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大全(15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水路货物运输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水路货物运输合同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使保险物在水路、铁路运输过程中,因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能够得到经济补偿,并加强货物运输的安全防防损工作,以利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特举办本保险。
第二章 保险责任第二条
本保险分为基本险和综合险两种。 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保险人按承保险别的责任范围负赔偿责任。
(一)基本险:
1.因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地震、 海啸、地陷、崖崩 、滑坡、泥石流所造成的损失;
2.由于运输工具发生碰撞、搁浅、触礁、倾覆、沉没、出轨或隧道、码头坍塌所造成的损失;
3.在装货、卸货或转载时,因遭受不属于包装质量不善或装卸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所造成的损失;
4.按国家规定或一般惯例应分摊的共同海损的费用;
5.在发生上述灾害、事故时,因纷乱而造成货物的散失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
(二)综合险:本保险除包括基本险责任外,保险人还负责赔偿:
1.因受震动、碰撞、挤压而造成破碎、弯曲、凹瘪、折断、开裂或包装破裂使货物的散失的损失;
2.液体货物因受震动、碰撞或挤压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损失坏而渗漏的损失,或用液体保藏的货物因液体渗漏而造成保藏货物腐烂变质的损失;
3.遭受盗窃或整件提货不着的.损失;
4.符合安全运输规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损失。第三条 保险责任的起讫期是,自签发保险凭证和保险货物运离起运地发货人的最后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起,至该保险凭证上注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但保险货物运抵目的地后,如果收货人未及时提货,则保险责任的终止期最多延长至以收货人接到《到货通知单》后的15天为限(以邮戳日期为准)
第三章 除外责任第四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1.战争或军事行动;
2.核事件或核爆炸;
3.保险货物本身的缺陷或自然损耗,以及由于包装不善;
4.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
5.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第四章
保险金额第五条 保险金额按货价或货价加运杂费计算。
第五章
被保险人的义务
第六条 被保险人在保险人签发保险凭证的同时,应按照保险费率,一次缴清应付的保险费。
第七条 被保险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及交通运输部门关于安全运输的各项规定,还应当接受并协助保险人对保险货物进行的查验防损工作,货物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和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第八条 货物如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被保险人获悉后,应立即通知当地保险机构并应迅速采取施救和保护措施,防止或减少货物损失。
第九条 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上述各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终止保险责任或拒绝赔偿一部分或全部经济损失。
第六章
货物检验及赔偿处理第十条 货物运抵保险凭证所载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起,收货人应在1天内向当地保险机构申请并会同检验受损的货物,否则保险人不予受。
第十一条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索赔时,必须提供下列有关单证:1.保险凭证、运单(货票)提货单、发货票;
2.承运部门签发的货运记录、普通记录、交接验收记录、鉴定书;
3.收货单位的入库记录、检验报告、损失清单及救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费用的单据。保险人在接到上述索赔单证报告后,应当根据保险责任范围,迅速核定应否赔偿。赔偿金额一经保险人与被保险人达成协议后,应在1天内赔。
第十二条 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按货价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人根据实际损失按起运地货价计算赔偿;按货价加运杂费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人根据实际损失按起运地货价加运杂费计算。但最高赔偿金额保险金额为限。
第十三条
如果被保险人投保不足,保险金额低于货价时,保险人对其损失金额及支付的施救保护费用按保险金额与货价的比例计算赔偿。保险人对货物损失的赔偿金额,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应分别计算,并各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第十四条 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如果根据法律规定或者有关约定,应当由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负责赔偿一部或全部的,被保险人应首先向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索赔,如被保险人提出要求,保险人也可以先予赔偿,但被保险人应签发权益转让书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责任方追偿。
第十五条 保险货物遭受损失后的残值,应充分利用,经双方协商可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十六条 被保险人从获悉或应当获悉货物遭受损失的次日起,如果经过18天不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不提出必要的单证,或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则视为自愿放弃权益。
第十七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发生争议时,应当实事求是,协商解决,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时,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_________
保险公司(盖章)_________ 被保险人(签字)_________
保险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水路货物运输合同2
托运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主《水路货物运输规则》依法维护承、托运人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充分协商,在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基础上,自愿签订协议如下:
二、运费计算的标准:每吨¥:_________元。
三、装卸时间
按先后顺序排档装卸货,装货时间天,卸货时间天、台风、大雪、下雨天、节假日及机械故障不能装、卸的`时间除外。
四、货物的安全责任:
运输的货物由承运人负责货物的安全(封仓、防雨、防盗等)。货物合理消耗外,按市场价赔偿;因货物自身原因引起的质量变化,与承运人无关。前后仓无水、干眩:左公分,右公分。
五、违约责任:
1、装卸货超过第三条第一款约定时间的应由托运人向承运人支付每吨每天
2、托运人在船队(舱机)开航前预付运费
3、合同签编印后,承运人不能提供船队承运货物的,或托支人不能提供货物供船队承运的,按第二第第一款约定运费10%作为违约金。
六、履行期限及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法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到货物交付完毕、运费、延搁费、转港费、违约金支付完毕之日起终止。发生合同纠纷,当事人应参照《合同法及水运规则》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路货物运输合同3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和海上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甲方向乙方计划托运货物,乙方同意承运,特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约,具体条款经双方协商如下:
一、运输方法:乙方调派吨位船舶艘(船舶吊装设备),应甲方要求由港运至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二、货物集中:甲方应按乙方指定时间,将货物于天内集中于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天内派船装运。
三、装船时间: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装后,经乙方落实并准备接收货物。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于小时内装完货物。
四、运到期限: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天内乙方负责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有关规定乙方需承担元/天滞延费用。
五、启航联系: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乙方可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方负担。
六、卸船时间: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元/天,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的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七、运输质量: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指导工作照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舱,甲方可派押运员(费用自理)随船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发生的损失外,对于运送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八、运输费用:按国家规定水运货物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元,全船运费为元,一次计收。
九、费用结算: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十、附则: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备案,如有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的有关规定处理。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代表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代表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路货物运输合同4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有货物委托乙方承运:
货物名称货物数量(吨)运价包括甲方单子费( 元/吨、 件):
起运港口到达港口起航资费: 元
二、交接方式:采用第()种方式:
(1)□货物上船后,甲方封舱盖印,并派人跟船看管货物,货到卸货港由甲方验收,如印记短少,每少一印罚乙方五佰圆,如印记不短少,货物质量、数量均与乙方无关。
(2)□乙方负责磅(件)交,货物损耗为%,如超损部分,乙方按货物的成本价格每吨元赔偿给甲方。
三、装卸时间:船(货)到达甲方指定码头报港之日起,甲方在天装齐,天卸完(下雨时间、节假、双休日、机械故障除外),如超期,甲方按每天每吨元付给乙方延期费。
四、装卸转港:双方协商解决(10公里内乙方不计转港费)。
五、结算运费方式:采用第()种方式:
(1)□货物上船后,乙方确保货物的.安全无损,卸至一半时,凭全额水运发票,甲方一次性付清运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卸货,造成损失甲方承担。
(2)□货物上船后,乙方确保货物的安全无损,卸货返航时,甲方付返航费元,船回来或人回来后,在 天内凭全额水运发票一次付清运费,否则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六、船在抵达卸货码头途中,如:航道水浅、桥矮,致使船舶无法航行等不可抗力因素时,由此造成的起驳费用及损失由方承担。
七、合同签字后,如:甲方无货物装船,或乙方无船装货的情况下违约,均由违约方承担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八、特约事项:
九、违反合同的责任,按《合同法》执行。
十、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如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原告方法院管辖。
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或见证机关)执一份。
十二、本合同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从签字之日起至货款付清止自行解除。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单位名称: 见证单位:
甲方经办人签字: 乙方经办人签字: 见证人签字:
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电话: 见证人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水路货物运输合同5
托运人(甲方):
承运人(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自行组织船只,从事国内运输业务。
三、装船期及载货量:
采取分批承(发)运,甲方每月5日前下达下月发货计划,乙方于每月10日前确认承运计划。
四、发货人、收货人及运费率见附件,乙方不承担货物装卸费用。
五、数据与交接:
货物数量以发货人发货单据为准。乙方必须加强现场监装、监卸工作,确保货物的交货数量。
六、乙方确保船舶处于适运状态,适于收受、载运和保管货物,若装货前发现船舶不符合装卸要求,甲方有权不装货,乙方所派船舶到甲方,甲方必须安排五小时内装货。
七、运达期限:在正常的情况下,乙方必须保证货物装船完毕后,在合理期限内及时将货物保质、保量运达收货人指定地点。
八、结算与付款:
按发货人发货单结算运费,如由于非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甲方货物受损或灭失或掺杂等影响货物品质的.情况,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由甲方扣除相应运费。每月上旬,乙方提供收货人货物交接清单,凭运输发票结算或当地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每月25日前结算。甲方按乙方提供的账户汇款,如因账户性质及其他原因不能收到运费,所产生的法律纠纷由乙方承担或现金结算。
九、保险:乙方负责办理船舶保险。
十、税收及费用:涉及货物的税、费由甲方承担,涉及船舶及运费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十一、违约责任:
1、在货物的装卸、运输过程中,如由于非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甲方货物受损。货物品名及包装:熟料或灭失或掺杂等影响货物品质的情况,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由甲方扣除相应运费。
2、乙方因超载或故障等原因,要求减载或转载才能交货的发生的过载、转运等费用和货物亏吨由乙方承担。
3、乙方车辆发生计少包,由乙方赔偿少包损失并承担亏吨运费。
十二、特约事项:
乙方船舶必须具备良好的盖船设施,货物装妥后及时盖船,并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处于密封状态。
乙方必须提供船舶保险单,营运证,船舶所有权证书,航行证书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保证内容真实、清晰。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因生产、销售需要而对船只进行的调度安排,不得违反仓库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乙方船舶如违反上述条款及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乙方除赔偿损失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三、合同有效期: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
十四、争议解决: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托运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担起诉讼。
十五、其他事项:
本合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国家法律,法规为基础。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六、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路货物运输合同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履行下列条款:
甲方:
乙方:
甲方将 从 港交给乙方承运到 码头,运价 元/ ,共计: 元。
一、运费结算方式:启航时,甲方预付乙方运费 元,剩余运费待承运煤炭卸剩 ,甲方应全部结清乙方水运费。
二、装船方式:
甲方装船后 。乙方运到码头卸货时,甲方进行验收 ,验收无误后,质量和数量与乙方无关。
三、船到卸货码头途中,如因底浅桥矮、桥窄不能通行,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
四、卸货期限:船到码头报港后,装 天,卸 天,雨天、节假日、停电和机械故障造成的意外原因除外。如超过卸货期限,按 省有关航运规定处理,甲方付乙方延期费 元。
五、中途如需转港,双方另行协商,甲方付乙方转港费。
六、其它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七、本合同在执行中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解决不了由诉方法院受理。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 话: 电 话:
手 机: 手 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水路货物运输合同7
托运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 (以下简称乙方)
因甲方生产运输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的规定,本着友好、平等协商的原则,订立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1、货运方式: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为 ,包装方形式为 ,货损率按 计。乙方同意承运。
2、装缷港口:装货港为 。缷货港为 。
3、装货重量和安全:乙方承运船名为: ,装化重量以 港实际过磅为准,到港缷货如甲方需要验磅,双方协商。如甲方派人压送,费用由甲方自理。乙方保证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发生的损失外,对于运送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4、装货时间:甲方在 年 月 日将货物配送到装载码头并做好装前准备,装货前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装货时间 天,超期甲方应该以 元/吨按船舶实装吨位计算补偿给乙方。如遇非人为的或不可抗拒自然因素如因恶劣天气或堵航等原因造成不能及时到达双方协商解决。
5、航运期限:为保证甲方货物能如期到港,乙方在装好货物后24小时内签证起航,预计 天内运达目的地,期间乙方每天向甲方提供船舶航行动态,如因乙方自身原因不能准时到港,乙方需以 元/吨按实装吨位计价补偿给甲方延期费。航行途中如遇不可抗因素,如因恶劣天气或堵航等原因造成不能及时到达并及时告知以方,双方协商解决补偿问题。
6、卸货时间:乙方船舶抵达目的港12小时前联系甲方做好接货准备,如需引航双方协商指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 方负担。如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造成卸货延期的甲方概不负责。到港卸货时间约定 天。具体时间以乙方 为准。如超过规定的'卸货时间,超过时间甲方需向乙方以 元/吨按实装吨们计价赔付乙方滞延金。
7、运输费用:运价 元/吨,总运价 。此价格包含从起运港到卸货港的所有港口费用及货港费用。其中包含税费 元,保险费 元,港口建设基金 元。
8、费用结算: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双方协商甲方预付给乙方开航费 元。余款 。
9、附加:
10、执行合同有效期和责任免除: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缷货完毕,甲方付清乙方运输款为止。
11、如有未尽事宜或发生争议,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的规定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任何一方可提交仲裁。
12、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自签字这时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代表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盖章): 代表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路货物运输合同8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海上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甲方向乙方计划托运 货物,乙方同意承运,特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约,具体条款经双方协商如下:
一、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 吨位船舶 艘(船舶吊装设备),应甲方要求由 港运至 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二、货物集中: 甲方应按乙方指定时间,将 货物于 天内集中于 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 天内派船装运。
三、装船时间: 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装后,经乙方落实并准备接收货物。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于 小时内装完货物。
四、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 天内乙方负责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有关规定乙方需承担 元/天滞延费用。
五、启航联系: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乙方可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 方负担。
六、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 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 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 元/天,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的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七、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指导工作照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舱,甲方可派押运员(费用自理)随船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发生的损失外,对于运送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八、运输费用: 按国家规定水运货物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 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 元,全船运费为 元, 一次计收。
九、费用结算: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 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十、附则: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备案,如有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的有关规定处理。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 代表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 代表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水路货物运输合同9
托运方:
承运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以便双方遵守。
第一条包装和防护:托运方将为货物提供必要的装物包,以避免货物在装卸和运输。
过程中受到损伤,承运方应为货物提供必要的防雨等防火措施,以保证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第二条货物质量及安全要求:安全、及时将指定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
第三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承运方上门到托运方提货,托运方负责装卸。
第四条承运内容和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托运方委托承运方将成套设备由__________运输至__________,托运方工厂指定车间货物运输合同内。总计费用含保险(人民币)为__________万元,货物安全卸后,托运方在一周内将以上费用支付给承运方,如有拖欠,承运方要收取滞纳金__________(总费用10%)计算。
1、承运方发出的运输车辆必须达到国家的规定标准:
(1)通过当年的年审的车辆。
(2)排气量经过检测并达到国家标准。
(3)车辆上必须携带消防灭火的设施。(如灭火器)
(4)禁止司机违章驾驶。
2、承运方车辆到达厂区必须遵守我公司的厂规:
(1)厂区内限速缓行。
(2)禁止鸣笛。
(3)装车限高。(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2米;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
(4)厂区内禁止吸烟。
(5)装车完毕后必须有防倾倒的防护措施。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具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员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有牢固外包装,且外包装无异状,其内货物的.损坏、缺少,由承运方负责。
(二)承运方责任
1、货物未按时抵达目的地,且给收货方造成不良后果的,承运方应支付托运方合理的违约金,但不超过本次运费的百分之五。
2、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3、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合同有效期:本合同有效期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份。
托运方(盖章):
承运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水路货物运输合同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保险货物在水路、铁路运输过程中,因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能够得到经济补偿,并加强货物运输的安全防损工作,以利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特举办本保险。
第二章 保险责任
第二条 本保险分为基本险和综合险两种。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保险人按承保险别的责任范围负赔偿责任。
(一)基本险:
1.因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地震、海啸、地陷、崖崩、滑坡、泥石流所造成的损失;
2.由于运输工具发生碰撞、搁浅、触礁、倾覆、沉没、出轨或隧道、码头坍塌所造成的损失;
3.在装货、卸货或转载时,因遭受不属于包装质量不善或装卸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所造成的损失;
4.按国家规定或一般惯例应分摊的共同海损的费用;
5.在发生上述灾害、事故时,因纷乱而造成货物的散失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
(二)综合险:本保险除包括基本险责任外,保险人还负责赔偿:
1.因受震动、碰撞、挤压而造成破碎、弯曲、凹瘪、折断、开裂或包装破裂致使货物散失的损失;
2.液体货物因受震动、碰撞或挤压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损坏而渗漏的损失;或用液体保藏的货物因液体渗漏而造成保藏货物腐烂变质的损失;
3.遭受盗窃或整件提货不着的损失;
4.符合安全运输规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损失。
第三条 保险的责任起讫期,是自签发保险凭证和保险货物运离起运地发货人的最后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起,至该保险凭证上注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但保险货物运抵目的地后,如果收货人未及时提货,则保险责任的.终止期最多延长至以收货人接到《到货通知单》后的十五天为限(以邮戳日期为准)。
第三章 除外责任
第四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1.战争或军事行动;
2.核事件或核爆炸;
3.保险货物本身的缺陷或自然损耗,以及由于包装不善;
4.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
5.其它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第四章 保险金额
第五条 保险金额按货价或货价加运杂费计算。
第五章 被保险人的义务
第六条 被保险人在保险人签发保险凭证的同时,应按照保险费率,一次缴清应付的保险费。
第七条 被保险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及交通运输部门关于安全运输的各项规定,还应当接受并协助保险人对保险货物进行的查验防损工作,货物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和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第八条 货物如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被保险人获悉后,应立即通知当地保险机构并应迅速采取施救和保险措施,防止或减少货物损失。
第九条 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上述各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终止保险责任或拒绝赔偿一部或全部经济损失。
第六章 货物检验及赔偿处理
第十条 货物运抵保险凭证所载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起,收货人应在十天内向当地保险机构申请并会同检验受损的货物,否则保险人不予受理。
水路货物运输合同11
______月度水路货物托运计划表
____年____月
本表经承运人签盖运输合同专用章后,具有月度运输合同效力,有关承运人与托运人,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和责任界限,按《水路
货物运输规则》及运杂费用的有关规定办理。
起运地:________提出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编号:__________
货名
到达港(地)
换装港(地)
收货人
托运量
核定量
备注
第一
第二
重量
体积
重量
体积
特约事项
提计划单位:_______________托运人(签章)________ 承运人(签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1.补充计划使用此表,加盖红色“计划外”字样。
2.规格:长14厘米,宽23厘米。
gf-91-0404(续)
水路货物运单
本运单经承托双方签订后,具有合同效力,承运人与托运人、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和责任界限均按《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及运杂费用的有
关规定办理。
货物于______月_______日
集中于________________交接清单号码___________运单号码___________
船名 航次
起运港
到达港
到达日期
(承运人章)
收货人
(章)
托运人
全称
收货人
全称
地址电话
地址电话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发货符号
货名
件数
包装
价值
托运人确定
计费重量
等级
费率
金额
应收费用
重量
吨
体积(长,宽高)m
重量(吨)
体积m3
项目
费率
金额
运费
装船费
合计
运到期限(或约定)
托运人
公章) 月 日
总计
特约事项
核算员
承运日期
起运港承运人章
复核员
水路货物运输合同12
根据经济合同法____省海上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简称甲方)向省交通厅海运局(简称乙方),计划托运货物,乙方同意承运,特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约,具体条款经双方协商如下:
一、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 吨位船舶一艘(船舶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
港运至
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二、货物集中:
甲方应安乙方指定时间,将
货物于
天内集中于
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五天内派船装运。
三、装船时间:
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实并准备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于
小时内装完货物。
四、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 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货规第三条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五、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
方负担。
六、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
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
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时0.075元,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的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七、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指导工人按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舱,甲方可派押运员(一人)随船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发生的损失外,对于运送
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八、运输费用:e86.c
按省水运货物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
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 ),全船运费为
元,一次计收。
港口装船费用,按省港口收费规则有关费率计收,卸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与到达港办理。
九、费用结算: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
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十、附则: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份。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备案。如有未尽事宜,得按省交通厅海上运输管理规定和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协商办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合同管理机关
代表人:
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路货物运输合同13
托运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主《水路货物运输规则》依法维护承、托运人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充分协商,在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基础上,自愿签订协议如下:
运费计算的标准:每吨¥:_________元。
一、装卸时间:
按先后顺序排档装卸货,装货时间_________天,卸货时间天、台风、大雪、下雨天、节假日及机械故障不能装、卸的时间除外。
二、货物的安全责任:
运输的货物由承运人负责货物的`安全(封仓、防雨、防盗等)。货物合理消耗外,按市场价赔偿;因货物自身原因引起的质量变化,与承运人无关。前后仓无水、干眩:左_________公分,右_________公分。
三、违约责任:
1、装卸货超过第三条第一款约定时间的应由托运人向承运人支付每吨每天__________________;
2、托运人在船队(舱机)开航前预付运费__________________;
3、合同签编印后,承运人不能提供船队承运货物的,或托支人不能提供货物供船队承运的,按第二第第一款约定运费10%作为违约金。
四、履行期限及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法: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到货物交付完毕、运费、延搁费、转港费、违约金支付完毕之日起终止。发生合同纠纷,当事人应参照《合同法及水运规则》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路货物运输合同14
甲方(托运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货物运输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止。
二、货物运输期限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运输,具体货物收货人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须按照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
四、乙方须按照运单的要求,在约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五、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运输费用为:乙方将货物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及开具全额运输费用之日起一月内甲方支付运输费用。
六、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同时应协助收货人亲笔签收货物以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如乙方联系不上收货人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及时通知收货人提货。
七、甲方交给乙方承运的货物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避免暴晒,雨淋,确保包装及内容物均完好按期运达指定地,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确认数量并按照甲方购进或卖出时价格全额赔偿。
八、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时到达,乙方须在最短时间内运至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并交给收货人,且赔偿逾期承运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九、以实际重量、里程计算运费。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路货物运输合同15
托运方(甲方):
承运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电话:电话: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甲方货物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运输货物
货物名称:_________,件数:___________,重量:___________,体积:___________。
包装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_____吨位船舶一艘(船舶有/无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______港运至______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第三条货物集中
甲方应按乙方指定时间,将所承运货物于天内集中于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______天内派船装运。
第四条装船时间
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落实并准备接送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货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于_______小时内装完货物。
第五条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_______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地。
第六条起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起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__________方承担。
第七条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目的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______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纳金每吨时______元。
第八条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指导工人按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舱,甲方可派押运员(免费一人)随船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发生的损失外,对于运送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九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的基本义务为:
(1)办理相关运输手续;
(2)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货物;
(3)妥善包装货物;
(4)支付运费和其他费用;
(5)必要时,提供押运人员;
(6)托运特殊货物时,应承担相应的特殊义务,具体根据实际情形由双方在托运单中详细列举。
2.乙方的基本义务
(1)提供适航船舶;
(2)及时接受货物和妥善保管货物;
(3)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或习惯上的或地理上的航线将货物运送到约定的到达港,但承运人为救助或企图救助人命或财产而发生的绕航或其他合理绕航除外;
(4)乙方应当在约定期间内将货物及时安全送达约定地点;
(5)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在合同约定的到达港卸货的除另有约定外,乙方可以将货物在到达港临近的安全港口或地点卸载,应尽力保护甲方利益,把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减至最小;
(6)通知和及时交付货物;
(7)接受甲方验舱的要求;
(8)在舱面装载货物时应当符合约定或者规定,并妥善配载货物;
(9)乙方运输特殊货物时,应承担相应义务。
3.乙方的基本权利:
(1)对于甲方没有按规定妥善包装的.货物和违反规定托运的危险品,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2)当甲方托运危险品时,若甲方未按照规定通知乙方或通知有误,乙方有权采取适当措施处理危险品;
(3)收取运输费用;
(4)行使留置权;
(5)其他权利。
4.甲方指定的收货方的基本义务
(1)收货人接到到货通知后,应当及时收货,不得因对货物进行检验而滞留船舶;
(2)若甲方和收货人约定在提货时支付运费、滞期费和包装整修、加固费用以及其他中途垫款的,收货人应当于办理提货手续时付清有关费用;
(3)收货人提取货物时,应当验收货物,并签发收据,发现货物损坏、灭失的,交接双方应当编制货运记录。
(4)其他义务。
第十条运输费用
按_______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_______元,空驶费按运费的________%计_______元,全船运费为______元,一次计收。
港口装船费用,按________港口收费规则有关费率计收。卸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于到达港办理。
第十一条费用结算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费____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合同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第十二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集中货物,造成乙方船舶不能按时起航,每延误一小时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元。
2.甲方未能按时装货和卸货,每延迟一小时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3.甲方未按时付清运输费用,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偿付未付部分运输费用________%的违约金。
4.甲方如不履行合同或擅自变更合同,应偿付乙方________元违约金。
第十三条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期将货物运达目的港码头,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甲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2.乙方船舶起航后未电报通知甲方准备卸船时间,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不履行合同或擅自变更合同,应偿付甲方_________元违约金,并退还甲方的预付款。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1.在装、卸货物过程中,因气候影响装、卸作业时间,经甲、乙双方签证,可按实际时间扣除。
2.因_____级以上风暴影响,不能按期履行合同,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可按下列第____项解决:
1.申请_________仲裁机关裁决;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________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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