一房两卖”的问题。买卖双方一经在网签系统中录入合同并提交备案后,该套房源信息即变为已售状态,无法另行签订合同,从而保障了购房人的权益。
(3)高效便捷。买卖双方一经网上签约,合同提交后即时予以备案,购房人在网上能够即时查看到该套房屋已备案,省却了购房人和开发企业多次往返售楼处及登记机构的时间。
(4)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决策提供了准确的数据。网上签约及备案能够及时将房屋成交量及相应价格准确数据提供给相关部门,为政府主管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4、实行网上签订及备案的商品房项目范围是哪些
凡新开盘的商品房项目及原已实行网上预登记的商品房项目,自3月28日起全部按网签及备案模式管理;属历史遗留问题商品房项目个别处理。
5、实行网签及备案前签订的原合同文本是否有效
按网签及备案模式管理的商品房项目,实行网签前已签定的原合同文本已经备案的继续有效。尚未备案的,开发企业应按有关通知要求完成合同备案。已经签订合同尚未备案的购房人应及时与开发企业联系,进行合同备案。
6、购房人如何在网上查询可售房源
只需登录房地产网站,点击拟购买的'商品房项目,进入该项目楼盘表,根据楼盘表下方的信息提示栏,即可查看出哪些是可售房源。同时,该项目的公示信息中,还包括项目前期审批手续及相应的典型户型图,以备购房人查询。
7、网上发布的准售房源,购房人都可以要求购买吗
已在网上发布的准售房源,购房人要求购买的,开发企业不得拒售。
8、网签及备案的流程
买卖双方达成购买意向后,由开发企业委托的网签操作人员在网签系统中录入合同文本相关信息,经买卖双方确认无误后,网签操作人员将合同电子文本信息提交至网签系统申请合同备案。网签系统即时对买卖双方确认提交的合同电子文本中的房屋自然状况和他项权利限制状况进行查验,符合备案条件的,记载入登记薄,完成网上备案,生成合同编号。同时网签系统及网站上的商品房楼盘表中将公示该套商品房已售的信息。备案完成后,开发企业应即时在销售现场打印出已备案的网签合同文本,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留存。另外,购房人也可凭身份证明到交易登记机构查询合同确已备案的信息。
买卖双方因各种原因需要解除或变更、更正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必须双方持有效证件及相关登记材料同时到交易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撤销原合同备案业务。合同撤销后,该套房屋恢复可售状态,可重新网签合同,但系统记录换手一次。
9、网签及备案实行后购房人应注意哪些问题
购房前可在网上查询项目的公示信息,查看是否具备商品房预(销)售审批手续。
若不能上网查询可在售楼现场查看是否悬挂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初始登记证明,拟购买的房源是否在预售许可范围内,达成买卖意向后在实施网签备案前,要反复认真核查本人的姓名、证件号码、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方面的内容录入是
否有误,合同上的房号是否为自己选定的房屋,价格是否正确等。合同提交备案后打印的合同文本需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买受人还需查看卖方印章主体与合同首页的出卖人主体是否一致。
商品房合同 篇5
一、本合同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商品房预租以及按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租金的房屋租赁,不包括按市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出租的公有居住房屋、行政调配方式出租和政府投资建造的公益性的非居住房屋以及在《条例》施行前按照市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出租的私有居住房屋的租赁。
二、预租仅限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建造,并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但房地产开发企业已经预售的商品房不得预租。
三、本合同条款中的[出租]或[预租]为提示性符号,表示该条款适用于出租行为或预租行为。本合同作为房屋租赁合同使用时,只能采用标有[出租]部分的内容;而作为商品房预租合同使用时,则[预租]部分的条款和补充条款中的"预租有关事宜"部分的'条款。其他未标有[ ]符号的条款作为通用性条款,不论预租或出租都适用。
四、本合同用于商品房预租的,在该商品房竣工,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了房地产初始登记、取得了房地产权征后,预租双方当事人应当签订商品房使用交接书。商品房使用交接书生效后该合同内的原预租条款履行完毕。
五、本合同文本系市房地资源局和上海市工商管理局根据《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制定的示范文本(试行)。其合同条款均为提示性条款,供租赁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本合同中的示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条款予以明确。
六、本合同签订前,出租人应向承租人出具房地产权证或其他权属证明,房地产开发企业向预租人出具预售许可证。并相互交验有关身份证明。其中将房屋出租给外来流动人员的,出租人还应出示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
七、本合同签订后的15日内当事人应按规定办理合同登记备案。其中,属房屋租赁的,应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领取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属于商品房预租的,外销商品房应向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内销商品房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预租商品房竣工取得房地产权证,由双方当事人订立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后,再按规定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租赁合同经登记备案扣,当发生重复预租、出租、租赁期间房屋转让或设定抵押后被处分等事实时,可以对抗第三人。
八、凡当事人一方要求登记备案,而另一方不予配合的,要求登记备案的一方可持本合同、有效身份证明等有关文件办理登记备案。
九、房屋租赁保证金是一种履约保证的措施。房屋出租时,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在合同中约定收取房屋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的数额由租赁双方当事人约定。租赁关系终止时,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承租人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应当归还承租人。
十、本合同文本可向市或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购取。双方当事人使用本合同前应仔细阅读,认真了解各条款内容。
十一、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当事人参照使用。
十二、本合同的租赁关系由经纪机构代理或居间的,则租赁当事人应当要求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在本合同的最后页签字、盖章。
商品房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一、工程项目:
1、三个卧室(其中一间用水泥砖砌好墙体,内外用沙浆粉刷好)用水泥打好地平(须水平),以便铺强化地板。用大理石铺好门坎石。窗户及窗台用磁砖包边(暗装且磨圆边)、铺磁砖。
2、客厅铺好磁砖、脚线(暗装);客厅阳台用混泥土填平齐客厅并铺好磁砖,外边缘用水泥砖补齐后铺好磁砖,墙体铺磁砖到顶,门框用磁砖匡边、用大理石铺好门坎石。
3、过道地面用磁砖匡边、铺好磁砖;石阶加宽到30厘米一步用大理石(磨圆边)。
4、两个卫生间、厨房及阳台放洗衣机处做好防水,铺磁砖到顶,地面铺磁砖,打一厨房操作台。厨房阳台边用水泥砖先补齐,再用磁砖匡边。厨房门留80厘米内空外用水泥砖填补并用磁砖包门边(磨圆边)。
5、所有未说到的门框(卧室除外)、窗户均用磁砖匡边,铺窗台;所有下水管用磁砖包好,阳角边为碰角。
6、未尽细节之处,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确定。
二、承包方式:
甲方按乙方要求必须保证装修期间的`所需材料(乙方提供防水材料,其它材料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乙方负责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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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质量标准:
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
四、施工期限:
20xx年5月 日至20xx年6月 日,如不能按期完成,超出5天后每天将处罚金100圆。
五、工程造价:
材料由甲方提供,甲方只支付乙方装修人工费10000圆人民币。
六、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项目和设计要求,三天内一次将装修人工费付清。
七、其它问题:
装修项目的具体要求,由甲方提出,乙方实施。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品房合同 篇7
1、商品房团购协议书
(xx“住宅小区”)
出卖人:兰州xx房地产有限公司
xx公司
(兰州xx房地产有限公司)
购买人:甘肃省林业调查规划院职工团购房代表
出卖人:兰州xx房地产有限公司
xx总公司(兰州xx房地产有限公司)
购买人:甘肃省林业调查规划院职工团购房代表
第一条合同原则
为充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出卖人和购买人的合同义务,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购买人购买出卖人商品房一事达成本合同。
第二条出卖人承诺
1、出卖人xx工业城实业总公司(兰州xx房地产有限公司)已依法取得“雁滩家园”商品房开发项目的土地使用权,项目所占用的所有土地符合商品房住宅建设用地要求,出卖人具有商品房开发资质;
2、根据出卖人兰州xx房地产有限公司与xx工业城实业总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兰州xx房地产有限公司有权对“雁滩家园”商品房开发项目进行整体开发建设,并承诺出卖人双方在合作过程中产生的任何纠纷均不影响本商品房团购协议的履行;
3、出卖人保证建设的“住宅小区”所有土地未设置抵押或担保,并且出卖人已为所开发的土地支付了一切应付款项,该块土地不存在任何债权、债务争议;
4、出卖人保证将开发的“住宅小区”相关手续办理完毕;
5、出卖人保证所委托的“住宅小区”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都具备合格资质;
6、出卖人保证所售的商品房不存在任何债权债务纠纷。
第三条购买人承诺
购买人保证已接受本单位所有购房职工的委托,作为团购商品房的.代表,有权处理购买
“住宅小区”商品房过程中所有与之相关的事项。
第四条:“住宅小区”整体概况
出卖人所建“雁滩家园”位于城关区雁滩T604#路以东、T605#路以南、S603#路以北、606#路以西,鸿运润园对面,其小区总体规划占地约7.7亩。“住宅小区”位于“雁滩家园”之中,四至:
东至出让范围东端(保留13米消防通道)
西兰州市国税小区
南至B637#规划路
北至兰州市供电局宋家滩110变电所
东西长45.96米;南北长111.67米,占地面积约5132.35平方米。
“住宅小区”在24个月工期完成时,确保“雁滩家园”整体环境符合规划设计,实现绿化、美化要求。
第五条:购买人所购商品房状况
1.“住宅小区”住宅楼共2幢,设计为144套住房为东西走向南北朝向住宅楼。
2.“住宅小区”分以下二种户型:
A:两室两厅一卫建筑面积:94.21平方米(仅含本层公摊)
B:三室两厅两卫建筑面积:129.57平方米(仅含本层公摊)
(1)最终产权证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建筑面积)按有关规定的计算办法计算,以国家认可的权力机构核定的面积为准;(2)公摊建筑面积小于20%,公摊包括楼梯间、电梯间、配电室、消控室、消防水池、水箱间、水泵房、热交换室、大楼外半墙、值班室。
(3)窗台突出部分不计入建筑面积。
3.“住宅小区”一层全部为商铺,层高为4.8米-5.1米,商铺出入口朝南,“住宅小区”内不设出入口,二层以上(含二层)顶层以下层高为2.9米,顶层层高3米,楼顶为上人屋面。
“住宅小区”二层住户另赠不小于25平方米的平台,设统一分户围栏,阳台设置出入平台的出入口。
第六条:“住宅小区”环境及设施
1、“国税小区”所在的“雁滩家园”小区建筑覆盖率小于30%,绿化率大于40%,容积率约3。小区内南北相对的两楼之间的距离为20米至50米外南北相对的两楼(含国税小区楼)之间的距离为37米至41米(小区北排楼朝北与相对朝南的南排楼之间有不小于7
米至9米的绿化隔离带)。
2、小区地面以上不设停车场,地下设有小汽车停车位,停车位使用面积为20平方米(不含公摊面积),有产权的车位出售价格每个为6万元,无产权证(仅有使用权)的车位出售价格每个为5万元。车位统一设置车位锁,个人不能设置围栏。设有地下自行车停放点。
3、小区内的人行道宽度不小于4米。
4、商品房交付时,小区内保证已有小学、卫生院、幼儿园、商场、银行及绿化广场等场所和设施。
第七条:房屋价款及支付方式
“住宅小区”购房者按选定的房屋套型建筑面积付款,每平方米均价为2600元,分四次付款:
(1)20xx年5月底之前首付房款总额的35%。
(2)“住宅小区”形象进度至正负零,出卖人取得《预售房屋许可证》后30日内,由出卖人和购房者个人签定《商品房预售合同书》,确认双方权利和义务,《商品房预售合同书》的内容应与《商品房团购协议书》一致,然后由购买人向出卖人支付房款总额的15%。
(3)“住宅小区”住宅楼主体全部封顶砌体完成后再付房款总额的45%;
(4)购房者个人在领取产权证时,按产权证上的证载建筑面积结清剩余房款。
商品房合同 篇8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 : 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 预购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 :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 证号: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商量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 _____________ 》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预订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幢 ____________ 层____________ 室(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已领取该房屋房地产权证 (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 ),并经_____________ 测绘机构实测 ,该房屋建筑面积为 ___________ 平方米。该房屋定于 _______ 年 _______ 月 _______日交付。
第二条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买卖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总房价为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乙方采取________________ 方式。
第三条 乙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 元,作为甲、乙方双方当事人订立商品房出售合同的担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
第四条 甲、乙双方商定,预订期为 ______天,乙方于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 日前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与甲方签订《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
第五条 甲方同意将发布或提供的广告、售楼书、样品所标明的房屋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作为商品房出售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 在本合同的第四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内,除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约定的情形外,甲方取消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乙方取消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取消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乙双方在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时,因面积误差处理、房屋交付、房屋质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商量一致;
2、 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前,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房屋房地产权利的。
第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取消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 甲方未遵守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
2、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该房屋已存在的抵押、预租、查封等事实的。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 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定)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品房合同 篇9
借款抵押人: ,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企业营运的需要,向乙方以自有土地、房地产设定抵押借款作为营运周转资金。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沈阳的土地【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借款人民币 万元给甲方。在借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内容
1、借款总金额:人民币 万元(或同等金额的外币)整。
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营运周转的需要,不得使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期限:二年期。
借款利率及付息:按照中国银行的放款利率 ,每月付息 。
4、借款的支取:在上述借款总金额下,依甲方实际资金需求乙方给予配合逐笔拨付,并以现金或汇款入账户方式支付。
5、借款的偿还: 甲方保证在借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甲方归还本贷款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及其它收入。
6、本合同在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延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第二条 抵押物事项
1、土地:【国有土地使用证: 】
2、房产:【 地证字第 】
3、抵押期限:两年(或为: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还清乙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4、抵押权包含前欠未还、现借款、转让债权及利息违约金。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 乙方的义务:
1、对甲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甲方到期还清贷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给甲方。
二、 甲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1、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偿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2、甲方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物的土地与房产,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3、甲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15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乙方有权相应减少借款额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偿已借出的`贷款本息。
4、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5、抵押物由甲方向保险公司___分公司投保,以乙方为保险受益人,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管,保险费由甲方承担。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中收回抵押人应当偿还的借款本息。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借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借款合同规定使用借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并对挪用借款部分在原借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10%的罚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它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借款,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借的本息。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借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10%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五条 其它规定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支付借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经支付的借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况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裁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借款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合同书中规定的条件。
1、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2、甲方开立的借款凭证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有关本合同的费用承担
有关抵押物的估价、登记、证明及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诉讼、律师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 本合同生效条件
1、本合同系经虎门镇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乙双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自公证书签发之日起生效,公证费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正本壹式三份,自甲、乙双方各自代表签字,且经由虎门镇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并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方:
代表人: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订立时间:二○ 年 月 日
订立地点
商品房合同 篇10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基本状况
1.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的住房出租给乙方做 使用。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使用面积平方米。该房屋属于多层住宅,钢筋混凝土结构,装修完整,墙面清洁,家具、家电完好,水、电、气均已开通。
2. 出租屋内包含家具、家电价值等详见《租赁合同之附件》。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 (个月),甲方从 年 月 日起将出租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1. 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 2. 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 拖欠租金累计达30天的,赔偿违约金并且押金不退。 4. 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或有毒有害物品;
5. 出租期间,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漏水等导致与其他住户发生纠纷。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甲方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如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甲方因此所受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乙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方式
1.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元,押金元,付租金方式为押一付三。在签订本租赁合同之日乙方应支付押金和三个月租金。
2. 乙方每月 日前缴纳下月租金,乙方可以现金形式或转账方式支付租金。 3. 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甲方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1%加收滞纳金。
第四条 各项费用的`缴纳
1. 出租期间,水、电、气、有线以及物管费(包含卫生费,污水费,垃圾费,公摊费)由乙方及时缴纳。因乙方不按时交纳上述费用而产生的滞纳金和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2. 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 (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等设备的费用)。
第五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1. 甲方将房屋交给乙方后,乙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要保持房屋墙面、窗户、玻璃、地面、所有设施及家电、家具的完好,如有人为损坏乙方照价赔偿。
2.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半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乙方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人为破坏除外。乙方在租赁期间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则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3. 甲方维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第六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 如果甲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 甲方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 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乙方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 2. 甲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 元;
如因此造成乙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3. 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 元。 4. 乙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八条 免责条件
1. 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 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署:乙方签署: 代表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租赁合同之附件一
房屋交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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