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订合同模板集锦九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签订合同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签订合同 篇1
1、注意对货物的信息进行明确约定
——在销售合同中,作为供方,应注意对供货的基本信息进行准确、详细约定:
1)名称(品名)、型号、品种等表述应完整规范,不要用简称。
2)规格应明确相应的技术指标,如成分、含量、纯度、大小、长度、粗细。
3)花色,如红、黄、白要表述清楚。
4)供货的数量要清楚、准确;计量单位应当规范,一般采用公制计量。
2、应注意对货物质量标准进行明确约定
——作为销售方,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及货物特性将质量标准与需方约定明确:
1)如参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等应在中明确约定标准的名称。
2)如果是参照企业标准,应注意该企业标准应为已依法备案。
3)凭样品买卖的,双方应对样品进行封存,并可以对样品的质量予以说明。
4)双方对货物质量有特殊要求的,也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3、应注意对货款的'支付方式进行明确约定
作为供方,应特别注意在销售合同中对需方货款支付时间、金额(应明确是否为含税价)进行明确约定。建议在合同中约定要求需方支付一定金额预付款或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供方才予以发货,或者在合同中约定供方收到需方支付的货款全款后发货。
4、应注意对质量检验时限进行明确约定
为保障供方的合理利益,一般应在销售合同中对需方进行产品检验的时间进行限制规定,即在限定时间内如需方未提出质量问题,则视为检验合格。同时,在机械设备的销售中,同时建议约定需方在质量检验(验收)合格之前,不得使用产品,否则,视为验收合格,供方对此后的质量问题不再承担责任。
5、应注意对违约责任进行明确约定
1)延期付款责任:作为供方,应在合同中明确需方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同时还应根据供货情况对需方货款的支付进程、期限等进行必要的控制,如发生需方货款迟延支付、差额支付等情况,应视情况追究其违约责任,减低风险。
2)违约金的数额不应过高亦不宜过低,过高可能会有被仲裁机构或法院变更的风险,过低则不利于约束买受人。
6、其他事项
企业可以根据货物实际情况对产品包装要求、包装物回收、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装卸货责任、商业秘密保守、诉讼管辖地等约定清楚,以降低合同履行风险,并尽可能保障作为销售方的合法、合理利益。
签订合同 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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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1. 在供应商开发流程中,收集完供应商信息之后,应该进行的工作是: √
A 询价
B 信息反馈
C 筛选
D 议价/核价
正确答案: A
2. 对供应商的品质能力实行“三检”制度的内容不包括: √
A 自检
B 互检
C 他检
D 专检
正确答案: C
3. 在供应商评审项目中,对供应商制造能力的考察范围不包括:
A 生产设备
B 员工人数
C 厂房空间
D 厂商距离
正确答案: B
4. 企业考核供应商的两个指标是: √
A 交货期和质量
B 交货期和价格
C 质量和柔性
D 信誉与财务状况
正确答案: A √
5. 在供应商评审项目中,企业的财务状况属于对( )的考核。 √
A 技术能力
B 品质能力
C 管理制度
D 经营状况
正确答案: D
6. 企业对供应商的相关信息进行评审的原则是,选择( )的供应商。
A 报价最低
B 质量最好
C 交货速度最快
D 最合适
正确答案: D
7. 企业与供应商是对手关系特征的是: √
A 供应商的数量很多
B 价格适度重要
C 公开程度高
D 位置比较近
正确答案: A
8. 对于企业而言,采购合约的签约地点要尽量选择: √
A 供应商所在地
B 本公司所在地
C 双方的中间位置
D 任何地点
正确答案: B
9. 在采购合约结构中,正文部分的内容不包括: √
A 物品名称与规格 √
B 货物包装条款
C 仲裁
D 采购双方企业名称
正确答案: D
10. 在采购合同的权责规定中,负责合同条款履行与跟踪的人员是: √
A 采购经办人
B 与采购行为有直接关系的部门主管
C 总经理
D 财务部门
正确答案: A
判断题
11. 供应商开发是采购部门的`事,其他部门最好不要干涉。此种说法: √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 错误
12. 厂商的闲置设备越少、厂房的剩余空间越小,说明该企业的制造能力越强。此种说法: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 错误
13. 企业的一切工作都应该以制度做指导、以流程来检验、以标准来坚持。此种说法: √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 错误
14. 采购合同的签署人一定是企业法人或持企业法人委托书的人员。此种说法: √
正确
错误 √
正确答案: 正确
15. 在采购合同的权责规定中,要求采购经办人负责保管合同原件。此种说法: √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 错误
签订合同 篇3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施工合同作为施工企业安排施工、进行索赔、控制工程成本和进行竣工结算的依据,并且为转移风险提供可能,所以施工企业应重视合同管理,适时进行制度建设,建立合同管理体系,以达到控制企业成本、降低企业风险的目的。本文结合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实际情况,归纳和总结了合同签订和管理中的问题及提高措施。
[关键词]施工合同 签订技巧 管理提高措施
施工合同规定工程的造价、工期和质量,这是普遍存在于建筑业的观点。在这一认识的支配下,当事人往往把施工合同所表达的丰富内容抽象化,肢解为几个支离破碎、互不相关的概念和数字。于是,合同签订后,即束之高阁;纠纷临头时,又手忙脚乱,笔者通过对部分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状况的调查,都印证了这一问题。工程实践中存在的施工合同无管理、施工合同挂历与施工项目管理分离、施工合同管理与施工企业管理相脱节的情况,既源于对施工合同作用的偏颇之见,又对工程建设承发包双方的利益造成损害。
针对这种情况,施工单位在推行项目法施工、实行管理层与作业层分离等转换内部经营机制改革的同时,重新认识施工合同在建筑市场管理、施工企业管理、施工项目管理中的作用,重视改善施工合同在签订和管理过程中的法律问题,对于提高企业经营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一、施工合同的作用
1.合同是项目施工的依据。项目管理部门要根据工程规模、难易程度组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计划、报表、竣工结算等要按合同的约定编制、报送,工程的质量、进度等都需按合同的要求组织施工,工程的材料、设备等应按合同约定的规格、数量、价格进行购买。
2.合同是发生纠纷时企业进行索赔的依据。索赔合同索赔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由于业主违约引起,主要指业主未按《示范文本》规定完成应该完成的工作以及未能按时拨付预付款、工程款、拖延图纸审批、拖延对承包方提出变更、索赔的答复等;二是由于工程项目本身变更引起,如工程量的变化、材料价格变化、现场签证等;三是由施工条件和环境变化引起,如一周内连续停水、停电超过8小时,连续大雨不能进行室外作业等。
3.合同能够有效转移企业风险。《示范文本》中有违约、索赔、争议、保险、担保等转移风险条款,如能将这些内容协商并写进合同,那么就可将业主违约、工程变更以及自身在施工中发生的一些意外伤害向业主或第三方转移。
二、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通过合同作用的叙述可以看出,合同关系到施工企业的工程进度、风险转移和争议处置等涉及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问题,对施工企业意义重大。因此,对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和技巧进行归纳和总结是十分必要的。
1.合同内容的严谨性和合法性
(1)确保合同措辞的严谨性
目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普遍采用建设部与国家工商局共同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但也有使用业主与承揽方协商起草的其它合同文件。建设部与国家工商局共同制定的示范文本,签订合同前仔细阅读和理解通用条款十分重要,如果使用由业主起草的合同文本,则更应该仔细研究,对关键词和关键语句含义要达成共识,避免在理解合同条款时产生多义性和随意性。
(2)确保签订合同的合法性
签订合同的内容要合法,内容的合法性具体表现在工程合同的各项条款中。合同的主要条款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反映了当事人对合同的要求,工程合同价款中,履行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关系到有关双方权利和义务等各项条款,在订立合同时应考虑全面、细致,避免出现责任不清。
2.审查发包人和分包人的资质等级及履约能力和信用
施工单位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对发包人和分包人主体资格的.审查是签约的一项重要的准备工作。我国法律规定,从事建筑工程设计、房产开发的企业或从事工程监理、建筑施工的企业都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等级,承包人承包的项目应当是依法批准的合法项目。违反这些规定,将因项目不合法而导致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因此,在订立合同时,应先审查建设单位是否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否取得相应的经营资格和等级证书,审查建设单位签约代表人的资格,审查工程项目的合法性以及发包方的履约能力和信用情况。在现实工程中对分包方的审查相对审查发包方更为重要,施工单位与分包单位的法律纠纷在工程中最为普遍也最为棘手,如何防止各分包单位的违约对施工单位来说至关重要。
3.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几项内容
工期、质量、造价是建设施工企业的最重要问题,因此有关这三个方面的合同条款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必须详细考虑和制定。
(1)对工期的规定。实践中关于工期的争议多因开工、竣工日期未明确界定而产生。开工日期有“破土之日”、“验线之日”或“合同签订之日”之说;竣工日期有“验收合格之日”、“交付使用之日”、“申请验收之日”之说。无论采用那种,均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
(2)对工程质量的规定。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不再是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质量评定的主体,竣工验收将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因此,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参加验收的单位、人员,采用的质量标准,验收程序,须签署的文件及产生质量争议的处理办法等。
(3)对工程造价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最常见的纠纷是对工程造价的争议。由于任何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都不可能避免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和材料差价的发生,所以均难以“一次性包死,不作调整”。因此,合同中必须对价款调整的范围、程序、计算依据和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材料价格的签发、确认做出明确的规定。这样,将对后续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依据。
三、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一些技巧
1.明确规定发包方、总包方和分包各方的责任和关系。尽管发包方与总包方与分包方之间订有总包合同和分包合同,法律对发包方、总包方及分包方各自的责任和相互关系也有原则性规定,但实践中仍然常常发生分包方不接受发包方监督和发包方直接向分包方拨款造成总包方难以管理的现象,作为总承包施工企业,不仅要与业主签订总承包合同,同时也要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因此,不仅在总包合同中应当将各方责任和关系具体化,在分包合同中也应将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具体化,便于操作和管理,避免或减少纠纷。
2.规范监理工程师及双方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我国《民法通则》明确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及其它工作人员的经营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发包方、承包方、监理等方参与生产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和施工管理工作人员较多,但往往职责和权限不明确或不为对方所知,由此造成双方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合同应明确列出各方派出的管理人员名单,明确其各自的职责和权限,特别应将具有项目变更、签证、价格确认等权利的人员、签认范围、程序、生效条件等做出明确的规定,防止其他人员随意签字,给各方造成损失。
3.量化合同中关于不可抗力的相关约定。施工合同《通用条款》对不可抗力发生后当事人责任、义务、费用等如何划分均作了详细规定,但发包人和承包人都不能认为不可抗力的内容只是这些。对此,在合同实践中很多合同的《专用条款》一栏都无约定内容。《通用条款》未明确,实践中双方难以形成共识,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可能发生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程度应予以量化。如几级以上的大风、几级以上的地震、持续多少天达到多少毫米的降水量、降雪量等等,才可能认定为不可抗力,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4.详细规定工程进度拨付款和竣工结算程序。在实际操作中,合同对工程结算一般只限于对工程进度按月拨付款或按工程进度拨付款的规定,而对如何申请拨款、如何审核确认拨款数额以及双方对进度款额认识不一致时如何处理等等问题往往缺少详细的合同规定,这样很容易引起双方的争议,影响工程施工进度。一般合同中对竣工结算程序的规定也较粗,不明确,不利操作。因此,施工合同中应特别注重对拨款和结算程序的约定,以避免不必要的争议,确保工程进度。
5.运用担保制度降低风险系数。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可以运用法律资源中的担保制度,来防范或减少合同条款所带来的风险。在实践中我们发现,通常都是业主要求施工单位向其出具履约担保,而业主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却较少。因此,从减少纠纷和降低风险出发,施工企业在向业主提供履约担保的同时,也要求业主向施工企业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四、新形势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提高措施
社会主义新形势下,虽然一系列建筑法规的出台规范了施工合同的管理和实施,但总体来说,施工合同仍存在意识淡薄、管理水平低等问题。为加强合同管理,提高合同质量,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做到管理有规章、签约有约束、履约有检查,提高合同履约率,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笔者认为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强化合同意识及合同观念。这不仅是施工企业规范经营,提高效益的主观要求,也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环境中,依法治企的客观要求。其中一个重要的途径是加强合同管理教育,建立全员合同管理培训机制。合同管理教育的内容要适应国家法律及相关知识完善和发展的需要,通过教育,使企业各个层次人员都能牢固树立合同意识和法治观念,营造良好的企业合同管理氛围。
2.建立有效的合同管理体系。施工企业必须在深入研究企业自身的体制、机制、规模和现状基础上,结合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一般特点,有针对性地建立起符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和要求的合同管理体系,理顺信息流通渠道,适应施工合同动态管理、过程管理、风险管理的需要。
3.设置合同管理机构和专业人员。施工合同的管理必须注重专门化、协调化和信息化。具体而言,就是在施工企业内(包括集团和公司)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和保存合同,配备专门的专业人员具体负责合同管理工作,强化合同管理过程中企业内各部门之间的分工、协调与合作。
4.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施工企业必须建立一整套完善、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才能将合同管理工作落到实处。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项制度:施工企业内部会审制度、审查批准制度、印章制度、检查和奖励制度、统计考核制度、合同管理评估制度、合同管理目标制度以及合同管理质量责任制度。
5.实施合同信息化管理。随着科技的发展进步,以及《合同法》对电子、传真、数据交换等新型合同订立的确认,我们应当大力推行合同管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立文档编码及检查系统,建立文档的收集、处理制度;建立行文制度、传达制度、确认制度,以提高工作效率、节约社会资源。
施工合同是施工企业安排施工、进行索赔、控制工程成本和进行竣工结算的依据,并且为转移风险提供可能。所以施工企业不仅要重视施工合同的签订过程,还应重视合同管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与学习,提高制度建设水平,建立科学的合同管理体系。
参考文献:
[1]梁慧星.合同法的成功与不足[J].中外法学,1999,(6).
[2]陈小君.合同法学[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xx:221.
[3]梁泠曦.谨慎签订合同避免企业风险[J].中国安防,20xx,(5).
签订合同 篇4
签订装修合同注意事项1
在签订装修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装修合同中对于工程承包方式的规定。工程承包方式主要有三种方式,既全包:装修公司全权负责装修材料和施工;清包:装修公司只负责施工,装修材料由住户负责;半包:装修公司负责施工和部分材料。
签订装修合同注意事项2
在签订装修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装修合同中对于付款方式的规定。对于钱的问题,是装修纠纷出现的主要原因,所以在签订装修合同的时候对于付款方式需进行规定,一般是装修前期付款60%,木工验收合格之后在缴纳35%,确保房屋装修完成,验收合格之后在缴纳5%。
签订装修合同注意事项3
在签订装修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装修合同中对于工程延期的规定。有时候由于装修施工期间各种外界和内部原因,例如装修材料出现问题、验收不合格、装修设计需要调整等会造成工程延期,而对于工程延期需要按照明确责任人,确保个人利益不受损害。
签订装修合同注意事项4
在签订装修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装修合同中对于后期保修的规定。一般正规的`装修公司对于装修施工之后的服务体系应是全面合理的,一旦住户在装修之后出现各种问题,也会有快捷的解决方式。所以在签订装修合同的时候需要对于后期的保修条款进行明确的规定。
签订装修合同注意事项5
在签订装修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装修合同中对于施工中费用的规定。在施工过程中,必然会使用到水电等,而对这部分产生的费用应明确付款人,以免在装修完成之后因为这笔费用产生纠纷。
签订合同 篇5
毕业生刚踏出大学校门走入社会,租房可以说是不可避免的事,那么如何在租房中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签订合同是最好也是最有效的方法,签订“租房合同”需要注意四个事项:
一、要求房东出具房产证原件以及房东本人身份证,各复印一份,经核实无假后方可签约。签“租凭合同”时要写明租房期限,租房具体地址,要求所填具体地址与房产证上保持一致。
二、签“租凭合同”时要写明租房期限、租房具体地址(要跟房产证上一致),室内包含设施(因为如果是有装修而且有家具的,要写清楚,以免以后退租时引来纠纷),水电费、物业费、有线电线闭路费等由谁付,房屋租金并备注上(乙方在租用期间,甲方不得再收取任何名义为由的任何附加费用。)
三、在写明房屋租金条款后注上“乙方在租用期间,甲方不得再收取以任何名义为由的任何附加费用”。另需注意的是,如房东委托他亲戚或是朋友帮忙代理租房事宜的,可以的话,签合同时需要房东亲自来签,若不然,要他的亲戚或是朋友出具一份“授权委托书”,里面具体写明委托人和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等,还要写上“本人特委托上列代理人替本人办理相关租房事宜、签署有关文件”。
四、若出租人并非房东,签租赁合同必须注意,签订的租赁合同必须房东认可,租赁期限不能超过原租赁合同。如有附加条件如安全、环境因素等,与房东商议后,争取写入合同附加条件中,必须注意的是,订金最好在签好合同并写上附加条件之后再支付。
五、签合同时要出具的材料包括:双方身份证原件(是用来看的),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一份,委托书(如果不是房东本人的情况下)。再有就是两份“合同”,这样差不多就可以。
注意有七类房屋是不能租的:
一、未经综合验收、新建的房屋不能出租。
有的.开发商或房屋所有人急功近利,甚至将未经综合验收部门验收的房屋出租给承租人,这样做一是违反国家法规,二是对承租方的安全造成威胁。
二、没有产权证的房屋不能出租。
产权证是房屋的权属证件,没有产权证就无法证明房屋的法律关系,从而就没租赁的法律基础产权证是建立租赁关系的第一条件。
三、没有房屋证件的房屋也不能出租。
虽然产权证是建立租赁的关系第一要件,但它不是唯一要件。要使租赁关系合理合法,出租人要持房产所有证件及其它有关房地产证件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证件,只有获得了租赁证,出租行为才合法,出租手续才完备。
四、未经原租人的书面同意,承租不得擅自将所有房屋在转租出去。
如果未获得原租人的同意,承租人私下将房屋转租出去,会引起法律纠纷,原承租人会因侵权而被原出租方起诉,并被罚款。
五、属于违章建筑不能出租。
有的单位或个人未得到规化部门批准,私自建起房屋并出租,对于这类房屋,不但规划部门要对其罚款,强令其限期拆除,而且房管部门因其无产权证和租赁证而进行处罚。
六、产权属于共有的房屋,在共有的人未一致同意出租的情况下不能出租。
即使是大多数共有的人同意也不能出租,因为,这就会对不同意出租的共有的人造成侵权。
七、已抵押的房屋,在未得到抵押权人的同意之前,不得出租。
已经设抵押之屋的所有权的行使实际在法规上已经受到限制。抵押人在出租已经设置抵押的房屋之前必须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也是一个法律程序。否则出租行为无效。
签订合同 篇6
前言:
随着集团公司对移动网络建设工程管理的加强,对移动网建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工期、质量、工程验收、入账、资产转固等工作内容的要求更加明确也更加严格,已经细化到对各省移动网络建设管理的考核指标中。
为了适应集团公司管理要求,也为了更加有效地实现对全省移动网络建设项目的工程施工管理,同时,为规范工程建设各环节人员的行为准则,也为实现工程建设管理的“公平、公正、公开”,结合20xx年已发布的各项工程管理相关各项管理制度,公司制订并发布本管理办法,要求全省各州市分公司及省公司各相关部门严格执行。
一、关于合同签订。
1、合同的种类及签署流程。
合同分为四类,第一类是土建施工合同,第二类是电力施工合同,该两类合同由地市分公司自行招标并选择施工单位,向省公司物资采购与管理部门报备即可,施工合同的金额在100万以内的由分公司自行审批及签署,金额超过100万的需要经过省公司审批核准后再由分公司签署。第三类是设备安装合同,该类合同由省公司统一招标,由省公司选定中标施工单位并制定工程份
额,施工合同由各州市分公司与具体分配的中标施工单位签署,合同审批的原则与第一及第二类相同,受100万金额的审批权限制。第四类是室内覆盖安装合同,该类合同由省公司统一招标,由省公司选定中标施工单位并制定工程份额,施工合同由各州市分公司与具体分配的中标施工单位签署,签署室内覆盖安装合同必须具备2点:1、完成物业协议的签署;2、审核通过的设计方案。室内覆盖安装合同受100万金额的审批权限制。
2、合同签署的时点。
合同签署由于受到不同的'启动条件限制,可以按照:工程启动会后、工程开工通知发布后、或项目初设批复后,以先到来的时点为准,该时点之后就可开始施工合同的签署。
3、合同签署的时限要求。
开始启动合同签署之后,签署的合同涉及到与项目总体工程量之间的匹配关系及相关要求如下:
开始签署合同后1个月内,签署合同所包含工程量应不少于总工程量的30%;
开始签署合同后2个月内,签署合同所包含工程量应不少于总工程量的70%;
开始签署合同后3个月内,签署合同所包含工程量应不少于总工程量的90%。
4、尚不具备签署条件的合同,可暂不签署,但应向省分移动网络公司网建部报备。
5、省分移动网建部及各州市分公司都要按照招投标的结果对各施工方进行工程份额、工程量进行分配及安排。
6、如果施工方在超出合同签署的时限要求时,并且应该已经具备签署条件的情况下不签署施工合同,则州市分公司需要向施工方发出“合同签署催办函”,要求施工方及时按招投标结果签署施工合同,如果超出“合同签署催办函”要求时限时,可以由各州市分公司发起书面申请,报请省分移动网建部、省分物资采购与管理部审批同意后才可更换。
7、当发生因施工方对招投标的结果不满意而不愿意签署施工合同的情况时,施工方要向分公司提交书面说明;分公司针对此情况需要更换新的施工方,由各州市分公司发起书面申请,报请省分移动网建部、省分物资采购与管理部审批并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才可更换。
二、关于合同执行的工程实施。
1、合同签署之后,合同各方因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
2、对于分公司签署的施工合同,因为施工方的原因导致的工程开工时间、工程进度情况、工程施工质量、存在转包情况等等因素而影响合同执行的,需要变更合同或终止合同,分公司需要提交书面申请给省分移动网建部及省分物资采购与管理部,获得批准并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才可实施。
3、对于省分物资采购与管理部牵头签署的施工及供货合同,
因为施工方或供货方的原因导致的供货时间、供货量、工程开工时间、工程进度情况、工程施工质量、存在转包情况等等因素而影响合同执行的,需要变更供货比例、改变供货商或变更合同及终止合同,省分移动网建部需要提交书面申请给省分物资采购与管理部,获得批准并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才可实施。
三、关于合同执行的款项支付。
1、正常付款流程:州市分公司工程实施部门发出付款申请----?报省分移动网建部项目负责人审核批准,同意之后将相应金额放到下月拨款计划中----?下一个月内款项支付到施工方。
2、州市分公司的施工合同签署后,第一笔款项的支付与工程实施情况关系不大,省分移动网建部督促各州市分公司按合同约定请款并拨付相关款项给各州市分公司。
3、各州市分公司要加强工程进度的管理,按工程进度及时支付进度款项。
签订合同 篇7
一、约定结算和预算的浮动比例
很多装修公司为了接单,而故意用低廉的装修价格来吸引投资,但是在施工的过程中会不断的加码,导致最终酒店的装修预算超出。原因是装修公司在报价单中少报了工程的量,少算了装修材料或者漏报了装修必须的项目。为了防止这样的情况发生,在签订酒店装修合同的时候就必须要将预算和结算的浮动写进酒店装修的合同里去。
二、约定装修材料的环保性
签订装修合同的同时,还要规定装修材料的环保性能。比如说对水泥、砖、板材、油漆的用材中含有的甲醛、苯、氨等有害物质的限制。这是因为有的公司会在材料这一块牟取暴利,在装修合同里漏掉环保材料的条款,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约定责任的归属方
还有,在合同中,要避免装修公司对装修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额外费用出现逃避责任的问题,在签订装修合同的时候,就要把“工程质量和验收”的部分重要条款加入进去,并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条款的补充。
四、约定具体的细节事宜
工程结束的时候,如果出现墙砖脱落、木板发霉的现象,装修公司却用材料不合格和业主的保护不当拒绝放工的话。其实没有经过业主的验收并且还没有投入使用的工程项目出现质量问题,是要由装修公司来承担责任的,并且业主可以拒绝验收。为了防止这样的情况发生,酒店装修投资者应该在材料交接环节使用《材料交接单》,在材料使用前交给装修公司验收,并且进行详细的记录,记录下材料的品牌、规格、数量、单价等等信息。
签订合同 篇8
关键词一:合同公章
签订合同一定要明白合同的主体甲方、乙方。注意联系方式一定要写清楚,且在盖章的时候特别要求:不仅要盖公司名称的章,还要把装修公司的名字一并写上,不能一个章子就算了,而且公司的章要与所签订合同的装修公司名字相符合,不能有半字的差错。如果不符,必须问明二者之间的关系,并在合同上注明。如此做的理由是一旦发生纠纷,一定要有装修公司比较完整的法人登记情况,以备将来投诉或起诉,省去查询的麻烦,而且能够找到确切的责任承担者。
关键词二:明晰报价
说完合同盖章、主体身份确认的问题,下面我们来讲一下装修合同中具体事项应该注意的问题:装修公司一般喜欢装修的总体报价,混淆材料笼统报价,混淆概念多算费用。签合同时将某一材料笼统报价计算,施工时更换单项材料,从中赚取差价。比如:只说五金件总价多少钱,并没有说明五金件具体用什么品牌,业主在此忽略了,装饰公司从其中以不同的材质赚取差价。此外,还会炮制一些不具体或可多种解释的条款,来糊弄业主。业主在签订合同时候特别要注意这一项,要明确材料,注意仔细询问清楚,并且明确标明。
关键词三:一个都不能少
对于装修过程中材料的增减情况一定要提前写入合同,切不可在装修的过程中增减材料,造成装修最后超出预算。如果在施工的过程中,因为施工项目的增减或其他因素,须对原合同进行变更的,消费者与装修公司必须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的变更协议,与此相关的工期、工程预算及图纸都要做出变更,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特别提醒:与装饰公司签订合同,一定要详尽,书面文件一定要齐全,经双方认可的工程预算书以及全套设计、施工图纸,均为合同的有效构成要件。业主一定要与装饰公司签订好并且保护好,不要丢失了,另外消费者应把以上三项文件及支付费用的`单据妥善保存。
装修合同是家装质量的约束凭证,也是避免家装纠纷的保证书。因此,签订家装合同时一定要在全面考察市场价的基础上,对于装修流程、所需建材、详细价格、基本工艺等都要有一个大致了解,对协商到的设计和施工都要写入合同或补充协议里,做到细致入微,才能将装饰公司挖的“陷阱”彻底铲除。业主在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详细了解情况,切不可疏忽大意,可以多问问有经验的人和装修过来人,确保合同签订万无一失。
签订合同 篇9
一、选择正规的家装公司,签订合同之前,业主应先审查装饰公司的手续是否齐全。
二、参观装饰公司正在施工的装修现场,检查工地施工工艺以及工人的素质,还应该着重检查施工工地的管理、卫生和防火情况。
三、对装饰公司提供的设计方案要有详细的设计样图。预算报价,客户应该严格审定,如有可能找相关专家咨询。如果委托装饰公司选择建材的话,装饰公司一般会提供预选的.材料样品,客户应该保存以便日后检查对照。
四、在签订合同时,应详细注明施工工期、几次验收程序(包括材料、隐蔽工程、局部和整体验收等)、详细制作过程的说明、甲乙双方各自提供的材料的明细表和日期等,同时还应约定好违约金的赔付比例。在约定装修的材料标准时,一定要非常细致,包括外墙、内墙、顶棚、地面、厨房、卫生间、阳台等,每个部位使用材料的品牌、型号都要清楚标明,不能笼统地用“国内名牌”、“国际名牌”之类的字眼。
五、验收方式可在合同上约定由政府质检站来验收,这样你就可以不为请质检站而另付费用。
六、合同要由法定代表人签订,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要复印委托书,同时向装饰公司索要工商执照的复印件和资质证明的复印件,这两个复印件都应该加盖公司章,还要索要项目经理和工程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公司正式职工的工作证复印件以及联系电话。
七、交付的工程款要由业主亲自交到公司财务,并索要建筑安装专用发票,尽量防止出现其他人代收工程款的情况。
八、工程完工后不同的项目有不同的保修期,客户可依具体情况与公司商议,保留原证件或扣留部分工程款作为装修的质量保证金。
九、上述装修合同有三种形式:即承包人包工包料,部分包料,承包人包工、住户自己包料,在装修中还应注意以下几种情况,装修公司包料的,要向其索要购买的材料明细表、合格证、发票;业主自己包料的,选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有中文标志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装修材料。
十、预算项目变更时,双方应该重新签订协议。
十一、另外,在装修工程竣工后,空气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检测不合格的,如属承包人的责任,承包人应返工,并承担相应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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