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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维修合同

时间:2023-08-02 14:17:27 合同 我要投稿

汽车维修合同15篇[优]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汽车维修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汽车维修合同15篇[优]

汽车维修合同1

  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合同

  甲方:(行政事业单位) 签订地点:

  乙方:(定 点 企 业)签订日期: 年 月日

  按照《如东县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办法》的规定,甲方选定乙方为本单位公务用车维修保养的定点维修企业,并与乙方本着公平、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本

  (不得另行附表)在乙方定点维修的有关事宜,订立合同如下:

  一、维修保养的时间

  车辆维修、保养从20年1月1日起20年12月31日止。

  二、维修保养的范围

  (一)车辆的维修范围为汽车的正常维修和日常保养,包括车辆二级以下(含二级)保养、小修、更换易损耗件、汽车年检保养、轮胎更换、汽车打蜡等。

  (二)合同项下的车辆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车辆损坏的维修,不在本合同规定的维修范围内,但由于乙方修理质量原因所致的情形除外。

  三、结算方式

  (一)甲方对乙方所定点维修保养的合同项下的汽车实行 结算方式。 维修的价格必须在《年度公务用车定点维修费用参照表》的限额以内。

  (二)乙方于每个季度的第三个月的25日前将本季度发生的日常维修费用等连同验收单一并报县财政监管部门审核(各费用段内维修费按序时进度平均折算),第四季度具体资金结算方式按县财政监管部门规定执行。按实维修的须经甲方审核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

  四、服务要求

  (一)乙方对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汽车的日常维修保养项目,应做到随进厂随修理,当日完成维修(特殊情况除外)。

  (二)本合同项下的'汽车因长途行驶发生故障而不能进厂维修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报修后,应及时做出派员或就近维修的决定并通知甲方,由此产生的维修材料费及工时费由乙方承担(属日常维修保养范围),其中涉及该车的清障费、罚款、甲方的食宿费等,则由甲方自负。

  (三)特殊车型因乙方无能力进行检测修理的,则乙方须与甲方协商处理,对需要有关特约维修厂、日常非大修范围的维修,其维修材料费、工时费等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其他费用则由甲方自负。

  (四)车辆出现返修,应优先安排修理,并查明原因,如属于维修质量问题,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属于甲方问题,则费用由甲方自理。

  五、维修保养要求

  (一)乙方修理的车辆符合汽车维修行业规定的质量管理要求。

  (二)乙方确保车辆维修保养中所采用的零配件的纯正和质量,严禁使用伪劣的零配件。完善维修相关手续,车辆重要零配件的领取,应有用户代表、当车驾驶员的签字,乙方不得采用以钱或物代替零配件的不正当的手段,损害甲方的利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在必要时,有权牵头组织物价及技术监督部门对乙方所购进的用于本合同项目的汽车维修配件的质量和价格等进行抽查,并可以将抽查情况向甲方通报。

  (三)乙方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做好车辆的定点维修档案和财务管理工作。按照车辆维修档案和财务列单要求完整有序地对本合同项下的汽车进行维修登记。

  (四)本合同已包含汽车轮胎的更换,轮胎的更换原则上为5万公里一套。一般情况下,轮胎的更换必须跟原车轮胎的品牌、规格、型号一致。更换轮胎必须由车主单位主管领导、驾驶员和定点企业有关人员组织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后方可实施更换。 (五)汽车打蜡每月不得少于一次。

  六、违约责任

  (一)为了保证乙方能按时完成车辆维修保养任务,乙方愿意按维修承包费总额的 5%作为质量保证金,该款在年终时凭用户的支付通知办理结算手续。

  (二)甲方超过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维修费的,按逾期支付维修费的 5%比例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三)乙方在履约过程中,如被发现有二次出现不能按规定时间完成车辆维修保养任务,或维修保养质量低劣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履行。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按实赔偿。

  (四)乙方应重严格把关。出厂时,乙方必须确保车辆保养合格,并附检验合格单。

  (五)其他约定事项: 。

  七、合同纠纷处理

  (一)本合同内容如有冲突,以《如东县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办法》为准。

  (二)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或提交当地相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依法提出仲裁或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合同备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县政府采购中心各执一份,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经政府采购中心审核,合同签订后七天内报县财政监管部门一份备案。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均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见证方:(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汽车维修合同2

  合同编号:__________

  托修方:__________承修方: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

  一、车辆型号:

  车种3牌照号车型3底盘号发动

  机型号编号

  二、车辆交接期限(事宜):

  送修接车日期

  方式:

  日期:

  地点:

  三、维修类别及项目

  预计维修费总金额(大写)(其中工时费)

  四、材料提供方式:

  五、质量保证期:

  维修车辆自出厂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天或行驶公里以内出现维修质量问题承修方负责。

  六、验收标准及方式: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现金转帐银行汇款期限

  八、违约责任及金额:

  九、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书,作为本合同附本。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托修方单位:(章)__________承修方单位:(章)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电挂: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说明:

  1、承、托修方签订书面合同的范围:汽车大修、主要总成大修、二级维护及维修费在一千元以上的`。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承、托修方签章生效。

  3、本合同维修费是概算费用。结算时凭维修工时费、材料明细表,按实际发生金额结算。

  4、承修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及延长维修期限时,承修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包括文书、电报)通知托修方,托修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天内给予书面答复,否则视为同意。

  5、承、托修方签订本合同时,应以《汽车维修合同实施细则》的规定为依据。

  注:本合同一式份。承、托修双方一份,维修主管部门各份。

汽车维修合同3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二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可向乙方书面阐述对工程及具体问题的意见;

  2、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工作所需的修缮方案和必要的.施工图纸及其他有关的书面资料;

  3、甲方为乙方的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配合;

  4、甲方须按约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第三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可向甲方索取与委托内容有关的各类技术经济资料;

  2、乙方可要求甲方对有关问题做出解释和补充有关资料;

  3、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工作进展中提供必要的配合;

  4、乙方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合法的原则,认真、细致、周到地进行服务工作;

  第四条合同费用

  甲乙双方商定:

  按国家审计标准为定额,所做项目以另行清单为主。

  付款方法:由甲方验收完工后一次性结清。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维修合同4

  制定以下十项基本守则,维修技工应将其付诸于每天的工作实践,有助提供快捷、可靠的`服务质量。

  一、 职业形象

  1、 穿着工作服,佩戴工作卡。

  2、 务必常穿工作鞋。

  3、 务必经常保持工作服,工作鞋清洁。

  二、 小心处理车辆

  1、 务必使用座位套、保护板垫和地板垫。

  2、 在驾驶顾客车辆时要细心。

  3、 在顾客车内不可抽烟。

  4、 不得使用顾客车内音响、电话等。

  5、 勿将垃圾和零件箱留在车内。

  三、 整齐与清洁

  1、 保持车间(地面、工具箱、工作台、测量工具、测试工具等)整齐清洁,勿堆放不必要的杂物,把东西放置整齐。经常打扫、冲洗、擦拭。

  2、 工作时,车辆要在指定工位摆放。

  四、 工作安全

  1、 正确使用工具和设备,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2、 小心烟火,不得在车间抽烟。

  五、 计划与准备

  1、 确定“主要事项”(顾客要求维修的主要原因)

  2、 务必明白顾客的要求和车间主管指示,尤其注意返修原因。

  3、 查明故障,如果需要额外维修工作,要报告领班或车间主管。

  4、 要制定工作计划(工作程序和预防措施)。

  5、 检查料库有无所需零件。

  6、 只做排工单上所列明事项。

  六、 工作质量高进度快。

  1、 使用合适的专用维修工具和测试工具。

  2、 文明生产做到油水、零件、工具三不落地。

  3、 依据修理手册工作,切勿凭臆测工作,无把握之事应向领班或主管请教。

  4、 若某些工作需要去做,而未在排工单上列明,要向领班或主管报告。

  5、 充分利用一切培训机会,不断掌握最新技术。

  七、 按预定时间完工

  1、 随时检查自己能否按时完工。

  2、 如果认为要提前或延迟完工、或需作额外工作,要通知领班或主管。

  八、 完工后的检查工作

  1、 确认主要维修项目已完成,确保所有其它事项也已完成。

  2、 保证修后车辆至少与修前同样干净。

汽车维修合同5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的一致协商,确定乙方为甲方单位的汽车定点维修及相关服务单位。双方依据行业管理相关规定,就其车辆的协议维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

  汽车的维修、保养、美容、装饰、洗车、轮胎及汽车饰品。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严格履行各项服务承诺,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2、提供电话预约、上门服务、24小时救援服务。

  3、所采用的零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负全部责任。

  4、维修报价应充分考虑车况、部位、安全、经费等因素,向甲方提出合理的报价及维修方案,由甲方确定。

  5、维修车辆达不到规定的技术要求的,返修的车辆不得再计价收费。

  6、对于甲方车辆维修期间,除了试车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开出公司外。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协调乙方与其单位在车辆维修服务方面的关系,对于事故车辆与有关部门一至妥善处理车辆维修纠纷。

  2、委托给乙方服务的`车辆应附派工单并由乙方负责人签字方可进行施工。

  3、对于竣工车辆,如发现不合格或与派工单服务项目不符有权要求乙方无偿返工。

  4、甲方享受乙方在节假日期间所推出的活动中的各项优惠政策(如打折或赠送礼品等)。

  5、双方签订协议,甲方享受协议价在原消费金额基础上打九折。

  第四条:关于费用结算

  1、甲方车辆送达乙方公司维修(或其它服务项目)发生费用允许挂帐,但必须由指定人员签字方可。

  2、甲方于每月日与乙方核对发生的费用并进行结算,乙方为甲方开具正式发票。

  3、结算方式:现金或公对公转账。

  对公账户:

  对公账号:

  开户银行:

  第五条:本协议签字盖章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维修合同6

  托修方:

  签订时间:

  合同编号:

  承修方:

  签订地点:

  一、车辆型号:

  车种:

  牌照号:

  车型:

  底盘号:

  发动机型号:

  编号:

  二、车辆交接期限(事宜):

  送修接车日期:

  方式:

  日期:

  方式:

  地点:

  地点:

  三、维修类别及项目

  预计维修费总金额________(大写)(其中工时费________)

  四、材料提供方式:

  五、质量保证期:

  维修车辆自出厂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天或行驶公里以内出现维修质量问题承修方负责。

  六、验收标准及方式: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________现金转帐/银行汇款

  期限:

  八、违约责任及金额:

  九、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书,作为本合同附本。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托修方单位:(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挂: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承修方单位:(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挂: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汽车维修合同7

  甲方: (托修方)

  乙方: (承修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_日

  (以下简称甲方)考虑到

  (以下简称乙方)所拥有的维修实力和服务水平,甲方自愿在乙方定点维修单位所有车辆。乙方考虑到甲方为固定客户,愿为甲方提供优惠服务。

  为规范双方行业并保持彼此良好的合作关系,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在自愿、公平、公正、平等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于____年____月_____日订立本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甲方车辆到乙方维修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优惠服务。

  二、甲方车辆到乙方维修时,由甲方填制车辆送厂维修通知单,需甲方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甲方通知单上须注明送修项目和司机姓名。乙方按照车辆送厂修理通知单上指定的维修保养项目进行维修,若通知单上托修项目与车辆实际故障问题不相符,由乙方及时向甲方通报,

  经确认后乙方才能维修。

  三、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有其他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或需要延后交车日期,由乙方提前通知甲方,增报维修项目由乙方向甲方通报,由甲方确认后,乙方才能维修。

  四、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维修项目费用清单(包括材料费和工时费),对于维修车辆的'原材料使用问题,乙方向甲方提供解释说明,原则上必须使用原厂配件。

  五、乙方按照北京市汽车维修行业技术标准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确保维修质量,乙方验收车辆合格后,司机在销售单上签字认可,车辆方可出厂,

  六、乙方对甲方车辆在进厂前,要对车辆外观及随车附件进行检查登记,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通报,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车辆的碰损,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乙方对其车辆维修部位在北京市维修行业规定的质保期限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予以免费维修,但若是因为司机本人使用不当造成的维修部位损坏,乙方不予以承担任何责任。

  八、乙方向甲方提供城区24小时免费救援服务,提示服务,检查检测服务和及时抢修服务。

  九、乙方在与甲方结算维修费用时,由乙方想甲方提供维修项目工时费用和材料明细表作为核算依据,双方核对无误后定期结算,结清支付乙方。

  十、车辆维修保养地点:

  十一、关于车辆和牌证的管理:乙方应对甲方送修的车辆和车牌证加强管理,不得私自使用和借给他人使用。如果因乙方造成影响和损失,应承担相应责任。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时上交北京市西城区财政局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有生效。

  十四、合同日期: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_日为止,合同期为一年。

  十五、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____年____月_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_日

汽车维修合同8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托修方: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公平的原则,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自年月日起,甲方将的经营手续转让给乙方,在此之前的债务与乙方无关,在执照转让期间甲方应配合乙方完成变更工作,变更时间为30天(根据变更内容适当调整时间),在变更过程中乙方不得擅自利用甲方资料作违法活动,否则一律后果由乙方自负,变更完后由双方点清资料交接完毕,一次付给预先定好的价格(元)交付甲方,变更工作完成后,该企业的一切账务与甲方无关。

  附件: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税务正副本原件

  3,组织代码证正副本原件及IC卡。

  4,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5,验资报告。房屋租赁协议。

  6,公司章程。

  7,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发票专用章。

  8,发票领购本和支票领购本,银行存款密码。银行对账单。未用完的支票及发票。

  9,带有开票软件的`电脑主机一台及IC卡、打印机一台、发票扫描仪一台。

  以上资料是甲方需提供给乙方的。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维修合同9

  甲方:(简称甲方) 赣州市经济开发区国达汽车维修部

  乙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针对乙方车辆定点在甲方维修保养的相关事项,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按乙方提供的车辆进行汽车的各种维修与保养,严格按照乙方要求确保维修质量,做到实事求事、价格合理、提供优质服务,坚持诚信原则。

  二、甲方应本着对乙方车辆使用费用节约、保证车辆安全行驶的原则,为乙方车辆的零配件更新把好关。

  三、乙方所有车辆维修必须坚持呈报审批制,需维修时由驾驶员呈报维修项目,填写维修呈报表,甲方须按乙方维修呈报表填写的维修项目及时估算维修费用,再按乙方呈报的审批意见进行维修,在维修过程中如需扩大维修项目需告知乙方司机,待乙方呈报批准后,才能扩大维修项目。

  四、甲方在对乙方车辆维修保养过程中,对确实需要更换的配件应当更换,所更换的配件应交乙方驾驶员带回。对保质期内的配件造成的返工返修,材料费和工时费均由甲方承担。但如因乙方驾驶员操作不当或其它意外造成的`损坏由乙方承担。

  五、维修费用的结算:车辆维修保养合格后,由乙方驾驶员在甲方办理相关手续。每月甲方一次性提供乙方的维修相关票据交给乙方,乙方收到结帐通

  知经核实无误后,每月三十号前以现金或转帐方式向甲方付清上月材料更换及修理等费用。

  六、如乙方车辆在以章贡区为中心的15公里范围内发生故障,若不能自行开到修理厂内,需甲方施救时,甲方应免收施救费(材料费和工时费另计)超过15公里范围按每公里3元收费(过路、过桥费由乙方承担)。如需请外部拖车公司时,应按拖车公司的费用计算,并由乙方承担。

  七、如乙方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在向保险公司报案的同时告知甲方,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保险定损索赔事宜,并由甲方负责修复。

  八、本协议从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补充条款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开户银行:工行赣州分行人民分理处

  帐户及帐号:1510221719024861660

汽车维修合同10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xx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聘用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作岗位和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受聘方聘于汽车修理厂从事工作。

  二、合同期限

  聘方根据受聘人工作岗位的性质,采用第_____种合同形式:

  (一)固定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为期_____年。其中试用期为_____个月。

  (二)无固定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双方终止本合同。

  三、工作时间

  (一)聘方采取国家规定的标准工时制,即受聘人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星期一~星期五)。部分管理岗位和业务岗位,因工作性质不同,可在此原则下根据工作需要灵活安排工作时间。

  (二)聘方由于工作经营需要,经与受聘方协商后,可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受聘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加班加点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如属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延长工作时间的,不受上款规定限制。

  四、工资

  (一)聘方根据受聘人的工作岗位性质和薪酬福利制度,采用第_____工资制:

  1、固定工资制。受聘人固定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

  2、底薪+提成工资制。受聘人固定月工资标准(底薪)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并依业务考核制度,根据受聘人每月完成的业务额,发放业务考核工资。

  3、业务提成制。聘方对受聘人采用松散式管理。受聘人按一定比例享受业务提成。聘方以此作为受聘人每月薪酬发放薪资。

  (二)聘方每月__________日为发薪日。

  (三)聘方安排加班加点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四)受聘人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工资按《xx经济特区企业工资管理暂行规定》和其他相关法规政策执行。

  (五)受聘人在工作时间内,按国家规定履行国家和社会义务时,工资照发。

  (六)受聘人停工期间的工资待遇按《xx经济特区企业工资管理暂行规定》和其他相关法规政策执行。

  (七)受聘人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休假权利,休假期间的工资按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聘方必须为受聘人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二)受聘人对聘方管理人员违规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聘方接xx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受聘人办理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

  (二)受聘人因工致伤残、死亡的,按《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处理。

  (三)其他福利待遇根据聘方制定的有关制度执行。享受_______________福利待遇。

  (四)聘方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不断提高受聘方的福利待遇。

  七、工作纪律

  受聘人在合同期内应努力做到:

  (一)遵守聘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受聘人所接触的各种文件、资料等信息,均属聘方商业经营秘密,受聘人有义务对其保密,不对外扩散。

  (三)不得以个人名义在聘方以外的任何单位担任要职或兼职,或从事与聘方利益有冲突的业务。

  (四)按时完成聘方指派的工作任务。

  (五)积极服从上级主管的工作调动。

  (六)爱护聘方的财产。

  (七)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计划生育政策。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重新订立和终止

  (一)聘方可以根据工作要求,结合受聘人的能力,调整受聘人的工作岗位,以达到人和岗位合理配置与利用。调整后双方应就岗位调动事宜变更劳动合同。因合同其他因素的变化,经聘用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依法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后的合同或合同条款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1、受聘人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受聘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聘方规章制度的;

  3、受聘人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聘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受聘人未经聘方许可,违反第七条第二、三款工作纪律的;

  5、受聘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聘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经聘方管理当局决定确需裁减人员的;

  2、受聘人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聘方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3、受聘人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正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不得依据本条第三款的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1、受聘人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受聘人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受聘人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人可以随时通知聘方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聘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3、聘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自行解除:

  1、聘方依法宣告破产;

  2、聘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消;

  3、受聘人死亡。

  (七)除本条第五款规定的情形外,受聘人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聘方。

  (八)重新订立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双方同意延续聘用关系的,在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双方重新订立聘用合同。

  (九)合同终止: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合同自行终止。

  九、违约责任

  (一)聘方的法律责任

  1、聘方克扣或者拖欠受聘人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受聘人加班加点工资的,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受聘人工资报酬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聘方支付受聘人的工资报酬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要补足低于标准部分,同时,对低于部分每日另按其总额的1%补偿员工。

  3、聘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一)款没有为受聘人办理有关社会保险,给受聘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聘方按深圳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赔偿受聘方。

  4、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应一次性发给受聘人经济补偿金:

  1)由聘方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

  2)聘方依本合同第八条第(三)款第1、2、3、4项和第(五)款第2、3、4解除聘用合同的。

  5、聘方依据本合同第八条第(三)款第2项解除聘用合同的,聘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受聘人一次性的医疗补助费。

  6、聘方依本合同第八条第(三)款第2、3、4项解除聘用合同,未提前三十日通知受聘方的,支付受聘方一个月平均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二)受聘方的法律责任

  受聘人违反合同约定解除聘用合同,对聘方造成损失的,受聘人应赔偿聘方下列损失:

  1、聘方招收录用受聘人所支付的费用;

  2、聘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三)双方另外约定以下违约责任:

  十、争议处理

  聘用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后,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双方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双方认为对原订立条款需要变更重新约定的事项: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有出入的,按现行劳动法律法规执行。

  十三、本合同自聘用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_____月_____日

汽车维修合同1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为乙方提供长期车辆维修、保养。主要维修项目有:大修、二保、 小修、年检。

  2、乙方将本单位车辆(包括数量、车型、车号需附清单)委托甲方维修、保养。 乙方车辆维修项目由乙方车管部门出具书面任务单由驾驶员交甲方调度派工维修。

  3、乙方到甲方修车应由甲方统一派工,也可由乙方推荐甲方某班组修理。

  4、甲方在维修过程中应对乙方提供良好的服务态度,保质保量,及时完成修车 任务。在材料采购正常情况下,小修车辆当天完成,大修、二保或总成修理项目按规定时间尽快完成。

  5、乙方车辆在甲方报修后,甲方为乙方提供免费返程送回服务。

  6、乙方车辆在市内发生故障,甲方随时免费提供拯救回甲方厂的服务。

  7、乙方车辆进厂要登记油料、里程数。在维修期间,甲方除试车和办理有关年 检业务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车开出厂外,如发现甲方违反一次,甲方应赔付乙方叁佰元,同时甲方还要向乙方作出检讨,并对违纪当事人作出处 罚,通报乙方。

  8、在甲方对乙方长期维修的车辆,在结算时可给予人工费优惠。

  9、对乙方的.车辆,甲方提供节假日、夜间加班特别修车服务。

  10、乙方车辆在甲方维修期间发生费用甲方允许挂帐,每次维修清单需由乙方 驾驶员签字认可。

  11、乙方应于每二十五日前到甲方将其维修费用进行结算,或由甲方直接通过

  银行收款(委托银行收款)。如因其他原因不能按时付款,乙方不能享受九 五折优惠。

  12、甲、乙双方每年进行一次意见征求座谈会,甲方将根据乙方要求,不断改 进服务态度及质量,保证乙方满意。

  13、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章后生效,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汽车维修合同12

  甲方:xxxx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为规范支出,节约经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甲方通过 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后续签合同 确定乙方为20xx年7月1日 ~20xx年7月1日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定点汽车维修厂.乙方可以承接所在区域国税局 (以下称用户)的机动车辆维修,也可以承接青岛市国家税务局所属的其它单位的机动车辆维修.用户车辆在乙方维修时,乙方应与用户签订汽车维修合同,乙方与用户签订合同中所做出的承诺对青岛市国家税务局所属的其它单位同样有效.

  第二条 用户在乙方进行车辆维修时,乙方向用户收取的维修工时费和维修材料费不超过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

  第三条 当零配件供应厂商调整零配件价格时,乙方应将价格调整依据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但不得调整维管理费率(维修材料加价率).

  第四条 用户在乙方维修车辆时,乙方应保证所采用的零配件为正厂件.为保证维修车辆的质量,乙方零配件的采购应通过生产厂或成建制的零配件供应商等主渠道进行采购.对用量较大的通用零备件和耗材,甲方如认为有必要可以采取政府采购的形式确定供应商,乙方必须到指定供应商处采购.

  当乙方改变零配件进货渠道时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第五条 辅助材料采购和工艺要求:

  乙方维修用户车辆时所用的辅助材料和工艺,应保证是正厂辅助材料和正厂工艺.

  第六条 用户车辆送修时需持《青岛市国家税务局系统车辆定点维修送修单》,未持有《送修单》的车辆,乙方不得维修(特殊情况可事后补单,但必须得到用户车辆管理部门的确认),否则,甲方不支付维修费用.

  第七条 费用结算 :用户车辆维修后,经用户验收合格并签字,乙方据此定期直接与用户结算.需保险公司支付的维修费用由用户负责与保险公司协调,由保险公司支付.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根据乙方投标文件中有关内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2,有权对车辆维修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发现的以及用户投诉的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

  3,对维修竣工出厂车辆出现的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的项目不符的问题,有权与用户一起要求乙方无偿返工.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给甲方或用户造成损失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4,接受用户对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行为的投诉.如投诉情况属实,通知乙方及时纠正.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青岛市国家税务局所属各单位名录,乙方据此认定甲方车辆维修单位成员,并履行本合同.

  2,负责协调乙方与用户在汽车定点维修方面的关系,与有关部门一起解决和处理车辆维修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及用户提出的除车辆维修服务和乙方承诺以外的其它要求.

  2,乙方有权对甲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和用户在车辆维修过程中的不正当要求和违规行为进行投诉,并要求有关部门做出处理.

  3,对经费未落实或不足的车辆维修业务,有权拒绝承修.

  二,乙方的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按章办事,自觉维护甲方及用户的利益.

  2,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做到诚实守信.

  3,车辆维修质量保证符合国家机动车维修标准.车辆小修,保养当天完成,总成大修不超过5天完成.若用户有完工时间要求的,乙方应尽量满足.乙方在完工时间内不能交付车辆,应通知用户并协商交付时间,若无故拖延,乙方应承担延误责任.

  4,乙方根据用户的报修要求填写《送修单》,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认可.如乙方在车辆维修过程中检查出了《送修单》以外的问题,应立即告知用户并提出正常的维修方案,用户回复同意重新补报《送修单》后,乙方按正常的维修方案进行维修.若乙方发现用户车辆存在《报修单》以外的问题,但用户不同意按乙方的维修方案进行必要的维修而出现的车辆事故,乙方不负责任.车辆维修结束后,要将维修车辆换下的配件交用户接收司机检验由用户进行处理,未经用户同意乙方不得自行处理.

  5,乙方应为用户开具汽车维修业专用发票,同时附有《送修单》回执联,将工时费,材料费分列清楚.在《送修单》上不能将材料费列全的需单列材料清单,材料清单必须与报修项目,作业项目,换件项目相符,有详细的规格型号,单价,数量,如材料清单与报修项目,作业项目,换件项目不相符时,乙方应承担所造成的损失.

  6,用户维修的车辆在车辆维修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给予免费维修,如因维修部分质量问题而出现责任事故,经有关单位的技术检验确属不是用户原因造成的,乙方应按有关车辆维修行业的管理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7,乙方应具有完善的车辆维修档案管理系统,及时登记车辆维修情况,定期向车辆所属单位提报维修,维护建议.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应按与用户签订的车辆维修合同规定的维修项目和期限完成维修.逾期未完成的,乙方应按与用户签订的`合同规定,给予用户经济赔偿.

  二,因维修质量,服务承诺及其它乙方原因给甲方或用户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对乙方因管理不善,导致车辆丢失,损坏等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乙方接受用户车辆维修委托后,未征得甲方同意后不得转厂维修.否则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第四款予以处罚.

  第十一条 监督管理

  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定点资格: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接用户维修业务两次以上的;

  2,拒绝接受监督,检查的;

  3,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行业主管部门取消车辆维修经营资格的;

  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擅自变更,转让,租借维修厂定点资格的.

  第十二条 合同的修正和终止

  1,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否则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0.5万元.

  2,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可以修改或终止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十日内将情况通知对方,并采取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的影响.合同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合同影响的程度,协调确定是否终止或继续履行合同.

  4,乙方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1)乙方破产,解散,清算,停业以及其他原因无法为甲方提供车辆维修服务的;

  (2)乙方设施,设备发生重大变化,无法满足车辆维修需要的;

  (3)乙方发生本合同第十一条中各种行为的.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如乙方与用户发生争议,乙方要及时向甲方通报情况,说明争议发生的原因,提出拟解决的办法,由甲方协助调解.调解不成,乙方与用户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7月1日止.

  第十五条 本次招标活动中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有关澄清文件和中标通知书,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需修改或补充本合同内容,双方经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第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 址: 地 址:

汽车维修合同13

  托修方___

  签订时间___

  合同编号___

  承修方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一、车辆型号:

  二、车辆交接期限(事宜):

  三、维修类别及项目:

  预计修费总金额(大写)_____(其中工时费)

  四、材料提供方式:

  五、质量保证期:

  维修车辆自出厂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___天或行驶___公里以内出现维修质量问题承修方负责。

  六、验收标准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现金_____转帐_____银行汇款_____期限____

  八、违约责任及金额________________

  九、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本。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经济合同仲裁___法院起诉___

  十一、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______________

  说明:

  1.承、托修方签订书面合同的范围:汽车大修、主要总成大修、二级维护及维修费在一千元以上的'。

  2.本合同正式一式二份,经承、托修方签章生效。

  3.本合同维修费是概算费用。结算时凭维修工时费、材料明细表,按实际发生金额结算。

  4.承修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它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及延长维修期限时,承修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包括文书、电报)通知托修方,托修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___天内给予书面答复,否则视为同意。

  5.承、托修方签订本合同时,应以(汽车维修合同实施细则)的规定为依据。

  注:本合同一式份。承、托修双方各一份,维修主管部门各份。

  托修方___

  签订时间___

  合同编号___

  承修方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汽车维修合同14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XX市政府采购实施办法(试行)》,甲方确定乙方为XX市公务用车的协议维修单位。

  本协议所称汽车维修是指汽车维护和修理的泛称,包括汽车的大修、总成修理、保养、小修和专项维修(不包括汽车轮胎和蓄电池)。本协议所称的一类汽车维修企业是指从事汽车大修和总成修理生产的企业,此类企业亦可从事汽车维护、汽车小修和汽车专项修理生产。本协议所称的二类汽车维修企业是指从事汽车一级、二级维护和汽车小修的企业。

  为保证公务车辆协议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甲、乙双方依据维修行业管理有关规定,就公务车辆的协议维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收费标准

  参加政府公务车维修服务的企业,必须对政府公务车维修实行价格上的优惠并保证对公务车维修在同等条件下实行最优惠的价格。具体优惠办法如下:

  维修收费计价公式:维修费总金额=工时定额×工时单价+材料进货价×(1+材料管理费率)+外加工费×(1+外加工管理费率)

  实行明码标价。乙方应当在其营业结算室醒目位置以固定形式张贴公布计价公式、工时单价、材料管理费率、外加工管理费率,并提供《XX市汽车维修工时定额》(珠交字[20xx]2号)供车主查询。

  乙方应按本协议的承诺,在XX市汽车维修协会规定收费上限标准的基础上给予价格优惠,其中工时单价为______元/小时、材料管理费率为____%、外加工管理费率为_____%。为保障市场的充分竞争,乙方可以在其所报优惠率范围内给予公务车维修更优惠的价格和优惠率,但应及时通知甲方,报甲方备案。对经甲方备案的价格和优惠率,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调整。同时乙方应保持对所有公务车维修优惠价格和优惠率的统一性,不得对送修车辆区别对待。

  严格执行本协议所承诺的收费标准。汽修配件价格,不得高于甲方配件价格数据库内的价格,更不得高于同期市场平均价。并按照甲方的要求随时提供真实的材料进货价信息。汽车配件价格发生变化时,需将配件价格变化情况上传到市政府采购中心配件价格数据库内。

  二、甲方的义务

  (一)负责监督纳入政府采购单位的公务用车到中标的协议维修厂(包括乙方)进行协议维修(不含汽车轮胎和蓄电池)。

  (二)负责纳入政府采购单位的公务用车维修经费的查询以及专用卡结算的监督管理。

  (三)负责协调乙方与纳入政府采购单位车辆维修方面的关系,并与有关部门一起妥善处理车辆维修纠纷。

  三、乙方的义务

  (一)汽车维修的优质服务要求

  1、守法经营、按章办事。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1-1997和gb/t16739.2-1997规定的经营范围认真搞好车辆维修服务,杜绝不良行为,维护甲方及车属单位的权益。

  2、严格履行各项服务承诺,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3、设置公务车辆维修专门接待柜台,有专人提供从接车到验车出厂的全过程服务。为公务车提供优先服务,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维修服务,保障车辆单位用车需要。并利用计算机为送修的公务车辆分车建立维修档案,向甲方提供有关车辆维修的.档案信息。

  4、提供电话预约、上门服务、急修快修、救援、24小时服务、免费拖车等服务。乙方应以最快速度响应并提供服务,并保证对所有公务车提供相同优质的服务。在XX市行政区域内车辆发生故障需急修的,应及时派员抢修。给予公务车在XX市行政范围内免费提供2小时内响应、24小时拖车服务以及免费接送维修服务。

  5、根据“送修单”上填写的拟维修项目对送修车辆进行检测、拟定维修方案和计价,未征得送修方同意和认可,不得擅自更改维修项目。报价应充分考虑车况、部位、安全、经费等因素,向送修单位提出合理的报价及维修方案,由送修单位确定。

  6、所采用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经送修人同意,可以用旧件,但汽车修理企业必须在材料清单中注明为旧件。

  7、妥善保管好更换的旧件,出厂时交送修方处理,未经送修方同意不得擅自丢弃。对可以维修的部件,不得以换代修;不得与任何人串通,虚假修车或虚报维修项目,损害甲方或车属单位的利益。

  8、严格执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全车大修、总成大修、二级以上维护或1000元以上维修项目“合同化”和车辆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维修质量标准不得低于行业标准,任何情况下,不免除乙方维修质量的责任。

  9、事故车辆经保险公司理赔的项目,不得再行结算。

  (二)汽车维修的结算要求

  1、所有参加报价的汽车修理厂都必须联网进行汽车维修、档案材料的管理。

  2、维修项目、配件等材料更换必须事先征得送修人同意方可进行维修换件。在维修过程中新增加或变更维修项目、配件材料的,也应事先征得送修人同

  意,双方就加项延长时间及维修费用等问题进行商定。修车更换下来的旧件要退还送修人,并在委托维修单上认真填写车辆维修的具体部位和消耗材料、部件及计价情况。

  3、汽车维修厂在结算收费时,必须使用电脑打印结算清单,必须标明维修项目名称、工时定额、工时单价、材料进货价(必须标明正厂还是副厂)、材料管理费率、外加工费、外加工管理费率,应将修理项目的工时费、材料费、外加工费分列清楚。

  4、对公务车辆的维修结算,一律使用公务车辆专用卡,并严格对卡对车辆维修、结算。除维修结算外,乙方不得允许专用卡以任何方式套取现金或顺带购物。对竣工的送修车辆,严格核对送修单、结算单、车号、维修专用卡卡号,核对无误后,方可结算。不可提前结算或弄虚作假,原始修理清单及相关档案要妥善保管,以备查验。

  5、对竣工车辆,如发现不合格,送修单位有权要求维修企业无偿维修至合格;如与“送修单”上项目不符,又未征求送修单位或甲方同意,送修单位或甲方有权拒付维修费或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当次修理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

  6、为实现对协议维修厂刷卡交易、联网监控的目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乙方须向中国建设银行珠海分行交纳1.5%(包含网络维护费)的银行卡刷卡交易费。

  (三)汽车维修的质量要求

  1、经修车辆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返修的车辆不得再计价收费。车辆竣工出厂执行质量保证期制度,竣工车辆出厂后正常保养、合理使用的情况下,“大修”的车辆保证正常行驶10000公里或90天内无故障;二级维护保证正常行驶3000公里或30天内无故障;一级维护行驶1000公里或10天;小修保证正常行驶1500公里或15天。

  2、质量保证期内发生因维修质量引发的故障,承修的汽车修理厂必须优先免费修理。严格执行汽车维修技术控验制度,车辆返修率要控制在3%以内。并建立汽车维修档案,认真记录车辆维修情况。

  (四)汽车维修的联网监控要求

  1、维修企业必须对车辆维修实行计算机管理。乙方必须通过计算机对车辆基本情况、技术档案、维修档案、汽车配件材料、计费结算等进行管理。车辆技术档案包括车辆基本情况记录(车辆库,通过政府采购网下载)、车辆技术状况等级鉴定(年审)记录、车辆检测记录、其他应当建档的记录。车辆维修档案包括车辆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汽车大修、总成修理、汽车小修、二十四小时拖车、代办车辆年审和其他有关的汽车维修服务项目、维修服务费用记录、其它应当建档的记录。

  2、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格式和时限将车辆维修有关数据上传至XX市政府采购站点(www.cngpc.com)。

  3、乙方必须能与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器联网。政府采购中心建立汽车维修中央数据服务器,并建立维修企业基本情况数据库、公务车辆库、汽车配件价格库、维修结算清单库及政府采购卡维修支付费用库五个专门数据库。采购中心将对数据进行分析、汇总并通过政府采购网向送修单位、维修厂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供数据查询和数据分析报告。

  4、乙方需准备必要的软、硬件,确保最迟于20xx年1月1日能与政府采购中心联网上传数据。

  (五)乙方无条件接受由XX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对其履约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乙方同意自觉遵守《公务车协议维修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乙方违反该规定时,同意无条件接受监督部门及甲方根据该办法对其的处理。

  四、甲方的权利

  (一)甲方有权会同XX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协议维修厂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乙方的管理、生产情况进行检查、查处(监督管理办法由XX市政府采购中心起草后各相关部门会签)。公务车协议维修投诉受理由XX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负责。

  (二)对竣工车辆,如发现不合格或与“送修单”上项目不符,有权与车属单位一起要求乙方无偿返工;因乙方违反本协议给甲方或车属单位造成损失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进行索赔。

  五、乙方的权利

  (一)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及车属单位提出的除维修服务及乙方承诺以外的其他要求。

  (二)对甲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及车属单位在车辆维修过程中提出的不正当要求、做出的违规行为,乙方有权进行投诉,并要求有关部门做出处理。

  (三)对维修经费未落实、维修经费不足的送修车辆或无理取闹的送修人员,有权拒绝接待(对收费是否落实,可事先通过银行卡查询或向采购中心查询);对已竣工车辆,未办理好维修经费结算手续的,有权拒绝提车。

  六、监督管理

  (一)甲方负责结算系统的正常运作和纳入政府采购单位的公务用汽车维修经费的查询以及专用卡结算的监督管理。对维修经费未到位或维修经费不足的车辆,乙方可拒绝承修,否则,甲方对维修费的拖欠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由XX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负责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的方法是:乙方的基

  本分为3分,XX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根据乙方履约情况进行通报表彰或处罚扣分,乙方的考评结果,将作为其下一年度参加XX市公务用汽车协议维修服务审查时的审查依据之一。其中,乙方每被扣减一分,将被甲方处以没收履约保证金三分之一的处罚;当得分为零时,取消乙方的协议维修资格,并在两年内不得参加XX市公务用汽车协议维修服务。

  (三)在协议执行期间,如乙方被XX市交通局降低资质,将取消其协议维修企业资格。

  (四)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罚扣分:

  1、检查过程中,发现乙方违反本协议“三、乙方的义务”条款的,每项扣1分;

  2、乙方被投拆,经调查属实的,一次扣1分;

  3、维修竣工的车辆,在质量保证期内返工两次或以上的,扣1分。

  七、违约责任

  (一)乙方应按“送修单”上约定的维修项目和期限完成维修工作,如无特殊情况,逾期未能完成的,每迟延一日,将按每日维修金额千分之五的数额承担违约责任。

  (二)如甲方车辆在乙方维修期间出现物品遗失或车辆损毁,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三)如因维修质量问题给甲方或车属单位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八、协议的修改

  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经甲、乙双方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协议条款做适当变更。

  九、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协议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接受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技术监督部门的协调或珠海仲裁委员会的仲裁。

  十、协议期限

  (一)本协议有效期自二○○五年一月一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务车协议维修合同生效。

  (二)本协议未尽之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加以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三)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

汽车维修合同15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托修方: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一、车辆型号:

  车种牌照号发动机型号

  车型底盘号发动机编号

  二、车辆交接期限(事宜):

  送修接车

  日期方式日期方式

  地点地点

  三、维修类别及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预计维修费总金额(大写)________(其中工时)________

  四、材料提供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质量保证期:

  维修车辆自出厂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________天或行驶________公里以内出现维修质量问题承修方负责。

  六、验收标准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金________转账________银行汇款________期限________

  八、违约责任及金额:

  九、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合同附件。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托修方单位名称(章):承修方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代表人:

  电话:电挂:电话:电挂: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说明:

  1.承、托修方签订书面合同的范围:汽车大修、主要总成大修、二级维护及维修费在一千元以上的。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承、托修方签章生效。

  3.本合同维修费是概算费用。结算时凭维修工时费、材料明细表,按实际发生金额结算。

  4.承修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及延长维修期限时,承修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包括文书、电报)通知托修方,托修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________天内给予书面答复,否则视为同意。

  5.承、托修方签订本合同时,应以《汽车维修合同实施细则》的规定为依据。

  注: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承、托修双方各一份,维修主管部门各________份。

  监制:印制:

  文书要点

  汽车维修合同是托修方委托承修方修理汽车,托修方支付维修费用的合同。维修汽车是托修方要完成的特定工作,因此,该合同也属于承揽合同的一种。本格式为示范文本(GF20000304)。

  汽车维修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送修汽车的型号;车辆交接期;维修类别及项目;预计的维修费用;材料的.提供方式;质量保证期限;验收标准及方式;维修费用的结算及支付方式等。

  特别提示

  汽车维修涉及到汽车运行安全等重要事项,在签订该合同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1)对汽车的维修项目要写清楚,有的需要经过检查才能确定的故障,在正式签订维修合同前双方要进行检查确认,避免因维修项目不准确而引起纠纷。

  (2)维修材料的提供,包括托修方提供和承修方提供两种方式。不管是哪一方提供,都有对方要验收和确认的问题。如果未经对方确认,另一方提出异议的,则提供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车辆交接。托修方交给承修方时,承修方要对车辆进行验收,确定车辆损坏的项目;承修方在修好后,托修方接受车辆时也要进行验收,确认符合维修标准时方可办理交接手续。

  (4)承修方的保修责任要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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