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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合同

时间:2023-09-14 07:07:47 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的个人合同(精选)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个人合同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用的个人合同(精选)

个人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为了明确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出租人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给承租人居住使用。

  承租人已对房屋的布局、设施等情况清点验收无误后,同意接收。

  二、租赁期限为一年,时间为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三、租金及付款方式

  租金为每月_______元{______元整},壹年为人民币________元(___________元整),其中合同签订之日先付六个月的'租金为_______元,__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再支付_______元。

  四、双方权利义务

  1、承租人在租赁期间,自行承担水、电、暖、物业管理、卫生、电视等相关费用。

  2、出租人可以给承租人提供床、日常用品,但在租赁期满时,需完好交给出租人。

  3、出租人不许在房间酗酒、打闹影响邻居休息。

  五、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第三人;如发生违法案件,承租人自行承担责任;如承租人拖欠应承担的相关费用,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个人合同 篇2

  陈某、吕某等三人合伙承包A企业法人下属的经工商注册登记的经营门市部,门市部登记的法定代表人为所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姚某,主要负责人即为职工陈某,承包期五年,承包三年后,A为了置换职工身份的需要,经协商与陈某、吕某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个人承包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关系解除后,门市部负责人陈某以财务会计吕某已不是公司职工要求吕某走人。笔者以为,陈某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吕某在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后有权继续以承包人身份坚守原岗位工作。

  一、企业职工内部承包关系以劳动关系存在为基础,职工同时是承包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一)包容在服务期内的承包期限届满,劳动合同依法不终止。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是企业与内部职工之间签订的为完成一定工作任务而约定的权利、义务协议,是企业内部常见的生产经营方式之一。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企业内部承包关系以劳动关系的存在为基础,二者之间存在牵连,但二者又有很大区别。司法实践中统一的观点认为,内部承包合同不同于劳动合同,内部承包合同的终止并不意味着劳动合同的解除。内部承包合同终止后,劳动者仍可依据劳动合同享受劳动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除非劳动合同通过合同程序被一并解除。

  (二)内部承包合同是职工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的具体途径和方式。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主体是作为用人单位的企业和与之具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二者之间具有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属于不平等主体。作为劳动者,劳动是谋生的手段,劳动者履行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过程即是劳动者完成生产任务的过程;劳动者履行企业内部承包合同义务所获得的报酬,是等量劳动领取的等量报酬,体现了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奖勤罚懒、奖优罚劣,是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原则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具体表现。企业内部承包合同与经济合同有着本质的区别,理应受劳动法调整,这是由承包人同时具有职工身份,承包工作是同时是劳动合同约定义务所决定的。

  二、解除时劳动及承包合同均未届约定终止期的,所解除劳动合同的期满时间不是同时存在的承包合同的期满时间

  承包合同的期限常常长于或短于事先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届满时间。比如:甲、乙两职工于1998年5月分别与企业达成长达8年的劳动合同,甲于20xx年5月与企业签订5年期的承包经营销售部的内部合同,乙于20xx年5月承包企业所属的职工卫生院,承包期3年,合同范本《个人承包 劳动合同》。甲情形下,承包合同期包容在劳动合同期内,因为内部承包合同是职工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的具体途径和方式,所以,双方当事人不存在借助承包合同缩短原劳动合同期限,即提前一年于20xx年4月终止劳动关系的真实意思,承包期间届满原劳动合同仍然在发生效力。乙情形下,承包合同成立并生效于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却延伸至期外1年;如果依承包期视为双方认可劳动合同有效期自动延长到20xx年4月,那么,在原劳动合同截止日即20xx年4月前的20xx年12月31日乙与单位所解除的劳动合同,就不是原劳动合同,而是内部承包合同。如此推论:在同步存在包容此前期间的劳动合同时,解除承包合同即解除了此前存在的劳动关系;而这是被甲情形否定了的结论。即:乙所解除的是有效期届至20xx年4月的劳动合同,而不是视为有效期延长至20xx年4月的劳动合同。

  三、承包期限超出劳动合同的终期或此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承包合同终止也不导致劳动关系终止。

  A企业(包括经营门市部)如果未与吕某签订过劳动合同,由于承包事项可以被看作企业在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期间安排吕某完成的一件工作任务,在承包合同五年期满前或期满时承包合同终止时,除非承包合同上有特别约定,事实劳动关系并不终止,是没有法律争议的。与该情形类同的一个情形,就是在吕某曾签的一个劳动合同终止后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期间,A企业与吕某在上述劳动合同终止前签订的承包合同终止,遵循上理,显然,比劳动合同期寿命长的承包合同的终止一样不导致吕某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终止。

  总之,对于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无论承包期终期迟或早于已签订的劳动合同的终期或者在未曾签过劳动合同的情形下,承包合同的终止日均不成立其与所在企业达成的劳动合同关系的终止日。除非特别约定,解除承包合同不产生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解除的效果。

  四、承包期内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绝不意味着职工默认自己的内部承包资格丧失。

  在劳动合同期限未包含的承包期间,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是不容置疑的。如果双方明确劳动关系终止,是否意味着承包合同失去了存在的客观条件或没有实现合同目的`的必要,所以,原职工不能主张继续履行承包合同了呢?在内部承包实践中存在这样两种情形:

  一是以职工为主同时吸纳本企业外的人员联合承包的情况也很常见。在此情况下,如张某等4人原是职工,徐某为非职工身份,如果承包期未满时,企业与4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既被视为该承包合同自动终止,张某等4人必须离开原工作岗位,则企业外部人员徐某与张某等联合承包的合同目的将无法实现,显然,承包合同因其他承包人的内部职工身份解除而导致无法继续实施或终止,无法律依据,也与徐某最初与企业不存在劳动关系而能加入到承包关系中背道而驰。

  二是在工程建筑施工中,施工单位招用企业外的专业技术人员作为零星工程的内部承包人司空见惯。他们以企业聘用人员的身份以企业的名义对外经营,对外由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对内由承包组织或承包人承担。所以,企业内部承包合同,不存在承包人必须是企业内部职工的说法,可以是企业外部人员,外部人员合法地进入企业的经营组织或承包体的工作岗位工作,对外就是该企业的员工。相对于决定承包前的与企业建立劳动合同关系通常较为固定的内部职工而言,承包人来自企业外部人员,不是本企业职工。

  综上所述,内部承包合同的承包人为职工身份的识别,是从企业外部而非企业内部;职工可以成为内部职工的承包人,与承包人解除劳动关系不影响未届终期的承包合同的继续履行,也不必然导致承包合同终止。

个人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诚实守信、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将位于 市 的房屋出租给乙方。

  二、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 元/月(大写 元/月),先付后用,本次收取 ,下次收款日为 .甲方另收取乙方租赁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元),租赁期满,乙方无违约、欠费,则甲方应全额无息返还该保证金。

  三、该房屋租赁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为期 .租赁期满若甲方继续出租,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如租赁期满乙方不再续租,则乙方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并如期将房屋归还并付清相关费用。本合同终止时,甲方对室内设施进行清点,如有短缺,则可据实自行向乙方索赔。

  四、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仅作居住使用。乙方在租赁使用期内发生的水、电、气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按时交纳至相关收费部门。合同签订时:水表 ,气 ,电表 .并转交乙方钥匙 把、电卡壹张、气卡壹张,合同结束时交回。

  五、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租金。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损坏内部设施或从事违法活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该房的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租赁期内如乙方使用不当而损坏房屋及其设施的,则乙方负责修复原状或予以经济赔偿,若由此发生人身伤亡,则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身 份 证 号: 身 份 证 号:

  联 系 方 式: 联 系 方 式:

  日 期: 日 期:

  一、房屋出租合同应当包含的内容

  1、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

  合同中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等等。

  2、双方当事人信息

  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就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

  3、住房用途

  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4、租赁期限

  由于承租人不希望频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时间内又要寻找新的房客,双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较稳定的时间,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在 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继 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新住处,出租人应酌情延长租 赁期限。

  5、租金及支付方式

  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如果一次付清较长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讨价还价,要求给予一些优惠。

  6、出租人的责任

  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是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缮住房是出租人的责任。承租人在租赁前应对住房及其内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自己今后能够正常使用。

  7、转租的约定

  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并不是自住,而是想通过转租取得租金收入。由于这种转租行为影响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双方应该在合同中对转租加以规定。如果允许转租,双方可以协商确定一个分享转租收入的比例;如果不允许转租,而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则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8、违约责任的规定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以免产生纠纷时不好处理。

  二、签订房屋出租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时限规定

  1、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任意解除权)。

  (二)出租人义务

  1、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3、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第三人主张权利如第三人行使抵押权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4、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承租人义务

  1、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未经出租人同意,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要求承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3、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4、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四)承租人特别权利

  1、正常损耗免责权。如房屋因正常损耗如电线线路老化等,承租人不用予以赔偿;

  2、占有、使用、收益权。承租人通过租赁,可以合法地占用及使用方法,也可以通过经营活动获得收益;

  3、买卖不破租赁权,即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4、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否则,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5、共同居住人的继续租赁权,即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1.租赁地址: 路 巷 号 室;房型规格 ;居住面积平方 米;

  2.室内附属设施:

  a :电器:电话 沐浴 空调 冰箱 彩电 洗衣机 微波炉 吊扇 音响 vcd

  b :家俱: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2.房屋租金:每月 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按 支付,另付押金 元,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第一次付款计 元人民币;

  4.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卫生治安费由乙方支付,物业管理,房屋修缮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 天;

  (4)连续三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煤、电话等费用,并务必将以上费用帐单交给甲方,甲方须监督检查以上费用;

  2.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4.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5.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6.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五、其它说明:

  (如:入住时的水电煤字数。)

  出租方: 承租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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