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物业管理合同模板锦集8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物业管理合同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物业管理合同 篇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中油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北京名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物业管理资质等级证书编号:京物企资三[20xx]036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选聘乙方北京名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名人大厦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名人大厦
物业用途:写字楼及地下车库等配套设施
座落: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101号
四至:东至:安立路;
西至:名人公寓;
南至:慧忠路;
北至:名人国际大酒店。
占地面积:7693.94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78645平方米
甲方购买物业基本情况
楼座、楼层:名人大厦17层、18层、19层、20层、21层、22层、23层、24层、25层、31层、35层;
建筑面积:21708.29平方米;
第二章 物业服务内容和要求
第三条: 物业服务内容
1、 负责制定物业管理服务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
2、每年组织一次对房屋及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普查,根据普查结果制定维修计划并组织实施。
3、设立客户服务部,接待和受理业主咨询、报修和投诉。协助成立业主大会并配合其正常运作。
4、与业主签订“业主临时公约”承诺书,“防火安全责任书”等重要管理文件。
5、应用计算机系统对业主及房产档案、物业管理服务及收费情况进行管理。
6、全体员工统一着装,持证上岗。
7、每半年进行一次物业管理服务满意率调查,促进管理服务工作的改进和提高。
第四条 日常维修、养护、管理等
1、制定物业范围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的计划、组织方案实施及应急处理预案等。
2、对物业范围内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范围内共用部位”系指:楼盖、屋顶、外墙面、墙体、楼梯间、公共通道、大堂、电梯间、公共卫生间等。
3、对物业范围内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物业范围内共用设施设备”系指:给水系统、排水系统、照明系统、天线接收系统、中央空调系统、楼宇自控系统、消防系统、中央监控系统、电梯等机电设备系统等。以确保共用设施、设备正常使用。
3、道路、步行道、活动场所达到基本平整,符合场地使用要求和用途。
4、雨水、污水管道每季疏通一次。
5、每季度清掏化粪池、雨水井,保证相关设施设备无破损。
6、每年清洗外墙2次,春季、秋季各1次。
7、空调调试、测温、检修并有相关记录。
8、每年对空调过滤网进行两次清洁和维护。
9、空调机组和循环泵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10、公共照明系统、应急照明系统及安全出口指示灯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11、消防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共用设施设备包括:给水系统、排水系统、照明系统、天线接收系统、中央空调系统、楼宇自控系统、消防系统、中央监控系统、电梯等机电设备系统等。制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的计划、组织方案实施及应急处理预案等。
一、给排水系统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1、确保卫生间、茶水间给水、排水的正常使用。
2、每年对水箱进行一次例行性清洗消毒,确保水质合格。因发生意外或紧急情况致使水箱被污染的,应立即对水箱进行清洗消毒。
3、对水箱进行及时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遇突发故障及市政管网停水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二、供电系统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1、对供电设备进行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2、供电运行和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配电室24小时值班。
4、供电设备按供电部门要求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测。
5、确保避雷设施完好、有效、安全。
6、有计划的维修,应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甲方,遇突发情况或供电外网停电,应及时通知甲方。
三、 中央空调系统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1、对空调系统进行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2、保证空调设备正常、安全运行。
3、办公区域空调系统出现故障时,维修人员应在20分钟内到达现场。
4、供冷、供暖期间,空调运行时间每天为8:00---18:30。
5、每年对空调及新风机组的过滤网进行维护保养。
第六条 室外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室外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包括道路、化粪池、烟囱、锅炉排污水池、天然气调压站、井(包括消防、给排水、通讯、雨污水等)、物业管理区域的外围护栏及围墙等。
第七条 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与管理
负责大厦区域内及道路两侧间绿地绿化,并按市园林局规定《二级养护标准》养护绿化带,大堂及电梯厅摆放植物。
第八条 公共环境卫生
一、公共环境卫生范围
公共环境卫生范围包括: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
圾的收集、各楼层卫生间、消防楼梯间及前室、电梯轿箱、电梯厅、楼层公共通道、标牌、垃圾桶、物业公共区域的门窗、外墙、大厦外围及门前三包区域等。
二、公共环境卫生工作内容和要求
1、制定公共环境卫生工作计划、工作标准,组织方案实施。
2、有健全的'保洁制度,清洁卫生实行责任制,有明确的分工和责任范围。
3、设定垃圾收集地点,并每日将服务范围内的垃圾收集到垃圾站,垃圾日产日清。
4、每日对保洁服务范围内的区域进行清扫,做到服务范围内无废弃杂物。
5、按政府有关规定要求或业主要求向服务范围内喷洒、投放灭鼠药、消毒剂、除虫剂。
6、在雨、雪天气应及时对主路、干路、广场、停车场积水、积雪进行清扫,并在首层电梯大堂铺放踏脚地垫。
第九条 维护公共秩序及保安
维护公共秩序及保安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安全监控等。
1、制定维护公共秩序及保安工作计划、工作标准,组织方案实施。
2、值守、巡查及安全警示服务:做到主要出入口有专人值守,楼内及外围有保安巡逻,在有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场所设立明显标志并采取其它有效防范措施。
3、维护交通秩序:包括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的行驶方向、速度进行管理,以保证车辆行使通畅。
4、保护公共财产:物业范围内的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门、窗消防器材和周围的表井盖、小品等。
5、制定各种突发事件的紧急预案,发生突发事件时,在采取应急措施的情况下应及时协助配合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物业管理合同 篇2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被告物来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路(街道)________号
四至:东______________ 南 ______________
西______________ 北 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的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来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条 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清运、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来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管理合同 篇3
第1章总则
第1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组织名称:企业名称:
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物业名称)委托乙方进行物业管理,特订立本合同。
第2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办公位置:市区路(街道)号
占地面积:平方米
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3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2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4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庭院。
第5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调、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
第6条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持车棚、停车场。
第7条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场所。
第8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
第9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10条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第11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12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费;
2.保洁费;
3.保安费;
4.房屋设备运行费;
5.维修养护费。
第13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须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14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
第3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15条委托管理期限为年。自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
第4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16条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4.审议乙方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5.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仍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
6.负责归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
7.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方式偿付。
8.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生活。
第17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方案。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主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7.每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维修养护费用收支使用情况。
8.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5章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第18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管理目标,即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管理满意率达到%。
1.房屋外观:
2.设备运行: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4.公共环境:
5.绿化:
6.交通秩序:
7.保安:
8.急修:
9.小修:
第6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19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1.管理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或按套每户元向业主收取。
2.保洁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或按套每户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3.保安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生平方米元或按套每户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4.高层住宅电梯、水泵运行费按实际耗费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收取。
5.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需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省市相关规定。
6.对业务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按应缴费用千分之三加收滞纳金。
第20条住宅区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务费按居住收费标准的倍收取。
第21条车位使用管理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具体标准略)。
第22条乙方对业主/住户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由业主/住户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
第23条乙方向业主/物业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的费用收取标准约定。(具体标准略)
第24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住宅区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在物业维修基金中列支或直接向业主收取。
第7章违约责任
第25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八条第款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26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27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多收款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28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8章附则
第29条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30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31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在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制条款的本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32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33条因建造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使房屋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34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35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市仲裁委员会裁决(当事人双方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36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37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代表人:
物业管理合同 篇4
甲方:安徽创元人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含山县富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聘乙方为甲方开发建设的百合花园小区(以下称 “本项目”)前期物业管理工作相关事宜、在双方已经签定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以下称“合同”)基础之上,为保障物业管理企业的正常运营及合理利润,补充约定如下:
一、前期物业管理开办费用
1、甲方负责在合同签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 开办费通过转帐或者现金方式给付乙方,该款项作为本项目开办费中,用于物业服务员工招聘培训、办公用品采购、物业管理服务工具采购等。
2、甲方负责在合同签定后 日内无偿提供临时办公用房供乙方使用,并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正式交付使用前10日完成正式物业管理用房装修,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物业管理用房的产权、维护责任和其他问题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正式入驻前期介入服务与费用
1、为保证顺利交接,乙方应于正式入驻小区前两个月对介入本项目人员进行招聘培训、工程介入等接管准备。
2、乙方前期介入人员的工资福利等由甲方负责按照乙方确定的标准支付
三、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结算的约定
1、按照《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规定,业主从领取钥匙之日起开始承担物业服务费,所收取的物业服务费归乙方所有。
2、在合同有效期内每月收取的物业服务费不能保障乙方的正常运营及合理利润(经双方协商乙方每月的合理利润为肆仟元整)时,亏损部分和合理利润由甲方
支付给乙方。甲、乙双方每月月底审核、结算一次,乙方需提供每月支出的账目和有效凭证,在次月10日前甲方将亏损及利润部分支付给乙方。
3、甲方给予房屋买受人物业管理费优惠的一律以甲方正式书面文件为准,房屋买受人持优惠文件乙方予以认可接受,并按月以优惠文件实际发生的当期金额向甲方报销。
4、对本项目收费标准,乙方按物价局核准的标准执行。
四、其他服务与费用
1、在合同有效期内本项目所有公共设施设备的运行保养维修费、绿化养护费、水电费(物业办公用水电、公共照明、绿化用水)等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对销售中心安全保卫等服务的,乙方应当按要求提供服务,甲方按照实际发生的成本承担费用。其他双方未明确的服务项目的费用承担一律按照实际发生的成本计算。
五、物业移交与接管
1、乙方按照地方关于前期物业服务的管理办法对本项目进行接管验收后,双方签定正式的物业移交文件,本项目正式移交乙方接管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甲方将本项目移交乙方接管时,应具备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的条件方可移交,否则乙方拒绝接管。
2、本项目移交物业管理前房屋套内、物业公共部位、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清洁卫生由甲方负责按照实际正常使用标准完成或督促施工单位完成;乙方不负责承担此类工作;如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由甲方承担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
3、本项目公共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标识和生活垃圾收集等附属设施设备由甲方负责完善,但需征询乙方意见。
4、甲方在不迟于首个业主通知入住手续办理日期15个工作日前将已售房屋业主资料移交乙方,便于乙方做好业主入住手续办理准备工作。
5、办理物业移交时甲方需将所移交的项目所有建筑房屋钥匙同时移交乙方保管;对已销售的房屋,甲方授权乙方负责协助其向业主移交房屋钥匙,业主在接收房
屋钥匙前需按照乙方制定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办法办理相关手续;对未销售的房屋甲方借用钥匙需办理借用手续,其他任何第三方借用钥匙必须由甲方书面同意,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移交钥匙。
6、甲方授权乙方对业主房屋质量问题的报修投诉进行登记和中转,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对业主报修问题进行预先复验及通知业主复验,并对业主进行回访。
7、对本项目保修期内的各种维修,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处理并约定处理时间,乙方不直接对第三方进行联系;如在约定期限内甲方未处理或者处理不到位,乙方有权自行处理,处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其他事项约定
1、乙方负责按照合同、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和标准提供本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接受甲方及政府主管部门和其他业主代表的监督指导。
2、甲方需给付乙方的费用到帐日期一律以当月10日前为最后期限;双方未明确的关于财务支付到帐期限一律按照本约定处理。甲方如不能按时按期给付费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在甲方欠费超过30个日历日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包括降低服务标准和终止合同等措施。
3、本协议为双方签定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合同同时生效;其中内容如与合同有冲突的以协议约定为准;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4、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含山县人民法院管辖;
5、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物业管理合同 篇5
第一条 合同的主体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二条 合同宗旨及原则
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就乙方对 _ _ _ _ 提供日常保洁服务及部分科室后勤临时人员管理工作协商如下:
第三条 合同的范围
一、保洁服务工作
㈠保洁作业时间:每周七个工作日,中午及夜间设值班人员,周六、周日、节假日串休。 白班:周一至周五 上午6:00—11:00 下午13:00—16:00
周六、周日 上午6:30—10:00(门诊6:00—10:30)
下午13:00—15:00(门诊13:00—15:30)
值班:周一至周五 中班11:00—13:00 晚班16:00—21:00(门诊22:00)
周六、周日 中班10:00—13:00 晚班15:00—21:00(门诊22:00)
㈡保洁作业范围及内容
1、作业范围:住院部(一部)、住院部(二部)、门诊楼、临街二层楼、血透中心、机关楼、院内外环境及医用垃圾、生活垃圾暂存点。
2、作业内容:病房、手术室、大厅、走廊、楼梯、通道、电梯、卫生间、洗漱间等区域内的病床、床头桌、地面、墙面、墙裙、顶棚、窗户、窗台、暖气、门、楼梯、扶手、洁具等公共区域的标志物及医院外环境的清洁;医用垃圾的回收、暂存;院内生活垃圾的运送及垃圾暂存点的清洁。
二、开水房、保安、技工、园艺、伙食科等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费用说明
1、本合同保洁服务费用为每月人民币 _ 元整( _元)。此费用包括甲方 个保洁区域,每区域人间费为 _ 元,及中午值班费用 _元。
2、后勤临时人员的管理费用为每月人民币 _ 元整( _ 元)。此费用明细详见附件《临时工工资明细》。
以上两项费用月合计人民币 _ _ 元整( _ )。合同期内变更费用,甲乙双方需重新签订协议。
第五条 付款方式
每月支付一次。甲方如未发现保洁质量问题,以支票方式于每月末最后一个工作日(如遇休息日或节假日,付款日期经协商可调整)全额向乙方支付本月的费用。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权修改作业内容、作业范围,调整作业时间。
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保洁用水、电、仓库等便利条件。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员工进行监督,对工作质量差、经常违反劳动纪律或多次被投诉的保洁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辞退、更换。
4、甲方有权对乙方保洁员工的劳动纪律、工作日程、保洁质量及时监督、检查及考核,随时提出改进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正,如乙方多次未达到作业计划标准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将终止合同。
5、甲方有权教育指导乙方相关员工遵守本职工作制度及法律法规,如因保洁工作未标、发现违规、引起纠纷或被上级部门处罚等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将终止合同。
6、合同期内,因政府部门下达的强制性政策而引起的费用增加,甲方有义务与乙方协商调整。
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工作人员要统一着装,衣帽整洁,遵守作息时间及工作流程、制度,在甲方服务区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承揽业务。
2、乙方派出一名主管负责人负责日常保洁工作质量检查和保洁工作紧急情况的处理,若乙方主管负责人不在作业现场,乙方临时负责人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指导,并按甲方的保洁工作标准进行检查。
3、乙方有义务对员工进行上岗前及工作中的业务培训,按甲方的相关规定对员工进行院内规章制度、防火、防盗等法规教育及职业道德教育,督促员工认真遵守,并进行有效的考核及检查。
4、乙方有权对所属员工进行调动、辞退,但不影响医院保洁的质量。
5、乙方需认真完成《物业清洁卫生保洁计划书》的作业项目和标准,确保卫生质量,达到甲方的满意。
6、乙方有责任为确保完成本合同而提供保洁必要的人力、设备、工具及充足的清洁物料,根据不同材质,采用相适应的清洁原料和操作方法。负责保洁设备工具的维修、保养,使之处于良好的正常使用状态,无偿提供甲方所需的生活垃圾袋等用品。(员工用消毒剂与院方使用消毒剂同步)。
7、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指导及遵守各项管理规定,须服从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规定的时间要求,如有变更或存在异议时,双方协商解决。
8、乙方在作业中不得擅自挪用甲方的物品,如不慎给甲方设施、材料及甲方客户物品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9、乙方在甲方日常保洁人员不少于40人,院内非固定保洁区域内(如礼堂、会议室、新改造搬迁科室等)的单次保洁由乙方另调人员无偿提供保洁服务。
10、乙方用工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在作业中要加强管理,安全生产。乙方应严格要求工作人员做好各项防护措施,在工作期间乙方员工、医患及家属发生任何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保洁工作中未达到保洁的质量标准,甲方将口头通知乙方,乙方需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整改,如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甲方将发出书面通知乙方,如限期内整改仍不达要求甲方将给予乙方每项不合格作业20元的处罚,并发出第二次书面通知,若仍不达要求甲方按每项不合格作业扣除乙方当月保洁费的1%。
2、乙方有义务保证各分担区内设置专职保洁员,因特殊原因缺岗时,乙方需在保证保洁质量的前提下安排好短期替班人员并尽快设专职保洁员,若替岗期间保洁质量不合格或替岗超过2周仍未设专职人员,甲方有权不付或少付该分担区的保洁费用。
3、甲方若违反第四条、第五条之规定,乙方有权终止保洁作业追究相应责任。
4、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无故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支付月保洁费的25%作为补偿金。
5、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良后果或对甲方造成损失时,由乙方承担责任(包括人身伤害)。
6、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造成自身和他人身体和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由自然力、地震、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甲乙双方的损失,双方均不负任何责任。
第八条 终止合同
1、乙方严重失职造成甲方物业管理的重大损失,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责任要求赔偿。
2、乙方发生严重违约后,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一个月内仍不能采取补救措施及行动,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3、甲乙双方任一方宣布或被法院判定破产,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在履行合同中,如合同中有未尽事宜或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执行日期
本合同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附《临时工工资明细》、《物业清洁卫生保洁计划书》作为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_ _ _ 乙方(盖章): _ _ _
地址: _ _ _ _ _ _ _ 地址:_ _ _ _ _ _ _
电话: _ _ _ _ _ _ _ 电话:_ _ _ _ _ _ _
代表人(签字): _ _ 代表人(签字): _ 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业管理合同 篇6
甲方:xxx(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x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确保xxxxx室内外整洁清新的高标准卫生环境,为xxx提供优美舒适的xxxxx场所,特将内外部卫生保洁工作承包给乙方,具体承包合同条款如下:
一、承包时间及费用
1、保洁承包时间从xxxx年xxx月xxx日起至xxxxx年xxx月xxx日止。
2、保洁费暂定每月元。(包括材料费、机械折旧费、维修费、员工工资费、福利费、管理费、上缴税金等)
3、甲方按月支付保洁费用,承包合同生效后,甲方于次月10日前现金支付或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如遇节假日等特殊情况,付款时间顺延,但时间不能超过7天。
二、保洁的形式和范围
1、保洁形式为日常保洁,也就是跟踪打扫,保洁时间为甲方的每个工作日,早上7.00—晚上10.00点钟。
2、保洁范围是甲方指定的室内外卫生和公共区域。
3、保洁标准,按甲方具体要求执行(具体标准附后)。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指派专人定期不定期按照卫生保洁标准进行检查,如发现卫生不符合甲方要求,先以口头形式通知乙方管理人员,立即整改,若不及时整改,,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视情况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处罚标准附后)
2、保洁人员应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指挥,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
3、甲方为乙方无偿提供用水、用电,并及时对供水、排水、排污管道进行修理。
4、甲方为乙方提供简单的办公、存放清洁工具、更换服装的房屋。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自行提供保洁工作必需的设备和工具。
2、乙方使用的保洁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仪容端正、品德良好,无违法犯罪纪录。
3、乙方定期或不定期指派管理人员对保洁工作进行检查,并定期征求甲方对保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
4、乙方可根据自身的工作特点自行安排工作程序,但工作时间必须与甲方的上下班时间相符合。
5、乙方应遵循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在卫生保洁过程中,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如发生人身安全事故,责任与费用由乙方承担。(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因甲方工作场地存在安全隐患造成的安全事故和因甲方安排指挥管理中出现的事故均由甲方负责)。
6、乙方负责保洁工的培训,保洁工作人员要统一着装上岗。
7、根据工作需要,或因情况更换保洁工,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
四、为保证整体卫生保洁工作的统一管理
甲方需求助外单位进行清洁(机械性清洁)和临时突击清理,以及院内小型建筑、拆迁、装修、安装等工程,在同等条件下应有乙方优先介入服务。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如乙方不能按照甲方要求的保洁标准完成保洁工作,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2、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否则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和新增内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可另补充增加协议条款。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物业管理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石家庄天元名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鉴于:
1、甲方依法设立、有效存续,合法筹建及拥有位于 物业的使用权,并在上述物业范围内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2、乙方依法设立、有效存续,从事商业物业运营筹备、销售策划、招商、经营管理等相关业务。
在此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乙双方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地产物业标的及事项
1-1甲方同意将位于 与乙方合作进行市场销售,建筑面积 平方米(核定面积以房管局测量的平面面积为准)。
1-2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该物业以 价格进行市场发售。该商业物业发售中,乙方收取物业售价 作为返租佣金。
1-3商业物业发售后,由乙方进行返租经营管理,具体返租条件详见商铺承租合同。
1-4对该物业地产总体,住宅 ,商业 物业管理由乙方统一进行管理,乙方应于 前成立独立法人机构对该地产进行整体物业管理,即对发售部分进行返租物业管理,对未发售部分进行委托物业管理。针对住宅及商业部分,甲乙双方共同制定相应的物业收费标准。
1-5甲乙双方签订合同5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30万元保证金,待商业物业销售后,从乙方返租佣金中扣除,乙方得到保证金5日内应派遣专业团队进驻完成对该地产商圈调查报告,业态定位方案、物业调整方案。由双方认同后进行实施。
1-6完成整体方案后,甲乙双方与地产销售公司共同制定商业地产销售计划及整体落实方案。
1-7乙方拥有对该物业整体规划、管理权,甲乙双方物业交接后,甲方不参与该物业的任何经营管理。
二、物业的交付
2-1甲方交付的物业具备条件由甲乙双方商定后以补充协议确定。甲方交付的物业必须符合补充协议约定,能够实现销售目的;如甲方交付的物业存在缺陷,危及乙方人身、财产安全的,甲方需维修至合格。
2-2交付时,标的物及设备、设施由甲乙双方签字交接。标的物消防设施安装完毕并通过消防部门的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双方签字验收后,视同甲方交付的标的物符合本合同约定,满足实现销售的目的和条件。
三、标的物的装修、维修及经营
3-1乙方根据甲方工程进度需要提供楼体内的商铺分割方案。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商场内的商铺分割方案进行空调、消防、供电等附属设施的安装调整和装修。达到和满足实现租赁的目的和条件。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4-1甲方为该商场的房地产权利人,有全部的、无任何瑕疵的法定权利、权限和能力签署本合同,享受和承担本租赁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4-2甲方有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约定配合销售地产的权利。
4-3甲方有按合同规定要求乙方提供相应商业技术报告的权利。
4-4因销售商业物业产生的各种税点由甲方承担。
4-5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各种佣金的义务。
4-6在双方物业交接前,甲方有物业管理责任。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5-1乙方拥有完整的.合法经营自主权。
5-2乙方有按合同约定收取佣金及物业费的权利。
5-3乙方有保证物业整体顺利经营使用的责任。
5-4 乙方有配合物业销售并提供技术支持的责任。
5-5乙方应按国家法律法规,保证物业守法经营的责任
六、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6-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6-2合同未有规定之处,甲乙双方以补充协议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完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能按照合同履约时,对方有权解除合同。
七、违约责任
7-1甲乙双方未协商一致单方提出解约,需向对方提供违约金200万元作为违约赔偿。
八、其他
8-1凡涉及双方权利义务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沟通,并以合同载明法定地址或合作地点送达,送达以对方签收为有效送达,如合同中所列地址有变更的,变更的一方应在变更之日起10日内通知对方,否则,任何一方向原地址发出的通知均视为送达。
8-2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效力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3若本合同的部分条款被认定为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8-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和本合同规定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8-5本合同各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一致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进行诉讼。
8-6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四份协议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合同各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日期: 日期:
物业管理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如下:
一、物业管理协议签订
1、甲方使用区域为 座 单元,本单元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此面积与甲方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租赁协议》中所提及建筑面积为同一面积)。
2、甲方应按照本协议,在与《租赁协议书》签约同时与乙方签订《创业大厦物业管理协议》,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物业费及其它
1、甲方根据本协议规定,同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向乙方缴纳物业费(此费用不包含用户自用电费、电话费、网络费、工作时间以外空调使用费等在内),物业费收费标准为人民币 0.5 元/建筑平方米?日。
2、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即日将物业费( 个月),计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元,及物业费保证金(相当于 个月物业费)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元,共计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元,一次性支付乙方,并按乙方的要求办理各项手续。
3、物业费保证金在本协议终止后10日内,并在甲方无违约的情况下,由乙方退还给甲方(不包含利息)。若乙方在协议期内扣除相应损失费或违约金,应书面通知甲方。若物业费保证金不足以抵偿损失费或违约金,乙方有权继续向甲方追偿。在合同期内,甲方在乙方自物业费保证金中扣除损失后,须立即将物业费保证金数额补齐至原数额。
4、物业费为每 个月支付一次,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须于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7日内将物业费交到乙方或指定银行帐号。
5、乙方开户行:建行清华园支行
乙方账号:11001079900053000177
6、其它费用:
甲方除须缴纳物业费外,还须承担下列费用:
(1)自用电费(1.0元/度)
(2)电话初装费及资源占用费
(3)网络初装费及使用费
(4)工作时间以外的空调制冷使用费(详见空调加时收费标准)
加时空调收费标准
a、1300平方米以上按:每天(8小时)每平方米0.32元收费,但最高收费不超过3900元
b、1000平方米以上-1300平方米以下按:每天(8小时)每平方米0.1681元收费
c、1000平方米以下按:每天(8小时)1200元收费
d、无特殊情况加时空调开启时间为8:30分-17:30分
(5)其它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及乙方制定的一切有关该房产的规章制度的规定,使用该房产协议区域及按规定使用公共区域及公共设备。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各项管理规章的实施。
3、甲方有权向乙方投诉管理服务方面问题。
4、甲方有义务
服从乙方的.管理,同时甲方须保证其雇员、访客及其受甲方许可进入大厦内的人员在使用、管理、维护该房产过程中遵守本协议及大厦的相关规定。甲方的雇员、访客及其受甲方许可进入大厦内的人员在使用、管理、维护该房产过程中的失责行为、违约行为、侵害行为,均视作甲方自身的行为,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
5、甲方置于该房产内财产的相关保险事宜由甲方自行解决或委托乙方协助办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6、甲方同意乙方(或乙方授权的代理人)在合理的时间内,经事先通知(或在紧急情况下,未经事先通知)进入该房产巡视,检查该房产内部各部分状态或处理紧急事项。需由甲方负责进行的维修,甲方应根据乙方(或乙方授权的代理人)的要求立即自行出资予以维修;否则乙方(或乙方授权的代理人)有权代为维修,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甲方拒绝承担此费用,乙方有权从物业费保证金中扣除。需由乙方负责进行的维修,乙方应立即派人进行维修,由此对甲方置于该房产内的财产造成损坏的,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7、甲方进驻大厦后,不得私自改变建筑原貌,未经乙方允许不得在楼外及楼内公共空间、墙面张贴设置广告、标牌等,不得影响建筑物内外景观,不得以任何形式占用楼内公共空间。
8、如果甲方对使用单元进行装修,应提前向乙方申请,经审核通过,并与乙方签订相关的装修管理文件后,方可施工。
9、因甲方对该房产使用、管理、维护不当等原因而致他人财产或人身受到损害时,甲方应自行解决由此而引发的纠纷,并自行承担由此而导致的损失及后果。
10、甲方不得在大厦内进行非法活动,不得进行任何妨碍或侵扰其他用户的活动。如有上述行为,乙方有权终止与其的一切协议。
11、甲方有义务保持楼内整洁,不得在公共区域内堆放货物或杂物。如发生上述情况,经乙方书面警告2小时内不予清理,乙方有权予以制止、清理,并向甲方征收清除费。如甲方拒付清理费,乙方有权从物业费保证金中扣除。如甲方因特殊情况,需临时占用公共空间,甲方须提前向乙方提出申请,得到乙方批准后,按乙方批准的物品存放地点和存放期限统一存放。
12、甲方不得在楼内存放任何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以及进行任何危害楼宇和人员人身安全,或引致投购保险失效或使保险费增加的活动。
13、未经乙方批准,甲方不行擅自更改、迁移或增大用电水装置或空调的负荷。用电量超过大厦提供的基本电量,甲方应交纳空调及超出部分的电贴费及相应的工程改造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