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权转让合同锦集八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使用权转让合同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使用权转让合同 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合同双方当事人
转让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电话号码:
代表人:职务: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电话号码:
代表人: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国家有关政策,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同意将合法取得的国海证《海域使用证书》项下的海域使用权有偿转让给乙方。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受让的海域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且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再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
乙方在受让海域使用权范围内所进行的开发、利用、经营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依法履行甲方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且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其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法律保护。
第二章转让海域的面积和年限
第四条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海域用海类型为,用海面积公顷(亩),批准使用终止日期为年月日。
具体位置、坐标为:。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的海域使用权只能转让甲方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规定使用年限的余年期使用权。转让年限至年月日为止。
第六条甲方同意将本合同项下海域使用权使用期限内现有投资(包括底播海产品、投入的礁石等)同时转让给乙方。所有价款已包含在转让价款之内。
第三章转让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第七条双方同意该海域使用权转让价款为大写万元(小写元),以人民币计价。
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时,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万元(小写元),前述款项的万元(小写元)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
剩余款项万元(小写元)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付清。
第九条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及数额,付清全部海域使用转让价款,所付定金可抵充转让价款,若逾期支付,逾期间超过十天的,逾期一日加收未付转让价款总额千分之的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天的,视为自行解除海域使用权转让合同,退回已付转让价款,定金不予退回。
第十条甲、乙方双方应在本海域使用权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到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海域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更换海域使用权证书。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经协商确定因海域使用权过户发生的税、费均由方承担。
第四章海域使用权的再转让
第十二条乙方在取得本合同规定的地块的海域使用权后,有权将本合同规定的海域使用权全部或部分地块的余期使用权再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但不得违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第十三条乙方在受让年限内,未经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改变本合同项下海域的使用用途。
第五章期限届满
第十四条本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的,须于期满前日向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并经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重新办理海域使用权申请审批有关手续。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甲方保证对上述海域享有完整的合法使用权,能完全支配或处理,并保证在本海域产权权属清晰,无权属纠纷、债务、税项、出租、抵押等事宜,如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概由甲方赔偿。
第十六条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导致本合同终止或者无法履行,则已付定金将支付给甲方作为违约金,甲方有权另行将该海域转让于其他人;如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导致本合同终止或无法履行,则甲方须双倍返还定金交给乙方。
第七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十七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除、履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
第十八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时,由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章生效与其他
第十九条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经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后生效。
第二十条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一致变更或补充条款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同时送给等单位备查。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使用权转让合同 篇2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经自愿协商就房屋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一致,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将坐落在 的3间半房屋及院内地上物,转让给乙方,并将与所转让房屋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给乙方。房屋具体位置: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二.双方商定该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20xx0元。 大写(人民币) 贰万元整。本协议签定后由乙方一次性付清。
三.签定协议后,该土地以及土地上的房屋的'占有、使用、处分权等归乙方行使,对该房屋翻修改建时,甲方需配合办理该房屋相关手续。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使用权转让合同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双方当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XX市殡葬管理规定》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以下公墓墓位使用权转让事宜达成本合同。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墓位的基本情况及其使用权转让价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墓区(XX市民政局批准的公墓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如下_____________穴墓位的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价_____________元:
1.第_____________排、第_____________号墓位,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建造墓位的主要用材品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转让价(含进穴费)_____________;
2.第_____________排、第_____________号墓位,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建造墓位的主要用材品质_____________,转让价(含进穴费)_____________。
本条所指墓位面积是指全部人工建筑物的面积,包括围栏、水泥(石板)铺成的地坪面积。
第二条 墓位使用权转让款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乙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___日内一次性全额支付墓位使用权转让费。
第三条 墓位养护管理费及其付款方式和期限
墓位养护管理费自墓位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每5年一期,每期_____________元,按以下第_____项方式支付:
1.自墓位交付之日起________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一次性缴清第一期墓位养护管理费,以后每5年缴付一期。甲方于当期期满之日前三个月通知乙方缴纳下一期的墓位养护管理费,乙方应当于当期期满之日前一次性缴清下一期的墓位养护管理费;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条 墓位使用期限以及延期
本合同项下的墓位使用期限为20年,自墓位交付之日起算。
使用期满,乙方需要延长使用期限的,应当于使用期限届满前________个月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订立墓位延期使用合同。乙方应当向甲方缴纳墓位延期使用费和墓位养护管理费,缴费标准按照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制定的标准执行。
第五条 受让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应当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纳墓位养护管理费,乙方未按时交纳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乙方向甲方交付当期养护管理费百分之________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乙方逾期超过________个月的,甲方将不再承担墓位养护管理的责任;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条 墓位交付期限
甲方应当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将本合同项下约定的墓位建成并由民政部门认可的有验收资质的专业机构验收合格,交付给乙方使用。
如遇下列情况,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或变更合同外,甲方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甲方在发生之日起_______日内告知乙方的;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出让方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况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墓位交付乙方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
别处理(不作累加):
(1)甲方逾期时间在________日之内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墓位使用权转让费百分之________的逾期交付违约金;
(2)甲方逾期超过________日的,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自解除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全额退还乙方已经缴纳的墓位使用权转让费,并按该墓位使用权转让费百分之______的标准向乙方支付逾期交付违约金;乙方要求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并向乙方支付该墓位使用权转让费百分之________的逾期交付违约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墓位证书的核发
甲方在乙方支付墓位使用权转让费后________日内,应当向乙方核发《公墓墓穴使用证书》,确认乙方的权益。
第九条 甲方应当严格按照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制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向乙方收取费用,并向乙方提供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
第十条 墓位用材品质保证
甲方应确保本合同项下墓位的用材品质符合本合同第一条确定的内容。如未经乙方同意,甲方擅自调换建造墓位的用材品质的,乙方可据此提出解除合同,甲方应当无条件同意,一次性退还乙方已经支付的全部款项,并向乙方支付该墓位使用权转让价百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 墓位质量保证
甲方对本合同项下的墓位质量实行保质期,保质期为10年,自墓位交付之日起计算。
保质期内墓位出现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当自发现问题之日起30日内负责免费修复。若甲方未在上述期间内修复的,乙方可以委托他人进行修复,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该墓位使用权转让价20%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 墓位的养护责任
甲方应当妥善养护本合同项下的墓位。
养护期内因甲方养护管理不善造成墓位损坏的,甲方应当自损坏之日起30日内负责免费修复。若甲方未在上述期间内修复的,乙方可以委托他人进行修复,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当期养护管理费20%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
本合同项下的墓位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乙方可以自行修缮,也可以委托甲方进行修缮,由此产生的费用可以按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由甲乙双方共同分摊,其中甲方承担________%,乙方承担________%;
2.由乙方自行承担;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乙方不得将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放入骨灰盒或者墓位内。因乙方擅自放入并发生遗失被盗等情况的,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五条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未经相对方同意,不得随意将墓位调换或者转让给他人使用,严禁传销、倒卖墓位使用权。
第十六条 本合同签订后,骨灰或遗骸安放入墓位之前,乙方要求解约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该墓位使用权转让费百分之________的提前解约违约金,甲方收取违约金后将墓位使用权转让费退还乙方,乙方已经交纳的墓位养护管理费计算至解约当月底。
骨灰或遗骸安放入墓位之后,在使用期限届满前,乙方要求提前解约,将墓位中的骨灰或遗骸迁移至他处的,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可以自行拆迁,也可委托甲方拆迁,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已经交纳的墓位使用权转让费不再予以退还,乙方已经交纳的墓位养护管理费计算至解约当月底。
第十七条 墓位使用期内,乙方所购墓位所在墓区因政府规划开发建设,导致双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负责免费为乙方迁移墓位中的骨灰或遗骸,其余事项按照政府相关政策予以处理。
第十八条 墓位使用期届满后,乙方未向甲方提出墓位延期使用申请并续订墓位延期使用合同的,甲方应当书面通知乙方。自通知发出之日(以邮戳为准)起60日内,乙方未作答复的,甲方在县级以上报刊上进行公告,公告期为三个月。公告期满后,乙方仍不作答复的,视作自动放弃该墓位用地使用权,甲方可按无主墓位处理。
第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 合同期内,双方通讯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告知对方,以便于合同的顺利履行。
第二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约定内容如与国家法律、法规
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甲、乙双方、墓位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和乡镇(街道)民政(殡葬管理)部门各持一份。其中,甲方负责自合同生效后________日内将合同文本分别送墓位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和乡镇(街道)民政(殡葬管理)部门。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权转让合同 篇4
甲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乙方:
所购房屋系:幢室(施工编号,号室(公安编号)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甲方系“花园”项目(以下简称“本小区”)的开发商,甲方在本小区投资建设了地下机械立体式停车库(以下简称“机械车库”);乙方是本小区内业主,有使用前述机械车库的需要。为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乙方有偿使用机械车库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合同:
一、车位信息
1.甲方同意将本小区机械车库中区域组号(暂定编号)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的使用权转让给乙方,由乙方长期使用。该车位最大允许停车尺寸:长mm*宽mm*高mm,该车位最大允许停放重量:2吨。
2.该车位编号最终以甲方或者甲方授权的物业服务企业确定,甲方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车位情况调整该车位编号。
二、使用年限
1.乙方使用该车位的年限:为20年,从本合同约定的移交之日开始计算;20年期满后,如该车位能够继续使用的,甲方同意乙方仍可以在该车位所占有的本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内继续使用该车位,且无需再向甲方交纳使用费。该车位所占有的本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剩余使用年限期满,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如还能够继续使用的,应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相关税、费用由乙方承担和缴纳,但乙方不另支付甲方使用费。
2.乙方使用期间(包括无偿使用期间,以下含义与此相同)该组车位的机械及相关配件出现损坏或者不能正常使用需要大修、整体更换(含100元以上的配件更换)的,所需的费用由乙方与该组车位的其他使用人共同分担,否则甲方有权暂停乙方使用该车位,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包括因此给其他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三、使用费
1.乙方使用该车位,应向甲方一次性缴纳20年的使用费元(大写:),该费用在签订本合同时由乙方支付。乙方逾期支付的.,按应付额的日万分之五计算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将该车位收回交给其他人使用,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且乙方已支付的费用甲方不再退还,作为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及预期利益损失。
2.该车位移交乙方后,无论乙方是否使用该车位,乙方支付的使用转让费甲方不予退还。
四、交付
甲方同意在年月日以前将该车位移交乙方使用,乙方应在该交付期限届满时到甲方接受该车位,并以前述约定的时间作为双方实际交付时间,甲方不再另行通知;因乙方原因未按时接受该车位的,视为甲方已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该车位,该车位所产生的权利、义务、财产风险及相关费用(包括维修维护费用、运行费用、物业服务费用等)等从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由乙方承担。但在前述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时乙方未付清使用转让费的,甲方有权拒绝交付该车位给乙方。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期交付该车位,甲方又未提供其他车位供乙方暂时使用的,甲方应按每天10元补偿乙方损失。
五、该车位使用的特别约定
1.该车位只能作为停车使用,乙方不得改变用途,不得在车库、车位内作隔墙、栏杆以及添加任何设施、附属物等。
2.乙方停放的车辆长宽高尺寸及总荷载重量不得超越第一条约定的最大允许停车尺寸和重量,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在行使对该车位的使用权时,不得以任何方式或任何理由妨碍或影响相邻车位和其他车位用户的通行权、使用权和其他正当权利,不得占用或部分占用公共部位/通道停车,也不得破坏车库和车位的相关设施。
4.乙方应当遵守车位使用操作规程,不得违规进行操作,因乙方违规操作造成的一切损失皆由乙方自行承担。如相关单位对车位和车库进行维护、检修需要乙方配合的,乙方应积极配合,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其维护、检修。
六、物业管理
1.该车位使用权转让不包含该车位日常使用、运行、维护、管理等,该车位的日常使用、运行、维护、管理等已委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甲方对该车位日常使用、运行、维护、管理等不再承担责任。
2.乙方应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车位管理服务协议》并按约定缴纳日常维护维修费用、运行费用、物业服务费用等,具体缴纳标准按物业服务企业相应的缴费标准执行;乙方未按规定缴纳的,由此造成的后果及责任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损失。
3.甲方交付该车位给乙方后,无论乙方是否使用该车位,该车位的日常维修维护费用、运行费用、物业服务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和缴纳;乙方未缴纳的,由此造成的后果及责任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损失。
七、其它
1.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使用该车位,双方同意不再办理其他任何转移手续,也不办理任何登记。从该车位交付或视为交付乙方之日起,该车位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该车位毁损、灭失的,甲方不退还乙方使用费。
2.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期内,乙方可以转让该车位使用权,但乙方只能转让给本小区的业主,且受让方使用年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剩余使用年限,超过部分无效;乙方按本约定转让使用权时,必须要求受让方承诺遵守本合同中有关乙方义务的约定,并将受让方出具的承诺及转让情况告知甲方或物业服务企业。乙方或受让人未按前述约定执行的,其转让行为无效,甲方或物业服务企业有权不准许受让人使用该车位,由此产生的责任及后果由乙方承担,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损失,甲方也可无偿收回该车位
3.因该车位由乙方长期使用受益,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使用期限内,如国家对该车位物业所有权人征收相关税、费的,相关税、费由乙方负责代甲方承担,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后5日内支付给甲方,逾期由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承担责任。
4.除另有约定外,双方按本合同所列地址、电话及方式进行联络,如有变动,应提前七天通知对方。通知方式包括:媒体广告、邮寄、手机短信件等。所有联络(包括书面通知)的收讫确认为:邮寄联络,以签收(乙方同住家人签收视为乙方签收)之时或邮件发出(以邮戳为准)后第3个工作日的中午12时为收讫(以先到的时间为准);电话联络以发生之时为收讫;媒体广告、传真、短消息等以发生后第二日的中午12时为收讫。
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联络地址准确无误,如甲方按约定的联络地址向乙方寄出邮件后,而邮件被退回或者拒收的,视为该邮件内容已送达给乙方,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及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存在争议,应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向本小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附则
1.本合同中的所有条款均由双方经过充分协商一致,双方已完全知晓并理解本合同全部内容,双方对本合同内容不存在任何争议;
2.双方确认在签订本合同时已特别注意合同中涉及的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全部条款内容,并已按对方要求给予明确说明,双方一致认可本合同内容不存在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等情形,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真实意思表示。
3.本合同书一式三份,由双方签署后生效。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与按指模):
时间:年月日
乙方(签名与按指模):
时间:年月日
使用权转让合同 篇5
合同编号:
转 租 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承 让 方: (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地址(家庭住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身份证号):
机构代码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的目的与内容
为搞活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实现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甲方将坐落在XX县XX乡XX村XXX屯XX号房的10年使用权及经营权整栋转租给乙方,该房屋建筑为钢筋混凝土结构,豪华装修,整栋共 层,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现将第 层到第 层,共 层,共 间(套),全部转租给乙方作为居住与经营使用。
第二条 出让期限
1.出让期限共十年,即20xx年X月XX日至20xx年X月XX日。
2.出让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让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 付款方式
1.按整栋10年总租金为 万元计算,分五期付款:首
付定金为总租金的20%,即 万元,于合同签约 日内付清;第二期再付总租金的50%,即 万元,定于20xx年 月 日前付清;第三期再付总租金的10%,即 万元,定于20xx年 月 日前付清;第四期再付总租金的10%,即 万元,定于20xx年 月 日前付清;第五期再付总租金的10%,即 万元,定于20xx年 月 日前付清。甲方每次收到乙方交来的租金,须立好收款票据给乙方作凭。
2.若在每期规定时间内乙方不能支付规定的租金,则合同自动失效,甲方无偿收回转租的房屋,乙方之前交付的'各项租金甲方不退回。
3.如乙方所支付的租金累计达不到总租金85%以上的,则乙方与第三方任何租赁、经营等协议一律无效,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4.签订合同之日,甲方提供该房屋的相关证件(土地出让合同、房屋土地使用证、甲方与房主的租赁合同)复印件给乙方,乙方提供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及法定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给甲方。
第四条 房屋的租赁范围以及修缮和装饰
1.甲方装修完毕后双方认可的标准及相关设备设施,装修及相关设备设施均为一次性提供(具体见附表),今后出现的维修、更换保养等均与甲方无关。
2.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的房屋进行再装修与修缮,房屋再装饰修缮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
自行负责。
3.乙方对整栋房屋内添置和购置的所有家用电器、家私、家俱等可动产享有所有权,合同到期由乙方所有或自行处理权。房屋装修等不动产乙方承租到期后赠送给甲方使用,在使用期间维修、维护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转租的房屋内容与条件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由甲方履行法律义务。
2.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能把该房屋的所有权等进行抵押、转让、租赁,没有征得乙方或指定方的书面同意,抵押、转让、租赁无效。并因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赔偿金额为乙方交纳房屋转租金的两倍,并赔偿乙方再装修全额费用及损失。
3.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干涉乙方或指定方依法享有房屋居住使用权和经营权,并有义务无酬配合其行使权力,否则赔偿乙方或指定方的所有损失。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的权利
1.乙方享有从房屋承租合同生效之日起所有的居住使用权、租赁转让权、经营管理权的权利。乙方在经营使用管理过程中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安全事故由其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在合同有效期内,进行房屋施工,在不影响甲方房屋安全结构的施工工程无须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有权在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全部相应转租金款项后,按本合同约定取得房屋的居住使用权和经营权,甲方在此期间不得要求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在合同有效期间,如乙方需要劳务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甲方提供的人员,如甲方人员不能胜任该项工作,乙方有权解聘,并另请他人,甲方及甲方家庭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扰乙方的经营工作,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的义务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要负责管理好甲方的房屋,如有损坏,要负责修复。
2.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水电费、卫生费、安保费、物业管理费、债权、债务、税费等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在合同有效期内,如甲方违约,须向乙方支付出让金总额的5%违约金,另须向乙方有息赔偿已支付出让金全额,甲方保证不持任何异议,不提出任何要求。
2.乙方违约责任:在合同有效期内,如乙方违约,须向甲方支付转租总金额的5%违约金,甲方不退回已交付的租金。
第八条 免责条件
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于战争、自然灾害、政府征收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甲方的房屋无法继续存续造成的损失,双方均不向对方主张权利,双方共同努力争取赔偿,乙方享有所承租房屋的相应分配权。
第九条 特别约定
1.甲方郑重声明:本合同是甲方慎重考虑并取得全体家庭人员同意支持后完全自愿签定的,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二)。
2.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履行原甲方与乙方所签署的本合同。
3.按本合同约定,乙方获得居住和经营权的房子,在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能干涉其居住及经营,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期满后,房屋的使用权及经营权归第一出租人所有;如第一出租人对外出租该房屋,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继续承让权。
5.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签约人如有任何变动,不影响本合同的履约并以所持合同原件人自动变更为合法代理人。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对方变更,双方不得额外收取对方的任何费用。
第十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双方均可依法向双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如本合同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其他补充条款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以上条款生效。
转租方: 承让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使用权转让合同 篇6
合同编号:
第一条 订立合同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文,以共同遵守。
第二条 转让土地基本情况:
1、 地块位置:
2、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号:
3、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
4、 地 号:
5、 土地用途:
6、 土地面积:
7、 建筑面积:
8、 现 状:
9、 抵押、查封情况
10、 地块的具体位置详见附图,附图已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第三条 甲方保证本合同第二条所述内容真实,保证土地权
属清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具备的条件。
第四条 甲乙双方确定转让土地面积为 平方米,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第五条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定抵押的,应取得抵押权人同意方可转让。土地转让后,原出让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由乙方履行。
第六条 转让土地的剩余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七条 签订本合同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转让成交价款的 %(即人民币 元,大写: 元人民币)作为首期款兼履约保证金。其余款项乙方同意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给甲方:
(一)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以现金或现金支票支付 ;
(二)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具体如下:
第一期: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画押)后 日内,乙方须支付地价款总额的 %,共计 元人民币(大写: )。
第二期: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画押)后 日内,乙方须支付地价款总额的 %,共计 元人民币(大写: )。
第三期: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画押)后 日内,乙方须支付地价款总额的 %,共计 元人民币(大写: )。
第八条 甲方将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时间为 年 月 日前,如甲方不能按时将本合同项下的土地提供给乙方使用,延迟期间甲方同意将履约保证金双倍返还给乙方,作为违约赔偿。延迟超过两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及时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承担乙方由此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
第九条 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应付款项,逾期两个月内(含两个月),乙方愿意以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逾期超过两个月仍未按合同规定缴齐应付的款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向乙方追索由此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乙方已支付的价款,扣除违约损失后,予以退还。
第十条 甲乙双方应在签订合同后三十日内,到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土地登记手续。转让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双方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 除法律规定的免责因素之外,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各自的职责,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出现纠纷或违约行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向①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②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三条 本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 市(县、区)签订。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画押)后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和附件(图)共 页,以中文书写为准。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贰份送 市(县、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留存,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使用权转让合同 篇7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邮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转让汇邦国际物业事宜。双方兹同意转让条款如下:
1.甲方同意将位于 哈尔滨市四季上东二期0232号车库(以下简称该车库)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乙方已到现场实地勘察,对该车库位置、大小等相关情况已明确。
2.使用年限:该车库使用年限与该小区占有土地的使用年限一致。
3.该车库使用权的'转让费为人民币 289.000 元整(大写:贰百捌拾玖元整 )。
乙方须按下述方式付款:一次性付清,付款时间为签订本协议日起三日内。
使用权转让合同 篇8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路号小区地下车库车位使用权转让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路1号小区地下车库及其中的车位属甲方所有,甲方同意转让、乙方同意受让号车位(摩托车位)的使用权,双方同意不办理所有权或使用权转让登记手续。(车位位置详见附件:地下车位平面图)
二、上述车位的使用权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使用权转让款总额为元(¥元)。
三、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为:
1、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第一次交款人民币(大写)元(¥元),做为定金。
2、余款人民币(大写):元(¥:元),乙方按以下第种
方式分期付清:
(1)分次付清: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期间,每月日前支付元,年月日前付清最后一笔元。
(2)分次付清:年月日前支付元,年月日前支付元,年月日前支付元,年月日前支付元。
四、车位交付:年月日乙方持本合同、转让款已付清的收据、身
份证到甲方及小区物业公司办理交接手续,签署相关文件并缴纳相关物业服务费用。
五、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过错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上述车位交付乙方使用,逾期不超过30日的,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转让款总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甲方之日本合同解除),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按转让款总额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付款,或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甲方有权不交付车位,乙方逾期不超过30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款总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乙方之日本合同解除),将上述车位转让给他人,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按转让款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应按每日元向甲方支付乙方接收至返还上述车位期间的车位使用费。
3、如乙方违约解除本合同,乙方缴纳的定金不予退还,归甲方所有,乙方应按每日元向甲方支付乙方接收至返还上述车位期间的车位使用费;如甲方违约解除本合同,双倍返还定金,乙方应按每日元向甲方支付乙方接收至返还上述车位期间的车位使用费。
五、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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