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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同

时间:2023-09-13 10:20:50 合同 我要投稿

公司合同【汇总7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公司合同9篇,欢迎大家分享。

公司合同【汇总7篇】

公司合同 篇1

  甲方(建筑施工企业)

  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

  电话:

  乙方(农民工)

  姓名:

  性别:

  年龄:

  文化程度:

  住址: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根据《劳动法》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意见的通知》规定,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或者 工作(工程)结束止。

  二、 工作内容

  甲方分配乙方在 岗位担任 职务(工种)在正常情况下乙方应当完成生产(工作)任务,具体生产(工作)任务和质量标准为:

  三、 工作时间

  1、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工作制;如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由甲方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

  2、因生产工作需要,经协商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甲方按规定支付工资。日加班不超过3小时,月加班不超过36小时。

  四、 劳动报酬

  甲方按月足额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每月 日为发薪日。工资制度和分配形式按下列第 项执行:

  1、实行计时工资制,乙方完成生产工作任务,每日工资 元,每月工资 元;

  2、实行计件工资制,具体标准为:

  五、 劳动保护

  1、甲方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乙方因工负伤、致残、死亡依法享受因工伤亡待遇。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自治区有关劳动安全、职业卫生规定的作业场所和防护设施;

  3、乙方遵守甲方的'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

  六、 其他约定的事项

  七、 违约责任

  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履行。一方违反本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赔偿相关损失。

  八、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均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章) 鉴证人(签章)

  年 月 日

公司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一、甲方聘请乙方为专职司机。

  二、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期限届满本合同自行终止,经双方同意,可以另签劳动合同。

  三、其中试用期为三个月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试用期限内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若乙方造成甲方车辆等到任何损失,应照价赔偿。

  四、乙方经甲方聘用后,自愿将身份证、户口本交由甲方保管,一直到离职为止,如乙方在职期间用到身份证、户口本可跟甲方暂借,用完后再归还甲方暂保管。

  五、______________自愿作为乙方的保证人,若保证人是自然人,则必须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并拥有合法所有权的车子或房子作抵押,保证人自愿对乙方行为所产生的'任何后果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六、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工资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日为发薪日,甲方应按时支付工资。

  七、乙方应遵守甲方公司所有规定,尽忠职守,维护公司利益。

  八、乙方应定时保养车子,如换机油、检查轮子等到,要经常保持车辆安全性能,保持车内外之整洁,若因乙方未尽至以上职责,造成车辆损坏,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九、乙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如有违反,乙方还要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十、乙方聘用期间须服从公司安排出车,不得有任何理由拒绝及拖延之情形,如有违反,公司依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罚款或开除处理。

  十一、乙方在职期间内一律不准有私下用车之情形或依公而办私之行为,如有发现一律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解除劳动关系处理。

  十二、乙方关于安全驾驶等管理之规定,按照国家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办理。

  十三、乙方应杜绝贪污、侵占公司财物,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开除,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四、甲、乙方应严格按本合同履行,若有违反,则要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五、本合同经双方及保证人签署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同等效力。

  乙方代表人:_______ ____ 甲方:_重庆国武运输公司______ 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人:_____ 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 乙方保证人:______________ 盖章有效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 ___

公司合同 篇3

  制造商: (简称甲方)

  代理方: (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产品委托乙方在指定区域内经销的事宜进行磋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理产品

  第二条 代理商的条件及代理授权

  1、在( )区域内熟悉电子行业与教育行业,并以教育产品为市场主推产品;

  2、法人代表或经营负责人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和开拓精神。

  3、具备教育产品的销售经验或区域市场推广经验。

  4、公司信誉、资信条件及主要经营者口碑良好。

  5、具有足够的产品市场推广业务人员,要求最少2名以上, 拥有自己的全职的软硬件技术支持工程师,要求最少各1名。

  6、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和信心完成合同销售目标。

  7:有一定测试辨别硬件故障问题的能力。

  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产品在 地区的经销权。

  第三条 代理价格

  单位:人民币

  ----------------------------------------------------------------------- 产品型号

  代 理 价(万元)

  市场零售指导价(万元)

  ----------------------------------------------------------------------- 第四条 销量 1 乙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该地区确保销售额 万 元(rmb),至( )年 ( )月( )日止 2 乙方首批预定购买一套样品,不得少于---万元。

  第五条 合同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 ( )年( )月( ) 日 止。

  第六条 甲方义务

  1 向乙方出具总经销证书,维护乙方总经销权益。

  2 向乙方提供包装完整的合格产品。

  3 向乙方提供经营所必需的资料。

  4 帮助乙方培训雇员,使其获得代理产品的技术知识,能够培训用户并做售后服务。当乙方遇到不能解决的技术问题时,甲方有义务帮助解决。

  4 当乙方遇到大宗订单或招标等情况时,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拿下订单。

  5 甲方推出新产品时,有义务第一时间通知乙方并及时培训乙方雇员。

  6 向乙方提供包括文字、图片、影像在内的推广宣传资料,与乙方共同制定地区营销广告方案、协助乙方做好广告、促销等工作。

  7 协助并督促乙方 域内的市场开拓和销售工作,提供必要的市场指导。

  8 甲方应把其收到的直接来自该地区用户的'订单通知乙方。

  9 协助乙方定货数量以外的进货,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货明细及相应货款到达甲方帐户的时间及时进行排序发货。

  10 采取有效措施调解和处理规范市场的工作。

  第七条 甲方权利

  1 有处置乙方违反市场规范问题的权力。

  2 有审核乙方广告宣传材料的权力。3 有核定地区零售指导价的权力。

  4 有参与商讨和指导乙方制定、实施营销方案的权力

  5 甲方在收到用户对乙方的投诉后,有权督促乙方完善服务,情况严重的甲方有权停止执行本合同。

  6 在代理期间未达到销售任务,甲方有权收回代理权。

  第八条 乙方义务

  1 自觉维护甲方及其产品的形象和声誉,关注甲方的切身利益。做好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的配合工作。

  2 基于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相关的产品和市场信息,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合同约定地区同类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价格、性能等,同行的经营状况,策略、宣传、广告、人力等市场行为以及该地区用户对各品牌的反映、意见等。在甲方指导下做好用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的接受工作,每 3 个月需向甲方寄送工作报告。

  3 不得在( )区域内代理销售其他品牌的同类产品。

  4 乙方无权代表甲方签订任何具有法律约束的合约。

  5 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保护甲方知识产权的工作。所有产品设计和说明书均属甲方所有,乙方应在协议终止时归还给甲方。

  6 不得用任何其他厂商的商品换上甲方的商标或包装进行销售,不得擅自生产、仿冒甲方之产品。

  7 乙方发现第三方侵犯甲方的工业产权或有损于甲方利益的任何非法行为,应据实向甲方报告。乙方应尽最大的努力并按甲方的指示,帮助甲方使其不受这类行为的侵害,甲方将承担正常代理活动以外费用。

  8 乙方在协议的有效期内或协议终止后,不得泄露甲方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协议范围使用。

  9 按规定市场指导零售价制定零售价格,不得参与恶性低价经销活动,遇到促销等特殊情况,若降价幅度大于 10 %需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10 乙方经营必须符合当地工商管理体制规范,未经授权不得在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冒用甲方名义进行经营活动。

  11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经营必备证件。

  12 乙方每次定货须向甲方前两周通知甲方。

  第九条 乙方权力

  1 享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区域内的销售权。

  2 免费享有甲方提供的市场指导和广告、彩页等相关资料的权利。

  3 当乙方遇到大宗订单或招标等情况时,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持拿下订单。4 乙方完成本年度合同的前提下,有同甲方签署下一年度代理合同的优先

  第十条 售后服务

  甲,乙双方按产品售后服务保修卡来执行。

  第十一条 交货和运输

  1 甲方在收到乙方要货通知便拟定《销售合同》请乙方签字确认,发货时间等按照合同规定执行。

  2 每次购货的运费由乙方承担,由甲方负责包装好后发货,运输方式由乙方确认后按照合同执行,运输途中因意外事件产品受损后果由乙方承担。

  3 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运输过程发生的有关问题。

  第十二条 付款方式

  1 乙方应在提货前将订货货款全额汇至甲方的账户。2 上述付款日期均为货款已到达甲方账户的日期。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双方可协商解决。 2 乙方若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三款、第八条九款之规定,甲方有权取消其总经销资格。 3 乙方若违反合同第八条第六款或第八条第十款之规定,甲方有权取消其总经销资格,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后果。

  第十四条 若因不可预测因素导致市场价格必须调整时,双方可再协商采取相应措施。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榷。

  第十六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由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生效后,双方签署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甲方若有新产品,双方可另签署协议。

  第十九条 本协议的变更或附加条款,应以书面形式为准。

  甲方:深圳icop昭营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 代 表:

  年 月 日 年 月

公司合同 篇4

  甲方:_ _ 身份证号码:__ _

  乙方:__ 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广告行业及团队优势,共同经营一家广告公司,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共同分享经济利益。现就共同经营广告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1、合伙经营的广告公司名字为:

  2、经营场所与面积:80平方。

  3、经营项目为广告设计制作安装。

  4、因甲方原已经经营几年,前期投资全是甲方出资。乙方现入伙则需补给甲方 2万 元作为合伙出资资金补偿。此资金因甲方已垫出,所以归甲方所有,不属于公司共同财产,但公司所有的`物品则属公司共同所有。

  5、乙方入伙后。甲方所占股份比例为: %50 ;乙方所占比例为: 50% 。

  6、乙方加入合伙后公司原有帐务一律归零,甲方必须保证公司无负债,无欠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重新记帐,合作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均按股份比例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8、乙方和甲方合伙后,双方共同经营,乙方负责管理经营事宜。若需再扩大经营或更换办公场所,增加办公设备,则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按股份比例出资进行更换。

  9、合作经营中,如需聘请员工,员工工资、奖金分配,由经营管理负责人提议,合伙人审定。

  10、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所占股份为依据,年终进行分配。

  11、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所占股份为据,按比例承担。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合同 篇5

  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本销售合同由上列各方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市订立。

  鉴于:乙方作为甲方的经销商,主要销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故此,双方就有关销售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销售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产品的单价

  _________元/只(不含税_________元/只)

  第二条结算方法

  1.第一批进货_________只,预付款_________%,第二批起付款发货。

  2.乙方连续_________个月卖不完第一批货,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剩余货物,退回预付款,结清帐目。

  第三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乙方所在地内产品直接用户向甲方联系购买时,甲方不得低于以下价格:

  _________元/只(不含税_________元/只)

  第四条如甲方在乙方所在地向直接用户提供低于第三条规定价格。乙方有权单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并不予支付第一批未付货款

  第五条出厂包装标准

  用纸箱包装,_________只一箱为单位发货。为节约运输费用,可根据乙方提出面壳与头箍拆开包装,到达时由乙方组装。

  第六条甲方代办托运到达乙方指定站港,费用乙方负担。

  第七条甲方向乙方提供初期的宣传广告资料,并对产品因制造质量问题,三个月内包换,一年内免费维修。

  第八条陈述和保证

  1.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2.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如果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履行,则应向守约方支付罚款_______元。但无论如何,罚款金额不超过已成交价款金额的_____%

  2.如果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守约方遭受损失,则有权要求违约方予以赔偿。

  第十条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销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一条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合同附件

  1.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_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六条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七条通知

  1.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九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开始生效。

  有效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

公司合同 篇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以下简称“油田分公司”)的合同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依据《合同法》,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油田分公司所属各单位订立国内合同,均适用本办法。涉外合同适用相关法律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外事活动规则。

  第三条 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油田分公司生产和市场的要求,贯彻诚实信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四条 合同签订及当事人在执行本办法时,应当接受油田分公司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二章 合同管理机构

  第五条 油田分公司合同管理机构分为合同综合管理部门和专业管理单位。

  综合管理部门为油田分公司招投标(合同)管理委员会及其下设的办公室(设在企管与法规处);专业合同管理部门为各专业合同管理与执行单位。

  第六条 招投标(合同)管理委员会合同管理职责

  (一) 审议通过油田分公司合同管理工作规章制度;

  (二) 领导合同管理办公室和各专业合同管理与执行单位的工作;

  (三) 对各专业合同管理与执行单位做出奖惩决定;

  (四) 审批重大项目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上或者对公司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的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项目)的立项报告;

  第七条 合同管理办公室(企管与法规处)是合同管理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经济及合同法律、法规;

  (二)负责起草油田分公司的合同管理规章制度;

  (三)组织和参与油田分公司所实施项目的合同洽谈和签约;

  (四)向公司招投标(合同)管理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及时反映合同签订与履行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意见;

  (五)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油田分公司合同纠纷进行处理;

  (六)对各专业合同管理与执行单位的合同管理及执行情况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

  (七)对合同进行鉴审,并统一管理和负责使用油田分公司合同专用章和委托代表人印章。

  (八)提供法律咨询。

  (九)负责油田分公司经济合同归档管理。

  第八条 油田分公司直属各单位是专业合同管理与执行部门,其主要职责:

  (一) 依照本办法制订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具体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 根据授权范围,组织本单位立项合同的洽谈;

  (三) 对合同履行实施跟踪管理,监督合同的履行,及时向合同主管部门反映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

  (四) 建立本单位合同台帐,每月10日前向合同主管部门报送合同统计报表及有关资料;

  (五) 及时将本单位的合同及有关资料归档管理。

  第三章 合同管理授权

  第九条 根据油田分公司合同管理统分结合的原则,授权以下单位在权限范围内组织合同谈判、履行与监督(除合同签订、鉴审和盖章):

  勘探事业部:勘探项目直接相关的生产、服务等合同。包括生产科研、物探(采集、处理、解释)、探井钻前、钻井、试油工程和测井、测试、录井、固井、泥浆、下套管服务及其它相关的专业技术服务合同;相关的勘察设计、费用从勘探成本中列支的技术开发、科学实验和新技术推广合同;相关的前线支撑点、生活服务合同等。 开发事业部:油气开发生产直接相关的生产、服务等合同。包括开发井钻前、钻井、试采、采油(气)和试油、测井、测试、固井、泥浆、下套管等服务及其它相关的专业技术服务合同;修井作业;油田生产的运行维护、检修;水电设施的运行维护、抢修;相关的勘察设计、费用从开发成本中列支的技术研究和科学实验合同;相关的前线支撑点、油田道路、井场维护、生活服务合同等。

  技术发展处:成套设备、装置及相关技术的国外引进合同;国外物资、技术的引进合同;股份公司xx分公司统管的科学实验、新技术开发、咨询合同等。

  销售事业部:石油、天然气及其轻烃、液化石油气等附属产品的储运销售,成品油采购、供应合同。

  规划中心:油田基本建设项目的前期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委托合同。

  油建项目管理部:油田建设项目的勘查、工程设计、施工、安装合同,道路、管道铺设及相关的辅助工程和监理合同(?基本建设项目中的`国内外物资设备采购统一由采办中心组织或委托采购),大型维修项目合同。

  勘探开发研究院:年度预算范围内的勘探开发技术研究、科学实验、技术服务合同。

  物资采办中心:对于国内物资(装备)、石油专用管材、板材、化工原料等国外物资采购合同,由油田分公司委托服务公司物资总公司负责组织洽谈,油田分公司各单位、部门向生产运行处物资采办中心申报采购计划,生产运行处物资采办中心负责向服务公司物资总公司下达采购计划,并对合同招标、洽谈、签订实行全过程监督,并对费用负责。

  对于生活、办公用品的采购,由油田分公司委托服务公司华油公司负责合同洽谈,油田分公司各单位、部门向生产运行处物资采办中心申报采购计划,生产运行处物资采办中心负责向服务公司华油公司下达采购计划,并对合同招标、洽谈、签订实行全过程监督,并对费用负责。

  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依据油田分公司授权的经营范围签订相关的生产经营、油田基本建设、产品储运销售、技术开发与服务、生活服务等合同。

  第十条 上述授权范围以外的合同,统一由油田分公司企管与法规处负责组织相关处室和单位谈判、签订和监督履行。

  油田分公司所属单位非经公司招标(合同)管理委员会批准不得对外洽谈、签订对外投资、合资、合作;资产转让、租赁;购置不动产;合伙、联营;行政性承包、经营;资金(产)借贷、财产保险、融资租赁;土地征用、使用权转让;特许权、知识产权的使用、转让;

  大型项目承揽、服务、咨询;对外委托、居间、行纪、保管、仓储、劳务等合同。

  第十一条 除以上授权单位外,其他各单位均不得自行洽谈和签订合同。

  第四章 合同立项

  第十二条 已列入油田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计划或者调整计划的基本建设、更新改造和其它投资项目,为已立项项目。

  第十三条 未列入油田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计划或者调整计划的项目,项目实施单位应按油田分公司的财务计划管理程序上报审批,并由油田分公司财务计划部门编制计划、落实资金,最后以油田分公司财务计划部门下达的财务计划通知书作为合同立项依据。 第十四条 属于各单位的不形成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生产经营性项目,由各单位负责生产、经营和技术的部门根据生产、经营和技术管理的需要提出立项申请报告,经本单位领导会议讨论通过、由本单位财务部门落实资金渠道,并报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作为合同立项依据。

  对于以上项目费用或年费用总金额超过100万元的上述项目,以及所有非生产经营性项目,必须经油田分公司分管领导审批;超过500万元的必须经油田分公司经理或授权委托的副经理审批后才能作为合同立项依据。

  第十五条 对于科研合同的立项,属中油股份公司下达并落实资金渠道的计划项目和油田分公司科委下达的年度科研计划可直接作为立项依据。对于油田分公司所属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自筹资金提出的科研项目,需经技术发展处进行立项审核并报油田分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最终报计划财务处落实资金,下达立项批复后方可立项。 对于非安装设备购置项目,列入年度公司财务预算计划的可直接作为立项依据。油田分公司机关或单位临时需购置非安装设备的由该单位或部门提出申请,需经技术发展处进行立项审核并报油田分公司分管领导审批、计划财务处落实资金后作为立项依据。

  第十六条 对于超出油田分公司统一定额标价规定范围的非常规合同,各单位或部门提出申请立项报告时必须附上该单位经营、财务管理部门提供的费用测算依据,一并报油田分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第十七条 对外投资项目,必须经油田分公司计划财务处(规划中心)按规定程序进行可行性调研、经油田分公司企管与法规处进行法律论证后,上报油田分公司领导办公会议审议,并以领导办公会议纪要作为合同立项依据。

  第十八条 原油成品油、天然气及其附产品购销储运合同,以公司年度、季度、月度或上级下达的计划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计划外的由主管领导批示作为签订合同的立项依据。

  第十九条 基建工程合同价款以计划财务处(造价中心)审定

  的概算包干或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作为依据,不得超额;特殊情况下,经油田分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对暂时无审定的概预算,又需提前施工的工程项目,按不超过申报预算价60%确定合同暂定价,待审定预算后或施工决算后办理补充合同。

  第五章 合同签订

  第二十条 合同立项手续完备后,应根据《xx分公司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凡符合招标条件的必须采用招投标形式组织签订合同。

  第二十一条 需直接采取洽谈方式签订合同的,在组织合同洽谈前,必须严格审查项目立项报告是否已具备订立合同条件。

  审查内容包括:项目的标的、质量、数量、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的完整性及可行性;立项报告是否履行审批程序;立项报告的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等。同时审查谈判对方的当事人资格,即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市场准入证》。基建工程施工类和油田工程服务类企业必须具备质量(HSE)保证体系。

  第二十二条 合同订立地点原则上以油田分公司所在地库尔勒市为主,需外出订立合同必须经油田分公司企管与法规处书面同意(外事合同除外)。

  第二十三条 合同洽谈应依照油田分公司的有关定额、标价,超出油田分公司《统一定额标价》规定范围的应坚持“比质比价”的原则,并参照同类市场价进行费用测算,测算费用要体现技术先进、价格合理和效益优先的原则。

  第二十四条 项目涉及复杂技术内容的,合同洽谈时,必须邀请油田分公司技术专家参与或者协助谈判。

  参与或者协助谈判的技术专家应对其参与或者协助谈判的技术内容负相应责任。

  技术专家提供的技术意见和技术资料应纳入合同档案管理。 第二十五条 签订标的金额较大、法律关系复杂、履行期限较长、涉及不动产的合同,应当邀请油田分公司专业法律人员参与谈判。参与谈判的专业法律人员必须对合同文本进行最后审查,并对合同文本的合法性负责。

  第二十六条 招标项目,应根据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第二十七条 以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有形载体表达以签订合同为目的的要约和承诺的,必须与谈判对方约定在合同成立之前以规范的合同书的形式予以确认,合同书在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成立。

  第二十八条 公司所属单位和人员不得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以技术协议、合作意向书、备忘录等形式变相对外订立合同。

  第二十九条 凡不经过招标程序的项目,各合同专业主管单位在

  组织合同洽谈时,应当通知企管与法规处、计划财务处、审计监察处(纪委办公室)、参加洽谈。

  第三十条 合同文本应做到内容合法,主要条款完备,权利义务对等,责任分明,文字表达准确。油田分公司有标准合同文本的,应采用标准合同文本。

  第三十一条 签订合同必须在合法的合同主体之间进行。合同文本上除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外,必须加盖双方单位的合同专用章。

  第三十二条 合同设立了担保条款的,或者规定了其他第三人承担权利义务的,担保人或第三人应在合同文本上签字和加盖公章。油田分公司所属各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经济担保或变相担保。

  第三十三条 如合同约定需油田分公司提供预付款,则必须经计划财务处负责人审查同意;预付款50万元以上的,必须经油田分公司主管领导批准;预付款200万元以上的,必须经油田分公司经理或授权委托的副经理审定。

  第三十四条 油田分公司对外签订的除油气产品销售合同外的所有合同均以油田分公司为合同当事人(主体),统一由企管与法规处加盖油田分公司合同专用章。

  除原油、天然气销售合同外,各专业合同管理单位必须将合同文本与项目立项报告、技术文件、比价资料、合作方资格审查资料、油田分公司的各种批件、参加合同谈判人员名单(本人署名)等与订立合同有关的依据材料送审计监察处和企管与法规处进行合同费用审计和合同文本法律鉴审。不经审计程序,企管与法规处不得进行合同文本法律鉴审。

  第三十五条 所有项目必须先签合同后实施,对于抢险、水毁、火灾等突发事件,因不能事前办理合同的,事后应及时补签合同。

  第三十六条 合同订立过程中的有关资料,应当妥善收集并档案化管理。合同文本及合同签订资料的保管期限为合同终止后五年。

  第六章 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七条 油田分公司签订的已生效的合同,由合同立项单位或指定的单位和人员负责履行。合同履行单位和人员必须熟悉合同所有条款,随时掌握合同履行状况。合同履行单位和人员应对合同履行过程做好履行记录,并对履行合同的有关证据材料进行档案化保管。 第三十八条 油田分公司合同履行单位和人员应当全面、适当地履行生效合同,并应要求对方当事人全面、适当地履行合同。

  第三十九条 油田分公司合同履行单位和人员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向合同对方当事人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四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合同的质量、价款、履行地点、期限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本办法规定的合同签订程序与对方当事人签订补充合同予以明确。基建工程合同在施工中出现设计变更6%以上的,应申报变更计划和签订补充合同。

  第四十一条 不得与对方当事人签订由对方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履行的合同。

  第四十二条 如合同不能全面履行时,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并及时报告企管与法规处。

  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合同履行的,还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收集有关证据。

  第四十三条 在合同履行期间,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必须先向企管与法规处进行法律咨询,经批准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说明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因和答复的期限,达成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第四十四条 发现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合同执行单位除催促对方继续履行外,应将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情况证明材料及时报告企管与法规处和计划财务处结算中心。

  第四十五条 如果合同执行单位和人员,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报告企管与法规处和计划财务处结算中心,由企管与法规处决定是否中止履行合同或者是否要求对方提供担保:

  (一) 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 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 丧失商业信誉;

  (四) 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合同履行的各阶段和履行完毕时,合同履行单位应当组织业务主管部门和有关专家进行验收,并制作验收记录。

  第四十七条 合同价款结算必须按合同约定进行。财务结算部门必须对乙方持有的合同正本、合同履行情况验收资料、费用结算通知单、结算发票验证后方可办理结算。

  第四十八条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合同履行单位应及时报告企管与法规处,由企管与法规处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协商、调解或依法申请仲裁或诉讼。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可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五十条 在本办法生效前颁布的有关规章制度与本办法有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由油田分公司企管与法规处负责解释。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自20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公司合同 篇7

  出租方:高台县锦霖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高台县锦霖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房屋租赁合同:

  一、租赁标的

  甲方将位于高台县东城河路157号锦霖华庭宾馆北头第一间门店租赁给乙方使用,房屋面积160平方米(房屋面积以城建部门实际测绘面积为准),房屋租赁用途为商业。

  二、租赁形式

  甲方因出租房屋而由税务等相关部门收取的税、费均由乙方承担。税务等相关部门收取税、费时,由乙方直接向税务等相关部门缴纳税、费。

  租赁使用期间房屋卫生费、水、电、暖气费、物业管理费、房屋设施维护费等所有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三、租赁期限:年月日

  租赁期满,乙方若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未签订租赁合同继续使用房屋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四、租金(不含税)、保证金标准及交纳

  租金标准为一个年度肆万捌仟元整(¥:48000。00)实行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则,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交清。

  租赁期满,乙方若继续使用该房屋未与甲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租金标准按照本合同约定租金标准的双倍计算租金。

  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租赁保证金(大写):/),租赁保证金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欠交租金、违约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财产损坏赔偿款外,剩余部分如数返还乙方。

  活动期间租赁开办特色餐饮者,免房屋押金和房屋使用税一年,从签订之日起计算,第二年乙方给甲方按相关标准缴纳房屋押金和房屋使用税。

  五、租赁使用的风险责任承担

  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应当保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原状,不得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

  乙方在租赁期间应加强安全管理,确保租赁财产的安全,否则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租赁期间发生人身伤害及被盗、火灾或其他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若对房屋、设施、设备或临近他人的物品有损坏应由乙方进行赔偿。

  租赁期内乙方不得擅自变动或更改供水、供暖、消防、供电设施的容量、安装位置,不得存储危险物品。

  租赁期间,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租赁房屋的交付与返还

  签订本合同并且乙方交清租赁保证金和租金后,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按签订合同时的现状向甲方返还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七、增添财务的归属

  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对房屋进行增添附属设施。但乙方对房屋增添附属设施时不得对房屋有任何损坏行为。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不得拆除不可分割的附属设施,必须保证原貌、不得损坏,附属设施甲方不予补偿。

  八、合同的解除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不按约定交纳租金的。

  2、乙方不按相关单位要求交纳税款、房屋卫生费、水、电、暖气费、物业管理费及设施维护费的。

  3、擅自将房屋转借、转租给第三人或者抵押的。

  4、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及房屋现状的。

  5、任何有损房屋及附属设施行为的。

  6、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解除本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大写)伍万元整(¥:50000。00),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不按约定数额及时间支付租金的,自本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至,乙方按日向甲方承担逾期应付款10%的违约金。

  租赁期满或者解除合同后,乙方为及时交付房屋的,乙方除交纳正常租金之外,每延迟交付一天承担100元违约金。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山顶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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