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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合同

时间:2023-06-09 08:17:51 合同 我要投稿

【精品】房屋合同集锦七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房屋合同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品】房屋合同集锦七篇

房屋合同 篇1

  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个人版一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代理人(签字):

  承租方(签字,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 甲方将其拥有的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2、 3、 该房屋情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上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期限、用途

  1、 该房屋租赁期共月月日止,合同租赁期满后乙方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租赁权,双方约定在下一个租赁期内,根据市场行情租金涨跌幅度的10%范围内协商决定。租赁期满后,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将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办公使用,不得作为其他用途。

  3、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并搬离其所属物品。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其他费用

  1、该房屋年租金人民币 )。

  2、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支付方式为:租金每季度付一次,第二次付款,即新季度月初10号之前支付。以上费用首次付款共计元(大写: ),合同签订时乙方以现金交付甲方代理人。第二次起付款汇入以下账户:

  四、保证金

  乙方于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该房屋保证金 元,大写

  ( ),甲方向乙方提供保证金收据,合同期满,若乙方

  无违约行为,甲方应在合同到期当日将保证金无息退给乙方。

  五、房屋维护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结构使用安全。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个人版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个人版。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

  2、该房屋所属设施的日常维护由乙方负责,各种意外引起后果自负。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但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

  工。租赁期满后,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全部。

  五、违约的处理

  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修复的;

  (3) 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 拖欠房租累计15天以上的。

  2、因甲方房屋权属问题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按合同年租金20%的额度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在租赁期内,甲方因非乙方违约的情况,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甲方应退还剩余租金,同时按合同年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个人版文章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个人版

  六、免责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依照政府房屋租赁政策或法律规定必须变更或终止合同的.;

  4、依照政府房屋拆迁公告规定时间需要拆除房屋的。

  5、因上述原由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七、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代理人(签字)乙方代理人(签字)______ 甲方代理人身份证号________ 乙方代理人身份证号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个人版二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出租给乙方XX使用。

  一、租房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月租金为____元,缴租为____支付一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元),以后应提前___天支付。

  三、约定事项

  1、乙方正式入住时,应及时的更换房门锁,若发生因门锁问题的意外与甲方无关。因用火不慎或使用不当引起的火灾、电、气灾害等非自然类的灾害所造成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无权转租、转借、转卖该房屋,及屋内家具家电,不得擅自改动房屋结构,爱护屋内设施,如有人为原因造成破损丢失应维修完好,否则照价赔偿。并做好防火,防盗,防漏水,和阳台摆放、花盆的安全工作,若造成损失责任自负。

  3、乙方必须按时缴纳房租,否则视为乙方违约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个人版合同范本。协议终止。

  4、乙方应遵守居住区内各项规章制度,按时缴纳水、电、气、光纤、电话、物业管理等费用

  乙方交保证金________元给甲方,乙方退房时交清水,电,气,光纤和物业管理等费用及屋内设施家具、家电无损坏,下水管道,厕所无堵漏。甲方如数退还保证金。

  5、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如遇拆迁,乙方无条件搬出,已交租金甲方按未满天数退还。

  6、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另水;_____吨气;____立方电;___度

  甲方签章(出租方):电话;

  乙方签章(承租方):电话;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屋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________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转租给乙方使用、收益、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租房屋的情况

  1、甲方依法承租的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有居住/非公有居住)房屋已(书面告知公房出租人/按房屋租赁合同的转租约定/征得房屋出租人书面同意),由甲方将上述承租房屋________(全部/部分)即____号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转租给乙方。该房屋的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2、该房屋的共用或合同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的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予以明确。甲、乙双方同意附件(二)、(三)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乙方在本合同转租期满向甲方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1、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该房屋________(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租用公房赁证)(编号________)。该房屋的用途为________,乙方承诺按________(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租用公房凭证)所载明的用途使用该房屋。

  2、乙方保证,在转租期间未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取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三、转租期限及交付日期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转租期为____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保证该转租期限未超出________(租赁合同/前一个转租合同)的租期。

  2、转租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在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转租期届满前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转租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________币)______元,月租金总计为(________币)______元。(大写:______万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______角整)。该房屋租金______(年/月)内不变。自第______(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______(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2、乙方应于每月__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支付违约金。

  3、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它费用

  1、在房屋转租期间,乙方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________等费用由________(甲方/乙方)承担。其它有关费用,均由________(甲方/乙方)承担。

  2、乙方负责支付的一述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在转租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用时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转租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或出租人要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的,应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4、在转租期间,出租人需要对该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具体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在条款中另行商定。

  5、乙方需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则应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后方可进行。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____日内应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________币)________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2、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房屋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1、在转租期间,乙方再转租房屋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转租期间不将该房屋承租权转让给他人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交换使用。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例

  在转租期间,租赁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随之终止,因本合同终止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___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但下列情况除外:

  1、该房屋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2、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或者拆迁的。

  3、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4、甲方已被告知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______倍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房屋合同 篇3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及单位: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甲、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____市相关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

  一、出租物业坐落地点及设施情况:

  1。甲方将其位于____市__________区 __________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租给乙方使用,用途为__________,房屋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

  2。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见附件。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的验证依据。

  二。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限共____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租赁期内,甲乙双方未经协商一致均不得提前解约。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若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____元整/月(此价格不含相关税费),乙方应同时交纳首期租金____元给甲方。

  2。该房屋租金按____支付,支付时间为____ ,以甲方实际收到为准。

  3。乙方若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则乙方需按月租金的5%支付滞纳金。拖欠租金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收回此出租房,乙方须按实际居住日交纳租金并承担违约责任。

  四。租赁条件

  3、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进行违反法律法规及政府对出租房屋用途有关规定的行为。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若擅自转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乙方承担对甲方及丙方的`违约责任。

  6、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或其内部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及时联络进行维修并负担所发生的费用。7、租赁期内乙方因使用需要对出租房屋或屋内设施进行装修或改动,须经甲方同意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甲方有权对装修或改动情况进行监督。合同期满时乙方不得移走自行添加的结构性设施,甲方也无须对以上设施进行补偿。

  五个人房屋租赁给公司合同范本标准版个人房屋租赁给公司合同范本标准版。合同的终止

  1。租赁期限届满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终止。

  2。乙方应在期满当日将房屋钥匙及正常使用状态下的附件中所列物品交给甲方。房屋留置的一切物品均视为放弃,甲方有权处置,乙方绝无异议。

  3。若乙双方中的一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

  六。违约的处理

  1。乙方违约的处理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拖欠房租壹个月以上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年租金20%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另行据实赔偿,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 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及物业管理费等有关费用达壹个月时,甲方有权用押金支付上述费用,乙方承担造成的一切后果。

  (3) 租赁期限届满,若乙方未能将设施完好的房屋及时交给甲方,乙方应按原日租金的贰倍按实际天数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 租赁期内若乙方中途擅自退租,所预付的租金及押金甲方不予退还。

  九。特别约定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房屋合同 篇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基本情况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2,甲方将出租的房屋房型为……。

  3,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二、租赁用途

  1,乙方租赁该房屋作为……使用。

  2,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使用用途。

  三、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双方可在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的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整,租金以……方式支付。

  2,双方议定首期支付……个月租金,支付……个月押金,以后按每……个月结算一次,提前……天支付下次房租,押金不变,甲方在收到乙方租金(包括押金)后必须开具予乙方。

  五、其他费用

  1,乙方须自行缴纳在租赁期内实际使用的:①水费,②电费,③煤气费,④电话费,⑤有线电视费及……,并按单如期缴纳。(在费用上打勾)

  2,乙方应把已缴纳过的单据复印件交与甲方。

  六、甲方的`义务

  1,甲方需按时将房屋及附属设施交付乙方使用。

  2,房屋及附属设施在非乙方的过失和错误使用的情况下受到损坏时,甲方有修缮的责任并承担相关的费用。

  3,甲方应定期对房屋和设施进行维修保养(提前10天通知乙方)

  4,甲方应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使用纠纷。

  5,在甲方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之前,应负责配备租赁房屋内的装修,灯具,厨房设备等,其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七、乙方的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内保证在该租赁房屋内的所有活动均能合乎中国的法律及该地点管理规定,不作任何违法之行为。

  2,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装修,并爱护使用租赁的房屋。

  4,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合法使用租赁房屋,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

  八、甲方提供的设备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

  九、押金及违约金

  1,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的押金为:

  (人民币大写)……万……仟……佰……拾……元整。

  2,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待双方同意后,方可办理退房手续。若甲方违约,除退还给乙方保证金外,还需支付给乙方上述金额的违约金,反之,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保证金。

  3,凡在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情时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设备清单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打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连补充条款及附件共……页,壹式……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出租房屋产权证书号: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房屋合同 篇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署的《厂房租赁合同》(以下称“(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生效后,甲方依约将厂房交付乙方使用,至目前为止履行情况不良好。甲方要求终止原《租赁合同》。

  为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租赁合同》终止,厂房返还等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原《租赁合同》自 年 月 日协议解除。

  二、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将厂房退还给甲方。如乙方不按时退还,每逾期一日,需向甲方支付《租赁合同》约定月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若逾期退还超过5日,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厂房并进行清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设备、及自行铺设的管线等搬出,租赁厂房退回给甲方,依附于租赁厂房的.装修等归甲方所有。乙方承担实际退还日之前的所有费用:包括租金、水电费等一切费用。

  四、乙方在办理合同解除后,退还厂房给甲方时,原有水、电及消防等设备等应保持正常,乙方不得损坏厂房内设施和原有装修,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五、《租赁合同》解除后,甲方给乙方退房奖金并退回乙方已交的厂房押金,具体清单详见附件。

  五、退费时间为合同解除后两天,退费方式为现金支票。

  六、乙方搬出厂房后,遗留物品视为遗弃,甲方有权处臵。

  七、双方如就本协议的效力、解释或者履行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调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书自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房屋合同 篇6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有成立就肯定有解除,而其解除的情形可以是法律规定的,也可以是当事人之间协商确定的。那么,在符合情况下当事人该如何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也就是说,房屋租赁合同该怎么解除呢?下文会告诉您。

  一、如何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行使行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权有约定解除及法定解除两种形式:

  1、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认为解除合同比继续履行合同更有利于自身利益,根据合同自由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对此,我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2、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当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当事人一方依法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房屋租赁合同该怎么解除

  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解除自双方当事人达自协议生效解除协议或在原合同中约定的解除合同条件发生后时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送达的通知到达对方时即解除。对于法定解除,当事人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通知对方的形式来得到实现。因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违约而导致租赁合同的解除,则须经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确认。

  但在实际上,不论是哪种形式的解除合同,都往往会引起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在面临争议的情况下,当事人并不一定能达成一致,所以解除合同大多只能通过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来解决。

  值的注意的是,在一当事人行使通知权时,被通知一方当事人如有导议则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申请,才有可能否定合同解除的效力,除非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作出另一方当事人解除合同的通知不生效的裁决,否则该合同已经解除。

  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没有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确认合同解除的效力而仍然行使原合同中的权利,就是其他独立法律关系中的侵权行为。例外的是,如果涉及诉讼或仲裁认定合同不解除,为了防止因恢复原状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应当规定在生效裁决作出前,合同不产生解除的效力。

  法定解除与约定解除是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两种方式,实践中,出租人为了防范风险,一般都会约定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因此当您准备租房时,一定要特别注意有关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约定。

房屋合同 篇7

  1.某房屋买卖合同规定,出卖人须于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后150天内书面通知买受人,向某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申请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出卖人和买受人共同办理房产证,如买受人不能按法定期限领取《房地产权证》,从出卖人取得房地产《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之日的第180天起,由出卖人向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实际情况是,出卖人于1998年9月28日领取了所建房屋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证书》。自该日起加上180天,就是到1999年3月26日,出卖人应当在此前为买受人办理好所买卖房屋的过户登记手续及《房地产权证》。实际上,直到20xx年7月16日,买受人仍未取得所买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在这种情况下,当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过户登记手续及交付《房地产权证》时,出卖人可否以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为由,拒绝办理房屋所有权过户登记手续,拒绝交付《房地产权证》?

  2.按照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条、第一百三十五条和第一百三十八条等规定,出卖人移转所售房屋的占有和所有权为其主要义务。尽管买卖的房屋已经按照房屋买卖合同规定的日期交给了购房人占有、使用,但这只是出卖人履行了移转所售房屋占有的义务,只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届满时因出卖人的原因仍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场合,就属于主给付义务不履行,构成违约,甚至是根本违约。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关于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时起算的规定,诉讼时效自合同规定的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期限届满的次日起算。据此观点,上述案件中,出卖人有权援引诉讼时效已经完成的抗辩,拒绝办理房屋所有权过户登记手续,并拒绝交付《房地产权证》。

  有的专家不赞同上述观点,认为买卖的房屋已经按照合同规定的日期交给了购房人,就是出卖人履行了主给付义务,至于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只是出卖人未履行从给付义务。在主给付义务已经履行的情况下,从给付义务不得单独适用诉讼时效,以真正发挥从给付义务使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最佳实现的功能。因而,在买卖的房屋已经按照合同规定的日期交给了受让人的情况下,即使出让人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自合同规定办理的期限届满的次日开始计算已经超过了2年期间,受让人也有权请求出卖人继续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对此,笔者持不同意见。其原因在于: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三十三条等条文的规定,出卖人所承担的主给付义务为移转房屋的占有,尤其是移转房屋所有权。出卖人仅仅把房屋交给了受让人,在合同规定的日期届满时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的过户登记手续,就是没有履行移转房屋所有权这个最重要的主给付义务,已经构成了违约,诉讼时效的期间应该起算。

  有专家说,在实务中,由于种种原因,许多情况下是出卖人(基本上为发展商)故意拖延,致使房屋所有权的过户登记手续迟迟未办下来,同时因购房人(大多为小业主)的法律意识不强而往往未于诉讼时效期间内主张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按照诉讼时效完成处理这些问题,显然使已经交足了房价款的小业主遭受了重大损失。实际上,小业主恰恰值得同情,进而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若保护,就不应认为上述案型中小业主关于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请求权已经罹于诉讼时效。

  就我个人而言,也十分同情小业主,但仍然痛苦地坚持上述案型中小业主关于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请求权已经罹于诉讼时效的观点。其道理在于:其一,小业主完全有机会、有能力及时向发展商主张办理过户登记手续,造成诉讼时效中断,从而使其债权得到法律的保护,但小业主却躺在权利上睡眠,于是,就没有充分的理由对小业主再予以优惠的保护。其二,把发展商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定为违约,意味着赋予了小业主追究发展商违约责任的权利,并且,发展商逾期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给小业主造成严重损失时,小业主可以依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解除合同,以便尽快甩掉包袱,进行有效益的新交易。其三,如此确定,也是双刃剑,即,使小业主获得较大数额的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额,因为把发展商的违约时间定得越早,其所负违约金的累积或者可得利益损失的数额就越多。

  3.买卖的房屋已经按照合同规定的日期交给了受让人占有、使用,并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届满前也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但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一直未交付,主给付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即房屋所有权已经移转给了受让人,只是交付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的'从给付义务尚未履行。而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系房屋所有权的凭证,它只起证据的作用,已经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不因该证件的有无而发生改变。既然如此,在合同规定的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期限届满的次日至今已经超过了2年,购房人一直未请求出卖人办理该手续的情况下,如果对该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使出卖人有权抗辩,仍然拒绝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反倒是人为地制造麻烦。如果联系到房屋所有权人遗失了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还可以补办的现状,罹于时效的观点更显得失去权衡。此其一。其二,如果说“尽管债权证书是动产,但是它的所有权却不能独立转让。该所有权与债权不可分离,归各自的债权人所有。”(曼弗雷德。沃尔夫:《物权法》,吴越、李大雪译,法律出版社,20xx年9月版,第320页)那么,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同样应与房屋所有权联系在一起,二权不得分离。若对交付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的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恰恰会造成房屋所有权与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分离的结果,所以,对于此类请求权不宜单独适用诉讼时效。

  4.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的规定,买受人应当在约定的或者法定的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合格的情形通知出卖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除非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此处所谓约定的期间或者基于法律规定而确定的期间,简称为质量异议期间。一种观点认为,它属于短期时效。笔者对此持有不同意见,认为质量异议期间不同于诉讼时效期间。理由如下:其一,质量异议期间首先表现为约定期间,而诉讼时效期间为法定期间。其二,质量异议期间适用对象含请求权和形成权。其中所谓请求权,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五条和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包括买受人请求出卖人修理、重作、更换标的物的权利,买受人请求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的权利(有学说认为这是形成权),在解释上,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后段所谓“等违约责任”包括损害赔偿。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后段规定的“退货”的救济方式,一般情况下为解除合同,有时转为更换,有时转为重作,个别情况下可以转换为代物清偿。为了把退货同修理、更换、重作相区别,不宜将它解释为含有更换、重作的类型。从权利的角度着眼,解除合同的权利显然属于形成权。正是因为质量异议期间适用的对象包括请求权和形成权,就同仅仅适用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区别开来了。其三,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不消灭权利本身,质量异议期间届满则消灭权利本身。其四,于质量异议期间内买受人向出卖人主张,转换为诉讼时效期间的进行;若为诉讼时效期间则不会发生这种现象。其五,质量异议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延长,与诉讼时效期间不同。其六,质量异议期间的起算点,在该期间为当事人约定的期间场合,自约定的第一天开始起算;在无约

  定场合,自能够检验货物时起算(第一百五十七条),或者说自发现或应当发现标的物存在瑕疵时起算(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二款前段);若有质量保证期,自规定的质量保证期的第一天起算(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二款后段)。诉讼时效期间一般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正因为质量异议期间不属于短期诉讼时效,所以,只要买受人在质量异议期间内将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了出卖人,质量异议期间就功成身退,让位于诉讼时效制度。该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为买受人请求出卖人承担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的期限届满的次日。

  附带指出,质量异议期间也不同于除斥期间,其理由如下:其一,质量异议期间首先为约定期间,无约定时才依据法律规定的方法予以确定;而除斥期间原则上为法定期间,只有合同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的解除权的除斥期间系惟一的例外。其二,除斥期间的客体为形成权,而质量异议期间制度的客体包含请求权和形成权。其三,在质量异议期间内,买受人向出卖人主张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质量异议期间便完成使命,诉讼时效粉墨登场。其四,如果买卖合同规定有质量异议期间的,该期间的起算点为当事人约定期限的开始之日;如果买卖合同未规定质量异议期间的,该期间的起算点,有时为买受人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之日(合同法第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二款前段),有时为买受人收到标的物之日(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二款中段)。与此不同,除斥期间的起算点则比较复杂。合同法规定,在可撤销的合同场合,撤销权的除斥期间自撤销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时起算(第五十五条第一款)。在效力未定的合同场合,追认权的除斥期间自相对人催告确定的开始追认的时间起算(第四十七条第二款及其司法解释、第四十八条第二款及其司法解释);相对人的撤销权在除斥期间的长短方面不确定,只有

  最后限定,即追认权行使之前,起算点应为合同成立之时(第四十七条第二款及其司法解释、第四十八条第二款及其司法解释)。在债权人撤销权的情况下,撤销权的除斥期间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算,在债权人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撤销事由的情况下,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算(第七十五条)。在合同解除的情况下,解除权的除斥期间自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起算之日开始计算,无此规定或者约定的,自债务人催告确定的开始之日起算(第九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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