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劳动合同【精华】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员工劳动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摘要:《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多数用人单位都推行全员签订劳动合同,受到赔偿双倍工资的压力。然而,用人单位通常处于强势地位,其员工对法律了如指掌。相比之下,劳动者经常因文化素质、法律意识等方面的原因而“信息不对称”,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难以发现可能面临的各种陷阱。本文总结了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的陷阱,提醒广大劳动者。
一、明确对方是否为合法用工单位
签订劳动合同时首先要明确用人单位是否具有用工主体资格,是否为合法用工单位。由于签订劳动合同后,双方将会有一段长期合作的过程,因此了解对方情况至关重要。
一般情况下,正规成立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例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都有用工主体资格。只有依法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相关主管部门签发执业许可证等方可被认为是合法成立的单位。
任何公民都可以凭个人身份证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询企业和法定代表人的基本信息。因此,建议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先查询再签。例如在广东省中山市,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由中山市接力工商信息咨询公司负责统一接收查询,只需支付60元即可查询中山市所有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资料,查询成功后会获取一份盖有公章的工商登记信息资料表。(地址:中山市悦来南路12号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院内二楼)
对于不能通过以上方式查询的公司、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几乎肯定不是合法主体经营,没有用工主体资格。即使签订了劳动合同也没有法律保障。
二、了解对方的资产信用状况
通常情况下,著名企业、公司不存在用工主体资格和资产信用状况的问题。但如果你要加入的是一个没什么名气的小公司或甚至是个体工商户,就要小心了。除了查询工商登记和注册资本,最好还要了解该公司的资产情况、是否拖欠工人工资、是否没有给工伤员提供治疗、是否经常卷入劳动争议等情况。当然,如果你计划在该公司担任高层职务,也可以委托专业资产信用评估公司进行调查。
在许多情况下,当出现较大数额的劳动争议、工伤或安全生产事故时,小公司和个体工商户老板往往会关门离开,抛弃劳动者不管。即使劳动者通过法律手段打赢了官司,也无法强制执行。但大公司不会这样做,即使破产,现有的厂房、机器和设备也不会被搬走。工资、经济补偿、工伤待遇等都属于第一顺序受偿,相对于公司资产而言,金额也不大。这些款项在拍卖后也可以得到偿付。因此,了解你所应聘公司的资产信用状况至关重要。
三、了解签订的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
对于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许多人可能无法清楚地解释。一些用人单位利用这种文字游戏,将劳动合同改为劳务合同。而一些不正规的“劳务公司”或中介公司与劳动者签订所谓的劳动合同,同时让劳动者签订自己的“劳务合同(或协议)”。劳动者可能认为:“反正我是在你公司工作,如果出了问题,你就应该负责。签什么合同都无所谓。”但一旦发生劳动争议,用人单位往往会将责任推到劳务公司身上,而这些公司往往不规范或资产规模过小,即使劳动者通过法律维权,判决也无法执行。这是因为这些劳务公司要么已经关门,要么无力履行偿付义务,根本没有资金执行判决。最终,劳动者只能落空。
因此,在签署劳动合同时,必须仔细阅读是否为劳动合同。如果是劳务合同,就不建议进入这家公司。一个企业如果在最初就想利用劳动者,肯定不是一个好企业。如果你进入这种公司,将来一定会遭受苦难。
尽管《劳动合同法》对此类问题有所改善,但我们仍须提高警惕,以免掉入陷阱。
四、提防不足额支付社会保险费或截留社保费。
有许多公司并没有为所有劳动者支付社会保险费,只为部分员工缴纳。大多数用人单位未能按照规定缴纳足额的社保费。例如,劳动者每月工资为1500元,实际缴纳的社保费只按照最低工资标准770元来计算,每月偷逃的社保费就达到了150元,一年约为1800元。如果一家企业有1000名员工,每年就偷逃了约180万元的社会保险费用。
如果劳动者不足额参保,虽然短期内不会有明显的影响,但将来可能会面临较大的社保待遇损失,因为这将会减少劳动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以及退休后按月领取的退休金,同时还会对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产生影响。
此外,有些雇主会扣留劳动者的社保费用,但并不足额交到税务或社保部门。因此,建议大家经常查询自己的参保情况,可以拨打全国统一的劳动保障投诉电话或当地劳动部门进行查询。如果发现社保费用不足额交纳,应及时和雇主进行沟通,并向当地劳动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此外,还有以下两个注意事项:
五、防范劳动合同上注明的工资低于应发工资的陷阱
许多用人单位为逃避个税和社保费用,会把工资分为两部分,并在合同上注明的工资金额只是银行存折发放部分,低于劳动者实际应发的工资。当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或出现劳动争议时,员工往往只能按照合同上签署的金额赔偿,导致员工利益受到严重侵害。建议员工保留相关证据,并在发生劳动争议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六、注意工资结构的陷阱
有些雇主会在工资结构上做手脚,例如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是某个金额,但到付工资时,会提供一个工资台账和清单,上面注明了工资、加班费、津贴、补助等项目,总和正好是约定金额。建议员工仔细核对工资清单,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对于签订劳动合同这一重要事项,劳动者必须对涉及工资、税收、工作地点等条款保持警惕,以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失。本文将就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要注意的八个问题,为大家详细介绍。
一、应合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根据不同的就业形式,合同的形式也会略有不同。比如,劳动派遣公司应为劳动者签订劳动服务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应为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等。因此,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要对自己的用工形式进行充分了解,并依法规定进行签订。
二、劳动合同应涵盖完整的内容。
合同内容应该清晰明确,劳动者应仔细审查是否有漏掉的重要条款。例如,工资、考核、休假、社保、保险等内容都需要涵盖在合同中,不可省略。此外,如果有需要关注的特殊福利或优惠政策,都要明确写入合同。
三、劳动合同应明确工作内容和时间。
劳动合同应清楚明确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且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应该和招聘启事或简历中的信息一致。特别是涉及到特殊工作性质或工作时间的时候,必须一一明确并确认,以免后续发生纠纷。
四、劳动合同应明确福利保障。
各项福利待遇应在合同中清晰明确,包括薪资结构、绩效奖金、社会保险、商业保险、带薪年假、病假、产假、育儿假和加班费等。此外,辞职后离职后的补偿力度也应明确写入合同。
五、劳动合同应注意劳动保护。
劳动保护问题是劳动合同中必须重视的问题。合同应明确规定工作所在地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劳动环境。对于特殊行业,劳动合同应该包括所在行业的专门保护措施。在任何情况下,劳动保护都是必要的。
六、工资结构应明确。
在劳动合同中,工资结构应该清晰地表达,包括工资的组成、法定工作时间下的基本工资、加班工资等等。特别是如果涉及到“总薪”和“法定正常工作时间下的基本工资”等术语,需要在合同中明确表达。如果出现工资差额,劳动者可以随时主张权利进行索赔。
七、规避“税后工资”的概念。
劳动合同中的个人所得税应该明确规定。因此,任何“税后工资”的概念在劳动合同中都是无效的。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是劳动者,单位只是代扣代缴。劳动者可以依法承担自己的税收责任,作为一名良好的纳税人。
八、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地点和岗位条款必须留意。
除工作地点外,岗位条款也是劳动合同中需要留意的条款。很多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单位有权调动劳动者岗位。劳动者应该注意这种条款,并与单位协商。如果单位不同意变更,签订的条款也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对于实际工作地点的约定,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劳动者应该尽可能地约定越少越好。
王先生坚持原则,与领导产生矛盾,导致被调往分公司担任总监,但他不服并仲裁,最终败诉。
九、注意奖金和提成与销售资金回笼挂钩的陷阱:
销售人员的劳动合同常与奖金和业绩挂钩,但注意到公司注明的奖金提取比例与销售资金提取不同。这种条款具有一定合理性和合法性。但是,有些不良公司销售货物后,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并以资金未回笼为由而不支付奖金。这会对销售人员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因此,作为销售人员,签署劳动合同前应仔细了解公司信誉,以免入错行。
十、注意防范考勤纪律和劳动纪律中的陷阱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使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成为用人单位的救命稻草。只要劳动合同中有约定或公示通知,只要不违反法律,这些规定都是有效的。例如“旷工两天以上视为严重违章,解除劳动合同”、“私自携带物品出厂视为严重违章,解除劳动合同”、“禁止抽烟、酗酒、赌博、斗殴等,违者一律辞退”、“男士上班需穿西服和领结,女士需化装和扎发。如有两次以上违反,一律辞退”。
有一例子,某销售经理接到领导口头通知可在外跑业务而无需旷工,结果因为长期旷工而被解除劳动关系,但由于该员工无法证明领导曾口头允许此事,导致打官司败诉。另外一个例子,一名工人不慎将单位报纸携带至工作场所外,被保安检查发现,公司根据与工人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私自携带物品出厂视为严重违章,解除劳动合同”,以盗窃为由解除了该工人的劳动关系。最终,法院支持了公司,因为规定是有效的。
因此,劳动者应在签署劳动合同前仔细查明考勤和劳动纪律条款,并确定自己是否满足其中要求,以免被公司用偏离要求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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