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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

时间:2023-09-14 09:21:17 合同 我要投稿

(优选)实用的采购合同7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采购合同8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优选)实用的采购合同7篇

采购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自愿建立粮油及和副货物购销合作关系,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保障双方利益,特订立本合同:

  一、资质保证:

  1、乙方保证具有从事本合同约定商业行为的合法经营权,已合法取得涵盖本合同所涉及货物的经营资质,包括但不限于取得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在内的相关资格及许可。

  2、因乙方违法经营或超范围经营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乙方应加倍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预期可得利益损失。

  3、乙方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质文件副本的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4、乙方每批货物交付时应当向甲方提供该批货物的质检报告和产品合格证。

  、采购方式:

  1、甲方每次采购前,以口头方或书面式向乙方下达订单,订单内容应详细说明订购货物的品名、数量、交货地点和特殊要求等;

  2、如甲方临时对订单进行变更品种或增减用量,应于订货的前一天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送货。

  3、乙方每次随货自备一式三份的送货清单,两份供甲方验货签字确认使用,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

  三、质量保证:

  乙方提供的粮油及农副产品的质量应当符合以下标准:

  1、经国家和地方质检和卫生、食品等行政部门检测合格的货物;

  2、通过国家食品生产许可的货物且货物包装具有QS认证标志;

  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为甲方要求之品牌规格的货物,非假冒伪劣、以次充好或侵犯其他第三人合法权益的货物;

  4、乙方所提供的单位货物应当符合标签标明的数量或体积,不存在少斤短两的情形,否则乙方应按单位货物货款的2倍向甲方赔偿损失。

  四、数量要求:

  1、订货数量以每次的订单为准;

  2、乙方未按订单要求的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如甲方不需要,以甲方实际收到的数量为准;如甲方需要,乙方应当在一日内补交。

  五、货物价格:

  1、货物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乙方应确保提供给甲方的货物价格不得高于青岛市同种货物的市场的批发最低价;

  2、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报价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双方的价格按照报价单进行。报价单包括货物的品牌、规格、品名、产地、单价、质量标准等。

  3、报价单约定的价格有效期内任何乙方不得变动。如因价格发生变化需要进行调整时,任何乙方可在订货前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商定后,由乙方重新提供报价单,按照新的报价单执行。

  3、如甲方在同期比价中发现乙方提供的货物价格高于市场批发最低价格,则以市场最低批发价格进行结算,并对高于批发价的货物按照品种,每种除以100元以上的罚款。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六、送货时间、方式和费用承担:

  乙方应保证按甲方订单要求的时间保质保量的送货到交货地点,不得延期,否则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运输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现金、银行汇款或转账支票方式;

  2、双方确认采用月结方式,货款分为每月支付一次,乙方于每月10日备齐上月送货清单并开具发票或收据到甲方的指定地点对账,甲方在核对确认无误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

  3、甲方将电汇、支票或现金支付给乙方指定的`收款员或转入指定的帐户,不得将货款交给其他人员。

  乙方指定收款员为:姓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附后。

  乙方指定收款帐户:户名: ,开户行: 帐号:

  八、合同履行保证金

  1、本合同签订后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款项,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保证金。

  2、本合同履行完毕,双方确认不再续签且乙方提供的货物不存在质量问题,双方没有其他纠纷的情况下甲方将保证金一次性无息返还乙方。若双方继续合作,则该保证金转入下期合同的履行保证金。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乙方违约导致违约金扣除后低于5000元时,甲方立即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接到通知后两日内补足。

  九、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期限提供货物时,每迟延一天按照当批应交付货物货款总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因乙方不具备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相关资质或乙方交付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或造成安全事故时,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剩余货款,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该项损失无法确定时,以最低不得少于人民币1万元计算;

  3、乙方延期或不能提供合格货物而影响甲方对货物的正常使用时,除按照当次货款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当赔偿甲方或甲方指定的酒店因不能按时使用货物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4、本条中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货款或合同履行保证金中扣除,甲方将在扣除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5、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有任何意见,可随时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及时改进,否则,甲方有权停止与乙方的合作。

  6、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如解除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当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因诉讼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十一、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合同到期否续签双方另行协商。

  十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有关附件、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订单和往来文件(包含传真和数据电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甲 方:乙 方:

  代表人:代表人: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采购合同 篇2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规定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就甲方确定乙方为甲方下列产品的供货商事项,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二、甲方确定乙方为甲方所需下列产品的供货商:

  三、酒类: 系列

  四、乙方为促进以上产品在甲方酒店内的销售,乙方向甲方一次性赞助人民币 元作为乙方系列产品的'广告宣传费,乙方提供给甲方无偿使用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优惠为 。

  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所供 酒系列作及时报价。乙方所供其他产品价格如有调整,应及时通知甲方,价格统一,结算按标准市价。

  六、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甲方经营所需增加供货品种。

  七、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所供产品的合法“三证”。 乙方负责的酒水出现质量问题,造成的全部后果由乙方承担。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产品;

  2.乙方所供产品的质量保证,售后服务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如发现酒水质量不合格或出现其他质量问题,乙方须向甲方作出市场价 倍的补偿;

  4.如发现假酒现象,乙方须向甲方作出“假一赔十”的补偿,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起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乙方所供系列品种价格见《附表》。

  八、乙方在接到甲方要货通知(书面或口头)之时起二十四小时内必须将货品送到甲方仓库,如遇市场短缺等特殊情况除外。送货费用由乙方自理。

  九、乙方送货必须严格遵守甲方有关送货规定。货收妥,由甲方开具相关验收单交乙方作为结算凭证。

  十、结算方式:

  1.货到甲方现场经双方验收完毕,由甲方支付乙方本批次货款的60%,余款40%待二次进货时付清,依此类推。

  2.乙方结算时必须提供正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结算。

  十一、因甲方经营原因(如停业、拖欠货款,阻止乙方销售等),造成本协议不能正常执行时,合同顺延。

  十二、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十三、协议有效期内,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十四、协议有效期内,如甲乙双方产生纠纷,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牙克石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本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 篇3

  ×××购销总合同

  总合同号: 字第 号

  供方:

  需方: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 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 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 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结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 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 %(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年 月 日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电话: 电话:

采购合同 篇4

  供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担保方: (以下简称丙方)

  乙方因工程建设的需要,向甲方购买钢材,丙方对乙方合同义务进行担保,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经各方平等友好协商,订立以下条款。

  一、乙方 工程建设所需的钢材全部从甲方购买。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从其他渠道购买钢材(注:合同签订后,甲方每一次送货后,乙方未在一个月内向甲方再次发出书面的需货通知,则该情况视为乙方从其他渠道购买钢材,即为违约),否则,甲方视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应本合同第五条第3款的要求赔偿给甲方,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所有货款(含垫资款和到期货款)。

  二、乙方根据工程进度的需要,分批向甲方购进所需钢材,乙方每次需货,应提前 天以传真方式(传真需加盖乙方公司公章)通知甲方所需钢材的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及货款价值,该传真应经甲方书面确认,甲方在确认后安排车辆将该钢材送到乙方上述工地现场,运费及吊装费由甲方承担。注:若乙方以电话方式通知甲方送货,则送货时间、地点、数量、单价、总金额以送货单所列示的信息为准,甲乙双方对签收的送货单无争议。

  三、每批货物的价格参照上海西本钢铁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的当天市场价格上浮 元/吨计算,并以送货单确定的单价和总金额为结算依据。甲方所送钢材数量全部按理论重量或 计算。

  四、钢材接收验收方式:

  1.钢材交货地点为: 。

  2. 乙方授权本公司工作人员名字 ,身份证号码 ,工作人员名字 ,身份证号码 。负责收货并代表乙方签署收货单(或送货单),其签收视为乙方收货且对货款金额的确认,签收时该工作人员应出示身份证并在相应单据上注明身份证号码。乙方安排其他工作人员收货时,应由工作人员出示乙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或者由乙方能够直接在收货单上加盖公章,或由乙方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3. 乙方收货后应先检测后使用,如未经检测先使用则视为合格。乙方收货如发现有质量问题应在收获起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关的检测报告,否则该批钢材的质量视为完全合格。经甲、乙双方确认钢材质量确实不合格后,甲方应将质量不合格的钢材运回,并承担运回所发生的运费,但甲方不承担其他责任,同时甲方在五日内换送合格钢材。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

  1. 乙方的工程于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止,这期间总计钢材用量为 吨全由甲方供货。

  2. 甲方先期垫资 吨钢材,以后每次送货到场后当场支付该批货款的 %,剩余 %的货款累计到满 吨货款时,则甲方为乙方实际垫资了

  吨货款,该 吨钢材款自合同签订日起满 个月时即行全部支付;期间超出 吨的部分在货到时即行支付各批次货款,乙方应在当日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

  如乙方未按前款规定如数支付材料款,甲方有权拒绝送货并有权把未使用的钢材运回(注:乙方应赔偿此批全部钢材来回运费及吊装费)并要求乙方支付所有货款(含垫资款和到期货款),同时乙方应承担应付钢材款及垫资款日计千分之 的违约金;另甲方有权就乙方付款不符(违反本合同付款规定)的行为单方解除合同。

  3. 乙方应要求甲方在 年 月 日开始供应钢材,乙方要求甲方供货总量不少于 吨,若乙方需求数量不足合同数或乙方未在合同签订后 日内要求甲方供应钢材,乙方应适当补偿甲方由于垫资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补偿给甲方以 吨钢材垫资款(按送货单确定的金额为准)为基数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四倍计算并支付给甲方作为补偿金。

  六、甲、乙、丙三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乙方违约造成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在合同解除后十日内支付全部所欠钢材款并承担全部钢材欠款日计 %的违约金。

  七、甲、乙、丙三方发生任何争议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提交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处理。

  八、丙方对乙方在本合同中应履行的所有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垫资款、货款及违约责任的承负进行担保,担保期限自债务产生之日起到债务履行期满后二年。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丙方(印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帐号: 帐号: 帐号: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丙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地址: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合同 篇5

  买方(甲方): 合同编号: 卖方(乙方): 签订日期: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办公用品及耗材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购买办公用品及耗材,具体见采购清单,乙方向甲方免费提供送货及售后退换等服务。

  二、在同等商品中,乙方应按最低优惠价格提供给甲方,具体价格见清单。价格调整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

  三、一般送货时间为一个工作日或以订单上甲方要求时间为准,如遇甲方有急用商品订单,则以最短时间将所订商品送到指定地点。

  四、办公用品送到甲方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对数量进行清点,使用中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仍应负责更换或退货,或根据甲方要求进行价格折扣。

  五、每个月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供发票及甲方签收的送货回执单,经甲方确认后按实际发生的金额每月结算一次。

  六、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商品为原厂产品,质量符合甲方的'要求和有关质量标准,如不符甲方有权退货。

  七、乙方应提供有效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如有变更,乙方应及时、主动通知甲方。

  八、如乙方未按规定时间提供商品或提供的商品有瑕疵,每出现一次承担500元违约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九、其它约定

  1、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地址:授权代表:电话:

  乙方: 单位地址: 授权代表: 电话:

采购合同 篇6

  甲方(学校):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粮油购销管理政策,在平等、自愿、合作、互利的原则下,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定购指定的牌面粉、

  二、合同订购的粮油质量、等级执行国家规定标准。

  三、甲方必须做到及时付款,保证没有质量原因不借故压款、退货、压价。

  四、乙方必须做到按签订的合同提供指定的品牌面粉及食用油、数量、质量,要按国家质检部门规范认定的'为准。

  五、若因乙方粮油质量所引起的食品卫生事件乙方不但要无条件退货,还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六、在执行本合同期间,甲方负责人(承包人)有变动时,由接替人继续执行本合同。

  七、乙方交货时,需携带本合同,每次结算。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 篇7

  需方: (以下简称为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在乙方长期采购酒水及相关服务,一致同意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产品品种、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及金额:表1。红酒产品价格

  红酒产品价格明细

  表2。啤酒白酒洋酒水

  洋酒矿泉水产品价格明细

  白酒啤酒产品价格明细

  数量以甲方向乙方制定的实际订货计划为准。

  二、产品质量:

  乙方负责对其所提供的产品品质予以保障,符合国家质量认证的相关规定,以确保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所售产品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由此所造成的所有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三、送货方式:

  乙方作为甲方的供货单位,保证在接到甲方有效订货要求(甲方会所指定负责人电话通知)后24小时内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如遇市场短缺等特殊情况除外。送货费用乙方自理。

  四、货物验收方式:

  1、对白酒、红酒,乙方必须提供酒类随附单。

  2、乙方将货物送达甲方会所指定地点后,由甲方指定人员根据乙方提供的`随附单进行核对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甲方指定人员给乙方开具加盖甲方公章的收货凭据作为结算凭证。对没有随附单的酒类,甲方有权不予收货。乙方交货时,甲方如发现产品破损,乙方承担破损产品调换。

  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甲方经营所需增加供货品种。具体价格、品种双方另行补充协议。

  六、乙方所供酒水如遇价格调整,上下浮动超过10%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作相应调整。

  七、结算方式:

  1、红酒、白葡萄酒采取实销月结方式,即每月1日,由甲、乙双方共同清点上月实际销售数量,按实际销售数量和本合同约定的单价结算销售货款,由甲方在下月五日前将上个月的酒款打到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2、除前款之外的酒水,包括白酒、洋酒、饮用水及其他饮料采取按实际销售酒水批交批结的方式。即乙方将酒水发给甲方后,只要甲方实现销售,由甲方根据实销酒水品种、数量和约定单价与甲方结算清楚,由甲方在结算当日将货款支付到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3、本合同约定的供货方式为裸价供货。

  八、因甲方经营原因(如停业、拖欠货款,阻止乙方销售等)造成本协议不能正常履行时,合同顺延。

  九、其他约定:

  1、会员在甲方会所办生日宴会,由我公司根据会员的身份证原件和会员在甲方会所的消费单(或能证明的其他单据)免费赠送价值300—500元的红酒一瓶。

  2、在甲方举办大型会员活动日,乙方配合甲方在会所组织红酒品鉴活动,免费提供品鉴用红酒。每年度两次。酒类品种和数量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

  3、中秋、元旦等重大节假日,乙方提供相应的促销方案,配合甲方会所进行主题促销活动。具体方案,甲、乙双方共同商定。

  4、针对甲方会所百威金樽和铝制红罐百威的促销,乙方免费提供冷藏展示柜肆台。

  5、乙方定期或不定期免费为甲方会所服务员举办红酒专业知识和侍酒礼仪培训。

  6、甲、乙双方的酒水合作方式为乙方为甲方专场直供模式,在合作期间,甲方不得选择第二家酒水供货商合作。

  7、乙方根据甲方需要,提供适当数量的酒品供甲方展示,具体方案由双方共同商定。

  十、违约责任:

  以上协议条款由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如果任何一方违约,由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十一、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xx年5月 日起,至xx年5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如需继续合作,双方另行协议。

  十二、协议有效期内,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十三、协议有效期内,如甲、乙双方产生纠纷先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长沙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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