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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合同

时间:2023-06-03 19:54:00 合同 我要投稿

【推荐】产品合同模板集合5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产品合同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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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合同 篇1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

  第二条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_________

  第三条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

  第四条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___________

  第五条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

  3.交货日期:______

  4.运输费:_______

  第六条经济责任

  1.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___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__%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__的罚金。

  (5)乙方未按照约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应当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2.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x%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__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___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__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七条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__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八条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__%的补偿金。

  第九条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双方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两者选一)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正本一份、副本__份。

  订立合同人:

  甲方:______(盖章)乙方:____(盖章)

  代理人:_____(盖章)代理人:___(盖章)

  负责人:_____(盖章)负责人:___(盖章)

  地址:________地址:______

  电话:________电话: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开户银行、帐号____

  ____年__月__

产品合同 篇2

  甲方: 公司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公司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以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就乙方经销甲方“哈密大枣汁”系列产品,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是“哈密大枣汁”系列产品的生产商,乙方是销售商;

  2“ 哈密大枣汁”系列产品包括:

  3 甲方供货价格分别为:

  4 付款方式:乙方订货量低于 元的,甲方可以先发货,乙方收到货物后十日内乙方必须将货款全部支付给甲方;乙方订货量高于 元的,乙方应先将货款全部支付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 日内给乙方发货;

  5 交货地点:

  6 运费承担:

  7 乙方做为甲方的销售商,应尽销售商的责任,对甲方的产品在市场上的销售策略、市场销售推广、营销策略全权负责,尽最大努力将甲方产品售进所在区域内的所有的大、中、小型零售客户和乙方以下的一级、二级批发客户,需达到A、B店100%覆盖率,批发店80%的覆盖率,如有新的A、B店的诞生也应及时接洽和供货,并确保不出现缺货现象。甲方也应保证供应足够的产品资源;

  8 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包装由甲方决定,乙方针对市场需求有信息反馈与改进意见的.建议权,;

  9、运输,运输方式及其运输费用:甲方负责将货物送到乙方销售区域内指定地点,乙方负责货物到货时的装卸及入库、清点、核对等义务;

  10、货物的残缺及退换:乙方在验收时发现货物短少或包装上有缺陷,导致影响货物销售,应在送货单上注明,并请送货的部门签名作证并在收到货物十日之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提供有关单证给甲方,以便甲方了解情况或向保险公司或承运部门索赔,如乙方没有注明所收获物的毁损情况或不履行提供相关单证义务的,甲方视所供货物数量、质量、包装乙方均无异议且全部符合要求;

  11、如发生产品质量问题不能销售时,经甲方质检部门检验并出具证明,凭有关证明由甲方为乙方换货,换货一般三个月统一进行一次,具体日期另行通知。对于由于乙方保管不慎或保管不符合食品规定而导致的质量问题,甲方不予退货或者换货;

  12、甲方对市场价格有决定权,乙方有义务将市场价格动态信息对甲方进行反馈,

  13、为鼓励乙方积极销售甲方产品,乙方的订货量达到 时甲方可以按照乙方订货量的%免费提供货物给乙方作为市场推广的费用支持;

  14,乙方应保持甲方产品所有规格两个星期的警戒库存,当库存量达到警戒库存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发货;

  1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库存有效增减,

  16、合同的变更及终止

  1、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可以变更合同,变更条款可附于本合同;

  2、乙方连续六个月不能达到乙方营销策划书的营销要求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本协议期满后,由双方协商是否续签本协议;

  17、违约责任

  1、对于甲乙双方的以下行为,可随时中止或终止本合同;

  乙方超过规定的付款期限未支付给甲方货款的;

  乙方订货后,甲方未按乙方要求发货,经乙方与甲方沟通后仍未发货的;

  乙方连续六个月未完成提供给甲方营销计划任务量时;

  甲方未经乙方允许,在乙方销售区域内进行销售活动行为时;

  甲乙双方经营遇到巨大困难或者管理发生实质性变化,如有他人承包、可能破产,导致甲方或乙方的权利无法得到保障时;

  2、本合同发生争执或争议时,双方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仲裁或通过有效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附则:

  1、本协议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名盖章后即生效。

  3、乙方收货人员确认书是本合同的附件;

  4、乙方的营销计划书是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产品合同 篇3

  订立合同双方:

  买受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增强买卖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2)无国家标准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3)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买受人有特殊要求的,按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做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买受人供应的以外,应由出卖人负责供应。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法,作为合同附件。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买受人另外收取。如果买受人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买受人负担;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出卖人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双方协议执行);

  (2)出卖人代运(出卖人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买受人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买受人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40天通知出卖人,以便出卖人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买受人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买卖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做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双方当事人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买受人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买受人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出卖人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出卖人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买受人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政府定价执行;

  (2)按政府指导价执行;

  (3)不属于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产品,或因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买卖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政府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买卖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验收方法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产品质量监督机关执行仲裁等。)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买受人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______天内向出卖人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买受人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买受人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买受人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出卖人在接到买受人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_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买受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买受人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只、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出卖人的违约责任

  1.出卖人不能交货的,应向买受人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_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出卖人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买受人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买受人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出卖人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出卖人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出卖人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出卖人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买受人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出卖人应当偿付买受人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出卖人应当负责赔偿。

  4.出卖人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买受人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买受人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出卖人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买受人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买受人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出卖人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出卖人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买受人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出卖人未经买受人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出卖人提前交货的,买受人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买受人可拒绝提货。出卖人逾期交货的,出卖人应在发货前与买受人协商,买受人仍需要的,出卖人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买受人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出卖人通知后15天内通知出卖人,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1.买受人中途退货,应向出卖人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_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买受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出卖人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买受人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出卖人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出卖人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买受人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出卖人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买受人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买受人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出卖人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出卖人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当事人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______天内提供证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其他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内,当事人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各留存1份。

  买受人:(章) 出卖人:(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年 月 日

产品合同 篇4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程从明

  经协商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的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刘君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350000元。其产品名称、规格、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

  第二条.货款结算方式:

  订单双方确认之日起乙方需向甲方提供10万作为定金,按照乙方的需求送货,货物经乙方验

  收合格后3日内结清货款,(全部货款应在货物供应结束时全部付清款项)

  第三条.条验收方法; 由甲方现场验收,乙方应确保质量合格,如出现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24小时负责处理解决。

  1.交货方式:甲方提供一定的材料验收场地,保证货运道路畅通。

  2.交货地点:重庆市永川区卧龙路251号附1-2号

  3.交货日期:所以货物必须于20xx年6月18号之前完毕。(交货前提前3天 电话通知)

  4.运 输 费:包含在货款内

  第四条. 经济责任

  (一)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 品种、数量. 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

  (二)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 品种、规格、质量 ,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总值 10%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10%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按合同规定收货。

  3. 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三的罚金。

  4.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三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5.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五条.条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10% 的补 偿金。

  第六条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规格、质量、时,应提前_3_天与甲方协商。

  第七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八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如一方对仲裁不服,可于接到仲裁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共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甲方:乙方;

  电话: 电话:

  地 址: 重庆市永川区

  年 月 日

产品合同 篇5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共同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平等交易、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及服务等有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的权力义务,特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基本信息

  产品名称:

  签约地点:

  合同执行期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 质量要求

  乙方保证所供产品为合格产品,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律的规定或双方的特殊约定。甲方保证按照乙方提供的产品安装使用说明书或者用户手册配置、使用、安装并维护本合同项下采购的产品,否则甲方应对由此导致乙方所遭受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三条 产品交货及验收

  1.乙方供货时须按报价单详细填写所有产品名称、数量、单价、金额。

  2.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及时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3.交货时甲方应对合同约定产品进行检验,如有异议应于收货当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为符合合同约定。

  4.乙方配合甲方进行产品所需的系统调试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检测验收,非标定制产品的验收标准,按双方确定的质量标准执行。

  第四条 报价及结算

  1.乙方所供的产品价格依据所附报价单执行。产品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2.结算方式:甲方在收到产品并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约定按期支付全额货款至乙方指定账户,延期支付货款乙方有权收回产品并要求甲方支付30%违约金。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就变更事项双方应订立补充合同。

  2.合同中一方有以下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经济损失或承担违约责任。

  ①甲方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拒绝收货给乙方造成损失。

  ②乙方供货的产品有质量缺陷,经甲方通知后未在有效期内及时更换。

  第六条 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1.本合同产品质保维保期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如由于乙方责任需要更换或修理部分的质保期从再次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期限为个月。

  2.乙方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对甲方在乙方所购消防器材及维修的灭火器实行全程跟踪服务。甲方如有需求或询问可随时电话预约,乙方在一个工作日内到达。

  3.甲方在乙方所购消防器材均免费送货上门;换药、维修的灭火器乙方上门提取,换药、维修后及时送还到甲方。

  4.甲方须严格按照灭火器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保管、储存灭火器;经常检查压力表,一经开启,即使喷出不多或压力表低于绿线区必须

  及时重新充装维修;必要时可通知乙方指导。

  第七条 不可抗力

  1. 本合同中所指不可抗力是指签订本合同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事件。

  2. 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的理由,并在十五日内提供书面证明,经双方协商是否变更或延期执行合同。

  3.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所发产品有不合规格、不符合质量要求等情况,甲方有权拒绝办理收货手续,并要求甲方更换合格产品。

  2.在产品保质期内,乙方所供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发生损坏,乙方负责修复或更换,但甲方非正常使用或人为原因导致的除外。

  3.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每日千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严重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4.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所有因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结算时以实际发生的标的物型号、数量为准。

  3.报价单及其他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其他约定: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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