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合同(集合15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程施工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程施工合同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承包合同,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
2、座落地点:
3、材料说明:详见报价清单
第二条、承包方式及承包范围:
2.1承包方式:乙方以包劳务、包材料、包施工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安装质量、包安装验收合格等进行包干施工,向甲方交付劳务成果。
2.2具体的承包范围如下:
本工程属交钥匙工程,乙方应按时完成电梯土建、基坑施工;电梯井道工程安装施工;电梯安装、调试、装修。同时保证合同电梯安装工程质量,包验收(包括甲乙双方组织的内部验收及质检部门对电梯的验收)并取得电梯准用证。
第三条、质量标准及乙方的质量保证
3.1本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以下的质量标准:
严格执行现行有效且的电梯安装验收规范、电梯技术条件、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电梯试验方法等质量标准以及电梯厂商的技术要求。
3.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及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和用料进行施工,保证质量。
第四条、工期
4.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天内安排材料进场,实施施工,并在年月日前完成本工程的全部工作,并将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移交给甲方。
4.2在履约过程中,如果由于甲方设计变更等甲方责任所延误工期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对工期进行调整。
第五条、合同总价款
5.1本工程的包干总价(含税)为:
5.2合同包干总价款已包含电梯土建、基坑施工,电梯井道工程安装施工,电梯安装、调试、装修等乙方为完成本合同目的的全部工作的全部费用,甲方无须就本项目电梯工程之事宜另行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第六条、付款方式
6.1 xxx 付款方式
第七条、甲方责任
7.1甲方指定项目代表为。
7.2甲方向乙方提供电梯厂商所提供的土建技术要求、井道钢结构技术要求、电梯安装技术要求给乙方,由乙方按照技术要求制作施工计划、施工组织方案,交由甲方审定后乙方组织实施。
7.3甲方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与管理,并检查隐蔽工程。对于工程进度或质量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有及时下发《进度通知单》或《质量整改通知单》的权利;有要求乙方加快施工进度和整改工程的权利。
7.4协调业主给乙方提供施工期间的用电、用水、场地。
7.5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
7.6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7.7施工过程中,甲方有监督按照图纸施工的权力。
7.8按工程所在地建设部门及劳动安全监察部门、消防部门等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供所需资料文件给乙方,由乙方办理安装施工报批、有关安全施工手续及政府有关部门的验收手续,相关费用乙方负责。
第八条、乙方责任
8.1乙方指定的项目代表为:________。
8.2乙方按甲方审定的施工组织计划、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书面报告。
8.3乙方须保证施工人员具有从事本合同约定工程施工所需的施工资质,并保证其资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8.4乙方在安装工程开始前,须根据工程规范编制设计及施工详图,并提交甲方审批,所有施工图纸均应得到甲方确认。
8.5乙方应在安装开始前将详细施工组织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报甲方审核确认。施工期间,乙方应作好施工原始记录。
8.6井道及机房土建完工后,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负责检查电梯井道、机房以及土建预埋或预留的构件等。
8.7负责施工所需的水电费,按工程需要提供施工所需的照明、看护、围栏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8.8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任何与电梯安装有关的施工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乙方过失造成的一切的法律责任与经济责任。
8.9施工所需的工料和施工设备均由乙方负责。
8.10安装期间轿厢内加设保护板,试用期满后拆除。井道照明的安装。清理安装杂物。
8.11负责电梯工程项目施工期间、安装后至验收合格且甲乙双方办理正式工程移交手续前的所有保管工作。如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8.12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卫生文明施工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受有关部门处罚,由乙方自行承担罚款和一切损失。
8.13按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按合同约定工期竣工。指定安全防火负责人,做好现场施工管理和安全管理,将施工物件堆放整齐、使道路畅通。乙方对乙方工作人员及乙方聘用的人员的人身安全负全部的责任。
8.14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取得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后,由甲乙双方办理正式工程移交手续。
8.15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须按甲方规定提交正式的`竣工结算报告,经过甲方审定后作为确定结算款的依据。
8.16乙方在施工前办理安装施工报批和有关安全施工手续,以及安装调试完毕后报劳动安全及电梯质量检测部门进行安装质量及安全检验,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承担因报验不合格造成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损失。因电梯本身质量原因不能通过验收除外。
第九条、材料设备供应
9.1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设备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和提供。乙方购买的材料应符合甲方的设计规范要求和工程质量要求,相关规定如下:
9.1.1乙方所采购的材料,由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9.1.2对乙方所采购的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材料,甲方代表有权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重新采购符合设计和规范和质量要求的材料,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9.2若乙方提供的材料未经甲方验货,乙方不得擅自开工。否则,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由此造成逾期竣工的,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条、工程验收
10.1隐蔽工程验收:工程达到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验收阶段时,乙方应在隐蔽工程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此后工程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通知验收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若因此而造成本工程逾期竣工的,乙方还应承担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若乙方自行隐蔽,甲方有权要求剥离或开孔,乙方应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乙方应承担有关费用,且工期不得顺延。
10.2竣工验收:本工程完成安装调试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对本工程进行验收。鉴于本工程还需要报有关政府部门验收合格,故乙方应负责办理该报验工作并保证本工程通过政府有关部门的验收。若本工程竣工验收达到标准后,双方签字盖章确认本工程验收合格,同时乙方把竣工验收资料(含竣工图)及验收报告一式四份移交给甲方。若本工程因乙方原因未能通过验收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对本工程进行整改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若因此而造成本工程逾期竣工的,乙方还应承担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
10.3如果在验收中产生纠纷,由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检查部门核验为准。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甲方如不能按时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应付而未付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3%。
11.2乙方如不能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逾期完工设备总价的万分之五违约金,若乙方逾期竣工超过三十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20%的违约金。
11.3乙方必须按本合同及附件、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用料、施工规范和甲方的指令严格进行施工,保证质量,如不符合上述要求,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且对乙方进行处罚,金额为500元/次。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整改完毕。
11.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所涉及的技术或资料向第三方扩散、转让,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20%的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11.5在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后,乙方应在甲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之日起5天内完成退场工作,包括人员撤场、材料的交接以及与第三方的交接等工作。
11.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转包或分包,否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包干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争议及解决
12.1本合同及其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等的约定如有不一致,解释顺序应为:本合同及其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
12.2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除双方协议停止施工外,乙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并在任何情况下,均须保护已完工程。
12.3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2.4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
13.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3.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联系方式
双方保证在本合同上注明的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为有效的联系方式,若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任一方按本合同上注明的联系方式发送有关通知、文件,即视为该有关通知、文件送达对方。
甲方联系人:联系电话:通信地址:
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通信地址:
甲方:乙方: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合同2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市______学校电子监控系统工程
工程地点:______市______学校校园内
工程范围:
工程内容:监控系统布线、设备安装及调试
二、工程总价:
合同金额:人民币__整(____________元)。
本工程在学校监控系统工程招标文件、投标书范围内采用总价包干的形式,一次包干;超出学校监控系统工程招标文件、投标书范围内的项目若学校需要增加,由双方协商定价。
三、产品质量及安装调试要求
1。乙方须按附表1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正品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以次充好,如发现有非正品则乙方以一赔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方案。并提供各设备有关品质证明书,合格证,说明书,相关软件等资料。
2。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应保证产品内外包装完好无损,若不能达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合格产品直至解除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在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负责设备安装、调试,要求做到布局合理,布线规范,便于使用及维护,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4。由甲方提供安装场地及电源。
四、技术标准及质量保证
(1)布线标准:乙方监控系统布线施工,严格遵照国际《民用闭路监控电视系统技术规范》GB50198—94。
(2)乙方所供设备均以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技术资料为技术标准。
(3)乙方保证本项目所供产品均为合同中指定的产品,且包装为原包装。产品进场时提供供货证明,经甲方验收后进行施工。
(4)乙方对监控布线、设备质保见附件1(工程价格汇总表质保说明)
五、工程项目建设期限
合同签定后____日内进场施工,整个施工工期__天。(____________开工,____________以前乙方按设计要求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能投入正常使用。)
六、售后服务
1、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从验收之日起,所有产品及零配件质保期按投标书规定办理。在质保期内,若有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设备维修时,乙方按成本费计算。更换的产品必须是新的,且质保期限从当时算起。
2、凡由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各类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后,在__小时内响应,__小时内解决故障。
七、竣工验收及付款方式
项目施工安装、调试完毕,由乙方通知甲方组织验收,并提供相应完整的.验收资料。乙方自书面通知之日起,10天内由于甲方拖延不验收视为工程验收合格。
八、约定事项
(1)为确保工期,争取提前竣工,由甲乙双方共同组成工程实施小组。
(2)合同如需变更,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变更事宜,双方签章生效,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招标文件、投标书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附件1作为本合同要件,乙方必须遵照执行,否则视为违约。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合同要求按时、按质(即合同要求的设备的规格、型号)、按量完成供货与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甲方使用。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超过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在乙方履行合同后,甲方保证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条款执行。
十一、合同执行中,若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解决,直至提交法院审理。
十二、施工期间出现工伤事故,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方执二份(存档一份,财务一份),乙方执一份,电教站备案一份。
十四、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五、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后之日生效。货款两清后,合同效力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合同3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自愿友好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诸暨项目护坡工程所涉及相关事宜,共同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严格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诸暨项目护坡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
2、工程地点:诸暨(诸安快速道旁)
3、工程内容:甲方指定范围内土坡护坡加固工程,内容包括:工作面平整、脚手架搭设和拆除、锚杆布设、钢筋和钢丝网布设、排水沟布设、喷浆等全部护坡施工内容。
4、承包方式:乙方全承包,乙方包人工、机械设备、材料场内转运、工期、质量、安全等
二、建设工期
总工期30天(从开工之日起至工程完工之日止),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本合同工期如遇设计变更、不可抗力因素以及非乙方原因的停、窝工时,工期经甲方签证后可顺延。
三、承包单价
1、本工程价款实行综合单价包干:22元㎡。
2、上述综合包干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实施本工程所需的全部人工费、机械设备及燃油费用、电费、各项措施费、材料下车场内运输,设备进出场费、以及乙方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现场管理和维护所需全部费用,以及利润和税金等。
3、前述包干单价确定后,在包干价范围内,本合同不再执行与工程计价有关的定额及文件,也不再因市场人工及材料等费用的涨跌而进行调整,乙方更不得以亏损等为由要求甲方增加合同价款,相关可预见及不可预见的一切合同风险已经合同各方预见。
四、工程量计量
所有结算工程量以甲方现场收方数量为准。
五、工程款支付
1、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本合同指定的工作量,并经甲方确认后十个工作日内一次行付清(乙方收款前提供,并应向甲方出具民工工资已付清、工程及与工程有关的`事务已处理完毕的书面承诺)。
2、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暂停工程款的支付直至乙方违约行为消除或取得甲方书面谅解之日止。如乙方的违约行为属于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视情节减少或全部拒付工程款。
六、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负责在乙方进场前2天提供施工场地,并配合乙方施工前的测量工作。
2、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协助乙方解决施工现场周边关系。
3、提供乙方施工所需材料,如水、水泥、河砂、铁丝、钢丝网等。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材料需经乙方签收,如有浪费和损坏,乙方需照价赔偿。
4、做好施工质量、工期的监督工作和工程质量的验收工作。
5、配合乙方进行设备场内转运。
6、向乙方提供水源电源接口。
(二)乙方职责
1、指派 作为乙方履约代表暨项目负责人,全权代表乙方履行本合同,代表乙方处理相关工程事务,签收相关工程文件等。
2、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范,确保安全生产和施工质量,承担施工过程中的所有责任,严格执行政府有关部门的法规及政策。
3、应在施工现场设置警示标志并严格人员进出管理,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4、自行管理其现场员工,如发生安全事故及其他人身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5、负责工程资料的整理、归集。
6、不得拖欠民工工资,工程完工前应处理完毕工伤事故等工程及与工程有关的事务。乙方应在工程完工后____日内向甲方提供民工工资已付清、工程及与工程有关的事务已处理完毕的书面承诺。
七、争议解决
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后达成一致意见的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如协商后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或一方不愿意协商的,则交由本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诉讼解决。
八、施工工艺要求及工程验收标准
1、施工前对施工面进行清理,要求坡面平整,无树根石块以及其他尖状物,土质表面无宽度超过3c的裂缝。
2、铁丝布设:竖向布置,间距2,上部用直径16以上钢筋牢固地固定在地面上,露出地面不得超出5c。
3、钢丝网布设:满铺,并与铁丝绑扎,绑扎间距小于50c。离地面不得大于2c。并用直径6的钢筋固定在土层上。
4、排水孔的布设:用15c长32线管间距2布设。喷浆前用亮胶封住外口,并与钢丝网绑扎固定,喷浆成型后拆除亮胶。
5、排水沟的布设:边坡上部距边1.2设置排水沟。根据地形确定坡度,但必须保证沟底无积水。
6、混凝土浆不得有漏喷、掉浆,喷浆完成面不得集水,钢丝网外露不得超过5%,铁丝不得外露。
九、违约责任
1、如甲方逾期付款(因乙方原因除外),每逾期____日,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1%作为违约金。
2、如乙方逾期完工,每逾期____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作为违约金。
3、乙方施工质量验收不通过延期整改的,所导致延期部分不作签证。乙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需承担因延期所导致甲方的经济损失。
十、附则
1、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中的全部合同权利义务关系完结后自然失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合同4
甲方: 乙方: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公平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和法规,甲方就乙方承包施工的工程内容与乙方达成如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名称:
二、 承包工程内容:
三、 承包及付款方式:包工包料,暂估价为 万元,每月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支付进度款。
四、 工 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五、 工程质量
1、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筑、市政工程施工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
2、 隐蔽工程必须接受业主单位派驻工地代表检查验收和质量监督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3、 工程竣工后由甲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初验,发现不合格工程部位,必须无条件返工,直到合格为止。
六、 工程造价
1、 工程承包预算造价执行(20)《____省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工程定额》;材料价格按施工当期的《____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____省建设维修工程造价信息》计取;工程量按实计取;人工费按相应规定调整。
2、 工程竣工后,按实际工作量由乙方编制竣工决算,甲方报审价部门审核后,结算工程承包款项。
七、 工程款拨付
1、 工程竣工决算审核后,其余工程款付清。
八、 施工安全 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九、 本合同一式四份,
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合同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以下条款: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五印乡政府机关附属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2、工程地点:五印乡政府机关。
3、工期:
(1)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
(2)开工日期:20xx年10月7日
竣工日期:20xx年2月17日
4、合同价款:按甲、乙双方现场核实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
二、工程内容:
1、C20毛石砼涵洞一个(工程量按实际发生计)。
2、涵洞进出口段排水沟(工程量按实际发生计)。
3、路基挡土墙(工程量按实际发生计)。
4、土方回填(工程量按实际发生计)。
5、毛石挡土墙砌筑(工程量为200m)。
6、防撞墩(工程量按实际发生计)。
7、绿化(工程量为400㎡)。
三、竣工验收及竣工结算的支付
1、乙方认为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应于竣工验收前十五天内向甲方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甲方收到申请后十天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验收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若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并在验收后五天内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修改意见修改,并承担由乙方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2、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规定的时间给予结算,审定后的结算书作为双方结算工程款的有效依据;并将结算金额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四、保修
1、保修期限: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条款执行。
2、保修责任范围:除甲方使用过程中人为损坏,自然灾害及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损坏外,凡属乙方施工质量原因及验收后移交前乙方保管不力造成工程范围各部位损坏、脱落、开裂等,均属乙方保修责任范围。
3、保修费用:从工程结算款中截留,即结算总价款的5% 。
4、保修期满后,甲方应将剩余保修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五、争议的解决
双方就合同条款的.解释、执行及工程密切相关的事项发生争议,应友好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履行地五印乡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六、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和竣工结算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2、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关于合同的任何补充、修改或废除均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采取书面形式进行。
七、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附加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合同6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应甲方要求,在原甲方与乙方20__年5月11日签订《临沂市罗庄区高新区创新大厦内外广告牌设计、制作及安装合同》的基础上,现根据甲方要求,作相应增项。根据原施工合同精神,经双方协商,作如下补充协议:
一、工程范围:20__年__月__日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做出相应的设计制作安装。
二、工期要求: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三、新增工程量:
详见附表一:《高新区创新大厦后期加工标牌一览表》
四、质量要求:按原合同承诺履行。
五、付款方式:按原合同执行。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六、其它:
1、本协议其它内容仍按原合同执行。
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与原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盖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工程施工合同7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一、合同内容:
甲方授权乙方设计安装监控系统,甲方为乙方提供区域建筑平面图、建筑布线图,乙方安装调试人员有现场勘查权。乙方在设备安装、调试中遇到所需改动或者增加建筑性物体等情况时,甲方应承担费用并派专人协助乙方施工,乙方为甲方设计数字监控系统方案、施工方案图并提供所需器材,负责CCTV数字监控系统的设备具体安装、调试工作。
二、工程总造价¥: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整)。
三、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签定合同后,甲方应付定金¥__________元。
2.调试完毕甲方应在二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当天,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
四、工期:
1、工程施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2、工程交付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五、产品的质量标准及效果
1、依据标准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T75-94;民用建筑电器设计规范;民用建筑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系统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术要求;民用建筑电器设计规范;
2、乙方保证工程完工达到以下使用效果
A、实时监看:在主控制室实时监视前端摄像机画面,保证实时浏览,无动画感;
B、录像及回放功能:在监看的同能实现录像,包括手动录像、定时录像、画面移动侦测录像。录像的同时能回放以前录像资料,方便事后检索。
C、分控监看及网络功能:主控端监看的同时,分控端也能同时进行监看(分控的监看须经管理人员授权用户名及密码)。用户通过局域网分控端能浏览录像资料和监看。如甲方提供固定IP地址能实现过程互联网监看及录像回放。
六、产品质保:
乙方对工程中所提供的全部设备,一年质保(人为操作或环境因素所造成质量问题不在质保范围内),一年内提供免费保修或更换,在甲方提出质保请求后,乙方在有效工作日24小时内作出响应,并给出处理结果。根据实际情况在一周内检修完毕,乙方为甲方提供终身技术咨询服务。一年后乙方对监控器材进行有偿服务,适当收取损坏器材配件费。
八、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合同要求的付款方式和时间履行其责任,如违约,甲方应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价值为工程总造价的5‰)。在甲方没有将工程款全部付给乙方前,工程中所使用的设备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2、乙方应按器材清单提供产品,保证产品质量和完整性,如有假冒伪劣产品,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工程造价的5‰),并更换产品。
3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在不违约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九、补充内容:(未尽事宜,可补充说明)
以上内容如无异议,双方单位及负责人签字盖章生效。
本合同(附器材清单)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
乙方负责人或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工程施工合同8
甲方:
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和自愿的原则,就乙方承包桩基施工工程一事达成如下协议,甲乙双方均应按照本协议项下的规定严格执行,确保工程的顺利完工。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省____市马浦镇1高架桥桩基工程
2、工程基本情况:桩基总量1500根,孔深35至60,工程单价280元。
二、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提供本施工工程所需的吊车、下笼、三通一平,并应当提供施工工人住房,本施工工程水、电费由甲方负责。
2、合同签订后,乙方应该尽快组织机械设备进场施工,如因乙方的原因而迟迟不能进场施工,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甲方应该在乙方机械设备进场后____日内提供好本合同第二条第1款所规定的内容,超过____日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甲方应该为乙方的施工提供良好条件,包括工作面、征地等,保证乙方按照正常的工期进行施工,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暂停或者不能施工等影响工程施工进度的情形,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保证按照相关的质量标准进行施工,保证工程的施工质量,如甲方认为乙方的工程施工质量不合格,其应该向乙方提供标准的工程质量报告,否则即视为工程施工质量合格。
6、如工程出现施工质量问题,乙方有义务组织修复,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7、合同签订后,如因工程施工难度增加、质量标准提高等原因造成乙方施工成本增加的,增加部分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
1、甲方每月的____日至____日向乙方支付上月工程总量80%的工程款,结算依据为上月工程总量和本合同第一条第2款规定的工程单价,否则甲方应该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本工程全部竣工完成后3个月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余下的工程款,否则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四、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
第二条第1款、第3款、第4款的规定,应该向乙方承担本合同项下工程款%的违约金,如甲方继续违约,致使乙方无法施工的,甲方在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后,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1款的,应向乙方承担该月施工工程款%的违约金,累计数月未结算的,总违约金由各月违约金相加计算,超过3个月未按照要求结算工程款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2款的规定,应向乙方承担未结算工程款%的违约金,并同时向乙方承担同期银行贷款利率4倍的利息。
4、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规定的,应向甲方承担合同总额%的违约金。
五、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七、本协议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时间:时间:
工程施工合同9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元(人民币)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年___月___日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日期:
日期:
工程施工合同10
甲方:
乙方:
为确保哈尔滨公路主枢纽道外客运站项目按期开工,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工程项目基坑降水工程,为工程基础土方开挖及基础施工做准备。现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基础上就该工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作内容:客运站主楼及地下停车场部分(不含商服部分)自然地面型钢桩支护范围内的基坑降水,降水深度-
8.0米。
二、工期要求: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施工降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降水结束;
三、质量标准:根据甲方要求,乙方所报施工方案内容,在工期要求时间内满足该工程基坑降水要求,达到现行国家、省、市技术标准;
四、工程造价的确定根据招标文件以中标价格确定工程造价70.66万元(人民币);工程造价包括基坑降水工程费23.1万元、办理基坑降水手续费47.56万元;上述工程造价在工期要求时间内一次包死。
五、工程决算及付款方式:付款方式:施工降水设施完成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工程总价90%;基坑降水要求工期结束后,乙方基坑降水达到要求标准,甲方将尾款一次性支付乙方。
六、双方责任
1、乙方中标后,乙方负责办理基坑降水手续。
2、施工降水,超出降水工期要求以外的降水费用由甲方负责。
3、乙方应确保基坑降水在满足施工要求,在要求降水工期内出现的降水安全问题以及对总包单位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确保在施工降水的过程中对周边及相邻建筑没有任何影响,且对总包单位的`技术施工作业不能产生任何不利影响,否则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相应损失;
5、乙方应确保在总包单位基础施工期间,作好维护及监测工作,与总包单位作好配合;
6、乙方应作好现场文明施工工作;
七、其他: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双方严格遵守。如果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可向____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本协议壹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建设单位两份。
甲方:
法人代表:
授权委托人: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黑龙江XX公司法人代表:
授权委托人: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单位主管部门意见:建设单位(章)
经办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合同1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 ,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组织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施工范围及技术要求:
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四、工程造价:
本工程预算价为__万元整)(详见工程预算书)。
五、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六、结算方式:
本工程结算时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结算审核下浮率为 ,工程量按实计算。根据施工图纸及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计算,信息价、劳保费用、定额套用及取费标准等按本工程预算标准执行。
七、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核决算后支付工程决算审核总造价的90%, 余款10%作为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
八、工程工期:
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天,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因雨季和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由乙方书面申请经甲方确认后,工期可予以相应顺延。若乙方未按约定的日期完工,超过5天后,每延期一天扣工程款300元。
九、施工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技术要求及核定的`工程数量进行施工,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程质量标准须达到合格以上。
2、乙方应自觉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做好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施工过程中一切安全责任及措施费用概由乙方负责。
十、其它事项:
1、乙方必须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经甲方认定后方可签订施工协议。
2、乙方必须协调解决本工程施工中的纠纷和相关事宜。
3、本工程完成后,由乙方书面申请报甲方审批后方可进行验收。
4、验收时,若乙方未按图纸施工,乙方须在15日内整改到位,否则甲方不予支付工程款。
5、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个月,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间发生质量问题一切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在甲方书面通知3日内,乙方未进场修复,视为自动放弃保修金,由甲方委托它方维修。
十一、本协议共股壹份、办公室存档壹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书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工程施工合同12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地点:
二、工程内容:
三、工期要求:
开工时间为:
四、工程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1、结算价格:以乙方给甲方所做彩钢棚的实际铺板面积计算(包括两边封挡)单价每平方米xxx
五、甲方驻工地代表:
六、甲方责任
1、乙方人员、材料进场前,甲方负责提供完善的施工条件,即水通、电通,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需委派一名专业技术人员,以便在施工过程中进行质量、进度监督。如发现乙方未按规范要求施工,应及时要求改正,其损失由乙方负责,并负责与其他施工队伍和人员协调工作。
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结算工程款。
七、乙方责任
1、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所标注的材质与厚度制作。图纸由乙方自行负责设计,钢架构造由乙方提供方案,乙方自行搭配材料。乙方施工确保质量、安全、工期达到要求。
2、材料标准:彩钢板型号
八、质保事宜
本工程主结构架(含彩钢材)保用xxx
九、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应付未付工程款的xxx的违约金。
乙方违约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总造价5%的违约金。
2、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其它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实际经济损失。
十、纠纷解决办法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按以下第二条方式解决。
1、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附则: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定后,甲、乙双方除单价外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定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x 乙方代表人:xxx
二Oxx年xx月xx日 二Oxx年xx月xx日
工程施工合同13
工程名称: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一、合同协议书
甲方_______为兴建________工程,接受了乙方_______对本工程的投标,为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及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中的名词和用语均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含义相同。
2.下列文件构成整个合同不可分割的整体,各文件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下列次序在先者为准。
(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合同协议书;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4)合同专用条款;
(5)合同通用条款;
(6)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3.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万元。
4.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期为__个月(天),或: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5.甲、乙双方在此立约: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6.本协议书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合同总价款及保修金结清后合同终止。
7.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份,双方各执__份,当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
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
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二、合同通用条款
第一条词语定义
在本合同中,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条所指定的含义:
1.甲方:指由合同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又称发包方。
2.甲方代表:指由甲方授权,代表甲方履行合同和作出决定的代表人。
3.乙方:指由合同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承建本合同工程的当事人。又称承包方。
4.乙方代表:指由乙方授权负责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又称项目经理。
5.工程监理: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的水运工程监理单位,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对本工程的施工进行的监督与管理。
6.监理工程师:指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负责本合同施工监理的代表人。又称施工总监。
7.质量监督站:指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授权的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8.设计单位: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承担本合同工程设计的单位。
9.工程:指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范围内的永久工程和为永久工程服务的临时工程以及保修期内对工程缺陷进行处理的修复工程。
10.技术标准:指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11.设计文件:指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交甲方批准的,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和技术资料。
12.合同期:指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保修期满,甲乙双方结清合同价款时止的整个期间,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和工程保修期。
13.施工期:指自开工令中指定的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的期限。需阶段验收的工程,阶段工期为阶段验收工程的施工期。
14.保修期:指自本工程竣工之日起算的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限。
15.合同价款:指按合同约定的方式、方法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6.保修金:指为本合同保修期内完成合同范围内任何施工缺陷的修复,按合同中约定比例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留的款额。
17.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和火灾,以及合同中约定等级以上的风、浪、雪、雨、地震、洪水、冰和海啸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18.竣工验收:乙方按合同约定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验收。需阶段交工的工程,阶段验收为乙方按合同约定分阶段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验收。
19.天:指日历天。年、月、日均以公历计算。
20.书面形式:指对各种通知、信函、纪要和委托等,采用手写、打字或印刷的表述方式,包括电报、电传和传真。
第二条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次序如下:
(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合同协议书;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4)合同专用条款;
(5)合同通用条款;
(6)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双方意见不能统一,则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0条中约定的办法处理。
2.设计文件:甲方应在合同签署后14天内按照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份数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和其他设计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设计文件提供给第三方。
若合同中约定部分工程由乙方进行设计,乙方应将有关设计文件和图纸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份数提交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3.补充设计文件:为满足工程的正确实施或完成对其缺陷的修复,甲方可在合同范围内提出补充设计文件和通知,乙方应接受并执行。
第三条合同范围
1.合同范围:本合同所要实施的具体工作内容、范围及工程界限等,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四条技术标准
1.技术标准的使用: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执行交通部颁发的技术标准以及甲方在招标书中提出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2.技术标准的替代:若交通部颁发的技术标准中尚未有适合本工程特点的条文时,可使用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技术标准,若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技术标准,应由甲方负责提供中文译本。若工程结构或施工工艺特殊,没有相应技术标准时,应由甲方提出技术标准,或由乙方根据设计要求和施工能力提出相应技术标准,经甲方审查同意后执行。
第五条语言、法规和联系方式
2.法规:本合同适用的法规是国家的法律、条例和法规,以及交通部颁布的有关规章和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法规。
3.联系方式: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有关各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为准。在紧急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陈述,但应在事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
甲方应按本合同有关约定承担下述责任。
1.提供场地条件:负责办理土地、水域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碍物等工作。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位置、面积和高程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
2.提供水电与交通条件:负责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地点开通公共通道与施工场地间的道路,提供供水、供电、通讯等线路接点及施工船舶临时停泊水域,并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3.提供施工条件:办理征地红线、航行通告、抛泥区许可证和码头岸线审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向乙方提供本工程征地范围地形图,办理临时用地的申报手续。协助解决对乙方施工有干扰的外部条件。
4.提供技术资料: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量向乙方提供工程地质报告以及水准点、坐标控制点等技术资料,并组织进行设计交底及现场交验。甲方对其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乙方则对上述资料的理解和应用负责。
5.任命甲方代表:甲方应在合同协议书签署后7天内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甲方权力,负责履行合同约定的甲方义务,并将此任命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更换其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6.付款: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办法向乙方支付工程价款。
7.发布工程指令: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发布工程指令,签发图纸、确认工程进度报表,检查隐蔽工程并办理各种验收或签认手续。
8.竣工验收:按本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
乙方应按本合同有关约定承担下述责任。
1.施工准备:负责施工现场的布置和临时设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及开工申请报告。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规格和数量及时到位施工船机和设备。
2.提交报告及报表:根据工程施工情况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隐蔽工程验收通知、工程质量自检报告、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及工程事故报告等,并按时提交月度、季度施工作业计划、用款计划及工程完成情况统计表。
3.确保工程进度与质量:按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及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和材料检验,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
4.提供条件:按招标书或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为监理工程师的现场工作提供办公、住宿、交通和通讯等条件。
5.负责工程的保护与保修:对已完工的建筑物和已安装的设备,在交付甲方应前负责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乙方无偿予以修复。若因甲方提前使用造成损坏,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间,对属于乙方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乙方应无偿修复。
6.任命乙方代表:在合同协议书签署时任命代表(即项目经理),乙方代表应具有国家或交通部颁发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常驻工程现场,负责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乙方义务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乙方更换其代表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提前7天通知监理工程师。
7.遵守政府法令和规章: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政府的各项法令和规章,特别是交通、卫生、安全、消防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令和规章。
8.接受工程监理:接受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合同对施工的监督和管理,执行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工程指令,参加监理工程或甲方主持的工程会议。
9.临时停泊设施:自行解决施工船舶的临时停泊设施,并按有关部门批准的位置和方式停放。
10.沉没物品处理:采取一切措施,防止施工船舶、设备及材料的沉没。若发生沉没时,对妨碍交通和其他部门正常作业的均应立即向海监部门报告,并设置浮标或障碍指示灯,直至打捞工作完成为止,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八条工程监理
1.工程监理: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控制施工进度和工程投资,甲方可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监理,乙方应接受监理。
2.监理工程师:甲方应在监理工程师进驻现场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施工合同,独立、公正地行使监理职权。
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甲方行为。
监理工程师可以任命一定数量的人员协助其工作,并授权此类人员履行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监理工程师也可随时撤回此类任命与授权,但此类任命、授权与撤回应提前7天报告甲方并通知乙方。
第九条施工期
1.开工:乙方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申请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报甲方批准后,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发布开工令。乙方应在开工令中指定的日期内开工。
2.延期开工:乙方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时,应在接到开工令后3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申请报告,监理工程师应在接到乙方报告后3天内作出答复。若监理工程师在3天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竣工日期相应顺延。若监理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则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迟开工日期,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3.施工期延长:出现下列情况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并报甲方批准,施工期可以延长。
(1)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造成工程延误;
(2)不可抗力或地质条件变化造成工程延误;
(3)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误;
(4)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其它情况。
凡发生上述情况之一时,乙方应在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天数和因此发生的费用支出向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报甲方确认并予以答复,以确定施工期延长的天数和费用。若监理工程师逾期未予答复,则可视为乙方的要求已被甲方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暂停施工:在确有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可以通知乙方暂停放工,并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具体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暂停施工。乙方在落实了监理工程师的处理意见后,并在接到监理工程提出复工通知后,才能继续施工。
停工责任在乙方时,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由于监理工程师的指令错误或停工责任在甲方时,乙方停工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由此影响的施工期相应延长。
5.提前竣工:甲方如希望工程提前竣工,可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奖励条件。
如果在本合同执行中,甲方要求工程提前竣工,应与乙方进行协商,并签署提前竣工协议,乙方应按此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6.阶段工期:若有阶段工期要求的,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乙方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工艺流程及说明、材料供应与检验、施工场地平面布置、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施工人员组成、施工船机配备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对环境影响的保护措施等。
施工进度计划应按照网络图关键线路或主要工作横道图进行控制,并应包括每月预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
2.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乙方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提出审查意见并提请甲方审批,甲方应在接到审查意见后7天内予以审批。
审批时,若甲方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在接到审批意见后7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修改和补充报告,监理工程师确认后,乙方应按确认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若监理工程师及甲方未在上述限定的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或审批,可视为乙方施工组织设计已被甲方批准。
3.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实际施工进度不符合经甲方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时,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修订,并提出保证工程在合同约定的施工期内完成的具体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报甲方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质量控制
1.材料与设备:
(1)工程所用材料、设备除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由甲方供应外,均由乙方按照设计和技术标准的要求自行采购、运输、检验和保管。
(2)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工程材料应具备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材料检验单位出具的材质证书或试验报告。
(3)材料和设备进场时,乙方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参加验收,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复检,对与设计和技术标准要求不符的材料和设备,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验收,并由乙方运离施工现场;在材料使用和设备安装过程中,监理工程师有权随时检查和检验,乙方应提供必要协助。若检验发现材料或设备不合格时,该批材料或设备不能用于本工程,乙方应负责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若检验表明材料或设备符合要求,则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施工期相应延长。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产品合格证书副本应交给乙方,甲方应对其质负责。
2.质量自检:本合同工程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完成后,乙方应进行质量自检、质量自检不合格时应自行返工,因返工所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延误的施工期不予延长;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自检报告并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
3.分项工程质量检查:
(1)主要分项工程开工前,乙方应将材料、设备和人员进场情况及施工工艺向监理工程师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才能开工。
(2)上道工序施工完成,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签认后,乙方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随时接受监理工程师及其委派人员对材料、工艺流程的操作的检查,并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进行返工。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和施工期延误,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因监理工程师的不正确指令,造成乙方经济损失或施工期延误,则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施工期相应延长。
4.隐蔽工程验收:
(1)乙方在自检合格并签署隐蔽工程自检记录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申请单,在覆盖前48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监理工程师在接到乙方通知48小时内进行验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并在验收记录上签认后,乙方可进行覆盖和继续施工;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
(2)若乙方未经验收而自行覆盖,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剥开或开孔检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若监理工程师在接到验收申请和验收通知48小时未能进行验收,而乙方已自检合格,则可自行覆盖。监理工程师事后应予确认并补办签认手续。
(3)若监理工程师认为确需对已签字验收并覆盖的隐蔽工程进行复查,乙方应协助复查。若复查结果表明质量合格,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影响的施工期予以延长;若复查结果表明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进行返工,并按上述规定重新申请验收,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及施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5.试验与检验:试验、试件应按技术标准的要求送到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检验单位进行试验或检验,并及时将试验或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查。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时,有权指定取样送检验单位复检。
6.质量等级:工程施工质量应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的要求以及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质量等级。
若因乙方原因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等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等级时,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若因甲方原因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等级,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进行返工或修整,甲方承担返工与修整费用,并相应延长施工期。
7.质量监督:本工程的质量监督,由质量监督站负责,甲乙双方均应接受其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与检查。
第十二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本合同工程的承包方式、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办法执行。
2.合同价款的调整: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合同价款可作调整:
(1)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甲方批准的工程量增减和设计变更;
(2)国家或地方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分布价格和费率调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累积超过8小时,使乙方受到损失时;
(4)合同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乙方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的原因和金额通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在接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予以确认并报经甲方批准答复,甲方应在监理工程师接到乙方通知后10天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可视为乙方的要求已被甲方批准。
3.工程预付款支付:甲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和数额,向乙方支付工程预付款,并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未按合同支付预付款时,乙方可在约定预付款到达日10天后向甲方发出催付款的通知,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10天后暂停施工,甲方从应付款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及乙方的停工损失。
4.工程量确认: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已完成工程量的报表。监理工程师收到报表后3天内审核签认。若监理工程师接到报表后3天内未提出异议,乙方所报工程量视为已被监理工程师确认。
若监理工程师对乙方所报工程量有异议,乙方应协助监理工程师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并重新核报。若乙方拒绝协助监理工程师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或不重新核报,则以监理工程师核实的工程量为准。
5.进度款支付:甲方根据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和办法,依据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工程量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若甲方在合同约定的支付日期后10天内未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催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10天后暂停施工,甲方承担延期支付的利息和违约责任及乙方的停工损失。
6.延期支付工程款:如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价款。
第十三条设计变更
1.甲方提出的变更:甲方对工程提出设计变更时,应将变更方案送交设计单位审查,设计单位审查同意后,由监理工程师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应根据变更图纸落实施工方案并组织施工。若变更涉及设计规模和设计标准的改变,则应事先与乙方协商。
2.乙方提出的变更:乙方提出的设计变更应征得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并经设计单位审查,设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若由此导致工程费用增减或施工变化,甲乙双方应协商处理。但乙方为便于组织施工或为了施工方便、避免自身干扰等原因而提出的变更,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设计造成的变更:在施工中若出现设计图纸有误或地质条件与设计出入较大或其他严重不合理设计时,监理工程师应在3天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取得修改图纸后按监理工程师指令组织施工,由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延误的施工期予以延长。
4.确定变更价款:发生上述变更后,按下述方法计算其变更工程单价和价款:
(1)合同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按合同已有的单价计算;
(2)合同中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以此单价作为基础确定变更单价;
(3)合同中没有适用和类似的单价时,由甲乙双方商定变更单价;
(4)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计算方法。
属由甲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应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按上述方法提出变更价款,报监理工程师审查,经甲方同意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若甲方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款,应在乙方提出后14天内与乙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双方可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
第十四条转让与分包
1.转让:本合同一经签署不得转让。
2.分包:
(1)本合同工程的主体工程不得分包。
(2)若部分分项工程确需分包时,须取得甲方同意。乙方应将分包合同副本提交甲方备案。
(3)乙方对本合同所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不受分包的影响。监理工程师有权对分包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分包人的任何违约与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与疏忽。
第十五条施工安全
1.施工安全责任:乙方应按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加强施工现场人员与船机的施工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的防台、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盗等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2.安全事故处理:施工现场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乙方除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外,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甲方应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
3.安全措施:乙方在高压线、水上、水下及地下管线、易燃、易爆地段及有害环境下施工时,施工前应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查,甲方同意后实施,甲方的同意不能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防护措施费用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由乙方承担;施工过程中,由于外部条件变化所发生的安全措施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十六条保险
1.工程保险:本工程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投保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2.人员、船机设备保险:本工程的施工人员、船机设备的保险,由乙方负责。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1.自然灾害: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等级以上的自然灾害也属不可抗力。
2.损失报告: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通报损害情况,7天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提交损失情况、清理和修复费用以及施工期延误的报告。
3.费用分担:因不可抗力发生而产生的下列费用,由甲乙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
(3)乙方设备、船舶和机械的损坏由乙方承担。
4.损失补偿:不可抗力造成工程停工或破坏时,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后由甲方给予合理补偿,但此类补偿不包括因乙方防范措施不当而造成的损失和由本条第3款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清理与修复工作的责任和所需费用,由甲乙双方另签补充协议或共同签署备忘录约定。
第十八条竣工验收与结算
1.验收申请:乙方应在工程完工且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7天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工程竣工资料。监理工程师接到验收申请和竣工资料后7天内予以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报甲方审批。若工程及竣工资料符合要求,甲方应在接到申请报告14天内组织验收;若工程或竣工资料达不到要求,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合理要求,对工程或竣工资料予以整修或补充,并重新申请验收,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和施工期的延误由乙方负责。若监理工程师或甲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工程及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和组织验收,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延长施工期。
2.验收程序:
(1)甲方根据乙方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竣工资料,确定验收时间并通知有关各方;
(2)甲方组织有关单位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对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进行审查,听取有关单位对工程管理、设计、施工和监理情况的汇报;审阅工程竣工资料,查验现场,并对工程遗留或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3)质量监督站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评定;
(4)经验收合格,甲乙双方办理工程交接手续;
(5)工程验收合格,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其竣工日期应为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3.现场清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除甲方另有要求外,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和要求清理并撤离施工现场。否则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4.竣工资料: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交的竣工资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竣工资料提交的份数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竣工图纸和资料;
(2)工程质量自评报告;
(3)阶段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资料;
(4)工程材料及设备试验与检验资料;
(5)沉降及位移观测资料;
(6)竣工工程整体尺度测量报告;
(7)施工报告;
(8)竣工结算报告(办理完竣工结算后提交)。
5.竣工结算:
(1)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30天内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接到结算报告后14天内审核确认,并在确认后7天内将应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支付给乙方;若甲方接到结算报告后14天内未予审核确认,乙方提交的结算报告则视为已被甲方确认。
(2)甲方在确认结算报告后7天内未将工程款支付给乙方,从确认结算报告后第8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计划外贷款的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工程款项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保修期从工程竣工之日起算。水工工程保修期为一年整。疏浚工程不设保修期,其他工程的保修期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阶段验收工程的保修期从阶段验收竣工之日起算。
2.保修责任:乙方在工程保修期内有责任返修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工程缺陷或损坏,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因甲方使用不当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应协助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3.返修:保修期内,对应由乙方负责的返修内容,乙方应在接到返修通知后14天内开始实施返修,并在甲乙双方商定的时间内修理完毕,否则甲方有权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进行修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保修金:保修金的数额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7天内,将保修金和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返还乙方。
第二十条争议、违约、索赔与赔偿
1.争议: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或提请主管部门调解,或协商及调解无效,可选用以下方式之一处理:
(1)向有管辖权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争议发生后,除双方均同意停工外,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2.违约:任何一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均为违约。违约方应对方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另一方可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但应提前14天通知违约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3.索赔:因甲方违约或未能及时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以及其他索赔事件发生时,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1)在要求索赔的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甲方提交索赔申请。
(2)在提出索赔申请后14天内,向甲方提交索赔报告,详细说明索赔理由,提供同期记录副本或其他可靠证据,并列明索赔款额、延长施工期及其计算依据和方法。
(3)甲方接到索赔报告后14天内,及时进行调查并对索赔资料进行审核,并有权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在乙方按要求提供补充资料后28天内,甲方应给予乙方明确答复。并将确认的索赔款额列入甲方付款计划。
(4)若乙方未能按上述规定按时提出索赔申请、索赔报告或补充资料,甲方可不予受理。如果甲方未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审核或确认,视为乙方索赔要求已被甲方确认。
(5)若乙方对甲方的答复有异议,可按本条第1款执行。
(6)若甲方授权监理工程师对索赔事件进行审核,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说明,但上述规定的索赔时限不变。
4.赔偿:发生下述情形之一时,甲方可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办法和标准要求乙方赔偿。
(1)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等级;
(2)因乙方原因延误了施工期;
(3)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重大损失。
第二十一条奖励
1.奖励: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符合下述情况之一时,甲方可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标准和方法,给予乙方奖励。
(1)工程施工质量高于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等级;
(2)按甲方要求提前竣工。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中断与终止
1.合同中断:由于政策的变化和其它甲乙双方之外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视为合同中断。合同中断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成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工程的移交工作。按甲方的要求将施工船机和人员撤离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离现场提供必要的条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因合同中断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合同终止:本合同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将工程移交甲方和竣工结算完毕后,除有关保修条款外,其他条款终止。保修期满,甲乙双方结清保修金后,保修条款终止。
三、合同专用条款
合同专用条款是对合同通用条款的补充、完善或具体化。应对照合同通用条款中同一条款一起阅读和理解。
如果合同通用条款与合同专用条款之间有不一致之处,以合同专用条款为准。
第一条词语定义
第二条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
合同组成和解释次序的补充或更改。
2.设计文件:
(1)甲方提供设计文件的份数;
(2)乙方负责部分设计时,提交设计文件时间、份数。
第三条合同范围
1.合同范围:列出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地点、内容、规模、建筑物的尺度,建筑物的结构型式,并明确合同范围内水工、堆场、水电、土建、机械、疏浚等不同专业的施工内容。
第四条技术标准
2.技术标准的替代:
适用于本工程的其他技术标准及应用范围。
第五条语言、法规和联系方式
1.语言:
辅助语言。
2.法规:
其他适用法规。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
1.提供场地条件:
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位置、面积和高程。
2.提供水电与交通条件:
甲方提供水、电、交通和通讯等条件和接至地点及时间,甲方提供施工船舶的临时停泊水域的位置和时间。
4.提供技术资料:
甲方提供各种技术资料的时间和数量及其技术交底、现场交验的时间和办法。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
1.施工准备:
为本工程配备的主要施工船机和设备的规格、数量及到达现场的时间。
4.提供条件:
为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条件清单。
第八条工程监理
1.工程监理:
监理单位名称。
2.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施工期
1.开工:
(1)乙方提交开工申请报告的时限。
(2)发布开工令的时限。
3.施工期延长:
施工期可以延长的其他情况。
6.阶段工期:
阶段工期的要求。
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
乙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第十一条质量控制
1.材料与设备:
甲方提供材料与设备的清单及供应方式。
6.质量等级:
约定质量等级。
7.质量监督:
质量监督站名称。
第十二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
(1)本合同的承包方式。
(2)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办法。
2.合同价款的调整:
(1)对调整情况的限制或补充;
(2)调整的具体方法。
3.工程预付款支付:
(1)工程预付支出的时间、金额和方法;
(2)工程预付款抵扣的时间、金额和比例和方法。
4.工程量确认:
乙方提交工程量报表的时间。
5.进度款支付:
工程进度款支付的时间约定和实施办法以及进度款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十三条设计变更
4.确定变更价款:
确定变更价款的原则和变更单价的其他计算方法。
第十四条转让与分包
第十五条施工安全
3.安全措施:
防护措施费用的承担。
第十六条保险
1.工程保险:
投保期限、保险范围、投保金额、保险赔偿分配和保险费用承担。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1.自然灾害:
除合同通用条款所列外,不可抗力还包括以下自然灾害:
(1)______级以上持续_____天的大风;
(2)有效波高超过______米的波浪;
(3)_______毫米以上持续____天的大雨;
(4)烈度_______以上的地震;
(5)……………
第十八条竣工验收与结算
3.现场清理:
(1)对乙方进行清场的要求及乙方撤离时间。
(2)乙方未按要求清场及撤离,给予甲方赔偿的办法。
4.竣工资料:
(1)对竣工资料内容的补充或修改;
(2)乙方提交竣工资料的份数。
第十九条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
对工程保修期限的约定或修改。
2.保修金:
(1)保修金的数额;
(2)甲方留置保修金的利率。
第二十条争议、违约、索赔与赔偿
3.索赔:
甲方明确授权监理工程师的审核方式。
4.赔偿:
赔偿的办法和标准。
第二十一条奖励
1.奖励:
(1)对奖励情况的补充或修改;
(2)对各种奖励情况奖励标准和奖励方法的约定。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中断与终止
工程施工合同14
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新阳路292号面粉厂旧改项目立筒库爆破拆除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法律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有关责任、权利和义务,特签订以下协议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新阳路292号面粉厂旧改项目立筒库爆破拆除工程
二、工程地点:新阳路292号面粉厂
三、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
1、按甲方安排的爆破范围及拆除顺序。
2、爆破拆除内容包括:布孔装药、起爆网路敷设、警戒起爆、爆后检查、进行砼块大于50厘米以及钢筋砼未炸脱落部分的破碎。
3、办理全部爆破工程审批手续。
4、做好安全防护栏的搭设,并满足验收要求。
四、工程量:按实际方量。
五、结算方式:按实际方量,以单方人民币1120xx0元包干,结算时扣除税金后支付给乙方。
六、施工工期:天
七、施工要求:确保安全快速施工,爆破后钢筋与混凝土块基本分离,满足甲方、监理及业主的要求。
八、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协助乙方办理有关爆破报批手续和协调施工现场内的施工单位业主的关系;
2、负责为乙方提供施工用房两间,作为乙方施工材料、施工人员休息和爆破时汇集点;
3、负责提供施工有关的图纸;
4、负责承担乙方爆破前按方案、规定等进行安全防护工作,对不符合规定、规程的必须整改完善;
5、协助乙方在爆破施工时对警戒范围内人员(包括现场的甲方施工人员和生活区人员)的撤离工作;
6、负责提供乙方施工用电。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以“安全第一”实施整个爆破拆除工作,严格执行《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xx及国家、省、市有关爆破工程安全的标准和规定,对不符合规定、规程的必须整改完善,认真检查验收合格后才能起爆;
2、负责编写爆破设计方案和办理爆破有关报批手续,负责公安、交警等部门的协调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包括爆破安全评估费用);
3、在甲方气割钢筋时,乙方派安全员全程监护;
4、负责火工品材料的购买、仓储、运输至工地、回收回库及火工品的安全防护工作,并承担所需发生的费用及相应的安全责任;
5、在实施爆破时,如有爆破飞石震动引起警戒范围外的`人员、房屋、车辆砸伤、损害、承担一切安全责任(含经济),与甲方无关;
6、乙方必须承担起爆破安全警戒的所有工作,特别是爆破前的警戒线的拉设和爆破现场周边的人员疏散,如因乙方安全作不到位而引起的安全事故,其一切责任(含经济)由乙方自行承担;
7、满足业主、监理、甲方要求,因爆破、防护等原因,业主、监理及主管部门对甲方的处罚由乙方承担,并有权暂缓支付工程款。
九、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调不成由人民法院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款结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合同15
广告客户单位名称(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广告发布单位名称(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以及有关规定,签定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于20__年__月__日—20__年__月__日期间制作
二、门楼采用甲方委托乙方认可设计的门楼施工(轻钢龙骨结构)。
三、甲方委托乙方制作的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内容和表现形式,应予以修改,修改前,乙方有权拒绝制作。
四、门楼施工合同内容:
1.新建轻钢龙骨结构门楼一座,迁移门楼一座。
2.新建轻钢龙骨结构门楼二座。
五、施工造价:
如按施工合同内容1执行总价:壹万壹仟伍佰元整。(新建7500元,迁移4000元)
如按施工合同内容2执行总价:壹万伍仟元整。(新建一座7500元,7500x2=15000元)
六、签定合同后乙方负责为甲方制作门楼。施工完成一座新建门楼,甲方按一座门楼单价70%三日内付给乙方,施工内容完成100%后甲方按合同内容向乙方三日内支付合同款至95%,合同总价款5%待该项工程完工后支付,支付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七、甲方按合同期限付款,特殊情况应及时通知乙方,如甲方不能按期付款,乙方有权拆除制作的门楼,并保留法律诉讼权。本门楼质保期为一年,一年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八、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变更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确认,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形式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在合同发生所在地,进行经济合同仲裁或法院起诉。
十、双方责任:
甲方向乙方提供需要的`场地、占道施工许可证及相关手续,协调相关问题,保证施工正常进行。
乙方在门楼施工中应加强安全管理,保证工程质量。不得损害现有设施,由于自身安全因素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如果在自然情况下,如刮风、暴雨等导致门楼倾覆、坍塌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法律及相关赔偿责任。
由于人为原因造成门楼损坏的,如车辆外力碰撞、偷盗等由甲方负责。需要乙方修复的,由甲方另行向乙方支付修复费用。
十一、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传真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用。
广告客户单位名称(甲方):广告发布单位名称(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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