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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同

时间:2023-09-09 09:38:18 合同 我要投稿

公司合同(精品5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公司合同6篇,欢迎大家分享。

公司合同(精品5篇)

公司合同 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有关法规,中国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国(或地区)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____年__月__日签定合资经营合同,组成了______合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合资公司名称为_____有限责任公司。

  外文名称为:_________。

  合资公司的法定地址为:

  ____省____市____区____路____号。

  第三条合营各方的名称、法定地址、法定代表分别为:

  甲方:中国______公司

  ____省____市____路____号。

  法定代表的姓名____职务____国籍____。

  乙方: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公司。

  __________国(或地区)_____。

  法定代表的姓名____职务____国籍____。

  第四条合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条合资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二章宗旨、经营范围

  第六条合资公司宗旨为:使用×××先进技术,生产和销售××产品,达到××水平,获取合营各方满意的经济效益。(注:每个合资公司都可以根据自己特点写)

  第七条合资公司经营范围为:设计、制造和销售××产品以及提供技术服务。

  第八条合资公司生产规模为:

  ____年____。(表示量的单位)

  ____年____。

  ____年____。

  第九条合资公司向国内、国外市场销售其产品,国内、国外销售比例和数量。

  ____年:向国外和港澳地区销售百分之___,在国内销售百分之___。

  ____年:〃___,

  〃___。

  销售渠道、方法、责任。(可根据各自情况而定)

  第三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十条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元。(或另一种货币)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元。(或另一种货币)

  第十一条合营各方出资如下:

  甲方:认缴出资额为______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百分之___。

  其中:现金_____元

  机械设备______元

  厂房_______元

  土地使用权______元

  工业产权______元

  其他______元

  乙方:认缴出资额为______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百分之___。

  其中:现金_____元

  机械设备______元

  工业产权______元

  其他______元

  第十二条合营各方应按合营合同规定的期限缴清各自出资额。

  第十三条合营各方缴足出资额后,经合资公司聘请的会计师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后,由合资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主要内容是:合资公司名称,成立日期,合营者名称及出资额,出资日期,发给出资证明书日期等。

  第十四条合营期内,合资公司不得减少注册资本数额。

  第十五条合资公司注册资本增加须经合营各方一致同意,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第十六条任何一方转让其出资额,不论全部或部分,都须经合营他方同意,一方转让时,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七条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董事会一致通过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以下同)批准,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董事会

  第十八条合资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九条董事会决定合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其职权主要如下:

  (一)决定和批准管理部门提出的重要报告(如生产规划、年度营业报告、资金、供销等);

  (二)批准年度财务报表、收支预算与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通过公司的重要规章制度;

  (四)订立劳动合同;

  (五)决定设立分支机构;

  (六)讨论通过本公司章程的修改;

  (七)讨论决定合资公司停产、终止或与另一个经济组织合并;

  (八)决定聘用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等高级职员;

  (九)负责合资公司终止和期满时的清算工作;

  (十)其他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宜。

  第二十条董事会由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名董事,乙方委派___名董事,董事任期为四年,可以连任。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__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

  第二十二条合营各方在委派和更换董事人选时,须书面通知董事会。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例会每年召开一次,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可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第二十四条董事会会议原则上在公司所在地举行。

  第二十五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缺席时由副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第二十六条董事长应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__天发出召集会议的书面通知,写明会议内容、时间和地点。

  第二十七条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如届时未委托他人出席,则作为弃权。

  第二十八条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为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不够三分之二人数时,其通过的决议无效。

  第二十九条董事会每次会议,须作详细的书面记录,并由全体出席董事签字,代理人出席时,由代理人签字。记录文字使用中文或中文___文同时使用。该记录归档保存,并由董事会指定专人保管。在合资经营期限内任何人不得涂改或销毁。

  第三十条下列事项须经董事会一致通过。

  (每个合资公司可根据各自情况而定)

  第三十一条下列事项须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或过半数董事通过。

  (每个合资公司可根据各自情况而定)

  第五章管理部门

  第三十二条合资公司设经营管理部门,(可根据该公司的具体情况)下设生产、技术、劳资、财务、行政等部门。

  第三十三条合资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___人,由董事会聘请。首届总经理由___方推荐,副总经理由___方推荐。

  第三十四条总经理直接向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定,组织领导合资公司的日常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当总经理不在时,代理行使总经理的职责。

  第三十五条合资公司日常工作的重要问题的决定,须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联合签署方能生效,需要联合签署的事项,由董事会具体规定。

  第三十六条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任期为____年。经董事会聘请,可以连任。

  第三十七条经董事会聘请,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兼任合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职员。

  第三十八条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与其他经济组织对本公司的商业竞争行为。

  第三十九条合资公司设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和审计师各一人,由董事会聘请。

  第四十条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由总经理领导。

  总会计师负责领导合资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组织合资公司开展全面经济核算,实施经济责任制。

  审计师负责合资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审查、稽核合资公司的'财务收支和会计帐目,向总经理并董事会提出报告。

  第四十一条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和其他高级职员请求辞职的,应提前__天向董事会提出书面报告。

  以上人员如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的,经董事会决议,可随时解聘,如触犯刑律,要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财务会计

  第四十二条合资公司的财务会计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办理。

  第四十三条合资公司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四十四条合资公司的一切凭证、帐簿、报表,用中文书写。如他方提出要求,可加注______文。

  第四十五条合资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帐单位,人民币同其他货币折算按实际发生之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汇价计算。

  第四十六条合资公司应在中国银行或中国银行同意的其他银行开立人民币及外币帐户。

  第四十七条合资公司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

  第四十八条合资公司财务会计帐册上应记载如下内容:

  一、合资公司所有的现金收入、支出数量;

  二、合资公司所有物资出售及购入情况;

  三、合资公司注册资本及负债情况;

  四、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缴纳时间、增加及转让情况。

  第四十九条合资公司管理部门应在每一个会计年度头三个月编制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计算书,经审计师审核签字后提交董事会会议通过。

  第五十条合资各方有权自费聘请审计师查阅合资公司帐簿,查阅时,合资公司应提供方便。

  第五十一条合资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施行细则》的规定,由董事会决定其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第五十二条合资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以及合营合同的规定办理。

  第七章利润分配

  第五十三条合资公司按法律规定提取储备基金、公司发展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以上基金在合资公司依法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中提取,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确定。

  第五十四条合资公司依法缴纳所得税和提取各项基金后的利润按合营各方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进行分配。但经董事会一致同意另行规定者除外。

  第五十五条合资公司每年分配利润一次。每个会计年度后三个月内公布利润分配方案及各方应分的利润额。

  第五十六条合资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上一个会计年未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会计年度利润分配。

  第八章职工

  第五十七条合资公司职工的雇用、解雇、辞职、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办理。

  第五十八条合资公司招雇职工,由当地劳动部门推荐,或者经当地劳动部门同意,由合资公司自行招雇,经考核,择优录用。

  第五十九条合资公司有权对违犯合资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职工,给予警告、记过、降薪的处分,情节严重,可予以开除。对开除、处分的职工,须报当地劳动部门备案。

  第六十条职工的工资待遇,参照××特区的有关规定,根据合资公司具体情况,由董事会确定,并在劳动合同中具体规定。

  随着生产的发展、职工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的提高,合资公司应适当提高职工工资。

  第六十一条职工的福利、奖金、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等事宜,合资公司将分别在各项制度中加以规定,确保职工在正常条件下从事生产和工作。

  第九章工会组织

  第六十二条合资公司职工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

  第六十三条合资公司工会是职工的代表,它的任务是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与公司商谈有关事项,团结教育职工,搞好生产,遵守纪律,执行劳动合同。

  第六十四条合资公司工会可指导、帮助职工同合资公司签订个人劳动合同,或代表职工同公司签订集体劳动合同,并监督合同的执行。

  第六十五条合资公司工会负责人有权列席有关讨论职工工资、奖惩、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劳动纪律等问题的董事会会议,反映职工意见和要求。

  第六十六条合资公司工会参加调解职工和合资公司之间发生的争议。

  第六十七条合资公司每月按合资公司职工实际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拨交工会经费。合资公司工会经费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的《工会经费管理办法》使用。

  第十章期限、终止、清算

  第六十八条合资公司合营期限为____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九条合营各方如一致同意延长合营期限,经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并在合营期满六个月前,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能延长,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七十条合营各方如一致认为终止合营符合各方最大利益时可提前终止合营。

  合资公司提前终止合营,需董事会召开全体会议作出决定,并报送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

  第七十一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合营一方有权终止合营。

  (每个合资公司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而定)

  第七十二条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营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组成清算委员会,对合资公司财产进行清算。

  第七十三条清算委员会的任务是对合资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算、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制定清算方案,提请董事会通过后执行。

  第七十四条清算期间,清算委员会代表公司起诉和应诉。

  第七十五条清算费用和清算委员会成员的酬劳应从合资公司现存财产中优先支付。

  第七十六条清算时,清算委员会对合资公司的资产应根据帐面折旧程度,参考当时的价格重新估价。

  第七十七条清算委员会对合资公司的债务全部清偿后,其剩余的财产按合营各方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进行分配。

  第七十八条清算结束后,合资公司应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提出报告,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回营业执照,同时对外公告。

  第七十九条合资公司结业后,其各种帐册,由原中国合营者保存。

  第十一章规章制度

  第八十条合资公司通过董事会制定的规章制度有:

  1.经营管理制度,包括管理部门的职权与工作规程;

  2.职工守则;

  3.劳动工资制度;

  4.职工考勤、升级与奖惩制度;

  5.职工福利制度;

  6.财务制度;

  7.公司解散时的清算程序;

  8.其它必要的规章制度。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七十九条本章程的修改,必须经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决议,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第八十条本章程用中文和__文书写,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为准。

  第八十一条本章程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才能生效。修改时。

  第八十二条本章程于19__年__月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__省____市签字。

  甲方:______公司乙方:______公司

  代表______(签字)代表______(签字)

公司合同 篇2

  甲方(保证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债权人)

  住所(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担保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保证及保证责任

  1.1甲方愿意作为保证人为债务人与乙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称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1.2保证担保的债权本金金额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币种)(小写)(大写)。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主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

  1.3本合同的保证期间:

  从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自主合同项下借款发放之日起,至房产办妥以乙方为抵押权人的房产抵押登记并将有关权属证明交由乙方收执之日止。

  1.4本合同由甲方独立承担保证责任。不论是否有担保人(包括主合同债务人)提供物的担保或保证,乙方有权优先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如乙方放弃行使对担保物(包括债务人提供的担保物)或其他保证人的担保权,甲方仍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1.5本合同为不可撤销合同。

  1.6本合同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或其部分条款无效,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二条保证责任的履行

  2.1当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的约定履行到期债务时,甲方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索付通知后无条件地代为偿付。任何经乙方发出的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的文件,均可作为要求甲方付款的书面索付通知。

  2.2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从甲方任一账户中直接扣收乙方对债务人的到期债务本息及费用。乙方在扣收后书面通知甲方,并有权继续向甲方追索不足部分。扣收所得款项不足以清偿全部到期债务时,清偿顺序为费用、利息、本金。

  第三条保证人保证与承诺

  3.1甲方已认真阅读了主合同,并确认所有条款。

  3.2甲方承诺:主合同债务人与乙方协议变更主合同的,除增加甲方所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数额或许可主合同债务人转让债务的情况须征得甲方的同意外,其他未加重债务人债务的情况不必取得甲方同意,甲方承诺依照变更后的主合同承担保证责任。3.3甲方已完成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授权和审批,甲方签署本合同不会导致违反其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的协议或承诺。

  3.4除本合同签署前已书面通知乙方以外,甲方不存在任何可能对本合同履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执行、申诉、复议等程序及其他事件或情况。

  3.5甲方接受并保证配合乙方对甲方经营情况和担保能力进行监督检查,允许乙方进入甲方经营场所,检查甲方资产、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

  3.6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财务报表及乙方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保证所提供文件和资料的真实、完整、客观,财务报表为严格依据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甲方为上市公司的,不得以有关上市公司对公众信息披露要求为由拒绝向乙方提供乙方所要求的资料。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承担保密义务,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或甲方提供的资料不构成秘密信息的除外。

  3.7甲方应及时、全面、准确地向乙方披露其关联方关系、关联交易及其关联方发生的可能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不利影响的相关事项。

  3.8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乙方,如乙方认为可能对本合同履行造成重大影响的,甲方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

  (1)经营体制、产权组织形式及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承包、租赁经营、联营、股份制改造、合(兼)并、收购、合资(合作)、分立、设立子公司、企业出售、产权转让、减资等;

  (2)出售、赠与、出借、转移、抵(质)押及其他方式处分价值超过净资产10%的重要资产;

  (3)分红超过当年税后净利润的30%或者超过全部未分配利润的xx年止。

  2.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4.保证期间,主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主合同除_________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保证人的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5.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6.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

  7.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动主合同内容,但并未实际履行的,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8.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9.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清偿其应当分担的份额。

  10.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物的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或者担保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灭失而没有代位物的,保证人仍应当按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承担保证责任。

  11.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第四条保证人权利义务

  1.保证期间,保证人发生机构变更、撤销或其他足以影响其保证能力的变故,保证人应提前_________天书面通知债权人,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保证人在日之内落实为债权人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2.保证期间,保证人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3.本合同的主合同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5.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6.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7.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担保,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并须征得债权人的同意。

  第五条债权人权利义务

  1.保证期间,债权人有权对保证人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保证人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保证人应如实提供。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保证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主合同履行期间,债务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债权人债权落空,或者债务人有违约情形等。

  3.在订立保证合同之前,债权人有权以债务人提供的保证人不具备清偿能力为由拒绝与其签订保证合同;但保证合同一经订立,保证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并不影响保证合同的有效性。

  第六条保证人违约责任

  1.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债权人支付被保证的主合同项下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因此给债权人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应赔偿债权人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保证人未承担保证责任的金额、利息和其他费用,债权人有权直接用保证人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2.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欺骗债权人,订立主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由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条保证人在此向债权人作出以下声明和保证

  1.保证人是依照_________法律正式成立及有效存在的______________,具有独立法人地位,能够以其本身名义起诉和应诉及拥有其资产和经营其现在或计划经营的业务;

  2.保证人有充分的法定的权利、权力和权限签订本担保书和履行本保证书下的责任;

  3.本保证书在主合同生效时同时生效,即对保证人构成合法、有效和具约束力的义务,可以按其条款付诸实施,并可以随时在_________法庭执行;

  4.保证人在签署及/或履行本保证书都不会

  (1)违反或触犯任何法律或条例、或保证人的章程或成立文件或

  (2)违反或触犯保证人签订的任何契约或协议或对保证人本身或其任何资产有约束力的文件;或

  (3)超越保证人保证的权限(不论是受保证人的章程或其他协议所限制的),或超越保证人董事会的权限,或

  (4)导致或迫使在其本身的任何资产上设置任何抵押。

  5.保证人没有拖欠任何应付之其他债务,亦未在保证人已签下的任何契约、信托契约、协议或其他文件中发生或因任何事情的发生和存在而构成任何文件中所定下的违约事件;

  6.没有人正在任何法院、裁判所、仲裁处或政府机关对保证人或其资产提出诉讼,此诉讼将会严重影响保证人的财务、业务、资产及其他状况;

  7.除法定的优先债务以外,保证人在本保证书下所承担的责任为直接的及无条件的,而其付款责任均在任何时间与其他无抵押的债务享有同等地位;

  8.保证人在本保证书签署之日时并未违反任何有关债务履行的协议,或不履行或违反任何其他协议,该等违约会对保证人有不利影响;

  (1)保证人已经向债权人充分和准确地披露了其在本保证书签约日时存在的全部实际的重要债务;

  (2)保证人向债权人提供的最近审定的年度财务报表已经按照_________法律与条件以及公认的常用会计原则编制妥当。上述财务报表连同其所附记录均真实和清楚地反映了该报表所涉及期间保证人的财务状况,同时自上述财务报表完成后,保证人的营运、业务、资产、债务或(财务或其他)状况未发生实际不利变化;

  (3)保证人没有任何未在其最近审定财务报表或其所附记录未予以披露的任何重要债务或任何重要的未实现的损失或预期的损失;

  (4)保证人向债权人提供(不论是否遵循本保证书的任何条款而提供)关于保证人的一切资料,均在提供资料的当日为真实的、完全的和准确的;

  (5)保证人在本保证书项下的全部应付款项无任何税项引致的扣减或预扣。

  第八条保证人免责范围

  1.保证合同约定,债权人转让其债权,保证责任免除的;

  2.保证期间,债务人虽然得到债权人许可,将其债务移转第三人,但未经保证人同意;

  3.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但未经保证人同意(除非当事人有相反的约定外);

  4.在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

  5.在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情况下,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责。

  第九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二条合同变更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内,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四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保证合同效力

  1.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主合同,主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2.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保证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本保证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保证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保证人承担民事责任。

  3.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4.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证人(盖章):_____________债权人(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公司合同 篇3

  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卖方)与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买方)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合同标

  卖方卖出、买方购入商品。商品应符合下文第四条中所确定清单No1。该清单为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组成部分。

  第二条 价格和合同总金额

  在清单No1中所载明商品价格,以美元计价。本合同总金额为__________ 。

  商品价格包括抵____一切费用,同时包括在买方国境外预付包装、标记、保管、装运、保险费用。

  第三条 供货期限和日期

  商品应在卖方银行通知保兑、与第二条所列金额相符有效 信用证 时起60天内从公司运往________。

  卖方有权提前供货,也有权视情况一次或几次供货。

  第四条 商品品质

  商品品质和数量由买卖双方以书面协议确定,在本合同附件清单No1中载明。清单No1附在本合同上(见第一条)。

  第五条 包装和标记

  商品包装应符合规定标准和技术条件,保证货物在运输中完好无损。

  每件货物上应有以下标记:

  ________到达站名称;

  ________卖方名称;

  ________买方名称;

  ________货件号;

  ________毛重;

  ________净重:体积(用立方米表示)。

  第六条 支付

  买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不可撤销、可分割、可转让跟单 信用证 。该 信用证 总金额在合同第二条中载明,其有效期至少80天。

  信用证由卖方选择、法律上承认________银行开立并确认。以信用证付款凭卖方向银行提交以下单据进行:

  ________发票一式三份;

  ________全套买方名义下运输单;

  ________包装单一式三份;

  ________本合同副本;

  ________在买方国境内一切银行费用由买方负担,在买方国境外一切费用由卖方负担。

  第七条 商品交接

  所有商品应由检查人员进行必要数量和品质检查。

  检查人员结论是最终结论,买卖双方不得对此有争议。

  余下部分买方可以拒收和退还,买方应单独保管其拒收商品,并对此承担责任,便于卖方、供货人和检查人员进行可能检查。如果确定拒收成立,对商品责任自动转移给卖方,由卖方自行决定商品处理,商品保管费由供货人支付。

  第八条 保险

  根据上文第二条由________对商品在运抵________港之前进行保险。

  第九条 品质保证

  商品品质应符合清单No1。买方没有义务接收不符合清单No1商品。

  买方可以不加解释和不出示证据退还未被接收商品(见下文第十条)。

  根据下文第十条,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理由充分索赔时起30天内如数更换未被接收商品,以保证完全按照本合同规定运送货物。

  第十条 索赔

  商品运到时,买方有权就商品数量向卖方提出索赔(见第七条),反之,买方接收共同指定检查员确定数量商品。买方可以就商品品质不合格向卖方提出索赔。所有运抵商品如果没有以适当方式拒收或退回,都被认为买方已经接收。

  有充分理由退还拒收商品都被认为卖方供货不足,同时免除对买方就拒收商品支付或赔偿提出任何异议。检查员最终确定有充分理由拒收和退回商品数量。

  在商品原封不动或无损坏退还卖方情况下,未超出检查员确定界限商品拒收,无需经商品不合格证明,在规定期限内,根据必需手续,应由卖方无条件承认。

  买方索赔函用挂号信寄给卖方。

  就某一批商品提出索赔,不能成为双方拒收和拒付根据本合同所规定其他供应商品理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出现不可抗力,即火灾、自然灾害、封锁、禁止 进出口 和其他合同双方人力不可抗拒情况造成合同某一方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合同义务时,按不可抗力与其后果存在时间推迟履行合同义务。

  如果上述情况与其后果持续达三个月以上,任何一方都有权拒绝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在此情况下,任何一方都无权要求补偿可能损失。

  由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一方应尽快将妨碍履行义务不可抗力出现和终止情况通知另一方。由卖方或买方国有关商会出具证明是上述不可抗力情况出现必需证明。

  第十二条 罚则

  如违反本合同规定货物抵达期限,卖方应向买方支付罚金。罚金数额规定如下:

  1.在最初三周内每过期一个日历周支付未交商品总金额1%;

  2.以后每过期一个日历周支付未交商品总金额2%,但罚金总额不能超过未交商品总金额15%。

  第十三条 其他条件

  任何一方在没有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情况下不得将自己对本合同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对合同一切修改和补充意见只有以书面形式形成并经双方签字后才有效。

  在买方国境内一切费用和规费,包括 海关 规费和 关税 ,与订立、履行本合同有关费用,由买方承担,在买方国境外,则由卖方承担。

  本合同用________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仲裁

  由本合同派生或与本合同有关一切争议和分歧由国际仲裁机构审理。

  第十五条 双方法定地址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 电话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 电话______

公司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 动 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诚信、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在下列1、2项中选择)

  第一条1、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结束止。

  2、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自年日止。乙方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劳动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 工种(岗位)。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在乙方能够胜任的前提下,经双方同意可以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任务。乙方应服从甲方指挥,遵守劳动纪律,完成甲方分配的生产任务.乙方工作地点在 本工程施工现场

  三、劳动报酬

  第三条 乙方工资按下列l或2项中选择

  1、乙方岗位工资 元/元/小时。

  2、乙方实行计件超产工资,基本工资按国家规定月标准工作时间每月算方式按甲方依法制订的制度和责任制协议执行。

  第四条 甲方指定专人作为记工员,对乙方每天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量)等予以记录,次月月初在工作场所予以公示。乙方应对公示内容予以核对。若有疑义,应与记工员协商解决。公示后的记工考勤记录,作为计算工资的原始凭证。

  第五条 乙方提供正常生产劳动,其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六条 甲方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支付工资时间为每月 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第七条 工资由甲方通过银行或现金直接向乙方发放,乙方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并签名确认。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八条 甲方根据建筑业生产特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并报劳动保障部门批准。甲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合理安排乙方的工作和休息时间。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九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规定如下:

  乙方保险和福利,均按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劳动纪律

  第十条 甲方应按照国家和行业劳动卫生、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对可能产生职业病的作业岗位,甲方有告知和警示的责任。

  第十一条 甲方应对乙方进行上岗前安全生产教育。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经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后持证上岗。

  第十二条 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制度的各项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对甲方管理人员漠视职工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十三条 甲方可以依法制定企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对乙方实行管理,已经制定的规章制

  度和劳动纪律应当及时告知乙方。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七、本合同的解除、变更、终止

  第十四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一) 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招用条件的;

  (二) 乙方提供虚假身份证、资格证、上岗证、劳动关系状况证明的;

  (三) 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

  (四) 乙方有偷窃、打架斗殴、赌博等行为,经教育仍不悔改的;

  (五) 乙方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六)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 在试用期内的;

  (二)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 甲方不能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四) 甲方不能按照国家规定和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七条 乙方完成约定的工作后,本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八、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 违约责任规定如下:

  (一) 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

  方承担法律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 本合同的变更、续订、解除、终止手续由甲方办理,因未及时办理手续给乙方造成

  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承担法律责任。

  (三) 乙方擅自离职,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按损失

  大小予以赔偿,生产经营直接损失存在但难以计算的,按未履行合同年限每年一个月乙方本人工资的标准支付赔偿金。本人工资按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生产经营正常情况下的实得平均工资予以确定。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 双方约定: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条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以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任何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它事项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现行法律法规、本省规定有抵触的内容,按法律法规和本省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劳动部门备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

  甲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订立日期: 年月日

公司合同 篇5

  借款人: (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

  贷款人: (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是一家注册资本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因生产经营项目的实施临时需要资金,乙方有闲置资金,为此,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借款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元(大写:人民币拾万元整),

  二、借款期限:从20 年月日至20 年月日止,借款期限为 年,借款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借款合同自动延期年,

  三、借款利率及计收方法:

  1、借款利息为年息,以甲方收到借款日计算利息,

  2、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四、借款用途:本借款限于用于甲方生产经营项目,必须专款专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偿还:

  1、如甲方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请,届时乙方可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临时需要收回借款,应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还款申请,借款利息按实际借款天数计算利息,

  六、违约和违约处理:

  (一)下列情况均属甲方违约:

  1、甲方未能按合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

  2、未经乙方同意改变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甲方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二)根据违约情况,乙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最高不超过罚息,2、采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借款本息及费用,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借款人(甲方):(盖章)

  贷款人(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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