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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合同

时间:2023-06-05 11:05:48 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分包合同范文汇编6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分包合同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实用】分包合同范文汇编6篇

分包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本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范围及内容:

  4、 工程量:

  二、工程内容及工期

  1、 工程内容: 岩石爆破、碎渣清运至甲方指定位置(30米以内) 。

  2、 工期:

  自公安部门批准爆破手续后 内完成(报批手续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不得超过2天),如遇中雨以上(以气象部门发布的气象资料为准)和其它不可抗力,工期顺延。

  三、工程造价及付款方法

  1、 工程造价:预算价 元,工程单价爆破单价为 元/ m3。

  实际核算方式:总造价按实际发生的总爆破工程量×单价计算。如总方量不足 m3,爆破单价为 元/ m3。

  工程合同一经签定,不受任何价格调整影响,按合同标准进行结算。

  2、 付款方式:本合同签字生效后,乙方进场后 天,甲方付乙方 % 工程款,用于购买各种材料;期间爆破工程量完成一半时,甲方支付乙方 工程进度款;验收合格后 内支付工程款所有余款;质保金 元 天内付清。

  四、工程量核算与确认:

  1、 爆破施工前,甲乙双方按照设计要求对总的爆破工程量进行共同测量计算,并经双方签字后确认;

  2、 施工中如遇甲方临时增加的新的爆破工程量在上一款的基础上,爆破范围扩大或深度增加,则该新增工程量以工程签单的形式经双方签字确认,单价不变;

  3、 实际发生的总爆破工程量由上述两款方量相加后得出。

  五、质量、安全及验收:

  (一)、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爆破工作技术操作规程和爆破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保证在安全的前提下快速完成爆破相关的工作;

  2、甲方在施工条件方面有义务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甲方在施工质量等方面给予相应的指导,并进随时行监督检查。如果乙方在施工中不按国家颁发的爆破工作技术操作规程和施工规范的要求施工,造成的质量、安全事故、返工浪费等,按照情节轻重,由乙方赔偿部分或全部经济损失。

  3、 乙方按照设计图纸进行爆破施工并达到设计标高、超挖或欠挖控制在100mm以内;

  4、 乙方爆破块石大小满足机械清运要求,石块直径不大于300mm。

  (二)、安全管理及责任:

  1、乙方在进入施工现场以前,要自行做好安全教育,必须注意重视安全生产,严格按照相关国家颁发的爆破安全操作规程施工,轻伤频率控制在千分之一以下,杜绝发生重大伤亡事故。

  2、乙方在深坑作业时,必须要有防护措施。架设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由乙方自备。

  3、 乙方采取先进的爆破方法、合理的施工工艺及有力的技术措施,确保周围建筑物安全及人身安全。

  4、 本工程质量等级:

  5、 现场代表:甲方 、乙方 、监理方 。

  (三)、爆破机械及现场爆破器材的`管理:

  1、乙方在施工中,使用乙方自带的爆破相关机具(如钻孔机具、防爆毯、厚钢板等),乙方在开工作业前,必需对从业人员进行全面的施工技术教育和技术交底,以及安全技术交底,做到每个工人全面熟悉爆破的各种机械的性能、操作规程、安全知识、指定专人操作;

  2、乙方应对机具、材料妥善使用和保管,不得损坏和丢失,施工中乙方必须按施工图施工,听从现场施工员的指导,测量、放线由甲方负责。施工爆破现场所有从业人员严禁吸烟及用火!

  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 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各种款项;

  2、 乙方进场前,清除全部石方上的植被和土层,为爆破施工创造条件;如不能及时提供爆破所需条件造成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负责;

  3、 以划线或木桩的形式,标明爆破范围和标高;

  4、 协助乙方负责爆破时的人员疏散及安全警戒工作;

  (二)、乙方责任:

  1、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施工;

  2、 结合本工程特点,编制合理、可行的爆破施工方案;

  3、 负责办理爆破方案审批手续;

  4、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甲方要求进行爆破施工,标高及范围达到甲方设计规划及合同中的质量要求;

  5、 做好爆破时的安全警戒工作,承担爆破器材、物品的运输、存放及管理。

  6、 采取必要的技术及防护措施,严禁产生飞石,确保周围建筑及在建设施的安全和人身安全。如出现违规操作造成的人身及周围建筑物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赔偿所有损失,包括工期延误的损失。

  7、 如延误工期,每超过工期一天,每天支付违约金 元。

  8、 每次放炮后,渣石必须及时清运,以免影响后续爆破施工;如安排不当造成影响后续爆破施工,由此而造成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9、 乙方施工人员食宿自理。

  七、附件:

  1、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分包合同 篇2

  1.定义

  1.1在合同中下列词语,除上下文另有说明外,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发包人:协议书中指明的将工程项目委托给承包人完成的当事人。

  (2)承包人:协议书中指明的接受发包人委托并完成工程项目的当事人。

  (3)协议书:发包人与承包人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对通用条款所做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4)规范:与合同履行相关的政府强制性标准、规范,以及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适用的其它标准、规范和技术规程。

  (5)图纸:按照协议书的约定,发包人负责设计时向承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计算书和类似性质的技术资料,以及由承包人负责设计时向发包人提供的所有图纸、设计说明、计算书、操作和维修手册以及类似性质的其它技术资料。

  (6)工程师:由发包人指定并根据其授权履行合同管理职责的人员。

  (7)工程: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完成的全部施工内容之总称。

  (8)区段: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节点工期或约定先行验收、移交的工程任何特定部分。

  (9)验收:对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的全部或部分结果进行评价,以判定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标准。

  (10)竣工:承包人履行完毕合同约定全部义务(质量保修义务除外)并经验收合格。

  (11)完工:承包人完成协议书特别约定的任何区段的施工并经验收合格。

  (12)开工日期: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开始履行合同义务的绝对或相对日期,协议书中约定由工程师签发开工令确定开工时间的,则为工程师签发开工令上指定的日期。

  (13)竣工日期: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应将工程竣工的绝对或相对日期。

  (14)完工日期: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应将协议书特别约定的区段完工的绝对或相对日期。

  (15)节点工期:协议书特别约定的区段,从其开工日期起至该区段完工日期止的时间。

  (16)现场: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为现场组成部分的任何其它场所。

  (17)进场:承包人为履行合同义务而将人员、机械、材料组织进入现场。

  (18)材料:将构成工程组成部分的,承包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一切设备、制品、构(配)件、成品、半成品、建筑原料等各种主辅材料。

  (19)发包人代供代扣代付材料:协议书中约定的由承包人委托发包人负责供应并委托发包人在工程款中扣除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款直接支付给供应商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及设备。

  (20)技术资料:协议书中约定的,为保障设备的正常运作与有效维护,承包人应随同设备一起提供的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技术参数、线路图及其它相关资料。

  (21)服务:协议书中约定由承包人所承担的设备安装、调试、质量保修及提供技术援助、培训等义务。

  (22)样板: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确认的材料、施工方法及施工效果的验收标准。

  (23)竣工验收资料:法律法规规定或发包人与承包人约定的,工程竣工后,承包人负责整理与提交的竣工图、施工技术档案、施工管理资料、材料试验与检测报告、工程结算书等工程施工相关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工程竣工验收记录、开工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小结、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技术交底卡、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竣工图。

  (24)合同价: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发包人所应支付的款项。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除协议书另有约定外,组成合同的文件及其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相关《补充协议》;

  (2)《合同协议书》;

  (3)《合同通用条款》;

  (4)图纸;

  (5)规范、标准;

  (6)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或工程报价单。

  3.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3.1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可单方变更合同及3.4款规定情况外,对合同的任何其它变更,除非清楚地以书面形式并由各方签字盖章,否则不发生合同变更之效力。

  3.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时,发包人与承包人均有权解除合同:

  (1)因国家法律法规的修改,导致合同的继续履行违法的;

  (2)因政府征收、规划调整,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3)因出现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4)符合法律规定的其它解除合同条件的。

  3.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一方申请或被申请破产的,合同对方有权解除合同。

  3.4 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的,发包人有权直接减少承包人的承包范围直至解除合同,对此,承包人无权向发包人提出任何补偿或赔偿要求:

  (1)超过协议书规定或工程师指定的开工日期5天,承包人仍未进场的;

  (2)承包人虽已进场,但承包人未按协议书约定或工程师指定时间开始实际施工,并且在发包人或工程师给定的宽限期内承包人仍未开始实际施工的;

  (3)承包人实际施工进度,与协议书约定的工期、节点工期或承包人提交并经工程师审核认可的进度计划相比,延迟10天以上, 且承包人没有采取切实可行赶工措施的;

  (4)承包人无合同依据且未经发包人同意中途退场的;

  (5)在验收过程中(含中间验收),承包人的工程施工质量被判定为不合格,承包人未在工程师指定的时间内开始整改,或者超过工程师规定的期限仍未整改合格的;

  (6)对工程师或政府主管部门提出的安全文明生产整改要求,在指定期限内未予落实的;

  (7)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分包、转包的;

  (8)承包人伪造、虚报企业资质的;

  (9)承包人在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商业腐败和欺诈行为的;

  (10)有证据证明承包人组织民工向发包人聚众闹事等影响到发包人正常工作的;

  (11)协议书中规定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3.5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超过30天,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连续停止施工超过30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6一方依据3.2、3.3、3.4、3.5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27条的约定处理。

  3.7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的要求将承包人的所有临时建筑物、机械、工具、设备和物料迁离工地。

  3.8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9除3.2、3.3、3.4、3.5款情况外,发包人与承包人任何一方欲解除合同时,均须事先与对方协商达成一致。

  4.合同转让与分包

  4.1未经双方协商一致,发包人与承包人均不得将其在合同中的任何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4.2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未经发包人的同意,不得将合同约定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给第三人,用于本工程的主要设备(如塔吊)或主要材料(如钢筋、混凝土、砌体)必须要承包人直接采购,不得由第三方采购,否则发包人视为承包人违规分包。

  4.3发包人任何有关分包的同意,不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应担负的责任或应尽的义务,承包人对任何分包商、分包商代理人、分包商的服务人员及工作人员的行为、违约及疏忽负责。

  4.4承包人应保证其选择的'分包商具备法律规定的承包相应工程的资质,如承包人选择的分包商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发包人有权撤销承包人的分包决定。如因分包商不具备资质从而使发包人因此蒙受损失,承包人应负全额赔偿责任。

  4.5当分包商就其所承包部分工程的施工质量向承包人保证的质量保修责任期限超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合同规定的质量保修期限时,承包人应在与发包人合同规定的质量保修期结束后,将其对分包商的该项权利无偿转让给发包人。

  5.工程师的权力

  5.1工程师既可为发包人委托的独立监理公司人员也可为发包人之员工,具体人员名单与分工由现场管理代表在协议书或向承包人出具的授权书中明确。现场管理代表可随时单方对前述授权进行变更或解除,此种变更或解除自通知到达承包人后即时生效。

  5.2发包人与承包人一致同意,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工程师享有下述权力:

  (1)组织设计交底、图纸会审;

  (2)巡视和监管现场;

  (3)纠正承包人的错误施工方法;

  (4)判定检验报批及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质量;

  (5)隐蔽验收;

  (6)各区段完工后的施工质量验收;

  (7)指令承包人在限定的时间内,对被判定为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任何部分进行拆除、整改;

  (8)指令承包人对现场施工安全隐患等进行整改;

  (9)指令承包人在限定的时间内,提交合同履行相关方案与计划;

  (10)指令承包人制定或执行相关的赶工措施;

  (11)验收承包人进场材料、设备并批准或拒绝其进场使用;

  (12)指令承包人在规定期限内,将不合格材料、设备予以更换;

  (13)组织召开合同履行相关会议并指定承包人参加人员;

  (14)指令承包人向在现场的其他承包人提供施工配合条件;

  (15)指令承包人完成与承包人合同义务相关的各项零星工作。

  5.3除5.2款中所明确的权力外,工程师还可行使为保证合同正常履行而必然隐含的权力。但是,工程师就下述事项所做出的决定或签署之意见,如未经发包人现场管理代表的书面认可,对发包人不发生效力:

  (1)签发开工令、停工令与复工令;

  (2)审核与批准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等;

  (3)工程进度与结算付款审核;

  (4)指令承包人撤换不能胜任、玩忽职守的施工人员或班组;

  (5)竣工验收;

  (6)免除、减轻承包人的任何合同义务;

分包合同 篇3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_________(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

  发证机关:_________

  资质专业及等级:_________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_________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分包范围:_________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_________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_________

  结束工作日期:_________

  总日历工作天数:_________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_________.

  7.总(分)包合同

  7.1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 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

  8.1 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套。

  9.项目经理

  9.1 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称:_________.

  9.2 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0.1 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经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10.2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_________;

  (2)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水、电、热、电讯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3)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劳务分包人自身的手续除外)_________;

  (5)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_________;

  (6)在年月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_________,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_________.

  10.3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质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0.4 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交工验收;

  10.5 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分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0.6 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10.7 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10.8 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劳务分包人义务

  11.1 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

  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1.2 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11.3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1.4 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1.5 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1.6 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11.7 做好施工现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1.8 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资料及其他设施;

  11.9 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1.10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与检查

  12.1 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2.2 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3.安全防护

  13.1 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13.2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分包人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保护措施费用。

  13.3 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由工程承包人负责供应。

  14.事故处理

  14.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处理。

  14.2 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5.保险

  15.1 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2 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4 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必须,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劳务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_________.

  15.5 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6.材料、设备供应

  16.1 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_________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具体表式见附件一);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

  符合要求,劳务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

  16.2 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6.3 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或其他要求)_________.

  16.4 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凭采购凭证,另加%的管理费向工程承包人报销。

  17.劳务报酬

  17.1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计算:

  (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2)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

  (2)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

  17.2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除本合同17.6固定的情况外,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17.3 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劳务报酬共计_________元。

  17.4 采用第(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分别为: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元;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元;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元。

  17.5 采用第(3)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价单价分别为: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元;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元。

  17.6 下列情况下,固定劳务报酬或单价可以调整:

  (1)以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基准,市场人工价格的变化幅度超过_________%,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2)后续法律及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的,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2)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_________.

  18.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8.1 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事故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18.2 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每日将提供劳务人数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

  18.3 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按每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过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对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

  19.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19.1 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预付款_________元;

  (2)中间支付:_________.

  19.2 采用计时单价或计件单价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双方约定支付方法为_________.

  19.3 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劳务报酬、工程变更调整的劳务报酬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劳务报酬,应与上述劳务报酬同期调整支付。

  20.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20.1 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劳务分包人使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据本合同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劳务分包人,保证施工需要。如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费用另行约定。

  20.2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一览表见附件二。

  20.3 程承包人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见附件三。

  21.施工变更

  21.1 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劳务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 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劳务分包人损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21.3 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劳务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1.4 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劳务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22.施工验收

  22.1 劳务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劳务分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验收;工程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劳务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劳务分

  包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内未租织验收的,视为劳务分包人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但工程承包人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22.2 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劳务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劳务分包人对其发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施工配合

  23.1 劳务分包人应配合工程承包人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劳务分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劳务分包人配合时,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之外,劳务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发生的工期损失和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2 劳务分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工程承包人应配合劳务分包人工作或确保劳务分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24.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24.1 全部工作完成,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24.2 工程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工程承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14天内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尾款。

  24.3 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5.违约责任

  25.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工程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第19条、第24条的约定,不按时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

  (2)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5.2 工程承包人不按约定核实劳务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应按劳务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每日_________‰的违约金。

  25.3 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劳务分包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工程承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劳务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

  25.4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劳务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_________元的违约金;

  (2)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_________违约金;

  (3)劳务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劳务分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25.5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6.索赔

  26.1 工程承包人根据总(分)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劳务分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总(分)包合同。

  26.2 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劳务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分)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工程承包人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发包人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工程承包人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劳务分包人。

  26.3 当本合同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

  26.4 工程承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工程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作时间延误和(或)劳务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报酬及劳务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劳务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出延长工作时间和(或)补偿经济损失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1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劳务分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1天内未给予答复或未对劳务分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

  项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劳务分包人应当阶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26.5 劳务分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索赔。

  27.争议

  27.1 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27.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28.1 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

  29.不可抗力

  29.1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29.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劳务分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工程承包人应协助劳务分包人采取措施。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认为劳务分包人应当暂停工作,劳务分包人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劳务分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29.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作业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劳务分包人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4)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械设备损坏,由工程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5)停工期间,劳务分包人应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6)工程所需清理、修理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7)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29.4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0.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30.1 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劳务分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工程承包人和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如劳务分包人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0.2 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劳务分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收到处置方案后 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改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工程承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31.合同解除

  31.1 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 如在劳务分包人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工程承包人应通知劳务分包人终止本合同。劳务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工程承包人应支付劳务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1.3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应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4 合同解除后,劳务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工程承包人应为劳务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

  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2.合同终止

  32.1 双方履行完合同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3.合同份数

  33.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各一份;本合同副本_________份,工程承包人执_________份,劳务分包人执_________份。

  34.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并送备案后生效。

  35.补充条款

  附件一:工程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构配件计划

  附件二: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机具、设备一览表

  附件三:工程承包人提供周转、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

  工程承包人(公章)_________ 工程劳务分包人(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分包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项目:室内装修、水电安装

  分包单位:

  分包单位负责人:

  承包人(甲方):

  地 址 :

  分包人(乙方):

  地址:

  为满足工程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分包内容:砌体工程、涂料工程、吊顶工程、楼地面工程及清单内容。

  4. 工 期:除涂料工程以外的所有施工内容在15日完成,全部施工完成25日内。

  5. 合同总价:本合同预计总价暂定为人民币300000元(大写:叁万元 ),最终以结算价为准。结算时价格按照本合同所确定的价格,工程量以实际收方工程量为准。

  6. 劳务单价及工作内容列表(详见附件 一 )。

  7. 甲方视实际情况,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及内容做出增减或者调整,也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某一分项、某一产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单位或供应商。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也不以此作为对其余项目合同单价做出调整的理由。

  二、分包方式及说明:

  1.分包方式: 合同单价是综合单价包干价,工作内容见附件 一 ,全部包干至成品交验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

  2.乙方包人工、包机械使用;并负责在分包范围内全面履行甲方在总包合同中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承担全部与本工程有关的责任。乙方按照甲方同建设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简称总包合同)约定的施工内容和范围进行劳务分包,施工机械使用由乙方自行租赁,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内。乙方必须自行施工本工程,不得将本工程转包或再分包。

  3. 经商定,乙方委派 为工长, 为技术员, 为质安员,以上人员负责施工现场日常工作,未经甲方项目经理同意不得更换,否则按每人次10000元给予处罚。合同签订人必须到现场处理施工协调工作,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不到施工现场的按每人次500元给予处罚。乙方的项目负责人签署的一切文件,均不代表甲方行为。

  三、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

  四、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五、总包合同(根据项目情况提供)

  1甲方应提供总包合同,供乙方查阅。当乙方要求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的副本或复印件。

  2乙方保证以甲方的立场全面履行总包合同的各项约定,不得以不知情等理由拒绝执行总包合同和专业分包合同的约定。

  六、图纸

  甲方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份,份数不足由乙方自费解决;乙方负责全部竣工图的编制和交档。

  七、质量要求、安全目标、文明施工目标:

  1. 质量要求:

  (1)按总承包合同和本劳务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等有关规范验收,本工程必须达到质量评定 等级,并满足甲方质量要求。

  (2)乙方必须按照现行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规程施工作业,对施工质量先进行全面自检,然后提请甲方项目部和质安部检查验收。隐蔽工程未经甲方项目部和质安部检查验收和检验达不到要求的,严禁隐蔽。乙方擅自隐蔽,甲方有权要求其改正,因乙方擅自隐蔽及擅自隐蔽后拒不改正,所造成的一切损

  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提供的辅材必须经甲方认样、认质才可使用。所有进场材料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本工程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因乙方使用不合格产品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提供的材料乙方有义务进行检查和验收,如质量不达标,乙方有权拒绝施工,否则造成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但经甲方技术部和质安部鉴定,可以使用并达到业主方要求的除外。

  2. 安全目标: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发生,杜绝火灾及重大机械事故。

  3. 文明施工目标:

  (1)必须按四川华西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要求进行施工,达到甲方标准化文明施工现场的标准要求。

  (2)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现场文明施工不合格或被罚款,由乙方承担甲方的损失,同时甲方将按每次 元处罚乙方。

  八、双方义务:

  1. 甲方义务:

  (1)甲方应对乙方进行遵纪守法、安全消防及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统一制定各项管理标准,组织编制和审核年、季、月施工计划和材料计划,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履行甲方和业主签定的合同中甲方的义务.

  (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施工所用的图纸等技术资料,对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时提供电源和水源接口,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3)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

  (4)负责与业主方、监理方、设计等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2. 乙方义务:

  (1)人员:必须保证入场作业人员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符合作业要求,工人年龄应大于18周岁,小于50周岁,特殊作业人员须符合国家有关年龄、技能等相关规定。乙方作业人员均须持有效身份证,且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工程所在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规定办理有关证件,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将其人员花名册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报甲方备案。乙方隐瞒进场人员有关影响施工安全的病情、病史不报,从而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2)质量: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图纸、安全及技术交底、验收标准、规范等进行施工,完成合同约定的作业任务,服从甲方的统筹安排、统一调动,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乙方应承担并履行总承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对本劳务分包合同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并就工程质量与甲方向业主方承担连带责任。

  (3)工期:乙方应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项目部的'进度安排,确保甲方总承包合同工期顺利完成,甲方有权针对乙方的工作质量好坏调整乙方的工作人员和工作范围,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由此发生的结算变化,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的裁决,完善内部作业人员的安全交底工作。

  (4)合同:乙方应与其进场作业人员签订劳务或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投保,积极参加项目部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会。

  (5)管理:乙方必须建立完善的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对作业班组实行有效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等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6)材料计划: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现场项目部提供的进度计划安排,做好材料计划工作,材料计划表交甲方项目部,甲方项目部进行审核后组织材料到场,如因乙方计划不及时,造成的停窝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包括甲方公司的直接及间接损失)。材料计划要求准确、及时,按照甲方现场项目部规定的格式进行填写,如乙方所提供的计划超过现场使用量,由此造成的浪费、材料库存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可在其结算费用中进行冲抵。乙方的材料计划表应提前提供给甲方项目部,一般材料应提前 3 天,需加工的材料必须提前一个月提供(如玻璃、石材、钢材加工件等)。甲方委托乙方代购的材料,须经甲方验收,采购材料的费用由乙方在工程款支付时提供相应采购发票,甲方予以支付。其中乙方的代购劳务费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

  (7)成品、半成品保护:乙方在施工中应与各工种、工序配合,保护成品、半成品,因乙方原因发生的成品、半成品的损坏、破坏等,甲方将给予乙方每次100--500元的处罚,同时责令乙方修复并赔偿全部损失。

  (8)食宿:乙方负责进场人员的食宿。

分包合同 篇5

  承包单位(甲方):

  住所: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分包单位(乙方):

  住所: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将_____________工程的所有项目的施工任务交由乙方完成,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建设工程概况

  1、总体工程名称:

  2、分包工程名称:

  3、工程地点:

  4、分包工程范围:

  5、承包形式:

  6、工程期限:

  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计划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合同总工期为_____日。

  7、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规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程必须达到质量评定等级。

  (2)标准规范: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本合同条款符合总承包合同的要求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负责协助乙方对项目的施工组织与管理工作,保证交付时的工地是能施工的;对乙方承担施工任务的质量、安全、进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制订生产、技术、质量、安全、材料等方面的管理规定和责任制,规范生产;制定施工进度总计划,并负责安排乙方实施;

  (2)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图套,并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负责本工程的全面技术管理,解决图纸和施工中的技术问题,检查监督乙方施工中的技术工作;

  (3)负责本工程的全面质量安全管理,批准有关质量安全措施及方案,检查监督乙方施工中的质量安全工作;

  (4)甲方要及时派驻合格的工地代表,施工期间如要更换代表,应提前通知乙方,并保证更换的代表是具有相应资质的;

  (5)及时提供生产设备和材料;工程完工时,及时验收;劳动报酬要按期发放。

  2、乙方权利与义务

  (1)对本合同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工人投入工作;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图套、验收规范等施工,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制度,保证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

  (2)安全生产,自行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项罚款;

  (3)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安排制定施工计划

  (4)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工程竣工时,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5)保管好甲方交付的生产设备和材料,保护工程周围的设施;

  (6)乙方必须为进入本工地的所有职工办理意外伤害等各类保险,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处理;乙方要及时派驻合格的工地代表,施工期间如要更换代表,不得擅自更换,更换前,应提前告知甲方,并保证更换后的代表是具有相应资质的。

  第四条、合同价款

  1、本工程价款根据下列两种方式择一确定:()

  (1)本工程为招标工程,合同价款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本合同及本工程所形成的一切税金,由乙方自行负责;在建设单位要求的情况下,可由甲方代扣代缴)。此价作为拨付承包款项、材料、设备、工程备料款的依据,除甲方同意工程量增减或设计变更外,结算时不再进行调整。

  (2)本工程为非招标工程,在全部工程的施工图预算未审定前,合同价款(暂估价)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本合同及本工程所形成的一切税金,由乙方自行负责;在建设单位要求的情况下,可由甲方代扣代缴)。此价作为拨付承包款项、材料、设备、工程备料款的依据,但不作为结算的依据。结算价款以甲方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为准。

  第五条、工程质量与检查验收

  1、乙方按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评定标准、设计变更洽商单等组织施工,经建设单位及监理检验,达到交工验收条件为准;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交底记录和甲方要求组织施工。未经甲方有关人员的书面通知,不得自行变更施工工序、质量标准、设计要求或自行进行材料代换;

  3、工程质量按建设单位方规定要求合格率______%;

  4、乙方因施工质量问题,应无偿返修至合格,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费用从承包费用中扣除,因甲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5、由于甲方供应材料质量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损失,整改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六条、材料、机械设备供应与管理

  1、本承包工程所需全部材料、成品、构配件等由甲方供应管理,乙方按甲方制定的有关材料发放及使用管理规定进行领取、使用,不得浪费。因乙方原因造成浪费,甲方有权对浪费所造成的损失按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到现场材料按甲方指定位置堆放,日用日清,保持现场的整洁。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使用剩余的材料应即时退库,丢失剩余材料按丢失材料原值从承包者承包款中扣除。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使用剩余的废材料应即时运到甲方指定位置堆放,丢失使用剩余的废材料按原值从承包者承包款中扣除。

  4、乙方领用材料必须与使用材料、剩余材料及废材料相符,出现材料不符情况,按材料丢失处理。

  第七条、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1、甲方对乙方承担的本协议工程应进行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

  2、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甲方发布的安全操作规程,因乙方违章作业或违反有关规定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应配合土建施工单位实施施工作业场地的维护和清洁工作;

  4、乙方所有特殊工种工人具备相应的`资质,不得安排无资质人员从事非本专业工作。

  第八条、工期延误

  1、因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非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不可抗力事件结束_____小时内,双方就损失情况和工期延期进行协商;

  2、因建设单位或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设计、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未按约定支付工程备料款、工程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等建设单位或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

  3、因建设单位提出变更计划或设计、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未提供施工现场水、电源、道路接通条件,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等建设单位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由于建设单位原因造成窝工,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准备相应索赔资料向建设单位索赔,索赔费用分配双方另行协商;

  4、一周内非甲、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_____小时。

  5、分包人不能按分包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应承担违约责任,但因上述四款造成工期延误的,分包人不算违约,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保密条款

  1、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所获得的图纸资料及在施工过程中所取得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工作成果属甲方所有,乙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以任何方式泄露;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把与合同有关的资料给出版社和新闻机构发表或学术引用,或者使用本合同任何部分进行促销和做广告宣传;

  3、对于乙方使用的新技术和新方法,甲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

  4、本合同的保密条款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保密资料依法定途径公开前,同样具有约束力。

  第十条、工程转包与再分包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所涉及的全部工程项目或劳务作业转包或部分再分包给他人。

  第十一条、合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没按设计规范要求施工,监理下发整改通知达________次的;

  (2)延期十天没有进场施工,或拖延工期达施工进度计划同期期限_____%的;

  (3)发生重大工伤事故,或发生工伤事故后不及时处理影响工程进度或受害人向甲方主张权利的;

  (4)拖欠材料、人工费用不及时处理,致使相关人员向甲方主张权利的。

  2、甲方没有按合同要求拨付工程款达应拨付工程款数额______%以上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应在甲方解除合同_______日内清场,每逾期一天,乙方自愿按总工程价款的_______%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履行瑕疵的,都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产生纠纷,则各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若无法协商,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乙方因本工程需要,以甲方名义对外提起诉讼的,甲方应予协助,相关律师代理费、诉讼费、保全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本协议壹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代表: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盖章):

  代表: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分包合同 篇6

  发包人:张家界市路桥总公司慈茶公路A01标项目经理部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慈茶公路A01标段工程具体情况,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现就乙方承建本项目施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慈利县蒋家坪境内。

  二、承包内容

  乙方承建甲方工程项目中 路面底基层、基层 施工,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全部路段水泥稳定层的施工,(1、搅拌水泥稳定层材料的一切机械设备、管线、等材料设备费费用如、中缝模板、钢丝、铁铅,等人工施工费用,4、水泥稳定层的摊铺、找平 、及道路维护等人工费用。 )

  三、工程数量

  工程数量详见施工图,中间计量数量以实际完成并经有关技术部门验收合格产品数量为准。由于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不改变本协议各项条款的执行。

  四、工期要求

  根据本项目工期要求,计划工期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共 天。

  五、工程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及行业现行的技术标准、施工规范组织施工。本合同项目必须全部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且工程一次验收合格 。乙方必服从建设单位、监理及甲方现场人员的质量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对不服从管理、不按设计文件和规范作业、偷工减料、更换不合格材料等造成本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者,建设单位、监理及甲方现场人员有权责令乙方无条件返工,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直至达到本合同规定要求。

  六、承包形式

  经双方协商,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方式承包,单价详见附件1《劳务报酬清单》,合同价格一经确定,不再进行调整。《劳务报酬清单》中单价包含了乙方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施工费用,包括本项目承包过程中发生的所有人工费、材料费及设备运费及保管费、机械使用及进出场费、小型临时设施费、供电、供水、排水、通风、照明、通信、与工程有关的协调费用、各类差价,管理费、利润及税金(除营业税)、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七、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大写: 整(小写RMB: 元)。待本项目末次清算后一个月内无息返还乙方应得的履约保证金余额。

  八、中间计量及价款支付

  乙方按规定时间向甲方报送当月工程技术资料及数据,由甲方核实后统一向建设单位报送计量支付报表,在乙方达到计量1万立方米后,甲方可以支付给乙方的工程劳务费用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劳务费用比例为 85%,余下部分款项在本合同工程项目交工验收后7日内支付 15% ,一次性全部结清。

  九、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驻工地机构名称:张家界市路桥总公司慈茶公路A01标项目部,甲方驻工地代表:

  2、组织供应施工设计图及有关设计文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技术交底,下达施工进度计划,组织协调有关各方工作。负责本项目的控制测量、试验检测,负责制定及施工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物资、计量支付、财务管理等控制管理办法,指导、督促、检查乙方在劳务承包过程中的执行情况。负责本项目竣工文件的编制、收集、归档、整理和上报工作。

  3、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甲方有权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作适量调整。当乙方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措施不能满足甲方要求时,在结清乙方所完成工程款后,甲方有权另行组织劳务队伍进场施工,乙方无条件退场。

  4、负责以项目部名义统一购买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亡保险,费用由甲方全额承担。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等有效证件。 乙方驻工地代表(现场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2、按甲方的各项交底要求,严格按国家操作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精心组织施工。 按甲方的工期计划要求,认真编制施工作业计划,每月应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月工期计划。严格执行安全协议书中的规定,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3、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务作业人员工资。

  十、违约责任

  1、因乙方施工原因向甲方进行处罚,甲方则按处罚金额的`1~1.5倍对乙方进行相应处罚。

  2、出现一次重大质量事故,除乙方承担责任和费用外,并处乙方10000元以上违约金; 出现一次民工上访事件,则对乙方处以5000元违约金;出现一次伤亡人事故,则对乙方处以10000元以上违约金。

  3、凡因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环境保护或其他事件,被新闻媒体曝光,给甲方企业信誉造成影响的,除由乙方采取补救措施外,每发生一次对乙方处以人民币20000元违约金。

  4、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

  5、当乙方管理人员不到位、劳务人员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危及本合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作业、环境保护和社会治安等,甲方有权对乙方责任人实施经济处罚,要求相关人员限期离开现场,情节严重的,交司法机关处理,并对乙方处以10000元以上违约金。

  6、乙方以甲方及甲方下属单位名义对外发生任何民事行为,视为乙方违约,则对乙方处以10000元以上违约金。

  7、乙方中途退场,视为乙方违约,甲方除没收乙方缴纳的全部履约保证金外。

  8、在计量确定的前提下,甲方拖延支付劳务价款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根据乙方施工各项损失予赔偿。

  十一、合同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当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事宜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工程正式验交并办清财产移交手续后,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完劳务费用后即告终止。本合同正本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壹份。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慈茶公路A01标项目经理部

  签订日期:二〇一七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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